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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3 Aug 2010 01:32 PM PDT
图片信息来源于牛博国际:http://www.bullogger.com/blogs/fakegland/archives/363996.aspx | ||||||||||
Posted: 03 Aug 2010 01:23 PM PDT 我所居住的威廉王子县人口接近40万(正在等待2010年人口普查的新数据出炉),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21人,虽然和中国没法比(中国全国平均人口密度是美国的4倍还多),但是在美国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10倍。全美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的固体垃圾超过2公斤,照此推算,我们县每天的生活垃圾量为800吨,清运和处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在美国,管理固体和危险废物最基本的法律是1976年通过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 RCRA)。根据该法律,接收城镇固体废物的垃圾掩埋场必须符合联邦环境保护署制定的标准,具体的管理则由州和地方政府负责,而且它们可以接受居民的废弃危险物品。 威廉王子县在1998年立法建立垃圾掩埋场和其他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品处理设施。所有本县居民、商家、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都要根据规模大小缴纳垃圾处理费。居民的垃圾处理费分项单列在房产税之中,目前独立住家年度垃圾处理费为70美元,连排屋每户63美元,活动房屋56美元,公寓楼每单元47美元。其他机构则根据每年实际产生的垃圾评估量征收。 居民和机构需要自己或雇佣垃圾清运公司将垃圾送往指定地点,县政府只负责公共场所例如街道和公园垃圾箱的清理,不设立专门清运居民和机构生活垃圾的环卫部门。 我们县的大型垃圾掩埋场包括垃圾山、分类回收区、尚可使用物品放置捡拾区和家居废弃危险物品回收区。该掩埋场规划使用年限为50年,2050年到期。县政府还建有一个堆肥处理场,接收居民庭院整修的枝叶,将其沤成腐殖质作为花肥,或剪碎作为花木地表的护盖物。为了方便远离垃圾掩埋场的居民,它也接受小量的生活垃圾和分类回收物品,每个月还有一天接收居民的废弃危险物品。乡村居民则可以将他们的垃圾装袋送往另外两个指定的地点。 除此之外,政府还在一些公共场所例如大型停车场停放分类回收拖车,供居民丢弃可回收利用的书报、衣物、塑料瓶和易拉罐等物品。另外有一些特定的物品收集时间和地点,例如圣诞节过后回收圣诞树、大型家具物品如旧沙发床垫等。 美国人讲究公平,我不占你的便宜,你也别占我的便宜。这些垃圾处理设施是本县居民缴税建立的,所以只有本县居民可以利用。当你开车进入垃圾掩埋场丢弃物品时,必须向门卫出示你的驾照。验明正身,本县居民可以免费丢弃废物,捡拾别人不要但是还可以使用的家具等物品。 土地位于威廉王子县范围之内,但是独立建制、自行收税的市镇,例如我们家附近的敦夫里斯镇(Dumfries)居民,虽然可以到威廉王子县垃圾掩埋场来丢弃废物,但是要视种类和数量缴纳一笔费用。 本县居民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超过一辆皮卡的承载量(2.5立方码,约1.9立方米),也可以免费交到垃圾场。如果超过的话,就和建筑承包商一样,每一辆皮卡的建筑垃圾要交25美元的处理费。 本文所附的照片,就是我们县的垃圾掩埋场和堆肥处理场。 相关博文: 美国城市居民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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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3 Aug 2010 12:46 PM PDT 移居美国以后,搬迁过不少地方,随着时间的增加,认识的朋友也越来越多。有意思的是,在我认识的中国朋友中,有不少人不但在自家的院子里种花种草,还发扬中华民族勤奋刻苦的作风,在自家院子里种菜、种水果甚至种庄稼。春夏秋冬四季,除了冬季外,其他季节都有收获。黄瓜、丝瓜、冬瓜、茄子、韭菜、番茄、葡萄、草莓、杏子、柿子是最常见的种植品种。 ![]() 王太太家种的玉米。在家种玉米的还真不多。 (Xiao 摄) 喜欢把自家院子开垦出一片"农家地"的,据我观察,大致有两种人:一是到美国探望子女的老人,另外则是六十年代以前出生的留学生。我的邻居王太太原来是北京一所大学的系总支书记,离休后到美国与子女同住,她原是农家出身,深谙农艺之道,在女儿家闲得无事,便在前后院种上各种蔬菜水果,每天清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浇水。我上班的时候,经常看见她在院子里忙。这些天,她种的黄瓜长得十分喜人、韭菜也一个劲地往上窜。与王太太聊起来,她对院子里种的蔬菜水果如数家珍,使我这个五谷不分的人学到不少农田知识。王太太告诉我,我们地区的中文学校每到周末上课的时候,许多到美国探亲的老人们就会聚在一起,互相交流各自的种植之道,十分热闹。有时还走门串户,交换不同的蔬菜品种。她觉得在自家的院子里种菜种水果不但有益健康,而且很有满足感,看着丰硕的果实,心情十分愉快。现在她家吃的蔬菜,基本上都是自己家里种的,又新鲜又没有农药污染。而类似这种没有农药污染的有机蔬菜,在超级市场或专卖食品店里卖得很贵,价格几乎是一般食品的两倍。 除了老人外,在美国的留学生中,老三届的那一批有许多人当年曾经上山下乡,颇有种植蔬菜水果经验。他们到海外"洋插队",一旦工作稳定,有房有车后,对着自家一大片的后院,忍不住技痒难熬,除了修花剪草外,便是开垦出空地种蔬菜,重温当年插队落户时的旧梦。在我认识的留学生中,70年代后出生的,几乎没有人在自己家院子里种蔬菜的,我想他们首先是不懂农艺,其次也没有这个感情。 ![]() 王太太与外孙女在自家菜园劳动(Xiao 摄) 其实,美国人中也有不少人喜欢自己种植蔬菜水果,每到春季的时候,许多商店就会出售各种蔬菜水果种子供家庭种植。也有一些社区为了满足没有独立院落的住家,尤其是那些高层住户的需要,特别开辟出一片种植区,划出大小不同的面积,从十几个平方米到几十个平方米不等,出租给社区居民,让那些喜欢农艺园艺的居民有大展拳脚的地方。社区负责提供灌溉设备及各种农具,居民则各显神通,种上自己喜爱的花草水果蔬菜。我参观过的两个种植园,一个在专供老年人居住的社区,一个在离我们家不远的公寓出租区,那里种的东西,可以用琳琅满目来形容。 去年奥巴马夫人米歇尔将白宫的一角开辟成"菜园",一时成为传媒报道的热点。美国有不少环保人士一直热心推动自家菜园运动,他们认为家庭种菜有利健康也有利环保,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第一家庭顺应潮流,在白宫花园种菜,将收获的菜果提供给白宫厨房使用,得到环保组织的赞扬。早在二战期间,当时的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夫人就曾发起"自家种菜运动"。在这一运动的号召下,全美家庭菜园雨后春笋般出现,帮助民众度过战争难关,成为一段历史佳话。 就在我写作此文时,一位同事拿来他家刚收获的珍珠西红柿给大家尝鲜,味道确实比超级市场买的好,我想这不是我的心理在起作用吧。 | ||||||||||
Posted: 02 Aug 2010 09:00 AM PDT 所谓颠倒…… 1、在一商场,挨着电扶梯,正和朋友吃着饭,忽听广播:"XXX女士,XXX女士,听到广播请速到2楼广播处,您的儿子在这里等您…………(重复ing)…………" 然后换成一小男孩的声音:"妈妈,我在二楼东北角这呢,别哭别害怕哦,我在这等你。。" 不一会,看见一人高马大的女的涕泪横流头发散乱的奔上去二楼的电梯。。。。 2、有次去星海玩。到了晚上那边有很多娱乐措施,天翻地覆呀公转自转之类的各种比较惊险的措施。 于是往往夜晚的星海伴随着无数尖叫。唯有那一次,我们路过,听见在一片女声的尖叫中,一个低沉的男声显得特别沉稳: "救……命……啊……救……命……啊……我……害……怕……" 狂汗。。。 3、有次寝室去吃自助,不是周末的下午人不多,旁边一大桌子,貌似都是高中生,也都是女孩子。我们寝已经算是能吃的了,没想到旁边这一桌也差不多。 我们差不多时间开始吃,也差不多时间结束,等到大家都悠悠的抚摸着肚子倒在椅子上幸福的叹息时,那桌一个长相很可爱的小女生还没停筷,而且笑着看了大家一眼:"这就不行了?我才刚开始~~" 一女生疑惑的说:"兰兰(化名)你今天怎么这么能吃?" 那小女生微微一笑,没有言语,继续吃吃吃,N久之后,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下才停筷,慢慢的喝着水。。 她旁边一女生突然大喊一句:"你不是兰兰!!!" 那女生微笑,一把拽下来头发,声音洪亮许多:"对,我是她哥哥……她今天有事……" 集体石化。。。 以后我也要生龙凤胎………… 喜感的世界 颠倒 龙凤胎 前天建军节,学校交给我一项艰巨的任务,给那些即将退伍的老兵讲解社交礼仪,让他们更好的适应社会,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内心那个鸡动啊,汹涌澎湃。能见到朝思暮想的兵哥哥了。第二天一早我就飞奔至兵营,受到及其热烈欢迎的说,我彻底的XE了,双腿发软,眼冒金星。望着一个个秀色可餐的兵哥哥,我面若桃花的淫笑。。。姐怀着鸡动的心情讲完了一个小时的课,课堂气氛灰常活跃的说,讲完课有巨大的成就感。连忙给闺蜜打电话,GC来了,我鸡动的对闺蜜说:"这里有好多饥渴兵哥哥啊!赚到了,真想带回家两个惯例了!你见过一群猛男吗!真壮观balalala。。。。"挂掉电话发现整个营区安静了,很多人XE的看着我坏坏的笑。。。。。。胸前别着的小话筒忘记关掉了,我的话顺着话筒荡漾在营区,我都不知道怎么走出去的。。。。。。 YY被众人发现······ 求过,因为也算是一种语言的探究 。。。。。。。。。。。。。分割吧。。。。。。。。。。。 以前在英国参加一个Royal show,就是那种大型欧洲农业展,最后女皇也会参加的那个,每年举行。 然后和朋友东看看,西看看(那也是我在人生第一次看到草泥马的地方,还有很多羊变种的) 重点来了 我进入一个养牛的展馆 一进门,一个转角就看到一头比我还高的奶牛 我自然反应大吼一声:"哇靠~~~" 旁边他的主人听见了笑眯眯说:Yes, This is a cow........ This is a cow is a cow a cow kao~~~~~~~ Yes this is a cow 唉,最近RP暴差,出卖大学室友,CNT,求过~~~ 一日,某摄影选修课,老师拿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接投影大屏幕在那里欢乐地展示照片,我室友在底下拿手机开蓝牙,居然搜到了老师的笔记本电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就按了连接,于是一百来人同时看到大屏幕上跳出一个窗口:"是否与地瓜他妈配对?" 上课一定要关蓝牙 直接看真相,啥也不说了。第三次发还不过的话,我就做观众去~~~ 真相?!? 花5块钱买个打火机,店主竟然找这样的钱. 有时候,领袖累了,也要躺一躺. 大学时,宿舍有个男生特老实,而我这人就喜欢嘴上面占别人便宜,看他好欺负,对他挖苦讽刺是家常便饭。他也不生气,气极了顶多一两天不跟我说话。现在我们整个宿舍都在他们家上班,其他人月工资3000,我只有2500。 深藏不露 君子报仇 十年不晚 好久没来,发一贴,求人品 大二时候,室友在其生日之际收到女友送的礼物----内裤一条,向宿舍众损友求解释,众说纷纭,最终以一大淫"贴身的关怀"作为最终结论.余者深以为然,纷纷怂恿此室友响应此主题回送其女友卫生巾... 次日,此室友也不归宿,羡煞众人... 复几日,另一室友也生日,苦于无法与一女同学捅破暧昧阶段,故含蓄要求其也送内裤,应.次日,收到试穿,发觉尺寸太大...用他原话说就是:"小jj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没有依靠...."遂打电话相询. 少时,收到女同学短信: 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分手吧.... 室友沉默半日.... 终,顿悟,原来....原来送内衣还有这么深层次的含义... 不合适的理由?你不知道我的深浅... 昨天看CCAV4的一个叫海峡两岸一家亲之类的主旋律节目,有一个环节是这样的,每一组两个选手蹲着,然后面前三十厘米处放一个燃烧的蜡烛,主持人问一个问题,选手用答案的爆破音发出来的气吹灭蜡烛。 好戏开始了,主持人问一个女孩,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女孩答道:春天,蜡烛没灭。女孩继续:冬天,没灭。女孩继续:夏天,没灭,最后晴天雨天雪天全来了,女孩抓狂了。猛的一口吹灭了,然后淡定的看了下主持人,说春天。主持人很尴尬,先吹气,在说答案。 然后另外一组的哥们更猛了,主持人问:平时你最喜欢的运动是什么,答道:跑步。和女朋友约会时干什么,答道:跑步。如果遇到神,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愿望,你希望是什么?这哥们仍然淡定的答道:跑步。这次轮到主持人抓狂了,问道:如果你去商场,你都买什么东西啊?这哥们很鄙视的看了主持人一眼,答道:买跑步机。我估计主持人都不行。 跑步 ccav 蜡烛 看完关于某糗友全家是电脑高手然后41楼技术帝的争论 我算是接触过一点电脑皮毛技术的人,对能执着认真对待技术的技术帝非常佩服 我之前呆的一个公司,我做的是产品检测,平时的工作就是负责检测产品有没有问题,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之类,属于三流工作 有一次进了一批新货(无线路由),检测时我发现合格率非常低,产品工作时也存在很高机率完全死机,研究几天我还是没有办法解决,便向老板建议这批货退回去,不能卖 老板很干脆地驳回了,因为这批货进价非常低(广东华×压箱货),我说这批货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压箱这么久本身就可能是劣品,加上因为压箱厂家也不会再提供售后,客人买回去的话会有麻烦。 虽然多次进言但一个礼拜后该产品还是在淘宝全面上架销售了 而后如预期所料,在2-4个月后,客人购买到的产品大部分都出现了相同的故障…………而淘宝上标明的保期是店家保30天,所以老板也完全不理会客人对该产品的后续问题了 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表示一下对技术帝的佩服,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能真正坚持原则,能认真执着地研究技术的人真的非常非常少了,我非常佩服他钻研的精神,那楼主所发帖子是真实还是自编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个涉及到某些行业内的内幕我还是匿名的好 糗事百科是这个星球上最暴笑的糗事分享网站 :: 立即发表我的糗事 | 查看本月最糗的糗事 ![]() | ||||||||||
Posted: 03 Aug 2010 10:02 AM PDT "入园难"问题近来颇受舆论关注,昨日又有媒体报道:北京两限房小区旗胜家园的居民获悉配套幼儿园将是一所收费不菲的私立园,在多次向开发商和区教委反映无果后,自发聚集到小区前的主路进行抗议。 据悉,即将办学的小区幼儿园年付费为每月2000元,月付费是每月2600元。这个价格在私立园中应属于中等水准,但对普通家庭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负担。不过对于小区居民来讲,价格仅是其中一个问题,更让人困惑的是:为什么具有政策扶持背景的两限房,配套的却是私立幼儿园? 开发商的说法是,旗胜家园作为本市第一个两限房项目,当初幼儿园也是作为配套项目设计的,不能改作他用;但用地性质属于出让,即是具有产权的,可以通过出售决定幼儿园的性质是私立还是公立。另据《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相关条款只是规定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应规划建设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而没有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为公办或私立。这意味着,相关政策给开发商留下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但我认为,即便政策并无明文规定,开发商的做法仍有不妥之处。 幼儿园作为小区配套设施,无疑也是小区的重要公共事务,居民(小区业委会)对此便具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在这问题上,如果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设立公办园,那另当别论;倘若将相关规划设施转让给其他企业,开办私立幼儿园,那么就应当经过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取得小区居民的普遍认可。而并不是说,由于地皮是开发商的,所以只要不改变用途,开发商就可以擅自为居民选择学前教育机构。这样做,并不符合小区自治的精神。 当然,这件事情从根本上暴露的还是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我并不反对民办幼儿园,甚至不反对高服务、高收费的办园模式。但这有个前提,就是政府部门应当依照居民住宅区的人口分布等因素,设立和配备相应规模的公办幼儿园,以满足居民的基本教育需求。这就是说,发展学前教育也是政府不能推卸的责任,公共财政在这当中理应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而不能把一切都丢给市场。在提供基本学前教育资源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民办学前教育,这样才能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进而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 旗胜家园的居民住着两限房,却也只能上高价的私立幼儿园——这并不是说住两限房的人天然有上低价幼儿园的权利,由此可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多么不足。这何止是旗胜家园居民的心头之痛,而简直就是所有遭遇"入园难"问题的家长的梦魇。实际上,各地因为这个问题而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抗议的事件并不少,因此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在逐渐积聚。 这充分说明,当前对学前教育的政策理念已经到了必须转变的关键时刻,不能再任由其畸形发展,让老百姓感到不堪重负了。 2010年8月2日 魏英杰的最新更新: ![]() | ||||||||||
Posted: 03 Aug 2010 09:32 AM PDT 汉岔是乡政府所在地。汉岔有两处旅社。我必须要说的是旅社的老板,一个体态雍容的妇女有着一个像花儿似的女儿。好了,这话题该就此打住,因为直到晚上我去她女儿所在的值班室想讨蚊香的时候,才发现她正在伏案作业,"怎么,你还在上学?",我问她。"是啊,高一。"她回说。 我要了蚊香,回到隔壁我住的房间。之后直到第二天离开没再敢和老板的女儿像和成人一样地随意搭话。我想到的是:如此贫水,如此闭塞,却可以养育如此养眼的女人来的。 小城故事并不像歌儿里唱的那样多。一夜寂寥,只有靠手机尚存的上网功能去读推特,去和外界保持联系。 隔壁屋里住了几个江西来此地做生意的。有女有男。女的们就和通常的女人们一样,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制造无穷尽的笑声。直到有一个女人还热情地过来为我解释关于如何不得用旅社提供的塑料脸盆洗脸的卫生经验。她说"脸盆很值得怀疑,谁知道谁用它做过什么?洗脚,甚至撒尿……"女人热心教我如何常开着水龙头,用流水涮洗毛巾,洗脚的事情该有一同伴,舀一瓢水,就搁空里缓缓洒下,你便可以洗得干净了…… 我没有那样去做,一是我没有同伴能为我洒水;二是为了白天我在水站听水站的老人对我所说"除了用传统的天雨窖水外,用水大户的餐馆,还有旅社等等都是来站里买水去用的。"小桶一毛,大桶二毛,这是我打听来的价格。小镇上之所以还有自来水一说,其实就是从15公里外的铁木山一路引来。为此在镇街上设了两处取水站。有俩人常年看守,代收水费,而水费用于什么地方,水站的老太太说"也不晓得。"这样已经收了十多年了。 30日,我将走出这个水的荒漠。而在此间,我所遇到并允诺给我通风报信的当地农户人家约有八人。 汉岔旅社的老板女儿长得很美,二天临出发前我还专门绕道去又看了一眼…… [写并制作于甘肃田坪乡] 视频在这里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71551111.html 老虎庙的最新更新: ![]() | ||||||||||
Posted: 03 Aug 2010 07:24 AM PDT | ||||||||||
Posted: 03 Aug 2010 09:00 AM PDT 上月,在旺角廟街碰上來港自由行的滕彪,談起剛在網上發起的「撐粵語」圍觀行動的動員。他以維權律師的角度分析,認為事件不涉及自身利益問題,參與的人數不會比反對番禺垃圾焚化爐的圍觀人數多。我則以保衞天星皇后和菜園的經驗,跟他打賭說,正正因為不涉及具體的利益,人數一定比番禺的多。正如葉寶琳的分析,價值捍衞,在社會動員所佔的位置越來越重,以 Castells 對資訊社會的分析,身份認同的運動,是對抗不確定性和社會潰敗的直接反應。 在中國,社會潰敗不單來自全球化資本主義的擴張,而是如社會社會學系孫立平所說,它源於「權力失控」。這次對嶺南文化的入侵,何嘗不是一種權力上腦,無視地方庶民文化的結果?這種潰敗,任憑你建立多少「儒家學院」都不能挽救政治道德的墮落。 民間共同語言 這場「撐粵語」的運動,另一效果是拉近了穗港民間的連結,這種實踐,也許就是葉蔭聰所說,重建民間「共同語言」的路徑。而戚本盛所強調的以事實揭穿謊言,也是公民記者所追求的實踐。 回看香港,儘管「官商勾結」、「最低工資」某程度上已成為民間、甚至政黨的共同語言,但要以此推動社會改革仍步步為艱。相反,我們的公共空間與服務,則日漸萎縮: - 林忌回顧了紅磡碼頭的歴史,看到兩條最繁忙的渡輪服務,因地產利益的取消。現在巴士總站重蹈覆轍,又被趕離海濱,讓路給商場作有氣派的廣場空間。 - 為了興建直達新鴻基商場的通道,排頭村居民面臨被天橋壓頂的命運,還要付上「迷信風水」和「防礙公眾利益」的罪名,至於他們的另類方案,卻沒有多少人知曉。 - 舊區重建的過程中,如 Ms Singh 這些小業主,永遠成為被「發展」犧牲的一群。 - 林忌最新一篇談選擇性檢控「襲警」,也是偱著貧/富的差別對待來分析。 - 曾經歴過時薪16蚊的周秀娜,公開支持最底工資33,但她的故事,會否僅成為一種消費,或被理解為「只要努力,必定成功」的社會梯階神話呢? - 當然,還有大浪西灣的問題,除了政府監管力外,不用扯到公私的問題層次那麼遠,當中具體涉及到新界土地及農地改變性質利潤增值利益分配問題。 邊緣吶喊 有「共同話語」的抗爭尚且如此,那些被社會邊緣化的社群,嘶聲力竭地吶喊,更難得到社會廻響: 居留權運動迄今11年半,被政府163謊言褫奪了家庭團聚權利的一群,仍然含淚抗爭。 深圳男性工作者的口述史,以不同的生命故事(有的悲慘、有的逃脫、有的漂泊、有的無奈),希望能去污名化、重拾基本的做人尊嚴。 | ||||||||||
China Beat博客:”成为毛泽东之前的毛“吕贝卡·卡尔谈新书 Posted: 03 Aug 2010 08:18 AM PDT 发邮件到xiaomi2020@gmail.com为你的朋友订阅墙外博客:《译者》。We Are Together. 使用GREADER到这里在墙内订阅《译者》:http://tinyurl.com/ycpm93m (用https打开) 译文:China Beat博客:吕贝卡·卡尔(Rebecca Karl)谈她的新书:"在成为毛泽东之前的毛" 作者:Jeffrey Wasserstrom 发表时间:2010年7月23日 译者:Große Fuge 校对:Shen Wei 、@xiaomi2020
下文中的JW是杰弗瑞·瓦斯托姆(Jeffrey Wasserstrom)的缩写,RK是吕贝卡·卡尔的缩写。 JW: 我在亚马逊网站上看到了你的新书的封面和一些样章。准确的上市时间是什么时候? 相关阅读: Maoist management classes increasingly popular 《玉瓦相杂》黎安友对张戎著《鲜为人知的毛泽东》的评论(英文。 P.S. 是否有人找到了这篇文章的中文版?如果有,请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我们可以翻;) 译者频道—开卷有益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最新消息"、"译者频道—开卷有益"、"CB博客"、"译者Große Fuge"索引。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CC协议2.5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 ||||||||||
Posted: 03 Aug 2010 07:48 AM PDT 发邮件到xiaomi2020@gmail.com为你的朋友订阅墙外博客:《译者》。We Are Together. 使用GREADER到这里在墙内订阅《译者》:http://is.gd/dw0oY 更新时用https的加密模式 译文:解放西藏,从中国,也从西方 西藏会得到自由,一旦它摆脱了中国的威权主义统治和西方恩赐的怜悯 来源:基督教科学箴言报 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作者:布伦丹·奥尼尔(Brendan O'Neill) 时间:2010年7月29日,伦敦 译者:David Peng 校对:Andy Cheng (@adianch2010) 在西方这里,我们经常听到"自由西藏!"的游行口号,特别是来自学生和呷着拿铁的自由派,对他们来说西藏已经成为一个个性界定的问题。 相关故事 步入美国或者西欧任何一个时髦的 、政治化的校园,你至少会看到一名学生身穿"自由西藏"的T恤,戴着传统的藏族手镯,也许肩上还背着一只藏族牧民做的布袋。 我最近刚从 "香格里拉"(有些人这么称呼)回来,我可以证实,西藏需要被解放两次以上。第一次是从中国斯大林主义者的威权统治之下,他们否定藏人的基本自由,如言论自由和抗议的权利。第二次是从西方"自由西藏"的游说团体自身,他们肤浅地团结起来,试图维持一个前现代、落后的西藏,仅仅是为了取悦于那些有生态意识的西方人。 困在岩石与硬地之间 现代西藏正困在岩石和硬地之间,考虑到当地高山峻岭,这是一个恰当的比喻——一边是岩石一样的威权政府,另一边是西方恩赐的怜悯,象一片硬地,一位顶尖藏学家直言不讳地指出,他们对待藏人,就像对待"人权运动的小海豹"。 当您第一次来到西藏,您会对藏人看起来享有的宗教自由留下深刻印象。英国自由西藏活动人士一直批评中国当局正在寻求"消灭藏族的身份认同和文化",在听过这些之后,我发现自己惊喜而欣慰,实际上,藏人能够进行他们的日常宗教活动,大部分都不会受到干扰。 我的导游,两名汉族官员和一名藏族官员,带我到拉萨藏传佛教最神圣的地方——大昭寺。我们观察身穿藏族传统服饰的老妇人转动着经轮,年轻男孩在佛陀前磕长头,额头碰得青肿,身穿绛红色僧袍的僧尼给睁大眼睛的西方游客讲述简明藏传佛教历史。 我被交给一个微笑着,激动的僧人,他用不太标准的英语向我解释寺庙的历史和奥秘之处,带给我一个迷人的寺庙之旅。 尽管我手中的官方指南热衷于炫耀藏人拜佛的基本权利,但这并不能掩盖他们被剥夺其他重要自由的事实。 例如,不允许张贴14世达赖喇嘛的照片,也不允许说什么赞扬他的话,他目前流亡在印度北部。本月初,一名叫仁青桑珠(Rinchen Samdrup)的藏族环保主义者因为在网站上张贴"亲达赖喇嘛的文章"被判五年监禁。 藏人没有充分的自由 藏人可能会被允许祈祷,顶礼膜拜自己心中的意旨——但事实上,禁止他们为达赖喇嘛祈祷,或者供奉他的画像,这说明藏人没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 他们也被剥夺了政治自由。像其他中国人一样,未经国家批准,他们无权创办报纸或杂志,他们不享有抗议的权利,这一关键权利,允许人们自由表达他们的忧虑和期望,并追究他们的统治者的责任。 2008年3月,一群僧尼举行了一场小游行,以纪念1959年失败的西藏起义。当地警察试图制止他们,结果在拉萨激起了一场大乱,数以千计的藏族人暴动起来,袭击他们所认为的享有特权的汉族移民的财产。对西藏的中国统治者而言,即使是由穿长袍的宗教人士的和平抗议也是对国家的冒犯,必须被镇压。 所以,是的,西藏需要摆脱共产党官员的铁腕统治,他们不尊重人民群众的发言权和抗议权,藏人应该在政治上组织起来,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生活。 从西方的摇旗呐喊解放出来 然而,西藏也需要从西方的摇旗呐喊之下解放出来。 自由西藏游说团的问题是,它基于一切错误的理由憎恶中国对西藏的统治——不是因为中国的威权主义统治和剥脱西藏民主权利,而是因为中国的现代化热情,以及中国鲁莽地试图把这片显然古老而神秘的土地,变成二十一世纪的繁华宇宙的一部分。 当代嬉皮士式的自由西藏运动较少关心把藏人从威权政府治下解放出来,他们更关心把西藏自身——大地、蓝天、雪山——从烟雾弥漫,气味刺鼻的中国工业化之下解放出来。 因此, 英国的自由西藏运动反对西藏的所谓"大型基建项目",包括中国建造的青藏铁路,这意味着北京乘客可以乘火车一路到达西藏首府。它说,这样的项目会"加大对西藏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的压力。" 我们不难下结论,自由西藏活动人士们的动机是,希望将西藏保存在时间文化扭曲中,在我们迅速现代化的世界中维护一个永久性的,未被破坏的天堂。正如已故的牛津大学人类学家格雷厄姆·E·克拉克(Graham E. Clarke)说过:"在西方,传统的西藏几乎是一个极乐之地,并成为我们所有在工业文明中丧失的精神符号。" 只是因为一些西方活动分子不喜欢西藏被推动走向现代化,所以藏人应该过着艰苦、陈旧的生活。这个主意让许多藏人生气。 一个在北京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工作的藏人告诉我:"那些住得最舒服的人,总希望西藏仍然停滞在中世纪。"在拉萨,我看到许多热衷于现代化象征的藏族青少年:他们喝啤酒,聚会,在耐克商店购物,骑摩托车(但不一定按照这个顺序)。 我和一些藏人谈话——有时公开地在市场或酒吧,有时在寺庙的角落里低声交谈——我得到的印象是,他们不想受到北京的控制,也不想屈尊于西方人。我相信一旦藏族人脱离了来自双方的这些压力,西藏的事情会有所改善。 布伦丹·奥尼尔,伦敦新闻业者,是在线出版物SPIKED的编辑。 相关阅读: 译者频道—看中国 译者个人专辑—David Peng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译者频道—看中国"、"译者个人专辑—David Peng"。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CC协议2.5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 ||||||||||
Posted: 03 Aug 2010 07:10 AM PDT 看了《唐山大地震》,对国产电影彻底失望。1、不知节制的煽情;2、血亲至上的原始部落伦理观;3、政治上保持正确的憋闷感;4、经不起推敲的情节和细节;5、媚权钱入骨的价值观,构成了这部年度捞钱大片。 《唐山大地震》对血亲关系的讴歌与崇拜,到了原始人都忍受不下去的地步。片中一再强调,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血浓于水。而丝毫不顾,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是婚姻关系和社会契约关系,而非血亲关系! 冯小刚的自我审查和政治正确深入骨髓。《唐山大地震》中,当陈道明扮演的父亲去找女儿男友算账,影片的张力集聚,亟待一个爆发,而冯用一个耳光草草掩过。事实上,任何一个导演到这里都会用一场拳打脚踢来解决矛盾。但是,陈道明是个军人,不能大打出手,就此痿掉。 《唐山大地震》的情节用最拙劣的编剧手法"巧合"来推进故事。破绽百出,矛盾重重,糊弄不过去的,就一个画面切过。如果汶川灾区,姐弟相认,那么任何一个观众都想看到他们相认时候的情景,但是镜头一切,姐姐已经坐上了弟弟的车,回家了。这样的导演手法实在太偷懒了。 《唐山大地震》中塑造最好的两个人物,一个是陈道明的老婆–军人后妈,一个是杨立新演的老牛。但这两个人最出戏的人,一个被冯导早早干掉,一个用来为白酒做了个广告,就彻底消失。冯小刚早早消灭了各种矛盾,铆足了劲煽情。 冯小刚一贯的价值观,就是在电影中向社会的强势集团致敬。在《唐山大地震》中,男女主角是工人家庭出身,男通过奋斗成为方总,女被军人收养,后嫁给老外。冯把强势群体的符号加给影片中受灾受难的家庭,因为这孙子自己从来不相信精神的力量与价值。 | ||||||||||
Posted: 03 Aug 2010 06:27 AM PDT 上礼拜天晚上,我去参加了的一个关于孟子学说的分享活动。活动中,一位先生对"弘扬儒学"的产生了强烈的质疑。其大概意思是:当权者自己不讲仁义道德,却让老百姓仁义道德,这就是以礼教"吃人"。这位先生举了一个现实中的例子:有一个退休的处级干部,待遇是每月三千元,而与他同级的退休干部的待遇按政策是每月六七千。这位退休干部不服,不断上访,但没有结果,还遭到残酷的迫害,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这位先生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我们中国的现实是多么的残酷,而在这里侈谈什么孔孟之道与中国残酷的现实是多么地脱节。 我不得不说,这位退休干部每月只拿三千元的"遭遇",对于更多的挣扎在痛苦艰难的上访路上的访民而言,已经是一辈子都梦想不到的幸运了,为什么在这位退休干部,就成了一种足以让他去拼命上访的巨大冤屈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这个退休干部拼命争取的,其实还不只是那每月少拿的几千元钱,而是他的"存在"。作为干部,他"存在"的理由就是国家通过一定标准的待遇给予了他一种身份作为对他的付出的肯定。而当了一辈子官的他,已经不能在这一点待遇之外的地方来获取自身的存在价值了。如果不被"正常"对待的话,那么,国家实际上剥夺的是他的"存在",因而否定了他的生命。这就是他顽固"缠访"的真正原因。其实,处境远远不如这位干部的的底层群众的不断上访,在很多情况下和这位退休干部的上访的根本动因是一致的。他们中很多人虽然在利益分配上吃了亏,但也没有到完全被剥夺的程度。比如,因拆迁而自焚的唐福珍其实并不缺钱。他们为什么不惜拼命,也要为知己争取那一点利益呢?因为我们时代这场大规模的利益争夺战中,许多人已经看不到自己未来有什么希望了。他们只有拼命抓住眼前的一点利益,来捍卫他们的"存在"。他们必须高估他们认为应得的利益。他们中许多人或许过去是劳模、或许曾经辉煌;可现在,过去的荣耀在这个时代却只能是笑柄,曾经支撑他们的那些东西在幻灭和坍塌。在他们看来,靠拆迁赔偿赚一笔,是他们在这个不断两极分化的社会环境中为自己找一点更多的保险系数以及存在价值的最后机会了。 他们的要求通常遭到的是来自官方的冷酷的打压。在官员眼里看来,他们是刁民、是永不知足的麻烦制造者,满足他们的要求就是对漫天要价的纵容。所以,官员宁肯为"维稳"而支付更大的成本,也不肯用这笔费用来根本上解决上访问题。官员自有官员的逻辑。他们的逻辑和访民的逻辑找不到交叉点。官员逻辑与访民逻辑的对抗于是乎变得不可调和,并一步步走向恶性循环。 不过官员和访民的身份差别总是相对的,官员有时候也会成为访民,而访民也不排除成为官员的可能性。既然,连厅长夫人也会沦入访民的队伍而遭暴打,则我们怎么知道那下令打人的官员不会有朝一日沦入访民的队伍中呢?暴力和仇恨总会像种子一样发芽生长并轮回到它的起点。 为了破解这一恶性循环的困局,政府也不是一点办法也不想,比如,给访民一点小恩小惠,或通过弘扬国学、借助宗教来平息充满于整个社会的戾气。但其作用如何呢?就如我在孟子研讨会上遇到的那位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官员在制造着不和谐,却让老百姓"和谐",你当老百姓像傻子一样好忽悠吗?沦为一种"忽悠"的国学或宗教,带来的只是更大的愤怒。 其实,要破解上访的困局,也并非找不到更为根本一点的办法。比如,我们或许就可以从西方社会的经验和孟子的思想中,找到破解困局的启示。 上访,既然是一个与人的"存在"问题相关的问题,我们不妨就从人的"存在"问题着眼。我们身处的时代,用孟子的话说,就是一个"上下交征利"的时代。这个时代不断地把人实现其存在价值的可行性缩减在升官和发财的范围内。一个人如果不能升官发财,就会被社会视为失败者。于是人们自然会蜂拥着往升官发财一条道上挤,而社会所能为民众提供的升官发财的机会毕竟是有限的。于是乎,大多数人将注定沦为通过升官发财而"存在"道上的落败者。人的存在感与价值感是一个要命的问题。为了存在感与价值感,人是不惜牺牲生命的。如果人感到自己沦入了非存在无价值的境地,人心中就会酝酿出一种巨大的反社会冲动。当这种反社会冲动澎湃于大多数人的心中的时候,它最终酿成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这方面的历史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那么,为了避免这样的巨大的社会革命成为现实,政府可以做的,就是运用强大的行政资源、通过各种渠道,为人们提供多元的价值实现途径。在这方面,西方社会是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的。比如,在西方社会做一名普通工人,也可以活得很有尊严。为什么?因为基督教价值观认为工作是上帝赋予的天职。人的价值感与存在感取决于是否履行上帝所赋予的天职,而非仅仅是世俗财富的获取。或许,西方社会不一定人人都这么认为,但其强大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保障了那些并没有升官发财的人也不会感到有太多的挫折感。比如,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其实可以为许多的人提供各种可能的价值实现机会。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社会其实恰恰更大程度地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原则。而我们越来越将价值实现形式压缩到升官发财一条道上的社会价值结构,恰恰演绎出"资本主义"那最为丑恶的一面。 我们国家过去也并非缺乏这方面的尝试。即使在90年代以前,中国人的价值实现途径也是相对多元的。比如,即使一个人与升官发财无缘,也可以通过埋头苦干、无私奉献而当上人人景仰的劳模甚至于国家总理。那个时代诚然也面临着让许多人陷入无价值的境地的问题,但政治运动却又从另一个方面化解了了许多人因陷入无价值感带来的破坏性。比如,即使是所谓"五类分子"家庭,国家也给了他们一条当红卫兵、造反派的出路。那个时代存在着很多问题,却一定程度克服了一个最要命的问题,就是大多数人的绝望。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价值一元化的时代,个人在仕途与经济上的成功就是这一元化价值"宝座"上的"国王"、而这个"宝座"留给的是越来越少的人。这是一个大规模地制造绝望者的时代。因而,这也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时代。其实,对这样的社会价值结构将会导致的后果,我们的古人早有警觉。《孟子》一书的开篇,就探讨了 一个把人的"存在感"建立在"利"的基础之上的国家势必面临的处境———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推销他的治国之道,不讲"利",而讲"仁义",或许在很多人看来,简直迂腐得可笑。其实,孟子的思想里隐藏着很大的智慧。"利"从来就是一种在人与人之间制造嫉妒与仇恨的东西;"利"从来就是将人分裂开来的力量、让一些人"存在"而另一些人"非存在"的东西。国家/社会的基础如果建立在"利"之上,就意味着国家/社会必将走向分裂。所以孟子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 不过,孟子讲"仁义",也绝非如同我们今天之讲"三个代表"。"仁义"是一个从人性中发出来,可以为大多数普通人提供存在感与意义感的东西。"仁义"不是一个可以自上而下、当做"文件精神"灌输的东西。老百姓不会因为吃透"文件精神"而感到活的更有价值,但在国家真诚地推崇"仁义"的价值观的条件下,老百姓却可以因"仁义"而获得其存在的意义。 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运用强大的政治资源引导一种正义的崇高的主流价值、并为人民提供多元的价值实现途径。如果国家运用强大的政治资源所做的,恰恰是伤害正义的崇高的主流价值,并堵塞人民多元的价值实现途径的话,这个社会真如孟子所言:"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李野航的最新更新: ![]() | ||||||||||
Posted: 03 Aug 2010 06:49 AM PDT 南京工厂爆炸,现场升起蘑菇云,1公里之内房屋倒塌,南京城震感强烈。有网友看到这一幕在Twitter上说:没想到美国真的对中国下手了。至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江苏首善陈光标第一时间说看到现场抬出100多具尸体。但是政府公告说仅13人死亡。后来,陈光标说自己是口误,实际可能没死那么多人。可是网友们不买账,宁信陈光标的口误。 到底死了多少人?联想到前不久山西煤矿事故后山西政府以照顾死者家属的名义不敢对外公布死亡者名单的事件,张马丁觉得真实的死亡数字可能大众可能永远无法得知。 当然,13人死亡也可能是真实的事实,但是我们都不会相信,因为这是"政府通告",政府通告已经无公信力可言。网友们对真实死亡数字的质疑也是自然不过的了。相反大家宁信民间的传言,更何况是陈光标口里说出来的话。其实这个现象已经出现在几乎每个重大灾难上。 有媒体报道其实这个隐患早就存在,在事发前,且已经发生过事故,居民已经有过抗议,但是有关部门不重视不作为,直至现在灾难发生。因此,这事更加算得上是人祸。 因此,南京工厂爆炸至少直接揭示了两件事:一是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实在太差,二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因此有关部门要承担不可推卸之责任,希望其它有关部门能够将有关部门绳之以法,给南京市民一个交待,不知道有关部门能不能做到。 相关日志© 张马丁 for 张马丁, 2010. | Permalink | 没有评论 在新浪微博上follow张马丁 | 在twitter上follow张马丁 | ||||||||||
Posted: 03 Aug 2010 07:27 AM PDT 发邮件到xiaomi2020@gmail.com为你的朋友订阅墙外博客:《译者》。We Are Together. 使用GREADER到这里在墙内订阅《译者》:http://tinyurl.com/ycpm93m (用https打开) 译文:今日美国:剽窃之风让美国学院关闭在中国的项目 作者:Elizabeth Redden, Inside Higher Ed 发表时间:2010年7月30日 译者:Große Fuge 校对:@xiaomi2020 大学因为财务原因而终止海外学术项目算不上是什么罕事。但是位于新泽西的圣塔利学院(Centenary College)关掉了亚洲的M.B.A.项目却是因为要遏制剽窃之风的蔓延。这个项目现在在北京,上海和台湾已经招收了400名学生。 "我们学院非常关心参加了这个项目的中国学生的利益。但是必须要指出,它的审查揭示出大范围剽窃的证据,还有其他问题。通常这种剽窃猖狂的程度可以导致学生们立即从该学院被开除。" 圣塔利分管战略发展的副校长德布拉·阿尔巴内塞(Debra Albanese)在一项声明中说。"尽管如此,为了给学生们尽可能公平的机会,校方采取的是温和的解决办法,没有开除任何一位剽窃的学生。学生们可以选择,是正式结束高等教育,学费会返还,还是参加综合考试,得到学位。" 学生们要在7月30号之前作出选择。根据圣塔利学院的说法,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的回复是选择退款。校方负责人除了书面声明外不愿作更多评论,也不回答其他具体问题,如会不会进入司法程序或者远距离办学是否会有预防措施,或是这种已被发现的学术不端的本质是什么等等。 但是一些专家表示,整个事件中最让人惊讶的是,圣塔利学院对剽窃问题如此重视以致直接关掉了整个项目。"对许多的美国学校或者在中国的外国学校,联合办学简直就是一棵摇钱树,"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设计综合学院的院长凯瑟琳·莫曼(Kathryn Mohrman)说,她也是科罗拉多大学的校长,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南京分校的执行主管。"你不能太吹毛求疵了,否则你将失去这些项目带来的滚滚财源。" 莫曼补充道,"我敢肯定地说,圣塔利不是唯一遇到剽窃问题的学校。" 在中国,学术造假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从本科以上,剽窃问题都是顽疾。越来越多的评论家们开始猜测中国在剽窃和研究造假方面如此臭名昭著,这是否会妨害中国大学的进步。最近就有一系列新闻报道讨论这一影响,美国(CBS新闻:"学术造假猖獗,中国前景受损"),英国(经济学人:"抄袭的成功"),国有新闻媒体(中国日报:"学术腐败危害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内部观察Inside Higher Ed's World View博客上,一篇新发表的文章探讨的也是这个话题。) 上周出版的《中国日报》刊登了这样的观点,"剽窃的责任在于个人",文章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剽窃者,但是文章同时也承认,在这一问题上,各个高校负有严格制定标准的责任。"不幸的是,为了得到快速的成功,诚实被被扔到了九霄云外。"文章的作者本林周昂(Ben Lim Chiow Ang)写道。"教授和学生一样,都想走捷径,公然地部分或者全部抄袭其他作者的文章。诚信成了逝去时代的美德。" 他继续说道,"我觉得是让所有学术圈里的相关人士回到过去、重起炉灶的时候了,学术诚信这一正确的价值观必须植根于我们的大学文化中。" 圣塔利学院在中国的M.B.A.项目的终止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才是在偏远的和外国校区强调学术诚信的最好方法。在那些地方流行的学术规范可能跟美国或者其它西方大学大相径庭。但是欺骗在某些方面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越是把教育体验看成是纯粹的工具,那么从职业的角度来说,它就越来越走向尽头。接着它成了以走捷径获得的东西。因为从学生们的角度来看,他们有这样的感觉,学习不过是为了证书而已,",锡拉丘兹(Syracuse)大学的学术诚信主管格里·帕佛拉(Gary Pavela)说。圣塔利学院的项目是众多美国大学分校设立的各种项目的一个典型代表。这些项目从本质上来说通常就是职前培训,并且迎合那些认为只要入学就能看到的模糊的职业优势的学生们。 "我认为教育公司需要增加一些快乐学习的理念成分。学习本身有着让人兴奋的,吸引人的一面,学生们马上就会觉得切身相关,而不是为了在将来找到工作而不得不拿到的入场券。这是一个教学问题。"帕佛拉说。他还补充道,导师和学生个人之间的信任对防止作弊和剽窃十分重要。"在我看来,这些远程项目有风险。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越大,失信的可能就越大。" "信任是一项基本的人性要素,"帕佛拉说。"我们在小群体里高度合作。当我们扩大这一群体,群体成员的距离越来越远的时候,我们就越需要重塑信任。" 在美国大学的分校以及海外教学机构出现的剽窃问题代表着在一个长期问题上出现的一种新观点。国际学生在美国大学校园里的学术不端行为长期以来都是教授和外国学生顾问都很关心的问题。在许多学院里,关于教授学术规范的迎新活动已经成了惯例。在学术实践中的文化差异,比如说引文的使用,在世界范围内有很大的差别。事实上,在一些国家,不标注消息来源而使用引文被认为是对饱学之士的尊重。分享常识一类的概念——因此也不标注出处——即使在单一的文化背景下也会让人愤怒,更别提那些跨文化背景下的分享了。 "你所处的哪一种情况:在美国的教室里坐着一些国际学生,还是说你在某大学分校,里面坐满了当地的学生。如果你引入一个新的学术规范来说明你会如何处理作弊,以及你对作弊和剽窃的定义的话。你不仅要把说出来,写下来,你还得不止一次地向你的学生说明,"一位2005年从锡拉丘兹大学国际服务中心退休的国际高等教育顾问说迈克·史密斯(Michael Smithee)这么说。史密斯和他人合写了由国际教育者联合会(NAFSA)出版的《美国教室文化》一书。 "你得不断重复你如何处理作弊以及什么是作弊。要记住,每次都要说。这样到课程结束的时候,学生们都听烦了。如果他们听烦了的话,也许他们多少就懂点你的意思了。"史密斯说。 圣塔利学院这一事件的最后一个的教训可能是:学院风气也很重要。"有时候,像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学生;有时候发生这样的事,他们又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老师。我喜欢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是因为文化的差异才让剽窃这样普遍。"克莱姆森(Clemson)大学的学术诚信国际中心的主管泰迪·费舍曼(Teddi Fishman)。 尽管她没有具体地讲圣塔利学院的事情,费舍曼说,"总体来说,如果出现了这么大的问题,那它就不仅仅是学生或者老师的问题了。" 关联阅读: 最新消息 译者频道—看中国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最新消息"、"译者频道—看中国"、"零星其他"、"译者Große Fuge"索引。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CC协议2.5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 ||||||||||
Posted: 03 Aug 2010 05:38 AM PDT | ||||||||||
Posted: 03 Aug 2010 03:50 AM PDT (FROM MAGASA) 以下摘自弗朗索瓦·特吕弗1955年发表于《艺术》的文章,当时不过23岁的特吕弗对他的法国同行们大加抨击。我们看看他说了些什么: | ||||||||||
Posted: 03 Aug 2010 03:46 AM PDT 【按】南平惨案刚发生时,我写过一些初步的想法(1 、2),后来再没关注,直到最近受害学生或亲属将学校告上法庭。从报道中看到原告代理人郝劲松的观点,我不能苟同。依我的思路,本案中被告民事侵权责任能够成立需具备两个关键要件:一是学校有过错;二是因果关系。且这两点均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郝劲松先生作为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有明显过错,立场使然,无可厚非,而见诸报道的理由在我看来没有说服力。我等外人既有旁观者清的优势,应该就此作一番中立客观的思考,力求论述有理有力。 本案系一般侵权,原则上采过错主义,即以有过错为责任成立必备要件。而过错则与行为人注意义务有关,所以本案中确定学校的注意义务便是关键。需要考虑的是,义务的范围,比如时间、空间,还有义务的内容和限度。 另,所谓因果关系,说的是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客观的因果联系。而目前原告方一再强调的"如果提前10分钟开门,就惨案就不会发生",完全是凭空想象。况且,学校既已公示开门时间,并无义务一定要在另外一个时间开门! 思路有了,但我不打算展开写了,下面这篇文章的观点和我的基本一致,并且人家写的比我强多了,就贴到这里一起学习下。 福建南平郑民生砍杀儿童案的学校责任分析 作者:胡瑾 律师 "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被判了死刑。宣判当天,关注此案的人们吐了一口恶气。"但是,8个永远消逝的生命,5个至今还在病床上的孩子们,是不是用郑民生的死就能聊以慰藉呢?500万元的赔偿根本难以执行,还有什么能给予受害家庭安慰?学校的责任问题自然而然地提到人们的面前。 有律师说,"事发地点属于校园管理的延伸区,地板砖都是学校铺设的,本来就是学校的财产。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几乎所有的家长都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受害人之一陈佳慧的父亲陈忠青说,"孩子们都不在了,现在赔多少钱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讨个说法。直到现在学校都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这是家长们难以接受的。"(见广州日报2010年4月4日) "天有不测风云"。在校未成年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后,学校应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是每一位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法学界侵权损害赔偿实务热点问题之一。罪犯郑民生砍死、砍伤13名未成年学生,被处死刑后,罪犯自身没有赔偿能力情况下,学校是否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需要人们理智的分析。 监护是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严格讲,应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PBLAWG 注)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通则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也对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监护人的协议确定、指定、变更等问题都作了补充规定。 我国关于监护人的法律制度都体现在在以上规定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把学校列为在校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之列,也没有关于监护权和监护责任自动转移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内容包括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即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等。 未成年人入学校后,自然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致监护人不能直接行使监护权,履行监护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自愿而且必须将其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保护的部分监护责任委托给学校。学校接受委托后,监护人与学校之间就形成委托教育、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关系。学校接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委托产生的责任与学校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相重合,但是学校并不因此取得监护权。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与监护的责任有质的区别,二者不能等同或代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也明确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法律、法规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学校。" 三、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承担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赔偿理论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侵权责任归责有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规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一)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时,是以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有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也不能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只能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如果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势必导致只要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意外伤害,不必分清是非,无须查明责任,学校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认识无疑会对学校的生存、发展,对我国的教育发展带来很不利的负面影响。如果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会出现学校不是加害人、也不是受益人时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或有明确的加害人,而强要学校分担损失的情形,这样承担责任反而不"公平"。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符合法律赋予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委托学校对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规定,有利于加强学校的责任感,履行其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条规定明确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的民事责任。" 学校在组织教学及其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中,负有预防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应有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措施,即安全关照的义务。学校违反这一义务,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是否违反安全关照义务的标准,在于学校是否尽了合理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所谓合理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是指学校在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教学或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时,对明显的、可能的或可能预见的危害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所应给予的注意,和应采取的正常而有效的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预防措施,而不是要求学校防范可能性很小的、极不常发生的或完全不可能预见的危害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所采取的注意和措施。 本案发生在2010男3月23日清晨7时26分左右,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围聚着数百名等待着进校门的小学生。静候多时的郑民生手持50厘米长的尖刀,向孩子们疯狂地砍去,短短55秒内造成8死5伤。 犯罪分子伤害学生预谋已久,犯罪时间选在清晨上学之时,犯罪地点选在学校门口。这类有预谋的犯罪是学校根本无法防范。如果强求学校,学校把所有老师都派出去维护治安,这是不可行的! 南平实验小学的13名受害学生在学校门口被凶手郑民生伤害,其赔偿责任应由凶手郑民生承担。南平实验小学不是受害学生的加害人,也不是受益人,在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时,尽了合理注意的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13名受害学生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四、学校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义务的范围 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敢苟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应该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之内,不能无限"延伸"。众所周知,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是国家举办的,义务教育的投资是国家全额投资,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学校拥有全部权利,学校没有法人意义的财产权。"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是学校的区域! "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学校拥有所有权!"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该区域由学校负责管理! 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事故有以下规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的民事责任。具体按以下原则处理: (二)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中因学校、学生或第三人共同过错而造成的伤害,学校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三)损害结果完全由于学校、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则学校不承担民事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应该限制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13名受伤害的学生在学校门口还没有到上课时间受到了犯罪分子郑民生的伤害,伤害地点不在学校范围内,伤害时间不在正常的"学习、生活期间"。因此南平实验小学不承担民事责任。 五、南平砍杀儿童案人身损害赔偿的救济 (转自 安徽刑事辩护网 ) 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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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3 Aug 2010 03:47 AM PDT 郭德纲,贱民社会里的"英雄" 这是不是有点像阿Q对小尼姑说的:"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 也是啊,谁能奈何CCTV作恶多端的虚假广告呢?包括毒奶粉,难怪郭德纲反击CCTV时,赢得无数叫好声。但问题是CCTV是大骗子,就能证明郭德纲是小骗子存在的合理性? | ||||||||||
Posted: 03 Aug 2010 03:46 AM PDT 【按】南平惨案刚发生时,我写过一些初步的想法(1 、2),后来再没关注,直到最近受害学生或亲属将学校告上法庭。从报道中看到原告代理人郝劲松的观点,我不能苟同。依我的思路,本案中被告民事侵权责任能够成立需具备两个关键要件:一是学校有过错;二是因果关系。且这两点均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郝劲松先生作为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有明显过错,立场使然,无可厚非,而见诸报道的理由在我看来没有说服力。我等外人既有旁观者清的优势,应该就此作一番中立客观的思考,力求论述有理有力。 本案系一般侵权,原则上采过错主义,即以有过错为责任成立必备要件。而过错则与行为人注意义务有关,所以本案中确定学校的注意义务便是关键。需要考虑的是,义务的范围,比如时间、空间,还有义务的内容和限度。 另,所谓因果关系,说的是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客观的因果联系。而目前原告方一再强调的"如果提前10分钟开门,就惨案就不会发生",完全是凭空想象。况且,学校既已公示开门时间,并无义务一定要在另外一个时间开门! 思路有了,但我不打算展开写了,下面这篇文章的观点和我的基本一致,并且人家写的比我强多了,就贴到这里一起学习下。 福建南平郑民生砍杀儿童案的学校责任分析 作者:胡瑾 律师 "南平惨案"的凶手郑民生被判了死刑。宣判当天,关注此案的人们吐了一口恶气。"但是,8个永远消逝的生命,5个至今还在病床上的孩子们,是不是用郑民生的死就能聊以慰藉呢?500万元的赔偿根本难以执行,还有什么能给予受害家庭安慰?学校的责任问题自然而然地提到人们的面前。 有律师说,"事发地点属于校园管理的延伸区,地板砖都是学校铺设的,本来就是学校的财产。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几乎所有的家长都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受害人之一陈佳慧的父亲陈忠青说,"孩子们都不在了,现在赔多少钱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讨个说法。直到现在学校都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这是家长们难以接受的。"(见广州日报2010年4月4日) "天有不测风云"。在校未成年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后,学校应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是每一位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法学界侵权损害赔偿实务热点问题之一。罪犯郑民生砍死、砍伤13名未成年学生,被处死刑后,罪犯自身没有赔偿能力情况下,学校是否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需要人们理智的分析。 监护是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严格讲,应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PBLAWG 注)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通则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也对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监护人的协议确定、指定、变更等问题都作了补充规定。 我国关于监护人的法律制度都体现在在以上规定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把学校列为在校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之列,也没有关于监护权和监护责任自动转移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内容包括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即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等。 未成年人入学校后,自然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致监护人不能直接行使监护权,履行监护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自愿而且必须将其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保护的部分监护责任委托给学校。学校接受委托后,监护人与学校之间就形成委托教育、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关系。学校接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委托产生的责任与学校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相重合,但是学校并不因此取得监护权。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与监护的责任有质的区别,二者不能等同或代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也明确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法律、法规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学校。" 三、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承担过错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赔偿理论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侵权责任归责有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规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一)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时,是以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有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既不能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也不能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只能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如果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势必导致只要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意外伤害,不必分清是非,无须查明责任,学校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认识无疑会对学校的生存、发展,对我国的教育发展带来很不利的负面影响。如果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会出现学校不是加害人、也不是受益人时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或有明确的加害人,而强要学校分担损失的情形,这样承担责任反而不"公平"。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符合法律赋予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委托学校对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规定,有利于加强学校的责任感,履行其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条规定明确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意外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的民事责任。" 学校在组织教学及其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中,负有预防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应有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措施,即安全关照的义务。学校违反这一义务,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定学校是否违反安全关照义务的标准,在于学校是否尽了合理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所谓合理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是指学校在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教学或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时,对明显的、可能的或可能预见的危害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所应给予的注意,和应采取的正常而有效的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预防措施,而不是要求学校防范可能性很小的、极不常发生的或完全不可能预见的危害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所采取的注意和措施。 本案发生在2010男3月23日清晨7时26分左右,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围聚着数百名等待着进校门的小学生。静候多时的郑民生手持50厘米长的尖刀,向孩子们疯狂地砍去,短短55秒内造成8死5伤。 犯罪分子伤害学生预谋已久,犯罪时间选在清晨上学之时,犯罪地点选在学校门口。这类有预谋的犯罪是学校根本无法防范。如果强求学校,学校把所有老师都派出去维护治安,这是不可行的! 南平实验小学的13名受害学生在学校门口被凶手郑民生伤害,其赔偿责任应由凶手郑民生承担。南平实验小学不是受害学生的加害人,也不是受益人,在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时,尽了合理注意的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13名受害学生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四、学校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义务的范围 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敢苟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应该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之内,不能无限"延伸"。众所周知,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是国家举办的,义务教育的投资是国家全额投资,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学校拥有全部权利,学校没有法人意义的财产权。"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是学校的区域! "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学校拥有所有权!"地板砖是学校铺设的"区域不等于该区域由学校负责管理! 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事故有以下规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的民事责任。具体按以下原则处理: (二)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中因学校、学生或第三人共同过错而造成的伤害,学校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三)损害结果完全由于学校、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则学校不承担民事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应该限制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13名受伤害的学生在学校门口还没有到上课时间受到了犯罪分子郑民生的伤害,伤害地点不在学校范围内,伤害时间不在正常的"学习、生活期间"。因此南平实验小学不承担民事责任。 五、南平砍杀儿童案人身损害赔偿的救济 (转自 安徽刑事辩护网 ) 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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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3 Aug 2010 03:03 AM PDT 一个画家,会在他的作品角落签上名字。一个程序员,会在他编的程序中留个彩蛋。那么一个合成生物学家,会在他制造的生命中留下怎样的痕迹呢? 答案是,他会留下水印(watermark)。 当然,这里的水印,并不是说你把一个细菌正对着光观察,它身上会显现出某个特殊的图案,像这样—— 而是用加密的方式,把一段信息编进了合成的基因组中的某处。 这就是人类基因组学术带头人、著名非主流科学家克雷格•文特尔(Craig Venter)所干的事儿。 * * * 文特尔这个名字最近很红,原因就在于今年五月20日,他在科学杂志上宣布制造出了第一个人造生命。[1] 文特尔所合成的是蕈状支原体(Mycoplasma mycoides),他还给他合成的这个新生命起了个名字——M. mycoides JCVI-syn1.0,前面的M. mycoides代表了蕈状支原体,后面的JCVI是他自己设立的约翰•克雷格•文特尔研究所(John Craig Venter Institute)名字缩写,syn1.0则代表了"合成生命1.0"。 作为一名足够疯狂的科学家,光取个名广而告之自然不够拉风,文特尔干脆把一堆信息作为水印加入了自己合成的基因组。 在DNA里加水印目的一般有三:其一,作为证明。证明这基因组确实是人工合成的,而不是天然存在的蕈状支原体基因。其二,防止盗版,以后再出现的新合成生物拿来测序看看有没有这段水印,就知道自己的知识产权是否受到了侵犯。其三,炫耀技术,能一字不差地精确合成长长的水印,当然是自己技术水平的最好广告。 最后,社会对这种人工合成的细菌其实还是心存疑虑的,万一它从实验室中扩散到外界会不会引起什么未知的环境或健康风险呢?文特尔宣称他改动了基因,让自己合成的细菌必须依靠某种特定的抗生素、同时需要在极富营养的培养液中才能生存,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这种微生物向外逃逸的风险。于是这水印有了最后一条用途——文特尔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对自己能有效控制这个细菌的一种无声的保证。否则要真跑一群了到外头,别人拿来一测序:小家伙,文特尔喊你回家吃饭! 其实,这不是文特尔第一次合成基因组,也不是他第一次往里面加水印。 * * * 早在2008年1月,文特尔就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他们合成生殖道支原体(Mycoplasma genitalium, MG)基因组的论文。这种微生物的基因组含有582,970个碱基对。里面就插入了一段水印。[2] 我们知道DNA这本天书只由四个字母组成,ATCG。要用这四个字母表达复杂的信息,就需要一定的加密方式。 当时文特尔用的是最简单的也最众所周知的加密方式——氨基酸密码子。 众所周知的遗传的中心法则就是,遗传信息从DNA转录成RNA,再从RNA翻译成蛋白质。蛋白质由20种氨基酸组成,而每一个氨基酸由信使RNA上的三个碱基唯一确定,那三个碱基即为密码子。 每个氨基酸都有一个英文字母的简写代号,于是我们有了这张表格。 这里的密码子是按照信使RNA的碱基来写的,我们要看对应的DNA序列,只要把RNA的碱基U换成DNA的碱基T即可。比如W这个字母,在表格中的密码子是UGG,那么所需合成的正链DNA就是TGG。 问题在于,密码子编译的氨基酸就20种,这样有六个英文字母——BJOUXZ就无法表达了。英文统共五个元音一下子去了俩,其他四个字母也属于常见字母,这样的加密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很多信息书写的需要。 写着写着遇到没有的英文字母怎么办呢?比如INSTITUTE里面的U,没有这个简写的氨基酸。 文特尔采用的是约五百年前,所谓早期现代英语(Early Modern English)的写法,当时U与V常常彼此替换使用,例如University常常被写作Vniversity,至今我们在一些历史建筑上还能看到这样的写法。 就这样,文特尔克服障碍,硬是拼写出了几个研究者和研究所的名字—— *克雷格•文特尔(CRAIGVENTER)编码为: 值得注意的是,水印前后各有一段不变的序列,在这里就是"TTAACTAGCTAA"。它们实际上是为水印测序提供方便的,只要知道了这两段序列,就可以以此为引物对其后的水印进行PCR扩增与测序。 做完这一切,文特尔志得意满地向世界公布了这五个"签名",他始料未及的是引来了一批反感不已的评论家。有人轻蔑地称之为"涂鸦"。有人则发表给文特尔的公开信,称这种签名"反应出一种自我中心,并且缺乏想象力",还建议文特尔应该丢掉自己的签名,改放入些有意义的名人名言,比如电影《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里的著名台词:"它活了!(It's alive!)"[3] 精确合成的水印却被称为涂鸦,文特尔真委屈大了。不过也许没过几代,那些工整的信息就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涂鸦——为了不扰乱合成生命的正常功能,科学家们必须确保水印不会被译成蛋白质。为此签名常常被放在非编码区——最容易被转座子(transposon)插入的地方。虽然文特尔采取了一些防转座子插入的方法,但依然无法确保绝对安全。此外,哪怕转座子放过了水印,但因为水印本身对合成生命的正常机能没有影响,故此在这段DNA复制出错时一般也不会得到纠正。于是随着传代过程,突变终将发生,把当年一字字认真镌刻的签名渐渐变成无意义的呓语。 * * * 即便如此,2010年5月,文特尔还是不屈不挠地在自己新合成的生命里再次加入了水印,而且加得比上次还多——四条水印。不过不知是不是那封公开信起了作用,这次的水印还真引述了些名言。 如果你想看到文特尔这次的水印,你倒不需要去管他要支原体、培养、提纯DNA、测序……这次文特尔把全部水印序列都公布在了他的论文的附加材料中(http://www.sciencemag.org/cgi/data/science.1190719/DC1/1)。 这次的水印不但更长,也更为复杂。文特尔不再使用只能表达有限字母的密码子编码方式。他宣称这回他的编码系统囊括了所有的英文字母以及标点符号。在全部四条水印中,第一条据称是对编码系统的解释说明;第二条水印是一条可让破解出的人访问的网址;接下来的水印包括了四十六名研究者的名字;最后一条水印则是一串英文箴言。[4] 文特尔慷慨地对他所出的谜题给予了提示,他公告天下,第四条水印中包括如下名句。 *"去生活,去犯错,去堕落,去胜利,去在生命中创造出生命"("TO LIVE, TO ERR, TO FALL, TO TRIUMPH, TO RECREATE LIFE OUT OF LIFE.") * "不止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更应看到它们可能成为的样子。"("SEE THINGS NOT AS THEY ARE, BUT AS THEY MIGHT BE.") *"不能为我所建者,不能为我所知。"("WHAT I CANNOT BUILD, I CANNOT UNDERSTAND.") 有野心有耐心的科学极客们,去破解文特尔的挑战吧,只要你破译出了他的秘密,就可以访问第二条水印中的网址,作为"到此一游立此存照"的证据。 * * * 除了文特尔那神秘的编码方式,其实早就有别的方式可以涵盖所有英文字母。最简单的例如把四个ATCG碱基对应两位的二进制数字,然后按摩尔密码的规则写出加密的信息。当然,自己另外定立一套规则也一点不难,三个碱基就能有43=64种排列方式,轻松就可以包括全部字母、数字与常见符号。[5] 1999年,美国西奈山医学院的研究者凯瑟琳. 克莱兰(Catherine T. Clelland)就在人的基因组中藏了一小段密文。内容是向一段历史的致敬——"6月6日 入侵:诺曼底(June 6 Invasion: Normandy)"。[6] 研究者先合成密文DNA,并在密文首位加上引物序列作为标志。之后,再将人类基因组的DNA切成差不多大小的片段,作为干扰的背景杂音与密文DNA混在一起。最终用滤纸浸泡过这份DNA混合物后干燥。这张滤纸可以被切成许多小块,每一块都藏着合成者想传递的信息。 克莱兰所用的加密方式就是自定的三碱基编码,如下图小图b所示—— 小图d:那段密电的测序结果。 这段密文不过一百个碱基,藏在人类大约三十亿碱基长的基因组中,相当于沧海一粟——三千万分之一。除非明确地知道密文前后的引物序列,否则要把密文针对性地扩增并测序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这一手段还能让合成者用同一份DNA样品给不同人传递不同的信息——只要每段密文前后用上不同的序列,那么不同的接收者虽然拿着同一份DNA模板,但所用的引物各异,还是会扩增出不同的密文。 最后,就算有人千方百计拿到了引物序列,扩测序出了密文的序列,只要他不知道约定好的解密密码,拿着那些密文也是一无所用。这无疑为保密又多加了一道安全关卡。 这个研究发表在《自然》杂志上,当即引起了轰动。从今往后,间谍们只需一小片曾浸透DNA的滤纸就能传递出最机密的内容。难怪BBC新闻也悲观地评论道:以后的007不拿个分子生物学博士还真混不下去。[7] 歌曲《亲亲我的宝贝》中,周华健这样唱:"我要走到世界的尽头,寻找传说已久的雪人,还要用尽我一切办法,让他学会念你的名字"。就目前而言,找只野生的雪人并教会他念个名字依然很有难度。但以生物技术发展的速度来看,合成出一只野人并在他的DNA中写下某个名字——这种事儿倒是指日可待。 若信手拈来一段双螺旋,以DNA为纸墨,想写些什么,你心中可已有答案? 参考资料 [1]拟南芥 & 桔子,人造生命,路还很远 [2]Gibson DG, Benders GA, Andrews-Pfannkoch C, Denisova EA, Baden-Tillson H, Zaveri J, Stockwell TB, Brownley A, Thomas DW, Algire MA, Merryman C, Young L, Noskov VN, Glass JI, Venter JC, Hutchison CA 3rd, Smith HO. Complete chemical synthesis, assembly, and cloning of a Mycoplasma genitalium genome. Science. 2008 Feb 29;319(5867):1215-20. [3]Brandon Keim , An Open Letter to the J. Craig Venter Institute [4]Aaron Saenz, Secret Messages Coded Into DNA Of Venter Synthetic Bacteria, May 24th, 2010 http://singularityhub.com/2010/05/24/venters-newest-synthetic-bacteria-has-secret-messages-coded-in-its-dna/ [5]Heider D, Barnekow A. DNA-based watermarks using the DNA-Crypt algorithm. BMC Bioinformatics. 2007 May 29;8:176. [6]Clelland CT, Risca V, Bancroft C. Hiding messages in DNA microdots. Nature. 1999 Jun 10;399(6736):533-4. [7]DNA hides spy message, BBC news, Thursday, June 10, 1999 本文地址(转载请注明出处):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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