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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3, 2012



信孚要闻(9.3)——“河蟹”横行德国,中国“特色”扎根国外

Posted: 02 Sep 2012 10:40 PM PDT

1、来自中国的大闸蟹如今在德国河流泛滥成灾,损失被爆高达8000万欧元。据称由于德国水质好,渔民不愿用化学药物杀死大闸蟹等,中国大闸蟹在欧洲保持了品种的纯正,这种"什么都吃"的八脚猛士对本土物种构成严重的生存威胁。不过,德国渔民最近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把大闸蟹出售给华人餐馆。据报道,这些来自中国的独有的大闸蟹早在1900年就通过商船的压舱水从中国"移民"到欧洲。

2、意大利警方在今年前7个月共进行了7300次打假行动,平均每天查处的涉案金额高达200万欧元。其中一些华裔不法商人让意大利警察大跌眼镜,意大利海关总署在6月截获了200多万张从罗马菲乌米奇诺国际机场到中央火车站的假火车票,而这些每张售价为14欧元的假票都是在中国印刷的。如果全部售出,将给意铁集团造成总价值超过2800万欧元的损失。

3、我国小学在校生规模比上年减少14.34万人,初中在校生规模比上年减少212.53万人。这是1998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的连续14年减少。在过去15年小学校减少六成。有学者认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的减少与我国"少子化"的现象密切相关。(新京报)

4、素有美国头号房企之称的铁狮门又开始低调叫卖囤在手中的中国地块。此次铁狮门想转手的是位于上海新江湾城的两块地。此举可以说是外资从中国楼市大撤退的一个缩影。有分析认为这是国际资本对我国楼市走势表现出的一种悲观预期。

5、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老师们为2012届新生列出一份账单。账单显示,学生每年在校上课实际天数为160天,四年640天,各种开销累计为84300元,折算下来,每人每天在校期间纯消费约为132元。这份账单还算了机会成本:"如果不读大学,高中毕业后直接外出务工,四年按照每月2000元的收入是9.6万。读大学等于放弃了这部分收入,再加上大学的花费8.43万元,一进一出,合计共支出18.03万。除以640天,每天'消费'是282元。"很多网友则感慨,"毕业后每天挣的钱还没有在校花费的多"。

6、网友@常想一二02 上传了一张苏州东方之门即将完工的现场照片,引发了网友们极大的吐槽热情。有网友感叹,央视的大裤衩终于不再孤独。"央视是蹲姿的,这个改站姿了。""这分明是一条秋裤。""还是低腰的"……

7、昨日,一则"茅于轼创立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消息突现网络,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明确显示,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企业状态为"吊销",记者随后接通天则所的电话,其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就在正常工作,并不知道'吊销'一事。"

8、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说:"大陆人可能很难想象,国民党主席在今天是没有公车可用的,请客也需要自己掏钱。你去参观我们中央党部了么?大家都可以随意进出,我们只是普通的民间社团。"

9、布雷维克被判21年,恐怕除了挪威人,谁也不能接受。对此,一名幸存者认为,"如果21年后,他不再对社会有危害,他应该被释放。这才遵从我们的原则,也是他没有改变社会的最佳证据。"正如挪威司法部副部长所言:"我们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刑罚制度。"

10 831下午,武警广东总队召开集中宣布地()公安局长兼职命令大会并颁发命令状,广东省16位公安局长兼任各地武警支队第一政委、第一书记,这在武警总队重新组建30周年历史上尚属首次。

11、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91联合发布了"201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共有310家国企和190家民企上榜。中石化以2011年营业收入25519.5亿元连续8年蝉联冠军。数据显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6.8万亿元人民币,是民企的4.52倍,较上年增长22.21%;资产总额为116.7万亿元,是民企的8.7倍;实现净利润总额为2.1万亿元,是民企的7倍,较上年增长了22.81%

 12、据称,辽宁一纪检书记因违规驾驶被截后,不仅打交警,还口出狂言,"今天不搞死你,老子白入党!"引起网络舆论哗然:"入党搞死人不偿命,强烈要求入党。"也有人推举他入选中国最老实官员:"他说了实话啊!入党就是享受和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

13、台湾中广网92援引伊朗国家电视台消息称,伊朗和朝鲜签署了一项科技合作协议。内容涵盖资讯科技、能源、环保和农业。同时,两国还将合作设立实验室,科研人员也会进行交流。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对金永南表示,朝鲜和伊朗拥有"共同的敌人"。

14、深圳暂缓办理原定昨日开始的非户籍居民"一签多行"赴港申请,很多民众到了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才知道安排。大陆民众赴香港"自由行"为港带来财富,但人太多也吃不消,北京日前宣布410万名在深圳就业及求学的外省人可在一年内无限次赴港,连日来引起香港社会各界群起反对。

15、【搜索3B大战升级3Sb大战】正在激烈进行的百度和360的搜索大战出现了第三方参战者:搜狗。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张朝阳831在其搜狐个人微博里表示:搜狗必须参战。

16、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92表示,刚刚过去的一周,叙利亚政府军与反对派的冲突共造成至少1600人死亡,其中包括为数不少的儿童。这是20113月叙国内冲突爆发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周,双方交火激烈程度超过以往,炮击与空袭也造成大量人员死亡。

17、据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闻办消息,截至记者发稿时,攀枝花肖家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45人死亡(其中42人为井下遇难,3人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尚有1人被困井下,搜救工作仍在继续。

18、公安分局副局长伙同社会人员收取嫌犯40万元,承诺帮他删除网上通缉令,并为其疏通,使公安机关不再追究其刑责——原台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张文聪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1下午,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微笑"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刘艳峰称,既然杨局长声称那些手表都是其合法收入购买,就应该勇敢公布自己的工资收入以示证明。

20、香港明报报道,中日钓鱼岛争端美国表态不断偏向日本,内地富商陈光标周五在美国《纽约时报》刊登半版中、英文广告,声明「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有内地学者表示,广告对美国及日本民众作用不大,但也有其必要性。

21、据日本新闻网92报道,日本首相官邸已经准备拨出20亿日元的资金,用于与钓鱼岛的所谓"岛主"进行购岛的谈判,以便绕过东京都政府,实施中央政府"直接购买"。

22、南都评论《舆论可能早退,但制度不该晚点》: 如果一个热点事件只有通过持续加热才能受到重视,如果一个热点事件因为冷却从而导致无人问津,那么,久而久之,舆论也就因此被引向旁门左道,不遗余力附加想象,营造各种与事实不符的阴谋论,幻想通过把事情搞大从而收获关注。

23、吴敬琏:事实上,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缘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行政权力变本加厉地压制和干预民间正当经济活动,造成广泛寻租活动的结果。大众对这些丑恶现象的正当不满,正可以成为推动改革继续前行、填平陷阱、扫除腐败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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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课算哪门子学问?

Posted: 02 Sep 2012 06:04 PM PDT

在中国,有一门从小学到大学都必须修的课,这就是思想政治课。从课程题目我们就不难明白:这门课的用处是帮助学生怎样思考以及怎样选择政治道路的——显然,这里存在一个悖论:首先,就思想而言,我思故我在,一个人的思想是自然形成的,因而无所谓帮助。别人帮助下形成的思想,只能是别人的思想,而不是自己的思想。其次,就政治选择而言,也是无从帮助的。一个人的政治选择取决于他的文化教养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而所有这些因素都不是考课本靠教育乃至靠别人帮助而取代的。因而,从理论上讲,思想政治课是一门根本不成立因而也是一门根本不必存在的课程。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门从小学到大学都存在的课程也就成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弃若敝履的课程。一位政治教师痛感自己每天上课说一大堆连自己也不相信的假话.空话.鬼话,于是每次上课前先打自己两个嘴巴。还有一位政治老师,有一次上课时拿错了选择题的答案,自己不知道,照着错答案讲得头头是道,并且都能圆其说。学生也深信不疑,又是写又是背。下课后回到办公室一看,才知道拿错答案。
    而在实际上,学生一进大学校门时,就听闻学长学姐们抱怨"思修""毛邓"等思想政治课之无聊,当问起是不是因为特别难懂特别难及格时,又有个别学长回答,"没事,考试前背背发的题就过了""因为不太难懂,才无聊至极""上大课,是可以翘掉的"云云。上课情形也让人啼笑皆非:上课大概10分钟后,老师已经开讲,还有人慢吞吞进教室;原本的"占座"现象也改为从后排往前占;课上到大约一半时,竟然会有人躲在角落里玩手机,睡觉,吃东西……尽管老师在讲台上卖力讲课,大部分人还是提不起精神,老师偶尔提问,下面也是反应冷淡,一阵寂静后又回归原态。当然,突来的点名给大家带来的反应还是很热烈的,不少同学马上掏手机给同学打电话:"点名啦,快来!"20063月的《21世纪人才报》报道,大学生逃课时,对逃什么课有比较明确的选择:政治理论课占54.8%,选修课占32.6%,基础课占27.3%,专业课占21.4%。
    可以说,从理论到实践,这都是一门不必存在需要取消的课程。所以说它需要取消,首先是因为它的内容有问题,存在大量谬误。就以其核心理论马克思主义而言,就有这些地方难以自圆其说:一、马克思主义主张劳动价值论,即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决定产品的价值。但是如果劳动产生的某些产品因种种原因没有销路,该劳动非但没有任何价值回报,更是 对自然和人力资源的浪费。还有就是艺术品,艺术家创作每一件艺术品的劳动一旦完成后,该艺术品会随着时间推移和人们的认知不断变化其市场价值,但艺术家并没有再 对该作品作进一步的劳动。所以劳动价值论根本是错误的,它彻底败给了供求关系价值论和边际效益价值论。市场如果不认可其产品,其产品就没有价格(或者价格低落) ,其产品没有价格自然就没有价值。劳动价值论的衍生产品计划经济和国有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和越南)被废弃,市场经济和国退民进在全球开花结果,少数几个 坚守计划经济国有经济国家(包括朝鲜和古巴)的经济却是一败涂地民不聊生,这些都是明证。二、马克思主义主张按劳分配和最终的按需分配,先说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但既然劳动不一定能产生市场上的价值回报,那么又用什么去按 劳分配给那些生产无价值产品的劳动者呢?难道要国家白养吗?!再说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是建立在共产主义生产力极大提高,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上的,但是很多产品是 有总量限制的,比如:水,石油产成品,房地产(土地)等等,就算共产主义生产力水平再高,物质再丰富也不可能按需分配。所以说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就是一张诱惑人 的画饼,与一些宗教里对理想国的描述是一回事情,根本无实现的可能。三、马克思主义主张阶级观点,认为私有制社会里最主要的就是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和广大无产阶级的对立斗争。然而事实却是社会最广大阶层是拥有一定财富(股票 ,房产等)的中产阶级,而人民也可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等多种方式成为拥有一部分企业资产的有产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少之又少。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无人工 厂越来越多,难道资本家去剥削机器人。另外,马克思主义在突出阶级对立的同时却无视国家的作用,西方国家大多采取税收福利等调控等手段来平拟阶级差距,效果较好 ,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人会罢工,但却再也没有发动无产阶级革命的意愿,马克思主义者们对此却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四、马克思主义主张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是共产主义,那么我们仅仅从科学的,逻辑的,而非宗教的观点来看,这"最高"两字显然就是谬误,是没有经过任何实证,也是 永远无法证明的,最多可以说是一种假设或者愿景。但是请注意,假设和愿景的社会形态绝对不是科学!那是宗教!相反,苏联东欧朝鲜的例子从实践上彻底否定了社会主 义道路,中国的改革开放也从侧面否定了社会主义道路,因为中国现在早已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了。难道共产主义这个社会主义的升级版本竟会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
    其次,这些课程不适用。思想政治课除了教授一些可疑的知识外,对学生走上社会,解决社会问题和自身生存问题没有任何帮助。由于思想政治课充满大量谬误,因而也不可能担负起指导学生适应社会解决人生问题的人物。有学生就调侃,思想政治课首先需要教师去教,假大空的理论更需要教师去鼓吹,《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这一条已经出来20年有余了,到目前还是那挂在天空中的月亮,我不知道思想政治课的老师是怎样讲的,如果他们把这一条讲通了,那思想政治课也就能够解决了。作家韩寒还曾就荆州大学生救人被淹死而渔民却索价捞尸一事发表议论:"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从历史上看,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中断30年的"文以载道"传统重启,权力与知识之间的生产关系由此循环往复,相互适应。1950年,随着高校开设以毛泽东《新民主主义》为教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政治理论成为必修课,新道统以体系化方式垂落于各教育阶段。之后30年,普通高校的公共政治课稳定在"形势与任务""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4门课。改革开放后,高校公共政治课依据形势需要,不断做出调整。199510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此后,"两课"的说法沿用至今。1998年确立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新的课程设置方案,即分3个层次设置8门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政治与国际关系""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简称为"九八方案"。高校公共政治课的规模体积就此达到历史高峰。2004年开始,因学生上书,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关注下,相关部门对高校本科生公共政治课的改革联合开展调研。在2006年,"九八方案"的八门课减少为四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2007年,高校"两课"教学开始使用新教材,并一直至今未变。
   改革后,中共开始不断从意识形态体系回溯向经济绩效和应对危机能力建设的转变,形成了以经济社会建设支援政治运转的特色。但经济绩效与危机应对能力尚不能构成普通国民"承认感或服从感"的全部。特别是高校学生群体。增加中共的社会统合能力,亟需要发展、更新意识形态理论的内容。而据知情人介绍,此次课改,正是力图将以往的理论视野从国际共产主义研究和实践转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简单说就是要突出中国自己的模式。"
    20
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有言:"政治或是指导生活实践的艺术,是不属于课堂的。在课堂里或所谓的知识殿堂里只是告诉学生社会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是这样子的,而不应该是说教,或者告诉学生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句话实际上已经讲明为什么要取消思想政治课。

(文章原创于20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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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组反映中日甲午战争的漫画

Posted: 02 Sep 2012 05:58 PM PDT

近日,一组反映中日甲午战争的漫画被网友翻出并放在网上,为中国人的反日情绪再添一把火。

 18941895年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最终以满清政府丧权辱国、日本人满载而归告终。这场战争让列强进一步认清了只要敢向满清政府开枪就会有利可图的硬道理。当时的日本举国欢腾,也埋下了其日后侵华的伏笔。在西方人眼里,那个常遭冷嘲热讽的日本突然崛起,从心理上并不见容于它。于是出现了以下这组在当时比较流行的漫画。

图一:一个矮小的日本武士挑战全副武装的中国巨人,而西方人则坐山观虎斗。图中显示西方人躲在木墙后,预测着这场战争究竟鹿死谁手。



图二:题为文明的进化。张牙舞爪的日本小龙手拿来复枪,尾巴卷着鱼雷挑战手执双管火枪的中国巨龙,而既文明又爱好和平、头戴橄榄枝的西方人背靠重机关枪和大炮,优雅地隔岸观火。



图三:题目是巨人杀手日本。中国巨人已经被矮子日本砍翻在地,就差砍头了。这个对当时的西方人来说也是难以置信的战果。



图四:一个丑小孩被拿着武士刀的日本蝴蝶蜂叮得四处乱跑。英国人还附上一首歪诗,意为长得其丑无比的黄柠檬脸小童不自量力惹火了来自日本的蝴蝶蜂(杂种的意思),结果被叮得满地找牙,图中中国人被画成留着猪尾巴的猪头。



图五:一中年大汉被一小个子打得鼻青脸肿,而一帮西方人在一边袖手旁观。旁白为傲慢的中国大汉惹火了日本矮子,没想到却被日本矮子修理得头破血流,坐在地上还不了手,只会拼命喊:救命呀!快来人救我呀!而边上几个欧美水兵却无动于衷地在互相嘀咕:先别忙,让他们那帮黄脸人自己先打个痛快再说。



图六:题为婴孩现象。图中日本矮子穿得不伦不类像个小丑,却指手画脚,神气活现地在给各老牌西方帝国的军官们上孙子兵法课。讽刺之余,透露出西方列强那心不甘情不愿,却还要礼貌地坐在那里忍受着日本人的趾高气扬。毕竟这时的小日本已经通过打败了中国巨人而赢得了西方列强的"文明礼貌"对待。

图七:日本进了中国店。图中全副武装背着现代武器的日本矮子命令一长得像猪正想开熘的满清大官:你这留着猪尾巴的猪头,快把钥匙拿出来给我。




图八:倒下的巨龙被列强争相宰割。龙身上写着CHINA

图九:列强对于新加入猎手俱乐部的日本,在观望之于依然带着不屑。

(来源:凯迪网,全文链接地址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858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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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巴西的崛起

Posted: 01 Sep 2012 10:51 PM PDT

里约热内卢夜景。10年前的里约还是一个充满犯罪、以放荡堕落闻名的城市,游客们被警告不要靠近。现在,这里几乎变得和德国城市一样井然有序。

卢拉通过一系列的福利政策,成功改变了下层民众的困境。2010年,当他离职时支持率超过80%

里约市长爱德华多·帕埃斯参加一所贫民区学校的开学典礼。自从全巴西实施"家庭补助金"计划以来,人们有了更多的钱去消费。按照这一计划,根据收入和孩子的多少,贫穷的母亲每个月可以领到相当于1060欧元的补助。作为金砖国家之一,巴西的发展举世瞩目。这一切要感谢优良的治国之道。坚决有力的反腐败、反贫困战斗给巴西带来了新的自由、增长和平等,为它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西方国家自认为它们的体制效率高、富有远见、公正———换句话说,是"好政治"的典范。但在最近几年,欧洲债务危机加上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粉碎了人们对西方体制的信心。惊慌失措的欧洲人正将焦虑的目光投向中国、巴西等新兴工业化国家。西方反过来试图向这些曾经向他们学习的国家取经。比如巴西的治国之道就值得借鉴。

从前,每天傍晚,当巴士司机路易兹·贝泽拉踏着残破的台阶回去坎塔加洛时,他的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想法让他忘记了炎热、潮湿和脑门上的汗水:"我的妻子、两个女儿和我将要如何度过这个夜晚?"坎塔加洛是里约热内卢的一片贫民区,依山而建。如果游客远远地坐在直升机上看去倒是风景如画。然而,事实上,在这个贫民区的每个街角,都有人在进行毒品交易,用自动武器解决争端。匪徒强奸年轻女子,抢劫老人,控制了周围地区,让公共秩序荡然无存。

但现在,贝泽拉担心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事情。总结起来只有两个关键词:"垃圾收集""区号"。现在,他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小小的梦想,而不是噩梦。"我想,你们可能觉得这些事情很沉闷,"这位头发开始花白的男子说。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里面有张小沙发,附带的厨房,显示他已经进入中产阶级。"对我而言,其实也不是多有意思。但是,请相信我,很长时间来,我们普通的巴西人第一次参与到国家的繁荣中,第一次,我们看到了希望。"

67岁的贝泽拉已经不再开巴士,他被坎塔加洛的居民推选为当地公民协会的负责人,和市政府及警察一起为坎塔加洛的2万居民服务。他监督他们收集垃圾,而不是像过去一样把垃圾烧掉。他帮助他们进行房屋登记———大多数是非法建造的———给房子编号,以便能够接收邮件。他警告人们不要非法盗用电力,反过来他也会倾听他们的抱怨,处理一些偷盗事件或邻里纠纷。现在,在坎塔加洛已经很少发生暴力犯罪。

警察维和队每天都要在此巡逻。这个特别分队以武力征服了坎塔加洛,将强大的毒品贩子赶走,收缴各种枪械。现在他们24小时在当地巡逻,维持秩序。在狭窄的小巷子中依然笼罩着不信任的气氛,从墙壁上涂鸦可见一斑。当看到穿制服的警察出现时,街道上的很多行人纷纷回避,只剩下少数几名女子谨慎地和他们打招呼。这些维和者受到尊重,但未必得到人们的喜爱。人们没有忘记,过去有很多腐败的政府官员与当地犯罪集团勾结。"当黑帮互相残杀伤及无辜的时候,警察袖手旁观。很多人被他们杀死在'微波炉'里。这是他们对把人活活烧死的委婉说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坎塔加洛居民说。雷纳托·塞纳上尉手下的警察们对这一段历史非常清楚,他们试图尽量用平和的方式解决冲突。

现在的坎塔加洛已经完全找不到过去的影子。新的酒吧和商店冒了出来,出售从洗衣粉到避孕套等各种物品。自从全巴西实施"家庭补助金"计划以来,人们有了更多的钱去消费。按照这一计划,根据收入和孩子的多少,贫穷的母亲每个月可以领到相当于1060欧元的补助。母亲必须送孩子去上学,并定期接种疫苗。

10年前的里约还是一个混乱的充满犯罪的破烂城市,游客们被警告不要靠近。现在,这座城市反过来似乎要成为世界的楷模。这座曾经以放荡堕落闻名的城市几乎变得和德国城市一样的井然有序。这一惊人的改变不仅发生在里约热内卢。未来的两大重要事件———2014年的足球世界杯和2016年的夏季奥运会———加速了这一改变。很久以来巴西就被认为是一个充满潜质的国家,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它似乎一直在浪费自己的潜质。现在,这个南美第一大国正在崛起。它和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一起被称为金砖四国,代表了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地区。很多人认为,巴西正在成为不可忽视的世界大国。这个国家的预算几近平衡,几乎没有什么债务,就业率接近100%.它正在赶超法国和英国,即将成为世界第5大经济体。虽然刚刚实现工业化,巴西的外汇储备已超过3500亿美元,这也使它成为有可能拯救欧盟的国家之一。

全球化专家尼古拉斯·莱曼在《纽约客》中这样总结巴西的奇迹:"在世界主要经济力量中,巴西完成了罕见的帽子戏法:高增长、政治自由和贫富差距的缩小。"在第一点上,它和美国与欧洲形成鲜明对比;在最后一点上,它和地图上几乎所有国家形成对比。莱曼对巴西的盛赞似乎暗示了,那些寻找治国良方的国家领导人们都应该到这个南美国家看一看。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美国总统奥巴马、中国总理温家宝都对巴西称赞不已。巴西政府究竟是如何办到这一切的?它是怎样将巴西变成一个治理得当的新经济大国?

巴西国土面积是德国的22倍,人口1.92亿,相当于德国人口的两倍。这个国家也肩负着沉重的历史负担。巴西并不是单一民族国家,国家经济一度非常落后,并不存在民主传统。事实上,历史上大部分时间,巴西都是外国列强掌中的玩物。葡萄牙殖民者对当地的土著居民极其残酷。他们还从非洲贩来了数百万的黑奴。从16世纪到19世纪,葡萄牙人在这片土地上为所欲为,大肆剥削。进入20世纪后,巴西政治极不稳定,政变接连不断。从1964年起,军事独裁者开始了对这个国家长达20年的统治。对此,华盛顿政府不但容忍,甚至积极支持。

到上世纪90年代初,巴西经济坠入谷底。各大城市的暴力犯罪达到了噩梦的程度。黑手党无情地剥削热带雨林,大肆砍伐树木,少数人富得流油,与此同时,贫民区却有大量婴儿死于营养不良。政府甚至无法提供最基本的服务,工资水平永远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这样的环境很可能成为极端主义的温床,轻易点燃暴力革命。然而,这个时候一位温和派社会民主党人站出来力挽狂澜。1993年,时任巴西财政部长的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将国家智囊召集起来。他创造了新货币现代雷亚尔,重组外国信贷,取消了关税壁垒。一些被保护的产业在改革中被淘汰,但新的举措带来了信心,消费开始增长。

卡多佐使用的治国工具就像是从《治国良方》指南上拷贝下来的。事实上,1996年,世界银行确实开始出版这样的指南,名叫《全球治理指标》。卡多佐任人唯贤,而不是任命自己的追随者。他打开了国家大门,建立了国际经济关系,他的努力得到奖赏。1994年他当选巴西总统,4年后再次当选。

然而,还有一个标志治国有道的核心目标卡多佐没有能够实现,那就是财富的公平分配。这一遗憾成了他的继任者的目标。2002年,左翼工人党的卢拉·达席尔瓦上台。卢拉自己就属于巴西的下层阶级,他做过擦鞋匠、钢铁工人、工会领导。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尚未出生的孩子由于无法负担医药费而死亡。2003年,卢拉到瑞士达沃斯参加世界经济论坛,两天后又参加了巴西阿雷格里港举行的世界社会论坛。他后来骄傲地回忆说,"在两次聚会上,我发表了同样的关于饥饿和对抗饥饿的演讲。"

卢拉通过一系列的福利政策,成功改变了下层民众的困境。比如他不顾自己的顾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反对,推行"零饥饿"政策。因此,他被扣上了"家长政治"的帽子,专家们认为这种局限于施舍的扶贫举措无助于长期的改变。然而卢拉却大获成功。在他的任期内,超过2000万人实现了从下层向中产阶级的跳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下的人口减少了50%.

预见选民的问题和关注,团结各个阶层的民众,创造一种共同的归属感,这样的领导方式被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称为"反应型政府"。对于数百万巴西人,卢拉就是这一政治原则的代表。选民们用在西方国家罕见的支持率来回报他。2006年,他以61%的支持率击败社会民主党对手,2010年,当他离职时支持率超过80%.两年前以53%的支持率当选美国总统并因此被视为救星的奥巴马称卢拉是"地球上最受欢迎的政治家"。毫无疑问,选民肯定会支持卢拉的第三个任期,其他拥有如此高的支持率的政客很可能无法抵御这一诱惑。但是,巴西的宪法规定总统只能担任两届,而国会驳回了所有修宪的企图。尊重法律是治国良方的另一大原则,但绝非所有新工业化国家都遵循的原则。

卢拉的继任者,前游击战士迪尔玛·罗塞夫于2011年上台。在很多方面,她都是富有魅力的卢拉的反面:严肃、拘泥于细节、是个工作狂。从一开始她就表明,为她工作的人必须像她一样严肃地对待工作。她会将内阁会议安排在周五下午,或是周一早上730分,并禁止使用"不可能""也许明天"等词汇。不同于卢拉,现年66岁的罗塞夫绝不容忍哪怕丝毫的腐败,上任一年之内,她就踢走了7名内阁部长。这位新总统仔细阅读送到她桌面的所有文件,她对统计数据有着非凡的记忆力。当《新闻周刊》的一位记者问到她的政府创造了多少个工作时,罗塞夫回答,"6个月里创造了1593527个。"

罗塞夫使用的策略正是新的治国良方辩论的焦点:将政治工作专业化,愿意尝试、能够学习。在卢拉执政时期,现任总统到底学会了什么?卢拉时期,她曾先后担任能源部长和总统府民事办公室主任。不同于美国的共和党和很多欧洲国家的新自由派,罗塞夫主张政府的参与、积极的工业政策和明智的税收政策。在巴西,金融交易将支付高昂费用,每个公民将缴纳薪水的1.5%用于支持国家的艺术发展。当其他国家大幅削减艺术预算的时候,在巴西,戏剧、音乐和视觉艺术的经费却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

虽然有政府的无情干预、各种规章制度和名目繁多的税收,巴西商界却毫无抱怨。巴西的多家大公司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商。位于巴西中部的龙多诺波利斯的Amaggi集团是世界第一大土豆种植者,圣保罗的生物乙醇巨头Cosan已经能够超过德国SüdzuckerAG成为该领域的老大。比利时-巴西合资企业Inbev目前是世界第一大啤酒生产者。除了消费农产品之外,巴西在其他领域也崭露头角。压缩机生产商Embraco占有全球22%的冰箱市场,Embraer是继波音和空客之后世界第三大飞机制造商。

这个南美模范国家毫无疑问是全球化成功典范,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崛起,比从前更加强大。然而长期的持续性发展不仅仅取决于总统官邸的决策。巴西雷亚尔目前被认为是世界最稳固的货币之一,这未必是好事,不仅对于游客而言。"最近,拜访我伦敦办公室的巴西投资者说,他们甚至觉得伦敦的物价便宜,"高盛资产管理部主席吉姆·奥尼尔说。他在2001年一篇文章中创造了金砖国家(BRIC)一词,指代新兴工业国家。

巴西正在被廉价的进口塑料制品淹没,导致小型的劳动密集型本土企业纷纷倒闭。举个例子,在巴西狂欢节上出售的全部产品中有3/4产自东亚。这个国家同样充斥着投机。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减息举措,巴西的基本利率依然极具诱惑力,吸引了大量没有建设性的外国投机资本。

去年,由于担心经济过热,巴西政府蓄意限制了增长,导致其经济增长率减少到3%,在金砖国家中垫底。现在,总统罗塞夫正尝试再次加足马力。

石油这种宝贵资源对于很多国家反而是一种诅咒,往往导致腐败、不公和流血冲突。石油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巴西未来的道路走向。巴西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它拥有广阔的热带雨林。甚至连罗塞夫的政府也无法阻止犯罪组织对森林的非法砍伐。巴西还拥有南美洲超过一半的耕地,以及大量的水利和矿产资源———大量的天然气和石油。6年前,勘探者又在巴西南部沿海附近,距离里约300公里处的海床上,发现了大片油田。这些资源难以开采,却可能带来巨大的利润。

国家持有大半股份的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享有那片海上油田的垄断开采权。Petrobras年收入超过1200亿美元,是世界最大的企业之一———它的好日子还没有到来。目前,巴西每天出口约80万桶原油,还不到沙特阿拉伯的1/10.

Petrobras的研究中心位于里约郊外的大学校园中,就像是关心环保的外星人建造的。建筑物外面是一个巨大的白色圆顶,连接长长的玻璃走廊,可以隔绝热和噪音,按照最新的环保标准修建,计划完全采用太阳能和风能。"对于这种用途,化石燃料太宝贵了,"公司首席工程师何塞·法贡德斯·内托说。

Petrobras计划投入2250亿美元———世界最大的单笔投资———用于2015年之前的海上石油开采。部分原油埋藏在水下5000米深处,最后的2000米为盐壳。技术挑战显然是巨大的,但Petrobras的工程师们相信他们能够克服。"在深海钻探方面,我们走在世界的前列,"内托自信地宣布。然而巴西同样被深海石油泄漏问题所困扰,就在今年一月,该国第5大油田Carioca还被暂时关闭。

Petrobras计划在2017年之前,全面开始深海石油开采。如果一切顺利,这家巴西公司将在市场价值和产量上跃升世界第一位。目前一家新的炼油厂正在修建中,还有更多的在计划之中。这意味着,在未来,巴西出口的将不仅是原油还有加工后的产品。这种富有远见的行为让巴西和其他的一些产油国区别开来。比如伊朗、伊拉克、委内瑞拉开采石油有几十年的历史,有时却还需要进口汽油和柴油。

Petrobras对于巴西总统的重要性可以从罗塞夫选择的公司CEO看出:58岁的玛丽亚·福斯特是一位公认的能源专家,也是巴西另一个成功的典范。福斯特出生在里约的贫民区,一边上大学,一边养育女儿。凭借勤奋和努力,在30年时间里,她从实习生、钻塔技师、公司天然气部门主管一直做到CEO.除了是化石燃料和企业管理专家,福斯特还非常喜欢足球,是巴西甲级俱乐部队博塔弗戈的忠实粉丝。但她对于拖后腿的雇员毫不留情。碰到下属失职的情况,像她的朋友罗塞夫总统一样,她会变得非常的难以应付。

巴西现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如何避免"荷兰病"。这是个经济词汇,用以代指,一个国家随着自然资源开采的增加,其制造业将随之失去竞争力。同样地,它还必须避免肆虐产油国的腐败和任人唯亲,确保民众获取公平的份额。迄今为止,挪威已经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通过主权财富基金,挪威将部分的石油收入用于投资。Petrobras公开声称挪威是它的典范。然而,相对于高度发达的北欧国家,对于巴西这样的新工业国,平衡政府和小股东的利益将是一大艰巨挑战。

回到里约,在城市中心的边缘,距离市政府高楼不远处矗立着一幢玻璃墙面的盒子形状的大楼。如果说建筑的外墙富有未来特色,它的内部更像是电影星球大战中的控制中心。

里约的600万居民中有近1/4生活在贫民区,其中只有少数像坎塔加洛一样的宁静。每年的暴雨季节,很多贫民区都面临山体滑坡的危险。这一切让市政府于2010年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指挥中心。

在这里,身穿白色连身衣的工作人员盯着墙上的巨大监视器。上面不断显示着新的数据。在里约全城分布着560个摄像头,不断将十字路口、地铁、广场和海滩的高清晰的图像传回控制中心。一个气象卫星传回最近的风暴数据。安装在66个有滑坡危险的贫民区的报警器及时发布危险警报。400名雇员24小时记录犯罪、火灾、停电等种种事故,及时将数据传给警察、消防队员和救护车。很快,控制中心计划将所有信息公布在网上,提醒市民,在某一时刻需要回避那一片区域。

美国IBM公司帮助创建了这个中心,耗资1100欧元。IBM希望里约的系统证明成功后,将会促使其他城市订购类似的设施。但这个创意并非源于IBM.里约市长,42岁的爱德华多·帕埃斯将他的想法告诉了这家电脑巨头。今天,他骄傲地说,"我的想法是创造一座少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城市。我们也许还没有达到目标,但方向是对的。我们希望把里约建成世界其他城市的楷模。"

帕埃斯治理里约的方式就像迪尔玛·罗塞夫治理她的国家,带着一点日耳曼式的严谨。比如,在著名的科帕卡巴纳社区严禁烧烤,下午5点之前禁止踢足球。但帕埃斯也意识到,在所有情况下严守这些政策是不可能的。他说,"我们不想我们的城市变成洛桑或苏黎世。"从贫民区充满活力的夜生活来看,这个危险并不大。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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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精彩:中美财政、福利对比

Posted: 01 Sep 2012 06:55 PM PDT

讲假话,讲大话,讲空话,是几十年来待定话语运作系统的产物,微博则在它的解构者的姿态出现——会是终结者吗?只能说,面目可憎而又让裹挟其中的人欲罢不能的一套,仍然是主流。绝对的主流。

主流的背后,站着一个巨人,它的名字叫"统一思想"。

有时它摇身一变,叫做"团结"。或其他。

——《大道周刊》主编马东瑾语

中美财政对比:税收比他们高,保障比他们低

摘要:

2009年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为10.8万亿元,占当年GDP比重的32.2%2009年美国联邦财政收入2.105万亿美元,各州政府财政收入总和1.124万亿美元,当年GDP14.119万亿美元,财政收入占比例仅为22.9%。经济学家陈志武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说:"中国税负水平高出美国10个百分点。"

2007年中国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2007年同样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

2010年,中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五项保障总共支出为28634亿元,占GDP比例仅为7.2%。同年美国联邦财政在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等领域支出为2.386万亿美元,占当年GDP16.4%。而日本,仅社会退休金一项的支出,就达到GDP10%。如果说在欧洲国家面前中国勉强还可以说"低税收"的话,那么在美国和日本这两个"低福利"国家的面前,中国就是完完全全的"高税收,低福利"。

栏目:封面

中美生活成本比较:中国税收过高推动物价

摘要:

个人所得税

中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是45%,美国则为33%。在美国为防失业,投资失败的时候多交了税,每年年底自己把退税证寄过去就可以在网站上直接办理退税。在美国交了个税后,联邦政府每年会寄来一个表,如果满个税信用40点,59岁后能从国家领1000多美元。

养老

养老在中国是强制衽的,公司交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公司交的30%左右进入个人账户,70%左右直接被国家政府拿走,叫社会统筹金。即用你的钱养现在的老人。

房子

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买一套别墅22万美元,合160万人人民币,同样的别墅在中国广州、深圳、北京,哪个不是一千万以上。美国80%的省份都是5万美元—15万美元买别墅,买的还是永久地产。

中国一套70万的房子,70年物业管理费就要35万,这是50%的税!美国没有这个税,因为交了个人所得税,社区每天都有车打扫卫生。

失业保险

在中国,如果工资超1万,每月自己和公司交的失业保险的钱加起来有300多,就算失业,跑断腿拿到失业金,也不过400多一个月,能拿半年。美国也只能拿半年,但每个月仅交十几二十美元,拿失业金1000多美元一个月,拿半年后国家帮忙找工作。

教育

在中国,择校费、建校费多不胜数,美国大学才有费用,小学、初中、高中都免费。

汽车

美国一辆1万美元的汽车,中国要卖3万美元。因为一辆车进入海关关税就要200%。中国考驾照3000元人民币算少了。美国考驾照12美元。上海办汽车牌照至少3万人民币,美国加州洛城堵车堵得要命,办牌照100美元以下。

汽油

过路费

在中国平均大约 一公里高速要0.4元,如果私家车每年出游行驶2000公里计算,每年用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在800元左右。每年征收车船使用税为200/年,这在美国都是没有的。

日常消费

美国希尔顿酒店49美元一晚,加州自助餐6美元一餐,晚上有海鲜的10美元,美国电子、汽车等物品都比国内便宜。20美元可吃一周,有牛奶,有水果,有牛肉,有一周要吃的蔬菜。

 

陈志武:控制征税是任何一个政府应该坚守的核心底线

摘要:

中国的财政赤字占GDP2%,美国16000多亿美元,占GDP14.5%左右,但是,美国赤字这么高,是因为政府征税少,而中国财务状况这么好,是国为征税高。美国是真正的藏富于民。

征税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在中国,把征税看得太随意。因为说到底,所谓征税,是把老百姓的收入通过一个合法的方式,转到政府手里。如果组建一个国家或政府的目的,是让老百姓的生活过得更幸福的话,没有比财富和收入影响更大的。保护财产、控制征税,是任何一个政治家或者政府应该坚守的核心底线。

在中国,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

摘要:

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总资产价值约为27.6万亿,不到价值88万亿的国有资产与国有土地的三分之一。在中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如果2008年中国的GDP和资产价值都上升10%,那么,老百姓从资产升值中得到2.76万亿元,政府能得到8.8万亿元。

而在美国,其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美国家庭资产的73万亿美元中,有近35万亿来自过去十年的资产增值,而从劳动等可支配收入中累计储蓄的才1.5万亿美元。所以美国人的财富增长基本靠资产升值,劳动所得的非资产性可支配收入基本可以全部花掉。也是为什么美国内需强盛民,储蓄率为-1的原因。

美国人一年里有99天为付税工作

中国人一年里有161天为付税工作

摘要:

在中国有关部门的定义里财政收入的定义为"税收收入+预算内非税收入",这是一个相对狭义的财政收入概念。实际上还存在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社保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行政事业性罚款等多种收入,甚至还包括地方政府巧立名目的乱收费。

其实早在2009年,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的数据,中国全口径的政府收入已增加到10.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2%,高于韩国200830.8%的水平。OECD国家的高税负下,很多政府开支都是直接返还给农民,包含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的政府支出的福利性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一半,德国更接近70%。粗略计算,2010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等社会福利支出约占财政支出的30%。我国国民与发达国家国民收入相差10倍,发达国家居民的平均负担能力远超我们,而我们在缴纳了高税收后并未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我国税收的另一特点是支出不透明,纳税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税款花在了哪里。

链接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

瑞典:瑞典之所以平均,得利于高税收高福利。瑞典的福利五花八门,有病人津贴、父母津贴、寡妇抚恤金、妻子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住房补助、未成年人补贴,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交学费,中小学生免费午餐等。

丹麦:公立学校是不用交学费的,而且对丹麦学生来说,政府每月有补助,补助足以支付每月的开支。学生的成绩是13分制,6分及格,11分以上就很不错了。电脑上网是免费的,每个学生可得到一个免费上网账号,而且还能免费打印500张纸(每学期)。

栏目:焦点

当名表往官员手上一戴

摘要:

网友"花果山总书记"(后因鉴表被微博销号,转世名为"花总丢了金箍棒")因专为领导鉴表而名噪一时。网友们都挺他,说他是福尔摩斯和《皇帝的新装》小男孩混合体。不过一些官员却对他恨之入骨。

"花总"的鉴表收获颇丰:山西某组织部长一块欧米茄海马表,最便宜也得7万元。华东某市组织部部长戴一块网购价值近8万的积家小三针表。某部的一位部长、西部某省会城市市长是卡地亚的拥趸,一块卡地亚蓝色气球表,公价6万元。一位在海关系统任职的高官,既有欧米茄、劳力士也有格拉苏蒂、伯爵,仅就公开的图片中看到的手表加起来就近40万元……

在西方社会,政治家戴名表是大忌,更不用说霸气外露的金表。小布什戴的天美时表,只有50美元,奥巴马戴的Jorg Gray6500系列不过325美元。在中国官场内部,官员的某块手表有多贵多大牌,可能并没有人会感到稀奇,让人吃惊的是,他们竟然把这块表戴出来。而不公开戴的,并不意味着家里就没有好表。

一个在奢侈品圈内流传的数据是,中国奢侈品消费一半以上都是商务礼品。"这在国外没有的,国外都是个人消费,或是送朋友。"业内人士说。

栏目:死亡

胡适之子胡思杜:父亲是人民的敌人,也是我的敌人

胡思杜(19211957),胡适次子。据说取名"思杜"是为了表示对恩师杜威的感谢之情。

摘要:

194812月,蒋介石派飞机到北平接胡适等文化名流。来使告诉胡适,这是南下的最后机会。但胡思杜不愿意跟父母南行,具体原因不明。他说:"我又没有做有害共产党的事,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从此胡适与这个儿子天各一方,至死也没再见一面。

解放后,胡乱被称为"资产阶级唯心论的代表"、"国民党的忠实走狗",胡思杜背负着与生俱来的"罪孽",但他急切地融入新的社会,想被新政权肯定。他主动上交了胡适留下的一箱财物,并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表现十分积极。他写了一份思想报告,报告中斥责父亲是"帝国主义走狗及人民公敌",表示要与其划清界线,断绝往来。这篇文章于19509月在《大公报》上发表,在海内外引起了一场极大的震动。

因批判父亲有功,胡思杜一度受到表扬,被一直处于组织的"考验"之中。此时他有一个女朋友,后来跟他分手了,此后再也没人愿与他谈恋爱。女方一听他是胡适的儿子,是战犯的儿子,都不愿意了。

1957年,全国兴起"反右"运动,不明就里的胡思杜积极向他所在的院、部领导提教学改革意见,学校领导见一个"走狗"的儿子竟然犯上作乱,决定施以颜色,打击其嚣张气焰。当年520日,《人民日报》报道胡思杜"使用卑鄙手段妄图夺取学校领导权",胡思杜顿时成了"汉奸、走狗、卖国贼"胡适的余孽和阶级异己分子,多次被拉示众并接受群众批斗。胡思杜不明白自己早已与父亲划清界限,为何又把自己与这位"人民的敌人"捆绑在一起,在不解和恐惧中,精神崩溃,约于1957921日晚上吊自杀,年仅37岁。

因胡思杜属于"自绝于人民",他的堂兄胡思孟只能在唐山郊外的一片野地里挖一个土坑,将他草草埋掉。胡适直到1962年病逝台北,也不知道他的小儿子已经不幸去世。

本文内容精选自新快报《大道周刊》2011918日,总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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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转型系列之——印度尼西亚

Posted: 01 Sep 2012 05:56 PM PDT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2010年人口达2.38亿,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有100多个民族,语言多达200多种。在历史上,印尼曾遭受300多年殖民统治,先后被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荷兰、日本侵略,1945年日本战败后,印尼于 817取得独立,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中国一样,印尼在建国之初面临着政治、经济、文化基础落后,政治经济体制亟待改革与发展的难题,这一路上,印尼经历了独裁——民主过渡——民主的艰难历程,终成长为"世界上第三大民主国家"。

 

独裁者的末路:32年独裁,3天下台

19673月,手握军权的苏哈托发动军事政变,逼首任总统苏加诺交出权力,苏哈托成为代总统,第二年开始正式担任总统。苏哈托统治印尼30余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正处亚洲经济集体起飞的时代,韩国、新加波、台湾、香港"亚洲四小龙"纷纷崛起,苏哈托上台后也积极网罗人才,大力发展经济,使印尼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社会秩序较稳定,成为"亚洲四小虎"之一。然而在经济持续增长和政局表面稳定背后,苏哈托也建立起了一个高度集权的政府。"屠杀"和"腐败"成为他政治生命里无法抹去的污点。

1965930印尼发生了举世震惊的"九三0事件", 苏哈托籍此上台。随后的"清共"持续了3年之久,50万名"左翼分子"被杀,60万人未经任何审判就被关进牢里。其间还挑起大雅族人与印尼华人的矛盾,造成了"红碗事件",多少华人被杀,至少没人说出确切数字。美国中央情报局曾把这段悲剧称为"20世纪最惨的集体谋杀"。19983月,袭卷东南亚的亚洲金融危机对印尼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大量银行倒闭,人们失业,全国范围内爆发了反政府示威活动。为缓解经济危机带来的政治危机,苏哈托政权再次制造种族议题,宣扬"华人在偷盗印尼的财富",19985月中,在苏哈托的女婿、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普拉博沃中将一手炮制下发生了"黑色五月暴动",掀起排华高潮,在这次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动中,1200多名华人丧生,5000多座华人住宅和商店遭焚毁。各地总共发生5000多起强奸或轮奸华裔妇女的惨案,其中雅加达每天发生100多起。从1965年的大清洗到1998年的"五月暴行",共有50多万华人丧生。

但经济造成的危局并未随暴乱平息而解除,总统苏哈托领导的执政党专业集团的一个主要派系柯斯哥洛派突然站出来反对苏哈托,要求其交出总统职权,接着一直忠于苏哈托的国会议长哈尔莫科也在国会首次公开呼吁苏哈托要为这次大暴乱引咎辞职,到后来连一贯支持苏哈托的军方也改变了立场。苏哈托左右无靠,迫于各方压力最后不得不交出总统权柄。521,苏哈托通过电视讲话宣布:"我决定宣布辞卸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职务,自1998521此刻立即生效。"根据法律,副总统哈比比继任总统职务。

苏哈托当政以来,他的子女、亲信党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关系网,贪腐程度让人咋舌。苏哈托家族在印尼垄断了3/4的国家经济,印尼报纸引用印尼一些金融专家对已知公司收入进行的粗略估计显示,其家族"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家族",财产总额高达450亿美元,绝大部分财产转移到了国外,尤其是瑞士银行。200712月,印尼总检察长加利布宣布,仅调查了7家国家银行、8家外国银行后,就发现苏哈托的存款为310万美元。上梁不正下梁歪,苏哈托家族的贪腐令印尼全国贪腐行贿成风,腐败恶名远扬。

1998年,苏哈托长达32年的统治结束,他曾带领印尼创造了25年经济增长奇迹,使人均国民收入由70美元增至650美元,但由于金融危机的重创和长期专政、腐败下的压抑导致社会总矛盾爆发,他的独裁统治终于走到了尽头。副总统哈比比没有同时下台反而临危受命,成为印尼政治连续性和民主平衡过渡的关键性人物。

民主的过渡:决定命运的时刻

为了顺应民意,哈比比上台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1、取消了所有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和条例,积极推动新闻自由。表现在取消对出版行业的执照管制,即使新闻媒体对政府持强烈的批评态度,政府也没有像过去一样随意关闭新闻媒体。学术界也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在哈比比执政的第一年内,出版的媒体由280种增加到1398种。电台由9家增加到1070家,私人电视台也增加了5家。

2. 实行政党自由,霸权政党体制瓦解。在苏哈托时期,只有三个政党可以从事政治活动,即专业集团(Golkar)、民主斗争党(PDI)和团结建设党(PPP)19985月印尼解除党禁。1999128新政党法规定,50名以上年满21岁的公民只要遵循"不宣传共产主义,不接收外国资金援助,不向外国提供有损于该国利益的情报,不从事有损于印尼友好国家的行为"的原则,便可成立政党。1999年参加大选的合法政党共48个。

3. 弱化军方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出身军界的苏哈托曾提出了"双重职能"理论,即军队是唯一负有安全和政治双重职能的机构。他将军人大量地安排进国会(即人民代表大会),500名国会代表中有100名来自军队。内阁27部长中有12名是军人,1971年大选后,军人占据了26名省长中的22名。哈比比时期,军方在国会中的席位减少到38个。警察部门从武装部队分离出来。

4.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协商会议的权力相对加强。在苏哈托时代,人大和人协是其个人操纵的为巩固统治的工具。哈比比接任后,人大和人协职能加强了,如在处理东帝汶问题上,哈比比详细地向立法机构解释行政当局政策转变的背景和主要的政策内容,以便争取支持。  

 5. 扩大了地区自主权。苏哈托时代,由于中央高度集权,一些地区受到"不公平的剥削",尤其是在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从而激发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哈比比主张中央权力适当下放,有力地缓解了双方矛盾。(曹思源七年:印尼迈上宪政轨道》)

在民意之下,哈比比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一系列措施为印尼的民主过渡创造了较好的条件。19991020日哈比比向人协特别大会作述职报告,最后以322票对355票的结果被人协否决,哈比比因此丧失了连任总统的机会,这亦是印尼走向民主政治的一大体现。

同年6月的国会选举中,力主改革的在野党印度尼西亚民主斗争党战胜执政30多年的专业集团党赢得大选,被视为印尼三十多年来最公平的一次选举。接下来的总统大选中,政党实力并不十分强大的伊斯兰教师联合会主席瓦希德成为黑马,最终当选。随后,他支持大选前呼声最高的民主斗争党党魁梅加瓦蒂出任副总统,并确保其当选,两人联合执政,较好的化解了政党间的危机,稳定了政局。在瓦希德担任总统期间,积极推进民族和解和国家民主建设,取消了部分歧视华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政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扬。

 不过,因为没有强大的政党支持,以及印尼经济困境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2001723,经人协特别会议以591:0的投票结果,瓦希德被罢免。当时瓦希德曾下令,冻结国会,在全国实行紧急状态,出现了总统和立法机构对峙的局面。但军方以忠于宪法为由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令。最后最高法院也做出判决,宣布瓦希德的命令违反宪法,梅加瓦蒂接任总统。这次风波让印尼人民也让世界看到印尼迈向民主,实现政治民主的决心和努力。

民主的荣耀:一人一票选"心水"总统

苏哈托下台后的两三年里,印尼经历了三届政府的变动,足见民主政治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在曲折中成长,慢慢变得成熟。20028月人协通过宪法第四次修正案,规定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和总统直接选举,将选举权真正赋予了人民。200445日印尼举行国会(人民代表大会)议员普选,同年75日举行首次总统、副总统人民直选。2004年,成为印尼颇具意义的选举年。

当时全国合法选民1.5亿,约有1.3亿的选民参加投票,人们的参政热情空前高涨。200445国会选举中,全国有24个政党有资格参加。选举后,有16个政党获得议席,其中专业集团党获得了21.58%的选票,为国会第一大党;民主斗争党为国会第二大党。总统选举相当激烈,第一轮选票结果,所有参选的5个党派的候选人中,没有任何人得票超过直接当选的最低要求(超过50%),9月举行了第二轮选举。104,四星退役上将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取得59.77%的选票,当选为印尼第六任总统。苏西洛认为,他的当选是人民的胜利,他将向人民负责。21日,苏西洛宣誓就职,22日名为"团结内阁"的新内阁成立,内阁实行问责制,一旦发现违纪或触犯法律,部长马上下台,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4年大选开启了印尼民主政治的新格局,通过直选,不管是官还是民都切身感受到选票的力量,民主的力量。

2008年,印尼再度修宪,根据新规定,总统、副总统只能连任一届。人协、国会(人大)废除指定代表的名额,所有代表都必须由选举产生。

2009年是首次总统完成5年任期之后的选举,较之2004年,这一次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甚至连向来饱受排挤的华人也积极参加各政党竞选。这次候选人以两两组合搭档竞选,在竞选时亲民牌、怀旧牌、政绩牌,无所不有。此次大选,印度尼西亚全国各地共设立了45万个投票站,全国有大约1.7亿登记选民参加投票。为防意外,相关部门部署了24万警力。但这次投票十分平静有序,没有发生暴力事件。最终,大打政绩牌的苏西洛—苏迪奥诺组合获得60.8的选票,苏西洛成功连任总统。这是印尼人民对这位总统的肯定,亦是对他的期望。

苏西洛是印尼公民一人一票直选的总统,其上台以来,使印尼长期动荡的政治局面得到稳定,经济踏上复苏的轨道。

经济上,执政伊始,苏西洛便将发展经济、消除贫困解决失业为第一目标。2005年以来,印尼通胀率基本保持在6%7%,仅在2008年受粮价影响升至11%;就业情况不断改善,2003年—2007年印尼失业率保持在9%11%2008年以来回落到7%8%的水平,20122月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印尼失业率仅为6.32%。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时,印尼仍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的良性态势。2000年印度尼西亚只有590美元,不仅低于中国(人均930美元),也低于其它许多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到2011年,印尼人民的人均收入达到3542美元,较2010年增长17.7%,国人消费能力大大提高。印尼经济统筹部日前称,印尼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若按目前的进度,在2025年便可晋升世界十大经济强国。

政治上,反腐倡廉初具成效。苏西洛被称为出身军界的"清廉先生"就职后曾强调他将亲自领导铲除贪污和腐败的行为,为此也做出努力,20054月苏西洛推出8项反腐措施,首先向总统府、副总统府、国务秘书处、内阁秘书处等中央机关开刀,展开贪腐调查。接着彻查各部门、企业和其他政府机关的舞弊和贪污罪行,严惩了一批贪官2005年亦被称为"反贪年"。但苏西洛第二任期因打击腐败不力屡遭公众质疑。在印尼,腐败有着深厚的历史成因,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亚洲时报在线》2006年发表的一篇评论中的总结,"在印度,腐败的勾当是在桌子底下进行的,在中国,腐败的勾当是在桌面上进行的,而在印尼,就连桌子也是腐败的。"可见,打击和消除腐败将是长远而艰巨的任务。

此外,苏西洛政权积极打击地方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解决了亚齐特区和马鲁古地区的争端,缓和了国内安全局势。对外关系上,一边拉近与美国、日本的关系,一边继续保持对华的友好关系,不断提升了印尼的国际影响力。

从独裁垮台到民主政治走上轨道,印尼并没有导致大规模的政治动荡和内乱,虽然一路跌跌撞撞,但短短七年,民主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印尼走上了自由、平静、有序的公民选举之路,为发展中国家民主宪政提供了成功的范本。

 部分资料参考:维基百科、曹思源《亚洲宪政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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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野夫:残忍的教育

Posted: 31 Aug 2012 06:32 PM PDT

残忍,对人而言,究竟是作为动物的天性,还是家族血统的遗传?是某个特殊社会的迫使,抑或是个人教育的缺欠。我们是不是可以套用托翁的一句名言--所有的善良都基本相似,而残忍却各自不同。

许多年前,我还在禁中时,母亲来信说--我的女儿【当时不到六岁,也不识生父】性格变得有点乖戾。比如,她会用一壶开水慢慢倒进小鱼缸,看那些鱼绝望挣扎又无路可逃,最后被烫死。母亲对此充满忧虑,老人在这一纯粹的孩提游戏事件里,看见了残忍。这使我忽然惊觫,我隐约意识到,几乎人类所有的残忍都具有一种游戏的表象,而多数的游戏中,都埋藏着一种残忍的本质。

当然,我不能不原谅我的女儿。一方面可以推诿她的幼小和父位缺失,尚未获得文明社会某些宗教式的护生教育,她只是在重复早期人类的原始野蛮。另一方面,我想起了我在那个边区小镇所度过的粗野童年,想起了我在这个国家所经受的全部残忍教育。当成人犹在主持或者默许各种变态的残忍游戏时,我实在羞于去谴责一个孩子。

我从四岁开始进入那个著名的十年,于是我天生就是个野孩子--没有幼儿院的正规学前教育,自然也缺乏什么益智的娱乐。乡村大孩子带我学会的第一种游戏,就是去田野抓癞蛤蟆。然后用泥巴糊一个小窑,里面铺一层生石灰,将癞蛤蟆关进去用稀泥封闭,上留小孔再注入冷水。生石灰遇水则发散,产生极高的温度,蒸汽袅袅中,一阵阵"呱呱"的受刑惨号由强变弱。汽散声绝,扒开泥窑,但见癞蛤蟆的丑恶皮肤完全剥离,露出初生婴儿般的晶莹胴体,在死亡中显出一种纯净的美丽。

如此残忍的游戏,最初又是谁来发明的呢?游戏源于摹仿,孩子们到底在摹仿什么?

若干年来,我几乎不断重复的一个梦境就是,我站在深秋的蓝天下,赤身裸体,抢着收集阳光过冬--那时的冬天太冷了。我看见残阳越过高墙,把我的影子夸张地贴在对面墙上,而电网的投影恰好横过我的颈项,使我的头颅在墙的画面上,像悬挂在枯藤中的一只摇摇欲坠的野果。

我在那一刻开始知道,残酷的现实往往需要残忍的心灵去适应。这一曾经真实的场景,因其起点的令人不寒而栗,在往后的平淡生活中,被复制成了经久轮回的梦影。我在对往事地转顾中,力图去找到我对残忍竟能熟视无睹的源头--我们从何时开始,把恶行和暴力视为情有可原且法无可惩的正常生活?

六岁,对,六岁时我是一年级的学生。1968年的初秋。放学集合,一个血气方刚的教师拆散大扫帚,给每个孩子发一根竹条。然后排队,去打强盗。当小街上走来我们这支武装童子军时,围着那个小偷的镇民们开始喝彩欢笑。小偷被罚站在一个水泥圆管上,衣衫褴褛,裤脚挽在膝盖上,似乎刚刚下田归来,脚下是一双草鞋。我深刻记得这些细节,是因为我们的高度只能够到他的踝骨。大人们不断吆喝"打,打",于是小镇的狂欢节开始上演。

村小的孩子从六岁到十六岁不等,倚仗大人的鼓励第一次可以打大人,无不心花怒放。那个中年小偷被无数竹枝抽得像陀螺一般跳动,在水泥管上来回穿梭仿佛一场没有尽头的舞蹈。事实上他无处可逃,所到之处带动的只是更密集的鞭笞和喧嚣。我清晰地记得他的小腿--那粗糙的还带着泥巴的皮肤,慢慢由红变紫,渐渐肿大发白一如半透明的萝卜。他不停地哀号,绝望地手舞足蹈,汗如雨下,双眼现出死亡的寒光。我挥了几下便因恐惧而悄然住手,而成人和孩子还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绝妙游戏中。最后,我看见他喉咙嘶哑只剩鱼唇般的无声张合,身体摇晃如失去平衡的风筝,在极限地一击下砰然栽倒、、、、、、

在围殴时我们已经从大人的咒骂中知道,他只是在试图偷裁缝铺的三尺布时被抓的,他是乡下来赶集的一个农民。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一直为此深深内疚。我总在想,他和我一样要面对人生的冬天,他的孩子还衣不蔽体,他实在没钱去给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儿女增添一缕温暖,这时,他看见了那要命的三尺布。我每每想起这一画面时,内心的痛楚就在深化。走笔至此,我忽然泪流满面,我依稀可以确认,这,正是残忍教育的起点。

残忍,许多时候是难以分清其善恶性质的。我们在一个充满蚊虫的房间,紧闭门窗,点燃毒气,彻底消灭害虫,没有人会质疑这样的行为。那么老鼠呢?它传播疾病,盗窃粮食,当然也应该灭绝。至于灭绝的手段,一般不会被追究。

我十岁左右时被母亲送到了煤矿,那时父亲正经受被打倒后的各种体罚。他的同僚不堪忍受而自杀,母亲担心他的绝望而将我送去作陪,于是我开始生活在真正的工人阶级之间。那时的煤矿老鼠很多,每天经历死亡的井下工人没有娱乐,灭鼠则成了他们的闲情逸致。

他们用各种智慧的方式活捉老鼠,然后将生黄豆塞进其直肠,再将其肛门缝住。黄豆在体内发胀,痛不欲生的耗子在放生后开始疯狂乱窜,闯进它们熟悉的家撕咬同类,一场大模的自相残杀壮观而刺激,比任何毒药更惨绝鼠寰。或者将鼠尾捆上浸透汽油的棉花,点燃后放手,再欣然观看那团狂奔的火球。我每每为此触目惊心的场景油然而生一种彻骨的恐惧,因为厌恶和仇恨,他们如此折磨鼠类--是代表人类的正义吗?

那么人类自身的相互残杀呢?纳粹对于犹太人的厌恶以及导演的屠杀,与此无异自不用举例。我们曾经对所谓剥削阶级的仇恨,似乎也不亚于此。我的故乡有个大地主叫李盖武,在土改时被愤怒的农民装在笼中,架在火上烤死。我们可曾分担那种灼痛,那是怎样一种漫长煎熬的死亡啊。如果再看看我们的刑罚史,了解凌迟和幽闭等等的含义,我怎能相信族类的理性。

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就是--对敌人的温情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种政治伦理观一直主导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被党人奉为金科玉律的英雄格言要求我们--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则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我们知道,情,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元素之一,佛陀谓之有情众生。无情,则意味着我们只需要服从政治立场,摒除人之为人的底线思考和本能恻隐,对一切异己者【敌人】可以采用无所不用其极的惩处方式。

当自然界的益虫和害虫我们都难以真正分清时,那么我们如何又能正确区别同为人类的敌我呢?于是,最终的抉择和解释都只能归属于强权。最高当局宣称麻雀是害虫时,这些无辜的生灵就要被全体人民所驱逐。小鸟的天空骤然缩小,横遭屠杀,成群地累死于逃亡之路。鸟犹如此,人何以堪?平心回顾一下整个20世纪,所有曾经被我们命名为敌人和害虫的,其中究有多少是十恶不赦的坏蛋。这些可怜的师尊、战友、亲人或邻居,随高深难问的天心喜怒而朝生夕死,有谁不曾体会过人世的残忍。

1976年我是小城初中的学生。那一年这个国家充满了各种内涵的哭与笑,史学家后来视此为一个可以断代的年份。那个冬天,我们被组织起来去参加一个公审公判大会--要枪毙一个叫杨文生的反革命。在那些含糊不清的判词中,我们隐约听出,这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人,其罪行原来是在上面抓了那四个人后,他依据传统演义小说的推理和经验,坚持认为这是一次宫廷政变。他不断到处演讲和张贴大字报,反对华的中央,号召人们要继续捍卫毛,坚决反对走资派的复辟。在此之前,他还是小城著名的造反派,当然,也肯定迫害过一些基层干部。

那时的死囚还基本保留古代的形式,人被五花大绑,读完判词即被插上写有罪名的尖锐木标。我看见那削尖的木片从他后领中猛插进去时,他呲牙咧嘴显得很痛苦,但喊不出声音来。我们一些胆大的孩子骑着自行车狂追囚车,就在城郊的田野上,他被掀了下来,踢跪在冻土上。行刑者熟练地在一米之内对其后背开枪,他猛然仆倒,卷曲的身体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安静了,枪声似乎还在山谷里泛出回响。无数男女老少都在围观,杀人实在是像这个无聊社会的一场喜宴,死者的血正好成为大众调味的盐。有个成人去把尸体翻过来,并解开了他的衣服,我们惊奇地看见了左胸上的弹孔还在汩汩淌血,最后的余热袅袅飘散在寒冷的大地上。

一个生命就这样打发了。在此之前,北方还有个叫着张自新的女人,死得更惨。这两个人的罪名完全一样,但罪行的内容恰好又完全相反。我们可以称张是死于她的智慧和清醒,但杨却更像是因其愚蠢和迂执而死。问题是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敢于坚持自己思想和表达的人--不管后世如何评价其思想的正误。他们除了思考和表达之外,并未去组织造反杀人放火。是的,他们是以言获罪的人。而言论自由,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要写进宪法的公民权利。但同样为了这点可怜的权利,张成了悲剧英雄,杨则永远还是小丑。

人在这个世界偶然地经过,因为五官六欲所能感受的短暂快乐,多数时候难免贪生。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要去与别的物种争夺生命的机会和空间,这种恶基于本能,我们常常无法去苛责--毕竟舍身饲虎那种宗教精神是圣徒英雄的情怀。但如果轮到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之间的生存竞争时,必然要遭逢彼此的算计、厮杀和战争,那么此中的人性底线是什么?在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冠冕堂皇的大旗下,我们是否可以不择手段地放纵暴力而无须去顾虑末日审判。

我拿这样的问题来衡诸个人经历、亲友往事和所谓的民族史诗时,常常深陷困惑,不知其中伦理标高应该设在哪个刻度。草民拜天地,是要学会敬畏。君子远庖厨,是要心怀不忍。敬畏是要有所怕,不忍乃为培养爱。如果凡人皆知怕和爱,也许无须宗教,我们也可能超凡入圣了。问题是身处一个无神论国度,当科学原教旨主义被宣扬成某种普世价值时,当革命造反起义暴动洪秀全李自成都被塑造为英雄传奇后,我们到底还怕什么?一切世间法何能扼制本来潜在又被反复提倡的恶性。

1949年,身为小地主之子的家父,为了乱世逃生而投身于新政。他的家庭在土改中惨遭灭顶之灾,他却成为了另一个县的剿匪英雄。父亲回避往事就像一个暮年潦倒的老叟,害怕邂逅青春钟情的恋人,但他的故事仍被我从一些幸存者的回忆中打捞出来。在那个嗜血的年代,他的出身要求他必须更加残酷,这样才不被怀疑其忠诚。我相信在他设计诱杀那些山野悍民,和经手签令处决和他父亲一样勤劳致富的地主时,绝非出于他本意的选择。他并不愚蠢,他不会相信他那一刻的残忍是代表正义,但他清醒地知道,他哪怕偶尔流露一点温情,一定会成为别人对他残忍的充足借口。就像那些加入黑帮的小弟,要先去杀人表示坚定和忠诚一样--他别无选择。

他领导的剿匪队在平定了"文沙长暴动"后,某日活捉了十几个俘虏。县里命令押解进城,他只带了两个部属。匪徒被捆绑串联在一起行动,磨蹭到夜晚他们走进了荒无人烟的险境,极有可能被匪帮劫道。他的部下之一建议杀俘,向上级报告说匪俘逃跑被他们处决。他是头,他得承担责任,但为了自己人的安全,他只好默许--部属先去解开绳索,要匪俘各凭天命逃生,他们三人在月光下点杀那些四散而逃的生命,能侥幸逃出他们神枪的大抵所剩无几。

这就是革命需要的残忍--我们的领袖早就用一串排比句,给我们诠释过革命的准确含义--"暴烈的行动"。我们早在孩童时代,这段怵目惊心的语录就被谱成了流行歌曲,整个国家都响彻着它恐怖的回声。在野蛮的旋律中,孩子们优雅地挥动皮带抽打出身不好的同学,逼迫老师吃屎,打家劫舍,虐杀着无数无辜的人们。我这一代,估计很少有晕血的人,因为在我们的少年阶段,眼中早就充斥着淋漓的鲜血,对许多人生惨酷,早已见惯不惊。

我常常想不清楚残忍究竟是基于愚昧还是源于仇恨——此中暂且排除被迫的残忍行为。除开这两种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发生原因呢?读了母亲的信后,我想起了我女儿在更小年龄阶段时的故事--那时我曾短暂地与之相处过一些片段时间。

大约在她一岁多时,还是一个与不熟悉的人难以和平共处的孩子。我这个过客似的父亲面对她的哭闹完全无技可施时,只好抱她到鱼缸前。果然,她很快就被那些妖冶扭摆着的鱼所吸引而停止了哭声。她先是睁大泪眼随着无声舞蹈的鱼转动瞳仁,当鱼们累了小憩不动时,她开始伸出小手拍打鱼缸兴风作浪,鱼们受惊又重新四处奔逃撞壁,一会才复归宁静。女儿又去拍,鱼再度狂奔,女儿终于破涕为笑,她可能意识到她竟能捉弄这些貌似天仙的小精灵而为此得意快乐。

当这种游戏反复多次失去新奇时,她开始表示进一步的要求,指挥我把她抱到更近的位置,她竟然伸手到鱼缸去直接捕捉那些穷途末路的鱼。她似乎充分相信这些弱小的动物不会使之受伤,她有些肆无忌惮。假设是蝎子蜈蚣呢--是什么经验使得一个孩子本能地区别这种捉弄的安全和危险呢?【人的天赋中是否具备从形体的美丑来鉴别安危和喜恶的能力?】鱼的反抗挣扎是徒劳的,她如愿逮到了一条小鱼,鱼惊恐的扭动又使她略感害怕地把鱼扔到了地上,鱼像一个机器玩具般蹦达了几下就躺着不动了,她开始咯咯大笑。

从这一连串的动作中,我看出女儿如我一样是喜欢鱼的——一种毫无根由的喜爱。但这种爱的体现方式则是折磨对方——一种小小的残忍的开始。我们在成年人的恋情里,司空见惯了这样一类因爱而起的折磨,以及发展到极致后的残忍。正如米兰昆德拉小说中所说--他们相爱,但他们彼此置对方于地狱。这种因喜欢或者爱而诞生的残忍确实难以思议,然而却遍布于我们生活周围,我姑且称之为"抒情式的残忍"。

"整风"这个词语的诞生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消亡,大约也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但是,这个看上去似乎并不严酷的语词,确曾经久地肆虐过我们民族的心灵,以致于在今天还能依稀窥见那些残留的阴影。

我们这一代人几乎是从小学开始,就被这个词语恐吓和绑架了。那时我还并不清楚它的来历,不知道它产自延安,曾经令我们的老一辈革命者闻之色变甚至肝脑涂地。但当它又频繁地侵入我们的童年领空时,我至今依然想起就心有余悸。

我不清楚这个国家的教育设计者,为何要把这种成年人的政党斗争残忍方式,引入到少不更事的孩子中去。我只知道童年的我,每个学期必将要提心吊胆面对的一次运动就是整风。而所谓对学生的整风,不过就是采取同样威吓利诱的手段,让一群天性纯良的儿童,学会怎样背靠背互相揭发。虽然今天看来那些检举的内容都十分荒唐可笑,但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却播下了人性恶的种子。当你看见一个你曾经信任的孩子,突然翻脸站出来大义灭亲似的举报你们一起所做过的顽皮之事时,你无法不觉得世事和人心的险恶。随背叛和揭发一起接踵而至的还有批判和哄笑,每一个孩子都要在这样的互相撕咬和报复之中颜面丢尽,人的最初的尊严和诚信轰然崩溃,代之以成人般的狡诈和以邻为壑。

我迄今依旧记得我初中的一位女同学,美丽温婉,有着一根粗黑的麻花辫。也许仅仅因为父母来自于省城,而比我们在心灵和情感上早熟了几天。在一次整风运动中,她被她的闺中密友――我们另一个女同学告发,说她亲口说过她喜欢看某个男生的水汪汪的眼睛,还时常梦见那个男生。

那个女生大义凛然的检举,换来了我们所有同学的哄堂大笑。我看见这位清纯的女同学在瞬间的惊愕之后,突然恍若雷击般面色苍白,又瞬间血脉贲张面红耳赤,埋首于桌子下嚎啕大哭起来。她的哭声仿佛一个被捉奸的嫠妇般苍凉绝望,令也在开始懵懂暗恋的我辈少年寒彻骨肉。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就这样在心灵刻下了耻辱的红字,她再也无法在这个学校生存下去,她的家人只好让她退学,寄养到武汉的亲戚家去,以后早早地结婚,成了一个卖早点的主妇。美丽红颜和单纯青春皆过早褪去,谁敢再寄望于童真的友谊?

背叛、告发、出卖甚至故意互设陷阱,这是我从童年开始就要防不胜防的世道。是怎样的祖国才要她的孩子,在本该稚嫩的年代,便要学习如此残忍的生存。我在今日之社会犹能时时处处感到的不安和危机,其实多数都是早在孩提时就被教育形成的阴谋和险恶。

我的记忆在穿越1976年之前的时光隧道时,总是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血腥。

记得八岁左右的我,在经过汪营区公所的黄昏庭院时,突然看见几个镇民将一个农民反剪双手,背吊在一棵梨树上。那时梨花初放,空气香软,而这个农民的惨叫却响彻云霄。捆绑他的绳索越过树枝牵扯在另一个男人的手上,那些人每吼一声"你还不说",就把绳子拉一次,农民的脚离地便高一分,反吊的手臂的撕裂之痛便要加剧一分。

那个农民完全悬挂在花丛之中,他汗如雨下,面色惨白如梨花,他痛苦挣扎的颤抖哀求摇落了一地芳馨、、、、、、我怔怔地呆望着这一画面,至今也无法理喻那需要怎样残忍的力量,才能够将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反绑着拉向高空。

当我成为一个警察之后,一个老警察津津乐道地告诫我――这样的反绑悬吊审讯,一般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否则嫌犯的手臂就会终身残废。我面对他善意的预告毛骨悚然,我再次想起我童年的记忆,想起若干年来人类总结得来的这些经验,内心暗自寒战不已。

但是这样的刑讯真的结束了吗?1988年在特区的某个派出所,我再次因为协助办案而不得不面对又一类似场景。那个很有经验的所长,用一副生铁打就的"土拷",将一个嫌犯以"苏秦背剑"的方式挂了起来――一只手从肩向下,另一只自腰背向上,强行串联在一起。嫌犯被罚跪在地上,所长让我监视。初入道的我难以干预,只能眼看着那个嫌犯即将晕厥,再去喊所长来松拷,然后再将他双手换一个方位继续挂上。

我并非一个天性残忍的人,我何以也能面对这样的事件,虽然心有恻隐,但却熟视无睹呢?在以后我也沦为囚徒之时,我常常对此反省,我发现了我们打小所接受的残酷训练,已经将心灵磨出了一层老茧。这种无情的厚茧,正在逐日蒙蔽我们的天良,使我们对人类的痛楚渐趋麻木。

另一方面,我们内心的怯懦大于残存的悲悯,我们没有勇气和能力去改变那些习以为常的制度。在面对刑讯的哀号之时,我不敢去制止,是对其时我身上的制服的屈服。一件衣服约定俗成地遮蔽了我的良知,它短暂地使我认同了它的法力。于是,当某天另一个穿着同样制服的曾经的同行,将电警棍击向我的脑门时,我自然无话可说――我和他同样没有私仇,只是类似的教育驱使他以我为寇仇。

那个隐身在无数残忍背后的教主又是谁呢?是纪传体史书中那些代代相传的酷吏吗?还是我们民族文化传统之中天生包含这样一种残忍的毒素?

我们这一代人所接受的启蒙教育,基本是从恨开始的。师长们给我们虚构了一个"万恶"的旧社会,让大家天天悲愤地控诉着歌唱――旧社会,鞭子抽我身,母亲只能泪淋淋。然后现在我们要夺过鞭子抽敌人,于是少年的暴烈和残忍就这样被引燃,最后必将蔓延到整个社会,以致于污染世道人心直至今天。

当收容站的管理者可以唆使那些被强掳而来的平民互虐致死,当街头城管人员可以肆意追打小贩甚至打死拍照的路人,当士兵可以毫不顾虑地开枪射杀学生而没有罪恶感、、、、、、这样无视人的天良的种种恶行,难道不是整个社会的教育方向所致吗?

今天,当我还能在网上大量地看见那些仇日和攻台的愤青,天天嚷着要奸杀和核武摧毁他们心中的所谓敌人和汉奸时,我的内心充满悲凉。这些孩子早已不知道文革,甚至不知道1989,他们似乎并未受过我们当初那种野蛮教育,可是他们这样的残忍心态,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假设一代恶的政府真的从他们之中产生和拥戴出来,那这个国家真不知道还要给这个世界和人类,增添多少匪夷所思的罪孽。

很显然,某种残忍教育的体系,还一直在我们这个社会暗中流传。酷吏和暴民愈演愈烈,人性在根上衍生出恶的花朵。人与人之间学会恨和残忍是如此容易,而传播爱竟然是这样艰难。每每想到这样一些恐怖的前景之时,我就感到此夜的宁静竟是危如累卵;在我所看不透的夜幕之下,这整个都市的片刻贪欢,竟是那样令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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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转型系列之——匈牙利

Posted: 31 Aug 2012 05:56 PM PDT

相比较于上个世纪50年代席卷亚、非、拉的暴力革命,苏东变革留给世人最深刻的印象:在于其非暴力的、反乌托邦的特征。除了罗马尼亚之外,各国基本上采取了谈判与协商的方法实现社会的和平过渡。其特点是运用大众的压力将台上的掌权者带过来谈判,它的高潮不是恐怖而是妥协。如果说从1789开始的革命的图腾是断头台,那么1989年式革命的图腾则是圆桌。以平缓丝滑、和平宽容为标志的"天鹅绒革命"从此蜚声国际,给人类变革提供了新的范式。

变革进程

以匈牙利为例,当我们将时间的指针重新,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副副历史画面:

1989315是匈牙利青年节,民间由31个政党组织的活动声势浩大,呼吁为匈牙利事件平反,要求苏联撤军,反对一党制,实行言论、新闻、宗教自由的发言接连不断,最后全场一致通过把1956年匈牙利事件高潮的1023定为民族节日。这一次活动证明,社工党(共产党)的威信已降低到了极点。19895月底至6月中旬,匈牙利当局为被处死的前总理纳吉平反,认为"纳吉被处死是非法的,纳吉事件是一个捏造的政治案件。"616,举行纳吉等人重新安葬的盛大仪式,有25万人出席。

610,匈牙利三方圆桌会议进行。政治协商了近100天后达成协议,决定从613起进行实质性政治会谈。会议有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反对派组织以及各社会组织与运动三方参加,讨论民主进程的原则与规则,以及如何克服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后来,三方又就专门问题进行了秘密讨论,匈司法部长说他正在起草一部从一党统治的国家转变为民主国家的新宪法。

71113日,美国总统布什访问匈牙利并会见了其首脑。他说他保证支持象匈牙利这样站在改革最前线的东欧国家。

1126的全民公投是匈牙利政治的分水岭。它标志着该国多党政治的确立。投票结果赞成政党组织退出一切基层单位,清查社会主义工人党的财产,解散工人卫队。 199032548,匈牙利举行两轮真正自由的国会选举,民主派大胜,匈牙利民主论坛因得到42.75%的席位而组阁,安泰勒(Jozsef Antall)经大选当任首相,共产主义时代的丧钟在匈牙利鸣响了。

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匈牙利社会陡然之间发生巨变,从改革精神复苏到反对派逼宫再到执政党放权,直至最后全民公投,整个过程几乎没有暴力流血,共产主义在逐步消失的同时,一个宪政国家开始取而代之。轰轰烈烈的喧嚣背后却给人有条不紊的感觉,仿佛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的一样,大家都在按写好的剧本操练。这当然是后人站在历史的结局上看历史进程所产生的幻觉,历史既不是上帝全凭兴趣掷骰子,也不可能存在既定剧本或者某种必然规律,匈牙利之所以能够如此快速平稳过渡,只能说变革转型的多种因素汇集在一起,冲破所有阻碍,让事情变得众望所归水到渠成。

苏联变革为直接原因

首先是苏联的变革放松了对东欧各国的管控,直接打开了变革的阀门。在苏共28大上,苏联对东欧的政策开始改变,严格控制东欧的传统被放弃。1987年《苏联外交通讯》刊登了戈尔巴乔夫的一篇讲话。他说:"我们无权教导别人,苏联对盟国发号施令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一切事情必须由苏共盖章批准的做法已经结束。"苏联人的变革之风令东欧的民众感到欢欣鼓舞,东欧的改革力量和民主势力再次萌动起来,而且这一次苏联人的坦克再也不会出现了。

平反纳吉和1956年事件成为爆发点

正是有了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新思维",以人权、自由为旗帜引导改革,匈牙利人重新发现自己民族和改革的光芒,平反纳吉和1956年事件成为扭转整个舆论方向和精神气场的核心事件。纳吉.伊姆雷现在被匈牙利人视为先知,早在1956年便率先提出匈牙利必须实行"多党制、外交中立、退出华约"三项原则。尤其在对待苏联经验的问题上,纳吉认为在完全不同的国内条件下"生硬模仿苏联的发展"是非常有害的,会给社会主义在世界上的发展"造成特别严重的困难"。 19561023日,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数十万人以声援波兰抵制苏联干涉内政为名举行示威游行,提出匈牙利进行全面改革、纳吉重新出任政府总理和苏联驻军撤离匈牙利等要求。当晚,这场示威游行演变成人民与当权者的武装对抗。114日凌晨,苏军12个师的兵力向布达佩斯发起进攻,在军事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第二次上台执政的纳吉向军队下达不抵抗的命令,自己带领一批主要官员到南斯拉夫驻布达佩斯大使馆避难。

1956年匈牙利人受到苏联人的残酷镇压,事件持续期间有2000多人死亡,几万人受伤,经济损失达200多亿,而纳吉最后也被判处死刑,这次超前的改革被无情扼杀。然而,任何关于改革的努力都不会白费,任何关于改革的鲜血都不会白流,1956年成为1989年的先声,一直保留在匈牙利人的集体记忆中,只需要一个机会就能喷发所有的激情与悲伤。

1989616在布达佩斯举行了为纳吉及同案人重新安放骨灰的"国葬"仪式。在这一天,像1956年为拉伊科举行国葬一样,30万人参加了吊唁安葬活动,迫使匈牙利社工党在道义层面上低头,政府不得不坚决同过去的错误、同不止一次地违反宪法的政治决定划清界限,同1956年以来的报复性措施划清界限。

匈牙利共产党执政从来不得人心

除了外部的和精神的原因,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共产党在匈牙利的执政从来没有深入人心也是最终变革的重要原因。

原本在二战后初期,匈牙利组建了由各政党派别参加的联合政府,匈牙利共产党只是众多政党中的一员。从1948年开始,到1953年,匈牙利经历了 "东欧最强烈的斯大林化时期"。匈共在苏联的支持下,依靠栽赃陷害、秘密绑架等各种阴谋诡计获取政权,至此,匈牙利由多党联合执政走向一党独大。取得极权之后的匈共开始照搬斯大林的统治方式: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迫农业集体化,用政治恐怖推行极权统治。许多人未经法院判决,就被隔离拘留,富裕市民及其家属被迁出首都布达佩斯并没收了他们的住宅和财产。在农村建立了类似黑名单的富农名单。"提高警惕性"成了主要的政治性要求。仅在1949年,匈牙利展开的清查"铁托分子"、"拉伊克分子"的大规模清洗运动中,被捕被杀者竟有20万人之多,匈牙利进入了历史上的黑暗时期。这样的暴政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是:基本食品和许多日用品凭票供应;经常调整劳动定额意味着降低工资,年年发行和平公债,实际上就是苛捐杂税。1954年职工的实际收入比1949年下降20%。,人民怨声载道,只是迫于政治恐怖才不敢进行反抗。

19562月,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对斯大林发动的那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突然袭击,一下就粉碎了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的神话。这在匈牙利引起了巨大震荡,人们要求清查历史。然后是匈牙利事件以及苏联人的坦克。匈牙利共产党对外傀儡、对内凶残的面目自此暴露无遗。

之后匈牙利执政者为了缓解国内矛盾也开始了自我改革,于196811日开始推出第一次经济改革。改革方案包括:努力把中央计划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取消命令式的指令性计划;促进企业自主,并逐步引入市场价格和盈利奖励措施。但意识形态方面的阻力和一成不变的政治格局与官僚机构阻碍了改革的进行。由于共产党集团中保守势力的攻击,形势进一步恶化。到19721974年,经济改革的进程终于停了下来。到80年代,经济改革的浪潮重新掀起,这次改革的内容包括价格改革——把国内市场的价格与国际市场的价格联系起来,新颁布的各类企业破产法,双轨制的银行体系即一家中央银行和多家商业银行,以及一部新制订的公司法。但到了80年代的后5年,执政集团意识到,简单地改良原有的体系,政治体系中缺乏变化。改革不可能成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没有联系起来。即使企业宣布了自治,也无法在经济思维和生产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绝大多数经济政策决策还是根据短期的政治目的而制订的,而且受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制约。暴力统治让匈共人心尽失,单项改革同样只能苟延馋喘。因此,彻底变革势在必行。

19893月在重葬纳吉的葬礼上,一位匈牙利大学生慷慨激昂地说:"如果我们能够相信我们灵魂和力量,我们就能够终结共产党专制;假如我们有足够的决心,我们就能迫使共产党让它自已参与自由竞选;假使我们没有丧失1956年的精神之光,那么,我们就能够选出一个政府,立即开始谈判,让苏军和平地撤离。"25万人群爆发出巨大的喝彩,而且整个葬礼过程被电视直播,预示着一个旧的制度和政权必然被埋葬。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如月之恒,如地之升

Posted: 03 Sep 2012 05:07 AM PDT

本文作者:Ent

原作:zenpencils

译者:Ent

藏人电影人顿珠旺青荣获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第五屆 “推動中國進步獎”特別獎

Posted: 03 Sep 2012 09:10 AM PDT



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頒發第五屆
"推動中國進步獎"特別獎
第二號公告
201292

第二號公告如下:

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在印度達蘭薩拉藏人民主日(The Tibetan Democratic Day)上頒發第五屆"推動中國進步獎"特別獎
特別獎頒給藏人攝影師、製片人頓珠旺青(Dhondup Wangchen)和他的紀錄片《不再恐懼》(Leaving Fear Behind。由藏人作家唯色(Woeser)推薦。
頓珠旺青因為製作了這部紀錄片被判刑六年,現正在監獄服刑,獲獎感言由頓珠旺青逃離西藏現生活在達蘭薩拉的妻子拉姆措起草,由11岁的小女兒拉姆卓瑪朗讀並接受獎狀,獎金將直接交給頓珠旺青的妻子。

特此!

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
201292

DZ3-f
图片:澳大利亚齐氏文化基金会向狱中西藏制片人顿珠旺青颁奖,其女儿代领。(记者丹珍拍摄,转自RFA网站)
附件一
頒獎詞
                                                 
尊敬的尊者達賴喇嘛
尊敬的法王嘎瑪巴仁波切
尊敬的總理洛桑森格
尊敬的貴賓們和藏人朋友們

今天,九月二號,藏人的民主日,正在舉行盛大的慶祝典禮;我,站在這裡——藏人的民主聖地達蘭薩拉,代表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頒發第五屆推動中國進步獎特別獎。
感謝藏人作家唯色的推薦,這個獎頒給藏人攝影師、製片人頓珠旺青和他的紀錄片《不再恐懼》Leaving Fear Behind。頓珠旺青記錄了西藏境內一百多個普通藏人的心聲,表現了藏人渴求信仰宗教的自由、傳承自己文化的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他們要求讓尊者達賴喇嘛回到自己的土地回到自己的家園。
齊氏文化基金會讚賞頓珠旺青的勇氣和擔當精神。
可是,頓珠旺青卻因此正在經受長達六年的牢獄之災,留下了一個破碎的家庭,他的妻子時刻期待著親愛的丈夫歸來,他年幼的兒女在日夜思念慈祥的爸爸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刻無條件釋放頓珠旺青,并為其恢復名誉和作出賠償。
藏民族世世代代生活在西藏這片土地上,他們智慧、正直、善良,他們有着自己獨特的文化、宗教和生活方式。歷史上藏民族從來没有欺侮過其他民族,而恰恰是漢民族,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後,用武力和強權,逼迫藏民族改變原有的一切,直至今日。
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作為漢人的民間組織,我們為此感到羞恥,並願借此機會,向幾百萬藏民族姐妹兄弟表示我們真誠的愧疚之意——We are Sorry
2012年是个非常不幸的年份,已經有超過五十位藏人——其中多數是生命之花剛剛绽放的年輕人,以極其惨烈的自焚犧牲自己生命的方式彰顯他們"不自由毋寧死"的理念。
當烈火焚燒這些藏人的血肉之軀時,我們與所有的藏人一起,疼痛著他們的疼痛,經歷著從鮮活的生命走向死亡的煎熬。我們心痛欲裂。
漢民族同藏民族以及中國境内的其它少數民族一樣,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仍在遭受無情的剝奪和侵害,我們應該攜起手來,共同為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狀態而努力。
我們希望這次的頒獎,在促進藏漢两個民族之間的瞭解、理解和諒解方面朝前跨出一小步。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實現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民族團結。
我們感謝達蘭薩拉行政當局為我們這次頒獎和訪問作出的辛勤努力,我們也特别感謝尊者達賴喇嘛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的達波先生和達珍女士,他們細緻周到的幫助使這次活動得以實現,使齊氏文化基金會有機會向藏民族姐妹兄弟表達深深的歉意——We are Sorry,向了不起的達蘭薩拉民眾表達崇高的敬意——You are Great

謝謝!

附件二
推荐词(唯色Woeser

     纪录片《不再恐惧》(Leaving Fear Behind ,又译"无畏")拍摄于20083月全藏地爆发抗议之前,是第一部由境内藏人拍摄的关涉真实与证言的纪录片。
编导顿珠旺青(Dhondup Wangchen,又写"当知项欠")——35岁的安多农民,年迈双亲的儿子,羸弱妻子的丈夫和四个幼稚孩子的父亲——与他的朋友、僧人久美嘉措,带着简单的摄像机,骑着摩托车,遍访辽阔藏地,历时一年有半,记录了上百位男女老少——僧侣、牧民、农民、商人、学生——对北京奥运会、尊者达赖喇嘛以及中国统治西藏的意见。
之后,顿珠旺青于20083月底身陷囹圄,2009年底被秘密审判,获刑6年,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被关押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他因这部长度为25分钟的纪录片获罪,可谓1分钟换来刑期约88天。协助拍摄的久美嘉措也几次被拘押,受尽酷刑。
这部纪录片记录了什么?以真实的面孔、真实的声音出现在《不再恐惧》中的普通藏人说:"我们乐于看到这届奥运会,但是我们的想法很多都被歪曲了。中国(政府)以保证改善中国和西藏的状况为条件才获得这届奥运会的举办权……然而,在他们获得举办权后,人们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民主,相反,压迫却越来越严厉。"
"我们的语言面临危机……在藏区到处都有汉人。你到处都能看到汉人,到处都能听到汉语……西藏人并非没有文化的民族,我们有继承自我们祖先的丰富的文化。""我们不能自由张贴达赖喇嘛的照片,所以我们只能把照片藏起来。如果被政府发现了,他们会没收这些照片。"
对于多次从网络上看过这部纪录片的我来说,尤其难忘其中一个片断——一位衰竭、贫穷的老僧坐在黑暗的角落泣不成声地说:"达赖喇嘛的回归是我最大的心愿和梦想,但是这看来是难以实现了……达赖喇嘛,达赖喇嘛,我向您祈祷……我只要听到他的名字,我的内心便充满了信仰、忠诚和深深的悲伤。局面毫无希望。我感到身心交瘁,就好像一个人独自走在漫漫无尽的长路上。"
事实上,这部纪录片珍贵地记录了藏人们被压制太久的声音,以及他们丧失的痛苦、迫切的愿望、顽强的坚持。而顿珠旺青因此蒙难,证实了他所拍摄的纪录片的真实性,正如他的朋友所写的:"真相就是如此简单,你只要花25分钟看《不再恐惧》,你就会掌握到所有必要的背景知识,领悟到某种形式的起义,在西藏肯定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迄今,《不再恐惧》已在全世界超过30个国家放映,译成7种语言,包括中文。与此同时,在华盛顿、纽约、伦敦、温哥华、巴黎、苏黎世、法兰克福、慕尼黑、东京、台北等世界诸多城市,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顿珠旺青的全球行动也一直在进行中。
鉴于此,我推荐顿珠旺青的这部纪录片获澳大利亞齊氏文化基金會"推動中國进步奖特别奖。

推薦人:唯色

附件三
獲獎感言(拉姆Lhamo Tso

得知在西藏作家唯色女士的推荐下,齐氏文化基金会决定把"齐氏文化基金会第五届推动中国进步奖特别奖"颁发给我的丈夫顿珠旺青的消息后,本人及全家感到无比的荣幸。
虽然,顿珠旺青先生被中共关进了黑牢,但是,今天齐氏文化基金会作为一个汉人民间组织,在西藏民族面临最艰难时刻为表达对西藏民族的支持以及赞赏顿珠旺青先生的勇气和担当精神,颁发"第五届推动中国进步奖特别奖"。这不仅是顿珠旺青、家人以及西藏人的荣幸,更是对正在遭受中共打压的六百万藏人的极大安慰和鼓励。
就如大家所知,在今天这样一个非常特殊日子,顿珠旺青先生还在监牢中,而且还有很多西藏政治犯在中共的监狱中遭受暴虐。我相信当他们得知今天有一个汉人民间组织向关押在中共监狱中的藏人颁发"特别奖"时,他们一定会很高兴和感动的,而且也相信会消除心中对中国民众的仇恨,更相信将会有更多的汉人会站出来公开支持西藏的正义事业。
如今,西藏境内局势非常严峻,已经有51名藏人为了反抗中共非法占领西藏和要求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而自焚。中共继续在西藏进行大量拘捕和关押无辜藏人的行动。今天齐氏文化基金会第五届推动中国进步奖特别奖颁发给了我的丈夫顿珠旺青,其实这个奖是颁给为西藏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每一位西藏英雄儿女和正在为西藏自由事业奋斗的藏人的。
因此,今天我代表顿珠旺青的家人,代表所有关押在监狱中的同胞感谢齐氏文化基金会四位理事和義工亲自到达兰萨拉颁发"齐氏文化基金会第五届推动中国进步奖特别奖",感谢对西藏自由事业的同情和支持!
最后,我也想借此机会呼吁国际社会,特别呼吁华人社会正视西藏历史和现况支持西藏自由事业,推动在相互尊重、理解和平等对话的方式尽早解决西藏问题。
再此感谢齐氏文化基金会!

拉姆措
201292

大接力

Posted: 03 Sep 2012 08:40 AM PDT

文、圖:柏齊、Zoe Hung

他們不孤單, 因為他們身邊還有很多個我們。2012年9月3日, 下午4時, 他們10人絕食近40小時。人潮慢慢湧進添馬政府總部, 要求撤回國民教育。大象出來了, 而且不只一次。如果有人仍看不見, 大象仍是會踏著堅定的腳步,前往政府總部。即使, 添美道已經爆滿, 即使繁華的金鍾迫得水泄不通。今天, 黑衣人就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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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何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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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行動召集人李澤民 (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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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行動成員陳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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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行動成員鄧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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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行動成員詹玟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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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秘書長李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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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關注組黃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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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理事、退休教師韓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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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副會長、佛教何南金中學副校長黃克廉

You are not alone—《Albert Nobbs》

Posted: 03 Sep 2012 07:41 AM PDT

化裝舞會上Dr. Holloran對Albert說的一句話「我們都在裝扮自己」。暗示著所有人都不敢向他人展現真正的自己,只能無可奈何地扮演別人心目中的形象,縱使那會帶來違背自我的痛苦。

今時今日的香港,通街都是TB,一個TB拖著女伴逛街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常風景,(應該)不會有師奶被嚇暈。但在十九世紀的愛爾蘭,兩個女人之間的愛情是一種禁忌,TB想跟女伴結婚,徹底地「變成」男人是沒有辦法中的唯一辦法。

一個出身堪苛的女人意外被強暴後,以酒店侍應的身份「成為」了男人,一半是為了生計,另一半是為了逃避過去的女性身份所經歷過的恐怖事件。她一直以為自己是唯一的所害者,努力欺騙他人欺騙自己「我是男人!我是男人!」。直到她被老闆要求跟油漆工人同床共枕,她的祕密終於被發現,但同時她又發現,原來對方也是自己人。

整齣戲最好看的部分是演技,尤其是飾演Albert的Glenn Close。她除了是主角,更同時擔任監製和編劇,可能就因為這個原因,Glenn演的Albert堪稱完美,其中她被Hubert發現女兒身的祕密時瑟縮在牆角的驚恐,和她得知Hubert跟自己一樣時的驚訝與興奮,簡直無可挑剔,成功使觀眾跟她一起「嚇一嚇」,同時不失喜感。

故事是寫實的,然而卻欠缺高潮,整個故事平靜地展開,再平靜地結束。整體來說,電影稍為沉悶,可幸電影不時有些幽默的橋段,如Albert穿上女裝時不自在的表情,為觀眾在沈重的故事中帶來一點短暫的快樂,就如劇中人物一樣。

其實這部電影並非如預告所一個TB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個女性接受和認同自己的經過。起初,Albert在遇到Hubert前,她徹底地否定自己過去的女性身份,她鍥力地將自己與世界隔離,任何時候都害怕跟他人的接觸會暴露她的祕密,即使是同路人的Hubert問她的真實名字,她都只回答Albert。

Hubert可謂Albert的救贖,Hubert成為了她的同路人,讓她不再需要獨自面對「做男人」的問題。即使Hubert沒有在實際上幫助到Albert,但在Albert眼中,遇見同路人已經是巨大的希望。到了最後,Hubert半強逼的讓Albert穿上裙子,於是Albert解脫了,她終於能夠正面面對真正的自己、自己的全部。Hubert的一句「你就是你,沒必要做別人」解開了Albert的心結,讓她明白到做女人還是做男人的問題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忠於自己。

電影沈重的結局,是對今天的現實的諷刺,電影由開始到結束,故事裡都沒有人真正的接受TB(同性戀)的存在,他們始終只能將自己隱藏起來,在陰影下生活。對照現實,從十九世紀來到二十一世紀,香港人仍停留在「討論」性傾向歧視立法......

謝竣軒 / 二十四分一

二十四分一Facebook群組: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4framespersecond/

同時發佈於網誌:http://ch-tse9103.blogspot.hk/2012/09/you-are-not-alonealbert-nobbs.html

You are not alone—《Albert Nobbs》

Posted: 03 Sep 2012 07:40 AM PDT

化裝舞會上Dr. Holloran對Albert說的一句話「我們都在裝扮自己」。暗示著所有人都不敢向他人展現真正的自己,只能無可奈何地扮演別人心目中的形象,縱使那會帶來違背自我的痛苦。

今時今日的香港,通街都是TB,一個TB拖著女伴逛街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常風景,(應該)不會有師奶被嚇暈。但在十九世紀的愛爾蘭,兩個女人之間的愛情是一種禁忌,TB想跟女伴結婚,徹底地「變成」男人是沒有辦法中的唯一辦法。

一個出身堪苛的女人意外被強暴後,以酒店侍應的身份「成為」了男人,一半是為了生計,另一半是為了逃避過去的女性身份所經歷過的恐怖事件。她一直以為自己是唯一的所害者,努力欺騙他人欺騙自己「我是男人!我是男人!」。直到她被老闆要求跟油漆工人同床共枕,她的祕密終於被發現,但同時她又發現,原來對方也是自己人。

整齣戲最好看的部分是演技,尤其是飾演Albert的Glenn Close。她除了是主角,更同時擔任監製和編劇,可能就因為這個原因,Glenn演的Albert堪稱完美,其中她被Hubert發現女兒身的祕密時瑟縮在牆角的驚恐,和她得知Hubert跟自己一樣時的驚訝與興奮,簡直無可挑剔,成功使觀眾跟她一起「嚇一嚇」,同時不失喜感。

故事是寫實的,然而卻欠缺高潮,整個故事平靜地展開,再平靜地結束。整體來說,電影稍為沉悶,可幸電影不時有些幽默的橋段,如Albert穿上女裝時不自在的表情,為觀眾在沈重的故事中帶來一點短暫的快樂,就如劇中人物一樣。

其實這部電影並非如預告所一個TB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個女性接受和認同自己的經過。起初,Albert在遇到Hubert前,她徹底地否定自己過去的女性身份,她鍥力地將自己與世界隔離,任何時候都害怕跟他人的接觸會暴露她的祕密,即使是同路人的Hubert問她的真實名字,她都只回答Albert。

Hubert可謂Albert的救贖,Hubert成為了她的同路人,讓她不再需要獨自面對「做男人」的問題。即使Hubert沒有在實際上幫助到Albert,但在Albert眼中,遇見同路人已經是巨大的希望。到了最後,Hubert半強逼的讓Albert穿上裙子,於是Albert解脫了,她終於能夠正面面對真正的自己、自己的全部。Hubert的一句「你就是你,沒必要做別人」解開了Albert的心結,讓她明白到做女人還是做男人的問題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忠於自己。

電影沈重的結局,是對今天的現實的諷刺,電影由開始到結束,故事裡都沒有人真正的接受TB(同性戀)的存在,他們始終只能將自己隱藏起來,在陰影下生活。對照現實,從十九世紀來到二十一世紀,香港人仍停留在「討論」性傾向歧視立法......

謝竣軒 / 二十四分一

二十四分一Facebook群組: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4framespersecond/

同時發佈於網誌:http://ch-tse9103.blogspot.hk/2012/09/you-are-not-alonealbert-nobbs.html

論文化:略說香港之變,人文大勢

Posted: 03 Sep 2012 07:21 AM PDT

香港人熱烈討論近來的話題,主要圍繞中港關係。陰謀論,香港城邦論,中國人融合論,蝗蟲論,港人是狗論..等等見解,百華齊放。不少討論涉及「文化」一議題,本文且以此為題,以世界不同事情為軀,拋磚引玉。

香港人對待事物,態度單純。問題不會無原無故突然出現,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少現下問題源於當局及大眾未能預料事情趨勢,讓小事化大,更難處理。問題和挑戰本為同物,是為環境之變而已。香港人討厭挑戰,不思進取,但求凡事穩定不變。香港雖譽為國際金融中心,「問題係人地害,好處自己袋」價值充斥社會,難登大雅之堂。俗人討厭遇上問題,並卸責他人。有識之士以問題為機遇,自我增值。問題與否,在乎觀點和角度。

為闡明以上,先要為文化下界定。縱觀古今中外,不論是為了基本生存,還是追求奢華舒適度,人類適應環境的行為,是為文化。

環境適應

文化與環境藕斷絲連。自生態學角度看,人類社會建基於物理自然環境。資源和能量從物理自然環境流到人類社會去。流動有所變化則人類行為隨之而變。

太平洋有眾多島嶼,島上居民文化有萬年之久。殖民時代,歐洲人與之接觸,對其不少文化行為不敢苟同,如男性成年禮,刺青半身,可致人於死。對島嶼環境有進一步了解,不難推測此舉目的。島嶼資源貧乏,既要千方百計收集淡水,亦不能靠耕種維生。部落生存之道在於應變和鐵志。當糧食短缺之時,男人們要四處覓食,甚至到遠島崖頂找尋鳥蛋都在所不惜。近年科技發達和普及,海嘯景象全程錄下來,南亞海嘯,福島事件,可見自然之力大勢難阻。試想像古時島嶼部落,在不足以務農的小島上如何活過海嘯沖擊。以上兩例指出刺青為何為其核心文化、其生存之道。因為刺青行為從年輕青年中選出較堅忍者,把族人安危的擔子,交到他們手上。文化遵從「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原則,沒有適合的環境知識,傳統行為,該族人早就淘汰,不會能夠生存到今天。以達爾文一句話形容不同文化與環境之互動:「自然物競,並非最強者存,而是最能適應環境者活。」物競如是,文化如是,何會有優劣之分?

環境不同自會凝鑄不同文化,塑造不同觀念。以上太平洋島嶼居民對於海洋的認識,與一切其他人不同。歐洲人也好,美國人也好,中國人也好,只要是一切的大陸(continent)人,就會對這片廣闊無邊的海洋猶豫,因為對於大陸人而言,海洋是未知(an unknown)。因為是一片未知,所以就有所傳說,海怪見聞、海洋盡頭、沉船寶島等,令海洋更添神祕。對島上居民而言,海洋是他們的物資來源,是他們的衣食所靠,地位崇高,關係親密。大陸人,以大地為根,視海洋為障礙物,阻礙陸地之間人與人的交往。相反,島嶼居民因島上資源少得可憐,與大海接觸已成為生活一部份。族群之間不時來往,舉行儀式,聚會交流,汪洋浩海於他們而言是島與島之間的通道,是廣大的空間,藏有無盡的資源,唾手可得。數百年前,歐陸航海家越過太平洋,對群島的印象為 islands in the far sea,今天,島上居民獲得西方教育的機會,他們不認同當年航海家對群島的稱呼,予人荒遠蠻島的感覺,並改之為 a sea of islands。文化不同,觀感有別。

以港人較熟悉的文化為例,為以上擴而充之。日本是一島國,處於地震火山帶,資源有限,環境變化較多,孕育出另類文化。人類生活基礎衣食住行,日本人「食文化」港人時有體驗。魚生刺身吃法與日本環境息息相關。島國資源少,平民百姓不會隨便伐木生火煮食。鐵礦難尋,只有達官貴人,才有鐵器可用;日本武士,劍用一生。日本百姓,很可能是一家人一把多用途刀而已。如太平洋島嶼居民,海洋是日本人的重要食物來源。他們自海上捉魚帶回岸邊,以刀子宰魚切肉,就這麼吃了。若要追求「食文化」的提升,漁民只能從調味料,刀功切向,魚質新鮮,三大方面入手。經多年演變、學習、優化,形成今天精益求精,專注一致,工巧技湛,簡潔無華,之日本「食本文化」。

另外,地震、火山爆發、海嘯等環境變化使日本人對自然格外崇敬。活在這種環境,日本人對死看得透徹,滋養「士為知己者死」,忠誠、武士道等精神。今天,日本人創作出不少末日故事情節,怪獸襲地球。環境主導文化,形成特有思想。所以,當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遇時,應理解大家來自的環境不同,是以對事物觀感有別。

近來國內人來港頻繁,有不少行為引起香港大眾不滿。有人指出此源於文化不同;亦有人認為是共產黨敗政所致。舉一例闡釋之,國內人隨地吐痰,將鼻涕四處擤出,甚至在街上大小便,令港人反感的主要原因,是他們在公眾面前弄髒公眾地方。這就足以評價國內人有無文化嗎?中國自古以農立國,鄉多城少,人口主體在農村生活,進入社會的資源和能量,經過處理應用,很多時直接了當的回歸自然,有益大地,事農者得益。所以在農鄉山野隨地吐痰,大小便等舉止存在了數千年,這不是文化是甚麼呢?人類生態學,亦指出中國是少數自古以來讓物質循環的社會。這是進行及演化了數千年的文化行為。香港人要嚴守原則,就應直斥其非-不是指責他們不文明以抬己踩人,而是應要求他們入鄉隨俗,入城從令,不得弄髒建設地方。香港常自詡有國際視野,為文化都市,就應續漸摒棄踩人抬己觀念,真正成為中西文化交匯點。

歷代興衰

香港人自詡有文化,比較文明,又可知道如何比較?有甚麼標準?文化及文明的討論可以從量度現代化程度(modernity)的尺度,或比較發展程度的準則開始。在社會學的討論,以上標準單純從西方角度出發,缺乏多元性(diversity)。世界大勢不時轉向,明朝當期時國家生產總值超過世界三分一,鄭和下西洋艦隊排水量不低於今日美國軍艦群總和。十六世紀蘇爾曼時期的土耳其,因開放的港口和陸路,各地人前往之貿易交流,不同文化匯集於此,使之集各方所長,科技遙遙領先各地。當時鄂奧圖曼海軍旗幟飄揚震懾四海,歐洲眾國亦對於其彈藥火炮畏懼三分。工業革命後,英國為首開始歐洲稱霸世界的時代。二次世界大戰完結,歐洲衰弱,蘇美兩大國主導世界思想,將天下分成兩邊。冷戰告消,美國成為唯一超強,獨領世界安危。今天,各已發展國家已達發展極限(limit to growth),增長放緩。發展中地區/第三世界尚有改變發展方向的空間,有前車可鑑,不難轉乘新一浪環境大勢,隨之而昌,領先大局。

文化之名

有香港移民挪威者撰書<來生不做中國人>,不少港人附和之。題目本身不少可議之處。首先,中國仍可分別指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要清楚界定。其次,「中國人」是指現今中國共產黨管治下的地區,還是有華夏文化背景者,或是黃皮膚者?若是指文化性情,過去一百年的歷史就足以考人放棄五千年文化,將事情過度簡化。文化其中一重點是在於變化,適應新環境,以致本質改變。文化一詞八劃,其深厚遠源,文字難言,與英文字culture表意近而深義遠。「文」,同「紋」,是為花紋、路理、附號等線條,繪刻於器皿表面,裝飾建築物之上,縫紉衣領袖口,亦成為傳意文字,或一切人為改動、加工之作,此等有別於大地自然之作者為「人文」,可見各式人為線條是人類學智之本。「化」是變化,有教化,造化,治化等指導性之變。「文」和「化」合起來有不同解釋。有人說是紋理的變化,即人類行為長久以來跟隨環境的轉化,或人類發展路線的變化。早在<易經•賁卦>:「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為脈絡蹤跡,華夏上古先哲,以大道為學習對象,從天地變化之「紋理脈絡」,找出可從之跡以跟隨,教化百姓,平治天下,建立和改善體制,指導社會發展方向,配合自然之變,使「人文」歷久不衰。「文化」,是中華先賢對「人文」的寄望:以「天文」為學習對象,與穹蒼混沌之勢同步,同天地萬物的變動接軌,使「人文」歷久常新,不會過時脫節。由此可見,「文化」二字不同於英文字culture。當大家言及「文化」這中文詞語,就應以華夏背景考量之,而非挾以西方學識背景歪曲其義。人云亦云,知其言不知其所以言,殆矣。所以,當我們討論中華文化時,就應了解文化有如大道,長久深厚,生而不有,為而不持,似遠實近,似無實有,似幻而不存,實充盈太虛,是以不去。人文之化,積存一群人適應環境變化的過程和經驗。

今香港人鄙異地者,以家傭打掃家居為下人之作,有奴隸制的影子;因行為思想「落後」,或只因政權之行,鼓吹仇恨,鄙視異地者,以偏概全,一竹篙打一船人,令人心寒擔憂。然而,就是文盲學障,居荒鄉農村,能不怕困難,自我増價,切合環境大勢,就是有文化;相反,如前文所述,多港人面對環境變化時,一係掩目不理,讓問題滾大,一係指責他人,怪責環境,只道環境「出錯」。是以話他人無文化前,眾港人是否應先反思,面對問題時,不願改變自己,才是缺乏無文化的表現。

文明之比

文化,並無優劣之分。相反,文明,「人文」普照大地之意,以本「人文」為中心,量其操控改造大地之能,是以有得比較,如城者較鄉者文明。文明之比,自古中外皆有。「中國」二字,出自「何尊」銘辭,當周成王建洛邑:「余其宅茲中國。」(我要居於天下中央之城)「中」,旗插土地之意;「國」,「囗」,音「圍」,圍城之意,「戈」為武裝,引申為轄區之意。築城天下中央,鄙蠻夷狄戎,就是自詡為文明者的心態。殖民時期,西方人以「此地無人」(Terra Nullius) 觀念以合法佔領統治有人異地。他們指出原居民沒有利用大地的資源改造荒蠻的環境,因此該地是未馴服(tamed),亦不存在文明,所以需要西方人文明教化(civilized)。

自古以來,不論中西,立國劃地者,就有文明觀。今我們承前人智慧,就不能避免續前人觀念。重複上一代人的行徑之前,應因應環境大勢,擇善固執,取是捨非。不經大腦,囫圇吞棗,一味接受,有害無益。

文明優劣比較觀不合時宜。舉一例,我們一向視山火為環境異常。澳洲土著一向適時放火,以防大山火出現。乍看胡來無理,且無科學依據,可是澳洲白人竭力防止山火,卻悉得其反。直至近代,研究指出澳洲植物多遇火繁殖;而大樹密林遇旱易燃,化為叢林大火,勢不可擋。土著熟悉環境,天時季節之變,是以雨前放火燒林,一、可以促進生態循環,以確保食物來原穩定;二、可免大火出現,以利自身存活。這文化行為及知識經數以千年的考驗,是以「文明」的西方科學於當時仍為不足。

除此之外,認識不同社會時,應下功夫了解背景。再談太平洋島嶼居民,大家以其為落後,卻可想到他們所存活的環境,既無沃土,又無鐵礦,如何發展農業社會,又何來製造飛機大炮?存活萬多年之久已是成就,他們又何需登陸月球去證明其存在價值?可見,我們是透過自身社會價值的鏡片觀世,並以自己熟悉的尺度量人。文明衝突,很多時因此而起,所以,當今問題,不少原自將自身價值、假設、思想強加於人,忽略他們所居的環境,所有的傳統,所為的文化。

殖民時期,西方人幾乎佔領整非洲,以資原為考量,劃地成區。以後,非洲人得以獨立,沿用分界,引起紛爭。非洲人以族為單位,資原共有,大地為上天之物,不以區界分也。今日,西方為了易於理解,且只懂得與以國家為單位者應對外交,是以非洲族群觀不容於今日西方思想價值所主導和操控的世界。此殖民遺結帶來非洲的紛爭,不易解決。然而,歷史是一部可供學習的寶典,正面看,我們至少可以避免愚行重演,不要再繼續製造問題的思維方式。

回到食文化。中國食文化大思想為:靠山食山,靠水食水,背脊向天人所食。是以對待萬物,一視同仁。自古以來,中國人食狗,<水滸傳>花和尚魯智深愛吃蒜泥狗腿。西方人,以「狗是人類的朋友」為由狠批之,指屠狗者冷血殘忍,並有團體施壓要求立即停止傷害狗隻。因觀點帶來優越感,香港附和者不少。然而當大家大啖牛豬之肉時,可曾想過十億印度教者視牛為神聖,不敢褻瀆;中東十五億伊斯籣教者以豬肉為污穢,禁止啖之。強加自身價值於人,漠視他人的傳統,自恃文明,鄙食狗者而啖豬牛,同時又無視超過全球三分一人的文化,傲慢而無知。食狗,也不過是食本文化傳統,你不願人家去管你的私事,就應隻眼開隻眼閉 ,不要去管他人家事。是以周諺有言 ,察見淵魚者不祥, 知料隱匿者有殃。

除此之外,自視文明者對其他飲食文化不敢恭維,如見人食蟲則半掩面作嘔,個人看,可憐錯失美食。蔡瀾喜週遊列國,入鄉隨俗,欣賞地道文化。其筆下所談,泰國為稻米大國,吸引蝗蟲作客,分享收成。泰國農夫恨之入骨,織網捕之,油炸秦檜般優待獵物,使之金黃香脆,為下酒佳肴。當今有人取一串串新鮮胡椒,塞入蝗蟲肚中,以滾油炸之,讓生胡椒在其肚中爆開,成一可口佐油物。失米稻而得美味以填飽肚子,文化之大能。日本「文明」之國,港人習其行者眾。吃「優雅餐」時,又可知道日本人吃蟬?乍聽令人毛骨悚然,可是想想,夏秋之際,綠葉初黃,漫步林間,蟬鳴作響,搖樹而得之,於空地生火,以隨拾木枝串而烤之,微焦時滴以醬油,乾後可食也。蔡瀾評曰:「人生道上總要試試未嘗過的東西。再灌幾瓶清酒。蟬,比花生薯片好吃得多。」文明者,將世界單一化,主導一切;文化者,欣賞世界之不同,推廣多元。

以史為鑑

香港當今社會交流頻繁,社會運動和討論不息。港人以此為亂,是為智慮單純。人人喜穩厭亂,努力維穩,制止亂局,似是理所當然。大家常言「七國咁亂」,又可了解現存古籍經典多出於戰國時代?俯拾者:左傳春秋、戰國策、道德經、論語、孫子兵法,未能盡錄。羣雄霸立的年代,有識之士受到器重,以分析形勢,指點明路。當時思想自由,人人暢所欲言。<戰國策>,鄒忌諫齊王- 因人人不願得罪之:「由此觀之,王之蔽甚矣!」齊王聽後下今:「羣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能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巿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結果「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數月之後,時時而間進。期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燕趙韓魏聞之,皆朝於齊。此所謂戰勝於朝廷。」可見,齊王推動言論、思想自由是為了自國生存,繼而雄霸天下。相反秦朝一統天下後,大局已定,則焚書坑儒,打壓異己。亂局之變,是環境大勢;齊王之變,是為了適應環境- 文化是也。春秋戰國亂局大勢,說客辯士左右天下的年代,逼使諸侯謙下;同樣三國時代,謀士兵家決定大局,是以劉備三顧草蘆。

回顧當初春秋戰國「亂」的因由。自古以來,掌握實權者操控知識輿論;有學識者身擁權力。周朝晩期,不少有識之士自王官歸隱民間,著書成典,發展私學,如老子「見周之衰,乃遂去」。「官失而師儒傳之」不計其數,廣為人知者為孔子,有教而無類,「化三千七十二士」。自此,知識限制消失,學識不再為權貴尊享。諸子百家因而興起,儒、道、墨、法、陰陽、兵謀等數之不盡,並於春秋戰國時代百華齊放,百家爭鳴,奠定了華夏文化知識自由流通,思想和言論自由的性情。有人否之,只因近代歷史之變。

文化有別政權朝代。政權如跑馬燈,居上而私己,更替變化速而小,影響有限;相反,文化如三江匯四海之勢,流水不斷,投鞭不可阻,居下而生養萬物,變化浩而緩,是以萬民不覺,「人相忘乎道術,魚相忘乎江湖」。前文有述,秦始皇坑儒焚書,然而儒家思想存於社會,並於漢朝時獨尊,期時秦朝已亡,求長生的秦始皇拜見孔子去,儒家卻不死。再者,墨家重視理性邏輯,實際致用,近平民百姓;「墨辯」,為世界古典邏輯三大派之一;<墨子>一書包含科學技術,數學知識。不容於秦朝而息微,寂靜二千年後於晚清重生,其重實際知識而非純學術討論受到認同,演化出經世學,習者有鴉片戰爭時虎門大破英軍的林則徐。以上指出文化思想如老樹盤根,堅韌不枯,久旱不死;或如地火潛行,遇水不熄,死灰復燃。一思想可以於一時不合時勢,文化會將之收藏,直到環境風向有變,合於形勢則光輝重現。是以文化大河不曾斷絕,只會演化多樣浪花切合大勢。政權,只能依文化,順者昌,逆者亡。是以朝代更替為文化大勢所趨,未能適應文化者成為歷史。

西漢董仲舒,獨尊儒術,當權者被神聖化,人人要忠君從命;相反處士橫議,另投明主,就是大逆不道。自此,表面上,多元思想發展滯留。有言,春秋戰國、三國鼎立兩段時期為華夏上五千年最光輝 ,其他則不足掛齒。我答,文化無優劣之分,何來光輝?至於多元思想,在戰國後已成為中華社會一部分,是以不被察覺。數中華「盛世」,多人看唐代「貞觀之治」,萬家燈火,百方來朝。唐所謂盛勢,建基推動思想開放,吸納不同知識,囊括「異族」思想,外域文化,大有胡風,建立多元社會,有遠至歐洲、北非者到唐交流,相得益彰。「海滙百川,有容乃大」不單為君者有容人之量,而是整個社會有胸襟滙合不同思想和學識,多元化成為中華文化一部分。

文化社會

有人以民主自由價值、三權分立制度為西方思想,不乎合中國「國情」。很好,我非常認同,且讓我就以上幾段華夏歷史觀點帶出文化社會的三大前提:一、思想自由開放,不設限制;二、言論自由,人人暢欲言;三、學識資訊無價,免費自由流通。以上三點切合中國,切合世界,切合時代。馬克思認為經濟決定了社會的運作和變化,此觀過時。從以上戰國唐朝大勢,及當今互聯網興起,社會知識流動受到重視,資源物流為次。

第一、二點前提不再多談,相信大家有所認識。建立多元文化,防止思想操控,知識要免費自由流通。前文有述,自肥權力者多限制知識流動,以防有學識者挑戰其位。無學識者易於羣,當權者以社會單一思想易於控制,是以多元思想,知識流動無限,為操控者之大敵。所以,獨裁者也好,資本家也好,千方百計,限制知識,妨礙多元文化。

當今人人以知識產權,正版貨為常,只道以上兩者為推動創意原動力。戰國百華齊放,又何需版權為原動力?典藉能者抄之,老子送道德經予函谷關令尹喜 ,孔子弟子也不以<論語>發死人財。今天,除大陸於書城低價賣書和光碟外,要數西方一眾為自由知識而鬥爭的 warez group。他們將有版權的資訊在網上無價分享,並鼓勵欣賞作品者購買正貨以支持原創。版權,讓LV,Nike等將極其誇張的附加價值加於貨品上;而印尼製作工人,卻只得其千份之一的酬勞。知識產權,不過是剝削弱勢的一個借口,將之合理化。

滿足三大前提可讓社會有更多獨立思考者,有利多元化。多元思想為文化社會重要元素。觀乎自然生態,物種多樣化利於其存活,至於環境大變時,生態系統更能自我維持其穩定性和完整性。現今全球糧食問題令人擔憂,委內瑞拉推行生態農業(agroecology),將多樣不同榖物蔬果混合種植,既可以模擬自然生態環境,促進物質循環,亦可於氣候之變確保食物來原。以上為自然環境生態多元化之道,人文社會之道與之無異。

文化,人文適應環境之道也,是以人人觀點角度不同,有利看出環境趨勢。透過交流討論,社會對環境之變更為敏銳,從而更有效的跟隨環境趨勢的步伐,利人文存活。

是以包容不同看法言論,亦要重視。華夏思想自古推崇多元,重視不同思想的存在價值,人人皆為聖賢,萬物皆有佛性,人民自有其位,有胸襟容異見,多元文化才可持續。

有人也許認為多元討論是分化社會,造成混亂,消除共識。我會說,人文大化下,人們競形式不同,價值比較形式趨於和平文鬥。共識者,大家所同也。一文化一定有共識,文字為一,亦唯一不變。文化為適應環境,人人之間必須有交流。正所謂語言文字,約定俗成,目的便於交流資訊,交換觀點,以作討論。是以文化之根,語文為始,尤其重要。是以不論身居地球何方,無論膚色人種,不分貧富貴賤,認識中文者,看懂此文者,應看多中華歷史,了解其文化思想,有利整體人文大化。

楚人失箭,益楚人。是以一眾海外華人,亦為華夏文化之一員,香港有人輕言中華文化已死,鼠目寸光,短期狹隘。華夏文化,不再受國家思維所限,區域界線所束。華夏知識分子之責為,戰略宏觀佈局思想文化於天下,宣揚及保全華夏學養,打破西方思想壟斷全球的局面,推崇多元化,解決歷史宗教戰爭,有利全球人民存活。

香港之變

縱觀香港今日討論,有人有抱負有所為,令人感動;亦有人單為散播仇恨而為,令人心寒。有為者如黃毓民、梁國雄等人,跟據遊戲規則行事。大家政見可有不同,然而香港政治生態多元化歸功他們。在社民連出現前香港政治只以民主、建制單軸劃分;如今工黨、新民盟等相繼出現,建制派特首戰假選變真鬥。這羣所謂「激進反對派」亦領先帶起香港青年關心社會時事,長遠改變香港人的政治態度,令思想多元化,走向文化社會的第一步。有人指二人「搞局」、暴力、野蠻,令社會終日不寧。然而,他們只是參選立法會,討論時事,遊行發聲,要求對話。

我一向質疑全民普選可解決香港當前困局。對於提出訴求的反對派,我看行為並不過火。一眾原居民,稱於清末政權無能時保衛香港,卻又奉賦予丁權之「大清律例」為圭臬,不願跟隨建築條例就聲言政府「濕濕碎」,恐嚇會「搞革命」。反對派,為了保護環境,帶起自發性清膠珠運動;為了全民選舉權利,言論自由而司法覆核,示威集會,上書北京等,相對上和平而理性。

相反,有人將事物簡單化,散播仇恨。他們純粹仇恨中共,並將一切有關人事物無限上綱,非右即左,非黑即白,非友即敵。

近來政府推行國民教育,引起爭議。有不少人討論時心態令人擔憂。如有人說:為了不被中共洗腦,力推<九評共產黨>一書。不知者,<九評共產黨>出自<大紀元>,一美國文宣類中文媒體,由法輪功創辦,所刊錄的評論文章結集,具有針對性。那麼,不願被中共洗腦,就應受如法輪功洗腦。我極為反對。我不願意讓任何人洗腦。要相信的事情應由我自己決定,包括如認知這個世界。養成將事物簡單化的習慣是很危險。此等人智慮單純,易於操控。資本主義也好,共產主義也好,特色社會主義也好,帝制也好,只不過是代表詞,附有對世界不同看法價值,本身無罪。作為現代社會一員,我們應反對和避免,是任何形式的操控,其他只為鏡華水月。

見有人網上分享時,「游」、「遊」不清,被指責受「匪國」所托,將「匪字」滲透香港,消滅正統文化,匪夷所思。華夏文書語言演化五千年之久,區區簡中一政何耐幾十年之瞬取代之?看中共創立簡體字,温家寶仍是要以毛筆正體字回復書信予北川女孩。文化、政權,誰主誰屬,一目了然。再者,於大陸進修國學者,能避免研習正字嗎?中文字字有原有故,博大精深,是以大陸凡進修國文華學的知識份子,都能以毛書暢書正字而無礙。香港人,若要跟人談論國學,自負為正統中文之傳人,務必先打到中文底子,多看古文,而非以英數為名利之門。香港人華夏文化水平有多少斤兩,看入大學人人爭讀商業系,而非文學、社會科學,不問自知。此文有幾字以古字取代,又不知有幾人以為「匪字」?是以香港今天跟人爭論「正統中文」者,貽笑大方。書寫中文之地,當今以台灣尤佳。

包容是維護多元化,極端二元對立不利文化社會的創建。於雙非引起社會關注時,長毛梁國雄為國內人抱不平,亦指出仇視不利雙方,合情合理。結果不少網民稱長毛被收買,陳雲教授亦作出指責,兩人後來有一場公開辯論。在多元社會,有不同意見為常,但此等羣起而攻之的行徑,快意恩仇,一味將事情簡單化,以單向觀點概念消化一切資訊,多元化之大敵也。

思想取代思想,主義消滅主義,價值覆蓋價值,不容異己,追求純淨,文化社會之障礙,不合時代。蘋果日報李怡,川震後撰文稱之天遣,即為抵死,因中共作惡。人人生而自由平等觀念何處去?喜歡痛恨「邪惡」政府是大家的自由,不要連累適從文化大道的人。法輪功,都未曾出言妖魔化大陸人,可見當下歸邊仇視的討論,殆矣。

人要避免將事物簡單化。「第三世界」一詞為其中一例,原於冷戰時,有國家表明既不願走資本主義的路,亦不願走共產主義的路。他們要走一條適合自己文化的路。冷戰後,資本陣營「勝利」,續稱「落後」地區為第三世界,是為自恃西方文明優越。中華文化自省內修,含蓄自然;西方文明則較可愛,自我批判,清晰明顯。今日有西方社會學家指出,「第三世界」是一個嘗試表達一切非西方之事物,結果甚麼都沒有表達,成為一個空泛之詞 ('… the Third World" is neither a practical political concept nor a reality. It is merely a misused expression which has come to mean everything and nothing.' K. Nkrumah)。況且,自視發展發達,目中無人,影響判斷。學者指出,西方並非不願對「第三世界」細作了解,而是不能。整個「第三世界」甚為多元不同,西方人對這些地區的感覺(experience)無大別,是以看似相同('Strictly speaking, there is no longer a 'third world' – partly because the 'second world' of the Soviet bloc has collapsed, but above all because the countries of the South have themselves become profoundly diversified. There are now few elements really in common, and therefore little scope for united political action…' C. Comeliau)。當你不願走近接觸和觀察,人人看起來一樣。對一羣大不同的人得出總括而模糊的印象('The Third World is a form of bloodless universality that robs individuals and societies of their particularity ... Blandly, to subsume, say, Ethiopia, India and Brazil under one banner of Third Worldhood is absurd and denigrating as the old assertion that all Chinese look alike. People only look alike when you can't be bothered to look at them closely.' S. Naipaul),再以相同思維行徑應對之,捉襟見肘,不敗鮮矣。

有人為國民教育抱不平,指西方有公民教育,亦為洗腦。文化社會要多元化,他人所作不必且不應盲從。小學生能言,人跳樓你跳樓?雖為極端之例卻不乏智慧。以華夏文化為根,作別於眾的事情,影響世界,宣揚文化價值,聖人之責。

我個人支持推行文化活動,跳出國家民族框架,培養文化性情。我認為以儒道墨法為本,自中一起專讀一家,定期舉行交流,讓學生以社會時事為例,論文史哲理,深化文化認識。中三選科撮寫比較文,以半年為期,自由討論兩家思想,括以報告分享(presentation),讓學生互相討論自己文章。中四以後,不再為四家所限,學生可自由學習,亦可繼續專讀一家,老師由教學走向指導。中六升大學,以應對評論時事於考場自由撮文,不設單一標準,文言也好,白也好,言之成理,引經據典者優。加以小組討論及個人應對,觀其表達看法。頭幾年單以合格分界,一切分數成績以絕對值,而非比較值,以重視個人發展。以上為隨筆之見,未經行政判斷。文化課程內容可有不同,方針不變- 鼓勵思考創新,建基古文寶庫,培養多元胸懷,放眼大同世界。

有人以國民教育一事,悲言香港已死,逃不離命運。借人一句話,人所作所為,除了未必成事的期望外,必然無意引來未能預知的影響 ( 'Everything has both intended an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Intended consequences may or may not happen;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always do.' D. Hock)。推行國民教育,政治目的一目了言,不必多談。引來長遠大變,非一「洗腦」科能左右。首先,知識儲存最有效之法,為以交流討論,存續於社會中。澳洲原著民,無文字,無書倉典庫,無電腦聯網,頼以存活的知識,是以最直接的方式,口傳口,一代傳一代,讓知識本身存於社會,有效存取。是以國民教育,只會令更多家長負其本責,多跟子女討論歷史之變,當今時事,更有效的建設文化社會。

洗腦之行自古皆有。若大家留意國民教育所致的功效,就更應小心香港現存而不受注目的洗腦者:傳媒。作為社會主要資訊和消息來原,其考證查實、依據報導重於一切。香港有不少報紙隨意搜索資料,並以拍攝他人出醜為主;至於報導之綜合資料、篩材分析,則鼓勵創意寫作,務求達到低成本新聞,以賣紙時獲高利潤。此行為影響深遠,低成本新聞製作造成低質素,低可信度的資訊,記者基於少量考證,胡亂猜測,憑空想像,令人失望。<道德經>有言:「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久而久之,大家習以為常,喜愛者眾,傳媒為迎合消費者口味,創作低劣而有張力的故事,兩者為惡性循環。今日低質素傳媒已穩扎香港,問題已根深蒂固,非數寒暑之功不能易之。希望大家留意,不顯眼的思想控制,比明刀明槍的更可怕,更難防。

獨立有志

附上連結數條,望大家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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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獨立思考者了解人只能觀事物一面,是以不會完全同意、完全反對任何見解;包括區區此文,請擇而信之,皆因我亦不能避免寫下片面之詞。

胡適之<留學日記>:「從前禪宗和尚曾說『菩提達摩東來,只要尋一個不受人惑的人。』我這裡千言萬語,也只是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也不算好漢。我自己決不想牽著誰的鼻子走。我只希望盡我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學一套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謹望大家面對任何事都能親自觀察,思考,下決定。莫輕易讓感受影響判斷,包容異見,貴其價值。不再為地區界線所限,本以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胸懷,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引用黃毓民一言作結:「講自己相信的話,做自己相信的事情。」

願世人知足常樂。

半風生

国民教育手册 – 宇宙大王編寫

Posted: 03 Sep 2012 07:17 AM PDT

我最近寫了幾篇關於中國的文章,得到極大回響,我可以說,我對中國的探索在這個細小的地星上,除了黃錦康的 "應肚即飛" 氣功可以望到我的一點項脊之外,無出我右。這幾天有大量的師生問我要取得這個中國系列的版權,不斷電郵給我想在校內推廣,本人不勝其煩只好出一本 "e" 版本的 "國民教育手冊",令多些人了解。

宇宙大王字

国民教育手册 下載 (pdf)

无眠之诗

Posted: 03 Sep 2012 07:13 AM PDT

失眠之诗
《失眠诗1》

我一次次,被回忆和
背影所惊扰
我只有一颗心灵
一颗眼泪
却有无数个想法

不得不承认:在爱里
我瞻前顾后
.........

这多像这无耻的生活
用责任' 道德 和可怕的缄默
扰乱我对完美结局的
意志力


《失眠诗2

想想我们之前的岁月,已完成了一切
它涵括乐与悲
爱与恨
怯懦与勇敢

而你的离去,我的无奈
只是一出
被剧透的悲情电影

这多像一场幻梦
一些事情慢慢淡忘,一些事情慢慢清晰

总有一天,当尘埃落定
我将点检我的伤口
用你的背叛,你的无情
一一包扎




网文转载:当代文字狱——陈平福因言获罪

Posted: 03 Sep 2012 06:48 AM PDT

陈平福曾经关注过我的博客,我也曾经关注过他的博客。但是互联网上的文章太多了,要一一走访那么多关注我、或我关注的博友,实在是不大可能。更何况,我还有其他许多事要做。因此,虽然与他同在一个博客平台,却很少拜访过他的博客,也很少读过他的文章。

当有一位网友在猫眼看人发表了《起诉书全文,陈平福因网文面临牢狱之灾!》,我出于吃惊,点击了这份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写的起诉书,想了解在言论自由越来越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诉求的今天,甘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却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居然与一个网民过意不去。

起诉书介绍了陈平福的一些个人情况。起诉书说,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理由是他从20077月至201 ……

……

新旧民诉法对照

Posted: 03 Sep 2012 09:53 PM PDT

  


  2008民诉法→2012民诉法
  1
  第十三条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删去第十六条。
  4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7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8
  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9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五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11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将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2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相应地将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
  13
  
  增加二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4
  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九条,修改为:"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15
  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将第七十条改为三条,作为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修改为: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相应地将第六十二条中的"意志"修改为"意思"。
  16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将第七十二条改为三条,作为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修改为: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17
  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将第七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一条,修改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18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六条,修改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19
  第八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将第八十二条改为第九十条,修改为:"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相应地将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20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将第九章的章名、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六条中的"财产保全"修改为"保全"。
  21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一百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2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将第九十三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3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将第九十四条改为二条,作为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修改为: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将第九十五条改为第一百零四条,修改为:"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4
  
  增加二条,作为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
  第一百零三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将第一百零三条改为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将第一百零四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6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改为二项,作为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7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8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将第一百一十一条改为第一百二十四条,其中的"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修改为:"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第二项修改为:"(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项修改为:"(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9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将第一百一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0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31
  第一百二十四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将第一百二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32
  第一百三十八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将第一百三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判决书应当写明:"修改为:"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3
  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将第一百四十条改为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修改为:"(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二款修改为:"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第三款修改为:"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34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35
  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改为第一百五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36
  第一百四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将第一百四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五十九条,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37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38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39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将第一百五十二条改为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40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将第一百五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41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将第一百六十条改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42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在第十五章第五节后增加二节,作为第六节、第七节: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将第一百七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4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将第一百七十九条改为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删去第一款第七项。
  
  
  
  
  
  
  
  
  
  
  
  
  
  
  
  
  
  
  
  
  
  
  
  
  将第二款作为第十三项,修改为:"(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5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将第一百八十一条改为第二百零四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46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将第一百八十二条改为第二百零一条。将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九条改为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二条,修改为: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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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将第一百八十四条改为第二百零五条,修改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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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将第一百八十七条改为第二百零八条,修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49
  
  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50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将第一百八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一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51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将第一百九十四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七条,修改为:"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52
  第二百零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将第二百零七条改为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53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4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修改为: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55
  第二百一十六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将第二百一十六条改为第二百四十条,修改为:"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6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57
  第二百二十三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将第二百二十三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七条,修改为:"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58
  二百四十二条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删去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
  59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将第二百四十五条改为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六项修改为:"(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第七项改为第八项,修改为:"(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60
  第二十六章 财产保全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执行员执行。
  删去第二十六章"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序号及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整理:东门大状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48d9db01017kq7.html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十二期]动物保护,与我何干?

Posted: 03 Sep 2012 03:22 AM PDT

本文作者:科学松鼠会

【海报设计:红花】

如果没人吃鱼翅,没人穿皮草,没有买卖,没有杀害,那么这个世界会怎样?我们不知道答案。但我们能确信的是,吃鱼翅、穿皮草、买卖、杀害影响的不仅是这些 珍稀动物,还有你——你的健康,你的幸福感。本期工作坊,我们希望带你走近珍稀动物的世界,让你感受到,你离它们到底有多远。

报名方式和条件

主要面向主编、记者等媒体工作人,适当考虑跟数据分析或跟环境报道相关的其它非媒体人士。由于名额有限,我们会适当考虑主观题回答的质量来进行筛选。

报名请点击:http://askform.cn/4637-296271.aspx

时间

2012年9月8日(星期六)下午13:30-17:00

地点

朝阳区郎家园(具体地址稍后通知)

讲师

  • 樊春雷,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心理系,现为中科院心理所社会与工程心理学研究室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实验消费心理学 方向的研究工作。曾与跨国企业、央企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多家企业合作,重点研究产品、品牌与用户体验,积累了许多成功案例。同时也关注媒介传播和消费热点话 题,与媒体合作开展多次科普活动。
  • 王娟,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野生动物贸易项目官员。从事遏制野生动物贸易工作6年时间,包括开展实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贸易调研、网络野生动物贸易监测、消费者研究与教育,以及推动法规与执法的相关协调工作。
  • Ent ,科学松鼠会成员,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整合生物学系在读博士生,环保事业关注者。曾撰写多篇关于环境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文章。
  • 窗敲雨,科学松鼠会成员,北京大学药学硕士。

何时能得知报名结果?

我们会在在9月6日(周四)23:00前,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获得活动名额的朋友。

报名当志愿者

由于名额有限,所以我们不能邀请每一个报名的学员来到活动现场学习。但有一种例外,那就是——志愿者!如果你喜欢科学松鼠会、热情大方、工作认真尽责, 那就点击http://www.askform.cn/4637-293948.aspx 报名当我们的志愿者吧!还有神秘礼物噢!

往期活动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11期:转基因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10期:环境与风险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9期:公共卫生,媒体能做什么?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8期:别让数字吓到你2.0(上)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8期:别让数字吓到你2.0(下)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7期:灾难报道不再难!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6期:打入科学圈!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5期:别让数字吓到你1.0!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4期:聊"医"事,长"医"智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3期:析"寒"问"暖"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2期:民以食为天

科学报道工作坊第1期:污染物与环保

关于科学报道工作坊

是科学松鼠会的培训项目科学传播训练营(S-Camp)(http://s-camp.songshuhui.net)的系列线下活动。每期工作坊持续半天,重点关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气候能源、环保等热点领域,邀请资深媒体人士主讲,分析具体新闻案例,并有相关专业的松鼠现场或远程提供专业的科学支持,活动还设有实战练习等互动环节。架设科学和新闻的桥梁,传播负责任的报道,我们一直在努力。

主办方:科学松鼠会

首席支持机构: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方:新浪环保

场地支持:果壳网

誠品——文化沙漠的救星?

Posted: 03 Sep 2012 02:44 AM PDT

今年夏天,誠品終於落戶香港。一邊廂,有人說誠品的到來是香港文化界的希望,地處繁華地帶的誠品可以將閱讀變得離公眾更近;另一邊廂,有人質疑誠品文化為名,地產為實,複合式連鎖經營會對香港本地的書店和出版行業帶來巨大衝擊。然無論哪一方都無法否認誠品來港是件大事:在新聞事件層出不窮之際,媒體卻毫不吝惜地給了誠品充足的版面;開業之初讀者連進店都要排隊派籌,像極了那些售賣貴价貨的名牌店。

誠品的到來究竟會為香港帶來什麼?獨媒與 Co-China 舉辦了《誠品——文化沙漠的救星?》論壇,邀得財經作家蔡東豪、二樓書店經營者李達寧及文化評論人小西作討論交流。

文化產業化

小西認為先要問清楚三個問題,分別是什麼是「誠品」?什麼是「香港誠品」?為什麼 「香港誠品」(?)會在這個時間出現?。小西表示,很多人以為誠品只是一間書店,但翻一翻誠品的簡史就知道不是事實。誠品集團正式成立於1974年,以餐旅事業起家,代理進口歐美廚房設備,客戶包括麥當勞、必勝客、達美樂、凱悅、遠東、長榮桂冠酒店等。1994年,第一家誠品商場開幕,誠品正式跨足百貨零售業,以「連鎖不複製」的方式經營。在2000年更跨入網路事業,成立網路書店及物流公司。

小西又介紹誠品集團由五間公司組成的架構,分別是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誠品股份有限公司、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誠品開發物流及誠建,經營著不同的業務。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共有三個事業群,業務範圍已經相當廣泛,分別是通路發展事業群(經營商圈、擔任商場管理顧問)、餐旅事業群(代理進口歐美廚房、洗衣房設備,到咖啡、餐廳、美食、葡萄酒、瓷器精品銷售)以及旅館事業群(首座藝文旅館將於2013年於台北松菸文化園區開幕)。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則主力管理全台三十八間誠品書店,較接近一般人理解的「誠品」,不過該公司亦兼營畫廊及網路商務處。 誠品文化藝術基金會的目標則為推動台灣文化氣氛;誠品開發物流公司除提供倉儲、配送等物流服務滿,亦計劃整合出版品流通資源,建構台灣共同化出版品流通中心;誠建公司則專注室內裝修,包羅書店的空間打造。

從公司結構可知,誠品已不單單是一間書店。小西便表示誠品帶來「文化消閒化」與「生活美學化」,或「文化產業化」與「產業文化化」。除了書店外,不少城市空間也由誠品接手打造,2010年,台北市政府將台北車站地下街轉由誠品接手營運,年租4440萬元。這些打造「文化」的商場管理業務,成為誠品業務的核心,小西引述一段報導:「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表示,誠品這幾年來,除了本業外,大部分的營收來自商場管理,誠品擁有多處商場管理經驗,如台大醫院的美食街、西門町誠品116、武昌誠品、敦南誠品、信義誠品等,營運績效都不錯,台北車站地下街商圈在誠品的管理下,有機會創造更多的利潤。」

誠品:上市與西進

除誠品業務本身多元化,小西又提及誠品的近來及未來的動向,就是上市及西進。2010年,誠品集團成立誠品控股公司,將集團中獲利能力最佳的商場、餐旅與不動產事業部門分割,納入新成立的誠品生活公司,並推動誠品生活股票掛牌上市。誠品亦有西進的目標,香港是誠品在台灣以外的第一站,另外他們亦已有至少六個目標的內地城市,分別是已簽約蘇州、杭州及南京,尚在洽談的包括上海、北京與無錫,這些地方將於未來幾年陸續開設誠品書店。

蔡東豪:有好過無

接著小西發言的是辦上書局及主場新聞的蔡東豪,他認同誠品是一盤地產生意,自己也曾撰文講解,不過他對此十分理解。誠品虧蝕了十五年,窮則變。誠品雖然也是地產商,但這個地產商卻不可以與書分割。蔡東豪笑言,以香港的水平,誠品絕對是一盤有良心的地產生意。

不過自己辦書局的蔡東豪,認為誠品不大可能帶動香港的閱讀風氣,他的出版社如今變成書展出版社,二十本新書有十八本也是在書展前出版的。為什麼,因為如果將書寄在一般書店寄賣,零售商多數抽成書價的一半,大型書店「三中商」更可能要六個月、九個月後才能收回應得的書價。相反假如出版商直接到書展賣書,即使七折賣書,卻可以收足七折現金。因此為經營計,小型出版社會集會在書展前出版。

蔡東豪認為,所謂的誠品帶動風氣,是由供應去談,但更重要是需求。讀書風氣需要從小開始培養,現在的小孩不看書也已經有太多選擇。他雖然把現時的誠品熱潮視為泡沫,但他認為泡沫也有好的一面,如二千年科網泡沫爆破,但期間所建設好的基建及累積的經驗,對後來者十分有利。

蔡又談到誠品落戶香港的考慮,認為象徵意義大於一切,香港是國際城市,誠品選擇這樣作為跳出台灣的第一步十分合理。市場傳聞希慎以50蚊呎租予誠品,是正常價格的三分一左右,租約更據聞是長達七年。不過蔡認為誠品在香港不賺錢也沒所謂。蔡最後總結而言,誠品在香港是有好過無。

誠品與世界體系

最後一位發言嘉賓是序言書店店長李達寧。李表示誠品來港的消息傳出後,前後有十多個媒體來訪問序言書室,問誠品來香港有何影響。李達寧說序言書店主要做熟客生意,與顧客有深厚關係。在書種上,誠品也不與序言重疊。李曾前往希慎廣場的誠品,發現除上書局的香港類書籍之外,並沒有其他出版社的香港書籍,李認為這樣對綜合書店而言是很嚴重的問題。

李達寧把誠品的話題拉到華勒斯坦的世界體系理論去談,李達寧引述世界體系的說法,每個地方賣什麼其實也與其他地方相關。台灣的工業家有機會認為發明創意好,但香港沒有這個機會,因為工業家也輸給了「金融佬」。世界體系又提到核心國家、邊緣或半邊緣,香港只有金融,但沒創意生產,不能達到核心國家的水準。相反,在台灣什麼都講生活文化,把「想起媽媽的味道」掛在口邊。李達寧提到在台北東區一條眷村,居民搬走後被保留成為文化創意產業區,叫做「好丘」。在台南的一間草祭書店,老闆將地板打穿,成為一個透視的空間。這些在香港是匪夷所思。

李達寧認為,在香港也有很多人想做台灣現在做的事,但香港地價實在太貴。相反台灣則地方大,台北搞不成可以去台中、台南,南北相輔相承。台灣政府又一向願意出錢支持產業,這就是全球化氛圍下台灣的特定角色。

不過李又提到,台灣人也不是一面倒支持「誠品」趨勢。不少人退守台中、台南,九月一日更有反旺中遊行,反對媒體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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