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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3, 2010



女權

Posted: 03 Jul 2010 08:17 AM PDT

原文

女權主義是歷史的悲劇產物。與共產主義一樣,過度簡單化的世界觀是它們的共同問題。就好比共產主義者將一切歸究於資產階級,就可以將暴力殺人、強佔民產的行為合理化一樣。女權主義者傾向將世上一切問題之源頭,歸究於男權對她們的剝削。女權的旗幟一旦高舉,她們的腦殘、識見之低下、邏輯之天生殘缺,也似乎是情有可原的小問題了。

如果,一個男人如我,不忍看見黃碧雲小姐在公眾場合胡言亂語,惹人發笑,溫馨提示她應該去做做智力測試,留在家裡相夫教子就是了,何苦四處亮相,做一些與其智力所不乎的工作?於是,女權主義者們便可以立即對我口諸筆伐,說我對女人「性別定形」,為甚麼女人不可以做政治工作之類‥‥‥只是,一個人氣度的深淺,幾乎是天生的。讀多少洋書也好,走出來就是望之不似人君,絲毫不是做大事的人。劉慧卿、黃碧雲這類自命不凡,但其實江郎才盡的政客,在面對群眾的事實質疑,毫無招架之力,只能在粗口、語言、甚至扯到「父權」之上來垂死掙扎,甚麼實話都回答不到。從政廿年,民主光環失去,即盡見虛實。從頭到尾,連對自己立場、行動的基本論述能力也沒有,行動反應都像一個小學生,而不是一個老練的政客。為政若此,根本連令選民動怒的價值也沒有。

說到女權,那麼我就說說女權。說得最多的,就是「物化」。她們控訴女性的身體被男人物化吶,你喜歡我,還是喜歡我的身體?這些小學生程度的概念,在二零一零年說出來,真是讓人失笑。依此邏輯,那麼,男人是不是也要說,喂,以前或是現在的女人,都在物化男人吶。可不是嗎?她見我有車有樓,有兩個錢,可以「付託終生」,這才跟我的嘛﹗她不過想找個人照顧,她根本不是喜歡我這個人﹗這可不是將我物化為一個拿錢的錢包麼?更有甚者,男人們是不是也要說,女人在床上欲仙欲死的時候,也在將我整個人物化為一根小弟弟啊﹗那是不是在物化男人呢?老天﹗

她們將女人分作「我」和「身體」,這件事本身就十分物化。我喜歡某個AV女優的胸部,那是不是算作只喜歡那個胸部,而不是她整個人?你喜歡一個人的樣貌,那又是不是喜歡那人的臉,而不是他整個人?甚麼叫整個人?人們喜歡誰人的聲線、喜歡誰人才華、喜歡誰人的身材、喜歡誰人的床上功夫‥‥‥難道又不算是喜歡那個人麼?為甚麼女權主義者那麼在意「物化」呢?物我之間,界線從來十分迷糊,但只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終日以為人家在物化她。只有天生自卑的人,才會聽見一個販夫走卒講句尋常到不得了的「屌﹗有冇搞撚錯﹗」就以為人家「用一些男性暴力的言語,非常父權」地侵犯她的女性尊嚴。

不過我也十分明白這篇文章的讀者是誰。基於女人的邏輯能力普遍較弱,我相信此篇遊戲文章大多只會得到女權主義者和港女們憤怒的討伐,而不是揚眉女子們心領神會的嫣然一笑。

仁青桑珠被判5年!他抢救的经书,其光盘尽毁!

Posted: 03 Jul 2010 08:28 AM PDT



今天,7月3日,被冤判15年的"天珠王"嘎玛桑珠的哥哥仁青桑珠,被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刑期,罪名"煽动分裂国家"。

此刻,我翻出2004年夏天在拉萨嘎玛衮桑小区,所拍摄的仁青和他的家人的照片。其实这些照片,有一些曾在我的博客上贴出过。但我想再多贴一些,希望看见这些照片的人们,可以多少了解到仁青桑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而且,我尤其想要补充的是,仁青桑珠及其一家人,十多年来付出极大心血抢救的藏传佛教大成就者香曲多杰所传下的这批珍贵经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输入电脑并珍存的所有光盘,在被恶官们带着警察搜查之后,全部没收,据悉已尽毁!

而这意味着什么,毋庸置言,已经出离愤怒了。

恶人们,记好了,因果报应,如天网恢恢,终将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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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青桑珠,他曾经是僧人,如今也是虔诚的信徒和修行者,通晓佛教文化和藏医药,是当地乡村唯一的医生。又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民间艺术家,写诗、画唐卡、塑佛塔、刻经板无一不是专长。摊在地上的书页是藏传佛教大成就者、娘拉寺创立者香曲多杰所传的伏藏经书,包括佛法与藏医药著作,因为时间久远,多有残损,加之被"文革"破坏,余剩过半。十多年来,仁青桑珠绞尽脑汁想尽各种方法保存。一次到拉萨朝佛,看到电脑,喜不自胜,为此特意留在拉萨学习电脑技术,希望把经书输入电脑中,永久保存。









据《天珠:藏人传奇》(作者刘鉴强,2009年出版,现已下架,成为"禁书")介绍:"大成就者香曲多杰的八千页著作主要在修行方面,另外包括藏医药,他研制了一百多种新药,这些药从未记载于历代医书。另外他自己创造和记录了一百七十多种佛塔造型,有些佛塔造型在西藏从未有人见过。"














我和王力雄曾在拉萨嘎玛衮桑小区的一个藏式院落住过一个月,正好跟仁青是邻居。我们经常往来,仁青在电脑上遇到的问题不少,老要问王力雄。我则喜欢听仁青讲的故事,尤其是伏藏大师香曲多杰的传奇故事。伏藏大师仁波切,还有几位有成就的喇嘛,他们的思想和著述成为仁青智慧的源泉,为此他经常充满感激地提到这些高僧。这是仁青在给我讲他从伏藏经书上描摹的佛塔,窗外是拉萨重要的神山朋巴日。






这是仁青桑珠从香曲多杰传下的伏藏经书上描摹的佛塔,而今这些画页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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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天珠:藏人传奇》第四章:

这些年来,仁青总结了自己的三原则:真正的因果;自、他一致;无害的行为:如果有真正的因果观念,就不会做坏事,不需要法律和别人来监督。没有任何坏事可以逃过因果,种了青稞,就不会长出苹果,任何行为都会结出果子;而有了真正的因果价值观,就会发自内心地觉得:众生平等,你与我一样;没有你我之别,就不会做出利已损人的行为。

仁青说:"这三个原则是藏民族闪闪发光的核心价值观,它使我的信仰跟我的生活结合在一起,我此生没有当僧人的福分了,但我如果能坚守这三条,虽然不能当僧人,我也有活下去的希望。"

仁青承担了整理全部香曲多杰经书的任务。在他这个年纪,当地没有人在修行上比他更好,没有人比他更理解这些经书的意义。他的表现令老师嘎旺法王和弟弟嘎玛坚信,还俗没有妨碍他的修行,他是个了不起的智者。嘎旺活佛对他说:"我死后,经书的希望就在你身上。"

仁青埋头整理经书,15年之后的2003年,这一工作离结束仍遥遥无期。就在这一年,他发现了一种神奇的机器:电脑。他原来整理的经文需刻木版印刷,但保存木版是个问题,不但怕水怕火,还怕老鼠,已被老鼠咬坏不少。他看到电脑时极度兴奋:佛祖啊,感谢你保佑,我的问题解决了!

他带上老婆孩子到拉萨,租了一个小房子专心整理经书,请人录入电脑。在老家没人知道电脑是什么,连电也不正常。在拉萨请人打一页纸要六块钱,仁青身无分文,嘎玛在经济上支持他,一些佛教界人士也给予帮助。仁青很快学会如何将藏文输入电脑,并教会妻子和孩子们,于是全家日日夜夜在香曲多杰的经文中度过。

仁青在整理中研读香曲多杰的著作,他相信,这些经书会对全人类的幸福做出贡献。香曲多杰的经书博大精深,数量众多,目前仁青全家整理完的有一万多页。他说,仅从医药部分来说,要把香曲多杰发明的药复制出来,会治好许多人的病。

现在电脑录入的工作快要完成了,但仁青有点患得患失:"人生无常,我不知道有没有福分来做完这件事。"他又流下泪来。

"如果回到还俗以前,你有再次选择的机会,你会怎么做?" 我问。

"我肯定会当喇嘛,不要女人。" 仁青说。

"你有一群很好的孩子,夫妻和睦,他们现在也帮你整理经书,你难道不幸福吗?"

他回答:"做喇嘛可以帮别人脱离苦海,可一个俗人的幸福太渺小了。我如果当喇嘛,那三条原则能实打实地实现,但我现在做的,就像我所说的影子,不太真实,打了折扣。"

(以上图片均为唯色拍摄于2004年夏天的拉萨。)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裁定书(二)

Posted: 03 Jul 2010 07:15 AM PDT

(二)关于严晓玲事件经有关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据:

   24.闽清县公安局出具的接警单、不予立案通知书、现场解剖笔录,证明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于2008年2月11日22时26分12秒接到群众报案,派警赶到县医院,处警反馈死者严晓玲身上无外伤;经法医鉴定死者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公安机关对该事件不予立案,并告知林秀英;严晓玲母亲林秀英、继父林斯购、弟弟严闽、严方、二伯严业桂始终在尸检现场并在尸检记录上签字认可。

   25.闽清县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单、临床护理记录单、心电图申报单,证明2008年2月11日22时05分,患者严晓玲被人送到医院时,医生检查发现其神志不清、脉搏摸不到、呼吸无反应、血压测不出等症状,经抢救半小时后死亡。并告知家属由于死因不详,若有异议,可申请尸检。

   26.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榕公刑技DNA字【2008】109号生物物证检验报告,证实在送检的严晓玲的阴道内提取物未检见人的精子。

   27.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闽公刑病字【2008】第43号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书,证实送检材料为严晓玲的子宫和附件,检验记录:子宫鸭蛋大小,表面光滑,宫腔内未见异常,一侧输卵管峡部明显增粗,并见—1.6×1cm的破口,破口周围见出血及少量凝血块。镜下输卵管峡部内见大量的绒毛组织,间隙出血明显。病理诊断:输卵管妊娠并破裂。

   28.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榕公刑技化【2008】50号理化检验报告,证实在送检的严晓玲的血液中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常见安眠药、毒鼠强、有机磷农药、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29.闽清县公安局出具的梅公刑技法(2008)第3号关于严晓玲死亡案的法医鉴定书、尸检照片及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并告知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尸检照片证实体表没有伤痕。

   30.勘验、检查笔录,有闽清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制作的现场勘察检查笔录、现场平面图、现场照片,证实2008年2月12日公安机关前往严晓玲租房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102房进行勘查的情况。

   31.闽清县公安局提供林秀英控告书,公安部、中共中央妇联部、福建省人大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信访局、闽清县人大常委会、闽清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信访件,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训诫书,证实林秀英自女儿严晓玲死亡后,多次上访,以及相关部门办理答复的情况。

    32.中国共产党闽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闽清县有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股丽歌KTV调查情况》,证实经过调查,未发现"网文一"、"网文二"所涉及的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铿、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有参股丽歌KTV,也没有发现上述人员有违法违纪情况,闽清县公安局无卢贤丁此人。

   33.闽清丽歌歌舞厅出具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意见书等材料,证实闽清丽歌歌舞厅是在合法经营的一家合伙型娱乐企业,负责人是林国辉,登记股东为林国辉、方友丛、陈丽娜。

   34.闽清县检察院出具的证明,证实闽清县检察院现有在编干部52名,只有一名涂姓检察官,涂义铿没有参股丽歌KTV。

   35.闽清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证实该局现有机构设置中无治安科,该局民警中亦无卢贤丁此人。

   36.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经过调查,未发现林宗颖、涂义颖有参股丽歌KTV。

   37.福建闽清台山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证实2008年2月1日至2月7日间该酒店未接待过林希健、聂志雄、黄尊栋、黄德瑞、严晓玲等五位客人。

   38.闽清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和闽清县医院分别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08年2月13日没有提取死者严晓玲尿液进行检验的记录。

   39.福州市公安局出具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闽清"2008.2.11"严晓玲死亡真相的相关材料,证实2009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严晓玲死亡事件经过。

   40.证人黄声旺(闽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陈其健、池希仙、刘宜钗、吴于东、余世凤(闽清县公安局刑侦技术中队干警)证言,根据死者严晓玲家属的申请,2008年2月13日他们在闽清县医院太平间旁的解剖台对死者严晓玲尸体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严晓玲的腹内有大量积血及输卵管破裂,提取严晓玲的阴道内容物送福州市中心鉴定。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弟弟严闽和严方、继父林斯购、大伯严业桂均在解剖现场,对尸体检验没有异议,并在尸检记录本上签字。在此前一天,在闽清县医院内做了死者严晓玲的尸表检查,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损伤。尸表体检和尸体检验期间,没有医护人员在场。没有医护人员在场。没有将相关提取物送该医院检验,因闽清县医院不具备法医鉴定资格。

   41.证人严方、严闽证言,证实他们姐姐严晓玲与聂志雄系男女关系,严方看到法医从他姐姐的腹腔内提取了一些东西下来,没有看到丢弃。严闽还证实2008年2月11日8时他姐姐叫他送红色补血的瓶子到他姐姐和聂志雄的住处,闽清县公安局人员在解剖尸体时,他母亲、兄弟、继父、二伯严业桂均在场,他们在尸检鉴定在场人签名栏上签名按手印,严闽没有跟他母亲说严晓玲的尿液化验出精虫。

    42.证人林希健、黄德瑞、黄尊栋的证言,从2008年2月11日凌晨开始,严晓玲在其租住处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伴随呕吐、腹泻。严晓玲弟弟曾于当日送药到租住处。傍晚,聂志雄等人外出,委托林希健照顾严晓玲,当晚严晓玲病情加重,被林希健送往闽清县医院救治,并通知聂志雄赶往医院。

    43.证人施家灼、朱传荃、毛新云证言,2008年12月18日施家灼、朱传荃在丽歌KTV包厢内吸毒,被闽清公安局抓获,是毛新云打电话叫人把毒品拿进来的,丽歌KTV没有贩毒。

   44.证人林月香(系医院护工)、陈群和李金泉(病人家属)的证言,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一男子肩扛着一女子到医院急诊室,该男子还向医生借电话打完后就离开了。经过医生抢救,那女子还是没救活。医院报警,民警马上赶到,一会儿,一名妇女和几名男子也到医院,该妇女说死者是她女儿。

 (三)关于三名上诉人实施犯罪行为经过的相关证据:

   45.证人林秀英证言,2008年2月11日女儿严晓玲死后,其多次写信上访,反映女儿是被人轮奸致死,以及警匪勾结,合伙开办丽歌KTV卖毒品、卖淫等。2009年5、6月份,她在省政府信访时认识范燕琼。6月20日,范燕琼主动通过电话联系约她见面,地点在福州市第一医院。她让她哥从光泽赶来陪她一起见范燕琼,第二天他们见面后,她就带范燕琼到她儿子严方的租房,她对范燕琼说了严晓玲的事,并把法医鉴定、医院病历、信访材料等复印件给范看,范燕琼要材料原件。22日,她兄妹带了材料原件赶到福州,范燕琼约在福州协和医院门口见面,范燕琼呆了陈焕辉来,见面时范燕琼把写好的关于她女儿死亡事件的一份材料给她兄妹看,范燕琼说要发布到网络上,他们兄妹表示同意。当时文章里没有提及林宗颖、卢贤丁和涂检察官,是她听完范燕琼写的文章后,又告诉范燕琼这三人参与经营丽歌KTV,还将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公安局长、政法委副书记等人的名字、电话给了范燕琼,这些她只告诉了范燕琼。范燕琼带他们到附近复印店扫描信访材料原件十几张。网络文章中的有些内容是她和家人没有经过调查了解的,但有些话是范燕琼写的,不是真实的。过几天,陈仰东在协和医院门口接她兄妹到马尾一户人家,并给了她一部新手机和新手机卡。当时在场的有游精佑、陈仰东、李子山、吴华英等人,由李子山拿着摄像机在饭厅对她兄妹二人拍录像,吴华英交代林爱德进行补充,后吴华英还将《闽清常出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八人轮奸慎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文章、她女儿的几张生活照、身份证都拍进去。当时游精佑告诉她兄妹要把拍的录像发布到网络上。过几天,吴华英打电话要她传严晓玲的生活照,她又让她哥把她女儿的两张生活照和一张死后的照片在闽清的一家复印店里传给吴华英。没有考虑到将没有经过核实的材料提供给范燕琼、游精佑等人在网上传播,会造成什么影响,会有许多网民聚集起来闹事,也没有考虑到这样做可能造成许多网民攻击、谩骂、诋毁政府。并确认《<福建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 惨绝人寰 诉告无门> /作者:严寒》文章内容及视频中的"网文一"内容截图。

    46. 证人林爱德证言及其辨认笔录,证实他系严晓玲舅舅。2009年5月份左右,他妹妹林秀英在省政府信访办认识范燕琼。范燕琼通过电话联系林秀英,说自己是记者,约定在福州市一医院门口见面,6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他们见面后一起到外甥严方的租房,林秀英向范燕琼哭诉严晓玲肯定被人奸杀的,2007年12月份严晓玲还向林秀英要卫生纸,到正月初五就死了,不可能是宫外孕致死等。范燕琼叫林秀英拿鸣冤的状子放在胸前拍照,范看了事先准备好的信访材料后,要求提供原始材料,还要闽清县领导的电话。之后,他妹妹回闽清取所有材料原件。22日傍晚,他妹妹与范燕琼约好在协和医院门口见面,范燕琼说要把这些材料整理出来后发布到互联网,让更多的人知道。期间,林秀英告诉范燕琼刑警队长林宗颖、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参股丽歌KTV,还告诉范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公安局长及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的电话。范燕琼把林秀英提供的严晓玲死后上半身彩照、病例、上访材料等17份原件在协和医院附近一家复印店扫描后,存在范燕琼及另一个人的邮箱地址里。二篇网络文章中,他和林秀英向范燕琼所说的内容用横线标注出来,没有标注的地方是范燕琼夸大编造的,标题也是范燕琼编造的,他和林秀英并没有说过"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和"闽清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这样的话。6月24日下午3时多,陈仰东开车接他兄妹到马尾一高住宅楼单元房,陈仰东送一部手机和卡给他妹妹,说以后用这部电话联系。在该房间饭厅里有人拍摄他妹妹讲述严晓玲被警匪勾结轮奸致死的事情,吴华英叫他补充。吴华英、游精佑等人说是记者采访他们并把情况制成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在拍摄录像时,吴华英要求将"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文章材料也拍进去,并交代以后用陈仰东给的手机联系。当时房间里还有游精佑等人。后来吴华英还要严晓玲的生活照,他在闽清一家复印店通过QQ邮箱发给吴华英。6月26日看了报纸后才知道范燕琼的文章发表了,他很后悔,本想帮林秀英的忙,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宣传曝光等形式,引起重视,获得相关人员和政府部门的赔偿,却变成是骗人,给政府带来负面的影响。经照片辨认出范燕琼、吴华英;确认扫描以及17张信访材料、吴华英给林秀英的电话号码及QQ号码、邮箱以及确认范燕琼写的二篇文章。

   47. 证人陈焕辉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09年6月18日至24日期间范燕琼住在他家。6月21日左右,范燕琼用他家的电脑写好标题是"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 惨绝人寰 "的文章,说要在互联网披露出去。第二天,范燕琼将写好的文章发送到儒江劳教所门口的一家"小杜"打印店打印,在福州南门附近范燕琼与林秀英兄妹见面,并将打印的材料念给他们兄妹听,他们兄妹表示同意在互联网上发布,还在附近一打印店将林秀英拿的一些上访材料及照片扫描后存到范燕琼的邮箱上。范燕琼当晚住在他家,后范燕琼说已经将她写的"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并加贴严晓玲死亡相片的文章发布在境外互联网上,国内许多网站都已经转载了,还点开网络上的文章给他看,有1200多点击率,文章标题为"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吴华英打电话叫他把摄像机带到游精佑马尾家中,其看到大厅中有陈仰东、游精佑、林秀英、林爱德、吴华英和另一个不认识男子在餐厅拍录像。

    48. 证人杨雪云证言,她系陈焕辉妻子,范燕琼到她家,让她看她家电脑上有关闽清女孩被人轮奸的文字及图片,并说该女孩被八人轮奸,下面被挖掉,非常残忍,还说警察参股那家店,那家店里很多人吸毒、卖淫,也不知道多少女孩被玩死在里面。范燕琼决定在网上发文。过了一个晚上,因她看不清楚文字,范燕琼十分认真地念给她听,帖上有一个张黑白图片,上面的女孩很可怕。当时她觉得范燕琼这样做影响很坏。

    49. 证人陈仰东证言,他通过范燕琼介绍认识林秀英,2009年6月22日左右范燕琼通过"一片云"的电子邮件传给他林秀英女儿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法医鉴定、医院病例、信访回执等十几张材料扫描,还收到范燕琼发的一篇署名为"吴青天"的文章,文章内容与他在网络上看到的是一样,看完后就删除了,因为他觉得文章内容可能对提及的人造成诽谤,构成违法。6月24日上午,游精佑打电话叫他去买一部新手机和手机卡给林秀英,还要他接林秀英兄妹到其马尾家,游精佑对林秀英兄妹说:"记者会给你拍录像,免得以后被人灭口。"后在游精佑家中饭厅,有一个男人拿着一台摄像机对着林秀英兄妹拍摄,吴华英教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过一会儿,他听到林秀英说话的声调变得比较悲惨,吴华英还叫林秀英的哥哥补充。6月28日,游精佑到他办公室,打开他的电脑网页,他看到网页里有拍摄林秀英的视频。经他确人范燕琼发给的网文及林秀英提供的法医鉴定的扫描材料。

   50. 证人李子山证言,2009年6月底的一天傍晚,游精佑打电话让他帮忙拍"闽清女子严晓玲被人强奸致死后其母亲讲述经过"的片子,他、吴华英和游精佑等人一起到游精佑家。当时林秀英拿了一叠材料包括严晓玲的死亡相片、文章等。游精佑提供摄像机,他在饭厅负责为林秀英兄妹的讲述拍摄录像,吴华英负责指挥他们拍摄,林秀英讲述不清楚的地方,让林爱德补充,大约拍了半个小时。吴华英要求把林秀英带来的严晓玲的身份证、照片、信访材料等都拍摄进去,让他拍摄林秀英带来的一张标题为"控诉"的告状材料、《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八人轮奸慎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网络文章及严晓玲的身份证。吴华英还要求林秀英传严晓玲的生活照到吴华英邮箱上。经其相片辨认出吴华英、游精佑、林秀英等人及确认拍摄的视频截图。

   51. 证人郝刚证言,2009年6月24日上午,游精佑、吴华英向他借摄像机给林秀英和林爱德拍摄录像,他还分别打电话给游精佑、吴华英,讲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事实与网络文章的内容差异太大了,让他们慎重对待。当晚8时左右,游精佑、吴华英将拍摄的录像交给他编辑成视频后通过邮箱发给他们,游精佑让他把录像里说的话打成字幕。后来吴华英传了严晓玲的艺术照、死亡照片、身份证及一张网络文章的截图四张照片让他编辑到视频中去,并要求加一些文字说明。他看到严晓玲的死亡照片太难看了,没有放到视频里面去。后他把剪辑好的视频通过QQ发给了游精佑。两天后他在博讯网上看到了他剪辑的那段视频。他在编辑视频时,感觉林秀英的说法缺乏有力证据,可信度存疑,但游精佑一直催要录像,碍于情面,他就把编辑好的录像发给了游精佑,后他把电脑里的视频和照片都给删除掉了。确认他与游精佑的QQ聊天记录证实了发送视频的情况。

   52. 证人郭宝锋证言,他在凯迪网站看到"网文一"的帖子及严晓玲的尸体照片。2009年6月20日至25日期间,游精佑将从网上得到的与严晓玲有关的三篇帖子发到他建立的"牛博福建群"QQ群里面,内容都是严晓玲被人轮奸后杀害。6月26日上午,他收到游精佑发来的一份"严晓玲母亲哭诉"视频的邮件,让他帮忙将视频传到网站上,下午他用办公的电脑将该视频资料传到互联网的境外视频网站上,随后游精佑将这段视频链接地址转到了凯迪论坛上,供网友看。游精佑要求他上传邮件后把邮件删除,他还对游精佑说以后不要通过QQ给他传文件,这样非常危险,他认为这件事对社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网友打电话说听不懂视频里的方言,他建议游精佑能否给视频加上翻译的字幕,游精佑答应了。确认他与游精佑的QQ聊天记录证实游精佑与他上传视频的过程。

   53. 证人黄齐圣、黄细英夫妇证言,2009年6月25日晚至次日上午7时多,只有范燕琼在他们家电脑上操作过。

   54.证人陈建寿证言,2009年6月24日中午,陈焕辉将一台电脑存放他家两天,6月27日晚上公安干警到他家把电脑拿走了。

   55. 证人林闽川、林锋端证言及辨认笔录,2009年6月25日中午,他们在店内为一男子用QQ两次上传严晓玲的照片(艺术照及非常可怕的头部照)至QQ号329511051(吴华英的QQ号,网名"心尘"),有打电话与对方联系,并用QQ聊了1分钟左右的时间,对方口音系福清的,是女的。经其相片辨认出该男子系林爱德。

    56. 证人杜长红证言,20096月22日下午15时多,陈焕辉通过QQ传给他一份材料"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叫他帮忙打印。陈焕辉、范燕琼来过他店里。经相片辨认出陈焕辉、范燕琼;并确认出通过陈焕辉QQ邮箱与他QQ邮箱发送该文章的情况。

   57. 证人柯红儿证言及辨认笔录,2009年6月22日17时左右,有一女二男到她店内扫描17张材料后,要求发送到其提供的范燕琼和陈仰东的邮箱fyqwz@163.com和cyd6699@yahoo.com上。经其相片辨认出男的是陈焕辉、女的是范燕琼。并确认扫描出的17份材料。

   58. 证人黄朝丰(福州市协和医院感染科医生)证言,2009年6月25日,他与游精佑(网名赫索格)在网络上聊天时,游有咨询宫外孕的问题。他查阅妇产科方面的书辑后回答游精佑宫外孕会引起阴道内不规则出血,会造成来月经的假象。

   59. 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公安机关扣押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涉案有关的电脑,手机等物品。

   60. 鉴定结论,有福建中证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2009]数鉴定第35号(2)、(3)、(4)、(7)证据固定鉴定检验报告及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经对公安机关扣押的三名上诉人等人的电脑硬盘,手机中的数据进行鉴定,确定网文及视频系三名上诉人等人所为。

   61. 视听资料,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光盘一张、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光盘一张、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光盘三张,证实公安机关提取到上诉人等人与案件有关的电子邮件。

    62. 公安机扣押的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制作的林秀英、林爱德口述、"网文一"截图等视频光盘。

    63.下载的网络文章与QQ资讯等相关书证的签字确认,证实"网文一"、"网文二"系上诉人范燕琼所写,范燕琼所使用的QQ邮箱发送邮件的资讯以及林秀英给她的材料扫描件等。

    64. 公安机关出示给证人李子山的三张视频截图打印件,证实该三张视频截图打印件就是吴华英叫李子山在游精佑家拍摄的林秀英带来的材料,并签字确认。

   65. 公安机关从郭宝峰、郝刚电脑提取的QQ聊天记录,证实自2009年5月12日至2009年6月26日"完美牛氓"(游精佑)与"彼得狗"(郭宝峰)之间的QQ聊天记录;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7月3日"完美牛氓"(游精佑)与"寂寞笙歌"(郝刚)之间的QQ聊天记录。

    66.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于2010年5月10日、 5月14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光盘内容说明以及于5月12日出具的邮件情况说明:在"网易光盘"文件夹提取范燕琼网易fyqwz@163.com邮箱的四封电子邮件,证实上诉人范燕琼杜撰"网文一"的过程。

   67. 上诉人范燕琼供述及辨认笔录,2009年6月20日左右,她打电话给林秀英说她自己要来福州。第二天上午,她和林秀英兄妹在福州市第一医院门口见面,林秀英带她到林秀英儿子在福州的租住处,她听林秀英陈述其女儿被轮奸致死的情况,并看了林秀英带来的法医鉴定、死后照片、控告状等材料后,就在福州的一家小网吧,写完文章的框架后就保存在自己的邮箱。之后在陈焕辉家继续修改"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的文章,内容是关于严晓玲在丽歌KTV内惨遭警匪轮奸致死的经历。6月22日,她又通知林秀英来福州,傍晚她和林秀英兄妹在福州协和医院附近的一家面馆见面,她把写好的材料交给林秀英兄妹。她告诉他们要把材料发布到互联网上。还把林秀英带来的材料在协和医院附近"一片云"的复印店扫描后发到她和陈仰东的邮箱里。当晚23时许,在马尾陈焕辉的家中通过网易邮箱将该文章加以修改,并把严晓玲死亡照片加贴进去一起发送到境外"参与网"、"博讯网"网站上。次日发现该文章标题被更改为"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登在"参与"网上,该文章的第一自然段及后面附的联系电话除了林秀英外都不是她加的。她将该帖下载并署名"吴青天"转发给陈仰东、前夫林辉及网友"纯洁网络",她还把刊登这篇文章的网页点击给陈焕辉夫妇看,还让他们看她写的告状材料和林秀英女儿死亡的照片。当时网页的点击率已有1200多点,看到点击率这么高,她有点紧张,因她觉得没有核实林秀英讲的话就轻易发布到互联网上。2009年6月26日清晨,她接到林秀英称公安局姓邱的副局长带人到家里吓唬电话后,在连江黄圣齐家中用电脑写了标题为"闽清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文章,发布到境外网站和博讯的一个记者蔡楚caichu@hotmail.com,该文章中的照片是她第一次见林秀英时用手机拍摄的。她的邮箱有很多个,比如fyaqwz@163.com、464251902@qq.com(别名ec123@qq.com、网名神州有泪)、fanyanqiong@gmail.com、f_jy206@163.com。并确认从自己邮箱发给网友"纯洁网络"、陈仰东、前夫林辉、"一片云"以及用陈焕辉樱樱美代子的网名发送给打印店"阿杜"的文章。

    68. 上诉人游精佑供述,2009年6月24日,他在凯迪网上看到"网文一",用电话联系了林秀英和林爱德,并让陈仰东去买一部新手机给林秀英供专线联系,策划要为林秀英拍摄录像并发布到网络上。他让陈仰东去接林秀英兄妹到他马尾的家中,吴华英去郝刚处拿摄像机,让李子山负责拍摄录像,在他家餐厅林秀英兄妹并排坐着讲述严晓玲事情经过,吴华英叫林秀英的哥哥帮忙补充。他跟林秀英说,这个录像会发布到网络上。拍摄期间郝刚电话告知官方新闻发布会内容与网络文章出入很大。他通过QQ向医生及网友"花木兰"咨询有关宫外孕的情况,他们都说宫外孕出血会有来月经的假象,严重的还会导致大量内出血危及生命。26日凌晨,郝刚把剪辑完的视频通过QQ传给他,他就把剪辑好的录像(包括音频和视频)及"严晓玲案"为标题上传到土豆网,还传给顾志坚、郭宝峰。吴华英叫他把视频传给她,由她传到境外的网站上,一、两天以后,他在"博讯网"里看到了吴华英上传的那段视频。26日郭宝峰说把他的视频传到一个国外的服务器的网站上,他按郭宝峰讲的打开该网站看到了视频。经其相片辨认出范燕琼、吴华英;并确认他与吴华英、郭宝峰、郝刚、张世和的QQ聊天记录。

   69. 马尾区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林秀英已被作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70. 户籍证明及抓获经过,证实三名上诉人身份、年龄及到案情况。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均经一、二审庭审举证、质证,证据间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本案的犯罪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检、辩双方在庭审对事实、证据方面的争执的四个焦点问题,本院评判如下:

  (一)"网文一"是否均为上诉人范燕琼所写。

    关于上诉人范燕琼提出其文章没有点到本案被害人涂义铿等人,是境外网站编辑处理变更标题并添加"重要提示"形成"网文一"。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监察员认为,"网文一"的内容均是上诉人范燕琼杜撰的。经查,侦查机关从上诉人范燕琼的网易电子邮箱提取4封电子邮件,证实范燕琼在其邮箱间传送所杜撰"网文一"修改的过程,"网文一"形成后保存在其邮箱的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23时47分,并经范燕琼确认其自己撰写的"网文一"于23时49分05秒发送给网友"纯洁网络",而"参与网"与"博讯网"是同月23日才出现"网文一",范燕琼邮箱里的"网文一",不可能是从网上下载的;证人林秀英、林爱德、陈焕辉的证言也能印证"网文一"出自上诉人范燕琼之手;而本案中提取相关涉案电脑硬盘上的材料,没有证据能够印证上诉人范燕琼在6月22日有收到他人发送给她的"网文一"。综上,范燕琼杜撰"网文一" 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范燕琼的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检察员的意见,予以采纳。

  (二)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捏造事实的问题。

   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及其辩护人提出其是根据林秀英口述。没有捏造事实的诉辩理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三名上诉人将没有事实依据,仅根据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消息就进行编撰、剪辑并公开进行发布,是捏造事实的行为。经查,上诉人范燕琼不仅捏造了警匪勾结轮奸女青年等虚假的事实,还杜撰了邱吉谓、陈继魁等十余人呆林秀英家中恐吓、辱骂的具体细节,其制作的两篇网文,歪曲事实真相、凭空捏造,足以认定范燕琼捏造的事实。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在制作视频时,明知上诉人范燕琼杜撰的"网文一"有捏造事实,仍把"网文一"截图、严晓玲生前的生活照片一并截入到视频中,并在拍摄录像时有意识使林秀英的讲述更加生动,使视频内容更具迷惑性,更容易误导民众,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对危害后果起到放大和推动作用。该诉辩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检察员的意见予以采纳。

  (三)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问题。

   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及其辩护人提出其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诉辩理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三名上诉人制作的网文和视频被冠以"警匪勾结、轮奸致死、继续奸尸"等醒目字眼,又虚构"黑社会头目、胁迫卖淫、暴力提成"等骇人听闻的内容,指责基层行政、司法部门人员违法办案,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指责,情节严重。本院认为,在网络普及的现实社会,网络世界已不再是单纯的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网络秩序也是社会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名上诉人所制作的网文和视频散布于互联网上,被冠以警匪勾结、轮奸致死、继续奸尸、惨绝人寰等醒目字眼为标题,又虚构黑社会头目、贩卖毒品、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暴力提成等内容,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并指责基层行政、司法部门人员违法办案。不仅造成多名被害人个人的人格、名誉严重受损,被害人家人的声誉、精神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和骚扰,还包括医院在内的多家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亦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指责,严重损害网民的真相知情权,干扰到互联网正常的管理秩序,甚至有群众和网民认为闽清当地的地方治安混乱、环境恶劣,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执法形象,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足以认定本案三名上诉人行为及其后果属于情节严重。该诉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检察员意见,予以采纳。

   (四)本案是否适用公诉程序的问题

    上诉人范燕琼、游精佑及三名上诉人的辩护人提出本案不适用公诉程序的诉辩理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三名上诉人不仅通过网络散步虚构的事实,并引发国内外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密集地点击、谩骂、贬损被害人,而且因为被诽谤的对象聂志雄外其他均为公务人员代表了国家机关,网文及视频的散布,在客观上还引发了大量民众敌视,指责闽清县基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属于公诉案件。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的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没有对其进行程序审查,进而作出不予受理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见,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实行不告不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则可以提起公诉。对于本案而言,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过审理认定的罪名与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有罪判决",因此马尾区人民法院作出三被告人犯诽谤罪的有罪判决。而且本案三名上诉人利用互联网大肆散布捏造虚假事实,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大量网民跟贴、点击、谩骂被害人,严重贬损被害人的人格、名誉、大量网民的负面评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形象,严重影响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干扰到互联网正常的管理秩序,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综上,本案作为公诉案件符合法律规定。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检察员意见,予以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范燕琼在查阅严晓玲死亡的法医鉴定结论、医院病历、信访答复等材料后,仍然两次杜撰文章发布到境外的互联网上;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在福州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会后,明知林秀英兄妹讲述严晓玲死亡的相关情况及范燕琼杜撰的"网文一"没有事实依据,仍然为之拍摄,并加入上严晓玲生前生生活照片制作成视频,在互联网上散布;三名上诉人的行为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各类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大量网民点击、跟贴,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严重贬损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给被害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司法公信力,干扰到互联网正常的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程序违法的诉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其余诉辩理由均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意见正确,予以支持。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化。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势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丁香珠

                                      审    判    员   傅立新

                                      代理审判员   李    舒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颜    凌

                                                郑超民

附本案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裁定书(一)

Posted: 03 Jul 2010 07:13 AM PDT

(点评:  在我辩护人看来,游精佑和吴华英有如公民记者.他们只是出于同情之目的,找林秀英制作一个视频发到互联网上。如果林秀英讲述与事实不符,他们要承担的只是传播谣言之责。他们没有指使或授意林秀英捏造事实,所以他们制作视频的行为,不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按照《刑法》第246条规定,构成诽谤罪首要条件是捏造事实。二审裁定与一审判书一样,有意回避游精佑、吴华英与范燕琼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问题。

    虽然二审裁定罗列了一大堆理由,但根本不值得一驳。不信,你可看看二审辩护词。

  在一个不缺乏司法奇闻的国家,法院会作出如此判决,其实也就不足为奇了。)

 附博文(点击标题可打开)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辩护词选之三:游精佑篇 (一审辩护词);游精佑诽谤案二审辩护词 (2010-6-11 14:38:00); 福建三网民诽谤案的审判错误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榕刑终字第502号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范燕琼,女,1960年12月6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平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综合户,住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5号206单元。因涉嫌犯诽谤罪于2009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李方平,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丁锡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游精佑,男,1967年11月23日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原向莆铁路(福建)第二工程段副总指挥,户籍所在地福州市晋安区前屿东路77号鼓山苑小区鼓吉2座307单元,住福州市马尾区东方名郡11号楼1102室。因涉嫌犯诽谤罪于2009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刘晓原,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丽文,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华英,女,1971年3月4日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福清市东张镇先进村芹寿山46号,住福清市融城镇清展花园1#601室。因涉嫌犯诽谤罪于2009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金光鸿,北京市畅颖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犯诬告陷害罪一案,于2010年4月16日作出(2009)马刑初字第15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尚颖、郑小波、刘雪芬、代理检察员杨明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范燕琼及其辩护人李方平、丁锡奎,上诉人游精佑及其辩护人刘丽文,上诉人吴华英及其辩护人金光鸿,鉴定人夏胜海,证人林国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8年2月11日晚,闽清籍女子严晓玲在与聂志雄同居的承租房内,因肚子疼痛被送往闽清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对鉴定结论不服,多次上访,并在上访中认识了被告人范燕琼。

   2009年6月21日,被告人范燕琼听了林秀英及其兄林爱德讲述严晓玲死亡的相关情况,看了严晓玲死亡的法医鉴定等材料后,着手杜撰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22日晚,被告人范燕琼将该文章发布到境外网站,不久,该文在"博讯"、"参与"等境外网站上被更名为《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下称"网文一")的帖子。"网文一"在互联网上发布后,被国内外多家网站纷纷转载,引起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涂义铿、林宗颖、聂志雄等人。引起福州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发现被告人范燕琼所写的"网文一"虚构事实,纯属捏造。6月24日,福州市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真相。

   24日上午,被告人游精佑在"凯迪网"看到了"网文一"后,与被告人吴华英策划将林秀英、林爱德接到游精佑马尾家中制作视频。在制作视频时,其朋友郝刚打电话告知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福州市有关部门关于严晓玲死亡的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内容与网络文章出入很大,并提醒二人应慎重。但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仍将"网文一"、严晓玲死亡照片以及林秀英兄妹的口述制作成视频,以"诉说"为标题发到"土豆网"上,并发送给网友郭宝峰等多人,要求这些网友协助将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有意识地广泛传播,进一步对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损害。后由网友将该视频发送到境外互联网站上。之后,该视频又被冠以"严晓玲被轮奸致死,家人哭诉悲惨经历"等标题,发布在"博讯"网等网站上。

   6月26日上午,被告人范燕琼接到林秀英电话,称"闽清公安局邱副局长带人到其家中吓唬她"。被告人范燕琼马上就杜撰了一篇题为《闽清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下称"网文二")的文章,捏造了虚构的事实,后将该文发送到境外网站和博讯网编辑蔡楚的邮箱上。其行为使被害人邱吉谓、陈继魁等人的人格受到严重损害,名誉受到严重破坏,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证据固定鉴定检验报告、法医鉴定、网络公司提供相关证据的光盘、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网文及视频的网民点击的情况、中国共产党闽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闽清县有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股"丽歌"KTV调查情况》,闽清县公安局出具的《"严晓玲死亡事件"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我局执法公信力》、闽清县公安局接警单、不予立案通知书、反馈报告、林秀英信访材料等证据。

    原判认为,被告人范燕琼故意捏造事实,先后两次杜撰文章发布到境外的互联网网站上;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在明知福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亡真相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为严晓玲家属拍摄录像,并加入范燕琼杜撰的网络文章制作视频,在互联网上广为散布,三被告人故意混淆是非、诽谤他人、误导民众,引起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上网点击和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严重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给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三被告人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直接故意,三被告人也没有向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作虚假告发的行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的罪名不当,应予变更。据此,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范燕琼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游精佑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吴华英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上诉人范燕琼上诉称,其没有捏造事实,文章没有点到本案被害人涂义铿、卢贤丁,是境外网站编辑处理变更标题并添加"重要提示",形成"网文一";贬损人格尊严和名誉属于民事侵权,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本案属于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件。请求改判其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上诉人范燕琼没有捏造事实,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不构成诽谤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原判改变罪名没有依据。建议改判无罪。

    上诉人游精佑上诉称,其将林秀英讲述女儿之死的过程制成视频,不是捏造事实,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诽谤罪;即使其行为构成诽谤,也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条件;本案办案程序违法。请求改判其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原判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不合法;上诉人游精佑拍摄范燕琼文章和录制林秀英口述视频,不是捏造事实,没有诽谤他人的动机和目的,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其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即使上诉人行为构成诽谤,也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条件;建议改判上诉人游精佑无罪。

    上诉人吴华英上诉称,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变更罪名,剥夺了其对诽谤罪的辩护权。请求撤销原判,改判其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上诉人吴华英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其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不属于公诉案件。建议改判上诉人吴华英无罪。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意见:原判认定三名上诉人诽谤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诉辩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11日晚,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在与聂志雄同居的承租房内,因肚子疼痛被送往闽清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闽清县医院医护人员报警,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两名干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出警赶往医院了解严晓玲死亡情况并向110指挥中心反馈。次日,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另案处理)、继父林斯购、弟弟严闽、严方向闽清县公安局申请要求对严晓玲尸体进行剖验,查明死因。闽清县公安局法医于2月13日对严晓玲尸体进行了解剖,提取严晓玲的血液、阴道物,委托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研究所检验,经检验,送检的阴道提取物末检见人的精子,在送检的血液中均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常见安眠药、毒鼠强、有机磷农药、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提取严晓玲的子宫和附件,委托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见子宫宫腔一侧输卵管峡部明显增粗、有破口,镜下输卵管峡部内见大量的绒毛组织,病理诊断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并破裂;根据上述检验意见及剖验所见腹腔内大量血液、输卵管破裂等症状,闽清县公安局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依法制作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林秀英。林秀英、林斯购、严闽、严方、严晓玲伯父严业桂始终在尸检现场,并在尸检记录上签字认可。但林秀英仍对鉴定结论不服,多次上访,并在上访期间结识了上诉人范燕琼。

    上诉人范燕琼听了林秀英及其兄林爱德讲述的严晓玲死亡相关情况,查阅严晓玲死亡的法医鉴定、医院病历、信访答复件等材料后,不顾公安机关法医已经作出的法医学鉴定结论,于2009年6月21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陈焕辉家电脑上杜撰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经过修改后,以《闽清"严晓玲"比东巴(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下称"网文一")为标题于6月22日晚11时47分保存在自己网易邮箱里,11时49分05秒发送给网友"纯洁网络",又加贴严晓玲的死亡照片发到"参与"等境外网站上。6月23日,"参与","博讯"等境外网站出现了"网文一",上诉人范燕琼从网上下载后,转发给陈仰东、林辉、"一片云",其中发给陈仰东的网文署名为吴青天。"网文一"捏造了以下虚假事实:1."闽清县医院对面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是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手段牟取暴利"、"严晓玲被警匪轮奸致死";2."2007年农历腊月28日晚,严晓玲被聂志雄等10多个同伙带到一个名叫'台山'的别墅过年";3."严晓玲早已被有执法权利背景的聂志雄等所控制";4."本人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5."聂志雄父亲说严晓玲系遭8人轮奸致死";6."聂志雄一伙连同两名警察突然出现在昼夜不安的林秀英面前";7."林秀英请求办案民警魏梦轩将其亲眼所见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上的抓痕写进笔录","魏梦轩却已'这是检查拳打伤和刀砍伤的,不是检查阴道口和手指纹的'为由拒绝笔录,魏梦轩强行抓起林秀英的手在其编造的笔录上乱按","林秀英小儿子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的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8."自从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等等。"网文一"还公开了闽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等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5月12日期间,公安机关通过对凯迪社区网,博讯网,天涯博客网等进行网上搜索,网民点击数累计为142748人次,在谷歌引擎网站上搜索得到截屏图片11900个。"网文一"被国内外多家网站转载,引起网民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涂义铿,林宗颖,魏梦轩,聂志雄等人,被害人林宗颖的妻子,岳父怕遭议论而请假不敢上班或不敢外出登山,小孩在学校怕被人取笑而不愿上学,被害人魏梦轩上班被群众职责无法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而申请调离工作单位,聂志雄家人闹意见而影响家庭和睦等等,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和工作。福州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过调查,闽清县公安局既无治安科,也无卢贤丁其人,结论为范燕琼所写的"网文一"虚构事实,纯属捏造。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严晓玲死亡事件真相。

   6月24日上午,上诉人游精佑在"凯迪网"看到了"网文一"后,与上诉人吴华英策划,主动将林秀英、林爱德接到福州市马尾区游精佑家里制作视频。在制作视频时,其朋友郝刚打电话告知游精佑、吴华英,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亡真相与网络文章出入太大,并提醒二人应慎重。但游精佑、吴华英不听劝告,仍在李子山、郝刚等人的配合下,制作林秀英、林爱德口述的严晓玲之死的视频,并将没有事实依据的"网文一"截图以及严晓玲生前生活照片一并截入,以"严晓玲案"为标题于26日发送到"土豆网"上,并发给网友郭宝锋等人,要求这些网友协助将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后由网友将该视频发送到境外互联网站上。之后,该视频又被冠以"严晓玲被轮奸致死,家人哭诉悲惨经历"等标题,发布在"参与"、"博讯"等境外网站上。公安机关于2010年5月11日至12日通过访问境外网站博讯新闻网,查找到视频页面3个、贴文页面8个、点击率为126247次。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进一步对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损害,进一步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

   2009年6月25日早晨,闽清县委政法委陈继魁副书记、公安局邱吉副局长等专程到林秀英家走访,当时林秀英并不在家。第二天,上诉人范燕琼就在连江黄圣齐的电脑上杜撰一篇《闽清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下称"网文二")的文章,文章捏造了以下虚构的事实:1."2009年6月25日,闽清县梅城镇陈书记与县公安局邱副局长和县政法委陈书记等十几个领导干部以及官方派遣的记者到林秀英家中恐吓。"2."公安局邱副局长先是大骂网络对严晓玲遭强暴致死的空前报导,紧接着就对林秀英及其家人恐吓道:'要把你和你的丈夫(林斯购)一起抓去劳教!'"3."梅城镇陈书记更是从头到尾的怒骂林秀英。"后将该文发至境外网站和博讯网编辑蔡楚的邮箱上。"网文二"在互联网上发布后,被害人邱吉谓、陈继魁等人受到了网民电话谩骂、威胁、骚扰,家人遭人议论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使被害人及其家人精神和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一)  关于本案对相关人员、单位及当地社会秩序造成后果或影响的证据:

   1.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远程勘验工作记录》,证实2010年5月11日11时30分至5月12日18时0分通过互联网访问境外网站博讯新闻网,在该网站上查到与"闽清严晓玲案"视频页面3个、贴文页面8个,其中一个视频(游精佑等人制作的)页面点击率为126247次、评论一次、跟帖一条;查到"网文一"的点击率为833次,评论一条。

    2.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于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光盘内容说明,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2009)数检字第35号(7)光盘中2009年8月25日在谷歌引擎网站上搜索"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得到11900个截屏图片;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网民对网文发帖评论材料;证实大量网民对网文信以为真,跟帖诋毁、谩骂被害人和公安机关、政府机关。

    3.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关于"闽清'严晓玲'比东巴'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等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情况》,证实从2009年6月23日至7月6日,公安机关对凯迪社区网和博讯网进行网上搜索,对"网文一"显示点击率的新闻和帖子进行统计,网民点击数为81128人次。

   4.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关于"严晓玲案显示福州警方的恶略 "等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情况》,证实截止2010年3月16日,公安机关对天涯博客、凯迪社区网进行网上搜索,对"网文一"等文章部分显示点击率的新闻和帖子进行统计,网民点击数为60787人次。

   5. 被害人聂志雄陈述,他与严晓玲同居。网络上发布关于"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文章,纯属捏造事实。严晓玲在租住处内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伴随呕吐、腹泻,严晓玲的弟弟当日送药来,他和林希健也去药店买药喂她吃。当晚他外出,叫林希健照顾严晓玲,后接到电话被告知严晓玲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不是丽歌KTV的股东,也不是黑社会头目,只是平常有吸毒。这些文章使他一家人都没脸出门。妻子要离婚,父母也不理他,家人的声誉、生活都受到严重的影响和骚扰,希望追究捏造事实的人的责任,回复其名誉。

   6.被害人林宗颖(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陈述,网络登载《闽清籍女子严晓玲死亡时间》的系列文章,内容完全不属实,是造谣、诽谤,闽清公安干部中没有叫卢贤丁的人,他绝对没有参股经营丽歌KTV。网文发布后,一些网民打电话到他家辱骂、威胁;他妻子外出买东西,背后都有人议论,不敢去上班;他儿子在学校也被同学取笑,都不想去上学了;连他的岳父也被人说闲话,不去登山了,他的日常的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个人名誉和人格遭到损坏,并影响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同时也给闽清当地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希望追究捏造人的法律责任。

   7.被害人涂义铿(闽清县检查院副检察长)陈述,闽清县检察院只有他一个姓涂的,他不认识聂志雄,网文完全是捏造、诽谤,毫无事实依据。影响面很广,很多人都打电话来了解,同事、朋友的议论,严重损害其个人的名誉,给他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和压力,极大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希望追究捏造人的法律责任。

   8.被害人邱吉谓(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陈述,有关"严晓玲死亡事件"的网文歪曲了事实,没有任何依据,对闽清县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他的电话不断,有追查的、咨询的、关切的,更有谩骂恐吓,造成他家人极度不安,本人心神不宁,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请求追究事实造谣人的法律责任。

   9.被害人陈继魁(闽清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述,"网文一"、歪曲事实,还公开了他的姓名、手机号码及办公室电话等资料。2009年6月25日上午,他与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吉谓等人到林秀英家中与林秀英的丈夫林斯购和其哥哥林爱德就严晓玲死亡事件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当时林秀英并不在家,后来又被人捏造成闽清公安局领导干部威胁恐吓的文章发布到网络上。一些网民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其本人及其家属进行辱骂、骚扰、威胁,不知情的群众对他指指点点,说的很难听,连他妻子都无法正常上班。其精神、身心受到一定的伤害,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还对闽清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被害人魏梦轩(闽清县公安局干警)及魏名庆(魏梦轩的父亲)证言,有关"严晓玲死亡事件"的网文所写的内容纯属造谣、捏造,使魏梦轩因此被群众指责,同事议论、指指点点,在闽清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使他们家人脸上无光,人格、名誉受损,给他们一家带来很多压力和烦恼,承受巨大精神压力而申请调离工作单位。要求追究发帖者的责任。

   11.证人聂尚铿、刘菊平(聂志雄的父母)证言,严晓玲与其子使男女朋友关系,网络上的传闻内容是造谣,严重歪曲事实;聂尚铿也没有对林秀英说"严晓玲死前曾被8个人轮奸"这样的话。

   12.证人黄锦飞(聂志雄的妻子)证言,网络上说她丈夫聂志雄是黑社会的,还把别人轮奸致死的谣言,使她个人及家庭的声誉受到严重的侮辱。

   13.证人黄晶(林宗颖的妻子)及黄训樑(林宗颖的岳父)证言,互联网上些她丈夫林宗颖等执法人员跟黑社会的聂志雄在闽清合伙开丽歌KTV,严晓玲是被人轮奸致死的文章,很多人不了解情况,背后议论,使她抬不起头,影响儿子上学,她父亲不敢去登山,陌生人打电话威胁,家里人的压力都很大,无法正常的生活、工作及学习。

   14.证人黄其峰(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证言,网络上的网文完全是造谣、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涂义铿检察官的名誉。

   15.证人刘伟平、陈其键、龚艳英、高辉(闽清县公安局干警)的证言,网文一、网文二所提到的内容完全是污蔑造谣、胡编乱造,根本没有依据。对邱吉谓、林宗颖、魏梦轩的名誉、人格都造成损害,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魏梦轩无法忍受压力,申请调离工作单位。

   16.证人林春、张和淳(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干警)的证言,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他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闽清县医院报警称有一个女子被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死亡,他们出警赶往医院,向医生了解情况。过一会儿,有一个叫林秀英的妇女赶到医院,说死者是她女儿严晓玲。医院收费大厅站着二、三个男子,其中一个是聂志雄,聂志雄是他辖区的吸毒人员,抓过几次,所里的人都认识,聂志雄见他们过来就跑了。后来案件移交给魏梦轩受理。林春还证实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9日,他在梅城派出所当段警,丽歌KTV在其管辖区域内,由林国辉、方友丛和陈丽娜合股开设,聂志雄不是丽歌KTV的股东。丽歌KTV于2008年12月被查有一吸毒人员自带K粉到丽歌KTV吸食,此后未发现丽歌KTV有违法经营现象。

   17.闽清县公安局于2010年3月2日出具的《"严晓玲死亡事件"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我局执法公信力》,证明"网文一"、"网文二"内容纯属捏造,严重失实:(1)"丽歌"KTV于2008年1月15日开业,至严晓玲死亡事件发生才一个月左右,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铿均未参股其中,闽清县公安局无卢贤丁此人;(2)"丽歌"KTV开业以来,除查获3人携带K粉在该场所吸食外,未发现该场所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3)2005年至2009年闽清县共发生命案21起,已破20起,不存在"丽歌"KTV开业后闽清县经常出现女尸的情况;(4)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吉谓和政法委陈继魁副书记等领导干部专程到林秀英家走访时,林秀英并不在家,不存在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故"网文一"、"网文二"通过贬损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邱吉谓以及民警魏梦轩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损害闽清县公安局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严重影响闽清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定稳定。

   18.证人林国辉、方友丛、陈丽娜(丽歌KTV登记股东)证言,丽歌KTV登记股东为林国辉、方友丛、陈丽娜。林国辉名下有黄星股份,方友丛名下有郑东华、严品涌股份,陈丽娜名下有黄福明、刘萍股份,没有与闽清公安局刑警大队林队长、涂检察官、聂志雄等人合伙开办,也没有公务员参股,没有贩卖毒品、介绍胁迫卖淫、与黑社会勾结等谋取暴利的行为。这些毫无根据的谣言对"丽歌"歌舞厅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现在都无法正常营业,亏本经营,经济损失很大。

   19.证人黄星、郑东华、严品涌、黄福明、刘萍(丽歌KTV暗股)证言,他们分别入股在林国辉、方友丛、陈丽娜名下,没有公务员入股,林宗颖、涂义铿、聂志雄没有参股,丽歌KTV不存在网文所捏造的事实,网文严重影响丽歌KTV的名誉和形象,造成经营亏本。

   20.证人黄忠莺、陈杰、黄祥耕(丽歌KTV工作人员)的证言,丽歌KTV只被查处过一次,没有发生其他违法现象。股东有林国辉、方友丛、陈丽娜,林国辉负责全面管理。网络传闻对丽歌KTV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21.证人刘永文、林松、黄勍白、陈雍桂、汪义云、陈秋燕(闽清县医院医护人员)证言,2008年2月11日晚上他们对严晓玲进行常规抢救半小时后,严晓玲已经死亡,没有进行具体的检查及确定具体死因,没有见到严晓玲体表有伤痕,没有提取尿液化验。电话报警后两名警察到场,死者母亲也到医院,警察了解整个情况。参与救治的医生跟护士始终没说"严晓玲被人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体内还有精液"之类的话,法医解剖时,医务人员都没有在场。

   22.证人温振南(闽清县梅城镇城关村委会干部)证言,听村民说网络及社会上都在传严晓玲的死因,聂志雄怎么可能是闽清黑社会的头目,政法机关人员怎么会跟聂志雄合股经营娱乐场所,城关村年年都是综治先进单位,现在社会上不知情的人觉得城关村的综治环境恶劣,给城关村现象及声誉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23.证人林威(闽清个体户)证言,丽歌KTV是做正当生意的,没有存在卖淫、贩毒等现象。不知情的人误以为闽清现在很乱,有政府的工作人员和黑社会同流合污,娱乐场所都存在卖淫、贩毒等现象。聂志雄只是小混混,根本不可能是黑社会人员。在网络上造谣的人安全是颠倒是非,弄的整个县城都人心惶惶的。

 

小远广播之秘密报告(82)

Posted: 03 Jul 2010 06:02 AM PDT

       接连两天电闪雷鸣,若是有人跟我一起在雨里裸奔,那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事情。

最近,我的QQ签名是这样的:心平气和地表现愤怒,用绅士的而不是斗士的方式反抗这个国家和社会!

愿意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并且共勉。

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00f2d0100jzoa.html

正是这份报告,将专制的铁幕撕开,也让毛神经错乱,万劫不复。

2

http://news.163.com/10/0702/12/6AJAH8K400012Q9L.html

负责任的大国叫做"负国"。还有几个小时,就到美国国庆了,上帝保佑美利坚!

3

http://my6699.blog.sohu.com/155772173.html

迷惘的孩子,我们永远不明白这个"负国"!

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c6672a0100jdmd.html

很好的倡议,如果全体党员捐出他们多余的家产,这个国家的人民会富得流油!

5

http://yuanlairumeng.blog.sohu.com/108366989.html

夏天这么热,我想冬天了。

6

http://news.163.com/10/0702/10/6AJ5RSBS00012Q9L.html

上大学不是为了就业的,说得真好!

7

http://ynkynkynk.blog.sohu.com/149763255.html

中国从什么时候成了被遗弃的国家?

8

http://news.163.com/10/0702/15/6AJL57VV00012Q9L.html

确定价值,确定坚持。让我们上路:"第一要真诚,其次要善良,最后要我们永不相忘"。

9

http://www.camelking.cn/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在路上的人啊,早早回家。

10

http://news.163.com/10/0701/13/6AGSAHCU00014AEE.html

没有公平就没有中国的希望。

11

http://feihuayikuang.blog.sohu.com/155704380.html

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会让我们过错年的。

 

欢迎你的牙齿在我皮肤上下榻。

在QQ签名里,我这样写道。

 

小远广播之秘密报告(82) - 姚小远 - 姚小远的BLOG

 

小远2010年7月3日星期六20:49栖居阴雨

『新视线』设计家们的“全球凉快”计划

Posted: 03 Jul 2010 12:29 AM PDT

       融化冰流上的北极熊已经成为这几年的标志图像;企业标榜自己是环保的;大家换了灯泡;风力发电开始启动;而地球上最重要的对话在一片闹哄哄中开启,随即世界便陷入离奇复杂的减排困境之中。在悲观者们看来,气候战争似乎要毁灭全人类,而留下少数的幸存者要以石器时代的生活方式生存。但设计师们比想象的更富有创造力,他们正在努力实施一些可行的计划拯救自己抑或是拯救地球。

       环保组织和政府异口同声地高呼,2500亿吨,这是底线。如果真的想避免可怕的气候变化,至多只能向大气中排放2500亿吨碳。这样才有75%的几率将全球变暖控制在2℃以内。融化冰流上的北极熊已经成为这几年的标志图像;企业标榜自己是环保的;大家换了灯泡;风力发电开始启动。自从发布了电影《难以忽视的真相》,艾尔·戈尔(美国前副总统)就成为了环保主义者的宠儿,正如他所说,"如今,我们都成了环保人士。"

       "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京都议定书》,少吃肉多种树……"这些似乎就是大部分人印象里对付全球变暖的所有对策。科学家们比想象的更富有创造力,他们正在严肃地思考一些看上去疯狂想法的可行性。

       "铁豆腐渣工程"冒着巨大的环境风险在太平洋深处倾倒了50吨的铁垃圾,让人不得不相信项目背后有那些每年需要花大把金钱为二氧化碳排放买单的大户们在撑腰的传言;从诺贝尔奖得主保罗·库兹到核冷战战士爱德华·泰勒都在为"人造火山"的伟大计划激动不已,火山喷发的硫化物可以形成一个地球的遮阳伞,但这个办法并不靠谱;"星际太阳伞"计划耗资40亿美元,分30年完成,这跟把一个家伙送到火星需要的时间和金钱差不多;布什基金会一直致力于二氧化碳固定后的处理研究,现在可行的办法是将二氧化碳深埋地下,不知道地球喝了这么多的碳酸饮料会不会打嗝,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做特别昂贵。除去科学疯子,无分领域和派系的设计家们倒真是踏踏实实地做了一些功效看来并不那么甚微的举措。

激进派设计家

       激进派在务实派还没有留意到越来越难以想象的世界时就已抱着乌托邦的理想而早早行动。比如联合国和某国际广告代理联盟组织联合推出了一项全球性推广运动,以"Hope本哈根"(Hopenhagen,以英语Hope"希望"+哥本哈根拼成)作为整体运动的标题,旨在让地球公民认识到哥本哈根会议的重要性。激进派的目的是促使地球公民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从"应付"(英语中"应付"Cope正好是哥本哈根Copenhagen的前四个字母)转为抱有"希望"(该运动名称原文Hopenhagen前四个字母是Hope"希望"的意思),采取积极行动解决这一问题。

       尽管奥巴马的个人碳足迹可能由于他两次拒绝飞往斯堪的那维亚而被吹捧上了天,然而美国的三权分立国策让他简短的丹麦之行只做了早期演讲而非致闭幕词,伟大演说家首次无法做出任何承诺,但是他能赶上看到这么一个由一吨二氧化碳做成的立方体。该立方体高27英尺,由AlfioBonanno和Christophe Cornubert制作。"二氧化碳立方"表述了在一个工业化国家平均每人每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美国,或许每两个星期就有这样的人均排放量。这个美妙的立方体位于哥本哈根天文馆前边的圣约尔根湖,集成了多媒体装置、视频播放、实时数据和统计数据、图像以及Obscura数码研发的智能解决方案。

悲观派设计家

       在悲观者们看来,气候战争似乎要毁灭全人类,而留下少数的幸存者要以石器时代的生活方式生存。纽约设计工作室Studio Lindfors倒还没有让人类直接回到石器时代,但无疑将历史拨回到了工业革命之前。他们超前设计出了在海平面上升几百米后纽约和东京的景象。项目名为Aqualta,重新规划了纽约和东京的各个社区,建立相应的码头和运河以取代现有城市的交通网络。在屋顶上农耕,大量养殖牡蛎,更好地保障未来风暴的海岸,城市不再有发动机、发电厂,所有的交通工具变成木划船,碳排放量变成一个历史名词。由于气候的变化,由世界现代建筑大师阿尔瓦·阿尔托根据芬兰星罗棋布的湖泊形状而设计的经典了几十年的阿尔托花瓶也"变形"了。来自捷克的设计师Jan根据芬兰湖泊现时的地理测量数据再设计了"干瘪"版的阿尔托花瓶,以反映全球变暖的影响。

跨界派设计家

       现下跨界是某种潮流,比如建筑搭上文学,平面厮混到时尚界,所以穿着Zaha的不符合人体力学的鞋,坐着并不那么舒服的Frank Gehry椅,也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Philippe Rahm和Mathieu Lehanneur早已经不屑玩那么低级的游戏了,他们瞄准的是Science领域。

       法国VIA白卡设计奖一向以设计明星风向标著称,当今著名设计师、建筑师,比如Philippe Starck、Jean Nouvel、MataliCrasset等人都曾获得过这一奖项。2009年度的白卡设计奖颁给了来自瑞士的年轻建筑师Philippe Rahm。他经常在建筑空间中创造出生态系统和人造气候,力求发明一种新的地理格局,通过改变温度、光线、空气及环境颜色来达到有机生物体、人与建筑空间的交互。如果要用某个限定词来评价,也许Manipulating Environments(控制环境)很适合这位年轻建筑师。正如他在今年4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一场研讨会上说,"当你创造出一个空间,你也创造出了一个气候。"此次获奖的作品源于当今的全球变暖问题,气候与建筑的关系是他目前关注的问题,利用自然现象的对流来制造出流动的空气。用此来探讨当前全球气候变暖之际该如何架构建筑与气候之间的关系。

宏伟派设计家

       曾经建造出"世界第八大奇迹"——Eden park的Grimshaw Architects工作室又有了新的奇迹——"地球公园"。该公园位于艾奥瓦州的佩拉(Pella),是一个美国风格的"伊甸园"(Eden Project)温室。它使用目前流行的环保建筑材料ETFE做顶篷,在70英亩的土地上将建成室内热带雨林、淡水水族馆、草原和湿地以模仿三种亚马逊气候, 园区将采用替代性可再生例如风能和太阳能能源系统,工程预计在2010年完工。开发方认为earthpark将是一个非常良好的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最为奇异的是人造热带雨林的户外温度为零下20摄氏度,这点让批评者认为该项目的开发费用昂贵到不可能带来任何好处。

       与"火星环境地球化"和"大型强子对撞机"等并称"未来七大工程奇迹"的白令海峡大桥项目来自法国off architecture建筑事务所。这是一座横跨白令海峡、连接俄罗斯和阿拉斯加的大桥。此建筑在2009年白令海峡设计竞赛中以其宏伟的气势和环保的隧桥组合而获专业类二等奖。这个地区有着特殊的生态系统,包括一些稀有物种比如海象、北极熊、蓝鲸、海豚和虎鲸等,off architecture并不是简单地提出了铁路桥梁的架构,他们试图创造一个活跃和敏感的环境,甚至还为海洋哺乳动物和鲸的迁徙预留了通道。该设计将大大减缓北极和北太平洋之间环流速度,从而让北极降温,减轻全球变暖的影响。伟大的想法和设计刚开始大都脱胎于荒谬,没准哪一天我们还真的要依靠这些想法来拯救自己。

『新视线』 撰文 迷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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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華有資質做中华人民共和國嘅人大委員

Posted: 03 Jul 2010 05:02 AM PDT

司徒華話:「出賣民主?賣咗你?賣咗你幾多錢?你係豬係狗,畀人賣?」
司徒華你又可記得,你也曾經批評其它人出賣民主,如早前責罵劉千石,咁司徒華你係咪知道劉千石收咗人錢先至咁鬧?咁請問劉千石又收咗人哋幾多錢呢?其實劉千石事件比現在的民主黨出賣民主事件更加透明,起碼比人知道他出賣民主換來嘅代價係一張回鄉咭及失去立法會議席!總好過你司徒華做過黨鞭嘅民主黨與中共共产黨黑箱作業枱底交易,連有啲乜嘢好處我哋都唔知!
何俊仁話:「過去為工運、香港社運和中國民運貢獻數十年的司徒華,以 79歲高齡抱病參與遊行時,竟遭人指摘「出賣民主」和辱罵。何俊仁認為,有關無理指摘有違民主社會中,尊重他人的基本核心價值,如果連有咁嘅歷史紀錄嘅人,都要俾人咁樣責駡同侮辱,會令人擔心,呢啲係咪有心爭取民主嘅人應有嘅風範,呢點大家要反省。」【資料來自蘋果日報】我想反問係咪以前做啱嘅事就可以抵償現在嘅錯,若然係的話,共产黨都無錯,共产黨係早期為中國人民也做了很多好事啊!
我只覺得啱就係啱,錯就係錯。
司徒華你老人家真的老了也有重病,請安心養病,不要再出來講多錯多,長命百歲放長雙眼等報應吧!報應不一定是壞的,或者司徒華老人家有一日嘅報應就係做中华人民共和國嘅人大委員呢!

绚烂之极归于无聊

Posted: 03 Jul 2010 04:13 AM PDT

每天我回家都会经过某大商场,都会在拐角处碰见迈克尔·欧文。那是天梭表广告,欧文透过橱窗凝视着我,像很多成功人士一样,他不再玉树临风,可又远没到老禅入定的分上,于是竭力挺直腰板,站成一尊成功人士的经典雕像。绚烂之极哪那么容易归于平淡?

往往,绚烂之极归于迷茫,绚烂之极归于绝望,绚烂之极归于腐烂。

几个月前在草莓音乐节上,瞻仰唐朝乐队长啸归于残喘,然后讲了一番"平淡才是幸福"之类给80后90后乐迷听,摇滚先锋摇身一变成了辅导员。当一个人热血不再 ,要么强打鸡血,要么苦熬心灵鸡汤,但大多时候,你老人家只是把自己多余的口水当作鸡汤了。

大多时候,其实绚烂之极既不归于平淡,也不归于迷茫或绝望或腐烂,绚烂之极仅仅归于无聊。命运最残酷的打击,往往是连"残酷"的戏剧性也不给你,是无情可悲无泪可滴的那么一种境地:那就是没有感觉,那就是无聊。

无聊的人有时候可以通过笑,有时候也可以通过泪得到拯救。

比如4年前,C罗和鲁尼还是红魔孖宝的时候,就曾经联手在德国开了一家自来水厂。他们的眼泪像自来水一样稀里哗啦:鲁尼红牌下去之后在更衣室哭成喷泉,C罗则是赢球也哭输球也哭,只要终场哨一响,C罗眼睛一眨,全世界就知道水龙头打开了,于是摄像机通常都会在那一刻对准他。

西葡大战终场哨一响,C罗双眉如乌云聚拢,一场豪雨眼看呼之欲出,至少来点毛毛雨没问题,但见小C五官乾坤大挪移,双眉拧了又拧,水龙头还是没水!最后只好冲死盯着他不放的摄像机狠狠吐了一口口水。

英德大战终场哨一响,鲁尼也像头犟牛一样憋了半天,但既然在场上没吃上什么草,当然也挤不c出奶,憋了半天只憋出一身汗,最后进更衣室撒泡尿算俅。4年前英格兰出局后泪水泛滥,杰拉德、费迪南德、鲁尼还夸张到出书用泪水骗钱的地步,而这一回三百棍也打不出一个闷屁。加斯科因的泪,欧文的泪,贝克汉姆的泪,鲁尼的泪……英格兰的泪是源远流长的,但这次旱灾降临了,他们无泪可流,用泪水灌溉出来的英格兰悲剧美学终于破产。别再拿裁判误判来粉饰英格兰悲剧美学了,哪有什么"悲情英格兰"?我只看到无情英格兰,乃至无聊英格兰。

某品牌为鲁尼和C罗精心塑造的塑像有如泥牛入海。没有血,没有泪,只剩下口水,只剩下汗水,只剩下油水——赞助费可一分不少。

英德大战看台上再次出现了贾格尔——那个滚石乐队老妖精——12年前中央电视台名嘴黄健翔不认得他,如今的解说员贺炜也不认得他,可见摇滚乐在中国的市场并无根本改观。12年前当贾格尔为欧文那一次惊世骇俗的狂飙突进挥拳怒吼,当他在欧文射点球时双手合十,我为这一老一少写下过一篇《贾格尔与欧文》。后来我分别在香港和上海看过滚石,去年在杭州也见过一次欧文,我只能说:欧文比贾格尔老得更快。12年前我写——"青春。欧文。像一块滚动的石头,朴实,无畏,狂暴。"12年后,没有欧文的世界杯,看看鲁尼,再看看C罗,又想起柏桦的诗《青春》:

 

冬日的男孩一寸寸进步

他进步的热泪

焚烧了良心的海市蜃楼

此时,爱抱怨的人找不到医生

他疯狂于皮包骨头的痴情

…………

怀才的秋天早已死去

笔直而无知的疲倦累垮了空气

他不断驱车

哭聋一年一年的耳朵

 

然而现在,我看到夏日的蛆虫一寸寸进步,皮包骨头的痴情,进步为脑满肠肥的滥情,我看到进步的热泪,沦为汹涌的油水,我看到"巫巫栽啦"沸腾的大油锅中,青春转瞬就变成一根老油条。

 

 

 

土地改革与思想改造

Posted: 03 Jul 2010 04:18 AM PDT

 

为了将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过来,共产党可谓花尽心思。因为这些要改造的知识分子,其思想理念和知识结构,与共产党的核心理念很不合拍,成了共产党思想上一统天下的障碍。简单地说,四九年前知识分子所受影响,有两条线索:其一是民主自由思想,二是中国传统的士大夫情操,这两点都是共产党在思想和行动上进行专制独裁的敌人。所以,在四九下半年得鼎后,共产党一方面批判所谓的崇洋媚外思想,特别是通过妖魔化美国来达到反美,从而完成改造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思想的目的,另一方面则通过妖魔化农村的地主富农,抢夺他们的土地及粮食和浮财来分给农民,以达到"培养"知识分子朴素的"阶级感情"的目的,进一步达到对知识分子洗脑的目的。

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中,官方通过妖魔化美国,让知识分子特别是著名知识分子批判自身的"崇美思想",以达到自我羞辱,自我矮化的效果,进而让这些著名的知识分子转变思想的例证成为影响其他众多普通知识分子的榜样。此种做法,正是深得官方抓矛盾要抓主要矛盾,牵牛要牵牛鼻子的精髓。作为以知识分子为办报主体的《光明日报》社,在五十年代初期出了一系列关于知识分子改造的书籍,其中"光明日报丛刊第五辑"便是《土地改革与思想改造》一书。此书中收罗了贺麟、雷海宗、吴景超等人反省文章,对普通知识分子起作较大的威胁和教化作用,也达到了羞辱著名知识分子的目的。

五十年代初期的土改,其血腥是有目共睹的。但共产党在武力和宣传方面做足了功夫,通过由农村二流子组成的农会对地富的斗争,加上让一些著名知识分子参加土改工作团,从思想和高压方面绑架他们,以使他们的言行为官方所用,从而为其血腥的土改鸣锣开道。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分子既是受害者,亦是被迫参与了土地改革中的害人。和所有过去的历史一样,对这一段历史,我们也没有看到一位知识分子对此表示歉意。对这些灾难的历史没有记忆,没有反省,要想使一个国家真正的进步,恐怕是痴人说梦。现将《土地改革与思想改造》一书(32开,114页,《光明日报》社1951年6月初版)目录罗列如下,以便有兴趣者去进一步了解该书的内容,做好相关的历史研究。

参加土地改革改变了我的思想……………………………………………贺麟(一)

跟农民学习以后……………………………………………………………杨人楩(一0)

社会科学工作者与新的社会科学——参观土地改革中的一个实验……雷海宗(一九)

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心得…………………………………………………吴景超(三0)

土地改革教育了我…………………………………………………………左协中(三四)

参观土地改革的见闻和体验………………………………………………李树源(三八)

长沙农村土地改革访问纪感………………………………………………雷敢(四四)

土地改革工作是怎样进行的?……………………………………………马特(五0)

土地改革必须是一系列的激烈斗争……………………………潘光旦、金慰天(六二)

斗争是由干部挑拨起来的吗?……………………………………………郑林庄(七二)

向土地改革干部学习 向土地改革干部致敬……………………………邢其毅(七七)

检讨靖生富…………………………………………………………………朱光潜(八五)

江南的永佃权与封建剥削…………………………………………………孙毓棠(九一)

苏南土地改革区农民的抗美援朝爱国运动………………………………苏竞存(九八)

土地改革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资耀华(一0二)

土地改革中农民的语言和创作……………………………………………叶仓岑(一0九)

2010年7月3日下午19:12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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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正义》书评

Posted: 02 Jul 2010 09:00 AM PDT

    "看得见的正义"这一说法来自一著名的格言:"正义不仅要被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also seen to be done!)" 这是一本足以让原本不知道那些"看不见的内幕",或者不太关心中国刑事诉讼现状的人为之瞠目,看到最后心情无比沉重的书,"心情沉重",是为着法律追求的正义,为着追求正义的真正的法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本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明示,其中已然包括公民的自由和生命,这两样本不应该由除宪法、法律以外的其他的任何外力,来决定其是否应当被剥夺,但本书给我呈现的无比沉重的事实:中国目前刑事诉讼因介入了太多不应该介入的人为力量,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的"顶个球"。

    在目前的体制下,本应该中立、消极裁判的法官,因为受到控制着自己生存的政府财政,控制着自己任命的人大,那些根本算不上懂法律真正意义的人所施加的"监督"压力,不得不做出违背法律的判决;本应该是"监督者"的检察官,当然行使着自己当然的"监督权",凛然成为正义的化身,因着生存、升迁的"需要"对"不利"于自己的判决只需"抗诉"就能改变形势,对威胁到自己"利益"的刑辩律师只需利用一下《刑事诉讼法》第306条就能轻易让其获罪。本应受到更多限制的国家的"暴力机关"——公安机关却拥有大的让人害怕的权力,我想说"警察叔叔"在我眼里已经不再仅仅是勇敢,正义,为了与"犯罪分子"战斗不怕牺牲的化身,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暴力机关"。

    对于本应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刑辩律师,我想引用陈有西律师在上海律师协会的部分演讲:

    "李庄案件对中国律师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在好多人讲从李庄案件吸取教训,也有人采访我说李庄案件律师要吸取什么教训。我说没有教训,在李庄案件中我们没有任何教训,只有权利被伤害的感觉。如果真的要吸取教训,那么在中国刑事法庭上就没有律师了,到了法庭上就配合公权力演戏了。那么我们中国不只是律师业的倒退,而是中国法制的倒退,中国依法治国根本无法实现,是这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对中国的律师业我们从哪一方面去反思:是我们退缩了,大家罢辩,退出刑事法庭,还是说大家捞点钱,你公安局怎么说我怎么听,检察院怎么说我怎么听,人打了半死我也不讲,到了法庭上根本不敢讲真话。要是大家都从这个角度来吸取教训的话,这太可悲了。我们律师就是骗子了,拿了人家的钱,不为人家办事,虚假的辩护,配合演戏。如果这样,讲点良心,这种钱就不要了,干脆刑事法庭上不要律师了。这个案子会非常深远地影响中国律师业下一步的走向。"

    这是本好书,因其让人看到真相,更让人思考,让一个想要成为法律人的人懂得其中的自豪与沉重,让人看到中国还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还要不知道多少"勇于"牺牲的刑辩律师的努力,才能做到"依法治国。

    关于检察官的职责部分,先生谈到关于"大陆法系中检察官不仅要寻找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明材料,还要找利于被告人的证明材料"这样一个看起来有违正常心理的体制是怎样完整地运行没有具体说明,学生认为是这本书一点不完备的地方。

 

    注:仅把书匆匆看过了一遍写上以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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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坐中国高铁

Posted: 03 Jul 2010 02:57 AM PDT

       武广、京津、西郑、沪宁高铁的相继投入运营,高调而像模像样地宣布着中国进入高铁时代,如果没有看到下面的信息,高铁绝对会是我出行的首选。而现在,我明白了:所谓高铁,就是高票价、高风险。

说出下面话的人是日本历史最悠久、也最为繁忙的子弹列车线路运营商东海旅客铁道株式会社社长松本正之。

"中国和日本的差别是,在日本,如果有一名乘客受伤或遇难,代价就会高得难以承受,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但在中国,每年即使有1万名乘客遇难,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

"我认为他们对安全问题没有倾注与我们同样的关注,提速到如此接近极限的水平,我们绝对不会这样去做。"

不能不说,研究、了解中国人最真实、最详细的还是日本人,松本正之说的两点确实是中国特色和中国国情,中国人对于生命代价的轻视绝对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武广、京津高铁时速达350公里,竟然比日本新干线高出百分之二十五,迄今未出事真是侥幸。中国铁路机构官僚作风、骄横自大,对于政绩业绩的考虑,远在对于生命事故的顾虑上。即使出了生命事故,推诿、推卸责任的体制和机制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令人依然记吃不记打,重蹈覆辙。

所以,改变不了当下中国这种漠视生命的现实现状,我还能做到的就是不去坐高铁。高铁有风险,乘坐需小心啊!

 

不要坐中国高铁 - 姚小远 - 姚小远的BLOG

 

小远2010年7月3日星期六栖居阴雨

《送你一棵子弹》

Posted: 03 Jul 2010 04:46 AM PDT

    

    在网上订了一本刘瑜的新书《送你一棵子弹》。

    之前她享誉一时的《民主的细节》曾经带给我一些阅读的快感。这书我已经把它送给远方的朋友了,但是里面的一些思想依然被我记忆着。

    在这个被垃圾印刷品充斥的时代,不幸生在这个草泥马的国度却有幸读到刘瑜文字的人们是有福的。

    因为,透过她娓娓道来的所谓民主生活的细节,我们将更清醒更清晰的体悟到身处专制独裁统治下的荒谬、无奈、与麻木不仁。

    从龙应台,林达,到刘瑜,三个有着生花妙笔且勇于秉笔直书的女人{林达两人,一男一女}。用她们母性的悲悯与柔韧,用正义与不屈的抗争,撕扯着当今兲朝密不透风的铁幕。

    而我们---在铁屋子里沉睡的人们---我们不仅仅需要在她们的呐喊声中清醒过来,而且还要勇敢站起来,走出去,去争取那些原本天赋与我们的自由与权利。

    当然,最后的胜利必然属于被剥夺被侮辱被损害被忽略的人们--这真的只是时间问题!

    最后,我希望所有在黑暗中看见火光听见呐喊声的人们:

    记住这些名字,记住她们朗月清风一般的文字,记住她们为社会文明所做的不屈不挠的伟大抗争!

人人都是出版商

Posted: 03 Jul 2010 02:39 AM PDT

http://www.iceo.com.cn/tyzl/2010/0531/194572.shtml

出版社现在面临一系列的重大问题,"出版有没有未来",其实是个很现实也很严峻的问题。一些出版社的老总说:"现在我们出版社整体销售降低,利润变薄,发货也在萎缩。"所以他们在疑惑,读者到底到哪里去了?另外,从营销的角度来看,过去很多的营销模式现在不管用了,广告也不灵了,现在找不到卖点,不知道如何跟读者沟通。

现在生活当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没有书无所谓,而且可以生活得更好。他们读书,也更多地是为了及时的快感和使用,并不是为了过去那种崇高的目的。在另外一方面,出版变得容易了。每个人本身都有自己的故事,以前没有机会讲,现在有机会讲出来,当他开始讲故事的时候,作者死亡了,廉价的一次性内容大量地出现,通过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来提供给我们,这就是"人人成为出版商"的一个前景。

在中国开设出版社或者说出版图书都是受局限的。但是我们看到,像盛大这样的原创文学网站现在已经采用和出版社同样规格、甚至更好的待遇来支付稿费,他们扮演作者的经纪人和出版社进行交易,更重要的是,读者是付费阅读的。其实考虑到读者付费阅读的话,若是放在香港或者台湾,这些人所做的事情毫无疑问就是出版社所做的事情。

在这样一个变局当中,有一些什么样的新思维和新实践在进行?目前凡是做出版的人,都要把目光投向产业之外,因为传统的出版现在突然要和各种各样的媒介、免费的内容等等进行竞争。传统出版事实上已经处于一个强制性的转型期。当你仍然把眼光放在如何从同行那里争夺读者的时候,你会很被动。出版人目前习惯的、正在考虑的与正在做的,主要是出版产业内的竞争。然而,关于产业对产业的竞争对策,才是当务之急。因为当前出版的困难,主要还是来自媒体之间的竞争抢走了读者的时间,也改变了读者的生活方式。

传统出版产业的未来一定是有的,因为阅读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的习惯不会消失,但是人们阅读什么?以什么方式阅读?这是今天所有出版业工作者要考虑的。最终可能不会有谁消失、谁灭亡或者谁覆盖谁的事情,而是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共存局面,对于出版人,无非是说,你在这种可能的共存局面当中,能够在哪个地方找到你生存的位置。

香港联合出版集团前董事长赵斌有一个精辟的总结,他认为,这种共存将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网上书店与实体书店共存,但网上书店的市场份额将在现在的基础上大幅提升;纸张书与电子书共存,电子书中多种平台、多种介质将共存,2009年年底到2010年年初,美国亚马逊网站的电子书销量首次超过了纸本图书就是很好的证明;经过编辑的内容与不经过编辑的内容共存,这主要是指纸本图书与网络内容之间的共存;收费的内容与不收费的内容将共存,这主要指的是网络内容;文字阅读与读图共存,虽然读图已经流行了很多年,但仍将继续流行下去;阅读与不阅读的人群共存,这里的不阅读的人群并不是完全不阅读,是指那些通过大量非阅读的方式获取信息的人群。


(供《中国企业家》杂志专稿)

【世界盃x政政系】祭巴西

Posted: 03 Jul 2010 02:49 AM PDT

編按(by eg9515):本系列由世界盃開幕至今,剛好有十篇系列文章,產量不算豐富,參與的作者不多。昨晚巴西出局,作為巴西球迷的wing撰下本文,十六強面對智利後,wing的《給巴西球迷的忠告》言猶在耳,八強就倒在零馬域的荷蘭隊腳下。烏拉圭在十二碼大戰擊敗加納,如果今晚阿根廷及巴拉圭分進四強,南美獨欠巴西的話,必成球迷多年的佳話矣。

或許,這是一次報應。三年前,阿根廷在南美國家盃如日中天,進攻水銀瀉地。但到決賽,巴西在開賽初段先進一球後,便全軍退守踢防守反擊。他們為了打斷阿根廷的傳送節奏,不停在中場位置作出輕微犯規。最後,巴西以三比零勝出奪魁。

這一仗對荷蘭的上半場,巴西踢出了今屆賽事最有「卡士」的進攻。羅賓奴在左路邊線盤過兩人,再由卡卡妙射被擋。完半場前一刻,二零一零年的巴西幾乎複製了四十年前決賽的最後一球。由左路傳至禁區頂的丹尼爾。丹尼爾再仿如有後眼般把球踢至右前方的空位,由右閘馬干上前第一次間命射。但與阿爾拔圖當年射遠柱中鵠不同,馬干射近柱被救出。

上半場的感覺是,巴西「大把喺手」。但論真正的入球良機,巴西除了進球外就只有以上兩個機會而已。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每當鄧加巴西準備用其招牌式快速反擊突襲時,荷蘭隊都以踢腳等不同方式作超技術攔截。而日籍球證卻不見輿薪,不但沒有用黃牌來制止荷蘭繼續這樣做,甚至多次讓球賽繼續進行。

在對方犯規戰術得球證的縱容下,巴西的反擊未有成效。要解釋巴西在上半場為何未能多取一球,實在不得不說這是原因之一。我不是說巴西今仗也是一支踢得乾淨的球隊。用硬朗以至非法的攔截去對付洛賓,顯然是有計劃進行的。但球證顯然對巴西嚴卻對荷蘭寬,由上半場初段到完場也是如此。

美路那面紅牌當然是咎由自取。但他的「燥火」也與球證的惡劣執法不無關係。在他被逐前約十秒,他是控著球的,但似乎因為被對方踢倒而我去控球權。球證沒有判罰,接著他便先踢腳再踐踏洛賓了。

這個紅牌亦令到美路成為球賽無可爭議的最關鍵人物。羅賓奴的入球是他的妙傳製造的。他又為荷蘭追成平手,再目送史奈達頂球入網。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自一比一後,美路不知道是因心理還是傷患問題而大失水準,讓荷蘭能加強對中場的控制。同時,他已顯然無法再作為左後衛巴斯圖斯的屏障,令對手在右路的威脅大增。在這個時候,美路實在難以留在場上了。

然而,鄧加選擇換下有黃牌在身的巴斯圖斯,而非美路。由基拔圖替代巴斯圖斯不是沒有道理,但讓美路繼續作賽,即使他沒有被逐也顯然並非上策。究竟鄧加是看不見美路下半場已在迅速地走下坡,還是他發現後備席上沒有人可以取而代之呢?如果是前者,那鄧加就是作出了一次錯誤而且致命的臨場判斷。若是後者,那麼拿美利斯的停賽可能比美路的烏龍球對比賽的勝負更加重要。

當然,難道拿美利斯以外巴西陣中就沒有人能取代美路嗎?荷蘇耶和基巴臣呢?為何美路在十六強停賽時,取代他的不是這兩位防守中場,而是攻擊中場拿美利斯?是不信任他們嗎?事實上,除了不信任此二人外,鄧加亦似乎不信任格菲迪。法比安路在今屆的整體表現其實不甚理想,他的FIRST TOUCH更往往令人為之歎息。這令到巴西前線少了一位能停球的球員。末段用上比較靈巧和速度快的利爾馬而非能作柱躉式中鋒的格菲迪來取代法比安路,是否鄧加當初徵召球員出錯的另一證據?而當巴西在末段只能靠丹尼爾和馬干發動稍為有效的攻勢時,鄧加大概也要反思為何後備席上缺少具創造力的球員。朗拿甸奴、阿歷斯、艾度亞度、迪亞高、GANSO真的沒有一個值得入選嗎?

假如沒有下半場的逆轉,鄧加是會受到高度評價的。基拔圖‧施華在這一場經常走得比較前方的位置協防,令到荷蘭在中圈附近無法把球放到禁區頂或者翼位。洛賓因此要時常走到近中線的附近才能拿球,變相威力大減。因此,荷蘭在上半場是不像有能力取得入球的。但足球運動就是這樣,一件偶發的事件足以改變一切。

雖然美路的烏龍球是一偶發事件,但別忘記了這個入球的源頭是荷蘭的一次快開自由球。為甚麼史奈達可以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傳中?巴西球員在防守時是否大意了一些呢?記得在上半場,巴西後防已因兩次「大意波」而被荷蘭攻到禁區內了。下半場初段更出現美路無厘頭在禁區頂用後腳傳球被對方截得的危險鏡頭。究竟以紀律著稱的鄧加巴西發生了甚麼問題?整屆比賽表現近乎完美的祖安為何在解圍時踢球往底線而非橫邊,令荷蘭把握角球機會反超前?

鄧加花了多年打造出這個一流的防守體系,竟在關鍵一仗因為球員的大意而再無用武之地,未免是太諷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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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wikipedia

iphone-昨晚的云

Posted: 03 Jul 2010 01:56 A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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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昨晚的云

Posted: 03 Jul 2010 01:56 A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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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卵对女性脑部有增进作用

Posted: 03 Jul 2010 01:16 AM PDT

女性脑部的大小在月经周期中会发生改变。在女性生育能力最强的年龄,接近排卵时脑部有些区域会增大2%。

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的贝琳达·普莱策(Belinda Pletzer)和她的同事在女性的月经周期中对她们的脑部进行了核磁共振成像(MRI)扫描,发现了这个结果。

红点处应该就是所说有变大的地方(右海马旁回和梭状回)

在不服用避孕药的女性中,研究团队发现右海马旁回和梭状回灰质的量增加,脑部的这些区域与空间位置和脸部识别有关(注: 这里"量"的原文是volume,从原始文献来看,他们得到的实验结果是3D外观图,比较的是三组人大脑的voxel既体积像素,所以感觉这里"量"可能指"大小")。

普莱策说,这个变化能增进女性识别脸部、身体和景物的能力,这有可能帮助她们找到高质量的配偶。

但是,研究团队发现这种作用持续时间很短。排卵以后,黄体酮水平上升,使脑回缩回到原来的大小。

研究团队还发现,与对照组相比,服用避孕药的女性具有较大的海马和小脑,这两个区域与记忆和运动有关。普莱策说:"避孕药可能对典型的女性行为,比如较高的语言技能和记忆,有增强作用。"

消息:  《新科学家》杂志6月29日报道《脑研究》(Brain Research)6月13日论文摘要

崔略商 编译,renard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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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以色列,谴责哈马斯!

Posted: 03 Jul 2010 01:36 AM PDT

       用一千个巴列斯坦囚徒换回一个以色列士兵,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是当代版的《拯救大兵瑞恩》,实证着一个国家和政府对其国民生命的真正重视和怜惜。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7月1日发表电视讲话,宣布愿意释放1000名巴勒斯坦囚徒以换取以色列士兵吉拉德.沙利特。吉拉德.沙利特是以色列军队的中士,四年前在加沙地带被哈马斯俘获。

据说,在内塔尼亚胡发表此番电视讲话前,沙利特的家人赶到他在耶路撒冷的住所,向其施加压力,希望他能有所行动。

内塔尼亚胡还表示,以色列不会为了换回沙利特而不惜任何代价,因为过去有太多获释的巴勒斯坦人重新从事反对以色列的恐怖主义活动。

内塔尼亚胡说,将不会允许危险的恐怖主义分子返回约旦河西岸,同时也绝不会释放任何"高级"恐怖主义分子。

哈马斯已经拒绝了内塔尼亚胡的提议,并称其了无新意。

哈马斯看来了无新意的建议,是现代国家政治的一个常识,国家必须最大限度、最大努力地去保护它的国民不受伤害。很难相信,我们这样的国家会为了交换一个普通俘虏而释放一千个敌人或者潜在敌人。政治和意识形态不应该脱离常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怜惜应该成为一个国家、政府和国民的常识,如果想不到这一点、做不到这一点,我们跟靠绑架人质、敲诈勒索的低等政治动物哈马斯们,其实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支持以色列,谴责哈马斯!

 

支持以色列,谴责哈马斯! - 姚小远 - 姚小远的BLOG

 

小远2010年7月3日星期六 16:28栖居阴雨

写博客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Posted: 03 Jul 2010 12:11 AM PDT

携手浪际天涯,相约第一写手
写博客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特适尔
 

2005314日发表的旧作《评头论足话名牌》,或许是我的开博最早的文章,发表在本人的特适尔网易博客(http://aq246.blog.163.com/blog/static/33762212005214037330/)上。这样说起来,写博客也有五年多了。中间中断了三年多,到200810月又接着写了。自那以后,基本上没有中断。
我从小的志愿好像是当作家。那时候受到语文课本鲁迅文章的影响,觉得他的文章比较过瘾。小时候的语文成绩比较好,直到高中。但是,那个时候社会上重理轻文的风气比较重,所以没有学文科。
我老家在湖北省新洲县(原来属于黄冈专区,后来因为官太多,就从黄冈县分出来,成立新洲县,从1984年起归属于武汉市应该叫汉口市,后来新洲县升格为新洲区,官员鸡犬升天。黄冈县的官后来又多了,又分出一个团风县与黄州区。再后来官又多了,于是就又分出一个开发区。反正在权力不受有效制约的大陆官员眼里,纳税人的钱不当数),那里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地方。我家里大人希望我学医,说农村缺医少药,学医很有用处。我因为年少不懂事,选择了比较艰苦的地质学科,以为可以游山玩水。工作后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
工作之余,比较喜欢企业形象策划(CI  Planning)。除了自己设计并注册了"特适尔/TECEL"商标外,至今没有多大收获。除了自己每天写博客在用该商标外,在许多商品或者服务领域还没有派上用场,真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感慨。我曾经想将"特适尔/TECEL"品牌推荐给TCL 公司,可惜那个李东生脑壳进水了(相信这个公司因此要走下坡路)。也曾经推荐给一些卫生巾生产厂家,也是石沉大海。不过,我没有放弃,还在努力寻找商标合作伙伴。
工作之余,弄墨不行,舞文还可以,也就是喜欢卖弄文字。曾经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几篇关于商标或者品牌的文章,也发表了几篇专业上的学术论文。但是,大量的文章是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比如上海那个在建的13层楼的倒塌,很有象征意义。毕竟博客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是,大陆网站自我阉割比较厉害,天涯的博客曾经被关过一个。我自以为:博客不被关,不是好博客)。
目前,我在网易、搜狐、新浪、天涯、牛博网、德赛公园上都有博客(大陆称blog为博客,好像台湾称blog为部落格)。由于有写作爱好,小孩也上大学了,比较闲,我也没有抽烟、打麻将的爱好(我赞成禁烟),所以有空写点东西。前年下半年与去年基本上天天写作。现在上班用电脑,下班写作也用电脑,电脑使眼睛受不了,基本上是两三天写一篇。
我写的范围比较广,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写,主要是紧跟时事发表评论。大陆的现实生活比想象还要丰富,所以写作素材太多。比如,嫌疑人的死法有许多种,躲猫猫呀、做噩梦呀、洗脸呀,只有想不到的。记得写得最多的是房事、公民权利之事。曾经在去年初还惹得关照我博客的官员拜访。
社会在穷途末路里前行,生活在要死不活中继续,我的写作也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进行着。
要问我写到什么时候,我的回答是:写到不能写的时候。
20100703星期六)
(特适尔部落格www.bullogger.com/blogs/tecel
或者www.de-sci.org/blogs/tecel
或者www.desaigongyuan.org tecel
或者mytecel.blog.tianya.cn
或者blog.sina.com.cn/mytecel
 

© 特适尔/TECEL为本人设计并注册的商标。非商业性用途请全文转载并署作者名。商业性用途请与作者联系:aq246@163.com

呦,你们丫赢了

Posted: 02 Jul 2010 11:32 PM PDT

 

 

我原来也算不上什么"真球迷",喜欢过的球队包括巴西、荷兰、英格兰、AC米兰、曼联,现在还喜欢的是巴西和曼联,但我只能记得住曼联队的主力阵容,巴西队里的好多球星都叫不上名字来了,我已经堕落成一个"伪球迷",再精彩的比赛也难让我盯着电视看90分钟,更别说120分钟了,多大的事儿,两小时还弄不完。1982年我听收音机知道巴西队输了还挺难过,1998年看巴西和法国的决赛,中场休息时家里停电了,我估计着巴西队赢不回来,也就洗洗睡了。2006年巴西再输,好像也就难受了一晚上,2010年又输,我只能宽慰自己:好在4年之后回到主场应该能拿冠军。

 

如果不去现场看球,世界杯、英超不过就是好点儿的电视节目,可惜我们现场看球的机会太少了。一场比赛,从球迷聚拢,到球队热身,到比赛开始,到散场,是一整套仪式,这套仪式被传播被放大,万千人沉醉,但对球员来说,不过是漫长职业生涯上千场比赛中的一场,有输有赢,有好有坏。英格兰的球员已经去地中海度假了,意大利人该吃吃该喝喝,一位王姓记者,世界杯期间在英国看球,他说,这盎格鲁—撒克逊人看自己的球队输了,就是破口大骂怨天咒地,倒是意大利等拉丁人,输了之后愿意分析体制、选材、排兵布阵等问题。照此说来,我看球的趣味早不是拉丁人了,也不会破口大骂。倒是很中国特色,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早年间,有一位王姓学者,论文抄袭,弄得沸沸扬扬,京城里一位王姓作家,弄不明白这学术圈的规则,饭桌前说,"要是我就写一份道歉信,'哟,这次没玩好,让你们丫看出来了',然后该干吗干吗。"我觉得,这"哟,让你们丫看出来了"实在是振聋发聩的一句话,最近风传又有一汪姓学者,也曾论文抄袭,诸多学术圈内外的人逼着他表态,要我看,以他的学术成绩,也只需要说一句,"哟,让你们丫看出来了",然后就接着该干吗干吗。

 

 

世界杯风暴,把中国球迷分成若干阵营,彼此不说剑拔弩张,也有点儿风言风语,比如我说自己支持巴西,立刻就被看成没品味的随大流的,立刻就有专家说,你们巴西是"伪巴西",是"功利足球",我真想对他们说,"哟,这你们丫都看出来了。"身为"伪巴西"的"伪球迷",我差点儿在南非买一件"五星巴西"的队服,当时想,万一这次又拿到第六个冠军,这衣服就马上过时了。天不遂人愿,巴西队踢得自乱阵脚,输了也就输了,"哟,这次没玩好,让你们丫赢了。"当巴西球迷的好处就是,输了还TM有点儿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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