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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11, 2009

村上春树的书名并非原创

Posted: 11 Mar 2009 12:35 PM PDT

网友slowwalker递送了一篇文章《旅日学者李长声谈村上作品的中文翻译》,里面提到村上春树的新书《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的书名并非他所独创。

这个句式是美国小说家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书名: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他的日译本就是村上翻译的。

春天来了,姑娘们都在发芽

Posted: 11 Mar 2009 12:27 PM PDT

只有傻子才不点这张图片,只有呆子才不晓得这里有八卦。

翻墙看牛博

Posted: 11 Mar 2009 01:00 PM PDT

  www.zqzj.net/

轉載︰給影音使團的投訴信

Posted: 11 Mar 2009 12:23 PM PDT

影音使團負責人:

關於貴媒體於三月上旬一個名為「愛地球觀察站」的節目對2.15「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的報導,本會上下仝人觀畢,均對該節目的偏袒表示震驚,我們驚訝的是原來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抺黑異見是貴媒體報導的準則。

為避免斷章取義,本會成員竭力用心,已把貴媒體專題報導遊行的片段全部筆錄,現陳述本會的澄清如下:

一、遊行是怪現象?

該節目的主題清晰地針對本會發起的2.15遊行,但不知何故,在節目開首會提及「好似係有一個13歲既男童被指同一個15歲嘅少女交合,仲生左個BB。」,我們抱疑的是,這跟「反對宗教右翼霸權」有甚麼關係?難道公民運動會導致更多未成年少女懷孕?難道表達言論自由、理性和平的遊行是一種社會歪風?如果不是,在這段主要提及2.15遊行的報導之先,開宗明義提及這段新聞,並將之與2.15遊行一起歸納為「怪嘅現象」,請問貴媒體意欲何為?我們為此深感震驚,倘若2.15遊行可被視為「怪」,難不成蘇穎智牧師認為《家庭暴力條例》修訂通過會導致更多大學生變成性奴可被視為「正常」?

二、是誰引起無謂的爭議?

貴媒體又誣衊本會令「人所共知嘅家庭概念」引起爭議。本會希望貴媒體清楚定義何謂家庭概念,並且弄清楚一件事,本會由此至終,對同性婚姻都沒有既定立場,而立法會《家庭暴力條例》法案委員會前主席張超雄先生亦已再三澄清修訂與婚姻的法律定義扯不上關係。據此,本會支持將同性同居暴力列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不作無謂的更動,因為這根本不會導致任何像「婚姻制度崩潰」的反智式論述。我們希望貴媒體知道,公民社會價值的核心精神在於平等地保障所有人的生存權利,而並非像個別視野狹隘的宗教團體般樹立「傳統家庭價值」、「婚姻概念」的稻草人,而行拖延立法、排斥異己之實。本會認為真正可悲的並非「人所共知嘅家庭概念引起咁大爭議」,而是一條保障人人身安全的條例竟然惹起這樣大的爭議。

三、是誰騎劫了基督教的核心價值?

貴媒體認為本會「硬將」基督教的核心價值指為右派霸權主義,我們倒想反問,到底是由甚麼時候開始,右派那種「混淆視聽、煽動恐慌和仇恨」的思想成為了基督教的核心價值?貴媒體認同右派的所謂「核心價值」不是問題,但請不要形容它是基督教的核心價值,因為貴媒體不能代表整個基督教。而本會亦相信基督教的核心精神在於博愛,我們仰慕這種博愛精神,並慨嘆宗教右派團體已日漸遺忘博愛。至於2.15遊行的參加者亦不乏基督徒,本會亦有邀請神學家陳士齊教授於恩福堂門外唸出《聖法蘭西斯禱文》。可想而知,我們絕沒有攻擊基督教的意圖,亦希望貴媒體不要抹黑2.15遊行的參加者。

由此,本會對貴媒體以上三點明顯抹黑的報導手法深感不滿,我們不希望這場尊重彼此信仰的公民運動會被打成「反基督教」的運動。我們希望貴媒體能夠公正地回應2.15遊行的參加者,並就該節目中失實的內容道歉。

公民社會網絡主席
秦晞輝

加勒比版《你丫真狠》

Posted: 11 Mar 2009 11:51 AM PDT

我兄弟叫王小峰,和三联王小峰同名不同姓。是一名资深狗仔队员,这次在加勒比海,他充分展示了子怡艳照门事件幕后英雄们的风采。

1. 有人走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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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角度上看,这次走光的应该是上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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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时候从相机里瞅的实在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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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标上岸,要立刻抽身离开,保护相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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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姿势充分传达了狗仔队生活的内涵: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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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影片放映中场,过场动画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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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个王小峰不带三个表,但喜欢带两个眼镜儿,而且顺序颠倒,他说这是受明星们的影响,外白里黑。当然,也是时尚的表现,内裤外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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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出于职业需要,有时候也要伪装一下,男扮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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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伪装的最高境界就要像这台祖玛牌ATM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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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永远处于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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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咦?原来这回拍的是老婆大人?!这小两口,幸福的让人发指,连墙上的彼得叔叔都侧目了,恶狠狠地祝丫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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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后来,他们还在我的胸上插入了吸管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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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orth Face 100公里 耐力跑中国站即将开赛

Posted: 11 Mar 2009 10:48 AM PDT

春节的时候听julia说The North Face要在北京举办耐力跑比赛,长度居然是100公里,当时就把我震住了,心想这么长的距离真的有人能跑完么。接着她说的更把我震了,这100公里居然是在山里,期间要爬长城,翻山越岭,整个线路海拔最高500米左右,最低100米左右,总的攀爬高度加在一起绝对超过1000米。能跑下这100公里全程的应该是超级生物,而非人类吧。过了一个月彻底震惊了,这个比赛刚刚开始报名1个星期,100公里项目居然已经报满,还有两百多人登记等着已报名的人退出后替补。

自己很有自知之明,只报了最短的10公里,绕着十三陵水库跑一圈就行了,到时很想亲眼看看能跑完这100公里的神人们,有想一起目睹神人风采的,请在http://www.thenorthface100.com.cn报名。

[小红猪]消逝的忧伤

Posted: 11 Mar 2009 11:00 AM PDT

原文在这里 译者:Stonyfei(自我介绍呢?)

杰西卡·马绍尔发问:悲伤是人类必要的情感吗?是不是到了永远驱逐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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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百害而无一利?

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哦,已经一月份了。长假过后你身体发福、钱包瘦身,但真的没必要为此烦恼。苦恼让人浑身不适、心情欠佳,现代社会崇尚快乐至上,绝难容忍任何人沉溺于绝望之中。何况现在我们有了对症良药。

抗抑郁药有助驱散悲伤的情绪——不光是临床抑郁症的那种生气全无的沮丧情绪,也包括大多数人会经历的困难时期(失业、分手或者丧亲)的情感。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服用抗抑郁药也就不足为怪了(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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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用药物治疗悲伤真的好吗?越来越多的精神健康研究界人士警告并非如此。面对日益增长的将寻常悲伤当作疾病治疗的趋势,他们深感担忧,认为这种做法忽视了生物学的核心理念。他们主张悲伤是为着进化的目的,如果我们丢掉了悲伤就会被淘汰。

"在我们身上发现的生物现象应该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必然有其优越性,否则我们就用不着背负这个累赘。(用药物治疗悲伤)这是拿生物结构开玩笑。"纽约大学临床社工(clinical social worker)(请点击)杰罗姆·韦克菲尔德(Jerome Wakefield)如是说,他也是((请点击)《失去的悲伤:精神病学如何将正常的悲伤转变为抑郁障碍》的作者之一(与艾伦·霍维茨(Allan Horwitz)合著,牛津出版社,2007)。

照这么说,我们也许应该接纳悲伤的情感。然而又有很多精神学家持相反的意见。他们警告说悲伤很容易转为抑郁。就算确实有伤心事,只要当事人认为必要,就应该被允许依靠药物来缓解伤痛。

那么哪种意见正确呢?我们能远离悲伤生活吗?还是说悲伤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情态?

证明悲伤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的证据颇难取得,但关于我们为何会感到悲伤已经有了多种理论。悲伤可能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策略,这点可以在其它会流露悲伤情绪的灵长类动物中得到印证。失去地位的类人猿如果不夹着尾巴溜走就会被视为仍在挑战猿王——这会要了它的命。

韦克菲尔德相信人类的悲伤有着更深远的作用:帮助我们从错误中学习。"我认为强烈的负面情感有中止正常生活的作用,使得我们暂时专注于另外一些事。"负面情感可能有心理威慑的作用,从而预防第一时间犯错误。比如在面对恋爱等我们珍视的事物时,悲伤的阴影使得我们不会不顾一切地投入其中。

更有甚者,英国加的夫大学的精神病学家(请点击)保罗·基德威尔认为即使是深度的抑郁也可能将我们从长期的压力中解救出来。他认为,如果不抽出时间来反思,"你可能会长期承受压力,直到精疲力竭或死亡。"他还认为将表露悲伤做为一种沟通方式可能是人类进化的结果。我们以悲伤的表情告知其他社会成员:我们需要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请点击)阴暗的情愫常常和创造性有密切的联系。史上被抑郁症和人格分裂折磨的伟大艺术家、作家和音乐家比比皆是。虽然很难找到足够数量的公认的天才来进行大型受控实验以验证这一观点,但很多较普通的创造似乎确实与情绪障碍有着某种联系。哈佛大学的(请点击)莫杜普·艾金诺拉和温迪·贝里·门德斯(Wendy Berry Mendes)发现有抑郁迹象的人在创造性工作中表现较佳,这在接收到旨在加重低落情绪的回馈后尤为明显。研究者认为负面的回馈使得人们反思不愉快的经历,从而引发潜意识中的创造性思维,或者也可解读为负面回馈促使有抑郁倾向的人努力工作,以避免将来心情不爽。( (请点击) 《个性与社会心理学公报》,第34期,1677页)。

别高兴,苦恼吧

有证据表明过度快乐可能会危及你的职业生涯。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的精神病学家埃德·第耶内(Ed Diener)和他的同事发现,在总分为10分的快乐程度量表中,得8分的被试在收入和教育程度上都比得9分和10分的被试成功,而后者则在恋爱中更为成功 ((请点击) 《心理科学观点》,第2期,346页)。

这可能只是说明了最快乐的人重视恋爱关系超过权力和成功,但也可能表示"过于快乐"的人失去了改善自身生活的动力。基德威尔认为用药物治疗悲伤也有相同的作用——淡化不幸的境遇的后果并夺走人们改善生活的动力。对于那些真正的问题并非抑郁(而是恋爱不顺等等)的人而言,让他们服用抗抑郁药可能会使其继续处于不健康的状态,而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

不管适度的悲伤是否有积极作用,所有人都认同临床抑郁症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不幸的是我们很难在两者之间划出清晰的界限(参阅《悲伤还是抑郁?》)。正常的悲伤本可以促使我们在失业或分手后重新评估我们的人生,但有时被用药过度;而临床抑郁症有时又被低估而用药不足:两者哪个更危险呢?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大脑与思维研究院的(请点击)伊恩·希基坚持认为抑郁症没有被过度诊断,且他宁愿其被过度诊断也不愿意看到严重抑郁的人们遭受忽视。他指出有证据表明当抑郁症确诊数量上升时自杀数量在下降。他认为认真地进行边缘性抑郁诊断十分重要,因为"大多数自杀并不是发生在最严重的抑郁症状中。"

然而,对于在不确定患者是否有必要用药时就开具药方的做法,韦克菲尔德表示了担忧。他指出,暂且不论其它因素,抗抑郁药是有副作用的,有些还非常严重。

我们需要悲伤

那么如何看待人类的悲伤呢?当生命中发生重大事件时,我们应该悲痛难已、无法自制,还是跑到医生那里、寄望药物能够加速我们重回快乐的心路历程?

位于里奇蒙的弗吉尼亚联邦大学(VCU)精神病学家肯·肯德勒(Ken Kendler)指出,对于某些人来说,最好还是不要带着悲伤生活。曾有一位年近30岁的母亲到他那里做心理咨询。她患有大动脉缺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因动脉破裂而死,但却无法通过手术进行矫正。在知道这个无情的事实后她就郁郁寡欢,但她不想在余下的生命中成为家庭的累赘。

"在我看来,以她的处境这是无可厚非的逻辑,"肯德勒说。"我让她服用抗抑郁药。再次来会诊的时候她显得乐观多了。就这个案例,如果要说我剥夺了这位女士体验适度悲伤的权力、妨碍她更深刻地体味其中的意义,未免太不切实际了。"

而对于没有遇到如此极端问题的其他人来说,加州斯坦福大学的精神病学家特伦斯·凯特(Terence Ketter)认为应该更加谨慎。"幸福的代价是自满。"而悲伤仍是有用的情感:"不满现状会驱使人们做出改变。所以,你不应该扼杀或漠视情感——它实际上是一种信息。"

基德威尔对此表示同意。在回应韦克菲尔德在哈佛的创新研究时他说到:"显然,如果没有成功达到目标却不感到悲伤,就不会回顾目标并加以反思,从而尝试改变前进的策略。狂热而昂扬的心态可能导致盲目燥进。"

那么有没有两全齐美的办法?双方都认同可以不用药物走出忧郁。"一种办法是反思不高兴的原因,"韦克菲尔德说,"还有就是在观察中等待。多角度观察情况会有助于做出最佳选择。"

第耶内也建议不要沉醉于永葆快乐的诱惑(见《有病必开药》)。"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人们认识到自己还不够快乐。"他说。他引述了一项使用情感认知软件测试(请点击)蒙娜丽莎内心情感的研究((请点击)《新科学家》,2005年12月17日,25页)。结果表明她的快乐指数是83%,余下的则是混合了恐惧与愤怒的负面情感。似乎确然如此。

有病必开药

当第一种抗抑郁药于1950年上市的时候,营销公司认为抑郁人群的数量并不足以使这种药物盈利。然后到了2000年,抗抑郁药仅在美国一地的产业规模就达到了70亿美元。接受抑郁治疗的门诊病人在1987年到1998年间增长了三倍。

很多人指责制药业是导致抑郁确诊病例激增的幕后推手,尤其在美国等地,制药公司可以在电视、广播和杂志上直接向消费者作广告,这种推动作用就可能更为直接。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UC-Davis)的(请点击)理查德·克拉维茨的近期研究即旨在测试这一观点。

克拉维茨派演员们去门诊,其中一半的人表演抑郁症状,另一半形同常人。每个演员或者特别要求抗抑郁药帕罗西汀,或者不指明地要求某种能够改善病情的药,或者不要求开药。结果不管是否表现出抑郁症状,要求药物治疗的人得到药物的可能性都比没有要求开药的人高((请点击)《美国医学学会期刊》,第293期,1995页)。

澳大利亚悉尼黑狗学院的戈登·帕克(Gordon Parker)也指出,制药业确实从多少有些宽泛的抑郁症定义中获益:"由于缺乏精确的定义,制药业可以理所当然的说'我们只是在治疗广义的一般性症状。'"

也有人并不信服病人被引导用药的说法。"有观点认为是医生和制药业在推销抗抑郁药。我认为这种看法忽略了人们对自身良好生活的愿望。"悉尼大学大脑与思维研究学院的伊恩·希基说。"人们总是希望过得更好。我认为临床诊断的抑郁症不是生活方式的问题。就好像手术是严肃的事,但并不妨碍整容手术行业的发展。"

悲伤还是抑郁?
如果你连续两个星期或更长时间有以下症状中的五种,包括前两种症状中的至少一种,你已经满足了重度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 情绪沮丧
· 不再享受日常活动或对其失去兴趣
· 体重/食欲增长或减少
· 失眠或嗜睡
· 感到疲劳或失去活力
· 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过度或不恰当的自责
· 犹豫不决或无法集中精力
· 走路或书写不稳定,或身体行动迟缓
· 想到死亡或自杀

这是美国精神病学会在1980年出版的第三版《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II)中引入的定义,改变以往根据病患个人个人生活情境的定义方法而采用了更加客观的症状列表。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说明。根据DSM标准,如果你在亲人逝世后有这些症状不会被认为是抑郁,而是丧亲之痛的正常反应。

然而也有人认为丧亲并不是唯一应被排除在抑郁诊断标准之外的悲伤类型。纽约大学的杰罗姆·韦克菲尔德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诸如离婚、生病、失业等挫折也应该被排除在抑郁诊断之外,因为这些不愉快而又常见的事件也能引发相似的症状。

"任何使你无法发挥在快乐的时候的能力的负面情感(除了丧亲之痛)都被归类为抑郁障碍确实使人困扰。"他说。

在 2007年发布的研究报告中,维克菲尔德的团队研究了上千个满足重度抑郁症标准的人,其中一些是由"标准"的丧亲事件导致发病,而另一些是由其它挫折造成的。 该团队发现这些人的抑郁症状十分相似。"这表明大约25%的会被诊断为抑郁的人所经历的痛苦很可能是(对挫折的)正常反应。"韦克菲尔德说。另外,有时候因其它缘故悲伤的人同丧亲人群的症状之间很难区分开来。 (请点击)《普通精神病学文献》,第64期,433页)

韦克菲尔德认为这意味着其它形式的正常悲伤也应被排除在DSM诊断标准之外。然而也有研究者支持相反的观点:包括悲伤在内的任何引发抑郁症状的事件都不该被排除在外,而应该被诊断为临床抑郁并进行相应治疗。

位于里奇蒙的弗吉尼亚联邦大学的肯·肯德勒就是持这种意见的人之一。他做了与韦克菲尔德相似的研究,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对比了丧亲相关的抑郁和因其它压力事件造成抑郁的个人,发现两组人群的症状之间几乎没有差异。他在报告中写道:"丧亲相关的抑郁往往是会复发而受遗传因素影响的,会逐渐减弱,且疗效显著。"而不仅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件。 ((请点击)《美国精神病学期刊》,第165期,1449页)。

下一个版本的DSM将于2012出版,因此接下来的几年中关于抑郁症诊断标准的争论可能会日趋激烈。然而对于一些学者来说,问题不仅仅是将部分情况排除在标准之外,而是标准门槛过低了。澳大利亚悉尼(请点击)黑狗学院的精神病学家和执行主任戈登·帕克就认为过低的抑郁症诊断标准并无益处。

" (标准过低)已使精神病学堕入黑暗年代。"他说。在他看来,过于宽泛且缺乏情境的抑郁症定义毫无用处。"假设你去全科医师那里,他告诉你:'我知道你得了什么病。 你有严重气绝症状。'这有点答非所问。你想知道的是得的究竟是肺炎、哮喘还是肺栓塞,这样才知道疗法是否合理。如果只做表面的诊断,你怎么能知道病理学上的要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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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博客改版很失败

Posted: 11 Mar 2009 10:27 AM PDT

    个人觉得新浪博客这次改版很失败。

    博客页面极不不美观:将名字、好友等列在页面最上的工具条,不方便操作,违背人体工学。一般视线与显示器中间位置平行,而将这几个功能钮设在上面,不方便。加粗字体,更显丑陋。

    将个人资料边栏的博客等级、积分和浏览量,加粗数据的字体和颜色,越发显出新浪的轻浮、肤浅和势利。

    以流量作为衡量博客信息和思想含量的唯一标志,只要看看每天首页推荐的文章,就知道新浪编辑有多外行。他们的知识积累、和对虚假信息的判断,都显得不那么专业。只要煽情、夸张就是他们喜欢推荐的,特别是所谓"名人"的文字,哪怕是屁文,一概推荐到首页。

    当初新浪开通博客,邀请名人不失快速聚集人气的良方,几年之后,假若还死守不放,或者说歧视草根的经验性表达,那就违背网络博客的原本意义。新浪博客的日渐式微,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将"博客"、"相册"、"播客"和"个人中心"嵌入题图位置,破坏了题图的完整性,而左下和右下位置空白,为什么不放在这个位置。字体加大,显得刺目、傻头傻脑。

    将博主登陆设置在线,破坏了网络资讯模糊性的特点,和博主自主性隐私。博客即时互动从来不是第一位的。

    最大的败笔是取消了个人博客页面与新浪新闻网页的链接,这使得要返回新闻页面,不得不另启浏览器,或先进入博客页面,再打开新闻页面。

    动辄删除文章、关闭评论栏和删除评论,这是新浪博客最恶劣的记录。不断拓展言论空间,才是新浪最应追求的,也是一家新兴媒体责无旁贷的义务。

    新浪博客最为不足的是,未能在首页设置最新博文的滚动分类栏目,这可有效补救编辑推荐的偏差,也更能体现对每个博客作者的公平。

    改版远不如旧版美观、实用。

    博客编辑在技术层面要比报刊编辑方便得多,但是,对新闻资讯的筛选和文章包含的新颖、独家、文采等内涵,更能考验编辑的能力。没错,网络文化是商业+快餐的文化,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博客作者和每一个浏览者,他们阅读的目的,不是获取文化快餐,而是信息、知识、悠闲等专业知识,或者获得轻松的感觉,或者朋友的动向和想法。因此,编辑还要具备专家的知识,譬如IT 、医药等等行业,不能看着热闹、点击高,就认为是好文章。推荐到首页的文章,最能考验一个编辑的综合功力。

    新浪博客首页头条选题,向来很差。流行的(高点击率)不一定是最好的,如同流行感冒。人气王徐静蕾,写什么那是她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绝对不是最有价值的内容。举一个不太恰当例子,历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即使在作家的母语读者中也不会是畅销作品,但绝对是最有文学价值的作品。

    个人感觉,新浪博客存在一个黑名单,可能是奉命而为,即将一些敢于批判和揭露现实的博客作者文章,从不推荐到首页,某种程度剥夺了作者的话语权。

   

网络著作权维权诉讼的几点注意事项

Posted: 11 Mar 2009 11:10 AM PDT

诉讼一、权利人对著作权的管理要到位

版权标识要明确标识在作品上。

首发情况应当留存相关证明。

笔者曾经遇到过连源代码都没有保存下来的软件公司。

二、理性维权

计算赔偿依据时要理性,要考虑法院的习惯思路,防止过多的诉讼费成本。

三、使用他人著作,应加强审查

要注重审查作者开始的授权环节,而不是简单地与作者以外的机构签订合同。
四、避风港原则要全面理解

网站明知或应知侵权的,不适用这一原则

五、被诉方如确实存在侵权问题,尽量与权利人协商或调解。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Twitter:LawLee

No Free Lunch: A Corollary

Posted: 11 Mar 2009 11:33 AM PDT

Click on the graphic to enlarge.

网站流量分析在中国的曙光

Posted: 11 Mar 2009 10:16 AM PDT

从开始做共享软件就做网站流量分析,但真正重视是从2002年开始的,狂热的时候每天分析几十次日志,变换着过滤器来回分析每个数据。当时还没有Google Analytics,免费的page tagging统计网站没有好用的,只好用日志分析软件, 当时几乎把能找到的日志分析软件用了个遍,感觉现有工具都有些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就一怒之下做了自己的日志分析工具。当时国外已经很重视web analytics,常上几个国外的日志分析论坛向老外们学习,但自己英文太烂,上去只有学习的份,和别人交流不来。很想在国内找人交流,但遇到的国内站长的web analytics水平仅限于pv,uv之类,他们更关心买卖流量,怎么卖广告,怎么做插件之类。和他们聊天,双方都感觉是在对牛弹琴,反倒是共享软件作者们对网站流量分析更重视些。

从对国内网站流量分析水平大失所望后,一直没怎么再关注国内这方面的发展,当时也缺乏这方面的消息来源。去年年底无意中网上认识了Sidney Song,看到了他的blog - 网站流量分析在中国,并参加了他发起的China WAW活动, 才发现国内的网站流量分析水平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这其中,Sidney Song发起的China WAW活动则为大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平台。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三,大家聚在一起听听讲座,分享一下经验,了解最新的分析技术,认识圈内的朋友们,让我每次参加都感觉所得非浅。 而且China WAW也成了国内有关网站流量分析的消息发布平台, Omniture今天下午在北京组织了一个Online Business Optimization workshop,这个消息就是通过China WAW形成的圈子发布的,今天去听了听,有点大开眼界的感觉。

参加的每次China WAW活动坐满了人,不少人都要站着听。 可能比起微软的PDC之类的大会要显得规模小了太多,但感受到的气氛却比参加过的PDC之类更热烈,waw的参会者身上能感受到强烈的求知欲。waw中不只是讲座能学到东西,从大家的提问中也能学到很多。参加了几次waw后,让我一扫对国内网站流量分析水平的错误认识,让我看到了网站流量分析在中国的曙光。

附:关于china waw活动的相关消息都发布在网站流量分析在中国

另:大家如果在活动中看到剃着秃头的矮胖子那十有八九就是我。

脸盲者的热烈生活

Posted: 11 Mar 2009 09:58 AM PDT

一直怀疑自己有轻微的"面容失认症"(这样说显得与众不同,如果用"脸盲症"这个词,听者一目了然,弱点也就瞬间大白于众)。通常,只见过一次两次的人,除非他有什么很好记的生理特征(体型庞大,或鹰钩鼻之类),否则下次见面,若他换了套衣服,更改了发型,我几乎有一半的几率认不出来。如果对方长了一副大众脸,那就糟糕,我往往会一脸茫然地回应对方的招呼,一边向周围人询问,这人到底是谁呀?——这样的结局通常很讨打。

这个弱点,无疑非常不利于社交活动。不会有人乐意被他人忘记,尤其当他很清楚地记得对方的时候。上个月的一次聚会中,我连续"认盲"了三个人,明显感觉到他们在按捺心中的不悦。我颇有些慌张,只好努力装成对所有新人都无法识别,以加重大家对我"脸盲"的认识。

记得还在学校的时候,有一次,一人来到我办公室,进门看到我后,突然表现得很热情,笑容满面地上来一阵握手,我很是纳闷,问旁边人,他是谁呀?那人的脸一下子沉下去了,尴尬极了,稍说了几句就转身离去。事后朋友告诉我,那人以前常去我们寝室的,就在楼上住着呢。

我很羡慕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有类人,哪怕只是在很遥远的过去见过你一面,也会在再次见面时,热情洋溢握着你的手,问长问短,就好像不久前一同欢聚过,你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我把这种人称为"脸热者",可惜,当他遇上脸盲症者,真正就是"热面孔贴上冷屁股",一边是发自内心地说着滚烫的话,一边则是心中漠然拼命搜寻记忆,尴尬地要命,恨不得拔腿就跑。

不过遇上这种事,脸盲症者有时也会觉得感动。了解自己的弱点,心里知道对方一定是曾见过却未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心中涌起对眼前人的愧疚感,恨不得马上在脑子里挖出这个人的一丝信息,好接上一句话,表示自己也未曾忘掉他。另一方面,则为对方那么深厚地记得自己而开始心中暖洋洋——因为对于脸盲症者来说,若要这样热忱地记住一个人,那人一定像隔壁房间的装修队,曾时不时侵入生活。脸盲症者是很容易感觉到羞愧的一群人,他认为别人在自己身上费了很大心神,为自己以前未曾留心到这个好朋友而谴责自己。他竭力观察对方的细微特征,努力在记忆里为他留下空间。

———
(贴旧文,媒体勿转)想起在杭州的时候,yami说她脸盲得厉害,每次和丈夫久别重逢,觉得好像见了陌生人,要重新认得才行。关于脸盲症的科学解释,可参见野驴的《当看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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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C案的再思考

Posted: 12 Mar 2009 12:00 AM PDT


赵C案已经尘埃落定,在很多人眼中,这是一条略显搞笑的八卦新闻,这可以从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众多网友支持赵C改名、与公安局"握手言和"的舆论倾向可以看出来。实际上,这是一个行政和司法联手、侵害公民权利的恶劣案例。
至少从程序来说,赵C案的最终结果是有问题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报道称,公安机关免费为赵C办理改名手续,并协助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准许了月湖公安分局的撤诉请求,并且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双方在进行调解时,月湖公安分局提出对赵C进行补偿,但是赵C的父亲赵志荣主动放弃了。
  赵志荣说,对于这个结果,他能够接受。他打官司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推动了法制的进程,这是和谐的结果。公安部要更改人口信息系统,需要花费天文数字的费用,因此,在国家利益和个人的权利面前,自己愿意选择放弃个人的权利。
原文详见: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skb/html/2009-02/27/content_617343.htm
从现有报道看,该案的关键词有二:调解、撤诉。调解是一个既成事实。
那只能说,鹰潭法院在强势的公安局面前,用变相的方式违法了。行政诉讼不是民事诉讼,不适用调解是禁止性规定,非黑即白,没有妥协余地。
其实在二审开庭之前,我看到公安部的批复,当时就感觉赵C会败诉。
公安部的批复意见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随后,江西省公安厅还将该批复抄送给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3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刚收到高院转来的批复精神。二审法院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对此案开庭审理(信息日报2月5日)。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在这样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行政诉讼个案中,公安部的批复意味着一种准司法解释,省公安厅将这一批复又抄送给省高院,省高院又转批给鹰潭中院,在这样一种行政干预司法、司法本身又行政化的状况下,鹰潭中院焉敢不从?赵C案等于未审先判了。本来公安部若巧妙些,会同最高法院就此作出正式的司法解释,这样才符合程序正义。
再回到法律本身,法院完全可以不采信公安部批复,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但翻遍这两部法条,并未对居民姓名中能否出现字母作出明确规定。最接近的一条是《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第一款:"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
C算不算是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鹰潭市月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赵C的"赵"是规范汉字,名"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字母,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从常识来看,一审的判决是合情合理的。
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赵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这是这次诉讼的要害。如果赵C胜诉,全国公安机关必将投入巨大的财力和人力修补这个BUG,对现有的户籍管理程序进行改造升级。若在重视个人权利的美国,也许就这么做了。但在中国,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权利只能让步了。
如果仅限于这个BUG判公安胜诉,相信大多数公众也能接受。不过,我还是很怀疑公安局的说法,字母出现在身份证上早已有之,如很多人的身份证号码末位就是字母,而在西藏新疆内蒙等地的身份证上,更是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标识姓名和住址。所以,"字母进不了户籍网络程序"根本不会是个BUG,更大的可能是个借口,严重怀疑公安机关是为方便管理、甚至于自己的权威和面子而提起上诉。
退一步而言,即使户籍网络程序中"姓名"一栏无法输入英文符号,真的要修改,也不见得是天大的难事,各单位计算机系统都有管理员,按指定程序花一两个小时总可以改过来了吧?花点人工就可以了,不用花太多的钱。所谓要花天文数字的钞票,大抵是吓唬老百姓的。


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公民享有选择自己的姓名权,怎么样对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有利,那就应该怎么解释,而所谓的"国家利益",这个可以有,但多数时候,是为部门的利益打个漂亮的幌子。

盖茨的慈善与向文波的良心

Posted: 11 Mar 2009 09:38 AM PDT

向某是得了好还卖乖,强迫企业执行最低工资和严格的劳动合同法,不单是小老板的工人要重新回到乡下去,小老板自己还得去找向文波,看能否乞得一顿饭吃。这种后果并非耸人听闻,实际上早已经发生了,一年多来,萧条的境况有目共睹。故此,向某为不少人津津乐道的良心,说得不好听一点,恐怕是"排除异己"而已,在此我隆重其事建议,那些找不到1500元月薪工作的人,赶紧去找向文波去。

北京律师再次对司法局局长吴玉华提起刑事控告

Posted: 11 Mar 2009 07:30 AM PDT

北京律师再次对司法局局长吴玉华提起刑事控告

 

2009年2月21日,我们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会长李大进敲诈勒索律师十亿元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举报信。2月25日上午十时许,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处22号警员(该警员至今不愿告知姓名)电话告知李苏滨,准备将该举报信转至北京市司法局。李苏滨对此提出质疑,指出国家有明文规定,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22号警员随后说,他认为吴玉华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仅属于违法,如不同意转给司法局,他们就转给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总之一句话,不愿意立案。

 

我们认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会长李大进敲诈勒索律师十亿元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立案侦查,退一步说,即使公安机关在定性问题上与举报人有分歧,或者认为案件棘手,担心此案"拔出萝卜带出泥",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63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我们再次要求公安机关将制作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附:

 

关于再次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等人退还敲诈勒索律师钱款的举报信

 

自1997年至2008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利用律师年检注册之机,非法敲诈勒索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高达十亿元之多,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直接受害者,我们特再次依法举报。

 

一、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是从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个科,那时每年要向司法局上交一部分费用,叫"管理费"。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和党中央下发《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文件),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1999年底,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合字【1999】195号文件),该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取消对各地律师事务所收取的管理费,而且严禁变相收取注册费。但1997年后北京司法局继续收取"管理费",显然违反了1997年、1999年的法规和文件。

 

二、2000、2001年,北京市司法局非法敲诈律师"注册费"两年,而这违反了1991年生效、2006年才被废止的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证照进行年检、查验,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2001年9月,由北京司法局收取"年检注册费"变成由北京律师协会收取"会费",而当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民社发【1992】27号)明确规定,个人会费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0元,而北京律协对每个律师每年收取会费2500元,超过法定最高限额250倍。

 

四、2003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而北京律师协会既未经过全体会员同意,也未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同意,继续非法收取注册费,累计高达十亿元之多,至今不予以退还。

 

    十余年来,北京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相互勾结,在同一时间进行年检注册,交了管理费、注册费、会费才予年检注册。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了能够连续执业,不得不缴纳巨额管理费、注册费、会费。

 

进一步,而北京律师协会没有经过公开选举产生,不具有合法性。(此外,七届北京律协到2008年3月届满,擅自延期。)并且巨额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收取,不给每位被收费的律师个人开具发票;该费的使用也未经会员同意,暗箱操作,不审计,不公开账目,会员也无法进行监督,可谓腐败之至。(当然该费的使用情况,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构成。)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以上分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北京市律协会长李大进等人,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借助其领导地位,利用年检之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指使他人对律师进行敲诈勒索,数额极为巨大,毫无疑问构成敲诈勒索罪。他们的行为亵渎了国家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检、法举报。"因此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必须向贵部举报,请贵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吴玉华、李大进等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及时向举报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我们同时要求,其敲诈勒索的钱款必须依法退还。

 

作为法律人,我们要争取自己的权利,更要维护法治的尊严。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抄送: 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纪检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检委

 

2009年3月8日

 

举报人:李苏滨 (电话:13366121891)

杨慧文 谢燕益 滕  彪 兰志学 唐吉田 刘 巍 李静林 江天勇 张 凯等。

 

糗事40则 - 2009年03月11日

Posted: 10 Mar 2009 09:00 AM PDT

糗事#116394 - 22:31:40

老公,你快看电视,河马长得好像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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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93 - 22:29:45

说个不太糗的,有此去肯德基厕所,比较着急,到厕所门口看见一女的正站在一边门口,我当然就往另一个门去了,手已经放在门上准备推了,突然心里一动,抬头看了一眼——是女厕,我滴妈呀,赶紧转身去对门,看到那个女的压抑不住的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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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91 - 22:14:17

我在百度知道上看到的回答:
"这个问题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姑妈是搞这个的,她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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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90 - 22:10:45

政治晚自习,老师破天荒的不在,部分男生经商议后决定偷偷溜掉。
刚跑到楼下,楼上冲我们压低声音喊:"老师回来啦!赶紧上来!马上就和你们撞上啦!"
一群人轰轰的跑回教室,慌慌张张的拿课本和作业。
十几秒后,政治老师拎了一塑料袋馒头气喘吁吁的冲进教室,几个没来得及做现场的被抓了个现行,纠到教室外听候发落。
巡视一遍后,课本摆倒过来的、卷子一字儿没动的、摆错科目的逃课人等悉数落网,统统被叫到了教室外,还是有我。
人到齐后,老师从教室里出来,突然爆发,对我们一阵狂骂:"我去买几个馍你们就敢逃课?!今天一个个都给我交待清楚要干嘛去,不然叫家长!"
第一个人:我……我家亲戚今天来了……
老师:你在你们家司职外交部长嗷?!明天叫家长来!!
第二个人:我…… 我肚子疼…… 要去上厕所……
老师:你到是刻苦嗷?!上厕所还不忘背上书包啊?!明天叫家长来!!
第三个人:我…… 我上厕所刚刚回来……
(我们有点憋不住笑了)
老师看看我们,又看看表:你们的同学厕所上了40分钟还没回来?!你们就不知道给市打捞队打电话救人?!明天叫家长来!
第四个:我…… 我饿了…… 想去买几个馍……
包括说的人自己在内,我们全喷了……
老师直接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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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88 - 22:08:24

高中,跟同学在教室玩武侠动作,低头,出九阴白骨爪,居然抓到一对软绵绵的东西,抬头一看,是一女同学的咪咪。那个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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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87 - 22:05:06

高中时,早自习~
匆忙抄作业ing~
同桌也在抄~
恍惚间我就听他唱道"猪~~你的逼有两个孔…"

我乐岔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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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86 - 22:02:54

还是大学的事。
又一次,在图书馆借了一本【白鹿原】,挺厚的一本,于是看了好些日子,对于刚上大学还没有多少成人知识的我们来说这本书真的是好粗野啊,尤其有一些部分真的是让我们大开眼界叹为观止啊!!这书在寝室里传阅了好多天,有一天我准备去还的时候,发现书由于装订不牢掉了几页,于是就在我们几个的床上翻找 ,后来,在我上铺的床缝里找到了,拿出来一看,我的天,这几页正是描写最细致。。最SM。。最销魂。。的那几页啊。。。哈哈,可怜的英子,被我们一直笑到了毕业。而且,现在又让我在这里给曝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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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85 - 21:59:29

看到糗事"#116304":http://www.qiushibaike.com/articles/116304.htm 也想起当时的这种风潮!
当初我们上高中是住校的!某天中午吃完午饭!我去一个好友的宿舍!他们宿舍的一个外班的同学正心血来潮的在做俯卧撑!屁股正对着门!这姿势太帅了!想不捅就管不住自己的手!于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就双手合什的捅了一下,我的那个好友正坐在床上,看到这一切就哈哈大笑!我也在哈哈大笑,笑着笑着我和好友都不笑了!因为被捅的那哥们,屁股夹的紧紧的,双手依然撑地,面带青色咬牙切齿艰难的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要是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我觉得我已经灰飞烟灭了!

这才知道,这下可能点中这厮的什么穴位了!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会阴穴!这个时候这哥们已经艰难的站了起来!挣扎着去桌子斗里翻找!

我好友赶紧喊了一声:"快跑啊!他在找斧头。"

吓得我转身就跑!

身后传来那哥们咬牙切齿的喊叫声:"别拉我,老子砍死他!"

我在外面游逛到快上课才回学校!

从此!

再也不玩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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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83 - 21:46:45

有次上厕所,突然遇见化学老师在大便(厕所时裸砖通铺,中间用水泥隔断,没有门),正好和面部痛苦的老师来了个对视,迟疑了一两秒,还是说:老师好!
老师蹲着回:昂……好,好……
正欲走,老师突然发话:呃……等一下……,你……有没有纸?
我一摸兜:呀!老师!我没带!
老师蹲那儿低着头冲我摆手:啊……没事……那你走吧……
我很诚恳的说:老师!你等着!我帮你去借点去!
老师急了,在我身后直摆手:哎呀~!不用啦不用啦……!
可我已经跑出去了,看见几个同学在我前面往教师走,我想都不想扯着嗓子就冲他们喊:哎~~!你们谁带卫生纸啦~~!?胡老师上厕所没带纸啊~~!!
同学们在远处冲我喊:我们也没带啊~~!
无奈之下我又跑回厕所,对低着头蹲那儿的化学老师说:老师!没借来!!
老师头也没抬直冲我摆手:哎呀~!不用了不用了!我带了!你赶紧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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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77 - 21:27:29

夏天考试,一女生在抄小条,历史老师发现。
这个上了年纪的老师不想为难这个女生,慢慢走到女生旁边。
女生突然发觉,情急之下立刻将纸条塞到裙子里,用腿夹住。
老师很无奈,低声说:"霸字条拿吃来,逆继续做逆地捐子"(把纸条拿出来,你继续做你的卷子)。
女生满脸通红,对着老师摇摇头。老头子要了半天,女生死活不承认自己在抄小条。
老头子急了,说:"簪气来!"(站起来!)想着让女生站起来,纸条就掉出来了,然后拿走没事。
结果女生两腿一并,直挺挺的站起来,纸条夹的更严实了。
老头子几乎晕厥,本不想为难这个学生的,无奈之下,对女生说:"逆吃气!"(你出去!)
只见女生依然大腿夹紧,小腿岔开,以鸭子的动作一摇一摆的挪出了教室。
全班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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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66 - 20:17:56

我老婆讲的啊,我老婆做护士的

他们医院还有个结巴主刀,
有次手术中说了句:剪….剪….
他带的那个实习医生就喀嚓一剪子
然后他说:哎剪子给..给我!!….谁他妈…让…..让你剪的…我是要..要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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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65 - 20:16:31

我不停地在跟K(朋友)说某男生坏话 突然 他(那个男生)走了过来 我一个劲地笑 屁出来了 全班傻眼了2秒 接着是传来全班大笑 下午上课 我一直躲在书本上 只听见 人们都说 她放屁 她放屁 最糗的一件事 我还是女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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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55 - 19:37:09

一天晚上跟情人出去嘿咻 我买了两个棒棒糖 ml过程中 他打开一支问我吃不吃 我费力的摇摇头

他说:色即是空里把这个塞屁眼里了

…说完他便塞自己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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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50 - 19:05:11

某日,室友(女生)上选修课。突然,一男生走过来,说:"同学,你旁边这个位子有人么?"室友一愣,心想:还有这么多空座,虽然只剩单座的了,可为什么要坐我旁边*%¥…… 但还是摇摇头说没有。这时那男生高兴地说:"奥,那你前面那个位子有人么?"这下室友莫名了,仍继续摇头……于是那男生立即说:"恩,那你坐前面行么?"……原来,他身边站着他女朋友-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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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36 - 16:45:06

我有天发短信:老公,我也想你,快睡吧。不想因为大意,发给了一个女友,到现在朋友一见我就取笑我,哎,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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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35 - 16:40:43

前几天中午和同事去吃饭,待酒足反饱后,众人都往公司走,有几个人说要去对面的单位去上厕所,其中一个说二楼是女的,四楼是男的。另一个人估计喝的有点高了,接着就说:三楼是不男不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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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31 - 16:30:31

话说那天晚自习,要下课了,我烟瘾犯了,于是到厕所抽烟。我在学校一般是边拉屎边抽烟的。我进了厕所,把身上最后一只烟叼在嘴上,然后进了蹲位,脱下裤子,蹲下,点火,一气呵成。这时,我电话响了,我头下意识的往下一埋…我最后一支烟就直接插到了粪坑里那驼屎上…。当时我一看四下无人,就把那支烟从屎里捡起来,还好,只在最前面沾了一点便便,把那节掐掉就好了。于是我掏出电话,一看是我一个哥们的,就跟他聊了起来。然后…我下意识的把那支烟叼在嘴里……正是沾上屎的那一头…瞬间战站起来…吐掉…冲向水龙头…漱口…然后发现没擦屁股…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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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30 - 16:28:02

我的工作是管工具,有一天,别人来领材料,专用名字叫"保护套",我给他解释半天,他还没有明白,我不知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所用东西的名字是什么,最后,边上一个人急了,说了一句:"就是安全套",我恍然,郁闷,只好当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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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29 - 16:25:18

我哥们爱玩CS,泡网吧两日后出网吧门见一警车呼啸而过,哥们大叫:"看,一车警,上面还有一个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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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28 - 16:21:02

看了这么多,我也来说说:上高中晚自习下课,天也黑了,去上厕所,本来内急,赶上厕所人又多,连个灯光也没有,急急忙忙找,没想到,找到后,脚错位了,我就说嘛,这地哪有那么深,吓得人家尖叫一声,别人赶忙把手电筒照过来,才看到,踩在便便上了,我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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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26 - 16:08:50

高中的时候上课为了玩GBA把书立了起来躲在后面,当时上的是英语课,突然我被老师点到了名字,让我读课文,于是乎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拿起书站了起来。
这时发现,我kao,我的书一直是 倒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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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25 - 16:05:06

有一次我要煮玉米的时候看到那些玉米上有洞,那时候没怎么想就煮了,等一会去开锅盖的时候发现煮玉米的水面上飘着好多肉虫子,都煮硬了。
结果也没想,把虫丢了的时候还对自己说"没事,这只不过是蛋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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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17 - 15:29:46

上班时接了个陌生电话,说啥啥啥,然后我说:你找Judy好了。电话那头的小女孩说:哦,找朱小姐是吧?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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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04 - 14:12:01

我是87年的,上初中的时候也就十来岁吧,那时候特喜欢看《灌篮高手》,《灌篮高手》里面有一个镜头:樱木用手指捅队友的屁眼儿。。。(就2个手合一起,各留一个手指,就那么捅啊)
我们那时候还小,就爱学那招。下课了,同学们都喜欢在阳台上往下看,一帮小子就在后面捅人家屁眼儿,哇靠,那种被捅了的感觉,怎么说,无法形容呢,反正超难过的!我捅过别人,也被别人捅过,所以知道那种感觉,被捅了之后就追着别人打,气愤啊!!
上初中的时候,一下课就有同学问老师问题,老师就要站在同学桌子旁边回答他(她),可能上课站累了,老师就会趴那给同学讲题目,就有那么一次,我们物理老师站在我们班一个女生边上给她讲题目(趴那儿),我们班一个家伙(平时老喜欢捅人屁眼儿的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看错了,以为是哪个学生呢),上去就捅啊,真捅啊,物理老师正讲的唾沫飞溅呢,突遭横祸,捂着屁眼,红着脸在那半天不动。。。我那同学也呆掉了,平时也就搞搞同学而已,什么时候搞过老师啊,呆了。。。半晌,物理老师反应过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对着我同学就是一脚,两脚…真踢啊!!
当时觉的可乐,现在想起来,岂一个"囧"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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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302 - 13:58:19

前段时间同学会,高中的,玩得很开,就有人把高中的好玩的事拿出来说,说某君一日踢球误中要害,一女生看见蹲下来问你伤哪了我这有创口贴,要我帮你贴么,边上的男生全部笑倒了,说是哇是哇,让她帮你贴啊。结果那个女生还很纯良的站在边上(太cj),结果那个男生脸涨的通红就晕了过去。
后来那男生说,他暗恋那女生,要不是他故意装的晕过去,还不知道他们要怎么起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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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93 - 13:25:45

初中收到一封情书是这样:

情 书

xxx:
你好。。。(省略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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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92 - 13:24:27

大学时候接待新生,他们填表,有一项是填政治面貌,有俩经典的学生一个填:好人。另一个填:没有做过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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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90 - 12:49:41

我们单位,坐我对面的是一个女孩,很单纯。有一天一帮女同事在讨论淑女的问题,我跟对面的女孩说"你还淑女呢,如果别人在打麻将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能说自己是淑女(输女),要不别人为K你的"随即对面的女孩用很大的声音回答了我一句话"我现在是淑女(输女),到了打麻将的时候,我就是赢女(淫女)了"。结果全公司全部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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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87 - 12:37:02

去朋友家玩,碰巧朋友老婆在喂奶(母乳),碰巧的碰巧小孩不肯吃奶

于是对着小孩开玩笑:快吃,不然叔叔吃了.

5,不敢见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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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82 - 11:59:02

看了这么多我也说一个,记得小时候有次看了部特恐怖的电影,晚上吓得不敢去厕所,后来憋得实在受不了就胆战心惊的去了,完事了打开水管洗手,结果留出来的水居然是红色的,吓得我头发都立了,立马大嚎起来,父母听见声赶紧起来我才明白,原来白天我家刚把厕所的上下水管道换了,其实流出来的是混了铁锈的水,但是看起来真像是血啊,尤其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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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81 - 11:47:01

考试时,都是选择题,大家都是单桌,前边一男生后边一女生,两人学习都有够差的可以,考试开始了,女生小憩,男生揪了4个纸条写上a、b、c、d开始抓阄,被老师鄙视的看了一眼,20分钟后全部填完,男生小憩,女生醒了,看男生都写完了又趴着睡觉,就开抄,又被老师瞧见,苍天啊大地啊,老师实在憋不住,笑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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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78 - 11:39:51

我是做采购的,工程部申请买小型针管,给微型设备加润滑油。遂我去一大型药店,买了50支3ML的针管,药店的购物袋还是白色透明的,从在药店到回公司一直有人瞄着我看,以为我吸毒的呢.回来还给同事们笑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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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76 - 11:32:13

看了那么多我也来说一个,那天我跟朋友到外面办事回来晚了,他叫他儿子先煮饭。
我朋友;你会煮不。
他儿子;好简单的。
我们回到家傻眼了,家里浓烟滚滚,一股臭味。他把电饭堡放煤气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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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74 - 11:13:19

MMD,刚才看百科看太入迷了,但办公室不允许大笑,憋了半天,直接一个响屁冲入云霄……

那安静的办公室啊!!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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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72 - 11:06:21

同学在考试分数下来后吃惊的告诉我,他交了张白卷,居然考了15分,他高尚的提醒了一下老师是否搞错。老师自信且认真的告诉他:这是卷面整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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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64 - 10:03:15

孕三个月时候在公车上,排了很久队就为有个安稳座位。然后一个抱小孩女人的老公跟我说能把座位让给她吗?我的肚子别人还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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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62 - 09:28:22

大学一同学特爱耍电脑 几乎天天泡在网吧 一泡就是24小时 吃喝拉撒都在网吧
一日 我们几个同学一块儿去 小店吃饭
我们一进饭馆 我那同学 张口就来
"网管 来碗炒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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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53 - 04:39:06

有一次和妈妈出去吃饭

妈妈想叫服务生再拿一个勺子来

妈妈说:哎~小姐~ 帮我们再拿一个【调子】来好吗?

我在旁边闷笑,,,

没想到 那个服务生回了一句更绝的

服务生说:好的 再要一个【勺羹】是吧 请等一下

囧,,,,

事实证明白痴是会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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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51 - 04:05:13

今晚七点,我准备去一家网吧玩,走到半路,经过一个巷子灯光不是很亮,那里有个男孩子坐在女士摩托车上等同学,当时他以为后面没有人了,就翘起屁股用力的放了个响屁,我当时就从走到他身旁了,我听到了 好响啊,我忍不住笑了,放个屁也要搞个这么怪的动作。他心里肯定也很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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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116234 - 00:25:03

我上大学的时候,冬天的一个晚上我从图书馆回宿舍,习惯的去路边的奶茶店买喝的,刚站到门口,身后进来两个艺术系的模特儿,长的貌似比我还猛点(本人181cm),还很漂亮,我很激动,给营业员说话的时候嘴颤抖了一下,我来了句"要一杯珍珠的,不要木瓜",营业员看着我"啥?一杯珍珠?"两个妹妹在身后一阵狂笑笑…回2区宿舍的路上我一直低着头喝,听见那俩妹妹在后面互相重复那句"一杯珍珠的,不要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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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残疾人讨说法的悲惨遭遇

Posted: 11 Mar 2009 09:42 AM PDT

浙江残疾人讨说法的悲惨遭遇

一人被关押,一人精神失常,一人死亡

提示:中国虽然有残疾人保护法,虽然国家有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也分别有各自的残疾人协会等机构,但对于老余来说,都是胡说八道的玩意儿。在中国,残疾人维权,比正常人维权更要艰难。

如果不是那场县广播电视局征用口粮田的噩梦,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村头镇四村残疾人老余一定和当年一样,守着他的锯板厂,过着安逸而平静的生活。可如今,仅仅为了讨一个说法,一家人疲惫奔波十余载,非但没有拿回一分钱赔偿金,反而平白无辜被当地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五天,年迈的父亲为此想不开喟然离开人世,妻子被他人致伤后导致严重的精神病后遗症,真是家破人亡,处境悲凉......

老余叫余宗桃,是浙江省开化县村头镇四村老实巴交的农民,他虽然肢体三级残疾,但一直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他在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本村空坞山口0.257亩口粮田,且与村里签订了30年不变的承包协议书。1988年,县广播电视局需要征用这块口粮田,当时的四村村委未经他的同意,擅自将上述口粮田征用给县广播电视局,但村委会未按照统一标准补足其第二轮承包的口粮田,老余认为村委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便和村里较上了劲,于是也开始了他一生的噩梦。

事情还是要从老余办的木材加工厂(锯板厂)说起:1986年1月,老余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通过合法手续且征得村委同意,在本村前山脚村集体土地上办了一个"云丰木制品厂",且办理了编号为010109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在1990年9月,为了配合县广播电视局的征地计划,村委在老余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他正在营业的该块土地批给同村村民余宗建用于建房,事后,老余找村干部交涉阻止并要求讨说法,当时的村领导只是口头承诺另外为他安排厂址,安排妥当以后再搬迁,但一直拖着没有具体落实。余宗建在1989年至1991年建房期间,导致老余正常营业的锯板厂停产停业,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800元。
为了全家人的生计,万般无奈之下,老余只好在自己承包的空坞山口0.257亩口粮田上搭起了临时厂棚。老余说,自己合法经营,当然渴望有一个正常的办厂环境,也不想这么露天作业,此举其实只是为了给村干部一些压力,希望他们不要出尔反尔,早点为自己落实新厂址而已。然而,临时厂房成为了某些领导的眼中钉,他们对老余的新厂址不抓落实,却盯上了他的临时厂房。于是,开化县村头镇在1992年8月19日以村政字(92)第1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老余作出了违章建房的处罚。可笑的是,同年9月15日,村头镇政府以村政字(92)第3号文件作出了《关于撤销村政字(92)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决定》;同年9月18日,再以村政罚字(1992)第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老余作出了违章建房的处罚。如此处罚来处罚去,老百姓哪里整得明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老余被搞糊涂了,这一回该听哪个处罚的?由于老余当时外出,最后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直接送达,也没有向老余交代清楚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镇政府申请法院竟然将老余司法拘留15天。被无辜关押期间,老余年迈的父亲多次向村、镇反映儿子的遭遇,要求解决当时他们答应的厂址,落实一家人的生计,但无人理睬。老人想不通,在老余关押放出来的第三天,含恨离开了人世。由于得罪了某些村干部,老余的妻子徐兰香竟遭他人拳脚教训,导致头部、手指等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且至今留下了头痛、头晕等严重精神方面后遗症。当时花去医药费4000多元,法医鉴定费110元,车旅费35元,误工费215元,要求村里解决没人理,最后诉到法院。1997年3月6日,浙江省开化县村头法庭作出"(1997)开村民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裁决老余必须作出让步,接受调解方案,打人者赔偿余妻1300元。虽然这个调解结果老余已经作了让步,但该笔人身损害赔偿款老余家属仍然没有拿到,法庭最后不了了之。老余申请法庭执行,法庭却说老余已经于1997年12月25号将1300元赔偿款领走了,并出示一张"领条"。老余对该"领条"发表了自己的三个看法:第一,肉眼就可以看出,该领条上"余宗桃"三个字绝对不是自己亲笔所签;第二,自己当时对强迫调解结果不满意,不会主动地去领赔偿款的,当时还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不要这个钱法院会重新判决的;第三,妻子被打伤头部后留下了头痛、头晕等严重精神病后遗症,曾到杭州市第七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区区1300元赔偿款无法接受。于是,老余想到通过申请笔迹鉴定还事情真相。但因法院不可能提供案卷原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且老余也付不起高额的司法鉴定费用,最终投诉无门,疲于奔波,家庭损失进一步扩大,问题久拖不决。
更令老余愤慨的是,1998年,村头镇政府在前事未了的情况下,进一步迫害自己,竟然将他承包的一块位于镇政府对面黄金地段的口粮田非法出让给村民汪建耀用于建房。日前,老余在历经了人财两空——自己被拘留、妻子精神失常、父亲死亡及厂房被政府强制撤除无法正常营业等不平等待遇之后,决心为自己讨个说法,为此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但老余每次上访,村里都奉命派人跟踪、截访,跟踪截访者甚至要与他同吃、同睡、同行,亦步亦趋,搞得老余寸步难行,哭笑不得。老余告诉记者,自己不是无理取闹之徒,仅仅为了讨一个说法而已,他愿意接受政府合情合理的协商调解。虽然曾数次口头和书面申请村头镇政府、开化县土管局、衢州市政府及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请求尽快公平处理强占口粮田等损害赔偿问题,但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一个说法。他恳请政府体恤下情,给自己留一条活路,不要再踢皮球让一个残疾人无所适从!
中国虽然有残疾人保护法,虽然国家有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也分别有各自的残疾人协会等机构,但对于老余来说,都是胡说八道的玩意儿。在中国,残疾人维权,比正常人维权更要艰难。

(耶米利)

温家宝批示后,湖北英山书记照样被提为副市长

Posted: 11 Mar 2009 09:38 AM PDT

温家宝批示后,英山县书记照样被提为副市长

昝爱宗

"两会"期间,从网上看到,《湖北日报》曾曝光过的湖北英山县垃圾场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当地政府不顾民意,最后引发群体性事件,多名村民被关押。村民马大进先后到武汉、北京上访,向温家宝告英山县委书记王浩鸣的状,没想到王浩鸣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马大进抓进看守所,然后判刑坐牢4年,另一维权者万柏青判刑2年,罪名都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马大进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黄冈市中级法院,法院审查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应无罪释放,要求发回重审,据说3月底将开庭重审。这个时候,马大进已经被关一年多了。

当初,就是这个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曾惊动了国务院信访办和温家宝,国务院信访部门赶到英山调查,王浩鸣赶紧为被污染村的村民装上了自来水,以此遮羞,蒙骗过关。本想温家宝批示后,《湖北日报》也曾曝了光,王浩鸣的政治仕途应该暂停一阵子吧。可谁知,县官不如现管,2009年2月,导致民怨沸腾的王浩鸣已升任湖北省黄冈市副市长,成为黄冈五名副市长的最后一名。

在英山县,县委书记王浩鸣前后工作长达14年,笔者与他电话联系时,他否认英山发生群体性事件,但都是满口官话,丝毫不提政府失误。网上资料说,该县一直流传着他的"权大于法"语录,其中他对马大进向上级举报污染一事作了如下"指示":

1、垃圾场事件应该当成政治事件来处理;
2、没有罪也要找个罪名给他按上;
3、指示政法部门"判3~7年"。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不折腾"这样的话,可不折腾在官员眼里就是"折腾"的意思,王浩鸣的提拔就是折腾出来的结果。如果不折腾,他可能还不被提拔,这就是中国基层官场的怪现状。垃圾场污染,全国并非英山仅有,但英山的压制确实少见的,目前被判刑的马大进和万柏青还在监狱中被冤枉,王浩鸣以黄冈市副市长身份兼任中共英山县委书记,王书记不调离,恐怕马大进冤案就难以伸张正义,权大于法可见一斑。

今年3月8日,我看到温家宝和湖北英山县全国人大代表的一则新闻,说"两会"期间,湖北一人大代表将89岁老太所绣鞋垫赠送温家宝,这位全国人大代表正是英山县温泉镇百丈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初,报道说她受乡亲们委托,将一双绣有"福"字的鞋垫送给温总理。鞋垫是白色底,感谢总理亲政为民,清清白白;鞋面上绣了梅花,寓意能经风吹雨打。

没有想到这个代表不但是英山人,还是群众反映污染问题的温泉镇人,可英山人为什么不找她向温家宝反映污染问题呢?听英山当地人说,这个代表和官员走得很近,哪会关注老百姓的生死。

英山非法垃圾场污染事件,尽管惊动中央和湖北省委,但下面铁板一块,人大代表也装聋作哑,只能靠当地民众自发维权了。

早在2007年10月,即中共"十七大"之前,在马大进等上访者的感动下,《湖北日报》记者刘鼎前往黄冈市英山县采访垃圾场非法运营5年的问题,证实了该垃圾场给周围沙湾河村、山溪坳村、甘塘坳村三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化验后大肠杆菌及氯化物含量都严重超标,直接危及2000多名村民的饮水安全,影响了上千亩农田和数百亩茶园的正常收成,随后给予报道。当地村民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迁移这个垃圾场,但至今政府只是解决了农民的饮用自来水问题,垃圾场依然非法运营。村民马大进告诉记者说:"我们过去一直饮用山上的井水,如今只能每天到一公里外的地方找水。"这位村民向湖北日报举报后,国务院信访办调查后,村民仅仅享受了自来水,可那些上访者却遭受秋后算账,被送进看守所,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英山县环保局陈副局长曾接受湖北日报及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项目建设都必须进行环境评价论证,英山县垃圾场在建设时没有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评价报告,这是不合法的。由于这个垃圾是县政府决定建立的,因此环保部门至今没有对此进行处罚。"十七大"结束后,2007年10月29日,英山县就发生了警方将上访举报污染和抗议政府的沙湾河村民多人从家中带走,随后有的拘留,有的判刑,马大进及万柏青就是被判刑的两名维权者。

王浩鸣,今年51岁,中学毕业,15岁参加工作,自称大专学历,硕士学位。
湖北英山县委书记王浩鸣手机电话:13707251188,
县委书记办公室电话: 0713-7012490
英山县中共县委机要科(县委书记秘书办公室)电话:0713-7013229
湖北省环保局信访办 李俊华(武汉)电话: 027-87167216
中国湖北黄冈市政府网站上目前已挂上湖北黄冈市副市长、英山县县委书记王浩鸣的职责说明:  
负责农业、农村、民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和农科教统筹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含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含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白莲河水库管理处)、民政局(含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农垦事业管理局、粮食局、供销合作联社、扶贫开发办公室、老区建设促进会,协管市气象局、水文局。承担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浩鸣的邮箱】 hgzfwhm@hg.gov.cn

【王浩鸣的简历】  

王浩鸣,男,汉族,1958年12月生,湖北黄州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硕士学位。  
1973年8月至1975年10月在黄冈县幸福水库下放劳动;  
1975年10月至1977年8月在湖北省水电学校学习;  
1977年8月至1982年3月在黄冈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  
1982年3月至1985年12月任黄冈行署办公室农业科办事员;  
1985年12月至1988年10月任黄冈行署办公室副科长   
(其间:1984年 9月至1987年12月在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10月至1993年8月任黄冈行署多种经营办公室科长;  
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黄冈地区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2年3月至1994年3月下派到黄州陶店乡任党委副书记);  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英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委员;  
1998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英山县委副书记   
(其间: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在湖北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在湖北省党校县市委书记班学习);  
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任英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其间:2005年10月至2005年12月挂职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委副书记);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任英山县委书记   
(2006年12月当选为中共黄冈市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英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2月起任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浩鸣照片在这个网站上,链接:http://9dh.cnhubei.com/9dh/2007-06/13/cms373207article.shtml

附:

(1)、湖北英山县垃圾场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关注和报道的媒体有:
2007年11月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以"湖北省英山县垃圾场严重污染、危害村民生活"为踢电话连线采访受害村民。
2007年12月12日,《新华内参》以"英山垃圾场1000名村民受污染存隐患》为题报道此事。
2007年12月19日,《湖北日报》以"英山垃圾场违法运营5年》,用半版大篇幅进行报道。
2008年,中国环境网及中新网进行关注,网络论坛转载较多。
(2)、英山县政府忽悠民众的文件:"英山县政府目前对垃圾场的处理意见"
一、垃圾场不会搬迁。山溪坳垃圾场选址是县政府和温泉镇政府实地考察后,最终以危害性、经济性多方面考量后确定的。已经报省市专家评审立项,待批准后,国家将会投入资金进行了无公害处理。(说明2003年建设并投入使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现在问题出现了,在"补手续")
二、沙湾河村反映的饮水困难问题,县政府已安排水利部门解决,此工程正在建设中。沙湾河村村民现在的饮水问题,由环卫部门购买消毒药品进行消毒,县卫生防疫站指导并进行监控,保证用水安全。 (消毒能解决长期饮水问题?垃圾场不搬迁,除了饮水问题,耐以生存的农田问题如何解决?)
三、县政府责成建设部门加强垃圾场填埋的管理,加大平面覆盖、灭蝇、消毒工作力度。在垃圾填埋场下游50米将会新建一个污水沉淀池,作简单截渗处理。

(当地农民批评:英山县领导有做表面文章之嫌,这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案。另据中国环保万里行记者采访有关专家时透露,一般造成环境污染后最少50年才有可能恢复。)

(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英山县垃圾场整改通报》对英山县政府的污染项目无能为力:
2008年1月3日,湖北省环保局在《关于英山县垃圾场整改通报》中认定该垃圾场违法,认定该垃圾场未办理手续,属违规建设项目。但英山县政府仍继续在此倾倒垃圾。权大于法,似乎连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他们应该学习北京首善之区,知道该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目前,在中国国家环保网——环保曝光台,在中新网论坛"网民曝料"栏目,还可以搜索到"湖北英山政府的环保是这样进行的"、"英山县垃圾场非法运营5年"这样的报道。

2008年1月7日,将村民马大进拘留,并与万柏青一起正式被逮捕,县委书记王浩明对办案人员说,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事件,应当成政治事件处理,他们没有犯罪也要给他们安个罪名。

2007年以来,英山受害村民分别向国家信访局、国家环保总局、全国妇联、公安部、湖北省信访局、司法厅、省环保局、省妇联、黄冈市政府、市环保局反映了此问题,但基本上没有大的效果,王浩鸣依然我行我素。

中国环保万里行网、中国国家环保网——环保曝光台等网站刊载的"湖北英山政府的环保是这样进行的"的报道是这样的:

2003年8月,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政府决定在城南5公里、海拔100多米的温泉镇沙湾河村的山头上建设城南垃圾场。该垃圾场地势高,人口密集,而且四年来,垃圾场未建造防渗漏设施,堆放的大量垃圾未经任何分类或无害化处理,山脚下是300多农户,1200多亩连片大畈农田,给千百年来靠山上井水饮用和灌溉的下游的沙湾河村民造成了严重危害。   

2007年9月10日,受害农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开始自发地停止一切劳动和家务,男女老少来到垃圾场进山路口,采取了阻拦垃圾车、保家园、保生存、保护耕地的强制行动。参与人数有400多人,都是生活在垃圾场附近的沙湾河村、甘塘坳村和山溪坳村村民。当天,村民们挂上了"垃圾场污染,百姓要生存"的横幅标语,搭起了帐篷,安上了电灯,铺上了床铺,准备打持久战,坚决捍卫自己的家园。   

受害农户采取了强制行动后,在当地城乡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过往行人、司机和县城里的居民纷纷表示支持和同情,都说县政府当初在地势高、四周人口密集、距大畈农田和县城关太近、危害性大的地方建垃圾场是错误的。在受害群众每天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的半个多月里,县城内垃圾堆积如山,情况非常紧急。在巨大的现实压力下,县领导和有关部门陆续来沙湾河村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但双方因在垃圾场迁移与否的原则问题上分歧太大,而没有最终结果。   

9月11日,分管卫生的英山县副县长郭应虎和温泉镇领导来到垃圾场,并安排县防疫站技术人员来沙湾河村对多个农户的水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是"菌落指数、大肠杆菌、氯化物等指标严重超标"。9月12日,县城建、环卫、温泉镇政府和派出所等部门与农户代表对话,双方分歧太大,对话失败。   

9月16日,县政府要求沙湾河村再派农户代表到县信访局同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对话。在两次对话中,农户代表先后将垃圾场所处位置、目前已造成的危害、群众的一致呼声和要求,向在场的县政府、县直部门和镇政府的领导作了详细介绍。会上,有关部门公布了沙湾河村抽样水井的水质检测结果,并通知,在抽样的13口水井中,有9口水井被污染,其中有3口水井属于严重污染。农户从现在起,应到一公里外、无污染的地方去挑水吃。两次面对面的对话,最终因双方在迁移与不迁移垃圾场的原则问题上不让步的失败而告终。   

9月19日,受害农户要求县防疫站提供检测报告,县防疫站出于政府的压力,没有答应。  

在受害农户静坐拦车的半个多月里,从9月10日到现在,垃圾车辆始终未能进入垃圾场。由于农田污染危害情况属实,水井检测确实有污染,加之,路口的群众每天越来越多,由原先的几十人,现增加到几百人,而且参与人群自发情绪越来越高,县领导每天都在明里暗里观察垃圾场进山路口现场动态,并开始要求公安部门出警。   

英山县政协副主席袁锡平说,蔡垅是山溪坳村的土地,因而在此地建造垃圾场与沙湾河村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知道这位堂堂政协副主席基于什么考虑,才作出这一番评论的。在蔡垅建造的垃圾场,受污染的是我们沙湾河村的劳苦百姓,直接受害的是我们及我们的子孙后代,怎么会"与沙湾河村没有任何关系"呢?   

9月30日晚上,温泉镇派出所民警将正在洗澡、身上只穿短裤的村民程正美强行带走,说"每天给你发80元钱,你就好好在里面呆着,直到事件完全解决后才会放你出来"。   

10月3日下午,温泉镇派出所会同县环卫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开着铲车来到垃圾处理场,粗暴"执法",造成老年妇女马西华、马桂芳、王福等人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有多人伤势较严重。同日,派出所又将我村村民段小平强行带走。   

派出所放言:"这次要抓15个人以上,现在还只抓了3个,你们等着吧。"   

如今,村民人人自危,男性劳动力不敢住在家里。我们不禁要问,农村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甚至最基本的生存权和生命健康权,谁能真正为我们维护?   

我们最终一个目的,强烈要求英山县人民政府迁移垃圾场,我们希望上级环保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为保护我们的生存,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粮仓主持公道。

国人出游时的陋习与中国文化无关

Posted: 11 Mar 2009 06:02 AM PDT

  据凤凰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谈到国民出游形象问题时,坦率地指出,其实这些并不是"陋习",只是大家习惯不同而已,需要双方一同沟通。

  武大伟认为,那些陋习是并不丢中國人的脸的,"这是一种习惯而已。例如喜欢聚众、喜欢大声说话。你看,在机场里、餐厅里,大家聚一块说话的,都是中國人,可这就是一种习惯,我们还看不惯外国人那种小声嘀嘀咕咕、当面还要互相咬耳朵呢。"

  在说到中國人到美国华尔街"骑铜牛"的时候,吴大伟说这也是习惯,"如果你不让骑,就要竖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攀爬'"。武大伟说这是文化的差异,外国人有自己的礼节,我们也有我们的,不能说谁对谁错,要共同努力,互相理解。

  看了这段报道,我首先想到我们副外长是在外交场合讲这段话的。因为在国际上,很多事情即便我们有错,也不能马上认错,我们是这样,美国和西方也是这样。否则,动不动就认错,还怎么搞外交?搞外交就是要为国家利益学会油头滑脑,或者强词夺理。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样的场景,一位傲慢的美国人指责中國游客丢中國人脸了,破坏中國形象了,再看看我们外交部长的回答,那实在是太有才了!我甚至可以看到那位外国人目瞪口呆、哑口无言的样子。

  怎么样?哥们,那可是我们的文化决定的,难道我们有什么错吗?我们还不喜欢你们那种礼节呢!两个人嘀嘀咕咕,我都听不见你们在谈什么,哈哈,我们的文化,你们知道吗?五千年历史呢,不过就是不适合你们那种乱七八糟的礼节,当然我们的文化除了比较习惯你们的小轿车、电脑和我们外交部长穿的这身非常得体的"西装"之外,和你们的礼节格格不入,也许还有民主、自由、人權。

  副外长彻底把我雷到了!

  可是,且慢,各位,我们这位外交部副部长并不是在外交场合讲这段话的,这位被记者形容为游历世界各国、外交经验丰富的副部长可是在回答中國记者问题的时候说这段话的。他要回答的不是外国人,而是关心中國形象和自己脸面的国人,是那些希望中國人改掉陋习,提高素质的华人华侨,这样说来,副外长的话就大大的有问题了。现在,让我们简单分析一下他的回答吧。

  第一,外交部副部长不是不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迄今为止,批评国人到海外旅游时的一些陋习丢中國人脸的几乎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我们中國人自己,特别是实在看不过去的海外华人华侨。外交部请提供一个例子,这个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指责过国人出国丢中國人脸了?何况,即便丢中國人脸,关他们外国人鸟事?再何况,在有些傲慢的外国人看来,有些中國人本来就不要脸了,还怎么丢脸?再说,美国人连和他们格格不入的印第安人和非洲新移民的习惯都能够容忍,什么时候指责过中國人的陋习了?

  第二,所有指责中國游客在海外丢中國人、有损中國形象的陋习几乎都清清楚楚地写出来了,例如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烟头、不排队、进入商场和电梯不掐灭烟头、用完抽水马桶不冲水等等,前段时间讨论这些陋习时,我没有看到一个人出来为这些陋习辩护过,可是今天出了一个高规格的辩护人,不过请问,有谁说过中國人聚在一起是"陋习"?怎么能如此偷换概念?至于"骑铜牛"应该竖"禁止攀爬"的牌子,我现在就在北京,今天正好经过天安門广场、好几个政府机关包括证监会和外交部门前,几乎所有这种场合的雕塑包括石头狮子面前都没有竖"禁止攀爬"的牌子,你问一下有哪一个中國人敢攀爬吗?如果不信,部长可以明天做一个试验,找人攀爬一个北京重要场合没有竖"禁止攀爬"牌子的雕像,看一下武警和保安是不是立即把你拉下来,训斥一顿甚至扣留下来?还有,我发现在北京公共场合的厕所里,很多都在马桶旁边写了"用完冲水"的提示,请问这也是文化的差异?有谁家里的抽水马桶旁边也贴了"用完冲水"的提示?

  第三,最让我郁闷的是,说来说去,怎么又扯到中國文化上了?我也在国内好多年,又在国外十几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所谓中國游客出国的那些"陋习"绝对是陋习,然而,却绝对不是中國人独有的陋习!不但第三世界人有这些陋习,英美国家的人至今都有!这些陋习是全世界人类共同面对并努力消灭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副外长却出来放话了,那不是陋习,那是文化差别!外交部副部长能够指出中國人在过去五年里讨论过的哪一个陋习是因为中國文化造成的吗?既然是文化的差别造成的这些陋习,现在据说要发扬光大中國文化了,那就让我们把这些陋习推而广之到世界各地吧!建议孔子学院开设学习陋习的教育课程。

  我对这些陋习的看法

  我记得十几年前刚刚出国时经历的一件事,有一次坐跨洋飞机,半夜醒来就和朋友聊天,由于坐飞机耳朵听不清,我们聊天的声音很大。结果一位外国女人从后面走过来,说,你们可以小声聊天吗?我们要休息。我当时很吃惊,感到很屈辱,但压低了声音。后来我发现我们的聊天确实吵醒了周围几排的乘客。

  我后来多次坐飞机,也在飞机上碰到了一些大声说话的,半夜三更,我好不容易睡着,却被他们吵醒,真是讨厌。这时我想起了中國文化中最精华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可是中國文化里的经典,也是孔子送给学生最重要的一句

  话,可是恰恰在我们的整个教育里,始终没有人对我们好好讲解这句话。我现在还是大嗓门,特别是和中國朋友一起的时候比别人都大,但有一个原则,如果旁边有别人,我就会习惯性地压低声音,害怕影响到他人。

  你知道现在在长途飞机上吵醒我的都是什么人吗?都是年轻的白种人,没有一个中國人!其实如果大家有在海外生活的经验,就知道,在没有中國人的场合,也有一些外国人(包括白种人)特别是年轻人大声喧哗,经常被人家白眼。一些很粗俗的白人也时不时随地吐痰,美国和澳洲的一些乡巴佬也有很多陋习,常常让我和其他一些外国朋友皱眉头。我们有时还私下讽刺他们。而同是中國人的香港人和台湾人,甚至包括主要是华人的新加坡,我注意到他们到海外旅游时,作为一个整体,要比我所见到的澳洲人和欧洲人、美国人更注重这些礼节,也更少惹人讨厌的陋习。

  什么是中國文化?谁能说香港和台湾就比中國缺少了中國文化?如果说生活在海外的华人华侨离开中國文化太远,那我八十多岁的父亲应该更得中國文化的精髓。他到国外去看我,走进一个中國人的餐厅,发现那么多人,却那么安静,他感触良久,说,这才是久违的知书达理的中國人啊。

  其实父亲身上竟然有那么多礼貌和品德都是我看上去那么陌生的,很多竟然和西方的一些很好的习惯相同。要知道父亲也是在1949年后受到过折磨的,还在农村挑过大粪,可现在条件稍微好一点,他竟然会在电梯里提醒年轻人不要吸烟,提醒我说话声音要小一点,他出门哪怕是散步十分钟,也会穿得整整齐齐。父亲是读私塾的,在1949前完成了整个教育。为什么他看到那些陋习就说那不是中國中文化呢?而且最近几年我接触好多位80岁左右的在1949年前接受了教育的中國人,我发现他们身上竟然有我在海外寻找了十几年、原来以为是西方人才有的那种品德和礼节,这又是怎么回事?副外长的年迈的父母如果健在的话,我建议他学习一下温总理,多和老人聊聊,体会一下真正没有被折腾过的中國文化。

  当然我们不能不承认,很多我们前段时间讨论过的国人出国时的陋习确实更多的出现在中國以及其他一些第三世界游客身上。根据我的观察,我认为一些陋习(不顾他人制造噪音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不冲厕所、不排队等等)确实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的素质有关。如果我们拿GDP来说事,我们会发现人均GDP排后的国家,这些陋习更加严重。注意,这和游客本人的经济状况关系不大,而是和他来自那个国家的人均GDP有关。

  但我也告诉大家我在海外的另外一个观察(以及我以前做了四年旅行社工作的感受),你现在不妨去找一下世界人均GDP排行榜,中國大概在一百零八位左右。我想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虽然我们国人对自己在海外的陋习感到不安,但如果与和我们相近GDP国家的民众相比,中國人在国外的陋习远不是那么严重的,我们只是和GDP前五十位的国家国民相比,才显出巨大的差距。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打开国门的中國人更倾向于严格要求自己,喜欢向高处走。我们是在和先进国家的国民相比,向那些实际上比我们人均富裕几倍、几十倍的国民看齐,有差距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些差距,会很快追上去的。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虽然这些出国反映出的陋习最早是被海外华人华侨发现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国内的民众就没有认识到这些陋习。其实,我们前一阵子指责游客带到国外的陋习在国内早就遭到了围剿,而且正在努力消除,现在在高级一些的餐厅吃饭,你高声说话,影响了别人,你看看周围的人的目光和脸色吧。等公共汽车你不排队?等着别人吆喝你吧。随地吐痰?别人也许照顾你面子不会当场指责,但都会带点厌恶的表情绕道一两步。你去旅游景点爬上一些雕塑照相,你看看周围举相机的人会怎么鄙视地看着你吧。如果有人在天安門随地吐痰后被保安提醒,他会说我吐的是我们的文化之痰吗?

  但我们的副外长说了,有些陋习是因为文化差异——这实在是让人诧异。副外长并没有说某一个"陋习",而是有些。而我认为就在过去五年国民讨论的所有陋习,确实是真正的陋习,和文化无关,那副外长又是说的哪些陋习?莫非我们稍微有钱一点,去年又让外国人不敢干涉中國内政了,现在,竟然连陋习也要名正言顺起来?可这些陋习并不是外国人指出来的,而是我们国人对比外国发达国家的国民找出来的差距啊。

  说实话,中國人那些陋习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错,外国人都有过,只不过他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教育更普及了,素质也相应提高了,于是慢慢改掉了一些,比我们先走了一步而已。作为一个GDP排名在一百位左右的国家,我们的民众素质相对来说还是相当高的,而且民间的力量加上海外的华人华侨的监督,我们民族还是比较自觉的,比较爱面子的。可是,现在出了个外交部副部长,一句话就为早被我们普通民众盖棺论定的陋习正名了,而且又是以文化之名。

  有人说我们的文化不适合民主、自由和法治,我无话可说,就是想说也找不到地方说,但现在有人竟然又把文化和陋习扯到一起,我就不能不说了。我不知道这样对上不敬,对外交部副部长品头论足算不算一种中國的"陋习",和中國文化是否有关?

  杨恒均 2009/3/9 北京

  作者:杨恒均


中国报道周刊, 2009-03-11.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国人出游时的陋习与中国文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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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政界为何缺乏鹰派?

Posted: 11 Mar 2009 05:54 AM PDT

  在飞机上读到《环球时报》文绪先生的评论《中國需要更多的鹰派人物》,有点感想,简单说两句。

  文绪文中提到,和美、日、印、等国家相比,中國没有鹰派人物,更缺乏鹰派声音,这一点我同意,而且,我还想加一句,中國体制内不但没有鹰派人物,其实也没有多少鸽派人物。中國体制里只有一个声音,就是和政府发言人一模一样的那个声音。

  作者在说到中國没有鹰派人物的原因时说,中國出现鹰派人物往往遭到外界围攻,攻击这些鹰派言论不负责任,不利中國和平崛起的国际形象,容易引起中國不理性的民族主义情绪等等。

  我认同作者说中國没有鹰派人物,但却对作者所说的没有鹰派人物的理由持不同的看法。

  如果按照作者所说中國没有鹰派人物是因为来自外界的批评,来自中國民间和知识分子的指责的话,那太牵强了,因为中國的鸽派人物或者温和派其实要承受更大的压力和攻击。我们有些领导人甚至因为在访问美国时稍微表现一些温和态度,就遭到上下炮轰。更不用说一些对美国温和的人几乎被永久性的贴上"汉奸"和"美国走狗"的标签。

  温和派既然能够顶住了这些攻击,怎么你强硬的鹰派反而被批评一下就退缩了,就"没有了",这还算"鹰派"吗?

  所以说,中國有没有鹰派,有没有鸽派,和中國的舆论环境,专家学者的看法,以及民间的反应没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那里鹰派受到的攻击几乎从来没有停止过,例如作者文绪在文中举例的美国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可怜的老拉,我在美国见到的几乎所有国际问题专家说到他的,几乎都没有好言语,有些甚至比喻他是法西斯。

  作者也提到日本的强硬派,可作者没有提去年日本最大的强硬派的下场。去年日本的防卫队的海军司令(大概相当这个职位)由于在征文中声称日本侵略中國是正义的,并且主张日本必须更加强硬以应对中國等,结果引起日本舆论哗然,最后竟然硬是被迫辞职。这可是人家堂堂一个大国的海军司令啊,只不过因为鹰派言论就这样下台了。这件事中國没有过多报道,不过在去年的918事件和南京大屠殺周年纪念时,中國民众也很理性,没有像前年那样冲现在的日本人发火,这也算是对理性的日本政府和民众的一点点安慰和回报吧。

  那么,中國体制内为什么没有鹰派?或者我再加上一句:为什么没有鸽派?我想,这和我们的言论环境有关,和我们的外交无小事的规定有关,和我们国家要保持思想高度统一的指导原则有关。

  大家知道,作为美国军人,也绝对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可是,他们却在不泄密和不危害国家形象的情况下,拥有相对的言论自由。只要不是位置高到司令员,只要不是政府发言人,他们可以在表述国家政策的时候,也同样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两种观点有时是不一样的,所以就出现了鹰派和鸽派。

  正因为美国这种做法,所以,我们发现一个问题,他们的官员和学者常常自由发表意见,有鹰派,更多鸽派,但我们并不受他们意见的影响,我们只看美国政府的态度。我们也知道,这些所谓鹰派和鸽派在执行任务时,却只有一个派:政府派。这样做的好处在哪里?就在于让世界上的人都知道,美国人其实有很多意见,也会有很多选择,但现在他们选择了目前的政策,你们看着办。

  相比较而言,我们一个小小的官员,或者和政府决策机构八竿子打不到的一个狗屁专家教授,几乎根本没搞清国家的政策和决策过程的,在问起个人意见的时候,也动不动以解释政府政策为己任,满嘴官腔,弄得像外交部发言人似的。那些人就算稍不小心露出的鹰派和鸽派言论,也最多是误会了上面的政策而出现的口误。那即使不受到上面批评,也会把他们自己吓得好几个星期睡不好觉。

  这种高度统一口径的缺点很显然,让外界以为中國只有一种声音,在我们调整外交政策时也失去了灵活机动性。我曾经不止一次碰上美国人很紧张中國某位官员的意见,集中起来研究是不是中國政策有变,或者发生了高层内斗。我就告诉过他们,你们美国人就可以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我们的一个小官员发表了点个人意见,你们就紧张了?他们的回答是,是啊,因为你们的政府官员从来没有个人意见的,(现在他的意见)肯定是政府授意的,我们得看看是不是你们要转向,或者你们高层发生了政治斗争。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中國官员和那些体制内的学者当然都有自己的想法,有些和国家一样,有些不一样,但他们不能说出来。其实,如果表明是自己的个人观点,完全可以说出来,这不是坏事。一个国家的政策一致,并不是要让大家思想一致,所谓思想一致,是不切实际的,文明世界里已经没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能够让人思想统一。哪怕是自己的军官和士兵。那些标榜思想一致的,在真正付诸行动的时候,往往是最容易土崩瓦解的。所谓思想统一,不但骗不了人家,甚至也骗不了自己。

  我认为,让各级官员和政府的一些学者说话,天不但塌不下来,而且我们会发现思想活跃,会给政府注入更大的活力,而且,让我们在国际上有更多的转环空间。

  特别是对于没有达到一定层级的官员以及广大的所谓体制内的学者(中國好像没有几个不是体制内的学者吧?),他们的职责是执行达成的共识,并不是让他们在发表个人意见时也一定要以赞同的口气来描述每一个政策,那样其实是有害的。大家不妨想一下,我们建国60年的每一个政策都是正确无误的吗?怎么从来没有听到任何官员甚至体制内的学者发表任何一点个人的意见?如果他们发表了,并不影响国家政策的执行,但却可以让高层和民众了解到还有不同的声音存在。要知道,国家的政策之好坏,普通老百姓对这些政策的认识和体会根本不会超过制定和执行他们的官员们。官员们也最有发言权。

  中國不但需要鹰派,也需要温和派,需要中间派,需要能够表达自己个人观点的环境。只要不影响对达成共识的政策和策略的执行,我们不应该强求大家保持高度的思想统一。

  中國最需要达成的"高度共识"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表达不同意见和观点的共识。

  杨恒均 2009/3/7 北京

  作者:杨恒均


中国报道周刊, 2009-03-11.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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