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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见源于无知+不讲道理
- 偏见源于无知+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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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悼日:我们悲伤,只因为我们坚强
- 中文Twitter上关于玉树地震的信息(八)
- 鲜花和大便
- 不滿神韻遭拒 觀眾向港府索償
- 狀告港府 主辦方呼籲港人「護神韻 護香港」
-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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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德义:我没钱捐款
Posted: 21 Apr 2010 01:21 PM PDT 转基因是一种技术。评价一种技术的好坏,第一要看它服务于谁,第二要看它是否划算。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必须根植于科学分析,但同时也必须跳出科学的框框,从社会和环境的角度予以考量。 任何成功的技术,都必须让使用者受益。转基因技术在医药方面的应用满足了这一要求,但在农业方面就出现了偏差。目前已经被商业化的转基因农作物大都是针对农民的需要而设计出来的,它们减少了农民的劳动强度,降低了种田的成本,增加了农业的利润。但对于消费者,也就是所有吃粮食的老百姓而言,转基因农作物更像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怪物,谁也说不清它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要种它。难怪有相当数量的老百姓对转基因持反对态度,因为他们不觉得这种技术是为他们服务的。 反对需要理由。老百姓缺乏专业知识,只能把目光转向少数意见领袖。于是,绿色和平组织和少数专家学者站出来充当了老百姓的意见领袖,对转基因农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效率都提出了质疑,声称转基因技术是大公司赚钱的工具,其潜在危害尚未可知。 第一种质疑本来是站不住脚的,现在还有哪一种新技术是免费的呢?但是当反对者将此事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后,这种质疑就立刻变得掷地有声了。 第二种质疑看似合理,谁能证明转基因食品没有潜在的危险?但是仔细分析,这种质疑同样站不住脚。谁能证明任何东西永远无害呢?当一件事情的时间尺度被放大到"永远"之后,就只能用概率来描述它。科学家早就证明转基因农作物的安全性和其他新型农作物等同,其对环境的益处很可能大于坏处,但这样的描述显然太过抽象,没能打动消费者的心。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消费者就是上帝。没有消费者的支持,转基因农业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问题在于,大多数消费者一叶障目,并没有意识到潜在的风险正向他们逼近。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内的绝大多数国际农业研究机构都在发布警告:世界粮食危机是真实存在的,转基因技术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可是,任何新技术的发展都需要时间,如果我们现在不做好准备,等到危机真的来临时很可能就来不及了。 这就是我们必须了解转基因技术的理由。(继续阅读) |
Posted: 21 Apr 2010 01:21 PM PDT 转基因是一种技术。评价一种技术的好坏,第一要看它服务于谁,第二要看它是否划算。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必须根植于科学分析,但同时也必须跳出科学的框框,从社会和环境的角度予以考量。 任何成功的技术,都必须让使用者受益。转基因技术在医药方面的应用满足了这一要求,但在农业方面就出现了偏差。目前已经被商业化的转基因农作物大都是针对农民的需要而设计出来的,它们减少了农民的劳动强度,降低了种田的成本,增加了农业的利润。但对于消费者,也就是所有吃粮食的老百姓而言,转基因农作物更像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怪物,谁也说不清它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要种它。难怪有相当数量的老百姓对转基因持反对态度,因为他们不觉得这种技术是为他们服务的。 反对需要理由。老百姓缺乏专业知识,只能把目光转向少数意见领袖。于是,绿色和平组织和少数专家学者站出来充当了老百姓的意见领袖,对转基因农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效率都提出了质疑,声称转基因技术是大公司赚钱的工具,其潜在危害尚未可知。 第一种质疑本来是站不住脚的,现在还有哪一种新技术是免费的呢?但是当反对者将此事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后,这种质疑就立刻变得掷地有声了。 第二种质疑看似合理,谁能证明转基因食品没有潜在的危险?但是仔细分析,这种质疑同样站不住脚。谁能证明任何东西永远无害呢?当一件事情的时间尺度被放大到"永远"之后,就只能用概率来描述它。科学家早就证明转基因农作物的安全性和其他新型农作物等同,其对环境的益处很可能大于坏处,但这样的描述显然太过抽象,没能打动消费者的心。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消费者就是上帝。没有消费者的支持,转基因农业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问题在于,大多数消费者一叶障目,并没有意识到潜在的风险正向他们逼近。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内的绝大多数国际农业研究机构都在发布警告:世界粮食危机是真实存在的,转基因技术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可是,任何新技术的发展都需要时间,如果我们现在不做好准备,等到危机真的来临时很可能就来不及了。 这就是我们必须了解转基因技术的理由。(继续阅读) |
Posted: 21 Apr 2010 12:38 PM PDT
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书呆子",居然就在美国走红,而且还是以上台说笑的方式走红的,红得还很快。非但如此,他是用英语讲美式笑话,一口外国腔很重的英语,居然能够让老美笑得七倒八歪,实在使人大跌眼镜。 其实,黄西是个够聪敏的人,他知道要用非母语的英语与美国笑星竞争,在字正腔圆、满口地道发音上,绝对不是那些舞台经验丰富、手舞足蹈、伶牙俐齿的老美笑星的对手。他要将自己的短处变成长处,正好利用发音有口音的特点加以夸大,再加上故意装出的木纳呆板的外形,与老美笑星形成截然不同的反差,以此取得出奇制胜的演出效果。他的这个方法,有点类似中国传统相声中逗哏、捧哏的分工,他知道自己不合适做逗哏,于是选择做捧哏,不以说笑唱跳取胜,只以不变应万变的形象取胜。 黄西在CBS著名的深夜节目"莱特曼秀" (The David Letterman Show) 中首次亮相时,看似表情生硬胆怯,但一张嘴"大家好,我是爱尔兰人"立刻引起哄堂大笑,掌握主动后,一步一步引导全场情绪,大获成功,使他一举成名。当然,也有一些老美不喜欢他的风格,在评语中写下一些挖苦的话,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成功,他在以后的演出中,往往得到全场起立鼓掌贺彩。 黄西的专业是生物化学,从本科到研究生再到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走的基本上是大多数留美学生走过的路子,也就是从家到课堂,从课堂到实验室,再从实验室到家的三点一线。长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大概都知道实验室的枯燥无味,单调辛苦,黄西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独辟蹊径,走出靠嘴巴吃饭的路,说明他智商情商都很高。黄西出名后,有人将他与东北小品演员小沈阳相提并论,也有人觉得他更接近上海笑星周立波。但依我看,他倒是更象在大陆出名的加拿大留学生大山,不过他比大山更不容易的是,他除了是一位笑星外,还兼有一个科学家的头衔。 只是我有一个疑问,黄西的英文名字是Joe Wong,Wong这个姓的拼法,不大符合大陆人的习惯,倒有点象香港人的拼法,也许他的这个名字还有一点故事。什么时候有机会,我要当面向他请教。 |
Posted: 21 Apr 2010 03:35 AM PDT |
Posted: 21 Apr 2010 11:48 AM PDT 供放在尊者达赖喇嘛加持过的纯银灯盏上的蜡烛,为4月21日点燃。中阴49日,为走在轮回之路的遇难者们,每日供灯……中文Twitter上关于玉树地震的信息(八)【截至2010-04-22 02:45】强打!谢谢凤凰!RT @陈晓楠 :《冷暖人生——废墟上的红色袈裟》视频 http://sinaurl.cn/hngzC 不多说了,这样的画面无法用语言描述。 #qhdzRT @ginlian 中国当局应接受达赖先生返回家乡为灾民祈祷。什么人会剥夺别人服务于自己父老乡亲的权利?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在此事上表明自己的立场,支持一位年老同胞的善良心愿。请您签名后主动转发并征集他人签名以示支持,本人将不统计签名,而由网络自动完成。 #qhdz我给这个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赋已经够多得了,因此,我绝不会响应官方发起的任何募捐活动。而他们应当主动拿出我已缴纳的赋税之一部分捐给玉树灾区,并且还得署上我的大名才行。 |
Posted: 21 Apr 2010 11:19 AM PDT 我象模像样的坐在电脑跟前,想更新博客,突然间犯困。有时困意和便意一样,总是很突然,或者突然有,或者突然没有。突然有了困意,就坐不住了,三两下宽衣解带,玉体横进被褥,准备睡它个甜蜜蜜。突然又没了,困意又没了,跟屁股一沾上马桶就一滴也拉不出来一样。还是得更新博客,躺着更,用手机更,更好。我能躺着做事的时候,就绝对不会想坐着,凭什么要克服那么多的地心引力? 可是更新什么呢?我还没想好。新闻已经不新鲜了,哀悼日,有人哀悼有人日,有人不哀也不日,还有人边日边哀悼。我想不出要说些什么,今天我既没哀悼也没有日,我过了平平常常的一天,我的心情是彩色的,我放屁也没有降半裤。 对了,说到屁,我今天放了一个很独特的屁。由于今天穿了一条挺修身的裤子,所以整个下体的线条看起来很流畅。这样的布局导致了,在我排出那个屁的时候,屁流短促间就涌进右腿裤管,激流勇下,我感觉到,一股体贴的、温润的、象极女人娇喘的气流,从屁门出发,到大腿,经小腿,到脚跟,然后直奔脚掌某穴,一气呵成。我颤立着,体验那种被雷到的触感,突然很感动,觉得自己很幸运,很幸福。感谢国家。 今天陪一个朋友去了五棵松摄影器材城,他相中了莱卡新出的M9,出于对我在摄影器材方面败家的口碑的尊重,让我帮他看看。我的意思当然是,莱卡的东西还用看么,带足钱去便是。但我还是想亲眼看看亲手摸摸这部传说的机器,于是去了。去了就得买,买了可以不用。钱惟一一个有价值的时刻,就是花出去的瞬间。之前和之后,钱没有任何意义。那个他很爽的瞬间,我在想,以及在算,这些钱如果用来买宋庄烧饼,可以买多少呢?我绝对没有想过这些钱如果捐出去可以买多少顶帐篷,我对捐款这样的事情已经完全是潜意识级别的深恶痛绝,尤其在电台里说了整整一天的"大爱无疆"之后。我就喜欢钱花得毫无意义,我发自内心的渴望那些捐款箱里常年空荡得只剩下空气。我就喜欢朋友买了M9然后放到防潮箱里每年就打开来看一眼。结果晚上吃饭的时候,另一个人说经过3天奋战,某Tv终于搞进了21个亿,可以睡个舒坦觉了。我有点失落,又想,21个亿,可以买多少个M9啊。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到这些钱和玉树有什么关系呢?看来我确实满心大便。后来又有人说,不,你心中还是有鲜花的,你也能看见鲜花。所以我就改口了,嗯,我确实一直看见鲜花插在大便上。 另外,这个博客和原来有点不一样,我尝试着让大家一起供稿提供内容,我设想这样可以汇聚多人脑子火花,提供更多的阅读快感。有不少从不说话的人都在看这个博客,我要说我一点都不在意他们那是矫情过了头。我不是非常在意,但同时为了表示感谢和尊重,我的确希望,自己每次更新的内容,都能让他们在每次默默光临时得到一些阅读快感。因为如果我不经意逛到别人的博客,我多少也会有些这样的肤浅需求,希望他们能满足我。 现在,这里不用我每日更新,估计也有人会每天得瑟。所以我逛这个博客的时候就有点象在逛别人的博客一样,渴望有惊喜。所以,你们这些可以更新博客的鸟人们,请再次去温补一下"贡献内容"页面里边的文字,确定一下你是否的确在为这个博客贡献新鲜内容,不然,我给你权限干鸡巴毛呢。 用手机来更新博客很累,但我要满足我躺着的欲望,只好这样。 Location:北京市,中国 |
Posted: 21 Apr 2010 10:36 AM PDT 就美國神韻藝術團遭港府阻停來港演出一事,香港一名購買了神韻演出門票的觀眾,任職遊艇教練的李慨俠,不滿港府阻停美國神韻藝術團來港演出,前日正式入稟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香港入境處處長白韞六索償,要求港府賠償神韻晚會購票費300元和訴訟費用。他呼籲更多購票觀眾提出向港府索償。案件將於5月14日提堂。這是首宗就神韻被拒演出向港府索償的個案。 李慨俠說,自己原本打算觀看1月28日的神韻晚會,但驚訝神韻演出居然被港府拒簽而被迫取消,令他深感震驚。本身對法律素有研究的他認為,今次事件不只是金錢損失,而最讓人擔憂的是,港人欣賞文化演出的自由受到踐踏。他在申述狀中指港府違反基本法第三章第34條,和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第27條(破壞香港接受文化的自由,阻礙文化交流的活動,導致今次的損失,令市民感覺到享受『文化』的自由被踐踏)。 他昨天出席香港神韻晚會主辦單位舉行的「護神韻 護香港」集會遊行活動時,呼籲更多購票觀眾提出向港府索償。 美國神韻藝術團原定於1月27日到31日在香港演出七場,7千多張門票在公開發售不久便幾乎全部售空,但其後因港府對六名神韻關鍵技術人員拒發入境簽證,以致演出被迫取消。受影響的觀眾除了香港市民外,還包括不少從美國、澳洲、印度、南韓及大陸多個省份來港準備觀演的人士。 |
Posted: 21 Apr 2010 10:22 AM PDT 香港神韻晚會主辦方,4月20日就港府拒發入境簽證給美國神韻藝術團的六名核心技術人員,以致神韻晚會被迫取消的事件,以主辦單位之一香港大紀元時報的名義,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訴港府入境處拒絕簽證的決定與行為非法,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主辦方指出,事件證明所謂一國兩制只是中共的謊言,並呼籲港人站出來維護香港的人權自由,促使港府改正錯誤的決定,恭迎神韻光臨香港演出。 20日下午,香港大紀元時報、香港法輪佛學會及香港新唐人電視台等三個主辦單位在高等法院外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這項「護神韻 護香港」的法律行動。香港大紀元時報社長簡鴻章作為原告的代表在會上宣讀聲明,指港府當局對文化藝術團體強加政治打壓,不但令香港的聲譽大受傷害,令整個社會蒙受巨大的損失,也侵犯了港人的正當權益與人權自由,讓人對香港的前途更為憂慮。 港府配合中共破壞神韻演出 聲明指出,港府以六名神韻人員可以找到本地人替代作為拒絕簽證的理由,是荒謬無理、完全站不住腳的,而真正的原因,「就是港府當局屈從、配合中共惡黨的意旨,破壞神韻來港演出」。 聲明並強調:「這次事件也再一次證明,中共政權對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等承諾,只不過是騙人的空話,虛假的裝扮,不過10年就原形畢露。我們奉勸海內外那些在中共謊言哄騙與利益誘惑下的人們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中共,不要指望中共,不要配合中共。」 主辦單位呼籲港人挺身而出堅守港人的正當權益,維護香港的未來。「我們堅信,堅持自由良知的數百萬港人,一定會作出正確的選擇。」同時,主辦單位期望擔負著維護香港司法獨立重責的香港司法機構,能夠伸張正義,與數百萬堅持自由良知的港人一起,促使港府棄惡從善,改正錯誤的決定,恭迎神韻藝術團光臨香港演出。 朱婉琪:盼香港司法伸張正義 台灣人權律師、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律師發表錄音講話,支持今次法律行動。她說,香港政府已經不再是香港人的政府了,近年來,在重大的人權問題上,香港政府從來沒有擺正過,不斷的為中共為虎作倀,破壞香港人民的人權自由。在今次事情上,更進一步破壞香港人欣賞藝術團體表演的權利,令他們享受不到「世界第一秀」,「這完全是中共喪心病狂,不顧一國兩制,破壞香港人權的一個赤裸裸的極權的表現。」 朱婉琪並說:「今天的香港一國兩制是中共邪黨做給台灣看的。當我們看到香港政府被中共控制,做了違法的決定之後,不給藝術團體簽證的時候,我們真真實實看到,香港的一國兩制是完蛋了。」 她呼籲港人站出來維護香港的未來,也促請香港的司法機構能伸張正義,作出正確的決定。回顧過去,香港的司法曾經多次在重大問題上面沒有作出司法正義的決定,「我們不希望這些迫害人權,甚至司法底線也崩潰的情況再度出現」。 何俊仁:拒簽無理 目的是不讓演出 原告的代表律師何俊仁表示,今次入稟的理據簡單,因為入境處不批准美國神韻藝術團六名核心技術人員的簽證是沒有合理根據的,「這幾位技術人員是多年來一直和藝術團合作,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的知識,而且互相有一個信任和合作的關係,不是短時間一、二個星期可以立刻找到人去取代他們的角色的。」 他認為,港府拒簽的目的,就是不讓演出能夠舉行。「政府當日很清楚不給他們入境,而要人家在當地找人代替,這個很明顯是做不到的,結果就造成該團不能如期演出。至於會影響本地工人權益方面,全部我都覺得不是合理的理由,甚至我覺得這是製造出來的理由,其實一早就已經不想這個藝術團成功演出。」 何俊仁指出,技術人員必須隨團走是一個常識問題,「所以從這一點很簡單看,從常識看,很多外國的藝術團來香港表演,它們的技術顧問都會隨團來的,包括北京來香港表演的,我不相信不給它們的技術顧問來,要在香港再聘人代替他們。」 何俊仁坦言,過去他沒有接觸過有藝術團因簽證被拒而要打官司,而對今次入稟能夠立案他很有信心,「起碼第一階段拿到法庭的批准,能夠展開司法覆核」。 他認為案件成功對入境方面有幫助,「如果今次能夠挑戰成功,對日後入境有一個有利的先例」。 |
Posted: 21 Apr 2010 10:41 AM PDT 兔站在河边上,看着那些在天空中飘飞的,像雪花一样,轻柔的、洁白的、细小的绒球。它们真漂亮呀,就像是漫天飘动的精灵一样。兔想着想着,渐渐发起呆来。 "你在做什么呢?"过了不知道多久,兔被一声问候打破了沉思。是松鼠,他歪着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 "早晨我看到窗外飘起来这些纷纷扬扬的绒花,还以为是下雪了呢,接在手心里才发现不是的。于是我顺着他们飘来的方向,一路走过来,发现了这两棵树。我认识这棵是柳树,另一棵是什么树呢?"兔子摊开手心,一边给松鼠看手心那朵绒花,一边说。 "嘻,这两棵都是柳树呀!"松鼠晃着他蓬松的尾巴,忍不住龇着牙笑出声来。 "这两棵,都是柳树?"兔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可是它们长得一点儿都不一样呀。" 是啊,这两棵树,除了叶子都有些细细长长的之外,基本上一点儿相似的地方都没有:你看嘛,左边的那一棵,矮矮的,树干弯弯曲曲的,枝条那么柔软,细细长长的像是层层叠叠,细细密密的帘子,上面长满了翠绿的细长的叶子,叶子中间还有些嫩黄色的小花。那些枝条一直垂到河面上去,风一吹过,就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这株树就是全森林里面最温柔的一棵树啦。他叫做柳树啊,兔是认得的。而右边那一棵呢,它高高的,枝条也有些像柳树一样垂下来,叶子嘛,也有点儿像柳树,叶子中间那些灰褐色的是什么呢,也有点儿像柳树的花了,可是她表面布满了白色的绒毛,就好像刚刚打过雪杖,沾了一身的雪花,总觉得很狼狈的样子。 兔看看这棵树,又看看那棵树,忍不住抓了抓头,小声说,"虽然长得有点儿像,可是柳树从来没有飘过这些白色的绒毛呀,这颗真的叫做柳树吗?" 松鼠站在兔的身边,踮起脚尖儿拉下一根"柳树"的枝条,对兔说:"这棵树就是柳树呀,这是去年的夏天,河狸先生从很远的地方带来的树苗种在这里的。" "可是……"兔想问,为什么河边的这棵老柳树长了好多年了,可是从来都没有看到他飘起这些白色的绒毛呢?可是兔还没说完呢,松鼠又继续说了起来:"柳树也是有性别的,有的树上只开雄花,就是雄树,只开雌花的,就是雌树了。你看这些树上的花朵,这棵老柳树上面这些嫩黄色花瓣的就是雄花,这一棵上面的这些灰褐色的就是雌花了,现在柳树的花已经快开败了,雌花盛开的时候,颜色也几乎是嫩绿嫩绿的呢,雌花授粉以后就会长出种子。以前,因为小河边上只有这么一棵雄性的柳树,孤孤单单的,他的花粉被风吹散了,找不到雌花,就形成不了种子呢。你看现在满天这些白色的绒毛,就是柳树的种子啊。" "你说得对。不过还有些小错误。"不知道什么时候,河狸先生从河里探出头来,他翻了个身舒舒服服的躺在河面上,圆滚滚的肚皮晒着太阳,慢吞吞地说:"柳树的雄花虽然看上去是浅黄色的,但那可不是花瓣的颜色哦。柳树是没有花瓣的,那些浅黄色的部分,其实就是柳花雄蕊上的花药。柳的雌花也是没有花瓣的,只有雌蕊呢。它们直接长在花枝上。虽然柳树的花很不起眼,颜色也不鲜艳,但是因为柳花也有蜜腺,蜜蜂来采蜜的时候就把划分传播开来,柳树是虫媒花啊。" "原来是这样,虽然柳树的传粉不是靠风力,但是柳树的种子却是靠着风才能传播呢。它们乘着风四处旅行,找到合适的地方,应该就会慢慢的发芽长大了吧。"松鼠目送着又一朵小小的绒花离开枝头,渐渐消失在风里了,自言自语着说。 "是啊,每个孩子都有离开父母自立成长的那一天呢。"河狸太太从后面不远的地方跟了上来, "去年我们从河的上游搬到这里来," 她用鼻子推了推大腹便便的河狸先生,目光里满是温柔。"因为我特别喜欢柳树,而这里的柳树只有这一棵,所以他特意跑到河的上游去,折了一条柳枝栽种在这里。" "栽种柳枝?"兔觉得很惊奇。 "是呢,只要环境合适,柳枝插在泥土里面就可以生根发芽的。柳是一种生命力很顽强的植物。"河狸先生说。 "这也叫做无性繁殖,就是不需要通过雌花和雄花的授粉就能繁殖的方式,很多植物通过枝条的扦插,都能长成一颗新的植物呢。"河狸太太补充着。 "好啦,小伙子们,我们先走了,我要带着孩子们回家呢!"河狸先生点点头算是道别,带着河狸太太,扭着屁股慢慢游远了。在他们的身后,跟着一、二、三……五只小小的河狸宝宝。 "好吧,再见了。"松鼠和兔向着他们的背影摇摇手,站在河堤上,小心翼翼的放下一捧松软的泥土,在它的下面安安静静的躺着那枚,已经被兔握的有些湿润的柳的种子。 本文地址(转载请注明出处): 复制 |
Posted: 21 Apr 2010 08:50 AM PDT 秦国已经奔走在崛起的路上,东方的老大之国齐国也不甘落后。接下来,他们也要在历史舞台上上演精彩绝伦的一幕。我们就把目光投向齐国吧。 跟晋国一样,战国时代咋一揭幕,齐国就悄悄地换了主人。公元前391年,掌握实权的相国田和把齐康公赶走,自己做老板。公元前386年,在魏武侯的推荐之下,周天子周威烈王正式把田和封为侯,从此,齐国不再姓姜,改姓田了。这段变故,史称"田氏代齐"。 经过"田氏代齐"的折腾,齐国也变得衰败不堪,国势极度下滑,跟秦献公之前的秦国一样,到了崩溃边缘。陈旧的齐军被魏军打得连爹妈不认识,土地也不断被魏国、秦国、赵国等蚕食。时间一晃,就来到了齐威王时代。 淳于髡 齐威王刚即位那阵,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挽狂澜于既倒"的角色,整个就是一幅败家子像。这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最喜欢干的就是整夜整夜喝酒作乐,嗯,还有玩弄女人。国家大事都委托给卿族大夫,自己乐得当甩手掌柜。有这样的老板,国家当然就一片混乱,史书记载是"诸侯并伐,国人不治",连鲁国、卫国这样的小国家都来欺负他们,可见齐国实在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了。 淳于髡粉墨登场了。 淳于髡是齐国客卿,年纪比齐威王大。他这人是万金油一样的干部,天文地理,三教九流,啥都会一点,但都不怎么精通。长得不高,模样也不英俊,最大的长处可能就是能言善辩了。曾经有一次,齐威王派淳于髡到楚国去进献黄鹄。出了都城没多久,这只黄鹄就不小心飞走了。怎么办呢? 淳于髡还是继续他的行程,来到楚国对楚王说,"大王啊,我家老板派我来进献黄鹄。到了河边,我担心黄鹄干渴,就好心把它放出来喝水,没料到一个不留神,居然让它给飞走了。我自知罪孽深重,想自寻短见,可又怕别人非议大王,说您是因为区区鸟兽迫害知识分子。我想重新买一个跟黄鹄相似的鸟儿来献给您,可这是不诚实的举动,欺骗了大王,也是罪该万死。我又思考着逃到其他国家去,可这样一来,齐国楚国君主之间的友好往来就从此断绝了。那更是比天还大的罪过。左思右想,我还是前来想您请罪,请您惩罚我吧。" 楚王感叹道,"齐王居然拥有你这样忠诚守信的人!"他不但没有怪罪淳于髡,反而还加倍奖赏他。淳于髡赚到了耶。 这次,淳于髡打算利用自己这点长处,来劝谏齐威王痛改前非,从今天起,做一个不喝酒、不泡妞的人。 这天,淳于髡穿戴整齐去见齐威王了。齐威王正坐在一堆美女中间,左搂右抱,一边喝酒一边欣赏齐国艺术团的歌舞表演,快活得像一个神仙。远远地看见淳于髡来了,齐威王叫道,"来来来,过来陪哥喝两杯。" 淳于髡站在齐威王面前,摇头,"杯具,真是杯具!" 齐威王笑道,"你这矮小子,我咋就是杯具了呢?" "大王明鉴,我可不敢说大王是杯具。我听说从前有一只鸟儿,住在宫殿里,三年了,不飞也不鸣。您说,这鸟儿难道不是杯具吗?" 齐威王说,"哥知道这事儿。这鸟嘛,虽然三年不飞不鸣,可一旦飞起来,必定冲上云霄;一旦鸣叫起来,必定让所有的国人吃一大惊。你还敢说这鸟儿是杯具吗?" 淳于髡听到这儿,知道齐威王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那么,劝谏的目的就达到了,因此,他干笑一声,告退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个姑娘。 赏一人,诛一人 第二天,齐威王破天荒地来到朝廷上班了。大臣们看到齐威王的身影,都不由回头看了一眼,看太阳是不是从西方升起来的。齐威王坐在大班椅上一边批改作业,不,奏章,一边跟身边的大臣们闲聊,"各位卿家,各地方的行政长官们政绩如何啊?" 大臣们就一一道来。他们纷纷谈到,即墨大夫如何如何不称职,而阿地大夫如何如何廉政爱民。齐威王不语,只是笑呵呵地点头。 再过了一段日子,齐威王把即墨大夫和阿地大夫都召回都城,进行业务考核。这日,风含情水含笑,阳光明媚百鸟争俏。业务考核大会在宫殿里进行。当中摆了一口大锅,柴禾熊熊燃烧,里面沸水滚滚。大臣们都在嘀咕,"这玩意儿是干啥用的呢?莫非是齐威王请大伙儿吃火锅?可又没有准备火锅底料和食材。难道是齐威王请大伙儿洗澡?可洗澡难道不是在浴室完成的吗?大庭广众之下宽衣解带,是不是有点太伤风败俗了?"大家都猜不出个所以然。 这边呢,阿地大夫春风满面,跟熟识的大臣们握手寒暄,"兄弟,好久不见,你又长胖了一圈……哥呀,保重身体啊,不要每晚都跟嫂子加班哦。"即墨大夫一本正经地站在那儿,没人搭理他,他也找不到说话的对象,只好像木偶一样干站着。 齐威王来了。他也出现在大堂上,大家都鸦雀无声了。齐威王径直来到即墨大夫面前,严肃地说,"你知罪?" 即墨大夫叩首道,"臣不知。" "我听大臣们批评你玩忽职守,贪赃枉法,你还不知罪?" 即墨大夫面不改色,"请大王明察。" 齐威王神色一缓说,"幸好这段时间我派人对你进行了实地考察,不然还真冤枉了你。即墨大夫,经过考察发现不过,即墨在你的管理之下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官员奉公守节。而且,你没有拿钱财来贿赂我身边的大臣,让他们在我耳边说你的好话,我非常敬佩你的这种品质。因此,我要奖赏你一座万户城邑。" "谢谢大王,谢谢我的父母和孩子,还有谢谢我的妻子,我爱你们。谢谢我的粉丝,谢谢齐国TV,将来还可能谢谢CCTV……" 齐威王又踱步到阿地大夫面前,和蔼地说,"阿地大夫,你辛苦了。" 阿地大夫立正,敬礼,"为人民服务!" "我身边不少大臣都夸奖你是一个好干部,忠于革命忠于党,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阿地大夫谦虚地说,"这都是大王您的功劳……" 齐威王话锋一转,"可是,我派人去阿地实地考察的结果却迥然不同啊。阿地在你的管理之下,土地荒芜,民不聊生。官员腐败成风,百姓无立锥之地。而且,前些年,赵国进攻甄地,卫国攻取薛陵,你都见死不救。看来你在我身边的官员身上花了不少钱财嘛。来一次都城不容易。我没别的招待,只好请你老人家洗个热水澡了。" 阿地大夫面如土色,不停告饶。可早有士兵将他架起来,往那只大锅中一扔——听着大锅里传出的惨叫,大臣们面面相觑,这时他们才明白这大锅的用途。阿地大夫在沸水中挣扎了一番,最终陷于平静,去了西方极乐世界。 齐威王以如此极端的方式,向群臣们表示:你们是瞒骗不了我的,我有自己的做事原则和方法。拒绝表面文章,提倡求真务实,齐国和我,从此都要步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这就是我的时代。(未完待续,敬请关注) 何仁勇的最新更新: ![]() |
Posted: 21 Apr 2010 05:19 AM PDT 日本大映公司京都制片厂摄制,1950年,黑白片,90分钟 导演:黑泽明 编剧:桥本忍、黑泽明 原著:芥川龙之介小说《竹林中》、《罗生门》 摄影:宫川一夫 主演:三船敏郎 京真知子 森雅之 本片获1951年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狮奖,1951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1992年入选英国《画面与音响》评选世界十大影片。 黑泽明在日本影史的地位如同伯格曼之于瑞典、布努艾尔之于西班牙、爱森斯坦之于俄罗斯。其创作历程之长、获奖之丰、精品之多、风格之广均为世所罕见。他是将东方电影提升至一流水平并推向全球的第一人,也是东西方电影文化融合的第一人。《罗生门》之前,日本给世界的印象是"富士山、艺伎、樱花",此后变成了"黑泽明、索尼、本田"。《罗生门》的标志意义在于它是第一部走向国际的东方电影,欧美电影界把《罗生门》作为东方主义的视觉标志刮目相看,因而改变了自我中心主义文化态度。现代主义艺术思潮也因引渡东方哲学命题而获得新的灵感。但它绝不是地道的东方电影和日本土产,而是东方神秘主义与西方怀疑主义嫁接的显赫成果。 1从故事到小说到电影 影片取材于古代民间传说《今昔物语》中的两个小故事,通过强奸案嘲讽封建王朝的支柱武士阶级的衰朽,宣扬佛教劝善惩恶之理。1921年新思潮派鬼才作家芥川龙之介把故事分别改写成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哲理性的两个短篇小说《竹林中》《罗生门》。情节改为强奸案发后武士被杀,但死因不明。小说采用七个人的口供来结构作品,各人供述互相矛盾:强盗对决斗杀人供认不讳,真砂忏悔自己杀了嫌弃她的丈夫,武士的亡灵借巫婆之口声明是绝望自杀。案情像迷宫一样扑朔迷离。小说未写破案,对七人供词也保持中立,悬念始终未解。芥川小说寓言化地借鉴了日本文学叙事的"推理"与"解谜"传统,未必是对侦破小说和神秘小说的自觉解构,但至少形象地表达了怀疑主义情绪:人们常受隐私和利己欲望支配而言过饰非,人心幽暗难测,人和真理都不可信赖。黑泽明改编的影片将两个故事和小说融汇贯通,出色地发挥了小说诡、奇、新的特点,接纳了"作者隐退,读者出场"的多视角叙事结构,又有新的突破和升华。 2多视角回环套层结构 影片的叙事革新主要体现为三套层结构的精心设计.
影片有三个时态和场景结构交叉转换,以主题统一下的多视角套层叙事为动力,将故事发展淡化退位,让四种叙事话语浮现为本文结构重心。这个三套层结构既与传统叙事的"戏中戏"和"框形结构"相似,又在中心案件(故事内框)之外添置了一个外层结构。外框架故事由四部分构成:罗生门前三人躲雨、谈论案情、弃婴事件、天晴离去。内外框架之间还有一个较为客观的图像叙事层,即摄影镜头(画面闪回)构成的他者叙事层。镜头循环无端区别于传统叙事时间的线性延伸,它不注重事件推演,而是反复再现同一事件的不同版本,调度观众留心叙述话语而非叙述对象,引发观众的悬念和思考。所以四人讲述不分先后,难辨真伪。每一次个性化叙事涂抹掉上一次个性化叙事的印象,表现出意义的不确定性。但若设身处地理解,每个叙事版本又各有一些道理。三个场景代表三种不同视角,外层对话主要体现导演主观视角,致力于解构之后的意义重建,俯拍和近景特写镜头多,功能在于承载主题;法庭审理则以固定机位正对当事人特写,而法官既无图像又无声音,主要体现观众视角,让观众替代法官充当价值判断者(旁观者清);内层案情回放远景全景镜头多,运动镜头和长短镜头变化无常,介于主客观之间,四个人既是叙事主体又是叙事对象,营造神秘主义和相对主义效果,同时还担当起将各个叙事单元连缀为有机整体的结构任务。三个场景光影表现迥然不同:罗生门前暴雨倾盆,阴云密布,影多光少,形成罪恶感和压抑感;法庭供述曝光过度,光多影少,明显夸饰失真;林中案发现场光影斑驳,幽暗神秘,镜头摇移,效果亦真亦幻。开场的阴郁幽暗和结尾的阳光明媚相互照应,各含象征意义,首尾不离摄影机视点,实现了导演掌控的意图。黑泽明说:"我用精心设置的光与影的戏来解释这种令人惊讶的欲望和追求。"三个叙事层面互相呼应,三联功能大于三者之和。结构参与了剧情,话语负载了意义,图像诱发了猜想。内框故事和图像闪回常被外框评议打断,配合空镜头写意抒情,既缓解了视觉压抑,又制造陌生化间离效果,使观众能深入浅出,保持清醒价值判断。 电影叙事革新始于1941年美国的《公民凯恩》。其首创的回环套层结构与《罗生门》同中有异,但用意则大相径庭。前者由五人各讲人物片段经历,后者由四人分述完整事件;前者为互补式结构,人物介绍互为补充,后者为互否式结构,事件表述互相抵触消解;前者的叙事组织起时间序列和情节逻辑,而且渐近真相,五次闪回的个人经验之整合具有客观真实性(每次叙事也有片面真实性),后者打乱时序和逻辑,以平行四方矩阵叙事,形成张力拉扯,掩蔽真相。比较而言,《罗生门》更具后现代叙事的颠覆性(怀疑主义)和解构性(瓦解权威)。它明显改写了侦探推理片和警匪强盗片模式,使观众明白怎么讲比讲什么更有趣,叙述者比故事更耐人寻味。这绝不是纯形式主义地玩弄技巧,而是追求叙述人与叙述对象共舞产生话语狂欢的复调张力。这种雄心勃勃的叙事和结构双重冒险,当然需要与之匹配的双重经验和功底才有保障。 影片的重大改动之一是将樵夫置于现时态的避雨过程中,并赋予他结构整个叙事本文的框架功用,从而添加了外层结构。删去真砂母亲,弱化捕快和行脚僧的叙述,增加一个听众(杂工)。这一提、一删、一弱、一增,独具匠心。听众构成叙述者与观众之间的中转站或桥梁,并与叙述者构成对应关系,是叙事进程和结果的动因。回环套层结构的叙事功能在于:突破了因果线性叙事方向的时间序列,使叙事本文获得多视角、多层次的空间张力,进而引导观众从对叙述对象的关注转移到对叙述方式的关注,通过构筑立体化网络,调动观众参与本文意义建构。这种模式的特征是:时间线索上的环形轨迹,情节结构上的叠加性质,故事及寓意上的开放性、不确定性与多解性。 叙事寓意的不确定可以通过类型叙事文本的比较来印证。希腊历史和中国唐朝各有一个故事可为本片参照。西方历史之父希罗多德的《历史》中记录了吕底亚国王坎道列斯的故事。国王坚信妻子是绝代美人,让亲信巨吉斯偷窥王后的裸体来证实。王后得知后,很觉耻辱(就像真砂失身于强盗),王后给巨吉斯两个选择:要么你弑君篡位,娶我为妻,要么被处死;你们两人中必死一个(就像真砂对强盗之言)。结果当然是巨吉斯杀了国王(就像强盗杀死武士),并一举两得。此故事有些《哈姆雷特》的味道,但意在嘲笑昏君和蠢人。中国唐朝文人沈下贤的传奇《冯燕传》和诗人司空图的长篇叙事诗《冯燕歌》都改写自民间侠客故事。有个逃亡军人冯燕和某军官张婴的夫人偷情(有点像强盗与真砂),张婴知道后,痛打夫人(有点像武士对受辱的真砂),妻族对张婴怀恨。二人有次幽会时,张婴酒醉归来,冯燕急逃,遗留头巾于枕边;幸好张婴醉卧于床,没有发现。冯燕以手示意夫人递头巾,谁知夫人会错了意,竟将枕边张婴的佩刀递给了冯燕(有点像错觉的真砂)。冯燕心想这女人太歹毒,就用刀杀了她逃走。 此案邻居认为凶手是张婴,妻党也兴师问罪,将张婴扭送法庭。证据表明凶手是张婴(他常殴打夫人、凶器是他的佩刀),冤案成立,张婴被判死刑。在法场上出现了最戏剧性的场面:冯燕要救张婴,说自己才是真凶(有点像坦白认罪的强盗)。地方长官贾耽将此案据实上奏,并以自己身家性命为冯燕求情。结果皇帝下令将全部死刑犯赦免。此案的香艳、豪爽、侠义、宽仁都是改编电视剧的好由头。叙事的主体倾向也像《罗生门》,是个典型的男权主义文本:男子仗义,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而女人是祸水,狠毒不过妇人心。当然也可以提炼出原罪与救赎的宗教主题(也像樵夫为赎罪而收养弃婴)。寓意的不确定指涉取决于叙事方法、视角、理念的分野。无论是否读过以上两个故事,通过联想和类比,导演和观众都会觉得很有意思。东方与西方、今人与古人,都因人生的共同经历和体验而有共鸣。 3追寻多义性:东方神秘主义与西方相对主义对话 《罗生门》之所以国内平淡国外轰动,在于西方现代主义对东方哲学的惊喜,以及佛教禅宗对西方文化的抵牾。影片东西方文化元素的潜对话,形成了文化语义上的平等交流和风格互动。西方人善理性逻辑思维,不满足于对事实结果的确认,而在认识论层面作形而上的追问,这就是《公民凯恩》中记者苦苦探寻"玫瑰花蕾"的动因;而日本人善直觉感悟,对理性之思持怀疑态度。影片第一个镜头—暴雨笼罩下的幽暗残破的罗生门,就把基督教与佛教禅宗链接起来:世界末日的预言与地狱报应的惶恐让观众一开始就忐忑不安。电影语言一箭双雕地组织起东西方文化两种背景。所以我不赞成把《罗生门》看作涂上日本油漆的西方门,这种看法忽略了作品的跨文化语境和电影语言革新的深刻创意。黑泽明在自传中也说过:"在我头脑中,西方的东西与日本的东西并存。"佛教禅宗文化对日本文学创作影响很深。禅学认为万物处在"多元因缘和合"关系之中,不存在孤立固定的本质,这是反本质主义的思维进路。它与黑格尔逻辑学"属概念+种差"的定义公式相通。事物不能自定义,只能在属概念定位中比较相关品种的差异而约定品质。什么叫儿子,必须通过父亲和母亲来下定义。就像顺治皇帝对"我"的追问:"未曾生我谁是我? /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每一个此在的我都难以定义或定义不同,这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联系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动态变化论"异曲同工。什么叫琴声?苏轼《听琴》诗就以禅宗之说来领悟:"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其实,琴架、弦、柱、匣、手指……任何单一元素都不能发出琴声,琴声由它们和合而成。禅学将世界和生命的终极追问构建了五组对立的命题,它们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这与康德互否式"二律背反"原理相通。禅学解构了非此即彼的本质论,重过程、轻结论;重体验、轻认知;重表象、轻义理。本文的故事真相和意义传递也显得神秘莫测,具有不确定性。佛经中盲人摸象的寓言与西方相对主义思想心有灵犀。每个盲人摸到的一部分都有相对的片面真理,但都不是绝对真理。六祖慧能提出"三无二不"修行法来感悟真理。"三无"即"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二不"即不着心(世俗)、不着浄(童心);三无是修行初阶,追求零记忆,如五祖弟子作偈云:"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二不是修行高标,追求零运动,如六祖慧能作偈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禅宗修行的最高境界是"于相离相,于空离空,是即内外不迷"。一切文学叙事都执着于主观真实而非客观事实。影片四人对案情的矛盾陈述,更有东方神秘主义特点。强盗对犯罪动机的供词居然是"来了一阵风"。情杀案从一阵凉风开始,那神秘之风不但吹开了美女的面纱和裙裾,也吹醒了人潜藏的欲望和恶念,吹开了万劫不复的罗生门(地狱之门)。那阵凉爽的风煽起了强盗的"贪色之风",强盗又用它撩拨起武士的"贪财之风",并通过强暴触发了美女的"贪权之风",此乃但丁《神曲》中狮、豹、狼三只拦路野兽所寓意的人生难以抗拒的三大诱惑:权力、美色、财富。此三种风非空穴来风,心乃万恶之源。宿命之风吹皱一池春水成污水。盗贼色胆包天,武士财迷心窍,女人见异思迁。情杀案并非预谋,实属即兴犯罪。由于恶激发恶的多米诺效应,罪案诱发原本清白的目击者樵夫也顺手牵羊窝赃,而杂工剥夺婴儿衣物就属变本加厉的滚雪球效应。如果人类进行邪恶比赛,那撒旦的子孙将通通坠入罗生门(地狱之门)。影片展现连锁案例,隐含寓意在于:恶行不能仿效跟风(人像芦苇一样软弱摇摆,风吹两边倒,容易从众),否则会激发出癌细胞扩散似的恶变。比如真砂从受害者变为合谋通奸者就是被强奸罪激发的。强奸场面被表现为阳光下的罪恶。导演把太阳光线当作电影语言运用,既有流动跳跃之美,又透视心理活动,还传递纵欲快感。过去,文学的罪恶都在黑暗阴影中发生,黑泽明却将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观众充分认识人类原罪之触目惊心。阳光的另一隐喻意义是烛照生命和灵性,对抗死亡,在死亡拷问下反思人的本性。表面上看,本连锁案多属一念之差偶然犯罪,但若干偶然合成一个必然,当外界的偶然与内在的必然契合时,这一个偶然就非你莫属,因为恶魔撒旦就在你心中。所以,祛魔是个终身工程。影片内容多采自《竹林中》却取了另一篇小说《罗生门》之名,此命名被赋予多层象征意蕴:既是地狱之门(鬼门而非人门)、命运之门;也是道德之门、灵魂之门(神性与魔性交界)。显然,影片与两篇小说的文本间性(互文性)心有灵犀。所以,影片几乎每次叙事视角转换之前,都会出现罗生门全景的标志性镜头,以强化"在场"感和象征性。 内层结构中案情疑窦丛生表现了日本人对禅宗哲学的迷恋。禅学强调感悟而排斥认识论,把哲思称为妄想,即"非想非非想"(既不是思,又不是不思) 。比如两个和尚对旗飘的争论,一说旗在动,一说风在动,慧能说:"忍者心动"。日本人认为感受方式比感受对象更重要,它可以颠覆对象。四人的谎言将案情搅得真伪难辨,比《公民凯恩》更复杂之处在于案情的转述:樵夫转述强盗之言,和尚转述真砂之言,巫婆转述武士之言,转述中又插入自述,还不时穿插闪回。此内层结构体现了东方神秘主义文化特征:真相只能顿悟而难以认知。外层结构却体现了西方认识论的怀疑主义特征:三人讨论渐近真相,但却对人的讲述表示怀疑。按常理推断,观众会认为四人中有三人说谎,必有一人(樵夫)说出真相。但樵夫因隐瞒偷刀被揭穿,故观众对他也生疑心。别说耳听为虚,即便眼见也未必为实。本案唯一的目击者樵夫的两次讲述不但前后矛盾,而且闪烁其辞。即便樵夫想说真话,也还存在"得意忘言"的古老悬案。案情始终在语言讲述中进行调查,意味着历史和事实只有转换为语言才能进入我们的视野,而语言有诸多不可靠因素:言不由衷、言不尽意、言过饰非、言过其实、能指与所指不对位等,凡语言述说的历史都不再是客观的(因为没有中立价值的语言),六次案情述说构成了超负荷的历史文本,就算非述说的史实,也有多解性和接受的差异性和当下性。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真相很难确认。所谓历史,就是后人不能亲历亲证的事,谁也难以对历史作非此即彼的判定。本案当事四人的互否式供述,哪一个可以采信呢?当事人都信不过,何况后来者。这就让西方相对主义哲学趁虚而入:人心难测、真理难断。但影片没有滑向绝对的相对主义深渊,并最终消散了怀疑主义的迷雾。作为外层叙事的樵夫占有叙事主体地位和旁观者清的优势,他没必要为素昧平生的三方中任何一方辩护,所述基本属实。他的第二次讲述总算澄清了几个疑点:决斗两人毫无武士道精神,既惊慌失措又缺乏武功,决斗像滑稽表演,强奸像通奸,两个男人对真砂在奸淫中的快感都感到震惊。决斗杀人由真砂挑起,受害者就是罪魁祸首,也是四人中虚饰最多的人。这些真相之可信还能从影片配乐中感悟到。前面三段叙事都有配乐,当事三人说谎时,言辞装腔作势,音乐渐强,而樵夫第二次讲述时,音乐突然中断了,画外音也很平和质朴。没有配乐和装饰性的客观叙述才是真实可靠的。音响也担当了叙事功能。这就是观众信任直觉而在四种叙事中优先采信樵夫的原因。导演不交代案件水落石出的结局,并非故弄玄虚,影片在声响和场面中已透露了真相的信息,只是精心处理的这些细节很容易被观众忽略。黑泽明似乎只认可价值判断的相对主义(如:拿破仑是好人或相反),而不认同非价值判断的相对主义(如:拿破仑死了或活着)。从认识论来看事实,会有三种区分:事实本体怎样、我们看到的事实怎样、我们怎样去理解事实。糟糕的是,我们总自信地以为看到的和理解的事实就是真相,而忘记了人的理性和认知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智慧的犹太谚语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影片也许是对尼采武断的透视主义名言"没有事实,只有解释"的扬弃,因为不能知道真相并不等于没有真相。 四次叙事话语的冲突有多层意义: 其一,提示人们判断事物不要想当然地自作聪明,必须明白人的认识能力很有限,人类囿于自身的有限性,难以识破庐山真面目(当局者迷),很容易被表象迷惑而误识。 其二,揭示了"虚饰"这个寓言性主题。影片对谎言之因的追究体现了对基督教原罪的挖掘和西方的道德相对主义态度。三人虚饰说谎皆因利己私欲,属于弗洛姆所称的"文饰性描述",其实质是在潜意识中将自己的行为合法化。既然文过饰非,那么罪人所干之事应比他们承认之事更恶劣。武士诬蔑妻子不贞而美化自己,谎称自杀是借武士道精神遮丑;真砂谎称杀夫既为二者择一、依附强盗为他开脱,又因丧失贞操受良心谴责、愧疚认罪而进行心理疗救,还装成孤苦无依惹人怜爱的受害者以博同情;但从女性主义角度理解,处于道德困境两难选择中的弱者,女人并非祸水而显得可悲可怜;强盗虚饰勇武公平,是需要人格补偿(现实地位低贱,理想中成为有勇者风范的武士)。从黑泽明许多武侠片的互文性可感觉到他崇尚真正的武士道精神,而对二人决斗均不耻。影片主题升华之处在于,强盗对审问振振有辞:"我杀人用刀,而你们杀人凭权力、凭金钱、凭伪善的嘴,究竟是你们坏还是我坏呢?"这话深刻揭示了以私欲为基础,以权钱交易为象征的社会比强奸杀人更邪恶、更虚伪、更触目惊心,表达了原始粗犷生命形态对社会体制的反叛。强盗恶中有善,强奸后萌发真情,愿与金砂成家而金盆洗手。从这个意义上讲,强盗的粗野坦诚也许比文明的虚饰伪善更能让人接受。黑泽明说:"这个剧本描写的就是不加虚饰就活不下去的人的本性。甚至可以说,即使人死了,他也不放弃虚饰……焦点集中在人心之不可理解。"这就涉及到人格的双重性和身份面具问题,正如俗话所说"死要面子活受罪"。虚饰出自人类维护自我形象体面的心理需求。王尔德用反语揭示了人格戴着面具生存的普遍现象:"女人再嫁是因为恨前夫,男人续娶是因为爱前妻。"人人都知面具道理却乐此不疲,说明人的罪性难移。人人都想透过公众形象的面具去窥视名人隐私(真相)。名人写真和艳舞裸奔现象的颠覆性意义在于对虚饰和面具的拆卸,它正好满足了众生的窥淫癖。从另一个意义上讲,虚饰的遮羞布还不能丢。它说明人起码还知耻知罪,有所畏惧和忌惮,总比无法无天无耻之徒要好。即便人为自己的不良言行找借口虚饰,也说明人还有德性,那么人性就有望复归。人们既不能说真话又不能保持沉默时,虚饰是唯一的选择,永不说谎的人与总是说谎的人同样可怕。黑泽明承认他本人也有虚饰,他在自传中追问:"其中是不是真的老老实实地写了我自己呢?""人类不可能对自己诚实,他们无法不假掩饰地谈论自己。"影片对人性的探秘已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指涉到每个人和一切人。 其三,诉说与倾听的对话关系具有结构主义功能。影片场景设计非常有意思:法庭审案只有疑犯而没有法官。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有原罪,那么谁有资格审判别人呢?正如《圣经》中耶稣对众人说:"你们中谁无罪就去向罪人掷石头吧。"大家都因自己有罪而不敢惩罚妓女。如果法官的空白由观众(听众)替补,听众对案情虽可自由评说,但哪个听众又能对众说纷纭的疑案作终审裁判呢?人评判人都不太可靠(认识的有限性),我们也许只有站在神的高度才能洞察人性的幽微,就像上帝站在天堂俯瞰浮士德的人生一样清晰。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白鲸》中梅普尔神父布道所言:"如果我们遵从上帝,我们就得违反我们自己;正是在这种违反我们自己中,包含有遵从上帝的困难。"影片的外层结构不仅是诉说与倾听的广义象征,而且是对内层结构的影射。三人对话场景设置为一个说者两个听者。听者中和尚的人性本善论与杂工的人性本恶论构成对立关系。樵夫的两次述说暗示文学叙事的历史,两人倾听暗示文学接受的历史,说者与听者构成对话关系。有趣的是审案时法官缺席,议论时听众在场,强调了真相难断和述说对倾听的影响。婴儿戏对应并影射情杀案:无依无靠的弃婴影射那个想找靠山寻求保护的弱女子真砂;邪恶的杂工就像自私的强盗是暴力强权的获利者;隐含的抛弃婴儿的父母象征那个不能呵护妻子反而嫌弃她的武士。这个现时态的寓言暗示历史罪恶会不断在现实中重演。连觉悟悔改的樵夫也无力阻挡罪恶延续。所以人类必须对罪恶的持久性再生性保持足够的警惕。外层结构场景之所以摆放在罗生门(地狱门口),是将人置于生死境地拷问,使人的本性暴露无遗。话语冲突(也是信仰冲突)对说者和听者的心理与行为产生了多重影响。杂工认为"世界根本就是个地狱""人本来就是不可信的","人比罗生门的鬼还可怕,故事把鬼都吓跑了"。他嗓音高亢,象征邪恶嚣张。设置杂工的用意还在于,四种案情叙事版本都以他的插话来链接,突出了听者在场的重要性,以及诉说引起的反应。樵夫的罪行描述激发了杂工的恶念,他将恶念付诸行动—剥夺婴儿衣物扬长而去,还大言不惭地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指责抛弃婴儿的父母才更自私狠毒,所言虽为片面真理,但他已完全失去信仰,自甘堕落。恶的激发力影响巨大,以至于几乎动摇另一个听者和尚对人的信念。此时悲观主义达到极致。关键时刻叙事主体樵夫的崇高善举才扭转乾坤,柳暗花明。樵夫通过陈述案情真相宣泄了因偷刀而积压的心理歉疚,但只靠倾诉治标不治本,他将语言转换为行动—收养弃婴,才完成了彻底的心理治疗,也实现了从罪孽到救赎的升华。其实,影片开头就奠定了樵夫视点的平民价值立场,结尾樵夫的行动比话语更有力量。家贫如洗的樵夫有六个孩子,他却达观地说"养六个和养七个,也不过是一样的辛苦罢了。"忏悔的樵夫终于守住了穷不失义的道德底线。杂工的心理暗示与樵夫的心理补偿均外化为行为方式,并对和尚形成反向拉力。作为观众替身的和尚在面临崩溃之际见证分享了樵夫的善行,像恶的激发作用一样,善也激发善,和尚在樵夫感召之下重建了对人的信念。这个为世事困扰而心存希望的和尚也是导演黑泽明的信仰代言人。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在于他最能体现作者的宗教信仰和人文关怀,影片通过樵夫形象批评人性而崇尚神性,认为重建宗教信仰才是消除罪孽,拯救社会与人类的唯一良方。和尚告诫杂工:"要是任何人都不能相信,那么,这个世界就真成了地狱啦!……我相信人,我不想把世界看成地狱。"他赞扬樵夫:"亏得你,我还是可以相信人了。"即使人在困境中也能选择向善,使人堕落的不仅是污浊环境,更是内心的私欲罪性。东方文化的性善论与西方文化的性恶论经过碰撞,终于约定伦理,达成共识。意味深长的是影片开头和尚一直摇头感叹"不懂!真是不懂!"直到结尾才终于彻悟人生。终场画面蕴含着丰富的象征意义:云开雾散、雨过天晴、阳光温馨,象征光明战胜黑暗、乐观战胜悲观;樵夫怀抱婴儿沐浴光辉回家,象征人文关怀呵护和人性复归,人类远离地狱(罗生门)而亲近天堂(灵魂皈依);婴儿象征新生(基督复活)、成长壮大、未来前程有望。片尾神性弥漫的人道主义光辉驱散了悲观主义人生观和怀疑主义不可知论的阴霾。此时观众与樵夫一起跨出罗生门的阴影(先入地狱、后出人间、憧憬天堂),心境澄澈敞亮。黑泽明的残忍在于:重负一直压到最后才卸下。不到最后关头,就得不到人生真谛。这部电影是导演作的一个实验:将人的善与恶成分置于试管中,测定人的反应。让人经历地狱的黑暗之后,在临终前叩问心灵:"你现在怎样看人?"影片前面85分钟都压抑悲观,最后5分钟的松弛来之不易。关键在于人能不能多坚持一会,挺过黑暗,迎来光明。黑泽明1952年曾对影评家清水千代太说:"所谓近代的怀疑精神……我是不会舒舒服服地习惯于它的。"影片是对原作与西方怀疑主义、相对主义哲学的超越和有分寸的扬弃。它在倒掉洗澡水中不可知论等杂质的同时,留住了可爱的有希望的婴儿。 《罗生门》成功的启示在于,伟大作品必须在异质文化传统和心理期待之间唤起复调式的沟通与共鸣。经过解构主义、新历史主义的爆破之后,还能不能建设或假设?去本质、去中心、去权威、去此在之后,文学还剩下点什么本质特征与当下价值吗?无结果的过程还有意义吗?罪孽如此深重的人类还有信仰与希望吗?救赎之路又在何方?黑泽明提供的影像中有答案吗?若有,你满意吗? 杨济余的最新更新: ![]() |
Posted: 20 Apr 2010 09:00 AM PDT 黑衣大葛格写的书发售了,一起来创造抢购记录吧! 糗事#255005 - 12:28:00 糗事#255100 - 13:13:48 糗事#254895 - 11:07:28 糗事#254813 - 09:56:06 标签: 低调小裤衩 糗事#254629 - 02:18:10 标签: 银行被殴 糗事#254906 - 11:15:10 标签: 飞车出租 糗事#254582 - 00:49:38 糗事#255147 - 13:41:25 糗事#254884 - 11:00:44 糗事#254858 - 10:41:41 糗事百科是这个星球上最暴笑的糗事分享网站 :: 立即发表我的糗事 | 查看本月最糗的糗事 ![]() |
Posted: 21 Apr 2010 09:29 AM PDT 维基百科上对我的管理员罢免投票真的是如火如荼,政治抹黑+站外拉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熟悉维基方针的部分用户+傀儡构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盛大场面。这再一次证明了政治正确是一把多么锋利的杀人不见血的毒刃。或许我将在不到24小时之后成为第一位在中文维基百科遭到陶片放逐的管理员…… 事情的出现就显得非常突兀。清明期间甚少上维基百科,在清明节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在维基百科的google group里看到有人说我被提出罢免,顺着链接过去看到有人给我提出了许多"严重"的罪状,包括大量无理删除条目和滥用回退的罪名。其中"大量"只有两个例证,而且还是经过正常提删渠道最后被我根据共识执行删除的,只是程序上的一点瑕疵(而且也不能说是我的完全责任),被批评"无理"真的是很难令人信服。而且正常情况下,如果被认为删除有错误,应该到"恢复删除请求"区域提出恢复的请求,但是并无人提出。此外,滥用回退的指控,有6条(后来又追加了数条,但是在程序上也有瑕疵,同时其中多数的正常回退也被算作是滥用的例证之一,令人无语),其中的确有3、4条处置不当。但是在时间跨度多达数月,编辑次数多达2、3000之中,找出一些可能有问题的编辑实在不难,千分之几的错误率在某些人眼里都是不允许的。 最令我愤懑的是直到如今,提出罢免的人都没有按照罢免申请的方针要求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不通知我,令我不得不怀疑他的有效性以及罢免者的真实动机。在此期间,一位在香港略有名气的评论家,也是一位在维基百科由于多次扰乱而被长期封禁的用户,祭起了政治正确的大棒,利用政治抹黑并掺杂入敏感的香港公投议题,在站外以其影响力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还有几位在旁鼓与呼,并发动拉票 (另一处),激起许多不明真相用户的敌忾之心,把维基百科当作了民主试验场。于是我被"莫须有"为带有不良政治意图胡乱删除文章,"莫须有"为对维基百科内容政治审查,"莫须有"为打压真相。所以说,"政治正确"真的是一把杀人利器,这也是我一向讨厌政治正确的原因。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维基百科的"自由"是自由软件之自由,或说是著作权意义上的自由,现在却因为GFW的影响和国内的形势被越来越多的人异化为政治自由之自由。 随拉票而来的用户中很多并不熟悉维基百科的方针,于是,正常的提删条目成为了支持的理由之一;维护维基百科的自由文化理念,正常的图片版权问题检查被成为支持的理由之一;以及许多莫须有的毫无证据的捕风捉影也成为了支持罢免的理由。除了拉票,其间还有被查出来的傀儡投票,甚至还有用户在投票页面多次故意弄上GFW过滤关键词,阻碍中国大陆的用户访问,來试图减弱反对票。可以说,能使的手段几乎都用上了。 的确,我也有不足的一面。有时疏于沟通,或许我过于信守"沉默是金"的格言,导致一些新用户认为我态度傲慢(这也成了罢免我的支持理由之一)。也或许是我不够专注….. 话说回来,管理员的罢免已经成了一个批斗大会,各种有的、没的事情都被重新翻出来再算一次。我不知道这种形式的罢免是否恰当?我一直以为罢免只应该就事论事,因该从罢免的理由中寻求是否支持的理由,而不是无限上纲,翻算旧账。所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果不其然。 这一次的罢免,除了政治抹黑与拉票外,也同时暴露出了深埋于维基百科社群内部的很多矛盾,可以说是一次社群矛盾的总爆发。这些矛盾根源于对于维基百科理念的不同理解。维基百科一直存在着多种互相冲突的理念,这些理念上的冲突本可通过讨论,共识达到一种"妥协"或包容,但是这一次却完全爆发出来,不同理念之间甚至势同水火。 如果要我说我的维基百科理念,我介于温和的即时主义和温和的最终主义之间,属于温和的维持现状主义,百科主义和社群主义各占一半,典型的群体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保守的删除主义者。我的维基百科愿景是希望能够创建一部版权完全开放的,中立客观的百科全书,并且从内容质量到涵盖范围都能够超越传统的百科全书。也希望其他的维基人能够给自己打上理念的标签,不同观点和理念的包容共存正是维基百科的精神之一。 以下附上我对此次罢免的陈述声明(在罢免页上似乎没什么人看呢)
希望这一次的罢免所突显出的观点分歧,不会加深社群的分裂……. 相关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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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Apr 2010 08:53 AM PDT |
Posted: 21 Apr 2010 09:24 AM PDT 刚刚,有朋友在QQ上这样说:"我开始同情你和SB同处一城。" 有人告诉我,SB就是世博的缩写。 我靠,怎么跟傻逼的缩写一样啊!
请支持楚京辉状告铁道路,加入QQ群67979729 http://blog.sina.com.cn/u/1411951515?retcode=0 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0:14栖居雨 |
Posted: 21 Apr 2010 08:15 AM PDT ![]() 吳姑娘和我其實是兩個世界的人。 初相識的時候,我實在不太懂得與吳姑娘相處。她說話嗓門很大,街頭說一句話,街尾也能聽見;大伙兒在談論政策問題,她會忽然岔開,由油麻地街貓說到新界北狗場,一頭又一頭幸或不幸的貓狗,一個又一個貧或富裕的義工,一個又一個短或長篇的故事。政策、權益、壓力團體、社會運動……這些玩意兒她不懂。 然而,吳姑娘間中還是會打電話來跟我閒聊——我也說錯了,對吳姑娘來說,她都是在談「正事」,也就是指她日復一日地照顧街上的貓們狗們,餵食,看病,一個晚上捉七、八隻貓街坊,然後召相熟的客貨車,自付車資,送到愛護動物協會做絕育手術(註一),然後又把送回原居地。這是吳姑娘多年來的日常工作,她在正職以外的專業——吳姑娘的正職是鐘點女傭。 如同一切正事一樣,過程總有阻礙。這一天,吳姑娘對我說: 所以我說,我和吳姑娘是兩個世界的人。當我坐在家中,喝著熱茶,對著電腦寫文章批評漁護署政策時,吳姑娘正在寒冷的街上守株待貓。冬天半夜,大街上尚有幾檔夜店,桌面上冒著火鍋的煙,交織著猜枚聲與么喝聲。昏黃的大光燈後,吳姑娘,化身成巷口的一個黑影中,嘴角叼著一支煙,雙手交叉胸前,眯著眼睛,視線遠遠地溜向無光的深巷。一個黑影『啾』聲飛過,『卡嚓』一聲,籠門關上,傳來貓的淒厲叫聲。一點火星在黑夜的半空中拋出半圓的弧度,是吳姑娘把煙頭準確地丟進不遠處垃圾桶中。她慢條斯理地走過去,蹲下來,手指叩一叩籠頂,笑著說: 「貓呀貓,乖一點哦,過兩天便可以回來了。」 以上只是出於看武俠片太多的想像。想像中沒有現實的疲累與挫折。那個晚上,半夜十二時到凌晨四時,吳姑娘捉到六隻貓們。而我,一個善於想像而拙於行動的寫作人,早已沉睡夢中去了。 這天,吳姑娘又接到一個「個案」:「有一個婆婆,養了十多隻貓,其中有五隻患了金錢癬(一種很普遍的皮膚病),沒錢醫,說想抱著貓兒一同尋死,我說千萬不要呀,金錢癬容易辦呢,於是便往藥房買藥膏,教婆婆如何照料貓,後來貓就痊癒了。我還得天天打電話去,聽婆婆哭訴呢。」我說:「吳姑娘,原來你待動物好,對人也不差。」吳姑娘像是料到我會有此一說,「嘿嘿」地笑了兩聲:「有時關心動物,也得關心牠們的主人呀。」 後來,我終於知道吳姑娘何出此言:很多年前的一個下午,她在回家的路上,看見街邊一頭懷孕的母貓。除了肚子大,母貓整個身體都是一副骨頭,眼睛因為染病而瞇著,瑟縮在花團中。吳姑娘看見牠,就想起多年前的往事:大著肚子,單親,沒人照應,沒錢,沒飯開。於是,吳姑娘開始跑到街上餵貓——很多年前,那個絕望了的希望,如今她自行將之實現。 這天,我約了吳姑娘碰面,幫補她一點貓用藥物與食物。我看著她從對面馬路過來,左腳一拐一拐,便問候她的近況,她說是關節勞損——長年累月拖著吸塵機走來走去,晚上還得捱夜捉貓。我把東西交給她,她謝過了,又告訴我最近收到漁護署的傳票——三張,每張一千元(註二)。我知道那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而她也不是唯一有此遭遇的義工。之後,我看著她蹣跚地走進一間獸醫診所。我知道那間診所很好,七折服務流浪動物。而我看見吳姑娘從口袋裏拿出來的,是用橡筋圈捆成一疊的五百元紙幣。 周一嶽局長說過:「流浪動物絕育放回計劃未如理想。」(註三)我不太清楚局長口中的「理想」是甚麼。但我想,尊貴的醫生局長,和吳姑娘心目中的「理想」,應該大不同了。有時,我在街上碰見母貓。三兩個孩子在她身旁忘形地嬉戲,母貓卻環視四方,留意周圍的一切,盡她的所有能力去保護幼兒。她的眼神是澄明的。她的要求是無聲的。她的尊嚴是天賦的。是的,在母貓身上,我看見一個又一個的吳姑娘。 註一: 註二: 註三: (原刊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廿八日《明報》世紀版) ********* 影像串流: This posting includes an audio/video/photo media file: Download Now |
Posted: 21 Apr 2010 08:39 AM PDT 从聚众淫乱罪说起
最近很多网友非常热衷于讨论聚众淫乱罪,和换偶行为,以及性自由.我也无意中关注到了,参与了一些讨论.在此过程中,发现不少问题,觉得有必要理一理.主要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正确的面对这些问题.
先说说自己对聚众淫乱罪的理解吧.
聚众淫乱,指的是三个以上(包括3人)的人纠集自愿参与集体性行为,包括性交,手淫,口音,鸡奸等等,总之主观方面是为了寻找性刺激..
此行为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一方面是该行为违反了伦理秩序,一方面是因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公众对性的感情.
违反伦理秩序是确定此类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属于社会公共秩序方面的依据,已经存在的伦理秩序也是法律上确定是非价值标准的依据,而对公众性感情的侵犯,则是法律所要保护的法益.
具体到行为主体,是否适用刑法的聚众淫乱罪,两种情况的人适用,一是组织者,二是多次参与者.不分男女,只要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其他偶尔参与聚众淫乱的,不以犯罪论,适用治安处罚.也就是说,构成此行为,不代表就构成此罪,是否适用刑法处罚是依据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
我认为是否构成此行为主要的判断分歧在于是否侵害了公众对性的感情,公众对性的感情也是此罪的设定所要保护的法益.
如果是三个以上成年人基于同意所秘密实施的性行为,没有伤害公众对性的感情,则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行为.
所以行为方式非常重要,行为方式的秘密性,只能从客观方面着手分析.如果行为人没有保证行为的秘密性,以其他人可能认识到的方式实施聚众性行为的时候,则构成聚众淫乱行为.
在这里的秘密性,不是指行为的时候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就叫秘密了,而是行为方式是否可能让其他不特定人得知,以此从主观方面判断你是否有伤害公众对性的感情的故意.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
也就是说,刑法对此罪的设定是非常小心谨慎的,它并不是要去干预人的私生活,而是防止泛滥的私生活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道德伦理秩序是法律规范和引导公民生活的重要的考虑和依据.是为维护正常的公共生活的交往规则,为此设定了一个底限.也是对所有有着不同性癖好者的一个最低要求----请不要故意冲击当下的道德伦理秩序,请不要伤害公众对性的感情.
以上就是我对刑法中聚众淫乱罪设定的理解.
说实话,心里挺沉重的,整天在网上看到有些人那么激动的含着''换妻无罪''''换偶无罪'',我实在不明白,这样喊有什么意义呢?
刑法的聚众淫乱行为,并不是指换偶行为,换偶是不是有罪,得看它具体的行为方式,是否构成法刑法所否定的聚众淫乱行为.
还有''无罪''不代表''不违法'',有些行为是涉及刑法的问题,有些行为不过是治安处罚的问题,还有些行为,治安处罚都不管,不过是道德伦理上面的问题.不过不管是哪个层面上的问题,具体到个人,还是靠的自律.
刑法没有''换偶罪''!
说那个姓马的教授吧,他没有结婚,他没老婆的,他根本没有法律上的那个''偶'',他拿着和别人换的不是他老婆,可能是别人的老婆,也可能是别人的女朋友,总之不是他的.所以,他为自己辩护的''换偶无罪''这个词,根本不适合他的情况.
他的行为是不是有罪,得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所以,请网友们,认清这个基本事实----他没老婆.
这个家伙,打着''换偶''的招牌,以''公平''做幌子,去引诱别人真的有配偶的人来交换,寻求性刺激,这样的人,太有生意头脑了,高级骗子.在法庭上面还大喊换偶无罪,真够不要脸的.
以下我要说说,对有些人谈论的换妻或者说换偶的看法吧.不过,这跟那个姓马的无关,别往他身上扯,他没老婆的.
有很多人说,换妻换偶,说那是性自由,
''自由''两个字,对中国人的吸引力太大了,在这个除了性自由,别的自由都缺乏的国度,大家不敢去追求那个真正缺乏的自由,眼球都盯在这个已经很自由的自由上面了.
说说我对性自由的理解吧,我认为,我们''提倡''性自由,应该是要设定一个范围的.
这个自由范围的,首先要考虑的也就是人群了,比如对未成年人不提倡性行为,这个社会人应该都有共识的吧.
然后呢,要考虑的是基本的生理需求,就好像人嘛,都是要吃饭,性也是人的本能的需要.当然,这和吃饭还是不大一样的,人在短短十来天不吃饭会饿死,但是这个性呢,人没有也不会死.太长时间没有,可能在心理上面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可能因此危害到社会,据说是这样的.所以呢,性,是人生活所该有的,尊重这点呢,就是尊重人性了.
然后,要考虑这个度的问题,自由当然得有度,人不能离群独居吧,这个性需求呢,也一方面证明了人是需要伙伴的,既然要在群体生活,就得考虑这个群体所建立起来的秩序,也就是各方面的秩序了,人类如果没有秩序规制,会是怎样一个可怕的世界,这点应该是不会有疑问了的吧.所以,你和这个群体所发生的关系呢,行为对这个群体的秩序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是要求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必须要考虑的东西的.
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为''提倡''的性自由设定一个范围,我们应当提倡的自由,不应该是没有限度的.法律在这方面设定一个基本的是非界限,价值标准,以维护社会的基本交往秩序,只是基本的,社会人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审美共识,自由不是一切,自由不是可以抛弃任何秩序的自由.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难道我们的性自由还不够多么?情人,性伴侣,多夜情,一夜情,嫖娼,早就满天飞了,见怪不怪了.难道那些高喊着换偶换妻性自由的人,你们看不见嘛?别说是成人的性自由如此泛滥,即便是中学生,甚至小学生,他们都在享受着''性自由''.
这个社会是已经堕落如此,你们还喊什么性自由呢?谁去管你裤兜里的玩意了?我们缺乏的不是性自由!
好了,暂且写到这里吧,以后还写不写,就看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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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1 Apr 2010 08:39 AM PDT 【按】 近日读完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我的好友周林刚君送我的由他做责编的一本书,感慨良多,也深受启发。我的博士论文今年也打算让林刚来责编,林刚的眼力与学养保证了他决不是一个简单的"编书之匠人",而是具备学人的深刻与敏锐。所读之书的主题和内容暂时不提(因我打算写长文来唱和与商谈),只是有一个反思: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质究竟何为?司法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又一次细读郑永流老师赠我的一篇他去年写的长文,"法律实践观要义",英文发表在09年IVR的ASP第2期上,觉得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基本的学术判断在中国法学界彼此撕咬与竞争。也从我即将成书的章节中拿出一部分表明自己的研究心迹与立场吧。我想,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确需要多元思想脉络的竞争。也算是对郑磊师兄多次"批评"我的不更新博客这种不作为的一个积极履行吧。 —————————————————————————————————————————————————————— 依法裁判是行政审判的基本要求。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依法裁判在我国行政审判中面临诸多阻力,这其中既来自行政法官队伍本身,也来自一些外部环境。
首先一个相当显著的阻力就是来自于行政审判自身的理性化程度比较低,缺乏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主要是审判组织不健全,人员不稳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当认识到,目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不适应是多方面的,其中行政法官队伍的不适应带有全局负面效应。队伍的素质影响一切,队伍的素质决定一切。"[1]。
而立足于审判全局的"司法能力"概念的提出也使得行政审判司法能力不足的问题得以在更大的背景下凸显与放大: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为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命题。2005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其后在10月27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再一次强调改革的背景之一就是"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杨更直接针对行政审判提出"增强行政审判能力、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明确要求[2]。"行政审判司法能力"与最高院对"司法能力"归纳的六大内涵其中两个能力密切相关:"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及"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后者被认为是"衡量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3],因此,作为法律适用之核心的法律解释,与依法裁判的司法能力之间形成了一种密切的构成性联系,也使得从法律思维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推动依法裁判成为一种重要的话语形式。[4]
实际上,"队伍建设"的问题也好,"正确适用法律"的司法能力也罢,都是司法理性官僚制度是否具备基本合格标准的问题。而一套理性的司法官僚制度,按照马克斯·韦伯的阐述,必须具备"专业化"和"切事性"两个基本的要求[5],专业化的要求核心就在于能不能准确适用法律,阐述与揭示出法律的客观含义,也因此西方法律职业活动的理性化过程与其从罗马法时代开始的法律解释技术发展密不可分[6]。只有法官能够忠实传达出法律的意义,严格按照法律的含义来进行裁判,才能实现"切事性"的形式理性要求:即只对事不对人,只服从法律对于案件事实的判断,而不必委屈于其他力量的干扰之下。[7]可见,"整体素质不高"其实关键在于法律解释能力不高。在于面对不具有绝对客观性与确定性的法律文本,法官无法依循一定的理性来阐述其基本含义,准确适用于当下的案件。
也因此,为了克服普遍存在的行政法官不愿意、不敢解释法律,以正确裁判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行政审判的法律解释能力相当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解释规则以指引法官进行法律解释:
首先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带有文本定向特点(text—oriented)[8]的司法解释,如2000年《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关于行政诉讼证据适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8年《关于〈行政诉讼法〉有关管辖问题法律适用的解释》及《关于〈行政诉讼法〉有关撤诉问题法律适用的解释》,体现出非常积极的司法能动性与解释能力;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审判在具体个案中的"问题定向"型(problem—oriented)的法律解释,如作出了大量针对个案中法律解释的批复。
第三、与其他审判相比,罕见的发布了一些重要的法律解释准则与解释方法:
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003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指出: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重要环节,对法律解释方法不能运用自如,就无法恰如其分地适用好法律规定。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妥善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目的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以准确实现立法的意图和法律规范的目的。在对法律进行应用解释时,原则上采取文义解释方法,但因立法意图或者规范目的而另有要求时,可以采取其他解释方法。对于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应当根据其规范目的和功能,进行正确的价值选择和利益衡量,使其在个案中含义具体化,并确保同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统一性。要增强法律适用的能动性,通过探索特定法律的规范目的,依法弥补法律规定的缺陷,并使法律规定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9]
该段司法政策不仅仅阐述了法律解释对于行政审判的重要性,而且还提出了指导性的解释准则与解释方法的选择与使用。与这一精神一脉相承的是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不多见的针对行政审判中的适用法律规范问题召开专项会议,并发布指导全国各级行政审判法律规范适用的会议纪要,在该纪要中再一次确立了行政审判活动基本解释准则: "在裁判案件中解释法律规范,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对于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一般按照其通常语义进行解释,有专业上的特殊含义的,该含义优先;语义不清楚或者有歧义的,可以根据上下文和立法宗旨、目的和原则确定其含义。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语词进行叙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人民法院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应当妥善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和维护法律规定的严肃性,确保法律适用的确定性、统一性和连续性,又要注意与时俱进,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避免刻板僵化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在法律适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0]
从发展法律解释对于改良行政审判外部环境来看,法律解释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智慧将整个行政审判置于一个非人格化的理性标准之下,通过司法组织理性的提高来改善行政审判在体制上的外部环境,提高司法以理性与专业的力量对抗其他权力对司法的非法干扰,增强司法的现实政治博弈能力。所以在中国强调法律解释还可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舞法律技术之剑,意在司法环境与体制的点滴改善,同时也就是进一步创造依法裁判的外部条件,推动其前进。
最高法院体制改革由于没有先天优势,例如从宪法配置的权力结构与我国政治现实来看,司法权并非处在分权结构之中,对于司法独立,更多强调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与其他社会团体;笔者也赞同近几年行政审判政策中的主张:以柔性的"司法中立"来代替"司法独立"的命题[11];同时始终需要接受执政党的领导[12];因此在体制改革上采取主动谦抑的姿态,例如,始终强调"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13]、"行政审判要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协调、沟通;协助与推动行政机关开展工作"[14],然而,体制改革的主动谦抑在客观上却有助于技术改革,即强调法律解释重要作用上的积极能动,因此中国司法呈现出"政治改革上保守、法律技术改革上能动"的奇妙双层图画,这里的原因在于:
第一、以发展法律解释为核心的技术改革能够赢得执政党的支持,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不会有任何的政治风险与阻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即指出: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必须通过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具有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适应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这个主动采取谦抑的姿态实际上为司法能力的提出提供了真正的合法性:因为司法能力就是执政能力在法律适用领域的逻辑延伸,因此"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是衡量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这就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很好地提高学习与适用法律的能力,不仅要有公正之心,而且要有公正之举,切实以公正之能求得公正之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第20条)也就成为当然之理,并能得到有效的贯彻。相比之下,技术改革比直接的体制改革要少了太多的风险与成本。
第二、以发展法律解释为核心的技术改革能够间接改善司法在实际运作中的外部环境,推动依法裁判所需要的体制完善。这里最高人民法院有两个最重要的叙事策略:
(1) 通过主张"提高法律解释能力能够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15]来缓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性被地方化和部门化的倾向,克服外部体制的弊端。
这种倾向在行政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抽象行政行为中行政立法广泛存在,而尤其是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对于统一的行政法律常常有违背与抵触的情况,甚至出现"规章专权"的现象,中央法律与部门或地方规章之间客观的等级秩序常常遭到严重破坏。
然而,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至今不能得到司法审查[16],与其说是法律能力不够,不如说是体制困局:那就是抽象行政行为背后强大的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在中国过于强大,是中国"强政府"的典型表现,因此通过修改法律的形式强制性地推动制度变迁也就面临非常大的制度成本,需要更多的政治时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技术性突破无疑是一条思考的辅助线。不是从普遍意义上主动审查并宣布某条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无效,而是通过解释个案中具体的上位法律的规范含义与规范目的来间接的说明下位法的规章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违背、误解、抵触了上位法律,在实质上否定其在个案中的法律效果[17],以理性的解释理由来对抗非理性的权力运作。
以克服法律的地方化为例,它的实质是作为国家以法律层级结构表现出来的统一司法权被严重的地方化。特定地方的政府规章、各地关于行政管理与行政审判的"土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曲解统一的法律含义与精神,公然抵制或违背上位法律、法规,其表现形式繁多[18],在行政审判的时候更常常威胁法官必须适用本地的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19]最典型现象就是最高院已观察到行政审判诉权保障不力,很多地方通过人为干扰而造成"有案不受",置国家统一的受案范围法律规定而不顾或以自己的"土政策"瓦解之。[20]
行政法律的地方化在中国有政治体制与治理模式上的深层原因,靠直接的体制变迁非常艰难,也超出法律人的基本能力。
进一步而言这里展示出黄宗智观察到的中国集权简约治理特征[21],黄氏的观点立足于马克斯·韦伯所言的"世袭主义的官僚制"(patrimonial bureaucracy),指出其观察的偏颇:中华帝国的社会控制表面上是非人格化的官僚制在合法性象征皇权安排下的治理结构,但事实上面临着地方化的人际网状结构的消解与地方各种社会势力的支配(比如代表地方利益的乡绅、乡保、乡地与非正式官僚的幕友、正式的国家政权代表,如县令,一起交互作用、解决纠纷),从而国家统一的命令与意志对社会实际上只呈现出一种"半治理状态"。事实上,在今天的行政审判中,同样延续着"作为党和国家意志执行权的司法集权"与"地方简约化与碎片化"的国家(中央)"半治理状态"。而要在体制上突破人、财、职务保障等一系列对地方行政的依赖,需要相当强的中央集权,但是美国学者James .Townsend,与R.Womac观察到从50年代末开始,中国就存在着中央与地方、官僚行政系统内部的分权步骤:从毛泽东时代以自己自足、平均主义和社群动员为特征的分权运动开始,到80年代农村地区的家庭承包和专业户制度[22],再到90年代通过推动市场经济,如早期与地方行政密切联系的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各种"招商引资"与分税制的实行,地方行政的驱利冲动与驱利能力也得到空前的刺激与加强,这种加强最大的表现就是巧妙的利用依法治国的共识,将利益法定化,将行政立法与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作为谋取与确定地方利益的工具,美国"法律与发展"运动的领军人物安·塞德曼观察到的"在第三世界国家,立法行为成为上层分利同盟的工具,缺少了基本的公共性"在中国地方行政立法中体现得尤其明显。批上了法律外衣的行政意志也就得到更大的正当性与强化。
因此直接、激进的体制改革非常不现实。但通过法律解释的柔性技术却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虽然法官无权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但法律毕竟留下了"规章参照适用"与"被告必须提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样的制度缺口。所谓"参照",只有在解释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之后才能予以适用,因此通过法律解释来明晰规章是否与法律的含义与精神相符合也就成为事实上从法律技术与法律程序的角度对政府规章进行审查的手段,客观上否定其在本案事实中的法律效果;而将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证据来对待的制度设计则实际上可以通过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相关性等基本技术安排来进行监督,尤其是对其合法性审查不可避免涉及到通过解释法律、法规的含义来对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从而可以通过"不予采信"的方式来对其在个案中进行有效监督。[23]
(2)通过事实上主张"提高法律解释能力能够增强法律判决说理的能力"来一定程度缓和司法行政化的内部审理体制的弊端。
"人民法院判决要注重说理"是近几年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主张,在行政审判中也屡次被强调[24]。而增强法律解释能力无疑是法律说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尤其在疑难案件中,法律解释不仅仅具有"发现法律"的功能,事实上还具有"正当化判决结论"的重要功能。[25]正如德国国家法与法哲学大师齐佩里乌斯所说:"所有解释活动都以可能语义为基础:它们总是在语言习惯所许可的语义空间内进行。在这一空间内通过解释所确定的语义应当具有合法性。支持对某一法律语词在其语义空间内作某种解释的人,应当使其决定正当化,即为其决定提供理由。通过这一方式,解释得以论辩的方式展开"[26]如果法官不能对法律规范的含义、目的与为什么适用于该判决结果作出解释与说明,又怎么能够说明其判决是正确的呢?然而,我们可以发现司法行政化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审判内部很多制度安排是不鼓励法官通过解释法律来进行说理的:比如普遍的请示制度与汇报制度,淡化了以非人格化的法律规范作为裁判唯一依据的理性色彩,消解了法律规范所要求的弹性说理机制,养成了法官懒于解释法律进行说理的心态,习惯于找上级、找领导来解决案件中的法律解释问题,最终演变为上级或本级法院领导的长官个人意志;带有明显严格责任监管与个人性的恭顺与服从关系的各种责任追究制,如法官个人追究制、审判长责任追究制、合议庭责任追究制,以及从90年代开始以办案环节目标监控与责任落实为特征的流程式管理,造成比较严重的法官不敢解释法律、不敢通过解释法律来正当化裁判的普遍心态。实际上,与其说这些制度契合现代行政官僚管理模式,不如说更接近于强调人格化规训与淡化法律解释技术与说理能力等职业要求的前官僚制支配类型——"家父长支配制度";而 "审委会"制度的存在及"审而不理与理而不审"的现实,则更加强化了特定少数人群的个人意志与判断能力,而忽视了办案法官对于法律解释的努力。因此,在现行法院内部管理流程与体制不容易改变的情况下,强化法官的法律解释能力,不啻为一条改革的辅助线:通过自己准确的解释法律减轻对于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的业务依赖,降低法律适用错误所带来的责任风险,更能够增强整个法律队伍的专业性与说理性,一定程度上淡化行政管理色彩。
最后,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而言,由于其享有举世罕见的以近乎立法的方式来发布法律解释的权力,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解释实际上也在直接推动制度变迁。行政审判的基本制度《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发展,基本上是通过最高院自2000年以来一系列的立法式法律解释实现的,这些法律解释改变了《行政诉讼法》很多基本的制度逻辑,从体系上看更加开放,从法律目的而言,更加清晰,可以说形成了一个依靠法律解释的技术来直接进行制度变迁的显著地带。[27]
应该说,无论最高院已有的法律解释实践是否完善,是否充分满足行政诉讼的需要与内在规定,是否具有足够的理性与细致的可操作性,它都说明了"通过法律解释来促进依法裁判"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可以观察到,最高人民法院正在通过法律解释技术的发展巧妙的改变目前行政审判改革的一些思路,力图使法律解释成为改革路径的思考辅助线与功能等价项。事实上形成了制度变迁与技术完善双轨并行的路径设计。也就是说通过将改革视角从体制到技术的适当平移来缓解改革过程中制度本身产生的阻力与成本;同时通过法律解释能力增强来提高行政审判司法能力的核心部分,从而推动制度变迁,获得与直接制度改革同样的绩效。这也正是笔者之所以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行政法解释学的最基本理由。这个由实践先提出来的问题应该成为理论研究新的知识增长点,以体现理论对实践的反思、批评与引导,通过提出一套更完善与开放,具有坚实学理基础,符合行政审判特质的解释学让这难能可贵的实践智慧从"一阳来复"(杜维明语)走向万象更新。
最后,一个更深次的理由可能超过了法学内部的视域观察:实现行政审判的法律正义性,只是行政审判的最低纲领与基本要求,行政审判与纯粹发轫于私权逻辑与市民社会的民事审判之根本不同,就在于它还具有更重要的政治功能与宪政目标: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行政审判而言,都蕴涵着一定的政治功能,盖因行政审判是公权力与私人自治、公益考虑与私利保障的"短兵相接"之处,也是法律的原则、价值与政治的审议、平衡之"模糊地带",因此通过良好的法律解释实现正当的个案裁判对于行政审判而言,就不仅仅只具有市民社会权利保障的功利主义思路,还具有了客观化政治价值的宪政意义。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整个"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8]之一环一样,行政法解释技术绝不仅仅关涉到司法体制与个案目标,一个良好的职业法律解释活动的运行,最终将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提供重要的公共论辩领域,提供公共价值判断与决策的场所,成为"审议制政治"[29]与公共理性平台的重要一环。从而法律解释的意义将超出个案纠纷的解决,通过法律解释过程中"反思均衡"原则的运用而形成法律共识(法律规范意义与法律裁判结果的共识),最终实现法律共识背后政治价值的"重叠共识",为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出比较清晰的政治价值谱系及衡量方案,呈现出特定历史时期与具体行政争议中政治价值序列并找到妥善将之法律化的可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解释目标。因此,作为实践理性产物的行政法律解释,又决不是一种简单的裁判技术与方法,而必然向政治价值论辩的公共领地开放,具有更深远的功能。
(节选自:《行政法解释学研究:从意义澄清到政治价值的建构》,2009年即出) [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13页。 [2] 肖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2006年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19期,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3]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 [4] 关于司法能力的政策性解读与理论探讨可以参见尹忠显:《司法能力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5] [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7页。 [6] 对于以法律解释为中心的职业法律活动的兴起及发展,基本文献可以参看[德]维尔克:《近代私法史》(上),三联出版社2006年版;[日]川岛武谊:《现代化与法》,申政武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Max.Web,On law in Economy and Soc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4;Michael.Stolleis,Public Law in Germany1800-1914,New York.Oxford2001. [7] [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7页。 [8] 所谓"文本定向"的法律解释,就是脱离个案适用而直接针对法律文本发布的一般性解释,其对应于"问题定向"(problem—oriented)的法律解释,即针对具体案件情境中的法律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举世罕见的发布权威文本定向解释的权力,而法官则在实际上进行针对个案的法律规范的解释活动。以上两种解释类型理论上可见A.Aarnio, R.Alexy, A.Peczenik, The Foundation of legalreasoning,Rechtstheorei12(1981).[日] 川岛武谊:《现代化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68页。 [9] 江必新:"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9页。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见奚晓明主编:《解读最高人民法司法解释·行政、国家赔偿、其他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页。 [11] 江必新:《论行政诉讼十大关系——兼议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19期,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第12页。 [12]《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 [13] 肖杨:"在2007年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上的讲话";李国光:"在纪念载《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0年)。 [14] 同上。 [15] 同注15 [16] 关于这一问题的制度分析与反思,比较权威的材料可见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及理由》,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江必新主编:《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修改问题实务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马怀德:《中国行政审判体制重构与司法体制改革》,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薛刚凌:《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17] 事实上,即便司法权强大如美国,在行政诉讼中司法也会保持一定的谦抑,对于下位法的审查,也主要是通过理性的解释技术来进行。最典型的就是1984年"谢弗林"案(Chevron U.S.A.Inc.V.Natural Res.Def.Council,Inc,467.U.S)创造了解释性审查的双层原理(doctrine),该案的详细分析可见本书第三章。对于该案的介绍、评论与"谢弗林"原则的最新发展,美国的文献可谓浩如烟海。一个集中的资料是美国法曹协会(ABA)主办的刊物美国行政法评论(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曾于2002年以专题形式进行集中讨论,读者可以参阅。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见奚晓明主编:《解读最高人民法司法解释·行政、国家赔偿、其他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171——172页。 [19]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13页;江必新:《论行政诉讼十大关系——兼议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19期,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孔祥俊:《法律方法论》(第一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372页。 [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1] 与滋贺秀三等传统强调中国司法官僚制主导色彩的理论不同,以黄宗智为代表的观点则认为明清以来,中国统一的司法权从来就有一个被层层社会网状结构所碎片化与地方化的过程,而并没有呈现出官僚制下的法律体系化与严密的上下级控制。Huang,PhilipC.C.[ed]1993.Symposium on "Public Sphere/Civil Society in China?Paradigmatic Issues in Chinese StudiesⅢ," Modren China19.2(Apr.):107-240;Civil Justice in china:Represent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Qing,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黄宗智:《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季卫东:"中国司法的思维方式及其文化特征",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3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 James R.Townsend,R.Womack, Politics in China,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86 [23]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该案中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被告依照学校的内部处分文件对原告做出的处分在内容上违法,原因即在于该文件扩大了上位法对"开除学籍"的适用范围,从而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对该案的具体分析详参本文第五章。 [24] 如肖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2006年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19期,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2003年第四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5期,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25] "法律发现"与"正当化判决"的功能,前者仅仅涉及到运用哪条法律来解决纠纷,该法律是什么含义;后者则表明,法律解释不仅仅是一个解释与说明法律含义的过程,还是通过解释性活动来揭示出支持判决推理的法律理由与法律精神的功能。关于法律解释的这两个功能基本文献A.Aarnio, Reason and Authority,Ashgate Dartmouth1997,PartⅢ;A.Peczenik, On Law and Reas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89;陈林林:《裁判的方法与进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德] 齐佩里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6] [德] 齐佩里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27] 关于最高院这种文本定向的法律解释类型,其正当性、具体立场与方法等更深入的分析请参阅本文第六章。最新的一个研究笔者刚刚读到的是余凌云教授在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第一期重点以"立法性司法解释条文"为探讨对象的文章《法院是如何发展行政法的》,读者可以一并参考。 [28] 参见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 [29] "审议制政治"(deliberative politics)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对于政治的本质的一种阐述。按照阿伦特、哈贝马斯、罗尔斯、孙斯坦等哲学家与法学家的基本观点,"政治"的本质关系到人的主体精神,"政治的过程"不是一个充满市侩功利考量、讨价还价的实力竞技与利益妥协的过程,而是对于政治社会美好的生活与基本美德的发现与证成的过程,也因此"政治"本身是慎思的,是通过沟通与交流而达到理性合意的,能够在特定的情境里对政治困境进行智慧的考虑与安排。 法天下目前已开放注册,欢迎大家加入:http://www.yadian.cc/reg/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
Posted: 21 Apr 2010 08:53 AM PDT 原文:China Beat: Robert Barnett on the Qinghai Earthquake 译文:CB博客: Robert Barnett谈青海地震 作者:The China Beat 发表时间:2010年4月19日 | 访问时间为4月16日 译者:David Peng 校对:@xiaomi2020 上周青海地震后,法国世界报的记者Brice Pedroletti邮件采访了哥伦比亚大学现代藏族研究项目主任Robert Barnett。(在世界报的网站可阅读【法语】采访,和相关报道)以下,经Brice Pedroletti和Robert Barnett的许可,我们(The China Beat)贴出该采访的英文版,此版本未经检查。 就玉树地震的政治影响专访Robert Barnett(4月16日) Brice Pedroletti:在青海(和其他邻近藏区)发生示威一年之后,对中国当局[地震后的表现],我们会在普通藏人僧俗中看到什么样的政治气氛? Robert Barnett:一般来说,无论过去历史发生什么,藏人会对他们接收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任何帮助表示感谢,很可能会是这样。这被看作是中国的一个重要机会,无论是政府和普通中国人正在抓住这个机会很有意识地尝试修复过去的创伤。昨天《人民日报》甚至给我打电话,向我指出这一点,看我是否感受到了中国的善意。但这种关系是很脆弱的,如果犯了任何一点错误或文化上不够敏感,情况就可能很容易地发生改变。我坦率地说,现代中藏关系的历史基本上是一个周期性的循环,在中方看来,先是中方极度慷慨,然后一旦出现任何批评或者缺乏感谢的表示,就会变得极度紧张。首先,1951年中国让藏人自治,然后要求免去西藏总理(译注:司伦)的职务,导致严重的紧张局势;1959年中国给予西藏农民土地,但后来收回了他们践行自己宗教和文化的权利;1980年中国给了全体西藏人民的现代化,但然后说,自1994年以来,他们不能向达赖喇嘛祈祷,在许多场合下不能修行佛教。所以,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怀疑中国的慷慨——问题是,如果有任何批评,过去党和中国人民是如何回应的。 BP:目前当地有大量警察和军队参与救援行动,哪些方面容易导致与当地居民的误解、紧张甚至冲突? RB:第一个问题是,尽管附近有一个大型军事基地,[地震发生后]6到8小时内没有任何救援人员抵达。这是地震首日本地人要问的重大问题,[我认为]这不大会被忘记。 现在有许多救援人员,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但也存在风险。首先,没有足够的食物。已经出现一些打斗,绝望的人们试图得到食物和帐篷,在哄抢事故至少5人被捕。 第二,似乎没什么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显然太少。[The China Beat按:到4月19日,大量的食品供应已到达主城区,解放军在当地建立了一个野战医院。] 然后,救援人员集中于人口密集的混凝土建筑物,这有充分的理由;但在城里的纯藏族聚居区,救援似乎较少。 有报道提到葬礼上的紧张情绪,这在任何文化中都是非常重要的。 官方对死亡人数的统计严重不符——中国政府说,死亡人数为790人,但许多藏人说仅在结古寺就有1,000余具尸体,在其他寺院还有许多。[The China Beat按: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现在已经提高到1,944人。译注:最新公布的死亡数字是2,039人,数据来源] 我们不知道,中方决定国家领导人访问该镇是否有助于救援工作,有人认为食品和药品应该有更高优先级。 众多中国官员、记者和西方记者,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深思地彼此仿效,很少称此地区为藏族地区——这是中国的官方称呼——而是称之为"中国西北"、"青海"或者"藏族为主地区",这也可能引发紧张。这好比将苏格兰称为"北大不列颠",或称阿拉斯加为"美国"。这只会加剧紧张局势。在中国人眼中,这不是"西藏",但是在文化和历史上,官方正式承认其为"藏区"。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尊重当地情感非常重要。 BP: 据报道,藏族僧侣们迅速采取行动,参与到救援工作中。是否存在一个潜在的紧张关系,因为可能会有合法性的冲突? RB:僧人们迅速行动,参与救援,他们和政府派来的救援者有巨大的合作潜力。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局面,很多人在绝望地经历着苦难和痛苦。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当局急于想保持控制,力图证明国家是藏人救济的主要提供者。因此,虽然中方官员试图与僧侣合作,出现紧张和冲突的可能性仍然是非常之高。 BP:某种程度上,牧民定居的政策是否会受到指责,该政策可能加剧了地震的后果? RB: 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自2006年以来,中国已迫使数以万计的藏族牧民放弃自己的羊群和帐篷,在那里他们可以是完全安全的,实际上也和他们的文化相符 。他们搬迁到城镇边缘的混凝土和砖瓦盖成的房子,特别是在玉树,除了一些补偿款之外,通常也没有明确的收入前景。这一政策,似乎少有或根本没有咨询公众,甚至在一些中国学者中间也很有争议,而现在似乎更令人感到遗憾。 不过,要指出的重要一点是,在过去的几年中,因为玉树藏民被允许设立非政府组织,当地学校,一个图书馆,一所藏医大学和一所孤儿院[译注:按照可以搜索到的资料,玉树当地无医学院或藏医学院,但是有孤儿院教授藏医。] ,所受到的干涉比中国大多数藏族城镇少得多,玉树与中国当局的关系出奇地好。此外,当局不鼓励非藏族迁移到该地区。受惠于这些政策,2008年3月,当地人决定不在结古镇举行大规模抗议。由于中国当局允许这个城市发展其文化身份和管理的某些措施,这些过去积累的善意,可能会在这个非常时期有所帮助。 译注:本文转引自The China Beat博客的英文版,经Brice Pedroletti, Robert Barnett和The China Beat的许可,此版本未经检查。 相关阅读: ►纽约时报:上百人在中国西北部的地震中死亡 ►纽约客:中国来鸿:青海地震 ►纽约时报:地震之后藏人不信任中国的帮助 来源说明:本文原文来自文中标明的出版公司,译文1.0版本来源译者的志愿翻译者团队。 收录说明:本文已经收录到"译者文集"中,同时进入"最新消息"、"译者频道—时事评论"、"译者世界—西藏"、"博客"、"译者DavidPeng"索引。 本文版权为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CC协议2.5您可以自由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创作演绎本作品。惟须遵守下列条件: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
Posted: 21 Apr 2010 07:49 AM PDT 这段日子我很颓废,情绪变得有些焦躁不安,一些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但我却通过这些事情找到了我绝望的理由。政府的管控力度以及手段越来越高超,而民众则少有改变,根据最近的一些集体性事件民众的反应可以看出,中国人,确实是一群羔羊,而且是一群最温顺的羔羊。 很多人安于现状,并没有任何的关于想要改变的想法,虽然很多人谈到当前的体制以及社会上的各种问题时也会义愤填膺,但真正行动的时候,他大概早已经杳无声息。有些人天天在看着别人流淌着血泪,真正要让自己做点什么的时候,大概就变成了缩头乌龟。有些人只是"口水民主人士",真正让他站出来做点实际行动,他大概早已经吓得屁滚尿流,如果说叛变,我想第一个向强权投诚的人,大概都是这一类! 玉树地震,惨状不忍卒睹,很多人又在涕泪滂沱了。向灾区献爱心的募捐活动立即启动,而媒体也跟着煽情,昨晚的募捐晚会据说掳获了众多人士的眼泪。有些人看过晚会之后,想到的就是捐款,奉献自己的爱心。而我却很不以为然!经受过一次汶川地震之后,我虽然对那些死去的人抱有很大的同情,但这次捐款,我是不会再拿一分钱的。 今年人大会议上有个消息很多人并没有关注到,如果国家财政每年拿出1600亿元左右,基本就可以将医疗保障全覆盖;拿出1000亿元左右,基本可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养老问题。正如经济学者吴敬琏所说,从每年上万亿的公费吃喝、公费用车、公费出国等支出中节约一部分,"全民低保"的费用已经足够了。结果如何呢?他们根本舍不得花这笔钱。每年的财政收入超过五万亿,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些钱到底去了哪里。我们要求他们公开这些账目,却被他们投入监牢。我们想要一个阳光的政府,这本是作为一个人民政府的应尽之责,却被他们视之为异端。就是这样的一个说谎成性的政府,如此淫奢靡烂,我们却还要听由他们的摆布,迄今还在努力的一边骂一边在行动上极力的配合,这说明什么呢? 他们从来没有正视过我们的诉求,一直以来,对待我们的除了严刑峻法、威逼恐吓之外,还有其他值得我们感念的吗?我们生活在一群流氓横行的国家里,却还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接受着流氓的指挥,我觉得这真的很悲哀。汶川地震的捐款账目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去向,利用我们捐献的钱大建楼堂馆舍,我们想要几个死亡的准确数字,他们都会将谭zuo人这样的公民押进囚牢,这样的政府,你还对他的鼓动有这么乖巧的回应? 捐献不是不可以,我希望有其他的途径可以选择,真正的民间机构才值得我们信任,如果只能交给红十字会之类的管办机构,那么我坚决抵制!从今往后,除了无法回避的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之外,别再想从老子口袋里拿到一分钱。那些没记性的朋友,你们尽管去捐吧,这是你们的自由,但我想告诉你们:你们的钱会用在灾区百姓的身上,多少总会有一点,只是在你的生活中,其实已经缴纳了足够的税金给这个政府,这些钱,已经足够了。你今天给他们捐款了,省下来的钱,他们不会节省着花,反而多了更多贪腐的机会。 我有一个梦想,等到哪一天他们喊着要全国总动员捐款,结果全国的百姓无人掏钱的时候,那么中国真的就有希望了!幸福美好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殷德义 2010年4月21日23:18:30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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