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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4 Jun 2011 02:54 PM PDT 外传在埃及革命期间,女性抗争者若遭到拘留,政府会强迫检验她们是否为处女,后来这项消息获得证实,不仅埃及女性大为火光,许多男性亦不敢置信,这些女性当初奋力争取尊严和自由,却得受到如此羞辱和攻击。这种错误并不会负负得正,尤其是有女性于三月出面作证后,军方最高委员会还一度否认此事,后来承认时,还辩称这些抗议女性并非埃及一般女孩,且检验是为避免性骚扰指控出现。 Tahrir Diaries提供的影片里,有位女性证实处女检查一事: 军方为了避免性骚扰指控,竟然用性骚扰手段伤害女性和平抗争者的身心,让大众感到愤怒与不齿。
Zeinobia指出:
Michelle强调,只要侵犯女性隐私,就是种骚扰:
Ayman Ashour论及埃及性骚扰问题根源,并分析处女检查的用意:
处女情结一直是埃及争议话题,处女检查一事不仅重重打了埃及善良人民一个耳光,也违背革命当初所追求的尊严及自由原则。 作者 Nermeen Edrees · 译者 Leonard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
Posted: 04 Jun 2011 02:35 PM PDT 抗議政治拘捕 我們十分憤怒!
警方出爾反爾 違反君子協定 警方製造交通擠塞 竟逮捕行人路上的聲援人士 浪費警方人力 浪費市民公帑 因此, 我們在此,強烈抗議: 並且,我們強烈呼籲香港市民: 北角警署外的聲援人士及當晚的行動者 |
Posted: 04 Jun 2011 12:49 PM PDT 離開了北角的遊行隊伍(即「拒絕濫捕不再保釋」坐爆48行動),回家已凌晨。上《香港獨立媒體網》瀏覽,竟讀到警察大拘捕的最新消息。我愈來愈不明白警察在搞什麼鬼。 事 件原本很簡單,一班「反財政預算案遊行時被捕」的市民(和聲援者)﹐打算於燭光晚會結束後,遊行至北角警署抗議。簡單在哪?就算以遊行步速走畢全程,50 分鐘即可,而佔用路面方面,只英皇道四線行車的其中一條(且在非繁忙時間)。這真是可謂合情合理合法至極(不是符合操控的《公安法》而言,而是憲法保 障的基本示威權)。我無法想像「一場已宣傳了兩天﹑只消五十分鐘﹑只佔一條馬路行車線、於非繁忙時段的遊行」,在香港不容發生﹐但事實偏偏如此。 但在距 離目的地只十多分鐘路程之際,警方突然半途阻止﹐要求二百人(約)返回行人路遊行。真的莫名其妙,大汗淋漓的我頓時質問警察:香港有哪 場如此規模的遊行是在行人路上遊的? 只剩下十多分鐘路程,何以不放行?當然,我也猜想,隊伍的位置已遠離維園晚會的悼念民眾,警察才肆無忌憚。 但異常不止於此。由於無厘頭的不放行,警民因而對峙了一個小時以上。這完全違反理性。因為在效果上,警方為了避免餘下路程十多分鐘的阻塞,因而換來倍增的堵塞時間。現場的遊行者遂發明了新造詞「被阻塞」,人民被阻止前進,人民被迫堵路。 明 天各大報章可能又說「青年再堵路爆衝突」云云。筆者在此呼喚各位讀了此文的朋友,幫忙正一正視聽:這次衝突的緣起,不是市民堵路,而是他們「被堵路」。朋 友説,警察不是喪失理性,而是藉由制造「青年堵路場面」,來醜化示威者,叫他們原本「拒保釋」的訴求遭致遺忘。這能否成功?我不太肯定。 根據《香港獨立媒體網》,最新消息指「八十名示威者被捕」﹐這是自反財政預算案113人後,再次的大拘捕。也許,在現有媒體生態下,示威者的訴求常被壓抑和遺忘。但同時,有一點是清楚的,警方非理性的鐡腕也愈來愈亮相,相比於警方道歉,這決非「天方夜譚」。 請大家留意消息,盡量支援。 參考: 《香港獨立媒體網》: 《拒絕濫捕 不再保釋》坐爆48行動 |
Posted: 04 Jun 2011 12:49 PM PDT 剛離開北角的遊行隊伍(即「拒絕濫捕不再保釋」坐爆48行動),回到家,上《香港獨立媒體網》,讀到警察大拘捕的最新消息。我愈來愈不明白警察在搞什麼鬼。 事 件原本很簡單,一班「反財政預算案遊行時被捕」的市民(和聲援者)﹐打算於燭光晚會結束後,遊行至北角警署抗議。簡單在哪?就算以遊行步速走畢全程,50 分鐘即可,而佔用路面方面,只英皇道四線行車的其中一條(且在非繁忙時間)。這真是可謂合情合理合法至極(不是以申請作操控的《公安法》而言,而是憲法保 障的基本示威權)。我無法想像「一場已宣傳了兩天﹑只消五十分鐘﹑只佔一條馬路行車線的遊行」,在香港不容發生﹐但事實偏偏如此。 但在距 離目的地只十多分鐘路程之際,警方突然半途阻止﹐要求二百人(約)返回行人路遊行。真的莫名其妙,大汗淋漓的我頓時質問警察:香港有哪 場如此規模的遊行是在行人路上遊的? 只剩下十多分鐘路程,何以不放行?當然,我也猜想,隊伍的位置已遠離維園晚會的悼念民眾,警察才肆無忌憚。 但異常不止於此。由於無厘頭的不放行,警民因而對峙了一個小時以上。這完全違反理性。因為在效果上,警方為了避免餘下路程十多分鐘的阻塞,因而換來倍增的堵塞時間。現場的遊行者遂發明了新造詞「被阻塞」,人民被阻止前進,人民被迫堵路。 明 天各大報章可能又說「青年再堵路爆衝突」云云。筆者在此呼喚各位讀了此文的朋友,幫忙正一正視聽:這次衝突的緣起,不是市民堵路,而是他們「被堵路」。朋 友説,警察不是喪失理性,而是藉由制造「青年堵路場面」,來醜化示威者,叫他們原本「拒保釋」的訴求遭致遺忘。這能否成功?我不太肯定。 根據《香港獨立媒體網》,最新消息指「八十名示威者被捕」﹐這是自反財政預算案113人後,再次的大拘捕。也許,在現有媒體生態下,示威者的訴求常被壓抑和遺忘。但同時,有一點是清楚的,警方非理性的鐡腕也愈來愈亮相,相比於警方道歉,這決非「天方夜譚」。 請大家留意消息,盡量支援。 參考: 《香港獨立媒體網》: 《拒絕濫捕 不再保釋》坐爆48行動 |
Posted: 03 Jun 2011 09:00 AM PDT 背景: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我负责同学们的吃午饭情况,必须做到没人剩饭!从家带来的饭菜必须都吃掉! 正文:这个期末家长会我妈接到n个投诉:1,我儿子被你家丫头逼的没办法,吃不掉的饭都倒在书包里带回家了!2,我女儿晚上不肯吃饭的时候,只要我喊你家丫头的名字,给多少吃多少!3.我女儿不让我中午给她带鱼吃,说你家丫头说她吃鱼不干净,不把鱼骨头舔干净就告诉老师! 儿子八岁,不爱和陌生人说话,~~~~~~~~~~~此为背景~~~~~~~~~~ 昨晚带儿子出去散步,路过一熟悉的理发店,我进去剪发,儿子在边上陪我。期间进来一个小孩,想和我儿子玩,<<<<<再歌一曲>>>>> 小孩:哥哥,我六岁,你几岁? 儿子:....... 小孩:哥哥,我们一起玩吧? 儿子:....... 小孩:哥哥,我们跑步比赛吧? 儿子:....... 小孩:哥哥,我们来看书吧! 儿子还是无动于衷! 小孩子无计可施,被逼急了,彪悍地说:哥哥,你打我几下吧!!! 哥哥,你打我吧! cnt,求过..经常上网的一个楼上,2楼是个慢摇吧,很烂,好多乡村非主流那种,还经常有打架的=================================================== 有一次上完网下楼,看见有两帮子人在打架,其中一伙的一个黄发冲天的家伙,手上竟然拿了一把宝剑,没错是宝剑,拖在地上追人,宝剑潇洒的在他身后燃起一串火花....GC是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看见他宝剑上的名字,倚天.. 今天挂盐水,打着打着睡着了,半路疼醒, 发现隔壁的小孩在拨弄我的针。 你妹! 同是伟人,马克思走了,给我们留下背到口吐白沫的马克思主义和默到手长老茧的论文试题,屈原走了,却给我们留下了3天假期……还是中国人心疼中国人啊…… 大学男生宿舍, 共用水房,内有卫生间 ------背景---剧情小长-------------- 大学时光很美好,整个系的男生住在一起,每到夏天冲凉的时候,水房里春光无限,以至于后来离水房最近的侧门被楼管上了锁,原因待确认,据说有一次到男生宿舍开班会的"女流氓"无知地路过水房,把几个正在冲凉的"猛男"吓得"哇哇"叫着躲到后头的卫生间里。这不是GC。 Lou哥是我们年级公认最猛的,无论身高,身型,肌肉。有次lou哥和我们一起冲凉,大家一边洗,一边谈笑凤生。突然间,lou哥大叫一声"哎呀",哥几个以为又有女流氓经过,条件反射,一个个粿条争着往后面的卫生间躲,但是lou哥却没动,平静地说"我忘带衣服过来了",哥几个顿时刹住脚步,转身幸灾乐祸地对着lou哥得意地笑。这意味着我们等下可以看到一个果男将以"白驹过隙"的速度冲过至少10间以上的宿舍回到他自己的宿舍(这事常有)。我跟lou哥交情深,试探到:要不我去帮你拿?我们lou哥毕竟不是一般人:不用!你不一定找得到我的衣服,我自有办法回去。。。 5分钟后,lou哥优雅地迈出水房,上身一丝不挂,但却目光坚定,自信地凝视远方宿舍,因为他关键部位没有暴露,dd区域竟然盖著厚厚的肥皂泡。此时另一个要冲凉的小弟正好冲到水房门口,差点撞到lou哥,一个急停,再往lou哥的关键部位一瞅,无比机敏地讨好lou哥:lou哥,您这是?----忘带刮胡刀了吧?! lou哥一听,身上肌肉开始抖动。 冲凉 跟同事出差,因为标间了,只能两大男人一起睡一张床 ——————我是华丽丽的恐惧线———— 早上醒来,同事一脸惊恐的望着我,原来,昨晚我睡着后,把他当我老婆了,抱着他,打算活塞运动。。。还好同事奋力抵抗啊。。。尼玛。。。怪不得我昨天一直觉得老婆不配合。。还好没出事啊。。。出差在外的男人你伤不起啊。。。有木有。 出差 同事 老婆 就在刚刚!!晚上跟老Lg出去看电影,准备就绪出发前我去厕所,老公在等我时接了个电话,我在厕所里听到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外走,想着他到楼下等我。结果等我出门发现门反锁了!!包包也被老公拿走了!!没钥匙没手机!!!再然后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以及没有丝毫迟疑的远去之声!!尼玛这是有多健忘啊!! 二十分钟!!二十分钟以后这厮才奔回来,说:老婆我错了!我接电话接忘了,快到电影院才发现你不在车上。。路上还跟你聊天来着。。。 第一次发,爆个小时候的。 小学吧 那时候身高和卖冰淇淋的冰柜一样高 话说我家在重庆 夏天特别特别热 有一次我妈带我在一小卖部买东西 我在旁边贴这冰柜贪凉 后来等我妈付了钱 转身看我 惊恐地发现我正在贪婪地舔冰柜上的水珠。。。。。貌似还很享受。。。。。。 估计当时我妈就萌生了仍掉我的念头 糗事百科是这个星球上最暴笑的糗事分享网站 :: 立即发表我的糗事 | 查看本月最糗的糗事 ![]() |
Posted: 04 Jun 2011 08:55 AM PDT 聲援六四晚被無理拘捕人士聲明 06:03am 示威者的代表律師剛剛表示,警方將無條件釋放大部份被捕人士。 今日是六四廿二週年,逾十五萬市民出席維園燭光晚會,但燭光晚會以外,當晚還有兩場行動。其中社民連呼籲市民,從維園噴水池遊行前往中聯辦舉行集會;另一方面,早前因反財政預算案遊行而被捕113位的示威人士,也發起遊行前往北角警署放棄保釋(詳情可見「拒絕濫捕不再保釋」新聞稿)。 晚上約10:30pm,燭光晚會結束後,兩路隊伍分別從維園出發,一路向東前往北角,一路向西前往西環。直至11:00pm左右,社民連往中聯辦遊行隊伍約60人,於軒尼詩道近天樂里一度被數十名警員包圍攔阻,被指非法集會。警方要求示威者行上行人路,遊行隊伍初時拒絕並要求警方開路,個別示威者突圍不果,及後社民連同意行上行人路,警方於是放行。 其中一位示威者rocky表示,他不想晚會完結後便離開,而在香港回應相關事件的對口單位是中聯辦,因此參與遊行往中聯辦。對於警方的要求,他認為行車路較行人路適合,因為行車路不會阻礙行人通過,二來夜晩車輛也較少,封一條行車線不會有大問題。他表示沒有想過竟在灣仔被警方攔截。 另一邊廂,「放棄保釋」的示威者往北角警署遊行隊伍約200人,同樣約11:00pm左右於英皇道近皇都戲院附近,被近百名警員攔阻。警方要求遊行隊伍轉往渣華道行走,示威者拒絕改路一度對峙。及後部份示威者衝出馬路坐在電車軌上,警方舉起警告牌,表示「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示威者代表葉寶琳表示,警方若開路,示威者會立即撤離電車軌。對峙數十分鐘後,警方陸續增援並展開包圍網,逐一拘捕馬路上所有示威者及行人路上部份示威者。凌晨1:00am,警方結束拘捕,在場人士估計約有八十名示威者被拘捕,其中包括一名以襲警罪拘捕的示威者。其餘未被拘捕的示威者,則前往北角警署聲援。 |
Posted: 04 Jun 2011 08:55 AM PDT 中央社新聞報導大陸鋼琴家郎朗在5月29日在威爾斯首府卡地夫 (Cardiff)舉行演奏會時,不但拒絕台下一名華裔觀眾點曲的請求,還臉色驟變,立刻起身拂袖而去,並拒絕接受獻花,原因是那位觀眾要以點曲及獻白菊花悼念六四亡靈。 這首曲的名字是Candle in the Wind(風中殘燭),原為英國流行歌手艾爾頓強 (Elton John)悼念美國影星瑪麗蓮夢露 (Marilyn Monroe)而作,艾爾頓為英國王妃黛安娜 (Princess Diana)是生前好友,所以他在黛妃的喪禮上特別彈奏此曲以作悼念。 今天是六四,雖然郎朗因政治利益問題而不肯為此彈曲,不過我們可以代為播放,現在謹以白菊花圖片及此曲悼念六四亡靈: 原文連結: http://richardfx.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html 影像串流: This posting includes an audio/video/photo media file: Download Now |
Posted: 04 Jun 2011 08:51 AM PDT 1:06警方包圍網完成,準備將仍不肯離開馬路的人抬上警車 12:18行人路上 12";05 警方再次警告,指示烕人士阻礙交通。繼續在電廠街/英皇道僵持。 12"03 11:56筆者身處遊行隊伍旁邊, 聽到路過市民不少反應, 有要求可以睡覺者, 但出乎筆者意料,竟也有不少路人大叫[差佬收皮], 也人在講現時香港警察似大陸公安, 有人講差佬唔俾行, 廿三條黎啦」等等。 11:52訊:警方第二次警告 11:50訊: 有持擴音器人士呼籲示烕群眾沿地而坐,抗議警方故意製造混亂。 11:45訊: 有示威人士不滿警方出爾反爾,並認為警方充份表現濫權和打壓遊行集會的自由, 故再佔一條電車路。但警察卻忽然自己把電車路堵住。 10:45訊:今日有五十多位在反財案時被捕的人士(即113人中的50多位)在六四集會後遊行往北角警署, 進行拘簽擔保, 拘絕港府以白色恐怖控制遊行人士的行動。 |
Posted: 04 Jun 2011 08:49 AM PDT 今天路過舊書店,找到 Art HK 08 (是啊,是三年前) 的 Catalogue,看看看看,噢!原來幾年前的 Art HK 主贊助人是 Lehman Brothers ... 雷曼兄弟外表看起來完成沒有問題似的,還繼續接受各種各樣的投資,例如很多富豪後來"中招"的 accumulator,它在倒下前兩三個月還在四處"洗無謂錢"(我不是說它贊助藝術無謂,而是說它當時應該要做的是救亡,當然接觸多一點"水魚"相信也是救亡的一部份)。 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在 08 年 5 月時你跟人說雷曼兄弟會倒閉,是沒有人會相信的,想不到一個百年基業的投資銀行要倒閉就倒閉,一夜之間就發生了。 但願這個情況也發生在中共身上,快一點快一點,現在中國的情況簡直就是石器時代,人與人的關係茹毛飲血,比 2000 年內任何一個時代都要差,是沒有可能再差的了,中共,快點倒下吧!由古至今在中國曾經掌權的望族最後都幾乎被滅,領導人啊!你們不用為子孫著想一下嗎?? |
Posted: 04 Jun 2011 08:49 AM PDT 今天路過舊書店,找到 Art HK 08 (是啊,是三年前) 的 Catalogue,看看看看,噢!原來幾年前的 Art HK 主贊助人是 Lehman Brothers ... 雷曼兄弟外表看起來完成沒有問題似的,還繼續接受各種各樣的投資,例如很多富豪後來"中招"的 accumulator,它在倒下前兩三個月還在四處"洗無謂錢"(我不是說它贊助藝術無謂,而是說它當時應該要做的是救亡,當然接觸多一點"水魚"相信也是救亡的一部份)。 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在 08 年 5 月時你跟人說雷曼兄弟會倒閉,是沒有人會相信的,想不到一個百年基業的投資銀行要倒閉就倒閉,一夜之間就發生了。 但願這個情況也發生在中共身上,快一點快一點,現在中國的情況簡直就是石器時代,人與人的關係茹毛飲血,比 2000 年內任何一個時代都要差,是沒有可能再差的了,中共,快點倒下吧!由古至今在中國曾經掌權的望族最後都幾乎被滅,領導人啊!你們不用為子孫著想一下嗎?? |
Posted: 04 Jun 2011 07:07 AM PDT
WELLSTAB [Wel按]朱祖飞律师定是勤奋之人,除精通实务外,菜园子里经常见其民法、法理学等研究成果。朱律师大作《手淫服务应属卖淫行为》刚发表时就看过,当时觉得有些别扭。本人不喜欢探讨下三路的问题,尤其在当下整个中国半身不遂,仅靠着下半身思考情况下。今天正好空闲,写此博文向朱律师及各位方家、先进请教。 一、基本问题梳理 按朱律师的提示,在网上找到《美容院兼营手淫服务主管获刑,是否算卖淫存争议》原文[1]。通读全文,觉得又是个葫芦僧判的葫芦案——一个公、检、法相互配合下的普通案例:公安怎样侦查、检方就怎样指控;检方怎样指控,法院就怎样审判;一审法院怎样审判,二审法院就怎样终审。问题在于:(1)一审、二审法院对该美容中心"卖淫"行为,检察院语焉不详的"从事卖淫活动"应是范某承认的"手淫服务"。手淫服务真的属于卖淫服务?(2)既然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卖淫行为存疑,范某是否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就更成问题了,江门中院掷地有声地说"手淫服务"属于卖淫行为,难道它不知自己没有解释法律的权限?(3)09年7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实行三年有余,江门公安以公安部01年对《治安处罚条例》的行政解释认定范某协助组织卖淫并予"羁押"(这是什么鸟词,居然不用拘留),已属"创新";检察接着以此名义提起公诉则混淆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区别;而一审、二审法院以此定罪,行政解释可作刑事审判依据?另外,范某从09年7月15日被"羁押"到2011年5月终审,一个简单的"卖淫"案件的程序走了近二年,什么情况? 二、刑法意义的"卖淫"行为 中国法律对性交易方面的规制,基本上坚持"淫荡可以,卖淫不行"的政治立场。因此,"许三多"那样的性交易行为只是"生活腐化"之类"作风"问题,而刘芳芳、刘莉莉的父母(昆明处女卖淫案)则有义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不得在自家容留女儿的"卖淫行为"。当然,这属于不可争议的问题,谁让咱是平头百姓呢?提及此,只为表明立场:关于"手淫服务"的问题,本文这只讨论法律问题。要是坚持"我跟你讲法律,你跟我讲政治,我跟你讲政治,你跟我耍流"的中国逻辑,那就没必要讨论了。 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发布以后,党国打得卖淫嫖娼之辈"鸡飞狗跳",关闭了N个"天上人间",可谓功勋卓著。但就整体而言,我国淫民进行此类活动,变得更加安全和便利,地方政府也"与时俱进",在公共发放计生工具的新闻屡见报端。在卖淫嫖娼的刑事规制方面,97刑法虽然完全继受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但从司法解释和实务判例来看,国家刑事政策对相关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似乎从"严惩"过渡到了"从宽"。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宽容、开放,刑事政策也算顺时就势。 之所以讨论关于卖淫行为的政治与政策,原因在于,我国刑法作为打击卖淫行为的重器,但对什么是卖淫行为却持"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态度,对此不置一词。究竟什么是卖淫,在各种法学辞书倒有相当清晰的解释,认为是"以营利为目的,将身体供他人满足性欲的行为";或"以性器官达到异性的性满足,从而获取金钱或财物的行为"。由此可知,所谓"淫",必须有下三路的使用或接触,所谓"卖",必须有"营利目的"或"获取金钱或财物",二者俱备才是构成所谓的卖淫行为。当然,这只是学理解释,在中国法律适用中不具法律效力,是当不得数的。但在具体刑法适用过程中,前述解释还是得到了认可,最大的扩张解释也只是将同性之间的性交易视为"卖淫"。 按江门一审法院的思路,范某撞上的是刑法第358条,按法律规定应从重处罚。在法律适用上比江门中院更加合理,范某是主管,法定从重(第361条),多人多次年余,应属"其他严重情节"情形,法定刑应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所以三年三万,已考虑其自首情节违法"减轻"裁量了。江门中院以"自首情节并积极缴纳罚金"(后者也可以?),再减至一年三万,就莫名其妙了。显然,以上结论都是以"手淫服务是卖淫行为"作为前提进行推理的。问题在于,这个前提并不成立。实务中,2008年1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问题作出过批复:"被告人朱承保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容留妇女为他人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刑法未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不宜以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罪论。建议由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陈旭君、蒋小美对此案进行了合理的说明,在此不赘。[2]有此先例,江门法检依然认定"手淫服务"是"卖淫行为",真是奇了怪了——手淫服务是不是卖淫行为,刑法和司法解释说了不算,法院说是就是。 三、"手淫行为"行政解释的效力 手淫行为入罪的"罪魁祸首"是2001年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该批复突破了其自身1995年关于手淫是"卖淫嫖娼行为的组成部分",只有在"在歌舞等娱乐场所、桑拿按摩等服务场所查获的,以营利为目的发生手淫、口淫行为",才作卖淫行为处理的规定,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批复对卖淫行为进行大范围的扩张解释,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之事当年若发生在中国,"性接触"后送领带和雪茄按公安部的批复,就不是性丑闻,完全可按卖淫行为进行处理了。 中国的法律解释一团糟,有权解释的不解释,没权解释的乱解释。几个"大仙"干几架后,形成了目前格局:"谁立法谁解释,谁用法谁解释"。当然这也是个政治问题,从宏观层面讨论起来"毫无意义"。具体到公安部的批复,因为行政解释仅能"说明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按《立法法》的规定,当法律需进一步明确其含义的,有关定性问题,尤其是这种涉及面极广的法律概念的定义问题,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而公安部的批复明显是"越俎代庖"。考虑到人大常委会本来就是政府高官的养老院,以及公安在中国的滔天权势和行政便宜,该行政解释虽说不合法但也只能如此。当然,该批复的效力也仅限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中,国务院对自己行政解释之质量还算心中有数,专门对行政解释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了规范。 另外,《刑法》和《治安处罚法》对卖淫行为规定的相互冲突,也从另一方面证明行政法的手淫服务不是刑法意义的卖淫行为。如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治安处罚法第67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违法行为。对比可知,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行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犯罪就成立了,情节是否严重只是升格法定刑的条件而不是犯罪是否成立的条件。因此,若二者关于卖淫行为是一个概念,就不存在治安处罚法第67条规定的适用空间。也就是说,治安处罚法将一些新型的性交易行为进行了违法化处理,用行政解释的方式将其定性为卖淫行为,从而创设了一个不同于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刑法规定的协助织织卖淫犯罪是以存在卖淫行为为前提,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谦抑原则,在刑法没有将手淫服务犯罪化处理之前,协助织组卖淫罪不应包括被行政解释扩大化后的卖淫行为。 到此似乎已可结论:手淫服务不是刑法意义的卖淫行为,手淫服务的行政解释不能作为刑事司法裁判的依据。据此,江门公安认定将手淫行为认定为卖淫行为虽难说妥当,但也算于法有据。而检察院不假思索地将该行为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卖淫行为,其适用了错误的法律依据,最为荒唐的是江门一审和二审法院,居然以此行政解释作为自己的刑事裁判的法律依据,尤其是江门中院终审判决的勾兑裁判,实在是让人一头雾水。 四、《手淫服务应属卖淫行为》的逻辑谬误 朱律师认为:将卖淫嫖娼行为违法化是违背基本人权的,是反人性的,但从概念法学的角度来看,将手淫服务排除在卖淫行为之外,是难以成立的,因此,手淫服务应属卖淫行为。[3]这个推理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逻辑谬误: 第一,"恶法亦法"是对概念法学的误解,概念法学仅要求法学研究中将法律的应然和实然进行必要的界分,并不及于法律实践。尤其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极少涉及刑法规范应该是什么的争议。即使朱律师理解的概念法学,手淫服务属于卖淫行为也仅在行政法范畴上是对的,但将此结论类推至刑法范畴,这个"乾坤大挪移"就有些过了。 第二,朱律师认为,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手淫服务在治安处罚法中已属卖淫行为,若无充足的理由,刑法不应当作不同的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虽有"小刑法"之称,但公安权力过多干涉公民的自由和财产正是中法国法律之痛。因此,很难说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个体系的,更何况二者关于卖淫行为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冲突。应该承认,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卖淫行为"的解释存在着分裂,但这种分裂明显不是个通过法律解释能够统一的问题。目前,维持二者的相对独立,可能更有利于保护民众的自由和财产。 第三,我国法律关于犯罪和违法之间的人为界分的确不尽合理,如果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全部作犯罪化处理,公安部门滥用权力的机会应可减少90%。在这之前,人为忽视这种界限的存在显然是不对的,像东莞法院那样利用这种界分对手淫服务作出罪处理,才是明智的做法。而江门法院的作派,则有失法律人的严谨和审慎。朱律师大作中,犯罪的卖淫行为和违法的卖淫行为相互客串非常频繁,因此,其结论也就不敢苟同了。 第四,朱律师在论述中提及,从自然法则的角度卖淫行为不应视为违法或入罪,不知是否指法律所涉的伦理与道德内涵。也是,我国的法律承载了太多的道德教化功能,但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组价值判断,对此争论意义不大。我们问题在于,法律的这种道德负荷只及于普通民众,特别是这方面的司法和行政只针对普通民众。如果要用司法调整国民的性取向,最好是拿克林顿来溜一圈而非马副教授;如果要打击贪腐,指控阿扁显然比抓副科级干部更治吏风…… 对于下三路,"淫可以,卖不行"的规则着实让人喷饭,但却是学法之人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前些日子,老天就是不下雨,三峡要蓄着水发电就是不放,洪湖不再浪打浪也只能怪命不好了。中国砖家已经够多了,大家没必要都掺合着去论证老天、天子、天朝在有的时候是一伙的,有的时候不是一伙的,但在三峡蓄水和天不下雨问题上它们肯定不是一伙的。对于学法之人,能做的只能像退潮后海滩上那个救鱼的孩子——你注定救不了全部,但至少"这条鱼在乎",救一个是一个,能清白一回是一回吧。这两天终下大雨了,感谢党,感谢政府,特别感谢老天!我证明,它们真的不是一伙的! [2]陈旭君,蒋小美.提供手淫服务,不构成介绍容留卖淫罪[J].人民司法,2008(16):57-58.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
Posted: 04 Jun 2011 05:57 AM PDT There is a pain TECEL
There is a pain That lasts for twenty-two years. Almost everyone over forty knows what it is, But almost everyone of them takes it for granted. (Fri.,03June,2011) |
The Demagoguing of Medicare Reform Posted: 04 Jun 2011 03:07 AM PDT I have been struck at the heated rhetoric surrounding Paul Ryan's Medicare reform proposal. One thing is not often pointed out: Ryan's proposed "premium support" structure is in some ways similar to the plan put in place under President Obama's healthcare reform law. In both cases, an individual would shop among competing private insurers, on an exchange overseen by the government regulators. In both cases, the government would provid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needy" (low-income households in the case of Obamacare, the elderly in the case of Ryancare). Why don't we see this parallel pointed out more often? The left wants to demonize Ryan, and the right wants to demonize Obama. Pointing out the similarities of their plans might make each of them seem, well, reasonable. The overwrought politics of health care makes it hard to recognize common ground. By the way, the esteemed health economist Alain Enthoven had a column on the topic of Medicare reform in yesterday's Wall Street Journal that is well worth reading. |
『女摄影师』Alena Zhandarova,矢车菊茶与巧克力 Posted: 04 Jun 2011 01:55 AM PDT ![]() "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女孩子的生活态度的图片故事,每一张照片都记录下一个不同的状态,就好像一张地图,让她在回首的时候,可以清楚看到自己是如何一点一滴变成现在的样子。 生活没有偶然,每一个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小事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并构成我们的下一个瞬间。这种记录也是我重新认知自己的方式,让我开心的是,这种记录也能让他人产生共鸣,通过照片与另一个时空相连。 好奇心是一种很特殊的心态,我也一直在好奇,现在我所做的事情,是否是这个星球上我最想做的事?" 关于女摄影师 Alena Zhandarova,俄罗斯女摄影师,出生于1988年。 『Leica中文摄影杂志』推荐使用Email的方式订阅,亦可通过Google Reader、QQ阅读、鲜果等RSS工具阅读;^_^,在Apple Mac OS X下可获得最佳阅读体验 ![]() 『iPhoto.ly』推荐iPhone/itouch读者通过iTunes下载iPhone版中文摄影杂志,^_^ Tips: 你可以 在Twitter上关注Leica中文摄影杂志 『小建议』如果你在Email里看到这篇文章,可以转发给你的朋友;如果你在Google Reader阅读器里看到这篇文章,可以共享给好友;如果你在豆瓣里看到这篇文章,不妨推荐给更多人;或者干脆Copy下这篇文章的链接,发给你MSN上最喜欢的人;我们永远相信,分享是一种美德,Great People Share Knowledge... Tags - 女摄影师 , 他们在拍什么 ![]() ![]() |
Posted: 04 Jun 2011 01:49 AM PDT 〈 公園裡的一盤棋 〉 作者 陳昌敏 泥土的氣味 一一年六月四日 |
Posted: 03 Jun 2011 11:26 PM PDT 昨天在新浪博客做了一单独的模块,名称就叫新浪管理员来信选登,不完全地公布了我在新浪被删除的文章名称和时间。果然,不出所料,一会儿,这个模块就被隐藏了。——因此,我又多了一封管理员的通知。 你新浪博客做的事情不敢拿到台面上讲吗,既然能删除我的博文,发给我一个通知,为何不敢让我把这个通知曝光开来?作为一个博主,我虽没有义务但我还是想让来访的网友知道为什么这篇文章刚刚可以访问,一会儿就不见了。 当然,和新浪博客这样的垃圾网站说理是毫无用处的,他们根本不会在乎你一个狗屁博主怎么想。但抗争不能因此而停,并且删的力度越大,抗争的力度也要越大,不能让那帮孙子觉得删了就是删了。我们总有办法把他们删除的东西在别处公开曝光出来。比如这个模块的内容,我用超链接的形式躲过河蟹,在首页的公告栏贴出。 有时,抗争不单靠勇气,还要有毒蛇一般的纠缠,冤鬼一样的不放弃。顺便问候一下新浪博客的管理员,你们这几天一定加班删贴很累吧? ![]() |
Posted: 02 Jun 2011 03:31 PM PDT 2011年1月1日,特警出勤清空了寨桥村前的虹南路局部路段。 记者_ 季天琴 实习记者 吴思凡 发自 浙江乐清 摄影_孙炯 乐清寨桥村主任钱云会死后,赶到现场的王立权从其右手摘下了一块手表。随后,他电话告知远在北京的袁迪贵,钱云会的手上戴着一个能录音录像的手表。 在他看来,身在北京的袁迪贵熟人多,人脉广,村里的事能找他商量。 面对前来问计的王立权,袁迪贵告诉他,寨桥村"汉奸"很多,把手表藏起来,否则有些村民会把情况告诉警察。"汉奸",在袁的语境里,意指村里为乐清警方通风报信的人。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袁迪贵曾坦然表示:我对乐清公安是没好感的。 在电话里,这个自诩"很懂法律"的农民告诉王立权,保护好现场和尸体,不要让乐清警方抢走,坐等上级公安和国土局来调查钱云会的死亡真相。 这天是2010年的12月25日。 2011年5月的最后一天,这两个人都站到了乐清法院刑庭的被告席上。王立权涉嫌妨害公务罪、伪证罪,袁迪贵则涉嫌妨害公务、妨害作证罪。 6天前,站在同一个法庭上的是另外两个被告人,钱成宇和王祥球。 钱成宇和王立权一样,都是寨桥村村民,他也是这四个被告人中唯一的钱云会案目击证人。 王祥球是寨桥村附近华一村的农民,他被村民们普遍认为"运气不好"——钱云会死亡当天,他踢了一个身穿浅色衣服的人,事后得知,那是一名警察。 钱成宇和王祥球的罪名,都是涉嫌妨害公务罪。这也是四个被告人共同的罪名。 "农民知识家"袁迪贵 十多年前,温州永嘉人袁迪贵到北京讨生活。此前,他有两段婚姻,留下了5个子女。子女们分散在安徽、浙江等地,每到逢年过节才能见上父亲的面。在北京,他有个五十多岁的女友。 现年65岁的袁粗通文墨,自认为是"农民知识家"和"业余法律爱好者"。寨桥村民钱恒勇回忆称,2007年,袁迪贵在北京帮人打官司—名气很大的。 袁称,这一年,钱云会和王立权找到自己,请自己帮忙递状子给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的刘锡荣。刘此前曾在浙江任职多年,历任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纪委书记等职。 2004年,浙能乐清电厂立项征地,寨桥村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滩涂与田地,在补偿不足的情况下,村民们开始了持续的上访和对抗活动。 袁自述,在他接待钱云会后不久,"乐清公安局买通北京大红门派出所,把我拉到国家信访局,说我非法上访,后把我架到浙江省驻京办"。 此前,袁迪贵给钱云会安排了落脚之处,地方在大兴区六合庄一个大院的角落里,还送了他一台旧电视和一辆自行车,叫他小心谨慎。 作为钱云会的上访指导,袁建议钱云会和王立权"走法律途径,伸张正义和法制",他和老乡周丕水带着钱、王找到了一位叫朱显理的律师,朱也是袁的永嘉老乡,在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任职。这次见面后,钱王两人和朱的律所签订了40万元的代理合同。 朱显理给了袁迪贵和周丕水各2万的介绍费,这令袁一度不满——原来说好提成30%。 王立权也回忆称,前后给袁迪贵汇了35万元左右,主要用在请客送礼、复印材料、疏通关系上。 钱云会出事十余天后的2011年1月7日,袁在北京前门大街被警方抓捕回浙江。 1月17日,在温州看守所,袁迪贵写下了8页的《我的交待和申诉》,他称,"我花了很多钱替寨桥村民寄申诉材料,不存在收受穷得叮当响的钱云会等人的不义之财",落款是"罪民袁迪贵敬呈"。 袁还请求警方帮助联系自己"一生最为尊敬的樊平老师",后者为从事农民调查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在申诉里,袁还甚为深情地回忆了这个"高级谋士"请自己吃饭的往事。 樊平对这个上访代理人的印象则是,对方言谈中经常提及大人物的名字,有说大话的倾向。"他很聪明,懂得借势",樊对南都周刊记者回忆说。 警方最终也拒绝了袁的要求——理由是"公安机关没有义务为你打这个电话"。 藏手表的王立权 钱云会死后,王立权成了袁迪贵的主要指导对象。王既是寨桥村的纪检委员,也是村主任钱云会的上访搭档。 袁迪贵告诉王立权,把手表藏起来,等上级领导或记者来调查后再说。 不过,现场的状况已经超出预料。当天上午10点多,村民们误把派出所实习民警吕谢乐当做肇事司机,在追打中扒掉了他的上衣,在严寒中光着上身逃到田里的吕被村民逮住后,被押到了祠堂。直到吕出示了皮带上的五角星后,村民才相信这是个当兵的。 王立权承认,自己参与推搡了这个年轻人。 王立权的妻子黄雪芬期盼的稳定生活将再次落空。3年前,为了阻止王进京上访,黄雪芬在床上干躺了三天,她希望自己男人好好打工。这个家庭的窘迫是显而易见的,十年前造的楼房,一度连后门都没有,楼梯也是用简易的木条钉就。 2008年11月份,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王立权和钱云会一起被判刑——为了筹集村里的上访费用,村委会卖掉了村里的13间地基。去年正月初四,王立权出狱,他在邻近石矾镇的悦宏电子厂找了份工作。在钱案事发之前,其26岁的大儿子王旭旭在乐清市路灯段上班,23岁小儿子王旭乐在本地工厂打工。 如今,黄雪芬避而不谈儿子的下落,只说在"避风头"。 钱案当日,去接记者的王立权被警方带走,1月13日,王立权交代了手表的下落。9天后,他继续向警方交代,钱云会死亡当天,自己看过录像后,就已经认识到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且,当天下午四五点,他也打电话告诉袁迪贵,告诉他钱死于交通事故,是袁迪贵故意让他藏起了手表。 王立权还供述,小儿子王旭乐当天之所以"zf公然sha人"的ID上网发帖,也是袁迪贵的授意。 这与袁迪贵的供述并不吻合。1月9日,面对乐清刑侦大队,袁迪贵称,"我到现在为止,还对钱云会的死抱怀疑态度"——他甚至一度联想,认为钱云会是被附近保安的电棍电死。 警方问,你不是已经看了公安机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吗,你为什么还持怀疑态度? 袁迪贵回答称,因为当时看到某报的报道在"交通事故"上加了双引号,照片的车轮下还打了个问号。 打了便衣的钱成宇和王祥球 在袁迪贵要求王立权保护好现场之前,作为钱案事故的第一目击证人,村民钱成宇已经用施工管道把出事的虹南大道拦了起来。 在村民看来,钱成宇是个不值得结交的"下世人"。十多年前,他的河北籍妻子离家出走,留下了一个女儿,由其78岁的母亲抚养。钱的家人承认,钱成宇是个"混江湖的",不过,"他很讲义气"。 起诉书显示,1993年,钱因敲诈勒索罪被判10个月;3年后,又因伙同另外2人敲诈他人200余元,被劳教了二年半;后因向另外一名吸毒人员提供毒贩的传呼号码,又被判刑2年;近年,还被勒令社区戒毒。 2010年12月25日中午12点多,穿着浅黄色便衣、到现场"摸情况"的乐清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侯金海被村民们认了出来。人群中有人高呼:这是个当官的警察,打死,打死! 村民们拿着雨伞伞柄,以及路边拾到的八仙桌腿,开始围殴侯金海。当天在事发现场的钱成宇,被诸多警察指认曾殴打侯金海,并向警方扔了砖块。 这天,围观人群中的王祥球踢了几下侯金海,一个年轻人劝阻了他。王不知道的是,这个年轻人也是乐清公安局的警察。这位叫郑高风的警察当天随身带着一台"秘密取证仪",正对"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拍摄取证"。 跟钱成宇的"刺头"形象不同,王祥球平时是个老实怕事的人。如果不是这场意外,王会跟老伴在家含饴弄孙,他有二子一女,小儿子目前还在美国读博士。 58岁的王祥球家在华一村村口,距离钱云会的出事地点约一公里左右。在这个村里,村民们对附近电镀厂的污染怨声载道。去年,其兄王祥金也因为土地补偿不足上访,被行政拘留30天。 当天下午4点多,回家换了一双雨靴的王祥球又赶回事发点,因其秃头、迷彩耳套的明显特征,马上被警方从现场带走。王祥球出事后,儿子王建旭抱怨他的缺点,称"爸爸就是爱看热闹"。 次日,在蒲岐高速路口,钱成宇被警察开车前后包抄。钱极力反抗,用身子顶着车门,最后被多名警察塞进了车内。 寨桥村部分村民在钱家门口长跪表达冤情,身后是大量前来围观的民众。 "于建龙" 1月9日凌晨,在乐清看守所,袁迪贵告诉乐清警方,自己想通过于建龙帮找个律师。 次日,警方答复称,"经我们查证,于建龙没有注册律师资格,所以他不能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袁坚称,于承诺保证自己"不受陷害","我相信这是国家的公信力,不容亵渎"。乐清公安跟他核实——这个于建龙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于建嵘? 此前,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通过为访民立传,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传播符号。2010年12月28日,前《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致电于建嵘,请于建嵘领衔组织公民观察团,赴乐清实地调查寨桥村钱云会一案。在于建嵘动身去乐清的前一天,经《财经》一位记者介绍,袁迪贵在宋庄于家里和其见了一面,并向其递交了寨桥村的材料。从乐清回来后的2011年1月6日,袁迪贵和于建嵘再次会面,这次会面是在北大博雅宾馆。 袁迪贵还是坚称于建嵘"就叫于建龙"。袁称,乐清之行后,"于建龙"开玩笑称袁走漏了风声,搞得自己在寨桥村被四个老太婆抱着腿,说是包青天,他还掏出四千元,每人分了一千。 "于建龙"告诉袁迪贵,钱云会的死和乐清土地问题是两回事,接下来,他要重点研究乐清的土地流转问题,"于建龙让我们放下包袱,他可以请四十多个律师给我们免费打官司,限我在六天之内搜集寨桥村土地问题的所有材料。" 对此,于建嵘对南都周刊记者表示否认,"找四十个律师干吗,又不是打架。" 袁迪贵还通知身在乐清的另一个上访户丁齐会——搜集一切上访资料,这些资料将来会转交给"于建龙"。 1月7日在北京前门大街,有自称是记者的人约见袁迪贵, 袁称后来发现该记者就在押他回来的警车上。乐清警方顺藤摸瓜,截获了丁齐会的上访资料。帮丁齐会制作上访光盘的村民王汉义也被警方带走。 1月8日,王汉义的女儿王小琴找出家里2张有关钱云会案的光盘,上交到乐清公安局刑侦大队,并请求警方对其父"从轻处理"。 市府顾问团 袁迪贵的女儿袁晓秋也跑到乐清看守所寻访父亲,但被告知"查无此人"。与此同时,于建嵘在微博上替袁寻找愿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王斌律师主动联系了于,介入到袁案。 2月9日,北京律师张凯和杨学林也在考虑是否要接受钱成宇家属的委托。这一天,张凯告诉记者,估计钱成宇在里面受到了酷刑,如果他介入的话,"一定要掀桌子",意即会对当地警方提出控告。 2月21日,张凯和杨学林会见了钱成宇。张凯用手机对这次会见进行了录像,他问钱,手伤哪了?脚哪?还有哪?钱成宇出示了自己的伤痕。因为紧张,视频画面抖动厉害。 3月中旬,张在网络上曝光了该视频。但此举并没带来其所期望的结果。两个月后,张凯和杨学林联系乐清检察院,被告之,钱成宇已经重新聘请了当地律师。 钱成宇的家属告知南都周刊记者,"政府的人"曾找到他们,希望他们花2万块钱聘请个本地律师,将来放弃上诉,这样便可随时去看守所会见。家属一口回绝了这个建议,法院随后为钱成宇指定了辩护律师。钱的律师为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舟。 4月11日,乐清市检察院拒绝上海律师张雪忠会见王立权。张同样被告之,王已经自行改请了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张建义,"因外地律师把事情闹得太沸沸扬扬"。 王祥球的家属则保持着刻意的低调。其子王建旭认为,应该顺着政府来,因此,家属一直未请律师。后被告之,其父在看守所已经聘请了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叶飞。 在开庭前一天,叶飞让王建旭去法院先期缴纳了3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并告之,这个案子敏感,开庭时不要带外人进入。王建旭悉数照做。 至此,除袁迪贵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外,外地律师全军覆没。 作为硕果仅存的外地律师,王兴认为,除了袁本人的坚持,这可能也得益于自己和王斌的谨慎和低调,他们从不在微博上臧否案情。4月中旬,他们甚至拒绝南都周刊记者跟随他们进入乐清市检察院的要求,理由是不想旁生枝节。 2011年1月,乐清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通知显示,张建义、叶舟、叶飞都是顾问团成员,为市委领导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张建义对应服务副市长杨书元,叶舟对应服务副市长方青,叶飞对应服务副市长吴云峰。 知情人透露,今年温州"两会"期间,温州市委主要领导会见乐清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称赞钱云会案乐清处置得当。 庭审 5月25日,检察官称,"钱成宇、王祥球的行为不仅妨碍了公务,也授人以柄,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作为炒作的内容"。 一直低着头的王祥球当庭认罪,一再表示自己将好好改造。 钱成宇则当庭伸手比画,称右手三个指头粉碎性骨折,根本没力气打人。公诉人则称,经乐清公安局鉴定,钱成宇的右手能用拳头打人。 当庭宣判时,钱成宇高喊"要换律师"。随后,家属联系上海律师斯伟江进行上诉。5月31日,在看守所等待一个多小时后,警察向斯出示了钱成宇的签名,称他将继续聘请叶舟及其同事洪震为自己辩护。 同日的乐清法院,王立权当庭承认当天自己确实动了手,但是他否认自己知道对方身份是民警。辩护人张建义提醒他:你自己考虑,想清楚了再说。 王立权迟疑片刻后,最终含混承认知道对方的警察身份。但他否认自己有做伪证的意图。坚称把手表藏起来,是为了等待前来调查的记者。 5月25日,法庭当庭播放了2段时长10秒左右的视频片断,第一段为群众围殴侯金海,取自民警郑高风的"秘密取证仪"。第二段为村民向警方扔石块,取自编号为"999蒲岐镇寨桥村3"的监控录像。证据来源显示,这段录像是事发当日蒲岐边防派出所的值班室民警通过寨桥村的监控进行的录像,时间为当天上午10点半。 袁迪贵的辩护律师王兴认为,公安机关在现场监控录像问题上说谎。当地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事故发生时,村头的监控只能浏览,不能存储。乐清移动杨林建的证人证言也称,事发当天12:53,才完成视频监控的录像功能。 对此,公诉人回应称,移动公司的证言是说明不能"自动录像",跟派出所的"手动录像"是两回事。 面对律师的诸多质疑,公诉人则称,"辩护人的表现不利于被告人,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 5月25日庭审中,南都周刊记者被法警带出庭外,随身物品被搜查,对方客气地称,"有人举报你在录音"。 结局 律师的当庭抗辩,并没有改变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他们成为钱云会案中悲哀的尾声: 两次庭审都是当庭宣判,四个被告人的指控罪名全部被判成立。法制日报浙江记者站记者陈东升甚至数分钟内即拿到了当地事先打印好的新闻通稿。 袁迪贵是钱云会的上访代理人,事发当天给寨桥村打了几个指导电话,犯妨害公务、妨害作证罪,获刑二年; 王立权是钱云会的上访搭档,藏起了钱云会手表,推搡了民警,犯妨害公务、伪证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钱成宇是钱云会案的目击证人,被现场警察指认参与殴打民警、扔石头,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唯一没判实刑的是王祥球,这位钱案的围观群众,因脚踢便衣,赔偿被踢警察5万元,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这四个乐清犯人里,除了曾经接受过央视采访的钱成宇,其他三人,外界甚至找不到一张他们的照片。 当寨桥村的四个村民站在被告席上时,另外一位犯人、钱案肇事司机费良玉早已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他在数月前获刑三年半,早已收监服刑。 4月28日,钱云会的父亲钱顺南诉费良玉民事赔偿一案,在费良玉服刑的金华监狱开庭。费戴着手铐脚镣出庭。休庭期间,钱顺南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转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让桌面正对着费良玉,桌面上是钱父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斯问:你能不能对着这个老人,说说钱云会死时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费良玉不说话,仰头长吁。 |
Posted: 02 Jun 2011 02:23 PM PDT 6.6出版,北京、珠三角周五出街。iPad版(南都周刊HD)同步更新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辛亥后人。我们的历史背景已在百年前被勾勒出来,历史创造了我们。而换一个角度看,我们也将创造历史。我们是历史之果,同时也是历史之因。 辛亥的缔造者 人可以创造历史,也被历史所塑造。辛亥革命又是谁缔造出来的?可以说,它是革命党人、南方新军、立宪党人与清皇室几方势力相互博弈并达成妥协的结果。他们共同开创了辛亥传奇,同时也就改写了百年历史的发展路径以及历史中人的人生命运。 民林觉民后人——《与妻书》绝唱之后 辛亥后林觉民被怀念、被吟咏,与被解读、被研究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前者热烈,后者寂寥。如今,林氏后裔泯然众生,他的一位后人说,"请允许我们有不说的权利,只作为普通人平凡地生活。" 民国第一家庭——从贵胄走向平民 民国起于战火纷飞、群雄四起之际,一百年后,开国元勋孙中山的后代们归于平常人家宁静生活,这不正是先驱及其同志奋斗的理想么? 黄兴后人——与政治渐行渐远 "孙氏理想,黄氏实行",黄兴的历史功绩一语可窥。百年家族枝叶繁茂,虽从政者不在少数,但均未能在这条路上走太远。
专栏 // 13 叶檀:鄂尔多斯,空巢经济的象征 新闻 // 特写 48 乐清犯人 观察 53 法国小贩在上海 56 "高官院士"养成记 国际 59 老年防核行动队 财智// 焦点 62 Groupon 咬文嚼字 汽车 65 雪佛兰谋变形 特别报道 // 68 两个故宫:从北京到台北 生活 // 前沿 82 摩天大楼不比高 地理 88 穿越,阿尔萨斯 身体 92 规律早餐可避免儿童铅中毒 |
Posted: 02 Jun 2011 11:32 AM PDT 文 _郭巍青(中山大学教授) "举牌哥"、"光头哥"、"拇指姑娘"……这类报道以及人物命名,容易给人以娱乐化的感觉。但是在我看来,这些事件虽然看似简单,却有值得重视的内涵,并不轻浮。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目标诉求涉及规模不小的市政工程,从而指向了工程背后的城市发展思路与发展政策。我把这些由"小青年"为主体而发起的行动,看做是自下而上的公益性、政策性的倡导活动。这是一种新型事件,过去很少见。当然,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种公益行动历来很多,但大多集中于提供志愿服务,并不包含政策目标和政策诉求。另一方面,以政策为诉求的民间行动也越来越多,例如公民要求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或者政务信息公开,但行动者的主体大都是成年人或者专业人士。 "举牌哥"是个高一学生,真所谓"恰同学少年"。而"光头哥"、"拇指姑娘"等等,也都非常年轻。这些年轻的孩子并不仅仅是做志愿服务;也不只是像常见的那样,只说一些与自身相关的话题,例如升学就业之类。他们公开站出来,对城市的公共事务直接发表意见,而且是对主事者发表反对意见,这正是令人惊喜的地方。 这些年轻的声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平台的表达与传播,因为他们本身是熟悉互联网并在网络中生活的一代。这是一个重要特点,其中有很多有趣的方面值得进一步分析。可以说,这样的特点对于公民表达、公共意见整合,以及政府在公共管理与政策制定过程中吸纳民意的渠道与方式,都带来新的启发与新的课题。 以"征集光头拦下光亮工程"为例,发起者用一个简单的创意,推动了一次大范围的意见表达。创意是,以剃光头作为象征,反对光亮工程,并配上口号"脑袋更亮"(brain is brighter)。在微博平台上,只用140个字,已经完全可以将这个意思清楚表达,并配上光头照片。愿意参与行动的,也照样发一张自己的光头照片即可。任何人都可以转发,也可以仅用文字跟帖评论表示支持或发表其他意见。 在这当中,行动目标、行动价值与行动方式三个要素都有了。目标是反对一项特定的政策,价值是环保理念,行动就是剃头、拍照、发微博。行动方式本身同时是一个创意点子,当它被关注并且被大量转发传播时,表明创意成功,人们认同并喜爱这个创意。也可以认为,这表明人们认同行动的目标与价值。当然要补充说明,人们在传播过程中是两种认同都有,还是只有一种认同以及是哪一种认同,这需要另外作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 作为自下而上的政策倡导活动来看待,这个过程已经完成了三个环节,即发起人发出倡议、转发人以各自的方式附议,以及用集体行动构成了广而告之。在这当中,附议环节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在关于公共政策或者公共事项的讨论中,有关的人当然都可以发表各种意见。但是,一个人的意见,只是意见。它应当被倾听和理解,但是不一定要提上讨论的议程,更不一定要被采纳。然而,如果一种意见有足够多的人附议,它就一定要提到议事日程上,进入讨论。 必须指出,不论我们对于行动的分析多么复杂,实际上的行动是非常简单的。简单性是网络时代集体行动和集体表达的一个突出特点。"举牌哥"用课余时间到地铁站去举牌呼吁,行动本身很简单,需要的只是一点勇气。"光头哥"、"拇指姑娘"发微博上传照片,无非用一点零碎时间,需要的只是一点创意和想法。所谓的"集体行动"与"集体表达",差不多等于是自动进行的。每个人都只需要做一点点很简单的事情,汇聚起来就形成大规模的效果。简单性极大地降低了行动的成本与沟通的成本,以至于"一个人的社会运动"已经从空想变为现实。 简单议题和简单行动通过接力式传播链条,形成大规模表达效果,过程中依赖于想象力和创意,并带来快乐。这样的过程,也促使年青一代中涌现出关心公共事务的积极公民,这是最令人鼓舞的一面。对于政府官员和城市管理者来说,从此也不应再依赖于"事情很复杂"一类说辞拒人于千里之外。相反地,鼓励更多的年轻人通过简单行动而参与公共生活,并从他们的创意中吸取灵感,学习新的价值,重建简易、有效、节约的管理模式,已经是不可回避的课题。 依赖于网络的简单行动自然也有其局限性。不过,有一幅受欢迎的漫画,题词为"一切发自内心的东西不必完美",用在这里也刚好合适。重要的不是完美,重要的是青年人心中有家园感,有积极行动,这个城市才有未来。 |
Posted: 02 Jun 2011 11:26 AM PDT 拜客·广州 重点关注自行车出行环境的草根环保组织,由7位关心环境的大学生于2009年6月创立,他们分别来自广州各公益机构和高校公益社团。"拜客·广州"的核心价值是行动力、环保、创意、改变、成长和民主。如今的核心成员有二三十人,多数是大二、大三的在校生。图为找茬团队拜客·广州负责人一世,。 记者 _胡雯雯 广州报道 摄影 _ 孙炯 "拜客·广州"也许是广州曝光率最高的社团之一。这个成立不到两年的公益团队,不断找政府的茬,却出乎意料地受到政府的"礼遇"。 珠三角的绿道建设迅速推进、收获好评时,他们接连推出多份"刁钻"的体验报告,揪住绿道中的一个个问题,予以曝光。 为了"呼吁政府增加私人单车停放保管点,方便单车+地铁的出行方式",他们直接给时任广州市长的张广宁送去了一辆单车,让他亲自感受出行的麻烦。 意想不到的是,张广宁约见他们,并接受了他们送去的那辆"五羊牌"单车,张广宁还绕着会议室娴熟地骑了两圈。 此后,他们成为政府绿色出行活动的常客。今年4月底,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骑行大学城绿道,还请他们加入了市民车队,在后头压阵,而在与汪洋书记的交谈中,他们还见缝插针地介绍了这个年轻的找茬团队。他们一开始就旨在和政府开展良性互动,尽管实际行动是找茬和挑刺,但他们讲究策略—而只有策略,才能成功。 "拜客·广州"的负责人一世将其中的"技术"称之为"诀窍":"我们不能走得太快,如果你提出的建议,它没法做到,政府肯定很难去回应。如果跟它步伐差不多或稍前一点,它行动起来便顺当多了。"一世告诉南都周刊记者,这个"诀窍",是政府部门私下提醒他的,用起来,也确实不错。 有问题为什么不找市长 "拜客·广州"行动小组是在2009年的夏天诞生的。在大学读环境工程的"一世"在参加环保组织"绿点"举办的培训时,认识了几名同样关心环保的学生。他们接触了国内外许多有趣的公益行动案例后发现,自己也可以为这座城市做点什么。 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水污染问题。广州大大小小的河涌,在亚运前一直是污水横流,臭气熏人。可是点开广州市水务局的官网时,他们有点傻眼了。当时的网站上,孤零零地放着一条公告。没有调查数据,没有河涌现状的报告,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找不到,他们根本无从下手。 紧接着,体育西路上的单车租赁点吸引了他们的注意。这个在当时广州绝无仅有的公共单车租赁点,是个令人困惑的产物:市民无法停放自己的自行车,只能租用它提供的单车;一小时3元的租金,相比许多城市头一小时免费的规则显得价格偏高;如果你出了地铁,租来一辆单车穿越了大半个市区,最后仍得灰溜溜地骑回这里,因为没有另外的租赁点可以还车。 而对于这群80后,推广单车除了宣扬低碳生活,也是个集体回忆。他们都是在爸妈的单车后座上,从幼儿园晃悠到进小学的。上了大学,每人都买了辆单车,但在市区骑车根本不实际,不仅汽车尾气无法忍受,汽车优先的道路系统,也使他们被迫放弃这个"危险"而"受排挤"的交通工具。 几个人商量出了一个主题:"呼吁政府增加私人单车停放保管点,方便单车+地铁的出行方式。" 怎么表达呢?他们最先考虑的是"快闪"或行为艺术。这很好玩,但一闪即逝,很难带来什么实际改变。有人提议找人大代表,接着一个新鲜的想法蹦了出来:为什么不直接找市长? 这主意听起来很不实际,但却最让他们兴奋。他们没想到这个一时兴起冒出的念头,后来真的实现了 。 他们首先用图片和文案凑合出一个简单的视频,放上网。"我有个疯狂的主意!集合1万个网络点击支持,就送单车给市长,请市长送给我们停车场。" 刚开始的一个月,宣传仅仅局限在他们各自的Q群中,点击率徘徊在几百。"后来,我们自己往南方都市报的报料热线打了电话,记者报道出来后,还意外地拿了一百块的报料奖金。" 获得了媒体的报道和关注后,几个门户网站也被吸引过来。一个半月后,仅一个门户网站就收集了28803个点击,1208个评论。 趁热打铁。他们赶紧将"拜客·广州"的诉求和网友意见整理好,发了一份到网上的"市长信箱",又打印了一份投到政府的实体市长信箱里。 忐忑不安的三天过去了。周五深夜的11点,一位队员突然接到市长秘书打来的电话:诉求已经转给相关部门,请周一跟进联系。 接下来的一个月,事情渐渐明朗,经过反复的电话沟通,时间敲定了:2010年1月13日下午,在市政府会议室举行送单车仪式。市交委、环保局、规划局等部门的领导都会出席,其间双方有十几分钟的交流时间。 "我们原先想的是,在政府门口把车和信送给市长,握个手,拍个照,就差不多了,没想到来了那么多领导,还要聊天!"仪式的规格之高,让拜客成员们吃了一惊。 他们原本想联系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一起去,但政府方面婉拒了:不需要,我们自己会找媒体。 2010年1月,"拜客·广州"给时任市长的张广宁送单车,成为一时之间的热门新闻。 和政府打交道的"窍门" 仪式的前一晚,几个核心成员一起琢磨到深夜,通宵赶出了一篇两页纸的讲稿。"关于单车可做的实在太多了,我们不想拿几十条建议去砸死人,所以精简地选一些比较易于操作的方案。" 进政府大楼倒是比他们想象的简单多了,不用登记,没有查身份证,更不用过安检门。 穿黑色夹克的市长张广宁准时出现,身后是大批随行人员。双方见面后先握了手,然后开始聊。"你们是哪个学校的?对自行车出行有什么想法?"对他们的建议作了回应后,市长当场将一些任务指派给官员,还让工程师介绍了广州绿道的发展规划。 他们紧张地讲完准备的东西后,市长挺友善地问,还有没有什么补充的?一行人连连点头,又赶紧摇头。 当单车终于被交到市长手中时,闪光灯一阵噼里啪啦,市长回赠的则是几本亚运纪念邮册。 张广宁当场就跨上了车,在一百多平方米的会议室里骑了起来,还颇为娴熟地转了两圈。"以前在广钢任厂长时,我天天都是骑单车上下班的。"后来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和媒体的,就是这张照片。 送市长单车的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不过这一事件却一直影响者这个年轻组织的工作策略,回想起来,"拜客·广州"的发起者"一世"觉得,他们的那次行动,之所以如此顺利,时间点是个重要因素。那时适逢亚运前夕,政府正在积极推行绿色环保的工作,而拜客送单车的行动,正好提供了一个"顺应市民呼声"的由头,是个双赢。拜客们觉得送单车的目的已经多少达到了。"如今广州的自行车专用道多了很多,公共单车租赁点也越来越多人使用,觉得挺欣喜的。" 成为广州小有名气的单车推广团体后,"拜客·广州"这个找茬团队成了政府部门的VIP,有相关活动不时会邀请他们。不过,这样的蜜月合作也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顺利,毕竟,不是每一次都能接触到市长。 "政府的一些活动,都是他们来找我们","拜客·广州"成为民意的代表,这群骑着单车的年轻人出现在政府的活动中,似乎意味着政府对"反对派"的接纳,不过真正到了解决问题环节,头疼的事就出现了,"他们找我们容易,我们要主动联系就比较难。"拜客广州的成员也得知,当初送市长的那辆单车,一直保存在市交委,似乎再没见他骑过。"据说后来几次活动他曾经想骑,但不知为什么不了了之。" 送车行动过后,"拜客·广州"还策划过"广州十条最美自行车道"的评选活动,他们也写了邮件到市交委的官员处,试图得到政府的一些支持,但邮件石沉大海,活动最终搁浅了。 和政府的合作远没想象中的顺畅,不过,"拜客·广州"的成员也从中发现了一些切实可行的"窍门"。 他们不喜欢反对政府和抗议政府的极端做法,更希望政府和民间能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一些实际行动。之所以坚持推广单车,也是因为这个议题不像其他环保问题,不会带来太明显的利益冲突,比较容易推动,带来双赢。 "拜客·广州"此后每提出一项建议,都会有大量的调研作为支撑,毕竟"尺度的把握也很重要,一味的反对和抗议可能达不到太好的效果,我们更希望用有趣的方式来吸引市民关注这个话题"。 他们就做了一个"找茬"的游戏,比如绿道上出现个大坑,便拍下来,把坑PS掉,再跟原照放在一起,让网友找茬。这样比起单纯贴出问题图片要有趣些,毕竟大家看太多都已经麻木了。 他们还策划推出"城市单车地图";也想组织公益培训,让更多的人不仅有参加公益活动的热情,也要有"方法"。作为"拜客·广州"的负责人,一世还长期研究"参与公益组织对青少年成长的正面影响"等,不过,主题仍然只有一个:推广单车出行。 "你看过《社交网络》吗?"一世说,"就像扎克伯格说的,先专心做好一件事情,再看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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