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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28, 2012



[轉載] 社會保險 一定要贏

Posted: 28 Oct 2012 09:02 AM PDT

[文章刊於2012年10月28日,明報星期日生活P03頁,由報章編輯起題。]

我家算不上貧窮,但萬多元的每月入息,怎麼也不能說中產。自進入職場開始,我就想着兩老晚年生活怎麼辦。我的父親去年底退休,母親一直也是家庭主婦,我是一孩政策的受益人。幸而父母健康尚可,還未需要面對人生交叉點。不過,我早晚也要面對這個問題。

不是在吹噓我有多顧慮家人,而是說,連我這個中下階層家庭也要憂慮長者晚年生活,何况是那29 萬的貧窮長者自己?他們佔香港65 歲或以上的長者超過三成,當中有18 萬,即過半人口,是獨居或是兩名長者同住。

就是這個處境,使我關心今趟長者生活津貼的論爭。

特首梁振英急着兌現競選承諾,讓社會再次激起長者退休保障議題。我想說的是,這議題不止是貧窮長者的事,也不止是納稅人的事,而是整個香港社會的事。議題牽涉政府、黨派和利益群體的政治角力,資源再分配,以及政府和市民的福利觀。

梁振英一定要贏, 拉倒全民退保

面對一次次施政挫折,這趟長者生活津貼,梁振英和整個特區政府一定要贏,否則,連派錢都輸,他將無法管治香港。他也藉機一展硬朗作風,不肯放寬申請資產限額以及取消審查。

更重要的是,如果政府實行長者生活津貼,民間一直倡議勞資政三方供款的全民養老金方案將會終結。勞福局長張建宗日前表示,津貼並非全民退休保障的起點,是扶貧措施。梁振英也表示中央政策組會研究退休保障制度,但沒有時間表,又稱全民養老金方案複雜和具爭議性,但發放津貼是共識。我擔心政府會繼續用這理由,無限拖延討論全民退休保障。

的確,民間的全民養老金方案較長者生活津貼複雜,而媒體也甚少介紹方案的內容和利弊,以至絕大部分香港人一聽過「全民」兩個字,就想到「富豪也有份很不公平」、「爆煲」( 耗盡財政儲備),以及「不能把負擔留給下一代」。

我理解這些憂慮。這群香港人未曾認識貫穿全民養老金的一個概念——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

社會保險: 全民受惠,免除標籤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其中一種,其餘包括社會服務(如託兒)、社會援助(如綜援),以及規章法例(如最低工資、職業安全保障)等。社會保險的特點是強制參與,財政來源是保險費,參加者能夠減低因為失業、疾病、年老等經濟風險帶來的衝擊。

香港的全民養老金方案就是集合僱員僱主供款、生果金和長者綜援開支、利得稅和政府的種子基金,共同儲蓄和作低風險投資。養老金並即時令所有長者受惠,包括沒有工作,但同樣有勞動貢獻的家庭主婦,彌補強積金的先天缺點。而對窮人領取福利的負面標籤同樣不會出現。

一定要富人參與

私營保險公司一定會用盡方法排拒高風險人士投保或續保,例如長期病患者和殘疾人士。但這群人是最需要保障的。政府營辦或者政府委託的社會保險就可以為弱勢社群保障,也因為這樣,風險較低的富人就一定要參加,才能把風險分攤。他們也可為保險注入穩定供款。因此,市民應該歡迎李嘉誠參與社會保險,當然也要接受他領取養老金。

減輕下一代壓力當退休保障變成全民性, 有人擔心基金隨着人口老化而枯竭,即是爆煲。是否爆煲,要看退休年齡、融資設計,和養老金額。三方供款及種子基金遠較單靠稅收穩定。方案經過精算師推算,認為現時給每個年滿65 歲的長者,每月3000 元的養老金,能夠讓基金延續。現時的綜緩、生果金和長者生活津貼,就是單靠稅收。如果日後長者人口增加,而長者的貧窮率跟現在一樣,那開支會更多,爆煲的機會更大。

總的來說,稅收的財富再分配功能,主要是由富人轉向窮人,下一代轉向上一代。這是垂直再分配。綜援、生果金和長者生活津貼就是如此。這些支出是運用過往的稅收,由納稅人來承擔。也因為這樣,不少人認為大規模的社會援助,長遠為下一代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例如要大幅加稅。資源分配的問題,結果轉化為代際矛盾。

社會保險的財富再分配功能,當然也有由富人轉向窮人,減少長者貧窮的效果。然而,同代的再分配效果更顯著。社會保險的供款和種子基金,也來自現時的勞動者。他們在有能力時付鈔,在退休後,工作能力下降時領取款項。這是水平再分配。下一代(包括我)要支援上一代(包括我父母)的壓力反而較小。當然,社會保險要把握在長者人口比例低、勞動人口比例較多的時機推出,以便早日滾存養老金。否則,當香港人口老化迅速加劇,尤其是在2016 至2036 年,什麼方案也沒用了。

揮之不去的剩餘式福利觀

香港政府和大部分香港人一向抱有剩餘式的福利觀,不論在回歸前後。政府實行低稅制,工商界長期壟斷政治權力,限制政府的社會福利開支。政府只願意支援最弱勢、無能力照顧自己的人。香港人要求人家自力更生,否則對勞碌工作的自己不公平,而港人對內地改革開放前的「大鑊飯」,大搞福利變成全民均窮的「福利主義」,生產力落後的印象仍深刻。金融海嘯的源頭不是福利開支過度,而是任由市場投機炒賣,沒有嚴格管制金融機構。港人只相信福利令人懶惰和令社會破產,而看不到福利穩定社會,減少受經濟起伏的風險。在這個背景下,現時市民大都厭惡強積金,但接受以扶貧包裝的長者生活津貼,而非全民性的退休保障,絕對是預期之內。

現在的討論氣氛很不健康,我們明知道人口老化帶來各項社會問題,但就不肯想出長遠辦法。我很懊惱,日後是否好像如日本電影《楢山節考》的情節一樣,把老人遺棄在山上等死,來解決社區資源不足。

前天立法會財委會通過中止辯論,押後討論和表決長者生活津貼撥款,但我相信議案很快會通過。上文討論津貼的缺點、社會保險的優點,很快又會擱在一旁。執筆至此,我望望父母,然後望望自己,心想我的下一代又會怎樣對待將來的我呢?

作者為論政團體香港政策透視執委

參考資料:

  • 全民養老金方案供款細則,以及推算的基金收支,可參考「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網頁:www.aup-hk.org
  • Dean, Hartley. 2012. Social Policy.Cambridge: Polity.
  • 感謝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李劍明分享對退休保障的見解

为了政绩,极权常常变得无比疯狂

Posted: 28 Oct 2012 07:42 AM PDT

索尔仁尼琴曾说,在我们国家,谎言已不仅属于道德问题,而是国家的支柱。

而苏联,则是在一个谎言基础上诞生的乌托邦。

1882年,《共产党宣言》被普列汉诺夫译成俄文,马克思和恩格斯亲自写了俄文版序言。无论普列汉诺夫还是马克思或恩格斯,他们一定想不到,仅仅30年后,共产党会成为俄罗斯这个古老专制帝国的新君主。

"没有道德的政治是犯罪。一个大权在握的人或者一个享有巨人威望的政治家在其活动中首先应该遵循全人类的道德原则,因为没有原则的法律,不道德的号召和口号对国家及其人民来说可能变为一场巨大的悲刚。列宁不懂得这一点,他也不想懂得这一点。"

"列宁为了把一半俄国人赶进幸福的社会主义未来中去,能够杀光另一半俄国人。 ……

……

《烏坎三日》觀影會後感

Posted: 28 Oct 2012 06:46 AM PDT

昨天看了艾曉明的《烏坎三日》,影片簡介如下:

「2011 年12月19日至21日,對烏坎人來說是峰迴路轉的三天。從武警封村斷電,村民堅守抗爭,到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到烏坎和村民代表對話,三天帶給這座小村莊的改變,充滿了戲劇性。此時,學者、獨立製片人艾曉明與網友潛入烏坎村,通過四十多個小時的採訪、拍攝,記錄下這段驚心動魄的日子。」

特別留意到烏坎的示威過程中,經常出現國旗、「熱愛共產黨」的標語;在訪問中,亦不時表示對市政府、地方政府不信任,而希望中央政府介入;到後期,事件亦是以高級官員到村成立工作組解決。

我常疑惑,這些信任究竟是真心誠意,抑或無可奈何、策略性的信任。當然,沒有人會有一個答案,但作為策略,無疑是當時烏坎村民的重要考慮。當日影後討論時,講者亦表示在村民架設的路障入口,就已經掛著一支五星旗,他們要讓官方知道他們不是動亂;而影片中經常出現的代表林祖鑾,本身亦是共產黨黨員,過往亦曾在政府工作,他亦曾說:「我一開始,就從來沒有站在和黨對立的地方。我支持群眾的想法和做法,不等於我和黨對抗。黨正應該站在人民這邊。」

我對這種策略性的愛國、愛黨,讓我想起《動物農莊》一書的結局中,豬和人共同進膳,動物們在外望進去,慢慢分不清誰是豬誰是人。是不是中國人民已經通透得明白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有一個政府,即使是專制的、民主的政權也好,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也好,作為小市民,我們無論如何都控制不了這些政權。這也難怪不少人總是寄望明君、哲王、愛民如子的父母官等等,期望他們生生性性,管理好我們的地方?

這又令我想起早前香港國民教育鬧得火熱時讀到的一篇文章「你永遠沒有辦法叫醒裝睡的人」,內裡有一段令我感觸良多:

「國民教育可怕麼?其實它白紙黑字寫的那些話語,根本不可怕,越是頂真極端的宣傳,只會越發顯得可笑;但它也非常可怕,因為舉國上下竟然會願意爲了這樣一個謊言而趨之若鶩,多少學生因為它而決定了自己的命運,我們明知它是謊言,卻仍要認真的抄寫回答每一條題目,麻木地寫下那些言不由衷的諂媚之語,又有多少老師明知它的徹底荒唐,卻要把它當做真理來說教,更作為判斷學生道德思想的準繩!

這才是國民教育課真正可怕的地方!

它可怕之處不在字面上的那些,不在於對共產黨的歌功頌德,而在於它讓我們中國的學生和老師,讓中國的基礎教育界,撒謊成性!」

結果我們陷入兩難。我們坦誠,則在革命遠未成功時已被殺身成仁;我們狡黠,就陷入說謊、道德滑坡的境地。以一套虛偽的語言,取得所謂短暫的成就,但長遠又發現自己已陷在泥沼中動彈不得。怪不是這麼多人陷入虛無。

這也是當影片最後播放國際歌時,我在想,導演是不是就是要表現那份反諷呢?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創造人類的幸福,
全靠我們自己!
我們要奪回勞動果實,
讓思想衝破牢籠!」

***

講者也有提過,烏坎的示威、選舉過程之所以成功,其中一個原因或許是和他們的傳統和祭祀文化有關。講者曾出席過村民的宗教祭典,發現模式上和他們進行示威亦有很多類同的地方,比方說他們的示威遊行與祭典中的巡遊十分類近,差的不過是高舉那一支旗;集會講話的壇亦是祭祀中的壇。這未嘗不是了解民主如何在國內發展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

討論會尾聲時,主持提到社運電影節早前在匯豐播片時被暴力對待。坦言若果不是認識當中一個朋友的話,我也沒有留意到這單新聞。推介大家看看他們所拍的一段片子:《匯豐皇國》 ,亦可到inmedia看看幾篇有關的文章。友人曾說,「我不禁懷疑,香港權貴豢養的那群法律爪牙,已經摸到了一條對付社運的新門路,新加坡用的是誹謗法,我們呢,就用土地物權法。」其實,這真的是一件很應該被重視的一件事。

不存在的森林

Posted: 28 Oct 2012 05:22 AM PDT

套《一路向西》睇左都幾百萬世,要磨到而家去完蘇州返黎,先得閒搞埋呢壇蘇州shit,該煨!
第一呢,估唔倒套戲咁忠於原著,原著叫《東莞的森林》,係一位叫「向西村上春樹」響「高登討論區」連載既鴻文,或精確D講,係呢位仁兄響東莞一夜宵魂(叫雞)之後既「賽後報告」。
要講「向西村上春樹」既《東莞的森林》,當然亦都唔可以唔提「村上春樹」既《挪威的森林》,雖然好多村上迷會覺得咁講好唔「啦奸」,人地話晒都係諾貝爾獎大熱喎,雖然今屆又好可惜咁比《豐乳肥臀》既莫言搞掂左。
當然《東莞的森林》單簿好多,兩三萬字梗係比唔上二三十萬字咁豐富啦,而且講「場面」,《挪威的森林》贏足幾條街,花式多多唔在講,打野戰Lesbian蕾絲邊Swing交換插班生樣樣齊;《東莞的森林》除左叫雞一幕之外,就只有回憶同初戀情人搞野既幾百字,十分之惜字如金,當然都好過電影版《挪威的森林》咁惜肉如金。

「要麼摧毀原著去拍一部好片,要麼忠於原著去拍一部爛片。」兩部電影都根據小說改編,咁當然有辣有唔辣,好既係原著好多人已經睇過,宣傳可以慳返一筆,但衰既係難免人比人比死人,文字係虛既,大家可以搓圓襟扁咁無極限幻想,但係影像就算點朦朧美都會破壞想像,不食人間煙火咁靚即係點,不食人間煙火,唔通食你條蕉咩(《東莞的森林》對白)。
《挪威的森林》賣廣告都幾盞鬼,竟然話呢部係「純愛」電影,咁講不如話係「純做愛」怕且仲貼切D。不過電影版呢方面都真係幾令人失望,床上戲三點不露唔在講,最弊係冇晒前戲夾硬黎,攞女主角既初夜黎講好勒,佢本來好鬼Cool既,但二十歲生日同男主角慶祝個陣就突然發神經咁口水多過茶,講到地老天荒咁滯,六隻唱片播完又播,講呀講,講到男主角意興闌柵想鬆人;又講呀講,講到男主角忍唔住卒之哎Cut,點知唔Cut由自可,一Cut之後女主角就哭崩長城,然後男主角安慰佢一輪,之後先成其好事。但電影裡面一吹熄生日蛋糕就埋牙,難怪之後叫得咁淒涼……。
相反《一路向西》情節上唔單止保留左大部份,甚至連男主角既內心獨白都照字搬紙,但因為場口交接問題,有D都難免要割愛,例如話邪骨小姐同男主角冰火五重天之後問佢係咪要上床,男主角獨白:「放於她嘴邊那硬直東西已是鐵一般的答案,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not the question。」另外講做小姐既「厭惡性」亦都響電影「飛沙走奶」左。作者本來係咁講既:「我想起連勝文中槍後,連戰說的一番話:『子彈打在兒子身上,但痛在父母心裡』,其實這些小姐更慘情千倍,每天被飛機打中,還要裝作很爽的樣子」。

當然呢層同長度,我意思係書既篇幅有好大關係啦,呢個亦都係改篇難度之一,就係短既古仔要駁長,長既古仔就要縮短。呢方面《一路向西》算係做得唔錯,增加左男主角既成長歷程,令到套戲完整左好多。
《挪威的森林》就難搞D,因為原著既messages實在天包地包,剩係唔包生仔(證明日本仔既避孕做得唔錯,一味做都生唔出,難怪人口負增長),青春啦,失落啦,虛無啦,疏離啦,死亡啦,原著欲仙欲死,但電影拍起上黎就真係唔知點死,台灣既攝影師李屏賓都算係咁,將原著既氣圍都同埋意境表達得幾唔錯,絕對講得上係情景交融。

其實《東莞的森林》都好鬼文藝feel,試諗下邊有麻辣佬會咁得閒叫完一次雞之後寫兩三萬字架?唔通真係正牌春樹話齋,「因為我是那種一旦有甚麼事,不把它寫成文字的話,便無法清楚地理解它的人。」呢D咪之唔係爛鬼文藝小生囉。
兩篇大作其實都有講到靈與慾既掙扎,而且都攞左政治黎做反諷,性同政治究竟邊樣污穢D呢,都真係唔知,但政治(人物)肯定假大空好多,絕對唔似《一路向西》個位36F蒙牛咁好雙乳咁貨真價實。不過由此諗返起套戲裡面男主角撞著既「假波」,呢段野唔係原著(其實係出自佢另一本書),但同尾段男主角個Friend受到囡囡既冷待同埋恥笑一樣,都幾神來之筆,都幾笑死人冇命賠。
《挪威的森林》有兩段係甘既:
「想做官的人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垃圾。」
「每天清晨的『君之代』則是鬧鐘,他只要一聽見就起床。這樣看來,那冠冕堂皇煞有介事的升旗典禮,倒也不是完全沒有價值。」
《東莞的森林》就有咁既高見:
「『百花齊放』推行一年後,整風運動鼓勵群眾給共產黨和政府提供意見……那個時期稱為『大嗚大放』,這就跟客人不滿時可以彈鐘,同出一轍。群眾就是客人,共產黨等如桑拿。」
「從鴨利洲的老家,花了一百零五分鐘到羅湖,再用四十分鐘到常平mark了條女,跟著甚麼也不做,拍拍屁股走人,對不起,我做不到。價值六百億的高鐵通車後,大大縮短從香港到廣州及東莞一帶的時間,會否方便到更多像我一樣的人去臨崖勒馬呢?如果可以,六百億倒也花得值。」
鬧鐘同埋彈鐘真係互相揮映,又如果唱多幾勻國歌就唔使起高鐵既話,咁又何妨呢!「通菜牛肉,剁爛剁爛,分開兩餐……」

當然政治係呢兩套作品裡面都只屬配菜,相反「性vs愛」先至係一雞兩味既main course。兩位春樹兄對性既描寫都屬於打真軍級數,直腸直肚哀怨纏綿兼而有之,之不過亦都好反(性)高潮,係咁強調搞完野之後絕對空虛既感覺,講得俗D,直頭係上一刻仲口交happy緊,下一刻已經含林都冇味。
《挪威的森林》裡面透過男主角既朋友咁樣講:「到處和陌生女孩睡覺,你當然不會有甚麼收穫,有的只會是疲憊和看不起自己。」
《東莞的森林》男主角一夜纏綿後又係咁既口吻:「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想哭……尋歡過後,像捲入黑洞,空間的一切也被抽走,連自己也不存在。」

黑森林笨唔係酒池肉林,相反黑蚊蚊兼冷冰冰,叫天不應叫地不聞,只能食自己。。性同埋愛係咪註定要割裂既呢,所謂靈慾一致又到底係咪搵笨實,我幾十歲人都仲係非常之唔地除兼木宰羊。呢D又係咪維多利亞(唔係純粹租房)式既自尋煩惱?呢個世界,性係與生俱來既動物本能,咁究竟有雞先抑或有雞蛋先?有性先定有愛先?抑或係根本有性冇愛?《一路向西》裡面講:「溝乜野女呢,不如正正經經叫隻雞算把啦!」齋吹唔Q做又算點先?又點解搞完野後會有絕對煎堆既感覺?

《挪威的森林》原本係披頭四既《Norwegian Wood》,原意係屋裡面火爐既木頭,不過唔知點解D蘿蔔頭見林不見木,誤譯左做「森林」(Woods)。《挪威的森林》女主角說:「只要一聽到這首歌,我就會覺得很悲傷,也不知為甚麼,總覺得自己是在深山老林裡迷了路,一個人孤伶伶,又冷又黑,沒人來救。」而呢個森林同埋所謂既「靈慾一致」,係咪都好似當年老懵董既八萬五一樣,已經一早「唔存在」。

《挪威的森林》一開始係響飛機上面,空姐見到男主角個樣有D唔舒服,之後就有下面一段既對白,而《東莞的森林》結尾亦有一段咁上下既野出現,不過場景就由漢堡機場降落既飛機,變左做東莞開出既和諧號車廂,而Beatles名曲就變左伍佰 & China blue 既K歌。

"I'm fine, thanks," I said with a smile. "Just feeling kind of blue."
"I know what you mean," she said. "It happens to me, too, every once in a while." She stood and gave me a lovely smile. "Well, then, have a nice trip. Auf Wiedersehen."


二零一二年十月廿八日六點半鐘

Tax Expenditure Fact of the Day

Posted: 28 Oct 2012 04:23 AM PDT

The NY Times reports:
[T]he people who tend to derive the greatest dollar benefit from the mortgage interest deduction are households earning $100,000 to $500,000 a year.  
"About two-thirds of the total benefit go to that group in the 80th through the 99th income percentiles," Mr. Rosenberg said.  
For those households, by the center's calculations, the tax benefit of the deduction amounts to about 1.5 percent of after-tax income. By way of comparison, the value to households earning $40,000 to $50,000 is closer to 0.3 percent of after-tax income; for households earning $50,000 and $75,000, it is 0.7 percent.
These numbers compare the status quo to a system without any mortgage deduction at all.  If instead we lowered the size of the mortgage eligible for this deduction from the current $1 million to, say, $250,000, the base broadening would have an even smaller effect on middle-income housholds.

关于取消思政课的第一封信

Posted: 28 Oct 2012 05:53 PM PDT

  于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以及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从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的
    
    公民建议书
    
    尊敬的袁贵仁部长:
     您好,
    我叫张雪忠,是一名普通的大学教师。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公民建议权"的规定,我以个人名义向教育部提出如下建议:为了尊重中国人在理性与良知方面的无上主权,扩展中国人的思想自由,彰显中国人的个体尊严,建议教育部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等课程从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现将建议理由陈述如下:
    
    一、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向人们灌输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不但无法使人真正接受被灌输的内容,而且还将极度扭曲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人格,扼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良知,贬低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尊严。
    从人的本性而言,没有人能因为外在强制而真正放弃自己的内在判断。外在强制有可能左右一个人的行为,但却不可能左右一个人的判断。我们的学生可能会为了得到入学机会或者取得足够的学分,被迫前往教室听人宣讲上述思想,并在相关的考试中填写他人预定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确实已经将这些内容作为真理加以接受。
    外在的强制有时会让人畏惧,但让人们惧怕某些东西,并不等于让他们相信这些东西。信仰的全部力量和作用,只能源于人们发自内心的确信,而一个人对任何事理的信与不信,并不能由外力来决定。政府或许可以命令人们应该作出何种行为,但却不能也不应要求人们根据政府的命令,来评判一件事情是真是假、是好是坏,或者是公正还是不公正。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没有人可以真正放弃自己在判断和感情上的自由。
    世界到底是由什么组成的?宇宙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运动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意识是如何产生的?到底有没有与肉体有别的灵魂?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有利于人的自由和尊严?…我们姑且不去争论,上述课程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提供的答案是否正确。即使那些答案是正确的,一种让学生不同意这些答案就无法入学或无法毕业的强制方式,绝不可能让学生们真正相信这些答案的正确性。行为或许可以用奖惩来驱动,信仰却只能以说服为基础。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启发与说服的过程,思想强制与教育活动格格不入,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也不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
    尽管思想强制不能有效地使学生接受被灌输的思想,但却能够非常有效地扭曲学生的人格、扼杀学生的良知。一旦接受某种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成了得到高等教育机会和完成相应学业的前提,那些内心并不相信这些思想和观点的人,必将面临一种极不人道的两难选择。第一种选择是无奈地弃学。这样一来那些最诚实的人,也就是那些宁愿失去教育机会也要坚守诚实的人,将被排除在高等教育的大门之外。第二种选择是违心地撒谎。由于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对每个人的前途和福利都极为重要,因此必然有很多人被迫对自己并不相信的东西表示认同。但诚实无疑是构成健全人格和清白良心的最重要因素,如果我们的教育竟然每天都在迫使学生背弃诚实,那就不可能不扭曲学生的人格、扼杀学生的良知。容许这种可悲的境况长期存在,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教育决策者对自己国家可能犯下的最严重罪行。
    教育领域里的思想强制所产生的另一个恶果,就是极度贬低受教育者的尊严。一般而言,对于某些人是否比别人更有权力或者更加富有,我们尚能发现一些大致可靠的、客观的衡量标准。但对于某些人是否比别人更擅长发现真理,我们实在找不到任何公认的、可靠的衡量标准。如果说让人们承认有些人比自己更能发现真理,已经是非常无礼了,那么不容分辨地强迫人们放弃自己的判断,将某种指定的学说承认为不可质疑的真理,就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极其蛮横了。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说,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外,不是还有许多其他的必修课程吗?比如,物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原子物理学",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西方经济学",等等。这些必修课程难道就不会贬低学生的尊严吗?
    我的回答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第一,类似原子物理学和西方经济学这样的专业必修课,它们的教学目的并不是向学生兜售某些特定的人的学说。它们的内容是由许多代专业研究人员,经过较长的历史过程而创建和积累的系统知识。这些专业人员的研究成果之所以能编入教材,并不取决于他们曾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身份,而是因为这些成果历经了质疑与检验,已经成为一种专业共识。第二(这是最核心的区别),这些课程所涉及的学说和理论,并未受到政治权力的庇护。人们在修读这些必修课程时,并不会被剥夺质疑和批评现有学说的权利,更不用被迫放弃自己的判断。在这些课程的学习中,学习者对现有学说和理论进行的质疑和批评,甚至会受到学校和老师的欢迎和鼓励。如果有谁真能够指出现有学说的缺陷,乃至以自己的学说推翻或取代旧有的学说,他不但不会受到惩戒,反而还能获得极高的荣誉。
    在修读此类课程时,人们从接触和熟悉某种学说,到理解和认同它的整个过程,并不需要放弃自己的评判,而是始终都在自由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在这种学习过程中,人们只会获得教益,而不会丧失尊严。人们认同某种学说,只是因为被说服了,而不是因为被强制了。这样的学习过程,同时也是学习者的理性与判断力不断扩展和成长的过程,而不是被压制和禁锢的过程。
    但在准备政治考试以及修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等课程的过程中,人们却不能自由地对相关学说进行批评和质疑,而是必须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被动地接受别人的思想和观点。当一个人被迫不加判断地认同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时,他就不可能不产生一种尊严被人贬低的感觉。如果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不会损害人的尊严,那必然是因为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把自己当做一个有理性的人。在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总是将某种观点强加于人,他的朋友、同事,甚至他的亲人都会对他感到极其厌烦。而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却竟然要求13亿中国人放弃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将一个150多年以前的外国人的学说视为不可动摇的真理,这该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狂妄和蛮横啊!
    一个人必须不受阻碍追随自己的理性,无所顾忌地运用自己的判断,才有可能让自己思考的过程与结论具备令人惊叹的深刻性和彻底性,进而才有可能让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思想家。如果对最重大的问题及最高层次的原则,人们不能进行自由的思考和充分的探讨,那么一个民族不管人口有多少,都不大可能产生真正杰出的思想,整个民族的理智水平也不可能到达令人尊敬的高度。在一个连上帝的全知、全能,甚至上帝的存在都可以任人质疑的时代,13亿中国人竟然还要将一个德国人的学说视为不可质疑的神谕,我真想问问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到底是什么样的想法和企图,竟然会让你们如此处心积虑地禁锢13亿中国同胞的理性,如此想方设法地贬低13亿中国同胞的尊严?
    
     二、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迫使人们接受并表达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
     根据目前的教育政策, 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政治科目,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公共必修课,并不是某个特定专业的学习内容,而是人们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的前提条件。将承认某种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作为人们获得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的条件,实际上就是将剥夺教育机会作为一种胁迫手段,压制和侵害人们在哲学和政治问题上的思想和言论自由。用这种方式压制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双重的暴虐,因为它不但禁止人们表达自己认同的思想和观点,而且还强迫人们表达自己并不认同的思想和观点。
     强制所有的大学入学者接受完全相同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这种做法的危险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份。因为我们实在是无法确定这些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到底是对是错,而一旦它们确实是错误的,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就等于在强迫所有的中国人同时在最重大的问题上犯错。这种强制性思想的灌输实在是罪恶昭彰,因为它剥夺了整个民族发现和纠正错误的机会和权利。
     即使我们的教育决策者真诚地认为灌输给学生的思想是正确的(这一点实际上是大可怀疑的),他们也没有任何资格对学生进行这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由于教育决策者自己并不是全知无错的,因此他们并没有资格代替13亿中国人进行判断,更没有资格剥夺其他中国人进行判断的权利。如果他们断定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并且不容别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就等于是把自己视为全知无错的,也就等于把自己视为人世间的上帝。如果他们握在手中的权力,使他们到处听到的都是赞同而不是质疑,那就必将进一步加强了他们自以为全知无错的幻觉。他们只不过是占据了最容易让人狂妄自大的权位,却误以为自己掌管了代表着全知全能的神祗。
     不过,尽管不存在全知无错的人,但一个人仍有可能让自己尽量具备更多的智慧。一个人应该怎样才能获得智慧呢?肯定是要能够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他人的批评和质疑。为了对某一事物或某个问题进行最全面、最可靠的理解,他必然会尽量了解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各种不同的观点。一个人只有不断地把自己的观点与不同的观点加以对照和比较,才能逐步纠正自己的错误,完善自己的见解。这是一个人让自己的看法变得更加合理与可靠的唯一可行的途径。只有当一个人尽其所能地考查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并认真分析和驳倒了对自己观点的各种质疑与批评,他才有可能认为自己的判断,比其他没有经历类似过程的人更为可靠。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一个社会(甚至整个人类)。如果说一个社会还可能存在一种知识进步的趋势,而不是始终处于一种让人绝望的蒙昧状态,那必然是因为人们具有发现和改正错误的意识和能力,而要发现和改正错误,就必须拥有自由探讨和辩论的空间。只有存在思想和讨论的自由,人们才能通过了解更多的事实和对比更多的观点,来发现既有观点的错误与不足。作为并非全知无错的人类,我们只能因为一种观点经受住了最充分和深入的诘难和辩驳而将其视为真理,而不能将一种观点视为真理而禁止对其进行质疑与批评。自由和充分的质疑与辩论是获得可靠判断的必经之路,将不容质疑和批评的观点视为真理,与人类的经验和理性都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实际上,即使是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讨论,我们仍无法获得完全无误的确定性,我们的判断仍有可能出错。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有理由责怪自己了,因为我们已经尽力而为,已经做到了最好。我们只能继续保持自由思想与讨论的习惯与氛围,以便在今后获得更加可靠的判断。
     反驳我的人可能会说,决策者之所以进行强制性的思想灌输,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个人认为相关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是真理,而是因为它们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历史证明了这些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就是真理。这种反驳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断言历史事实是什么样子,以及某一历史事实究竟是确证还是否证了某一学说,本身就是一种意见和判断。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方面一样,我们的教育决策者既不能保证自己的判断正确无疑,也没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判断比别人的判断更为可靠。因此,他们并没有任何资格为别人进行判断,更不能压制和剥夺别人作出独立判断的权利。
     为目前的思想强制所做的另一种辩解是,决策者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能够确定这些思想就是真理,而是因为这些思想对中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断言某种思想对国家的发展是否有利,也不过是一种意见和判断。只要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并非全知无错的,他们同样没有资格将自己在这方面的意见和判断强加于人。一种思想是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利,是否应该树立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这显然是一个利害攸关、意义重大的问题。一个人但凡还算正常,都会以尽可能的审慎来对待与自身福利有重大关系的事务,而一个国家将某个外国人的思想体系,树为整个国家的政治、教育和文化领域中的指导思想,竟然不是鼓励人们尽量加以辩驳,而是千方百计地禁止人们的质疑,世界上最背理的事也莫过于此了。
    可见,这种求助于强制灌输的思想的效用性的辩解,同样是软弱无力的,并不能为中国目前的思想强制提供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正当性。实际上,为这种荒诞无比的思想强制所进行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和徒劳的,因为这种做法纯粹是少数人利用政治权力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从而篡夺13亿中国人的思想主权的僭越行为。这种僭越行为就其本性而言,不但是完全非法的,而且是极度暴虐的。
    
    三、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迫使人们接受并表达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哲学思想。但如果一个人持有某种与无神论相悖的宗教信仰,并在政治入学考试或相关课程的修读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不但会获得一个相对较差的课程成绩,甚至有可能失去大学及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显然构成对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教育方面的歧视,因而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无神论和宗教信仰都是人们在"有无来世"以及"来世是何种境况"等问题上,各自遵循自己的信念所持的各种不同的观念。由于今世的人们都不具备对于来世(或身死之后的境况)的任何经验,因此谁都没有任何根据证明自己的观念比别人的更为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个人和组织若要利用强制手段,迫使他人接受特定的观念,都不可能具有任何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实际上,在信仰问题上,政府不应享有任何权威。人们组建政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促进自己的福利,也就是为了让政府去做每一个人仅靠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但由于政府既不能在信仰问题上提供比个人更可靠的判断,也不能帮助个人为来世的生活做好更充分的准备,因此在这方面政府的权力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也不可能具有任何正当性。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根据别人独断的命令来选择自己的信仰,因为没有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听任他人——不管是一位国王,还是一个政党——来决定自己该信什么,不该信什么。
    政府的权力只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但信仰的基础却是发自内心的信服。使人接受一种信仰的唯一有效的途径是说服,外在力量的强制对此毫无作用。我们强迫一个人买一只他不看好的股票,或许有可能让他赚钱;强迫一个人吃他不想吃的药,或许有可能治好他的病,但我们却不可能强迫一个人对他不相信的东西形成信仰。政府的职责是制定和执行法律,但法律只适合规范人们的行为,却不适合用来规定什么样的信仰是合理的。
    我们的教育决策者经常宣称无神论的信仰是正确的,甚至是"科学"的,但这完全是一种独断的主张,因为个人信仰的超验特征,使任何人都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自己的信仰一定是正确的 。就信仰的本性而言,每一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别人的信仰是错误的。没有人会在相信一种观念的同时,又认为自己相信的这种观念不正确。在各种相互冲突的信仰中,没有任何仲裁者能够判定哪一种信仰是正确的,因为这些不同信仰对与错的可能性都是完全相等的。
    即使政府强制灌输的信仰是正确的(这一假定只是为了论证的方便,而事实上这种主张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仍然毫无正当性可言。人们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今世的安全和福利免受他人的侵害,而不是为了促进来世的福份。即使一个人在信仰上犯了错误,他损害的只是自己来世的福份,而不是他人今世的利益。政府以教育方面的不利后果对信仰"出错"的人进行惩罚,可以说是一种双重的权力滥用,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有权惩罚一个人损害他人的行为,但却没有权力惩罚一个人损害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权力只能管辖人们的现世事务,而不能染指人们的来世福份。
    一个人的灵魂只能由他自己来照料。一个人在信仰方面犯了错误,可能是他自己的不幸,但并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因此政府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对其施加惩罚。即使是在现世事务上,政府的职责也只在于保护人们的财产和健康,以免受到他人以欺诈和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所进行的侵犯,而不在于保护人们免受他们自己的轻忽所造成的损害。一个人可能会因为过于懒惰而使自己变得贫穷,或者因为一种不恰当的生活方式而损害自己的健康,但我们会不会认为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以迫使人们变得勤劳和健康呢?如果政府连强制人们增进各自的物质性福利的权力都没有,它怎么能有权力强制人们增进自己的精神性福利呢?
    政府如果因为一个人的信仰影响他自己的来世福份,便采取惩罚措施再去减损他的现世福利(例如剥夺和限制受教育机会),这实在是无比荒谬的做法。如果政府在这样做时,竟然还声称是为了受罚者的好处,那这种做法就不但是一种无理的滥权,而且是一种可耻的伪善。任何具备正常理智的人都不可能相信,为了帮助那些在信仰问题上"出错"的人,政府应该限制甚至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机会,而不是尽量让他们获得更多的教育。
    实际上,并无任何根据可以表明,政府官员的信仰一定比别人更正确。官员们只是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力,但并不因此而拥有比别人更多的理性和知识。擅长弄权的人并不一定也擅长求知,因此也不一定能够拥有更合理的信仰。否则,不同时代或不同社会的官员,在信仰问题上就不可能持有如此多的迥然不同的观念。
    政府不应强制干涉个人信仰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政府如果在现世事务上的强制措施出了错,它仍有可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一旦对人们信仰的强制干涉出了错,它能有什么手段和能力,来弥补人们在来生福份上所受到的损害呢?如果说政府官员真的认为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他们完全可以在不动用手中权力的情况下,像其他公民一样,通过个人的教化、劝喻和说服,使他人出于自愿和信服而接受自己所持的信仰。
    基于信仰的本性,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应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人,更不能仅仅因为信仰的不同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减损他人的世俗权利和福利。为了防止这种不正当情况的出现,政治权力必须在各种不同的信仰之间保持完全的中立,平等地对待各种不同信仰的群体,既不歧视和也不袒护任何特定的信仰。真正的信仰自由意味着,任何人既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享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也无需因为自己的信仰而承担任何额外的法律义务。
    一个人无论拥有何种信仰,都可以和常人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和自由,政府不应因为信仰的原因而剥夺和限制任何人的世俗权利。一群人有权因为某种共同的身份(比如都是某所学校的校友)而聚在一起欢庆,另一群也就同样有权因为某种共同的信仰而聚在一起祈祷。如果无神论者不会因为自己的思想而影响自己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成绩,那么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也不应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受到任何不利的影响。那些控制政府的人若要剥夺不同信仰者的受教育机会,他们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培育他人的理性、拯救他人的灵魂或是促进他人的福利,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可告人的野心与权欲。
    
    四、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向人们灌输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将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理智蒙昧状态,并使整个民族丧失追求和宣扬真理的道德勇气。另外,利用政治权力使某种学说免受质疑与批评,还将是这种学说本身失去活力,同时阻碍这种学说的信奉者理智的成长。
    在中国,那些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或邓小平理论进行直率批评的人,很容易在教育、就业或升迁等方面遭遇不利的后果。这就使得人们在相关的问题上不敢坦诚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便偶然出现一些批评和质疑的声音,也只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所使用的表达方式也往往极为曲折和隐晦。
     在各种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即使是那些最富探索精神的学者,也不得不把自己真正相信的原则隐藏起了,并极力使自己的言论看上去合乎自己并不相信的官方学说。他们在写作时必须时刻顾虑一些特殊读者的感受,而不能完全自由地追随自己的理性,完整和充分地阐述自己真正信奉的原则。这样的学者也许算得上很聪明,但却很难成为毫无畏惧、逻辑严谨以及前后一贯的真理追求者。更多的人为了不触怒掌权者和官方学说的信奉者,干脆避免谈及那些重大的原则问题,而专注于一些更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这实在是一种极为可悲的境况,因为这意味着整个社会已经丧失追求和坚持真理的道德勇气。
    一个国家如果不允许人们表达与官方或正统学说不同的观点,在心智方面遭受损害最严重的还不是异见者,而是对异见感到恐惧的官方学说信奉者。一个独立思考、敢于怀疑的人,即使所持的观点是错误的,他对真理的贡献也远大于不经思考就接受一种正确观点的人。独立而自由的思考习惯,不仅是成就伟大思想家的前提,而且也是普通人的心智得以充分提升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整个民族都要被动地接受既有的学说,而不敢在最重大的哲学和政治问题上,进行自由和大胆探索与讨论,人们的理性和心智怎么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成长?
    在一种普遍的思想压制和精神奴役的社会氛围下,或许仍有可能出现若干伟大的个体思想家,但却不可能出现一个思想活跃、理性发达的民族。一个民族如果出现了思想停滞、理智蒙昧的状态,必然是因为异见思想受到严重的压制。一旦对最重要问题的自由讨论被强行禁止了,整个社会也就不可能出现真正具有高度和深度的精神活动。从中国的历史就完全可以看到,一旦政治权力使整个社会出现了一种"思想统一"的状态,也就很难再产生值得重视的新思想,而一旦人们重新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很快就又会涌现各种异彩纷呈的思想成果。
    只要马克思、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并不是全知无错的,他们的观点与学说就有错误的可能。退一步来讲,就算他们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真理,对不同观点的压制仍然极有危害。首先,在不允许自由和公开发表不同观点的情况下,人们根本不可能确定马克思等人的学说到底是不是真理。在任何可能存在不同观点的问题上,只有平等地对待各种不同的观点,才有最终获知真理的可能。一个只知道自己观点的人,只能是一个知之甚少的人。他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但他却无法肯定不同观点的理由是否更充分。
    真理必须能够经得起质疑和辩驳。一个人若要确定自己的观点是真理,他至少应该能够驳倒不同的观点。作为辩论对手,他必须特别重视那些真诚相信不同观点,并且对不同观点的申张最为积极和得力的人。只有能够经受最强有力的反驳,一种观点才有成为真理的可能。但如果不允许发表不同的观点,我们怎么可能对它们进行反驳呢?如果我们的对手没有同等的辩论机会,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反驳是有效的?如果别的球队都被禁止或限制施展它们的全部技能,我们怎么能断定自己喜欢的球队一定是最强的呢?将一种学说视为真理,却又禁止人们对其进行批评和质疑,这是政府可能做出的最乖张的行为之一。因为自由而充分的争论和辩驳,是获取及检验真理的必经过程,任何不敢面对这一考验的学说,都没有资格以真理自居。需要刺刀庇护的"真理",就像依靠裁判偏袒的赛手,只配得到人们的轻蔑与不屑。
    另外,即使是一种正确的学说,如果不能自由、充分和经常地对其加以探讨,人们获得的也只是一种僵死的教条,而不是鲜活的理论。真正掌握一种学说,不但需要掌握这种学说的论据,而且需要能够反驳对其进行的批评与质疑。有些人认为,既然一种学说是正确的,那么对其进行的批评与质疑就是有害无益的。一旦这种想法被普遍接受,这种学说就不可能得到认真的探讨。这样一来,这种学说就只能作为一种偏见和迷信停留在人们的嘴巴上,而不是作为真理进入到人们的头脑中。
    人是有理性的生物,而人的理性就在于知道自己观点的依据。在一些重大的原则问题上,人们对于自己认同的学说,至少应该明白其合理性何在,并且能够驳倒一般性的反对意见。一个人如果不能说出反对意见为何不能成立,他就不能说已经掌握自己观点得以成立的根据。而一个人一旦不知道一种学说的根据,也就往往不能理解这种学说的涵义。他最多只能鹦鹉学舌般重复着一些口头禅式的结论,对这种学说的更重要的内涵则一无所知。
    当真理受到人们质疑和反驳,它的提出者或信奉者必须奋力证明其正确性和合理性的时候,也是真理最有活力的时候。当一个人为自己信奉的学说竭力辩驳时,他最能理解这种学说的内涵,同时也最能感受到这种学说的逻辑与力量。当人们不能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是必须被动接受官方指定的学说时,人们就不再有必要去努力反驳不同的学说,甚至没有必要去真正理解被灌输的学说。人们只是接受了这种学说的僵化的、空洞的言辞,但却丢弃了其深刻和鲜活的内涵。
    对于那些被人日复一日强行灌输的学说,人们很少能够真正领会其各种原理的含义与根据。许多人都可以朗朗上口地诵读出一条条所谓的"基本原理",但他们这样做只是出于一种习惯的盲从,而不是出于内心的理解与信服。当官方学说的权威阐释者为了某种目的宣布A不等于B时,人们就跟着说A不等于B,而一旦阐释者为了另一种目的宣布A其实也可以等于B时,人们又跟着说A等于B。这样一来,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也就不可能不逐渐演变为一个规模庞大的鹦鹉园地,而鹦鹉是绝不可能以追求真理而见长的。
    以上便是我的建议及其理由,请袁部长及教育部予以考虑。顺致夏安。
    
    
    
     建议人: 张雪忠
     2011年5月13日

关于取消思政课的第一封信

Posted: 28 Oct 2012 05:53 PM PDT

  于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以及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从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的
    
    公民建议书
    
    尊敬的袁贵仁部长:
     您好,
    我叫张雪忠,是一名普通的大学教师。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公民建议权"的规定,我以个人名义向教育部提出如下建议:为了尊重中国人在理性与良知方面的无上主权,扩展中国人的思想自由,彰显中国人的个体尊严,建议教育部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等课程从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现将建议理由陈述如下:
    
    一、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向人们灌输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不但无法使人真正接受被灌输的内容,而且还将极度扭曲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人格,扼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良知,贬低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尊严。
    从人的本性而言,没有人能因为外在强制而真正放弃自己的内在判断。外在强制有可能左右一个人的行为,但却不可能左右一个人的判断。我们的学生可能会为了得到入学机会或者取得足够的学分,被迫前往教室听人宣讲上述思想,并在相关的考试中填写他人预定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确实已经将这些内容作为真理加以接受。
    外在的强制有时会让人畏惧,但让人们惧怕某些东西,并不等于让他们相信这些东西。信仰的全部力量和作用,只能源于人们发自内心的确信,而一个人对任何事理的信与不信,并不能由外力来决定。政府或许可以命令人们应该作出何种行为,但却不能也不应要求人们根据政府的命令,来评判一件事情是真是假、是好是坏,或者是公正还是不公正。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没有人可以真正放弃自己在判断和感情上的自由。
    世界到底是由什么组成的?宇宙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运动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意识是如何产生的?到底有没有与肉体有别的灵魂?人生的意义究竟何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有利于人的自由和尊严?…我们姑且不去争论,上述课程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提供的答案是否正确。即使那些答案是正确的,一种让学生不同意这些答案就无法入学或无法毕业的强制方式,绝不可能让学生们真正相信这些答案的正确性。行为或许可以用奖惩来驱动,信仰却只能以说服为基础。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启发与说服的过程,思想强制与教育活动格格不入,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也不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
    尽管思想强制不能有效地使学生接受被灌输的思想,但却能够非常有效地扭曲学生的人格、扼杀学生的良知。一旦接受某种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成了得到高等教育机会和完成相应学业的前提,那些内心并不相信这些思想和观点的人,必将面临一种极不人道的两难选择。第一种选择是无奈地弃学。这样一来那些最诚实的人,也就是那些宁愿失去教育机会也要坚守诚实的人,将被排除在高等教育的大门之外。第二种选择是违心地撒谎。由于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对每个人的前途和福利都极为重要,因此必然有很多人被迫对自己并不相信的东西表示认同。但诚实无疑是构成健全人格和清白良心的最重要因素,如果我们的教育竟然每天都在迫使学生背弃诚实,那就不可能不扭曲学生的人格、扼杀学生的良知。容许这种可悲的境况长期存在,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教育决策者对自己国家可能犯下的最严重罪行。
    教育领域里的思想强制所产生的另一个恶果,就是极度贬低受教育者的尊严。一般而言,对于某些人是否比别人更有权力或者更加富有,我们尚能发现一些大致可靠的、客观的衡量标准。但对于某些人是否比别人更擅长发现真理,我们实在找不到任何公认的、可靠的衡量标准。如果说让人们承认有些人比自己更能发现真理,已经是非常无礼了,那么不容分辨地强迫人们放弃自己的判断,将某种指定的学说承认为不可质疑的真理,就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极其蛮横了。
    有人可能会反驳我说,除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外,不是还有许多其他的必修课程吗?比如,物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原子物理学",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西方经济学",等等。这些必修课程难道就不会贬低学生的尊严吗?
    我的回答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第一,类似原子物理学和西方经济学这样的专业必修课,它们的教学目的并不是向学生兜售某些特定的人的学说。它们的内容是由许多代专业研究人员,经过较长的历史过程而创建和积累的系统知识。这些专业人员的研究成果之所以能编入教材,并不取决于他们曾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身份,而是因为这些成果历经了质疑与检验,已经成为一种专业共识。第二(这是最核心的区别),这些课程所涉及的学说和理论,并未受到政治权力的庇护。人们在修读这些必修课程时,并不会被剥夺质疑和批评现有学说的权利,更不用被迫放弃自己的判断。在这些课程的学习中,学习者对现有学说和理论进行的质疑和批评,甚至会受到学校和老师的欢迎和鼓励。如果有谁真能够指出现有学说的缺陷,乃至以自己的学说推翻或取代旧有的学说,他不但不会受到惩戒,反而还能获得极高的荣誉。
    在修读此类课程时,人们从接触和熟悉某种学说,到理解和认同它的整个过程,并不需要放弃自己的评判,而是始终都在自由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在这种学习过程中,人们只会获得教益,而不会丧失尊严。人们认同某种学说,只是因为被说服了,而不是因为被强制了。这样的学习过程,同时也是学习者的理性与判断力不断扩展和成长的过程,而不是被压制和禁锢的过程。
    但在准备政治考试以及修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等课程的过程中,人们却不能自由地对相关学说进行批评和质疑,而是必须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被动地接受别人的思想和观点。当一个人被迫不加判断地认同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时,他就不可能不产生一种尊严被人贬低的感觉。如果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不会损害人的尊严,那必然是因为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把自己当做一个有理性的人。在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总是将某种观点强加于人,他的朋友、同事,甚至他的亲人都会对他感到极其厌烦。而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却竟然要求13亿中国人放弃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将一个150多年以前的外国人的学说视为不可动摇的真理,这该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狂妄和蛮横啊!
    一个人必须不受阻碍追随自己的理性,无所顾忌地运用自己的判断,才有可能让自己思考的过程与结论具备令人惊叹的深刻性和彻底性,进而才有可能让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思想家。如果对最重大的问题及最高层次的原则,人们不能进行自由的思考和充分的探讨,那么一个民族不管人口有多少,都不大可能产生真正杰出的思想,整个民族的理智水平也不可能到达令人尊敬的高度。在一个连上帝的全知、全能,甚至上帝的存在都可以任人质疑的时代,13亿中国人竟然还要将一个德国人的学说视为不可质疑的神谕,我真想问问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到底是什么样的想法和企图,竟然会让你们如此处心积虑地禁锢13亿中国同胞的理性,如此想方设法地贬低13亿中国同胞的尊严?
    
     二、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迫使人们接受并表达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
     根据目前的教育政策, 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政治科目,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公共必修课,并不是某个特定专业的学习内容,而是人们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的前提条件。将承认某种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作为人们获得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的条件,实际上就是将剥夺教育机会作为一种胁迫手段,压制和侵害人们在哲学和政治问题上的思想和言论自由。用这种方式压制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双重的暴虐,因为它不但禁止人们表达自己认同的思想和观点,而且还强迫人们表达自己并不认同的思想和观点。
     强制所有的大学入学者接受完全相同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这种做法的危险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份。因为我们实在是无法确定这些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到底是对是错,而一旦它们确实是错误的,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就等于在强迫所有的中国人同时在最重大的问题上犯错。这种强制性思想的灌输实在是罪恶昭彰,因为它剥夺了整个民族发现和纠正错误的机会和权利。
     即使我们的教育决策者真诚地认为灌输给学生的思想是正确的(这一点实际上是大可怀疑的),他们也没有任何资格对学生进行这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由于教育决策者自己并不是全知无错的,因此他们并没有资格代替13亿中国人进行判断,更没有资格剥夺其他中国人进行判断的权利。如果他们断定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并且不容别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就等于是把自己视为全知无错的,也就等于把自己视为人世间的上帝。如果他们握在手中的权力,使他们到处听到的都是赞同而不是质疑,那就必将进一步加强了他们自以为全知无错的幻觉。他们只不过是占据了最容易让人狂妄自大的权位,却误以为自己掌管了代表着全知全能的神祗。
     不过,尽管不存在全知无错的人,但一个人仍有可能让自己尽量具备更多的智慧。一个人应该怎样才能获得智慧呢?肯定是要能够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面对他人的批评和质疑。为了对某一事物或某个问题进行最全面、最可靠的理解,他必然会尽量了解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各种不同的观点。一个人只有不断地把自己的观点与不同的观点加以对照和比较,才能逐步纠正自己的错误,完善自己的见解。这是一个人让自己的看法变得更加合理与可靠的唯一可行的途径。只有当一个人尽其所能地考查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并认真分析和驳倒了对自己观点的各种质疑与批评,他才有可能认为自己的判断,比其他没有经历类似过程的人更为可靠。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一个社会(甚至整个人类)。如果说一个社会还可能存在一种知识进步的趋势,而不是始终处于一种让人绝望的蒙昧状态,那必然是因为人们具有发现和改正错误的意识和能力,而要发现和改正错误,就必须拥有自由探讨和辩论的空间。只有存在思想和讨论的自由,人们才能通过了解更多的事实和对比更多的观点,来发现既有观点的错误与不足。作为并非全知无错的人类,我们只能因为一种观点经受住了最充分和深入的诘难和辩驳而将其视为真理,而不能将一种观点视为真理而禁止对其进行质疑与批评。自由和充分的质疑与辩论是获得可靠判断的必经之路,将不容质疑和批评的观点视为真理,与人类的经验和理性都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实际上,即使是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讨论,我们仍无法获得完全无误的确定性,我们的判断仍有可能出错。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有理由责怪自己了,因为我们已经尽力而为,已经做到了最好。我们只能继续保持自由思想与讨论的习惯与氛围,以便在今后获得更加可靠的判断。
     反驳我的人可能会说,决策者之所以进行强制性的思想灌输,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个人认为相关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是真理,而是因为它们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历史证明了这些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就是真理。这种反驳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断言历史事实是什么样子,以及某一历史事实究竟是确证还是否证了某一学说,本身就是一种意见和判断。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方面一样,我们的教育决策者既不能保证自己的判断正确无疑,也没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判断比别人的判断更为可靠。因此,他们并没有任何资格为别人进行判断,更不能压制和剥夺别人作出独立判断的权利。
     为目前的思想强制所做的另一种辩解是,决策者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能够确定这些思想就是真理,而是因为这些思想对中国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断言某种思想对国家的发展是否有利,也不过是一种意见和判断。只要我们的教育决策者并非全知无错的,他们同样没有资格将自己在这方面的意见和判断强加于人。一种思想是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利,是否应该树立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这显然是一个利害攸关、意义重大的问题。一个人但凡还算正常,都会以尽可能的审慎来对待与自身福利有重大关系的事务,而一个国家将某个外国人的思想体系,树为整个国家的政治、教育和文化领域中的指导思想,竟然不是鼓励人们尽量加以辩驳,而是千方百计地禁止人们的质疑,世界上最背理的事也莫过于此了。
    可见,这种求助于强制灌输的思想的效用性的辩解,同样是软弱无力的,并不能为中国目前的思想强制提供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正当性。实际上,为这种荒诞无比的思想强制所进行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和徒劳的,因为这种做法纯粹是少数人利用政治权力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从而篡夺13亿中国人的思想主权的僭越行为。这种僭越行为就其本性而言,不但是完全非法的,而且是极度暴虐的。
    
    三、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迫使人们接受并表达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哲学思想。但如果一个人持有某种与无神论相悖的宗教信仰,并在政治入学考试或相关课程的修读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不但会获得一个相对较差的课程成绩,甚至有可能失去大学及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显然构成对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教育方面的歧视,因而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无神论和宗教信仰都是人们在"有无来世"以及"来世是何种境况"等问题上,各自遵循自己的信念所持的各种不同的观念。由于今世的人们都不具备对于来世(或身死之后的境况)的任何经验,因此谁都没有任何根据证明自己的观念比别人的更为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个人和组织若要利用强制手段,迫使他人接受特定的观念,都不可能具有任何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实际上,在信仰问题上,政府不应享有任何权威。人们组建政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促进自己的福利,也就是为了让政府去做每一个人仅靠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但由于政府既不能在信仰问题上提供比个人更可靠的判断,也不能帮助个人为来世的生活做好更充分的准备,因此在这方面政府的权力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也不可能具有任何正当性。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根据别人独断的命令来选择自己的信仰,因为没有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听任他人——不管是一位国王,还是一个政党——来决定自己该信什么,不该信什么。
    政府的权力只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但信仰的基础却是发自内心的信服。使人接受一种信仰的唯一有效的途径是说服,外在力量的强制对此毫无作用。我们强迫一个人买一只他不看好的股票,或许有可能让他赚钱;强迫一个人吃他不想吃的药,或许有可能治好他的病,但我们却不可能强迫一个人对他不相信的东西形成信仰。政府的职责是制定和执行法律,但法律只适合规范人们的行为,却不适合用来规定什么样的信仰是合理的。
    我们的教育决策者经常宣称无神论的信仰是正确的,甚至是"科学"的,但这完全是一种独断的主张,因为个人信仰的超验特征,使任何人都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自己的信仰一定是正确的 。就信仰的本性而言,每一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别人的信仰是错误的。没有人会在相信一种观念的同时,又认为自己相信的这种观念不正确。在各种相互冲突的信仰中,没有任何仲裁者能够判定哪一种信仰是正确的,因为这些不同信仰对与错的可能性都是完全相等的。
    即使政府强制灌输的信仰是正确的(这一假定只是为了论证的方便,而事实上这种主张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种强制性的思想灌输仍然毫无正当性可言。人们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今世的安全和福利免受他人的侵害,而不是为了促进来世的福份。即使一个人在信仰上犯了错误,他损害的只是自己来世的福份,而不是他人今世的利益。政府以教育方面的不利后果对信仰"出错"的人进行惩罚,可以说是一种双重的权力滥用,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有权惩罚一个人损害他人的行为,但却没有权力惩罚一个人损害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权力只能管辖人们的现世事务,而不能染指人们的来世福份。
    一个人的灵魂只能由他自己来照料。一个人在信仰方面犯了错误,可能是他自己的不幸,但并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因此政府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对其施加惩罚。即使是在现世事务上,政府的职责也只在于保护人们的财产和健康,以免受到他人以欺诈和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所进行的侵犯,而不在于保护人们免受他们自己的轻忽所造成的损害。一个人可能会因为过于懒惰而使自己变得贫穷,或者因为一种不恰当的生活方式而损害自己的健康,但我们会不会认为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以迫使人们变得勤劳和健康呢?如果政府连强制人们增进各自的物质性福利的权力都没有,它怎么能有权力强制人们增进自己的精神性福利呢?
    政府如果因为一个人的信仰影响他自己的来世福份,便采取惩罚措施再去减损他的现世福利(例如剥夺和限制受教育机会),这实在是无比荒谬的做法。如果政府在这样做时,竟然还声称是为了受罚者的好处,那这种做法就不但是一种无理的滥权,而且是一种可耻的伪善。任何具备正常理智的人都不可能相信,为了帮助那些在信仰问题上"出错"的人,政府应该限制甚至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机会,而不是尽量让他们获得更多的教育。
    实际上,并无任何根据可以表明,政府官员的信仰一定比别人更正确。官员们只是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力,但并不因此而拥有比别人更多的理性和知识。擅长弄权的人并不一定也擅长求知,因此也不一定能够拥有更合理的信仰。否则,不同时代或不同社会的官员,在信仰问题上就不可能持有如此多的迥然不同的观念。
    政府不应强制干涉个人信仰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政府如果在现世事务上的强制措施出了错,它仍有可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一旦对人们信仰的强制干涉出了错,它能有什么手段和能力,来弥补人们在来生福份上所受到的损害呢?如果说政府官员真的认为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他们完全可以在不动用手中权力的情况下,像其他公民一样,通过个人的教化、劝喻和说服,使他人出于自愿和信服而接受自己所持的信仰。
    基于信仰的本性,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应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人,更不能仅仅因为信仰的不同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减损他人的世俗权利和福利。为了防止这种不正当情况的出现,政治权力必须在各种不同的信仰之间保持完全的中立,平等地对待各种不同信仰的群体,既不歧视和也不袒护任何特定的信仰。真正的信仰自由意味着,任何人既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享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也无需因为自己的信仰而承担任何额外的法律义务。
    一个人无论拥有何种信仰,都可以和常人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和自由,政府不应因为信仰的原因而剥夺和限制任何人的世俗权利。一群人有权因为某种共同的身份(比如都是某所学校的校友)而聚在一起欢庆,另一群也就同样有权因为某种共同的信仰而聚在一起祈祷。如果无神论者不会因为自己的思想而影响自己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成绩,那么拥有宗教信仰的人也不应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受到任何不利的影响。那些控制政府的人若要剥夺不同信仰者的受教育机会,他们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培育他人的理性、拯救他人的灵魂或是促进他人的福利,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可告人的野心与权欲。
    
    四、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向人们灌输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将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理智蒙昧状态,并使整个民族丧失追求和宣扬真理的道德勇气。另外,利用政治权力使某种学说免受质疑与批评,还将是这种学说本身失去活力,同时阻碍这种学说的信奉者理智的成长。
    在中国,那些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或邓小平理论进行直率批评的人,很容易在教育、就业或升迁等方面遭遇不利的后果。这就使得人们在相关的问题上不敢坦诚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便偶然出现一些批评和质疑的声音,也只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所使用的表达方式也往往极为曲折和隐晦。
     在各种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即使是那些最富探索精神的学者,也不得不把自己真正相信的原则隐藏起了,并极力使自己的言论看上去合乎自己并不相信的官方学说。他们在写作时必须时刻顾虑一些特殊读者的感受,而不能完全自由地追随自己的理性,完整和充分地阐述自己真正信奉的原则。这样的学者也许算得上很聪明,但却很难成为毫无畏惧、逻辑严谨以及前后一贯的真理追求者。更多的人为了不触怒掌权者和官方学说的信奉者,干脆避免谈及那些重大的原则问题,而专注于一些更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这实在是一种极为可悲的境况,因为这意味着整个社会已经丧失追求和坚持真理的道德勇气。
    一个国家如果不允许人们表达与官方或正统学说不同的观点,在心智方面遭受损害最严重的还不是异见者,而是对异见感到恐惧的官方学说信奉者。一个独立思考、敢于怀疑的人,即使所持的观点是错误的,他对真理的贡献也远大于不经思考就接受一种正确观点的人。独立而自由的思考习惯,不仅是成就伟大思想家的前提,而且也是普通人的心智得以充分提升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整个民族都要被动地接受既有的学说,而不敢在最重大的哲学和政治问题上,进行自由和大胆探索与讨论,人们的理性和心智怎么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成长?
    在一种普遍的思想压制和精神奴役的社会氛围下,或许仍有可能出现若干伟大的个体思想家,但却不可能出现一个思想活跃、理性发达的民族。一个民族如果出现了思想停滞、理智蒙昧的状态,必然是因为异见思想受到严重的压制。一旦对最重要问题的自由讨论被强行禁止了,整个社会也就不可能出现真正具有高度和深度的精神活动。从中国的历史就完全可以看到,一旦政治权力使整个社会出现了一种"思想统一"的状态,也就很难再产生值得重视的新思想,而一旦人们重新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很快就又会涌现各种异彩纷呈的思想成果。
    只要马克思、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并不是全知无错的,他们的观点与学说就有错误的可能。退一步来讲,就算他们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真理,对不同观点的压制仍然极有危害。首先,在不允许自由和公开发表不同观点的情况下,人们根本不可能确定马克思等人的学说到底是不是真理。在任何可能存在不同观点的问题上,只有平等地对待各种不同的观点,才有最终获知真理的可能。一个只知道自己观点的人,只能是一个知之甚少的人。他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但他却无法肯定不同观点的理由是否更充分。
    真理必须能够经得起质疑和辩驳。一个人若要确定自己的观点是真理,他至少应该能够驳倒不同的观点。作为辩论对手,他必须特别重视那些真诚相信不同观点,并且对不同观点的申张最为积极和得力的人。只有能够经受最强有力的反驳,一种观点才有成为真理的可能。但如果不允许发表不同的观点,我们怎么可能对它们进行反驳呢?如果我们的对手没有同等的辩论机会,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反驳是有效的?如果别的球队都被禁止或限制施展它们的全部技能,我们怎么能断定自己喜欢的球队一定是最强的呢?将一种学说视为真理,却又禁止人们对其进行批评和质疑,这是政府可能做出的最乖张的行为之一。因为自由而充分的争论和辩驳,是获取及检验真理的必经过程,任何不敢面对这一考验的学说,都没有资格以真理自居。需要刺刀庇护的"真理",就像依靠裁判偏袒的赛手,只配得到人们的轻蔑与不屑。
    另外,即使是一种正确的学说,如果不能自由、充分和经常地对其加以探讨,人们获得的也只是一种僵死的教条,而不是鲜活的理论。真正掌握一种学说,不但需要掌握这种学说的论据,而且需要能够反驳对其进行的批评与质疑。有些人认为,既然一种学说是正确的,那么对其进行的批评与质疑就是有害无益的。一旦这种想法被普遍接受,这种学说就不可能得到认真的探讨。这样一来,这种学说就只能作为一种偏见和迷信停留在人们的嘴巴上,而不是作为真理进入到人们的头脑中。
    人是有理性的生物,而人的理性就在于知道自己观点的依据。在一些重大的原则问题上,人们对于自己认同的学说,至少应该明白其合理性何在,并且能够驳倒一般性的反对意见。一个人如果不能说出反对意见为何不能成立,他就不能说已经掌握自己观点得以成立的根据。而一个人一旦不知道一种学说的根据,也就往往不能理解这种学说的涵义。他最多只能鹦鹉学舌般重复着一些口头禅式的结论,对这种学说的更重要的内涵则一无所知。
    当真理受到人们质疑和反驳,它的提出者或信奉者必须奋力证明其正确性和合理性的时候,也是真理最有活力的时候。当一个人为自己信奉的学说竭力辩驳时,他最能理解这种学说的内涵,同时也最能感受到这种学说的逻辑与力量。当人们不能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是必须被动接受官方指定的学说时,人们就不再有必要去努力反驳不同的学说,甚至没有必要去真正理解被灌输的学说。人们只是接受了这种学说的僵化的、空洞的言辞,但却丢弃了其深刻和鲜活的内涵。
    对于那些被人日复一日强行灌输的学说,人们很少能够真正领会其各种原理的含义与根据。许多人都可以朗朗上口地诵读出一条条所谓的"基本原理",但他们这样做只是出于一种习惯的盲从,而不是出于内心的理解与信服。当官方学说的权威阐释者为了某种目的宣布A不等于B时,人们就跟着说A不等于B,而一旦阐释者为了另一种目的宣布A其实也可以等于B时,人们又跟着说A等于B。这样一来,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也就不可能不逐渐演变为一个规模庞大的鹦鹉园地,而鹦鹉是绝不可能以追求真理而见长的。
    以上便是我的建议及其理由,请袁部长及教育部予以考虑。顺致夏安。
    
    
    
     建议人: 张雪忠
     2011年5月13日

关于取消思政课致教育部部长的第二封信

Posted: 28 Oct 2012 05:49 PM PDT

  

 

[张雪忠关于取消思政课致教育部部长的第二封信]

 

尊敬的袁贵仁部长:

您好。

我曾于去年给您写信,建议教育部取消大学及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政治"科目,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等课程从大学生公共必修课程中去除。之后,您亦通过教育部信访办公室对我的建议予以答复。

        教育部能够对公民建议及时予以答复,我对此表示欣慰和赞赏。不过,对于答复的内容,我认为尚有需要澄清之处:1、教育部的答复称,"在高等学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入学考试中设立'政治'科目,是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但却未列明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 2、教育部的答复称,我的建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却未明确我的建议到底不符合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规定。

       我已注意到,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公民建议,应不予支持,并对建议人予以书面答复。但教育部对公民建议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和答复,亦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从而必须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因此,教育部应在书面答复中明确告知建议人,其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究竟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款的规定。有鉴于此,我要求教育部以书面形式向我进一步澄清,我的建议到底不符合哪一具体法律条款的规定。

另外,在教育领域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向人们灌输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完全违背了宪法关于保护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规定。因此,即使真有所谓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高等学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入学考试中设立'政治'科目",这些法律法规也是彻头彻尾的恶法,并因与宪法相抵触而完全无效。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促进,在任何国家都应是整个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最高原则和最终目标,如果中国竟然存在公然背弃这一原则和目标的法律,我希望教育部能够向我明示此种法律何在,我将转而尽一己之力,以推动此种恶法的废除。

中国是否应该继续"在高等学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入学考试中设立'政治'科目",这是事关未来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教育部长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在政治、法律和道义上,都有义务向公众公开阐明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和立场。为此,我希望袁部长能开诚布公地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袁部长是否认为,对于诸如"组成世界的最终本原是什么"、"世界最初是如何形成的"、"使得事物存在和变化的最终原因和动力是什么" 、"世界是在空间上是有限还是无限的"、"世界在时间上是否有开端和尽头"以及"是否存在有别于物质的灵魂"等重大的哲学问题,十三亿中国人并没有权利和资格进行自由和独立的思考,并得出自己的结论,而是必须接受和顺服一百多年前两名德国人给定的答案?

2、袁部长是否认为,就重大的哲学问题而言,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人都可以自由地思考和写作,恰恰是十三亿中国人完全缺乏自由探讨的能力,他们充其量只不过是一具具只知道进食和睡眠的肉体,对各种重大哲学问题的思考,只能由一百多年前的两名德国人来代劳?

3、袁部长是否认为,在整个国家的教育领域强行灌输一百多年前两名德国人的哲学思想,真的不会扭曲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人格、扼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良知、贬低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尊严?

4、袁部长是否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是人类历史上最为科学的哲学体系,并且只有中国人有幸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因而不惜长期动用政治权力将其树立为不可置疑的官方意识形态?如果是这样,请问袁部长,上天既然如此眷爱中国人,以至于单单让中国人掌握和坚持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那么它为什么没有通过某个中国人用中文向中国人启示这一真理,而是颇费周折地通过两名外国人用外文向中国人启示这一真理?

5、请问袁部长,如果您对以上四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您是否认为目前在教育领域推行的思想强制政策,是一种针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犯罪,而您则将恪尽一名教育部长的职守,尽早在教育领域废除这一荒唐和罪恶的政策?如果废除这一政策超出您的职权之所及,您是否会毅然辞去教育部长一职,因为既然无力阻止一种针对全体中国人的严重罪行,您至少可以做到避免亲自参与和实施这一罪行?

再次致信叨扰,还请袁部长见谅。顺致秋安。

 

 

                                                                                          张雪忠

                                                                                   2012 年10月11日

教育部对我的公民建议书(第一封信)的答复

Posted: 28 Oct 2012 05:46 PM PDT

  

奥罗对垒为谁而战?

Posted: 28 Oct 2012 02:13 AM PDT

最近特别关注美国竞选总统。本来跟我毫无关系,只是我是想知道,世界上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他们的总统到底都用什么方法来管理。我和美国的百姓一样,所瞭解的一切都是由这两位总统候选人自己筹集资金来做的宣传,百姓的钱,他们是不能用来干这个的。

奥巴马和罗姆尼的两次辩论都看过,精彩得不得了。人家总统候选人脑子反应实在是太快了,这样的人才配当总统。其实他们就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理念相同的地方没有什么好辩的,激烈争论的是在不同的地方。本来不喜欢罗姆尼这个人,后来听听他的一些言论,觉得有一定的道理,也难怪很多人会投他的票。

都说美国竞选是个烧钱的游戏,那么拍大片烧不烧钱?人家愿意,又没烧你的钱。总统大选烧的是捐款 ……

……

网事打捞:中国人身上的致命性病毒

Posted: 28 Oct 2012 01:39 AM PDT

MZ苦儿菜(517648261):中国人身上的致命性病毒。中国真正的特殊之处,就是它的病,难以治愈的病。马克思和恩格斯屡屡称中国为"天朝帝国",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块"活的化石",是"僵死不动的东西",是"木乃伊",不仅"几千年来都没有进步",而且"习惯于靠无知来保证不受物的侵犯、世界的侵犯"。中国的社会制度是"腐朽的半文明制度",中国人被称为"半野蛮人""野蛮人""陈腐世界的代表""宗法的骗子",等等等等。随着"历史的终结",人类社会的道路越来越清晰,世界各国差不多全部都踏上了这条道路。但中国似乎仍然是一个例外。中国与世界正在背道而驰,而且前面就是万丈深渊。那么,中国究竟错在哪 ……

……

包致金大法官反擊梁愛詩的釋法論

Posted: 27 Oct 2012 11:58 PM PDT

包致金大法官反擊梁愛詩的釋法論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正式退休,臨別警告,一股風暴前的陰霾正籠罩本港法治,他遺憾未能與一眾法官共度時艱。

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炮轟本港司法制度及法官,包致金指梁有言論自由,反對她的人也享有相同自由表達不滿,「我堅定不移認同他們(反對梁愛詩)的觀點。」對於梁愛詩認為釋法可解決雙非問題,包致金強調《基本法》賦予終審法院有權尋求人大釋法,但終院主動提出以外,其他釋法都是錯誤。

「除終審法院主動提出外,其他釋法都是錯誤。」不知道包致金在什麼時醒悟,如在1999年第一次「釋法」後發炮,相信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會是另一番景象,唔會好似咿家七國咁亂。

《基本法》的解釋權關係到特區的自治權,關係到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的實現,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擁全部條款的最終解釋權,特區的自治權就無法實踐;《基本法》解釋權的配置和解釋機制,由第158條具體規定。

第158條規定,只有經香港終審法院提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解釋,香港法院才須以人大的解釋為準,人大在其他任何情況下的解釋,香港法院都唔使理佢嗡乜,此項規定,目的是為保證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得到實現。

香港與國家的關係由《基本法》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方法只得一種,香港係實行普通法,法律在法院審理案件時解釋;國內係實行大陸法,人大的解釋權不受限制。經國務院提請或人大主動解釋《基本法》,係將國內的法律制度強加於香港,抵觸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違反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以及違反香港《基本法》的規定。

終審法院及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解釋權的認知,犯下「明知故犯」的錯誤;在《莊豐源案》的判決書,認為若常委會依據《中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及《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所授的權力對《基本法》作出解釋,香港法院便有責任依循。並表示常委會根據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基本法》作出解釋的權力是源自《中國憲法》,而這項權力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這項權力的適用範圍擴及《基本法》的每一項條款,而並非限於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範圍之外的條款」。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是「全面而不受限制」,香港點樣實踐終審權?李國能好似唔知道自己身處終審法院,唔知道終審權係乜嘢一回事,對常委會解釋權的闡述一塌糊塗。李國能的戇道理,一直被「泛民」奉為金科玉律;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擁有全面而不受限制的解釋權,要求常委會「自我約束」權力以維護香港法治,是「泛民」政黨和大律師及法律學者的一貫立場。香港的高度自治需要常委會「自我約束」成就,「泛民」的定位,除咗認知偏差,維護「友好」李國能是主要目的之一。

被問到梁愛詩是否製造法治陰霾的其中一人?包致金話:「這股陰霾來自每一個不尊重一國兩制的人。

不尊重一國兩制的人,包括李柱銘、梁家傑、吳靄儀、湯家驊及整個「泛民」陣營;包括陳弘毅、梁美芬、胡漢清、譚惠珠及整個「建制」陣營。

包致金又多次強調,新聞自由是法治基石,傳媒是最重要的捍衞者。但回歸15年的血淚史,讓市民清楚地看到,不尊重一國兩制的人,包括香港絕大部分傳媒。

蘋果日報──包致金:陰霾籠罩本港法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025/18048368

《莊豐源案》判案書: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ju_body.jsp?DIS=16936&AH=...

2012年10月27日 糗事 TOP 10

Posted: 26 Oct 2012 08:30 PM PDT

撸主喜欢一个妹子,妹子昨天过生日,一个月工资买了一条项链,说了个生日快乐,妹子眨巴着大眼睛盯着我:"你不想向我告白吗?"撸主当时那个激动啊,当即表白!妹子盯着我看了半天很轻蔑地说:"项链还你!"撸主当时心就凉了:"你不喜欢吗?我一个月工资买的啊!"妹子说:"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快把项链退了,贵死了!"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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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同学喜欢上半身趴在栏杆上,然后用手够自己的脚,每次问我:你会吗?我说:不会。后来有次他玩这个失去重心了,从二楼摔了下去,我跑下去一看他躺在地上,头下好大一片血留了出来,当时我就懵了…后来送医院抢救,第二天我跟爸妈去医院看他,他头上打着绷带,戴着氧气罩,见到我来了用虚弱的声音说:XX(楼主名字),回去我再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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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在爷爷单位的托儿所,那时候厂里工资低老师就拿我出气(爷爷是领导)。因为我不会说话,还是妈妈给我洗澡时看见身上有印子,回头等我爷爷来时,抱着我玩,然后我妈和我说
告诉爷爷老师咋打你的

我伸手一巴掌就掴我爷爷脸上了,眼镜都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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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曾在非洲工作的妹子,还有人记得我么。。。我的歌声里。。。今天在北京地铁上遇到两名非洲妇女带着三个孩子,楼主觉得亲切遂与其一聊天,相谈甚欢时楼主随便问一句,你有三个孩子吗?该妇女迅速答到四个,然后迟疑了一下,环顾四周,就慌忙往回跑去寻觅第四个孩子了。楼主凌乱啊,孩子多了丢一个都没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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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生日,常年在外漂泊,本着自娱自乐的精神,买了个小蛋糕,两罐啤酒,一共花了48,准备自己回去庆生!走到家门口的猜票站心血来潮刮了注猜票中了50,这是天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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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忽然不好 抛个漂流瓶 说快到世界末日 我想和你在一起 …… !!!……收到回复 唐山瓶子语音 一个小宝贝 刚刚学话的样子 叭叭教他说阿姨 嘛嘛教他说加油 一个稚嫩的声音一遍一遍和我说着阿姨加油 ……眼泪在眼圈打转 真心住祝福这个家庭永远幸福 宝贝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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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今天发生的真事,小姑子怀孕六个多月了,早晨坐公交车回娘家,半路上来一个老太太带这个小孩,让小姑子给她让座,售票员说:她是孕妇,不能让。老太太说:她现在月份不大,没事,别把我孙子摔着。结果一路上没有人为这种老太太让座。最后我祝这老太太坐公交车永远没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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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见一男一女吵架~~~~~
女: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撕心裂肺状)
男:你别这样好不好?至于吗?
女(蹲在地上痛哭):你不爱我了!
男:祖宗!我给你买小布丁行不行!买两根!大姨妈肚子疼别赖我!
女(擦擦鼻涕眼泪):我绝对不赖你!
男:你都赖了多少次了…
于是两人欢乐的牵手走了,留下我纠结的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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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考试完发试卷,有个同学人品爆F,就对了一个选择题,…三分…英语老师在上面咆哮:你告诉我三分能干什么???该同学弱弱地回答:抢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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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有个六岁小孩,被拐卖走了。家人都快急疯了,天天哭,天天找。结果过2星期人贩子又给送回来了,口袋还又1000块跟一封信。原来,这小孩子一直哭,人贩子又是第一次做,心就软了。想送回来又怕家人报警,就给了1000算是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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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时报》:马拉拉,勇气的象征

Posted: 28 Oct 2012 12:48 AM PDT

核心提示: 巴基斯坦少女马拉拉,在塔利班的谋杀行动后奇迹般地生存了下来,成了象征勇气的烽火,激励无数人以和平与尊严对抗暴力与狭隘。

原文:Malala, a symbol of courage
作者:AFP
发表:10月27日,2012
本文由Fish翻译。

【马拉拉与家人在英国医院】

    在2009年,马拉拉(Malala)在国际上小有名气,因为她为BBC的乌尔都语写博客,记载她在塔利班统治之下的恐怖生活。
    她居住在巴基斯坦西北部一个美丽的山谷中。在2007年,武装分子接管了该区域,并且更加血腥、残酷的诠释伊斯兰教法。反对他们的人都被谋杀,人们公开鞭打反对伊斯兰教的人,妇女被禁止走入市场,女孩被禁止去上学。
    Malala在博客上,以匿名的方式写博文,用最简单坦率的言辞写一个孩子的生活。打开其中一片博文,就可以看到巴基斯坦边界上,正在发生的苦难。
    在2009年1月Malala在博客上写到:她鼓动女同学穿漂亮衣服去上学,而不是穿保守的宗教性制服。所以我决定穿我最喜欢的粉红色衣服,其他很多女同学也穿着彩色的衣服。但是,在晨会上,老师告诉女同学说:"你们不能穿鲜艳的衣服,因为塔利班不喜欢,你要要穿黑色的衣服。"
    Malala和数百万被伊斯兰教武装分子禁止上学的女同学产生了共鸣。巴基斯丹政府一直在当地和塔利班做斗争。
    当巴基斯坦政府发动针对塔利班的进攻时,Malala在她的父亲Ziauddin的带领下,逃离了Swat地区。她父亲Ziauddin是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个鼓吹教育的业余活动家。
    度过了苦难时期后,Malala又恢复了她的工作,鼓动促进教育。去年,她被提名为国际儿童和平奖。
    但在10月9日,塔利班武装分子对Malala的行为忍无可忍。他们派出了二个杀手企图在校车上谋杀Malala,他们在攻击校车时,曾警告说,任何一个女孩如果站起来,那么她就会遭遇和Malala同样的命运。不过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次袭击之后,Malala居然活了下来。子弹划过她的脑袋,飞过她的脖子,最后击中了她的肩膀。她被送往医院,她躺在医院里,与命运做挣扎。
    在巴基斯坦进行了紧急手术后,Malala被送往英国进行长期治疗。 在英国伯明翰的领事馆中,充满了世界各地好心人的送来的祝福卡。
    现在Malala正在康复,并且与家人团聚。她的勇气与抗争精神在她的家乡鼓舞了许多好学的女孩(她的家乡只有不到50%的妇女会认字),尽管有很多挑战,不过她们将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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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在幻想与现实的边缘

Posted: 27 Oct 2012 08:22 PM PDT

本文作者:denovo

詹姆斯·卡梅隆单枪匹马乘坐"深海挑战者"号抵达马里亚纳海沟的时候,是否会想起20多年前自己拍摄的《深渊》?现实世界的深渊孤寂冷彻,而卡梅隆心目的《深渊》却有着外星生物驾驶的巨型飞船。2012年3月,透过高分子复合材料的潜水器外壳观察深海,卡梅隆会想些什么?

作为一部科幻电影,《深渊》依据大量现实科技手段描绘了神秘的海底世界。不过,本文不是与你赏析电影拍摄手段,而是借《深渊》讲述人类深海潜水之艰巨达到几乎无法挑战的地步。

减压病?仅仅是开始

电影故事虚构了一次核潜艇事故,由一帮习惯深海作业的海底石油钻探人员负责打捞工作。谁也没有想到,在蓝色地球的海洋下潜藏着友善的外星智慧生命……于是,人类在深海潜水中所能面对的绝大部分困难都在一部电影中出现。

故事开篇,一台名为Deep Core的深海钻探平台为了营救核潜艇,从水深1700英尺(约518米)的地方转移到2200英尺(约670米)的海沟边缘。女主人公带着海豹突击队到达平台时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将要花上3个星期来减压。电影一开始就给了观众一个提示:深海潜水不是闹着玩儿的,搞不好会搭上小命。

首先,我们来解释为什么一个减压过程需要3个星期。

潜水过程中为了平衡潜水员体内外的压力差,防止内脏、骨骼和肢体受损,潜水员所呼吸的气体压力通常与他们所在深度的水下压力相当。既然是潜水,气瓶绝对是主力潜水装备,那么,你真认为气瓶就一定装的是纯氧?事实上,氧气分压(混合气体中氧气百分比乘以总气压)过高(国际公认高于1.6便进入危险范围)反而会对人体产生毒性导致昏迷,不过昏迷后的人还泡在水里只有一种结果——溺亡。

如此,有人便想到,在氧气瓶里添加惰性气体是不是一个好方法?要命的是,惰性气体虽然不轻易发生化学反应,可是易溶解于血液与人体组织,而且溶解度与压力呈正比(潜得越深,压力越大,溶得越多)。当潜水员上浮压力下降时,这些溶解的气体逸出后可就在血液中形成气泡了。血液中的细小气泡极度危险,因为气泡会阻碍血流和氧气交换,造成血栓或组织缺氧坏死,从而导致潜水员罹患"减压病"。此种病症的患者,轻者再也不能潜水,重者直接丢掉性命。

因为现目前人类对于减压病的致病机理尚不清楚,所以减压病是极难预测的,每个人的生理状况千差万别,甚至同一个人每天的状况都不一样。不管你的身体有多强壮,每多减压一次,就多一分风险。

深海癫狂——高压神经综合征

你能想象流动的血液中充满气泡吗?不过,人类想出的解决办法总比困难多,比方说电影中所出现的 "饱和潜水"技术。这一技术确实存在且原理简单,无论惰性气体的溶解有多高,人体这个容器所能溶解的气体总体积一定能达到饱和状态。潜水员所在的压力舱下潜达一定深度后血液内溶解的惰性气体接近饱和,此后只要保持舱内压力,潜水员可以一直在此情况下工作。任务完成后压力舱上浮,其中压力缓慢降低,则潜水员血液中的惰性气体会以"缓释"的方式释放。只要减压时间够长,"减压病"是可以避免的。

好了,有了"饱和潜水"技术,是不是意味着人类可以向更深的水域迈进?答案是:NO!因为还有一个更恐怖的对手——高压神经综合征(High pressure neurological syndrome,下文简称HPNS)。当人类克服HPNS的时候,人类深海潜水才能实现。

HPNS在深度超过150米后会以一定概率出现,被选中的潜水员,首先出现手的颤抖,随后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甚至可能出现极端情况——变成一个失去正常思维的疯子。至于HPNS的产生,目前学界认为是压力直接作用于神经细胞表面,导致表面张力增加引起神经信号传导紊乱。

不得不提到电影的后半段,海豹突击队队长出现手抖、癫狂等症状,观众还以为这厮顶不住掩盖核潜艇秘密的巨大压力而癫狂。事实上,这家伙很不幸被HPNS选中。在这一部分的情节中,卡梅隆以极自然的导演手法,安排男主角潜水到10000英尺深度打捞核弹头,很轻松的将情节扭转,顺便还引出一个新概念产品——液态呼吸潜水服。

液态呼吸——人鱼只是个传说

影片中描述了一个带有一点惊悚感的呼吸方式——全液态呼吸,用溶解有氧气的液体充满呼吸道和肺部,使得人类具备类似鱼类的呼吸能力。人鱼传说流传了这么多年,但传说毕竟是传说,液态呼吸虽然在新生儿急救上有过成功案例,但进入实用还任重而道远。

在液态呼吸介质的选择上,具有强大气体溶解能力的液体只有两种:硅油和碳氟化合物。但硅油浸泡有毒性,因此碳氟化合物是唯一的选择。可是,碳氟化合物也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碳氟化合物粘度超过空气几十倍,如果没有外界的助力,呼吸运动将是一场肺部举重运动;其次,碳氟化合物虽然能够携带足够多的氧气,但面对肺部排出二氧化碳却效率过低,在不长的时间内,人体所积累的二氧化碳就能导致中毒昏迷。

Bug

在影片末尾,钻探平台从2200英尺深度被外星飞船一举托上海面,女主人公走出平台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应该已经死了,因为我们还没有减压!

对于这件神奇的事情,卡梅隆没有给观众任何解释,倒是著名科幻作家奥森·斯科特·卡德根据本片写作的同名长篇科幻小说中作出了解释:某种微型外星生物进入了他们的血管和组织,高效清除了其中溶解的惰性气体,因此不会形成致命的气泡,使潜水员免受减压病的困扰。

说明

编辑/彭一平,已发表于《科学Fans》2012年第六期,题为《深渊》之下——"压力山大"的呼吸问题,文字经彭一平编辑精心修改以适合该刊读者群。

图片出处:http://scubadiverli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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