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存档

Wednesday, January 25, 2012



2012年01月25日 糗事 TOP 10

Posted: 24 Jan 2012 08:00 AM PST

"你知道人民币上画的那个人是谁吗?"


  "不知道。"


  "那是我的大媒人,和女朋友谈恋爱全靠他了。"

人民币  全靠它  

顶139:: 拍-17:: 56条评论


写几个我的好朋友(女)的故事。

话说我跟她是同学,上学时她就很独立,很有想法,一毕业就自己去闯深圳,最近聊天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有担当——因为她有一个心理年龄很不成熟的母亲(她妈妈是独生子女,从小家里溺爱,导致不会干活)。

以下是她为了证明母亲不成熟,告诉我的一些小故事:

(一)20年前,青岛暖气还不发达,冬天的教室非常冷,她妈妈用晴纶棉给她做了一条很厚的棉裤,她穿上以后冷得都没心思听课,直到现在她都特别耐冻,气温降到零度她最多穿条春秋裤,因为小时候冻习惯了。后来她问妈妈:"你不知道晴纶棉不暖和吗?"她妈妈说:"真的嘛?我不知道啊!"-_-|||

(二)小学时,我们都是父母给做早饭,她们家倒过来,我同学每天5:30去买豆浆油条,早饭买回家,把爹妈叫起床,一起吃早饭。

(三)以前的大米不像现在都是免洗大米,她们家吃米饭吃到沙子的几率特别特别的高,后来她才发现,原来她妈妈不会淘米,洗洗就下锅,后来她家就索性不吃米饭了...

(四)她每次时跟妈妈一起回家看姥姥,姥姥总是叮嘱她,你妈不懂事,你多让让她,别跟她争昂~~~那时候她妈妈已经快50了

(五)她妈妈如果一个人会去看姥姥,回家时,姥姥总让姥爷送她妈妈去车站,车站离姥姥家只有500米,但是姥姥不放心她妈妈一个人走过去,关键那时她姥爷都80多了,还要送孩子上车,擦汗A^_^)

(六)直到现在,她妈妈都快60了,每次做菜,不会做了,还打电话回家问姥姥:"妈,这个菜用不用烫一下再炒,什么时候加调料?"

(七)其实她妈妈人特好,每次我们去她家拜年,都必须留下吃饭,我要走她就拼命攥住我的手腕,无法挣脱,只好留下吃饭,饭后回家一看,手腕处一圈淤青,阿姨是实实在在的留我啊......
第二年春节,有了前车之鉴,我特地带上一个不太熟的同学一起去,她妈妈把我当自己人,就拼命的劝那位同学吃饭,结果小姑娘一顿午饭吃了3个馒头,才被放过,回来哭诉,再也不陪我去拜年了:P

其实50多岁的人了,还能这么幼稚,是因为身边一直有人在呵护着她,这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啊。过年了,祝所有的妈妈身体健康,快乐幸福!

顶114:: 拍-9:: 39条评论


那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我最大的愿望是下辈子做个像我这样的男人,娶一个像我这样的女人。。。李玉刚笑了,我一辈子就做到了。^_^

一辈子  有图有真相  

顶77:: 拍-5:: 25条评论


这是一个可以跟世界各地的人聊天的软件。。于是。。

自己人  

顶83:: 拍-16:: 51条评论


实在是太高端了

钱包  偷回来  

顶73:: 拍-7:: 20条评论


同事家的3个月的BABY哦!从小就有事业线!

看看人家的事业线  

顶63:: 拍-11:: 45条评论


这是一件华丽丽的过年惊喜。。。哥哥不要潜规则。。。带着耳机打电话手机被偷,跟着贼哭结果被甩掉,坐在被偷手机的站台哭了半个小时后,那货竟然回来了,把手机还了回来,你以为这是g潮么。。。。那货竟然很正经来了句;小妹妹,叔叔是便衣警察帮你把手机给找回来了。。。尼玛啊。。你是要给我新年礼物么。。。明明你就是那个贼啊。。

最后,我只能弱弱滴说;谢谢,哥哥。。  

顶52:: 拍-6:: 38条评论


那天同学(女)在宿舍收拾衣柜,只听她突然很欣喜地自言自语道"咦?有条内裤!赶紧穿上。"

顶49:: 拍-6:: 14条评论


突然发现,像我们这种上有长辈,下有小辈,单身未婚的大孩子过年回家,就是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走得了亲戚,见得了同学,经得起表扬,受得了压力,查得了作业,修得了玩具,收得了房间,整得好电器……尼玛我感觉我就是个万能版的变形金刚………

顶50:: 拍-12:: 13条评论


不废话,直接上图,不割

神猫  

顶55:: 拍-17:: 37条评论


发表我的糗事 | 手机用户请访问m.qiushibaike.com

中国赴美旅游人数大增 人均消费六千美元

Posted: 25 Jan 2012 01:05 PM PST

美国总统欧巴马1月19日发布行政命令,要求国务院和国土安全部协同努力,改进并加快来美的外国访客签证程序。根据白宫发表的声明,欧巴马宣布了一项新的签证试点计划,将"简化并加快几类申请人的非移民签证手续"。根据这项新计划,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外国来访者如以前申请签证时曾接受面谈和全面筛检,续签时可不必再接受面谈。换句话说,许多曾经得到过美国签证的人,在申请续签时,可以免去面谈,这样做既节省时间也节省金钱,可以鼓励他们再次选择美国作为旅游目的地(当然如果签证官认为必要,还是需要面谈的)。负责领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雅各布斯(Janice Jacobs)认为,简化外国游客的签证程序很重要,但她同时强调,美国的安全仍然是欧巴马政府的第一要务。

纽约是吸引国际游客最多的城市之一(照片:Xiao)

纽约是吸引国际游客最多的城市之一(照片:Xiao)

欧巴马的这项行政命令要求国务院和国土安全部在2012年把在中国和巴西办理非移民签证的能力提高40%。据悉在2011财政年度,领事官员办理了100多万份来自中国的签证申请,以及至少80万份来自巴西的签证。行政命令还要求国务院以及国土安全部确保非移民签证申请人中的80%能在提交申请的三个星期内接受面谈。

自从美国商务部与中国国家旅游局签署协议,从2008年6月17日开始开放中国团体游客访美后,到美国旅游的中国人逐年增加,范围也逐步扩大,现在已有不少个人旅游者到美国观光。据白宫的估计,从2010年到2016年,前来美国的中国游客数量将增加135%。根据商务部资料,2009年前来美国的中国游客为52.5万人,2010年为73.5万人,2011年为91.1万人,2012年估计为109.3万人。

中国游客到美国旅游人数的快速增加,为美国的旅游业增添了不少活力,尤其是中国人最喜欢去的旅游地比如洛杉矶、拉斯维加斯、纽约、华盛顿、旧金山等,华人业者经营的旅行社生意十分红火,有经验的华人导游十分抢手,不少人连轴转,几个星期不得休息。中国游客到美国观光,不但看风景,购物也很重要,尤其是到直销经营店购买名牌时装等,更成了必不可少的内容,有些人宁可放弃观光,也要"血拼"(shopping )。

首都华盛顿也是观光热点地区 (照片:Xiao)

首都华盛顿也是观光热点地区 (照片:Xiao)

大华府周围有两个很大的直销经营店购物区,每个购物区都有上百家名牌直销店,每次有中国来的友人,我都要带他们去那里购物,他们花在购物上的时间,比观光的时间还要多。每个人都有一个长长的购物清单,是来美国前亲朋好友吩咐要买的,购买的物品主要是衣服鞋帽手提包等,常常是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最绝的是有一次我陪几个朋友去购物,其中一位的太太在上海遥控,由于华盛顿实行夏令时期间与上海差12个小时,正好白昼颠倒,我那位朋友的太太几乎通宵没睡,通过国际长途电话指挥丈夫购物,成为大家饭后笑谈的内容。

旅游业是美国十分重要的服务行业,在整体经济中所占比重也不小,2010年旅游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同时提供约750万个工作岗位,其中国际旅行业大约提供了120万个就业岗位,而在今后的10年中,如果国际旅游业继续发展,估计可以再提供100万个工作岗位。欧巴马曾表示,发展旅游业为创造就业机会及增强美国经济提供了重要的机会。

在奥兰多游玩的英国三口之家 (照片:美联社)

在奥兰多游玩的英国三口之家 (照片:美联社)

经济分析署(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的资料显示,平均每个访美的国际游客的消费额是4000美元。而根据商务部的资料,每个中国游客的平均花费约为6000美元。据经济分析署的估计,每65个外国游客可以支持一个工作岗位。

欧巴马的行政命令还敦促国务院与国土安全部扩大免签证计划,这项计划允许赴美旅游或从事商务的个人若在美停留不超过90天可免签证。到目前为止,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具备加入计划的资格。国务卿克林顿最近也已要求国土安全部考虑将台湾纳入免签证计划。

美联社:藏人和政府之间的冲突在中国蔓延

Posted: 25 Jan 2012 08:14 AM PST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和海外组织都证实,周一在炉霍发生的藏人和军队之间的致命冲突已经蔓延到了色达。该地区现已戒严。

原文:Clashes between Tibetans, gov't spread in China
作者:GILLIAN WONG
发表:2012年1月25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发自北京——周三,政府和海外活动团体证实,藏族人和中国安全部队之间的致命冲突已经蔓延到了中国西南的另一地区。

"自由西藏"组织说,周二,在政治敏感区四川甘孜州的色达县,在安全部队向一群抗议者开枪后,有两名藏族人被杀,另有几人受伤。该组织引用的是当地的消息来源,据说该地区已被戒严。

根据中国政府的说法,一群"暴徒"占领了色达的警察局,打伤了14名警察,警察不得不向他们开枪。

官方的新华社说警察打死了一名暴徒,另一人受伤,逮捕了13人。

周二,一名藏族僧侣说,暴力的蔓延是在30名藏族人躲进了一个寺庙之后,他们是在邻县的炉霍发生警察向抗议者开枪后受伤的。他说军人保卫了整个建筑。

周三,寿灵寺的电话已经不通,这名僧侣因为担心政府的报复而不愿给出自己的名字。

这几个县处于紧张状态已经有一些时候,去年,至少有16名僧侣、尼姑和其他藏族人以自焚抗议。大多数都呼喊西藏自由,并呼吁让在1959年流产的针对中国统治的起义中逃到印度的达赖喇嘛,他们的精神领袖能回到藏区。

许多藏族人对北京的铁腕统治和汉族人移民到喜马拉雅地区表示不满。中国认为西藏在其统治下已有数个世纪,许多藏族人则认为这一地区多数时候是事实独立的。

周三,自由西藏的主任Stephanie Brigden在一份声明中说:"中国军队对藏族人不断高涨的呼吁自由的呼声以武力进行回应。"

色达县政府的一名男子接听了电话,但不愿证实或否认该组织对周二的暴力事件的描述,他也没有报出名字。

周三晚些时候,色达警察和政府办公室的电话线一直是忙音,而该县的其他电话都无法打通。

新华社引用一名警察的话说周二下午暴徒聚集,攻击了城关警察局,他们用燃烧瓶、刀子和石头攻击警察。

报道引用这名警察的话说:"他们还对我们开火,打伤了14名警察。"

中国当局同样将周一炉霍的骚乱归咎于一名"暴徒",说海外组织扭曲事实,诬陷政府。政府说在一名藏人死亡,四人受伤之后,已经恢复了秩序。报道还说有五名警察受伤。

西藏的国际运动说周一有三人被杀,包括当地寺庙的一位宗教领袖的兄弟。

因为当地武装重重,外人无法进入,要独立地证实这些冲突很困难。

下个月,美国将接待中国副主席习近平,会对这些报道中的暴力事件表达严重关切。

美国的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Maria Otero呼吁北京要解决"只起到反效果的西藏政策",这些政策制造了更多紧张,并威胁了西藏的宗教、文化和语言特色。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Victoria Nuland说华盛顿一直都很清楚地告诉中国对藏人和其他人的人权关切。她说下个月,在习访美时也会"说得很清楚"。

英国外交部长Jeremy Browne说英国也很关切。他在声明中说:"我呼吁中国政府采取克制的态度,给出事件的细节,并努力解决潜在的不满。"

美联社的Matthew Pennington在华盛顿对此文有贡献。

译文遵循CC3.0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这里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华尔街日报》对年轻大亨的死刑判决激起了中国人的火热辩论

Posted: 25 Jan 2012 06:40 AM PST

核心提示:公众对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吴英表达了大量的同情,部分原因是他们认为司法对于普通公民和对腐败官员并不平等;另外,吴英案是中国不完善的民间集资的产物,对死刑统计的不公开透明也成为公众不信任死刑复核的原因之一。

原文:Debate Rages in China as Death Sentence Upheld for Young Tycoon
作者:Chuin-Wei Yap
发表:2012年1月20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crt_weibo_wuying_DV_20120120054156.jpg
【原文配图:微博上流传的吴英图片】

对一名曾经名列中国第六女富豪的前大亨来说,她被判处死刑可谓命运多蹇,不过在公众的同情和公开辩论中她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前大亨吴英的图片最近在中国的推特——微博上流传,她因欺诈罪而被判死刑。吴英的案子在中国的微博用户中引起了反响,很多人因为她要面临死刑而腐败官员们常常能逃过死罪而感到愤怒。

本周,一家高等法院对31岁的吴英维持原判,本色控股集团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欺骗投资人,金额达3.8亿人民币(6030万美元),手法类似于庞氏骗局。

但是为什么要判得这么重,在微博圈中流传的猜测是她的命运关系到在调查过程中涉及的官员,于是在这个由党控制法院的地方,公众开始高声呼唤对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吴英案已经登上了微博的热点话题。Bono Zhou在微博上说:"吴英是民间融资环境的产物。把一个系统性的社会问题加诸于一个无权无势的草根女人身上,其中的不公平显而易见,给她判死刑不仅是司法之耻,也是全体公民之耻。"

根据国营媒体的报道,吴英因"非法集资"而被判有罪,在她承诺能给出80%的年利率之后获得了高达7.7亿元的集资。检察官说她告诉投资人她会把钱用于开公司、放贷或改善现有的生意的现金流上,但实际上却用来滚动债务,并购买了个人用的房产和汽车。吴英的律师说她把钱投在了贸易公司、酒店和地产开发上,而且她的投资人都是朋友,不是普通公众。

公众对吴英的同情似乎可以部分追溯到她引人入胜的人生故事上。她出身于中国东部的浙江省,这个地区中小企业发达,企业家精神也广为人知,因此地下借贷市场也很蓬勃。吴英是一个农民的女儿,1997年她开了一家美甲沙龙,接着对酒店和建筑产生了兴趣。

公布对她的惩罚的时间也是一个因素。吴英面对最严厉的审判的此时也是中国正在改革死刑的时候。去年,中国加速了这些改革,消除了13种"经济和非暴力"罪名,几乎占了死刑的五分之一。

但是公众之所以爆发怒火,是因为对她的案子似乎体现出了某些人认为的中国司法体系的双重标准,即对个体的公民判刑和对腐败官员并不一致,后者常常能得到宽大。

新浪微博用户宋祖德说:"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那些(官员们)的危害比吴英要大,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这个事件的核心是中国的死刑有这样的条款,如果罪犯在两年内没有犯下新的罪行,那么可以把死刑减为终身监禁。近四分之三被判死刑的官员们都获得了这种减刑,而只有20-30%的普通罪犯得到了宽大。去年,《中国日报》的报道这么说。

一位名为西风开悦(音)的微博用户说:"吴英只是一个替罪羊。"

中国没有公布官方的死刑总数,这被认为是国家机密,但是根据人权组织对话基金的估计,死刑人数从2005年的8000人被缩减了一半,至去年的4000人,这是2007年开始的律法改革的结果。对话基金说,尽管许多中国人支持保留死刑,官方对死刑数字保密是公众不相信复核的另一原因。

吴英案可能会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的领导人将看到更多的对她的量刑是否公正的后续辩论。

Zhoudong Shangguan对此文有贡献。

译文遵循CC3.0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这里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什么爸爸不好找,偏要找美国爸爸!

Posted: 25 Jan 2012 05:45 AM PST

日前,中国大陆反美"斗士"司马南在微博上证实网络上盛传他在美国机场头颈被夹的事实,并附上照片。120日,司马南登上飞往美国华盛顿的飞机准备和生活在美国的亲人团聚,在华盛顿国际机场出事,头颈被突然卡住,当场昏迷被送急救。

司马南在新浪微博发帖说:"2012120日晚,华盛顿国际机场,本人被滚梯与悬墙间未设任何防护的夹角突然卡住头颈。其后,伤痛与活动受限耽误了开会不说,'飞来的横祸'让远在国内的家人大过年的揪心添堵。"并说:"庆幸自己虎口脱险,珍惜活着给大家拜年。"此事再次引发微博围观,并遭网民讥讽嘲笑及砸砖。原因是多年来,司马南在网络上一直发表攻击美国的言论,怀有极强的"仇美情结",被视乌有 ……

……

苦命坎坷厨师之路(1)

Posted: 25 Jan 2012 05:26 AM PST

几年前去朋友家吃饭,两口子做了一大桌菜。当老公的是个电视导演,他说,自幼出来学艺,一直没有自己做过饭,有生以来第一次站在灶台前拿起锅铲,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仿佛以前做过。从那以后,厨艺无师自通,做啥都颇有样。

我觉得,这就是天赋。

我的情况跟他正相反,每次做菜都跟头一回做似的。高手可以连续不断地保持高水平,我的问题是,我每次的发挥都不一样。咸,淡,过火,欠火,水多,水少,调味料太杂,调味料单调,鱼没炸好,鸡肉太老,面和软了,饺子煮破了。色香味不敢求全,至今还有很多品种不敢染指。就连米饭,硬了软了,也都说不好。

不写了。哽咽了。

Two Reactions to the SOTU

Posted: 25 Jan 2012 06:47 AM PST

1. Last night President Obama continued his misleading claims about Warren Buffett's tax rate.  David Leonhardt recalls that I rebutted those claims several years ago. 

David usefully asks for a response to my rebuttal from the 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 a liberal-leaning research group in Washington. Chuck Marr, the center's director of federal tax policy, emailed David back.  Click through the link above, and read carefully what Mr Marr has to say.  Does it respond to my arguments?  No, not at all.  Mr Marr just changes the subject.  He follows the age-old advice for politicians: Don't answer the question they asked, answer the question you wish they had asked.  This might work for some voters, but I am sure it won't for the careful analysts who read this blog.  One might reasonably take Mr Marr's non-response as an admission that President Obama's claims about the taxes of Mr Buffett and his secretary don't hold up under closer examination.

2. I was disappointed, and even a bit surprised, that the President adopted the xenophobic approach to outsourcing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Usually, on issu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President plays the role of grown-up and leaves it up to Congress to gin up populist ire.  That is true of both parties.  Recall that President Clinton pushed NAFTA through.

When President Obama bragged that his administration had substantially increased trade cases against China compared with his predecessor, it made me proud to be one of President Bush's advisers.  (Not that the Bush administration was perfect on trade issues.  It is just good to know we were better.)  These trade cases include such things as anti-dumping claims, which in many cases are just the modern face of protectionism.  Phill Swagel and I wrote about anti-dumping laws here.

台湾大选戳破“民主会混乱”谎言

Posted: 25 Jan 2012 03:43 AM PST

每一张票对所有的政客来讲,都是极其关键的,但从选民个体的角度来讲,他们根本不去管他谁胜谁输,看重的只是维护和表达自己的权力而已。作为大陆人,这次台湾大选能看到的就是,今天生活在台湾的中国人——生活在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之下的中国人,真正的获得了一种尊严,这种尊严是非常简单的,他手里有一票,他按照自己的理解,按照自己的利益的需求,按照自己的生活的准则和道德的理念的这种约束,一切都取决于每一个具体的台湾人自己的意向,去画一个圈,是投马英九,还是投蔡英文,抑或是投宋楚瑜。

每一个人作为单独的个体人,在中华民国之下的台湾,他是受到尊重的,他的权利,他的意向,他的要求,被当成一个普通的正常的人对待,他的尊严 ……

……

台灣大選結果與中國民主化前景研討會已結束

Posted: 25 Jan 2012 02:46 AM PST

台灣大選結果與中國民主化前景研討會已結束

2012年1月15日,來自世界各地數十位華人學者及民運人士於台北舉行了台灣大選結果與中國民主化前景研討會。

大家對大選結果進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亦為該大選對中國民主化的前景進行了深入的研討。

歡迎登入<南方民主同盟視像頻道>,重溫部份內容:

中國民運中華民國總統選舉觀選團團長任畹町 vs 南方民主同盟兩岸研究中心主任陳榮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UI3Lt52yPQ

民主中國陣線副主席秦晉 vs 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kkkDie0yMI

影像串流: 

This posting includes an audio/video/photo media file: Download Now

Riemann 猜想漫谈 (二)

Posted: 25 Jan 2012 02:05 AM PST

三. 素数的分布

一个复数域上的函数——Riemann ζ 函数——的非平凡零点 (在无歧义的情况下我们有时将简称其为零点) 的分布怎么会与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自然数域中的素数分布产生关联呢? 这还得从所谓的 Euler 乘积公式谈起。

我们知道, 早在古希腊时期, Euclid 就用精彩的反证法证明了素数有无穷多个。 随着数论研究的深入, 人们很自然地对素数在自然数域上的分布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 1737 年, 著名瑞士数学家 Leonhard Euler (1707-1783) 在俄国圣彼得堡科学院 (St. Petersburg Academy) 发表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公式, 为数学家们研究素数分布的规律奠定了基础。 这个公式就是 Euler 乘积公式, 即:

Σn n-s = Πp(1-p-s)-1

这个公式左边的求和对所有的自然数进行, 右边的连乘积则对所有的素数进行。 可以证明 (参阅 附录一), 这个公式对所有 Re(s)>1 的复数 s 都成立。 读者们想必认出来了, 这个公式的左边正是我们在 上文 中介绍过的 Riemann ζ 函数在 Re(s)>1 时的级数表达式, 而它的右边则是一个纯粹有关素数 (且包含所有素数) 的表达式, 这样的形式正是 Riemann ζ 函数与素数分布之间存在关联的征兆。 那么这个公式究竟蕴涵着有关素数分布的什么样的信息呢? Riemann ζ 函数的零点又是如何出现在这种关联之中的呢? 这就是本节及未来几节所要介绍的内容。

Euler 本人率先对这个公式所蕴涵的信息进行了研究。 他注意到在 s=1 的时候, 公式的左边 Σn n-1 是一个发散级数 (这是一个著名的发散级数, 称为调和级数), 这个级数以对数方式发散。 这些对于 Euler 来说都是不陌生的。 为了处理公式右边的连乘积, 他对公式两边同时取了对数, 于是连乘积就变成了求和, 由此他得到:

ln(Σnn-1) = -Σp ln(1 - p-1) = Σp(p-1 + p-2/2 + p-3/3 + ... ...)

由于上式右端括号中除第一项外所有其它各项的求和都收敛, 而且那些求和的结果累加在一起仍然收敛 (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自己证明一下)。 因此右边只有第一项的求和是发散的。 由此 Euler 得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渐近表达式:

Σp p-1 ~ ln(Σnn-1) ~ lnln(∞)

或者, 更确切地说:

Σp<N p-1 ~ lnln(N)

这个结果——即 Σp p-1 以 lnln(N) 的方式发散——是继 Euclid 证明素数有无穷多个以来有关素数的又一个重要的研究结果。 它同时也是对素数有无穷多个这一命题的一种崭新的证明 (因为假如素数只有有限多个, 则求和就只有有限多项, 不可能发散)。 但 Euler 的这一新证明所包含的内容要远远多于 Euclid 的证明, 因为它表明素数不仅有无穷多个, 而且其分布要比许多同样也包含无穷多个元素的序列——比如 n2 序列——密集得多 (因为后者的倒数之和收敛)。 不仅如此, 如果我们进一步注意到上式的右端可以改写为一个积分表达式:

lnln(N) ~ ∫ x-1 ln-1(x) dx

而左端通过引进一个素数分布的密度函数 ρ(x)——它给出在 x 附近单位区间内发现素数的几率——也可以改写为一个积分表达式:

Σp<N p-1 ~ ∫ x-1ρ(x) dx

将这两个积分表达式进行比较, 不难猜测到素数的分布密度为 ρ(x)~1/ln(x), 从而在 x 以内的素数个数——通常用 π(x) 表示——为:

π(x) ~ Li(x)

其中 Li(x) ≡ ∫ ln-1(x) dx 是对数积分函数 (logarithmic integral function)[注一]。 这个结果有些读者可能也认出来了, 它正是著名的素数定理 (prime number theorem)——当然这种粗略的推理并不构成对素数定理的证明。 因此 Euler 发现的这个结果可以说是一扇通向素数定理的暗门。 可惜 Euler 本人并没有沿着这样的思路走, 从而错过了这扇暗门, 数学家们提出素数定理的时间也因此而延后了几十年。

提出素数定理的荣誉最终落到了另外两位数学家的肩上: 他们是德国数学家 Friedrich Gauss (1777-1855) 和法国数学家 Adrien-Marie Legendre (1752-1833)。

Gauss 对素数分布的研究始于 1792 到 1793 年间, 那时他才十五岁。 在那期间, 每当"无所事事" 的时候, 这位早熟的天才数学家就会挑上几个长度为一千的自然数区间, 计算这些区间中的素数个数, 并进行比较。 在做过了大量的计算和比较之后, Gauss 发现素数分布的密度可以近似地用对数函数的倒数来描述, 即 ρ(x)~1/ln(x), 这正是上面提到的素数定理的主要内容。 但是 Gauss 并没有发表这一结果。 Gauss 是一位追求完美的数学家, 他很少发表自己认为还不够完美的结果, 而他的数学思想与灵感犹如浩瀚奔腾的江水, 汹涌激荡, 常常让他还没来得及将一个研究结果完美化就又展开了新课题的研究。 因此 Gauss 一生所做的数学研究远远多过他正式发表的。 但另一方面, Gauss 常常会通过其它的方式——比如书信——透露自己的某些未发表的研究成果, 他的这一做法给一些与他同时代的数学家带来了不小的尴尬。 其中 "受灾" 较重的一位便是 Legendre。 这位法国数学家在 1806 年率先发表了线性拟合中的最小平方法, 不料 Gauss 在 1809 出版的一部著作中提到自己曾在 1794 年 (即比 Legendre 早了十二年) 就发现了同样的方法, 使 Legendre 极为不快。

有道是: 不是冤家不聚首。 在素数定理的提出上, 可怜的 Legendre 又一次不幸地与数学巨匠 Gauss 撞到了一起。 Legendre 在 1798 年发表了自己关于素数分布的研究, 这是数学史上有关素数定理最早的文献[注二]。 由于 Gauss 没有发表自己的研究结果, Legendre 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素数定理的提出者。 Legendre 的这个优先权一共维持了五十一年。 但是到了 1849 年, Gauss 在给德国天文学家 Johann Encke (1791-1865) 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自己在 1792 至 1793 年间对素数分布的研究, 从而把尘封了半个世纪的优先权从 Legendre 的口袋中勾了出来, 挂到了自己那已经鼓鼓囊囊的腰包之上。

幸运的是, Gauss 给 Encke 写信的时候 Legendre 已经去世十六年了, 他用最无奈的方式避免了再次遭受残酷打击。

无论 Gauss 还是 Legendre, 他们对于素数分布规律的研究都是以猜测的形式提出的 (Legendre 的研究带有一定的推理成份, 但离证明仍相距甚远)。 因此确切地说, 素数定理在那时还只是一个猜想, 即素数猜想, 我们所说的提出素数定理指的也只是提出素数猜想。 素数定理的数学证明直到一个世纪之后的 1896 年, 才由法国数学家 Jacques Hadamard (1865-1963) 与比利时数学家 Charles de la Vallée-Poussin (1866-1962) 彼此独立地给出。 他们的证明与 Riemann 猜想有着很深的渊源, 其中 Hadamard 的证明所出现的时机和场合还有着很大的戏剧性, 这些我们将在 后文 中加以叙述。

【素数分布与素数定理】

素数定理是简洁而优美的, 但它对于素数分布的描述仍然是比较粗略的, 它给出的只是素数分布的一个渐近形式——即小于 N 的素数个数在 N 趋于无穷时的分布形式。 从有关素数分布与素数定理的图示 (即右图) 中我们也可以看到, π(x) 与 Li(x) 之间是有偏差的, 而且这种偏差的绝对值随着 x 的增加似有持续增加的趋势 (所幸的是, 这种偏差的增加与 π(x) 及 Li(x) 本身的增加相比仍是微不足道的——否则素数定理也就不成立了)[注三]

那么有没有一个公式可以比素数定理更精确地描述素数的分布呢? 这便是 Riemann 在 1859 年想要回答的问题。 那一年是 Gauss 去世后的第五年, 三十二岁的 Riemann 继德国数学家 Johann Dirichlet (1805-1859) 之后成为了 Gauss 在 Göttingen 大学的继任者。 同年的 8 月 11 日, 他被选为了柏林科学院 (Berlin Academy) 的通信院士 (Corresponding Member)。 作为对这一崇高荣誉的回报, Riemann 向柏林科学院提交了一篇论文——一篇只有短短八页的论文, 标题是: 论小于给定数值的素数个数。 正是这篇论文将 Euler 乘积公式所蕴涵的信息破译得淋漓尽致, 也正是这篇论文将 Riemann ζ 函数的零点分布与素数的分布联系在了一起。

这篇论文注定要把人们对素数分布的研究推向壮丽的巅峰, 并为后世的数学家们留下一个魅力无穷的伟大谜团。

Riemann 猜想漫谈连载

《华尔街日报》 中国媒体大举进军纽约

Posted: 25 Jan 2012 01:28 AM PST

核心提示:一些专家说,中国媒体对美国新闻的典型报道是回避一些敏感话题,而转向报道文化和经济新闻。不过,他们表示,这种温和的起步将对老迈的西方媒体构成长期挑战。

原文:Chinese Media Aiming High in City 
发表时间:2012年1月17日
作者:LAURA KUSISTO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NY-BK615_CHINA_DV_20120116163829.jpg
【原文配图,图片来源: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随着中国媒体准备在全球展开竞争,中国四家大型媒体机构正在纽约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去年,中国政府主要新闻和宣传机构新华社30名记者的办公室迁入了百老汇大街的一座办公楼的顶层,并在附近的纽约时报广场启用了一个60英尺的电子大屏幕。

与此同时,中国最大英文报纸《中国日报》也将驻此间的记者扩大至20多人,还有其他雇员。中国主要广播媒体中央电视台也计划在此间和美国其他地区雇用62名记者。

中国一些较小的媒体也在这里开设了分支机构。专门报道经济新闻的一家基本独立的刊物《财经》杂志也制订了扩张计划。该杂志驻纽约的记者余王(音)说,尤其是对贸易顺差、汇率辩论、纽约证券交易所不为中国人熟悉的运转程序等报道的需求量很大。

这些中国媒体的记者和高级顾问承认,他们要与CNN、路透社等国际大媒体机构竞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他们具有报道美国新闻的勃勃雄心,不仅是对中国报道,而且还将对世界其他国家报道。

据研究中国媒体的一些专家说,为中国媒体提供大多数资金的中国政府计划对中国媒体的全球扩张进行巨额投资。

中国媒体希望在报道有关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美中围绕货币的辩论等问题上有自己的声音。它们还希望在有关文化和观念的斗争中与美国媒体进行更多竞争。

《中国日报》专栏作家陈蔚华(音)说:"不管中国喜欢与否,它在过去30年已经变得越来越全球化了……但是,全球新闻媒体领域一直被西方媒体所控制着。"

他接着说:"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人感到他们的声音在新闻媒体中很难听到,它们在新闻媒体中所占的比重严重不足。"

对纽约经济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随着中国媒体机构在美国这个媒体首都的发展,它们可能要租用办公场所,雇用工作人员,甚至还可能租赁一些昂贵的标志物。

中国媒体影响力在此间不断扩大的一个最明显迹象是新华社在此间设立的、俯瞰路透社等大型国际媒体办公室的一座蓝色和银色的LED电子大屏幕。

一些掮客、记者和官员说,目前至少还有几家中国媒体机构正在寻找办公场地——这有点类似于几年前中国一些银行的做法。Avison & Young是一家代理了不少中国公司,包括中国国际资本公司的企业,其总裁Greg Kraut说:"下一波浪潮是中国的媒体公司。我看到一些其他的中国媒体公司在找办公室,就象两、三年前银行那样。"

一些专家说,中国媒体对美国新闻的典型报道是回避一些敏感话题,而转向报道文化和经济新闻。不过,他们表示,这种温和的起步将对老迈的西方媒体构成长期挑战。

据《中国日报》的美国部编辑季涛(音)所说,中国日报在美国已经有20名记者和其他员工,有两、三名主要负责发行,在1983年,《中国日报》就开办了第一家办公室。

这家报纸的中国版主要的目标对象是驻外人员,美国版则是针对外交官和学者,他们在九月搬进了一间大得多的,6000平方英尺的办公室,地点是百老汇1500号,也是ABC电视台在时代广场的所在地。

陈先生说中国对占领华尔街新闻的胃口很大。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在布鲁克林大桥被逮捕的示威者的照片,一晚上就在中国获得了15万的点击量。

但是其报纸的专栏常常与异议话题井水不犯河水,只是年复一年地谈谈他在百老汇演出的经历,或是他那在麻省读大学的女儿的遭遇。

专家们这是在美的中国媒体目前的典型报道,对敏感话题小心翼翼,而是更多提谈文化和景荣。不过,他们说,这些谨慎的开头是从长期来看要挑战病怏怏的西方媒体公司的一种姿态。

中国的媒体运作显然在起点上远落后于西方媒体,并有更多的政府设置的限制。但是在新华社这样的组织里的专家们正在把媒体内容打包卖给发展中国家,这首发和美联社或路透社相似,但便宜得多。

人权观察亚洲研究员Phelim Kine说:"这些国营媒体机构不是在市场规则下运作,他们能够以打折价制造、打包和发行新闻。"

据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士说,中国CCTV计划在美国推出的第一个节目关注的将是经济新闻,其中包括来自纽约的报道。他说:"他们的意图以及循序渐进的做法是为了与CNN国际新闻频道、BBC世界新闻频道和半岛电视台英语频道展开竞争。"

纽约亚洲协会美中关系中心主任,加州大学的前新闻系主任 Orville Schell, 说:"一些娱乐公司正在寻求合作和加盟。中国媒体机构受到了走出去的鼓励。中国正试图在世界舞台上更多地介绍自己并塑造一个更加正面的形象。"

译文遵循CC3.0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这里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当今网上关于民主的十个误区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民主区之一:民主是生活方式、民主是治方式,民主是商,民主是听取群众意,民主是利益分配机制,民主保障民生,民主是……

 

些都没,但如果要用一句准确概括,只能是:民主就是投票!——民主当然不只是投票,但没有投票肯定不是民主。有些人故意淡化投票,民主披上无数华丽的外衣,都是瞎G8扯!

 

民主区之二:反对专制等同于民主

 

对专制、维护权益当然好,但不等于民主。否,中国史上的民起都是民主追求?目前网上揭露黑暗、冷嘲热讽的人很活有大批支持者,但他中有相当一部分根本不支持民主,有些只是想制,或者让专得自己舒服一点,有些甚至想自己去搞制。

 

民主区之三:素低,不能民主,或低素质带来低量的民主。

 

若从提升民主量、播与启蒙出很有必要。但若海地从素低而跨到不适合民主层级,就是赤裸裸的反民主了。因世界上所有反民主的人都是以素、文化、经济发展与国家分裂等等条件来作借口的,几乎没有人有胆反民主而反民主。示:没有民主是等到素高到某种程度后才到来的。按照素质论者的看法,中国再展五千年,估计还达不到他们认为自己已达到的那个准。住:低量的民主比高量的制要。民主践与民主制度,才能真正提高人民的民主素

 

民主区之四:改人民,或改造文化,就可以实现民主了

 

狗屁胡史上所有妄想改人民,以及试图改造人民思想的几乎清一色是十不赦的大独裁者。他嫌人民素低,恨不成,用杆子作后盾,使用笔杆子人民行"教育"与洗,最都看到了果:一大批残,像狗一样维护自己的主人死死抓住绝对力不放。史上的民主化揭示这样一个事:民主从来不是用来改人民,民主是用来改变统治者的。

 

民主区之五:革命不能来真民主,不要暴力的民主。

 

也知道能和平地推磨日子当然好,想要被鞭子抽着走?除了少数刑事罪犯之外,大多数人都希望和平、改良得到民主。不顾历史与现实强调只要改良或者只要革命,容易误为替反民主找借口。

 

 民主区之六:民众感趣的始是民生,而不是民主

 

 《民主与"面包"的关系》,蒙牛到香港的牛奶的量就很高,是因香港人的生命比大人的更值钱?不是的,香港管部的人不起,如果把关不,有了部分公民力的香港人就会上街,就会他下不了台——哦,下不了台的意思,就是他下台!

 

民主区之七:看看印度,民主就真好权吗

 

些人子真是水了。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民主国家比你生活水平差一点,比你的生存劣一些,就成你制度越的见证?印度从民族构成、源物、气候境、展等等多方面,都无法与中国相比。而且么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如果不行民主,印度可能早就不存在了,更不用说历史上会饿死多少人。要比应该多和上百个比我们优秀的国家比啊!另外,我也要批一些宣民主的人士,往往把一些达国家的好都一股脑归功于民主,有时连我都看不下去。这样不行,要事求是,民主制度有点,也有不少缺点。要真理解"民主制度只不是最不坏的制度"

 

民主区之八:我支持实现民主,只是不要全西化,我也不喜美国的民主,不喜……

 

孩子,你不习惯专制而已,别弄得你好像知道很多似的。说这的人大多是看了几本关于民主的,或者常看电视和某几份报纸吧。中国有几个学者主西化?如何全西化?在民主制度上,西化的特征是什么?同宗同的美国、英国、澳大利(我正好都生活的地方),同一个民族源出来的国家行民主制度都千差万,何来全"西化"?西方民主国家有的相同之几乎只有"投票选举党或者领导人"、"司法独立"、"三分立"等等最多不超五个特征,你指的"西化"莫非就是几特征?可你知道几个共同特征正是所有民主体制不同于几千年非民主制度唯一一些不同的地方。谁都不可能全盘西化,那你倒是拿出中国化的民主啊,严防一些人的画外音:打着反对西化的招牌,堂而皇之地拒绝民主。

 

民主区之九:我不喜民主,是因们这些追求民主的人人品太差,把民主搞坏了。另外,你能不能使用更通俗易懂的方法,或者从老百姓感趣的角度去宣民主,引起大家的趣?

 

呵呵,我能理解你,不,改天些宣民主的人要是突然向你介粮食和大米的价,你会拒饭吗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起,不能。民主就是每个人的个人利,就是你参与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的利。你理解了就接受、学与追求。我不同故意把民主世俗化——甚至用一些小恩小惠来吸引人。民主到来后,分利的是每一个人,不是某个人。如果某个人扭曲民主的内容来吸引大众,我得警惕了。例如当初就有人用"打土豪,分田地"作为实现民主革命一步,果如何,你懂的。

 

民主区之十:你了那么多,始没有把民主清楚!

 

我考,你小学毕业没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你的事你作主,你家的土地人不能随便剥;民主就是有人征你的税得经过你同意,如何使用征来的税都清清楚楚;就是法律不明确禁止的行,你都有自由去做;就是你和你的家庭以及一帮切朋友或者一个小集,一起商量好去投的票来管理你的村子、你城、你的省,以及个国家;民主就是你想看我写有关民主的,都能到购买一定能等我到你那里举办签售活,你也来捧,而不用偷偷摸摸地杨头是不是敏感人物啊?我去不会有人照相,我喝茶吧?——G8简单的一个概念,你还让我怎么向你解道一定要我云里里,把你弄得晕晕乎乎,你才能明白?

 

恒均 2012 元旦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李绍章:唁电、生命与批判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土生阿耿博客夜话系列网文:

                  唁电生命批判

        ■李绍章(别名:李绍彰;艺名:土生阿耿

   
唁电,是因吊唁者与丧家相距较远或因故不能亲临吊唁,而向丧家发出的表示哀悼、慰问的吊唁电报或传真文字。这种公文通常用于官方,但我在去年3月晚些时候,开始琢磨将其引入我的微博创作中来,形成了土生阿耿微博的"唁电"系列。

    每有唁电,必有亡者。作为微文作者和微博玩家,我原本不希望有唁电作品,但每天却又有那么多生命逝去。正常死亡本为自然规律,属人的生老病死常态。可是,当无数非正常死亡案件频频发生,一条又一条人命不断绝丧之时,这又远非所谓"生老病死"所能唯一解释的。单就每天公开报道出来的非正常命案,特别是与政府或官方有关的命案,就足以让人震惊得趋于平静、平静得不再震惊。那些因打着和谐、稳定、平安、大局、唱红等名义而被封杀新闻线索、堵死传播途径、屏蔽报道媒介的命案,又只好落入统计黑数,而无从公开获得知情了。

    我常说,在中国,房屋拆迁时、城管执法中、监狱看所内、上访府门前,是官方领衔主演的四大命案剧场,分别以焰火(拆迁户自焚)、武打(城管殴打摊贩)、科幻(在押嫌犯神奇丢命)、爆炸(草民炮轰官府)为主题,巡回上演,精彩纷呈。我发表的"唁电"微博基本上囊括了四大命案剧场里的死亡故事,有违法强拆中被砸死的、自焚的(常规死法),有在城管执法或交警执法中被打死的,有看守所内被活活地神奇丧命的,不一而足。

    生命,就是这样被无情地夺去!尤其当官府介入或领衔主演的执法者像屠宰队一样残杀人民大众的时候,尽管相比活着的绝大多数而言,那只是沧海一粟,但越是这样的个案,越具有人权分析的典型意义,越容易激起良知者的悲愤。

    良知者的悲愤算不了什么,至多是一时的情绪高涨,因为手无寸铁、无权无势,所以气过了这一刹那,恼过了那一瞬间,也就照常洗脸刷牙、入室就寝了。无良者总是在第一时间第一个跳出来,为政府充当辩士,涂抹粉饰,遮蔽掩盖,政府的不义似乎光明正大,死者的不幸仿佛理所应当。良知者也不再悲愤,渐渐看淡了这些"生老病死",见得多了,也就沦为"沉默的大多数"。

    无良者的诡辩也算不了什么,至多是动动嘴皮子、耍耍笔杆子,偶尔再拿点唬人的专业术语,愚弄从未念过小学、读过中学、上过大学、得过硕士、拿过博士的中国农民。——真要是有糊弄农民的准备就好了,至少说明官方眼里是看重底层民众的,问题是所谓的新闻发言人、记者招待会,恰恰不是说给中国农民的,而是演给那些好传话、爱说事的知识人的,比如媒体记者。很多时候连媒体记者也忽略不计,而全然是做给境外观看的。但再好的演技也无法掩盖丑中之丑,何况我对中国很多当局和官府的新闻发言并不看好,拙劣的舞台技术和单口相声实在丢尽了官面、府颜、国脸。所以,纸肯定包不住火;太多的水,也灭不了火。于是,向来鼓吹依法行政的当局者在一次又一次的命债中逐步丧失了威信。久之,这无疑是很危险的。

    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不仅是民众的义务,更是官府的责任。当我看到强拆自焚、城管打人、监所死亡等"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旗号下的一个个命案时,我很幼稚地想有一个能够响遍全球的喇叭,自由地面向世界播音,做一场慷慨激昂的人权演讲。没有喇叭,只有微博。当然,我的微博创作又多因时间、精力、身体等原因而无法保持勤快和多产。因此,即便公开报道出来的众多敏感要案,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命命吊唁,只能随机抽题。同时,也会考虑到避免死亡类型和场域的重复,有意选取其他一些代表性的死亡案例,如博士硕士等高学历学生因毕业论文压力而跳楼自杀的唁电,刻画了当今大学大师太少、大楼太多,以致研究生们求导师无助而只好求大楼解脱的教育乱象;男女官员床上交媾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的唁电,讽刺了官场上有伤政治风化的男女私情之腐朽骚事;因注射"三无"假药致死的唁电,揭批了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与药商勾结侵害患者权益的医卫丑行;还有富二代官二代打人撞人以及官员被杀、死刑犯执行等其他情形。

    虽然不断地编发着一个个唁电,可我骨子里是不希望继续下去的。但在千年法治来临之前,各种与政府牵连的死亡案件必会层出不穷,有很多也同样会成为公共事件,进入公众视线,聚成热议焦点。这些执法中的非正常死亡本应完全可以避免的,可是鉴于法治环境千年之后方可成长成熟,因而在当代中国,每天发生着的诸多不规范、不正义、不公道,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作为中国公民、共产党员、大学教师、青年学者,我是不可能轻易原谅这些不规范、不正义和不公道的。所以,只要我还活着,哪怕仅仅一天、一刻、一秒,我也会继续坚持呐喊、呼吁、讽喻,绝不会忘记与辜负党和国家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培养。我上了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是用来投机钻营、招摇撞骗的,就是拿知识来为人民说真话的;我入了党,培养了先进的觉悟,不是用来卑躬屈膝、谄媚政权的,就是用党性来向组织表真心的;我登上讲台做了教师、成了学者,不是用来沽名钓誉、歌功颂德的,就是靠责任、以身份来对社会、对全球吐真意的。我不是个例,也不是特例。

    还是那句话,我所唯一能做的、敢做的、愿做的,只有批判。从零开始批判,批判从零学起。建设,不是我的任务,更超出了我的能力。千万别跟我谈建设,也千万别动辄就拿"建设"来充当你不敢批判、不愿批判、不会批判的借口,更千万别轻浮地拿"建设"来贬低任何人的任何批判的无量意义和不估价值。

    如果还较真,我仍有三句几乎被我说烂了的短语准备着,全中文的:第一句,没有批判就没有建设;第二句,批判也是建设;第三句,建设不能只说不做。

    我批了,可是你建了吗?


        二O一二年一月七日中午一气(呵成)于上海
                  (全文约2200字)

————————
作者联系方式:
QQ号码:68190161
电子信箱:tsageng@sina.com
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手机号码:暂不公布
传呼机:已作废十余年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中国法治需要泼妇精神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2012年1月10日,笔者去郑州市某法院办事,通过了安检之后,开始登着通往立案审判大庭的台阶,此刻,登着的感觉是,法院是无比神圣的,因为他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突然,从上边下来两个中年妇女,骂骂咧咧的,紧跟着,两位穿着法院制服的女士在后边边拉边劝。在前边的一个中年妇女大声声嚷嚷着:"凭什么不给立,不给立给我出个裁定,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呀,既不出裁定,又推来推去,啥意思吗,一个多月了连个案都立不上!"后边穿着制服的一个女士,劝说:"这个事你可以向我们领导反映,我们也可以帮你们反映,我想着汇报过后,肯定会立的。"那中年妇女又说:"立不立吧?一句痛快话。"

        我听完我就走了,没怎么在意。因为所有来这法院办事的都知道,这个法院立案太难了,一个月不一定能把案立上去,协调关系也不行。我今天来这办事也是因为立案原因,三个多星期了,案子也没立上,中间还费了不少周折。先要诉前调解,诉前调了没调成,法官说,这个案子不好弄啊,还是等等再说吧。作为法律人,我们都弄不明白,符合立案条件就应该立,可偏偏,我们最后的一道保障却将我们拒之门外。在和同事诉苦的过程中,他们说三个星期还算短的呢,我们都一个月了。和郑州中院某法官交流的过程中,谈到立案难时,他说这不都是某某院长搞的吗,让你们有怨,让我们有气吗。和某县法官交流过程中,谈到立案难时,她说,年前河南法院立案系统要升级,一般情况下就不立案了,除非有人协调关系,咱们省的立案系统很落后了,没办法的事。也有的法官说,现在法院有死命令,必须进行诉前调解,调解率要求达到70%,法官也很为难啊。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有的去上访了,有的去跑关系了,也有的坐一待陛了。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说辞。

         想一想,中国的法治,是有中国特色的,要讲法律效果,还要讲社会效果,更要讲政治效果。三种效果必须统一,这就弄得中国的法治不伦不类,中国的法律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法官办案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法官要讲政治啊,法官也显得有些无奈。律师在面对法官时,是敢言而不敢怒,因为,律师会想办法把自己的看法表达给法官的,但律师为了搞好与法官的关系,为了不砸了自己的饭碗,律师在法官面前是不会怒发冲天的。那么有个性的公民,就会像那个中年妇女一样,既敢怒又敢言。

        做律师的朋友,大概都知道,如果不满意法官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时,律师朋友们在山穷水尽时,多少都有些会让当事人去法院找法官大闹天空,或者去上访。当事人一闹好多事就解决了,这种怪象都底是为什么呢?考虑了好久,我终于知道了,我们党和政府,更注重的是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他们要面子啊,要遮羞啊,得裹得严严实实的啊。所以上访的越上访越有劲,有人访了十年,访出了一套房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讲说,这是一个多么带劲的喜事啊!

       中国的律师和法官在法律面前是多么的渺小、苍白和无力。二者相互之间既有怨,又有气,而且还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时候会为一个案件引起共鸣,有共同的看法,但就是表面上平静的相安无事。中国的律师和法官在政治面前没了话语权的话,那么,中国的法治靠谁来推进了,难道真的要靠那些所谓的泼妇来完成吗?

        在现阶段,也许,真的还离不开她们,敢说敢干敢怒,没有什么不敢的,在面对他们,那些主张中庸之道的卫道士们就有些胆怯了,他们要讲政治啊,要保住自己的乌莎帽呀,那么他们肯定要妥胁的。做法官的,做律师的呢,用老毛子的话来说,要想革命,先得学会保住自己,不会保护自己,革命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吗,我们对在生活中和工作中,为争取民主和自由的泼妇并不能小觑。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公共事务的议事规则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社会管理教研部 472000
 
题记:整个宇宙,尽管布满了亿万颗永远在运行中的星辰,却能得到永恒的安宁;只有人世的喧嚷的斗争是永无底止的。
——[印度]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沉船》
 
看到这个题目,你也许会说,这有什么好说的,不就是有什么事大家在一起商量商量嘛!是啊,如果是家事、私事、个人的事,几个相干的人坐到一起议一议、扯一扯,也确实就解决了问题;但假如是公事、大事、国事、天下事呢,由谁、召集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议什么问题?如何议?怎么讨论?怎么达成共识?怎么执行?谁来监督执行?
其实议事规则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产生的问题,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其表现有所不同而已。
    在人类早期,人类与自然相比太渺小了。人们渴望着强大与繁荣。生殖是人们壮大的主要手段,能够生殖并且多生的母亲受到大家的尊敬与崇拜。于是,自然而然地,议事的权力落在母亲们的头上(尤其是多生的母亲),这就是母系社会时期。到了渔猎时期,部落中的事务,如部落迁徙、集体围猎、猎物的分配等大事,人们基本上是听命于部落中那些孔武有力的人。这是因为,在当时恶劣的环境中,人们还没有可以借助的劳动工具与自然抗争,只能凭借个人强壮的体格与自然搏斗。于是,那些体质强壮的人就成为部落中的议事会主要成员,部落中的大事就由他们决定。他们中的最强壮者就成为部落首领。当然,他们对部落的贡献也最大,既承担寻找食物,也承担着保卫部落成员的义务。再后来,当遇到单靠体力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智者出现了——掌握一定的知识、生存技巧和丰富生活经验的人(通常是年长的老者),帮助部落首领克服困难或解决难题。这样,"老将出马,一个顶仨",一次次的成功,使人们对足智多谋、年长的老者产生信任与依赖。于是,议事规则有所改变:议事中心移到长老身上,也有了比较固定的议事场所如议事厅而不再是首领的居所,也有了在固定的时间按一定的程序讨论问题。这就是在四大古文明地区都曾出现过并且持续很长时间的"长老会"、"三老会"等。可以说,这种议事规则具有原始社会民主政治的一些特征。
    到了农业社会,如果不发生大的天灾人祸,驯化的植物、动物和耕种,收获是丰厚的,生活是安静的,平稳的。统治者也就"减政约法"(减少政务与政令,废除前朝的苛政与繁杂的法律规章),与民休养生息。因而对管理王朝事务的最主要形式——议事规则,也采取了简约:朝堂上,皇帝高高在上,太监高喊一声"有事出班报奏,无事退朝"。多事者会出来讲几句,管不管用,那就全看皇帝老儿了。能够位列朝堂的,不是王公大臣、各部长官,就是封疆大吏。因此,这种议事规则具有极强的行政体系特色——议行合一:这些人,既是议事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决议、决定的制定者,还是决议的执行者。其优点是,立法、司法和行政集于一身,能够节约时间、节约人力、物力。减少机构,节省费用。其缺点是,权力难以约束,缺乏稳固性。从拥有最高权力的皇帝老儿到最基层的权力占有者,除了上司可以部分约束它之外,几乎没有人能够对当权者实施有效的监督。当与会者赞同某个决定时,他执行起来会雷厉风行、不遗余力;当他反对某个决定时,他会视情况而采取对自己有利的不同的抵制方法:要么消极执行或根本不执行;要么劝说议案的提议者改变议案;要么因此而引起他试图改变规则的狂想,或者产生"彼可取而代之"的想法(秦汉交替之际项籍窥秦王赢政盛大出行后语)。当他成功地几次改变规则之后,他就会把规矩与约束不当一会事,把那些参与议事者当做了摆设。权力欲因此而更加膨胀。历史上此类事实不胜枚举,东方历史上的一次次改朝换代就是最好的注脚。这种议事规则在时间上虽然靠后,但是它却是对原始民主的一种反动,一种倒退,而且统治了人类数千年、并且贻害至今,阴魂不散。
    工业社会纠正了这种倒行逆施。工业和商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再加上启蒙运动的先哲们的启蒙教育,也让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原来我们大家人人都是生来平等的、自由的,"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若真要审慎的来说,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无关紧要的和一时的原因而予以更换的。过去的一切经验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还是情愿忍受,也不想为申冤而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形式。然而,当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制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安全提供新的保障。"(美国《独立宣言》)。看来那些外国生番就是较真。
    到了后工业社会,信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和印证信息,了解事物的真相。技术的进步使人民夺回了知情权。知情权使人们对事物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入了解,人们就想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愿意参与事物的决策与处理。统治者再想采用过去常用的"蒙、骗、瞒、奸"手法欺骗出让权利者将更加困难,但并不能说明统治者就此放弃了这个企图,他们时时都想重新拾回这个法宝。这又是为什么呢?这得从经济学上寻找答案。
    无论什么人,当他与其他人组成政府、或者拥有公共权力后,就形成一个新的利益团体,这个团体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要追逐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和其他商人一样毫无二致,也希望用最小的成本和付出而获得最大的利益。不相信吗?不管他们是用漂亮的语言还是骗人的鬼话把他们装扮的多么高尚、多么纯洁、多么超人。他们也是人啊,他们也要吃、要穿、要住、要玩噢!也要养家糊口喔!故此,"欺骗群众,蒙蔽事实,隐瞒真相,强奸民意"是各色政府最常用、也是最省事、成本最小而保全的利益最大。市场中的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往往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不然的话,他很难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推销出去;与商人不同,政府或政府雇员在追求个人福利最大化的时候,他是利用公权实现的,所以他必定要侵害部分或全体公民的利益。
    所以,近代以来,人们始终认为拥有公权、行使公权的人或组织是最危险的,一不小心他们就会非常自觉、自愿地滑向人民的对立面,利用人民所赋予的公权谋求自己的或部门的利益。所以,限制公权就成为现代议事规则和行事规则的核心。我们仍然只说议事规则。问题是:由谁、召集那些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决定那些事?
     由谁召集、主持会议?您肯定会说:当然是德高望重、学识渊博者。其实,对召集人(称其为议长?委员长?主席?随您的便)无论如何要求意义都不大。为什么?因为,现代规则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召集人没有表决权,只有当发生特殊情况如争议双方对等、或者三方僵持时,召集人才能投下慎重的一票。可见对议长也不必太苛求,他只是遵守明确的议事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召集议员到事前确定的地点传达表述本选区选民的议案、发表自己的见解、看法、讨论、辩论、妥协与达成共识并告知选民而已。因此,智力上没有障碍的人都可以胜任召集人之职。
    接下来的问题是那些人(称其议员?委员?代表?随便您)参加会议?无论是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当然都是能够真正代表群众意愿的人。何为"真正代表"?明确社区和选区,要让选举者知道、了解被选举者能否讲真话、能否正确表达自己的愿望与想法。规则应该让选举者推举本选区或社区的人参加选举,同时规则也应该让被选举者有机会向选举者推介自己,这样,通过竞争才能推选出"真正代表群众意愿的人"。
    议事组织(称之为国会?议院?人大?杜马?立法会?也随您的便)成立之初,其第一件事就是制定一部真正的宪法:宪法的首要问题应该是禁止立法会(国会?议院?人大?杜马?)通过任何干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会的法律。缺乏这一条的宪法只能是"伪宪法"。因为现代立宪国家或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完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美国历史学家伦纳德·莱维曾经这样说:"个人可以享受自由,政府却与自由无缘。"如果没有真正的宪法,如果不能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这样的国家是不配称为"宪政国家"或"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首先要保证的是人们的言论自由;其次,宪法要非常明确地规定:那些方面可以行使公权,那些方面不能行使公权,公共权力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否则,即为违宪。
    言论自由是民主的生命线。要辩论表决,要集会抗议,要确保人人得到公正的对待——全都有赖于言论和信息的自由流通,不受限制。民主就是交流:即人们谈论共同的问题,为共同的命运作出安排。人们在能够实现自治之前,必须有机会自由发表自己的竟见。我们必须树立这样的信念:即通过公开交换思想和意见,真理最终会战胜虚妄,加深对别人价值观的了解,进一步明确界定妥协的范围,并开辟前进的道路。这样的交流,越多越好。
    马克思在《第六届莱因省议会的辩论( 第一篇论文) 》中精辟阐明,"言论自由"对实现"人的本质"、"人的解放"、人的其他"一切自由",  以及人的"幸福"与"充实完满"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尤其强调了"言论自由"对人民群众"洞察"和"联结"世界、"自我信任",  以及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巨大作用。此外, 还论及实施"言论自由"的主要手段, 如制定"新闻出版法",运用自由的"批评",举办人民报刊,以"行为"而不以"思想"评判一个人等等。马克思还强调了保证"新闻出版法"公正行施的基本前提──司法独立问题。同时,还从反面论证了思想禁锢对政府和人民两方面的危害,以及出版自由本身的局限和应持的态度等。
     假如某些人、组织或新闻媒介滥用言论自由,使用大多数人认为是虚假、令人厌恶、不负责任或甚至品味低劣的信息,政府又应该怎么做呢?在开放的社会里答案大体上是:什么也不做。评定这种事情好坏,根本不是政府的职责。一般来说,对付自由言论的灵丹妙药是更加自由的言论。这看起来像是自相矛盾的说法,但是,为了言论自由,政府有时必须保护某些个人和团体的权利,即使这些人和团体本身拥护的是诸如压制言论自由之类不民主的政策。民主社会的公民保护这种权利,是因为他们坚信:公开辩论最终会使真理更鲜明,政府行动更明智,而如果压制言论、扼杀不同意见就做不到这一点。密尔在《论自由》一文中提出的压制言论使所有的人遭受损失的观点:"如果发表的意见是正确的,则人们改正谬误获得真理的机会就会被剥夺;如果意见是错误的,人们也不能对真理有比较清晰的理解和比较鲜明的印象,因为这样的理解和印象只有在真理同谬误的斗争中才能获得。"
    有了言论自由,顺理成章,人民就有权集会并以和平方式要求政府倾听他们的不满竟见。没有这种集会和要求倾听申诉的权利,言论自由的价值就会降低。政府可以合理地安排政治集会和游行的时间和地点,藉此保持和平秩序,但是,它不能使用这种权力去镇压抗议,阻止持不同政见的团体公开发意见。
    讲了这么多言论自由,似乎偏离了"议事规则"这个主题,其实没有。设想,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又将如何保障人民的议事权利呢?所以讲,言论自由是议事规则的基本问题、核心问题。
    也许您会问:如果议事组织合而不议或者议而不决怎么办?假若政治是透明的,议事组织能够受到大众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那么,议事组织的无所事事或久议不决必将受到人们的谴责或更换,就象西方社会里经常被解散的议会那样。
     接下来您可能会问:议事者的决议由谁来执行?现代社会已经抛弃"议行合一"模式,将国家权力一分为四或者更多: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和社会权力。议事组织行使立法、决策权和一定的调查权、监督权;政府行使"依样画葫芦"的执行权,政府的所有行动都必须征得议会或直接征得人民的同意,它没有任何"便宜"行事的权力,否则,这样的政府将会成为脱缰野马;司法组织行使完全的司法裁判权和监督权;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组织或个人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力和"法无禁止"的所有权力。在多元化社会中,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组织是制约政府权力、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重要力量。个人或组织行使正当权力会对政府构成束缚。从这一点来说,个人权利或社会权力是一道屏障防止政府或短暂的政治多数派滥用权力。因此,议会的决议的执行者只能是政府。
    前面讲到,议会享有一定的调查权、监督权,是说对于议会通过的决议、预算和法规等在交给政府执行后,议会有权对执行的情况、结果、进度等享有调查、取证和质证的权力。为什么说只有一定的权力呢?因为立法、决策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议员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立法上,而将监督权分给司法组织。
    其实,现代社会的议事规则的核心就是权力的分设和权力之间的制衡。用权力制约权力已经被社会所实践证明是抑制腐败、防止腐败和防止权力滥用的良方之一。
    好啦,罗嗦了这么多,我们只须明确一点:现在已经是2 1 世纪了,我们需要、我们应该有一部现代版的议事规则了!
     或许有人会说,都什么时候啦,你还在做启蒙运动时期的工作?是的,我们需要启蒙,我们需要补上启蒙运动这一课,我们需要全面、深入的启蒙。在全能的政府、无所不能的政府、超人式的政府没有改变之前、在限权政府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我们仍然需要启蒙。让我们踏踏实实地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启蒙工作吧!
     [作者简介]陈敏昭,男,河南灵宝人。三门峡行政学院社会管理教研部经济学教授。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张成敏:步步揪心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敦化杀人案是我今年跟踪的第一个案件: 去年12月16日吉林男子专程从蛟河去敦化,下火车后随机挑了一个路人试枪,一位40岁妇女左眼眉弓处中弹,不幸死亡…我电脑的细缝吹出了北方最寒冷的风,嗒-嗒…我输入了"大雪"+嫌疑人的名字,手指头突然冰凉,心情十分阴暗……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题材,是提供给去年那些哭啼的法律善良人呢,还是推荐给犯罪心理学家?

   但我不能克制地写了一个标题《蛟河的梦想》——这很可能是让张艺谋重显大师风范的经典电影,唉,轮到我做梦了……此时全中国可能就我一个人在10分钟内看了一场奇耶斯洛夫斯基《杀诫》风格的犯罪片:报道说嫌疑人2000年因诈骗在吉林服刑8年,我推算出他应是2009年上半年出狱。资料太稀缺,百度搜到的是一个错误描述," 200819"该人被捕?换一个搜索引擎,读到" 2001119,□□□终于落入法网",那么审查、起诉、审判之后应当是那年的上半年快过。他刚刚30岁,他的窝里有一本《刑法》,一本《刑事诉讼法》,一本《网上大追逃》,据说他还考过律师,幸亏他没有考上,否则2011-2012司法年度就有两个超级大骗"律师"(一个必死无疑,一个正在招摇取巧)。蛟河的杀手在那一年的逃亡过程中写下《亡命日记》。可是出狱之后他没有想法去出版它,而是把我们的社会变得跟松本清张的世界一样……这个人除了超常记忆力,其他才气尚未得到验证,但他实施的第一起大案证明他在技校和光机学院两级计算机应用训练中很专业,是纯智商犯。冰凉的传奇是,在第一次被捉住之前的不多时间,他蹲在新华书店对照着书给自己量刑,或许他该请教一下身边专门找什么"伯尔曼"、"自然法"或者International Law的人(这是我在王府井书店的经历:站在法律图书面前貌似老成的人,定有人来咨询你,此法很巧,似乎比到最高院上访还有希望),更可惜那时《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也没有出版,无法让蛟河梦想按规则严谨复制,他也没有碰巧翻到某个速成神仙的秘籍并略知中国3年出一大神、365天出一小仙的规律,或许就是那些刑法通俗读物勾引着害了他,当他错过那些可能和偶然的"专家指导"机会,他的突变就很难搞懂了——从纯智商犯变成了纯本能杀人犯。这正是文学和影视的最佳题材,摄影师只须让镜头跟随自然主义冷酷地运行,导演可以调动所有城市新闻要素,但他应当请益于一个能把法学学者的话变成台词的人,偶尔他应当顺便拜访具有伯尔曼情绪的教授,因为,那个人的话无需翻译,其说话的样子应当立即存储,顺便把偶尔敲他门的女生提拔为女主角,这两个人是原生态的部分,说不定奥斯卡评最佳外语片奖时,就这一点可以征服学院派评委。

   电影投资还没着落,16日南京下关"外景地"就开枪了:一名"演员"把手枪近距对准一个银行取款人的眉心射出子弹。南京封城,春运的紧张与寒潮一起袭来,网络心慌慌,警方与媒体方寸大乱,案件信息披露令人忧虑,转而是人都能体会到长着一个会推理的脑袋的悲哀和愤怒,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在这样的场景里,理性的人看着警察和记者的作为恐怕笑不出来,有良心而理性的人,当你心中闪过一丝不祥的忧虑时,你能放弃这事关生命的研究么。16日其实我就在检索昆明警方百万悬赏的背景资料,我已经发现很多错误和混乱,在下午4点多我猛然被第一时间瞄到的南京持枪抢劫新闻震惊,来得这么意外使我第一次感到写一篇博文的时间压力。我得到的初步信息是:(1)所谓1995年勐海杀人退役武警、川人曾开贵可能是当前最大的误导;(22005516日重庆汉渝路持枪杀人抢劫疑犯系两人作案;(316日晚"中国维和警察官方微博"说"【最新消息】嫌疑犯已到无锡!今天早晨在南京持枪抢劫的嫌疑人,下午323分在沪宁大队锡东卡口冲下高速,嫌疑车辆为一辆深色军牌轿车,后无牌,前车牌南K21209,可能是老式尼桑,车上两名男子,四五十岁。下午4时嫌疑人在宜兴杨巷镇银行取款,现在很有可能还在宜兴境内。"无锡警方立即辟谣,称他们抓获一持仿真枪抢劫团伙,并非下关枪击疑犯;(4)媒体又称"(6日)11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其中一名罪犯嫌疑人可能上了一辆开往泗阳的大客车。该车开至长江二桥时被警方拦下……经过一个小时的查问,在1215分左右,警方基本稳定了此嫌疑犯。现疑犯与客车已经移交南京市公安局稽查分局燕子矶派出所进行调查。"——亲,你看懂了吗?

   真真假假,非专业人士恐怕如坠雾里。我来帮大家理一理:第一,很有可能上诉提及的疑犯是三个人,其中第一个可能是目前信息上的最大误导;第二,无锡警方必须参与行动(即如苏州警方已经十分紧张一样),却顺手牵羊捕获一个同类性质的团伙,再想到1月4日敦化案的披露,你觉得这是个什么治安状态呢;第三,"中国维和警察"很邪乎,公安部应当严厉追究,如果按他们那么具体的描述,下关案应当告破——这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维和"变成国内捣蛋?第四,南京二桥"疑犯与客车已经移交南京市公安局稽查分局燕子矶派出所",搞了一个多小时送到稽查分局的派出所?这是下关的所谓另一个疑犯吗,在南京公安局坐阵的徐副市长不迫切需要这小子速去叛变抖出信息?

   某时、某些局部,中国真的很危险,但危险并不等于必生强烈恐惧,令人步步揪心的是不专业的"专业机构"、莫名其妙的"组织"和"据内部人士称",愚昧的新闻界(西方记者经常比警方更厉害,在中国,很多媒体人的水平低于其本身职业的要求,似无资格去藐视警方)。我认为,正在发生的事情是一个契机,我们需要从中发现保障我们平安生活的精英化刑警与市民信息社会"信任配合"的现代社区警务制度。

   为此,我又花了两天时间来研究上述问题。现在分析、提醒如下。

  【分析提醒1】曾开贵可能不是下关疑犯

   根据官方信息,警方并未确认下关疑犯是曾开贵。请查阅文件:(1)南京市公安局正式信息http://www.njga.gov.cn/www/njga/2010/gaxw4-mb_a391201071000024647.htm 2)南京市公安局微博http://weibo.com/njga3)江苏省公安厅http://www.jsga.gov.cn/www/gat/2010/zjgx-mb_a391201094588.htm 但是这个信息暗示他可能是曾开贵("江宁公安在线"中提到,此人"可能当过兵),这个很讽刺,因为,这个信息居然不是江苏省公安厅的,而是它转贴的记者新闻——这就是权威部门的信息指导?(4)江苏公安厅微博http://t.qq.com/pinganjiangsu5)南京下关分局微博http://weibo.com/u/1920012280 6)昆明市公安局悬赏通告http://www.ga.yn.gov.cn/sgat/75154918293372928/20111213/48054.html 7)长沙市公安局2010年悬赏http://www.chinanews.com/fz/2010/11-27/2685182.shtml 20111月悬赏http://news.hexun.com/2011-01-09/126674414.html 20118月悬赏http://hn.rednet.cn/c/2011/08/03/2336464.htm 8)重庆市公安局2011年悬赏通缉名单里没有曾开贵http://www.cnr.cn/gundong/201106/t20110619_508114561.shtml (9)真正说明问题的是


  结论:现在没有任何来自公安机关的权威信息确认曾开贵是下关或者重庆、长沙的疑犯。即使不准公布的内部文件也未确认。但是,现在简直天昏地乱——

  "该系列案件协查工作仅限公安机关内部部署开展,任何地方不得将嫌疑人照片对社会公布和在外张贴,更不能流转到普通群众手中或互联网上。"十分神秘而又滑稽,相片早在此文件前就公布了,视频也早在网上流传,混乱的并案信息凌乱地发布,在下关案件后几乎所有媒体都把一年前长沙晚报莫名其妙的拼接报道当成了正式通缉描述,群众被"严肃追究"的保密恐吓排除在公安工作之外,但也绝对被混乱信息误导。

现在经新京报-人民日报-凤凰网广为传播的消息是:曾开贵是疑犯,但可笑的是,它的来源是"据警方内部消息……内部人士称" http://www.people.com.cn/h/2012/0108/c25408-3403013674.html ——权威部门你们看到这些消息了吗?你们的工作是专业合格的吗?这算什么样的现代警政?不要群众知道,你发什么悬赏?当我们把希望寄托给最高机关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公安部网站什么相关信息都没有,真是忙得心安理得啊!

 

   警务神秘到残忍,所谓"内部部署,任何地方不得将嫌疑人照片对社会公布和在外张贴",其结果只能是两个:(1)并不准备预警,警方害怕他不出来杀人抓不住他?(2)绝不信任群众,因而群众也不信任警察。但现在还是不得不公布,只是信息完全混乱。希望领导看到我这篇博文有点压力。

 

 

  待续……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一剪梅:软法、习惯法与民间法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民间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三八)
 
刚刚过去的2011年,或可认为是中国民间法研究史上值得特别关注的一年。这一年,在全国性学术会议方面,除了一年一度的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年会和"中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论坛"之外,在中国人类学研究会下,成立了中国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并召开了首次学术会议;在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下,成立了中国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并召开了首次学术会议;与此同时,"全国第二届原生态文化论坛"在广西贺州召开,其中有关民间法和民族习惯法的研讨,是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还有,北京大学也召开了有关"国内软法的国际研讨会",收获了重要成果。上述会议的召开,说明法学界对相关问题的关注。进一步追究其因,或许和我国法律规范日臻完善,但法律秩序不尽人意的客观事实紧密相关,也与在一个复杂国情中社会秩序构造的多元化、情境化紧密相关。与学术会议的这种热烈情形相比较,在这一年里,相关学术论著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有一定突破。民间法研究的两种基本思路——社会—人类学视角的民间法研究和规范—方法论视角的民间法研究已日见雏形。
 
尚海涛、张晓萍的《中国民间法研究学术报告(2011年)》,坚持了以往对我国民间法研究的综述风格,从本体论、社会实证论、民族习惯法、民间法的司法适用等多个视角对2011年我国的民间法研究做了综述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两位作者对2011年我国民间法研究的特点得出了四点结论,即一是民间法研究突出了反思和提升的特征;二是公法领域里民间法研究的作品日渐增多;三是民族习惯法的研究从描述日渐走向学理提升和司法运用;四是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纠纷解决的关联研究受到一定的重视。根据笔者掌握的情况,如上分析大体能够概括我国2011年民间法研究的实情。尽管作者对有关学术会议、学术论著的掌握还不太全面,同时,对民间法研究的两种基本趋向——社会—人类学取向和规范—方法论取向的自觉把握还有待深入,学术综述中定量分析的特点没有贯彻,但从全文的资料选取和分析进路看,还是能够较为全面地展示2011年我国民间法研究的客观状况,并对未来我国的民间法研究做出了有根据的展望。
 
软法这一概念,最早我是通过和严存生教授的交谈得知的。其后罗豪才教授力倡对软法的研究,并且我在北京、广州和长沙三次亲聆他对软法的介绍和推许。由其介绍和研究得知,在国外,软法的研究和运用已成气候,我国尽管有软法的实际运用,但相关研究还甚为薄弱。在2009年6月25日举办的"中国法学创新论坛"首届报告会上,我就软法问题亲自请教过罗先生,始知这一概念跨越了制定法、民间法,甚至经由这一概念,可以沟通国家法和民间法。尽管我至今对软法的具体所指仍未十分明了,但欢迎就这一概念和民间法的关系进行探讨的论著。谈及民间法,必然涉及它和习惯法的关系。我一般把它作为习惯法的上位概念。在最近回答马小红教授就相关问题对我的诘问时,我这样回答:"……除了习惯法之外,还有并非基于传统而形成的民间法,如社团规则、行业规则、政党纪律、宗教戒律、企事业单位章程及其它内部管理规则等等都可以纳入民间法研究的范畴。显然,民间法和习惯法的关系大体上是属种关系。"这是我之所以在日常的研究中喜欢运用民间法这一概念,而不用习惯法这一概念的基本缘由。
 
郑毅的《论习惯法与软法的关系及转化》是我目前所见到的对两者关系探讨甚力的一篇论文。作者通过对软法、习惯法、硬法、民间法等概念的界定和厘清,进一步梳理了诸概念之间的一般关系。他强调在习惯法和硬法之间的相互转换中,软法具有中介性质:"将软法定位为二者的分界面,既承认了硬法与习惯法分立的现实,又提供了二者相互转化的介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它们的扬长避短、相互补充,可谓一举三得。"在此基础上,作者通过比较习惯法与软法的同质特征和异质规定,着力探讨了习惯法向软法转化的三个问题,即习惯法为何会向软法转化,如何向软法转化以及习惯法转向软法的后果等。在作者看来,尽管习惯法和软法之间的转换是相互的,"但是习惯法向软法的单向转化无疑是二者互动关系的主流。"这正是其主要着眼于探究习惯法向软法转换的原因之一。不过应继续追问和理清的是:如何界定习惯法向软法的转化是二者互动的主流?在功能意义上,还是在数量意义上?如果结合我在前文中的交代以及作者也认可的"习惯法作为民间法概念之下的子范畴",则民间法这个概念已经包含了习惯法和软法中的非国家部分。这样一来,或许民间法与软法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更需要继续探讨和理清的问题。期待作者就相关问题所作的研究。
 

                  本文将刊于《山东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李绍章:单位思维与敢怒敢言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土生阿耿博客夜话系列网文:

                  单位思维敢怒敢言

        ■李绍章(别名:李绍彰;艺名:土生阿耿

    作为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在"亲爱的妈妈"九十大寿前夕,我曾经愿意(也必须)重申过我的这一坚定立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直独立而自由地呐喊着我的呐喊,却又能够始终保持着一份纯然的安全感,就像那些追求幸福的女人所常常期待的安全感一样。

    但我也不是完全被忽略了:六年前,我和工友起诉铁道部时,"老大"的一帮老大就不顾路途颠簸,冒着酷暑找上门来了,准备动用行政力量直逼"撤诉",据说一定要我的领导给出一个态度,结果是门儿都没有,因为我的领导有党性、有觉悟、有境界,懂法律、懂管理,也(更)懂我;三年前,我写过一篇长达一万五千字的博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应作为国家司法考试内容》,以纯粹学术的视觉和笔法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料惊动了"部里",也找上门来政治发泄,据说也要动用行政给我一个"说法", 结果也是门儿都没有,理由同上;前年年初,我起诉中国移动,移动公司还没等出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倒是提前赶了个早,想尽办法找到了我单位的多个领导、教授,又要动用在他们看来似乎有着神奇功效的行政手段,企图压制我的诉权,以让和谐司法的真实动机在我这里快速得逞,结果也是门儿都没有,挣脱了一个月后,还是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研究决定下,"违法受理"(严重超过法定期限)。尽管迟到得这么具体,但我还得要依法"先感谢国家"给予我的这份诉讼福利。

   
所以,我也在此严重奉劝那些想以权压人的中国大叔大妈,如果遇到不悦或上级指令,最好别再拿你们那一套"单位思维"去瞎巴瞎鸡地乱鼓捣。动辄就通过单位、领导相威胁,在我土生阿耿这里行不通,死路一条。我的"单位法则"是:在单位里我有单位,单位就是我的单位;单位之外我的单位就是中国,中国就是我的单位。嫌小我可以放大,地球。顺便教你一招:我在很多场合公开宣誓我这人"不怕领导怕老婆",如果再想"摆平"、"搞定"、"整顿",走我老婆这条线绝对万能,比你动用行政、不顾路途颠簸来我单位要靠谱得多。因为,我压根就不是一个前怕狼后怕虎、前怕党后怕府的人。我土生阿耿的生活规律是:前不怕狼,与狼共舞;后不怕虎,与虎齐吼;前不怕党,与党同路;后不怕府,与府相投。

   
作为党员,我左手持镰刀,右手握锤头;作为公民,我左手拿党章,右手抱宪法。这既是斗争的武器,又是护身的法宝。所以,虽然这个部那个部、这法院那法院曾在化日下搞过小动作,但我至今还未被"跨省追捕",也没沾过他们一滴茶水。以我这样的党性,要是也被邀请扮演了这种政治戏剧的男主角,党的生命力未必因我而更加旺盛。我"阳光"地看到了该看到的,却也常常"阴暗"地看到了一些"光天"下所不该看到的。

   
盘算一下,注册"土生阿耿"整整十年以来,留下来的书面呐喊已有几百万字,口头的吆喝更是不计其数了。但常常抓狂、发疯的我,仍然不知足,一旦冒了怒气,还是要尽量冲天,于是也就不常有乐。

   
那根本就不是牢骚。蚂蚁总以为我是一个牢骚满腹的人,其实,我在闲来无聊数它们的时候,早就暗示过本大叔明明是在愤怒。蜻蜓、蝴蝶倒是看到了,只因其生存的高度,虽远不如大雁、嫦娥。这个年月,绅士、雅士、明哲之士越来多,愤怒也便稀罕得越来越了。小时候常听有人说"敢怒不敢言",现在的人们似乎又进了一步,怒也不敢了。

    几乎每天发生着的贪污腐败、强拆自焚、城管追打、看所死亡、二代拼爹、官员裸聊、火箭提拔、履历篡改以及挖、挖、挖,在麻醉着过年时还不忘放挂鞭炮的人们。这些社会(政治)戏剧虽然对大多数人来说早已见鬼不鬼、见怪不怪了,但对我而言,却仍值一说、一悦。因之,我只要敢怒,就会敢言。

   
不幸的是,正如我在一篇博客里所说,我"准备提升境界,拒绝一切愤怒"。自恋到极致时,我也常常幻想:要是我不再愤怒了,除了大海可以偶尔咆哮,这个世界还有谁会有心填补这一情绪上的空白呢?

    有幸的是,我尚未自恋到极致。即使我彻底进化为绅士、雅士、明哲之士,我也笃信那些不挠、不饶、不屈、不服的真的愤怒者终将会永存于这个让我恋恋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的世界!

    2012,……

 

        二O一二年一月三日傍晚一气(呵成)于上海
                (全文约1500字)

————————
作者联系方式:
QQ号码:68190161
电子信箱:tsageng@sina.com
法律博客:http://tsageng.fyfz.cn
手机号码:暂不公布
传呼机:已作废十余年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一剪梅:与马小红教授对勘民间法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流浪者按:马小红教授是中国法律史学界令人肃然起敬的学者。在昨天举行的"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1年年会"上,因为我在主题讲演中提到了马老师有关慎用民间法这个概念的主张,讲演结束后,马老师应声表达了她的观点,并相继诘问我四个问题,我们之间因此就民间法这一概念的外延进行了一次令人惬意的对勘驳辨!饶有趣味的是马老师在阐述其观点时,田涛教授正兴致勃勃地和我私下小声交流"盟"这一中国古代的重大法律现象,所以她第一问题出之前的阐述我不得不分神。无疑马老师也发现了我们的私下嘀咕,并因此专门点名:"谢晖老师,我在和您商榷问题呢!"而我也因此确实只记住了问题,其阐述的过程和内容不由不模糊。为此特向马老师诚表歉意!现把根据回忆所整理的内容发在这里。我很喜欢这种友好且有效的讨论。
 
马:既然谢晖教授在他的讲演中点名提到我了,我就做个发言。谢教授发言中的许多内容,我是赞同的,我认为我们的目标其实也是一致的,不过对运用民间法这一概念,我有不同的意见……我想请谢教授能够给我解惑:既然我们有约定俗成的习惯法这一概念,那为什么还要用民间法这样的概念?
 
谢:感谢马老师的问题让我有了继续"表演"的机会。作为我尊重的学者,能对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很高兴。我想说的是民间法和习惯法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习惯法仅仅是民间法的一部分,所谓习惯法,总是经过经年累月的积累,相沿成习的。运用我前面所讲的内容,则是基于传统而形成的。没有传统积淀,遽然而生的规则,怕是不能称之为习惯法的。然而,除了习惯法之外,还有并非基于传统而形成的民间法,如社团规则、行业规则、政党纪律、宗教戒律、企事业单位章程及其它内部管理规则等等都可以纳入民间法研究的范畴。显然,民间法和习惯法的关系大体上是属种关系。因此,运用民间法这个概念,是不是也就在情理之中?
 
马:我在文章中可是以"传统法"为例说明慎用民间法概念的,难道在中国古代也有你所讲的习惯法之外的民间法吗?
 
谢:您特别强调您文章论题的时间界限,这说明您或许对我刚才的观点已有所认同,我很高兴。至于您方才的问题,一来因为您和曾先生的名气、地位,让文章甫一发表,就对不少民间法研究者带来了一定压力,因为这毕竟涉及一种对学术产品及其价值的评价问题。二来就古代中国而言,我前面提到的习惯法之外的民间法,大量存在。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天高皇帝远的古代中国,"社会"领域的自治力量还是存在的。譬如我在山东大学工作时,一位专门研究古代秘密会社的著名学者路遥教授(和作家路遥是一个名字),就做了大量的相关研究,从中可见很多内容涉及秘密会社的规则。我从山西一位行政机关的研究者那里听说,五台山被封存、尚不能公开的文献资料大量存在,其中很多内容是涉及秘密会社的规范的。再比如商业经营中的不同会馆——像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山陕会馆,就有其独特的规则。我曾经指导的一位硕士生就专门研究山陕会馆的规则,其硕士论文也已经发表。再如书院,无论岳麓书院、淮阳书院、嵩阳书院还是白鹿洞书院,都有其详尽的规范内容。我国已经出版了一套详尽的相关书院的资料,我自己就有搜集,其中很多内容是书院管理的规范。所以,古代中国并不是仅有习惯法这一种民间法,也有习惯法之外的民间法。
 
马:按照您的说法,这些规则都是民间法,那在你们法理学上所讲的合法性问题怎么保障?
 
谢:仅仅就如上我们所谈及的民间法而言,除了秘密会社的民间规则之外,其它规则,如书院的规则、商会的规则等,都是合法的,有些宗教团体的规则,也是合法的。合法性有两个标准,一是规范合法性,即合法律性,前面所讲的内容,只要国家法律不予制止,或者在国家法中找不出强制取缔的义务条款,就视为具有规范合法性。至于价值合法性,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我在这里不予展开。毫无疑问,以规范合法性标准来衡量,民间法鱼龙混杂,有善有恶,不可一概而论。但以价值合法性观察,则价值本身的流动性、多样性会带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民间法合法性问题。
 
马:可"大清律例"中有大量的禁止秘密会社的内容啊!
 
谢:所以,我刚才在回应你的问题时,特别限制性地提到了"除了秘密会社的民间规则之外",不过即便秘密会社的民间规则,是否具有规范合法性,还应当分门别类之后,具体对待、具体考量。至于其价值合法性,就更是如此。哈哈,看来主持人着急了,时间不允许我们俩继续勘辨了。等会后我再向您讨教吧?谢谢您!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切莫急于为律师伪证罪的异地管辖叫好

Posted: 25 Jan 2012 12:20 AM PST

       刑诉法修改在即,看到律师同行几乎众口一词地为律师伪证罪的异地管辖叫好,我却反倒有些乐观不起来,中国律师、律师业命运坎坷,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许多执业权得而复失、或形同虚设,是危言耸听吗?我想问一下,在你们的地区办案单位是否将《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只凭三证,不再要侦查机关批准的规定落实了?全国各地公然违法限制或剥夺律师会见权的行为遍地开花,有谁看到什么人因此曾受到处理?

    律师代表的当事人利益,直接对立于代表国家的公权力机关,在私权不受重视与尊重的理念得到彻底改变之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被打压只能是又一个天方夜谭。

    律师伪证罪异地管辖又能怎样呢?谁敢保证办案单位之间不会相互勾兑,天下律师未必是一家,天下公安、检察绝对是一家,尤其是检察机关,全部归最高检领导,这样的沟通协调完全可以在不背职业报复之名的同时,行职业报复之实,所以我相信所谓的异地管辖根本起不到一点作用,反而让异地接手管辖律师伪证案件的办案单位少了顾忌,这样的规定连画饼充饥的效果都不如,为什么要叫好呢?

    想起心理学上的一个著名理论叫斯德哥尔摩效应,被压迫习惯了,稍微的改良就让受虐待者感恩戴德,但是我们可是律师呀,是权利意识理应异常敏感的群体!

    那么问题怎么样才能解决?我不想等到前文提到过的公权机关维护私权理念的形成,因为这个过程也许太长了,可能到我退休也未必等得到,当务之争是顺应历史的潮流,首先废除《刑法》第306条关于律师伪证罪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是再明显不过的对律师群体的立法歧视,反映了意识形态上对律师的不信任与排斥!

    当律师会见时向自己的当事人眨眼睛可以入罪、当被告人可以举报自己的律师为了为被告人自己开脱罪责而帮助伪证,从而构成重大立功得以从轻处罚时,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已经彻底沦丧,甚至连形式辩护都算不上了,充其量只能算做所谓保障人权的遮羞布而已。



欢迎订阅法天下·邮件列表:马上订阅!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我要啦免费统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Followers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