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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19, 2013



思春

Posted: 19 May 2013 08:14 AM PDT

作为一个身体上处于发育期,情窦上居于初开期,思觉上处于发春期的少男,我对青春这个词一直有着强烈的好感,所以,最近两部公映的与青春有关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中国合伙人》,我都当仁不让地看了。

看了之后的总体感觉可以借用李白的一句诗来形容,那就是:俺有点吃惊,俺有点难过。

《中国合伙人》里,佟大为去美国被拒签,没人肯出版他的诗,于是他流着眼泪,剪去长发,宣布他的80年代结束了。黄晓明记不清遇到件什么莫名其妙的事,也宣布他的青春结束了。《致青春》里也有类似的情节。他们这种自我决绝的能力让我羡慕。

回头看我,青春始于多少岁,不知道,青春终结于哪一年,还是不知道,甚至我不能确定是否已经度过了青春的断奶期。但如果以"终于成为当年最讨厌的那种人"作为告别青春的标准,我想我的青春大概是逝去了。

这里应该插入一句诗来抒情了。我的青春本来已经无可奈何花落去,看了两部电影又似曾相识燕归来啦。

据说青春应该是残酷的,或者应该是诗意的,或者合二为一地是残酷的诗意的。反思我的青春,做过最残酷的事莫过于自己在有碍观瞻的试卷上签上父亲的名字,最诗意的事情莫过于有次淋着缠绵的秋雨中独自踯躅回家,那是因为没带伞且自行车坏了的缘故。至于残酷的诗意,大概只能拿老师指着我的鼻子说出的那一两分钟的训词来充数了。这两部电影里都有男孩女孩在小湖上泛舟又跳水的情节,多富有青春的气息啊,可惜泛舟是他们的,我只唱过《让我们荡起双桨》。

说到这里,又该插入一句诗来宣泄情绪了。唐代诗人黄安诗曰: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

夜有点深了,算了就不写了。推荐一首五月天的《笑忘歌》。这歌跟两部电影一样,都有一种抵死装B的气质,但所谓吃哪儿补哪儿,我这种青春期算白过一场的人还是有点受用。

注:思念青春,简称思春。

一起來做愚公吧!

Posted: 19 May 2013 11:38 AM PDT

一起來做愚公吧!
龍緯汶(2013年5月20日)
http://www.hkej.com/template/blog/php/blog_details.php?blog_posts_id=101499

人生在世為了什麼?為了延長壽命...名利金錢...為了飽暖舒適...為了家庭子女...

很有趣,我們為了溫飽而努力賺錢去買食物,卻不知道每天有多少食物被無辜被拋進堆田區。我們為了增進伴侶及親子的關係,努力賺錢請他們去旅遊,卻不知道只要圍在一起談心就可得到一樣的效果。

不知道從那一個時代開始,金錢由我們的工具變成了我們的主人。為了更舒適的生活,我們把舊物件輕易拗棄,從沒有想過維修或送給其他人。我們想買一樣新東西時,也只考慮自己有沒有錢,而沒有考慮可否從其他人那裡找到免費的。漸漸地,我們也很容易放棄關係,甚或自己的理想。

在現世中,成功者往往是面面俱圓及容易變通的。他們隨著時勢改變自己的理想,甚或忘記自己的理想。要移走高山的愚公、要填平大海的精衛、要煮走海水的張羽、要以自己的手臂擋著車子的螳螂等,當然會成為現世中傻子、空想狂、車大炮、甚或精神病。

我們卻忘記了,每一個人來地球都不是白來的。在我們還未來地球時,我們的靈魂早已與創造主達成協議,要到地球達成一些任務,來改變現世。這些任務,就演變成我們的理想。在現世中,常因為制度及資源等限制而修改、甚至放棄自己的理想。

愚公、精衛、張羽及螳螂等的故事被記錄下來,是因為他們在制度及資源等重重限制下,仍盡力實現自己的理想。朋友呀,不要讓自己的理想在腦海中一閃而逝,請留著它吧!朋友呀,不要制度及資源等限制而修改、甚至放棄自己的理想,請嚐試實現它吧!

請和我們一起做愚公吧!

龜苓膏的秘密

Posted: 19 May 2013 10:09 AM PDT


天氣皓熱,有想過喝杯涼,吃口龜苓膏。

跟30年觀塘涼茶店仁和堂老闆談天,同一杯龜苓膏,原來香港各處各有喜好,大有學問,他各間分店中,印象最深是,觀塘人愛硬,旺角人愛軟。

軟硬如何調教,原來靠土茯苓,老闆說︰"土茯苓黏性重,像漿糊一樣,重加一點,就會爽口一點,而觀塘人愛爽,旺角人愛滑點,少一點土茯苓就可以了。"有一次太軟,跟老闆說說,下次再吃竟變得爽口,老闆蠻聽民意。他說正宗的龜苓膏不是苦,是甘。

龜苓膏,最重要是甚麼?是否有龜?有否廣告?其實是新鮮,他們龜苓膏每天新鮮製作,由工場直送。絶不會如連鎖店,賣剩的龜苓膏,雪藏放過夜。而他們是街坊生意,貨真價實的龜苓膏也只售30,平上近70成。每星期一天,老闆因工場休息會親自料理煮調龜苓膏,想看看龜苓膏做法,可早一點到他的店。

昔日重建區內輔仁街的仁和堂,椰汁最著名,現在搬到康寧街,租金飛漲,成本考慮,已沒有椰汁了。大家走到朗豪坊旁的仁和店,記得坐下,叫一碗"銀菊露",馳名遠近,熟客必選,喝一口,暑意全消。

仁和堂在哪裏?就是見到貼着日本傳媒訪問報導的那間涼茶店。

龜苓膏的秘密

Posted: 19 May 2013 10:07 AM PDT


天氣皓熱,有想過喝杯涼,吃口龜苓膏。

跟30年觀塘涼茶店仁和堂老闆談天,同一杯龜苓膏,原來香港各處各有喜好,大有學問,他各間分店中,印象最深是,觀塘人愛硬,旺角人愛軟。

軟硬如何調教,原來靠土茯苓,老闆說︰"土茯苓黏性重,像漿糊一樣,重加一點,就會爽口一點,而觀塘人愛爽,旺角人愛滑點,少一點土茯苓就可以了。"有一次太軟,跟老闆說說,下次再吃竟變得爽口,老闆蠻聽民意。他說正宗的龜苓膏不是苦,是甘。

龜苓膏,最重要是甚麼?是否有龜?有否廣告?其實是新鮮,他們龜苓膏每天新鮮製作,由工場直送。絶不會如連鎖店,賣剩的龜苓膏,雪藏放過夜。而他們是街坊生意,貨真價實的龜苓膏也只售30,平上近70成。每星期一天,老闆因工場休息會親自料理煮調龜苓膏,想看看龜苓膏做法,可早一點到他的店。

昔日重建區內輔仁街的仁和堂,椰汁最著名,現在搬到康寧街,租金飛漲,成本考慮,已沒有椰汁了。大家走到朗豪坊旁的仁和店,記得坐下,叫一碗"銀菊露",馳名遠近,熟客必選,喝一口,暑意全消。

仁和堂在哪裏?就是見到貼着日本傳媒訪問報導的那間涼茶店。

守護龍尾大聯盟促撤環境許可證 最後一步司法覆核

Posted: 19 May 2013 09:04 AM PDT

相1

(獨媒特約報導)申訴專員公署在月初宣布全面調查多個政府部門在龍尾人工泳灘工程中是否失當。,環保局局長黃錦星則在今日(5月19日)開腔,表明拒絕撤回龍尾灘的環境許可證,是「跟據法規行事」而且經過「專業考慮」。由多個團體組成的守護龍尾大聯盟同日招開記者會,促請特首運用常規程序,撤銷無說服力的環評報告,並要求政府在申訴專員的調查過程期間,停止所有龍尾灘的工程,履行程序公義。

申訴專員公署全面調查罕見
大聯盟表示,早於2012年10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多個部門,公署經過半年時間審研各政策部門提供的資料後,決定展開全面調查。大聯盟稱這種調查規模過去少見,足見於龍尾灘的工程中,涉及多個部門行政錯亂和失當。大聯盟促請政府尊重申訴專員的調查,在調查有結果前,政府應該停止所有龍尾灘的工程,包括收地和批出招標書,避免浪費公帑。

相3
圖:支持守護龍尾的小朋友說:「龍尾有獨一無二的生物,別的地方找不到」

環評報告為政治服務
對於政府在2008年發出的環評報告,大聯盟批評該份報告考慮政治大於科學:「環評的目的是為了配合項目倡議者的意願,並不是為了環保把關。」該份環評報告中指龍尾灘只有三種具生態價值的物種,不過大聯盟卻在龍尾灘發現最少22種,加上早前澳洲專家證實水中有懷孕的管海馬及大量海馬幼體,足夠證明龍尾灘的珍貴生態。不過這些資料在2008年環評報告卻中隻字不提,反映報告嚴重低估龍尾的生態。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諷刺政府不但令利東街、菜園村居民失去家園,現在為了鄉紳和地產商的利益,連海洋生物的家園都要奪走,「談何「家是香港」?」他評現行環評制度最大缺陷,就是環評是由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委任環評顧問進行,當中有直接利益衝突,導致報告不盡不實:「環評報告的尾數往往要等到報告被通過後,工程公司才會付款。為了讓報告通過收錢,環評顧問可能會改變評估準則。」報告中所謂的生態價值在現行制度下,完全掌握在政府的手中。譚續指假如龍尾泳灘的環評報告能夠通過,日後一些具爭議性項目上,例如機三跑道,政府也能運用相同手段,強開綠燈,唯所欲為。

相2
圖:譚凱邦質疑為了少撮人破壞龍尾灘,「談何家是香港?」

面對守護龍尾大聯盟對於環評的多項質疑,環保局局長黃錦星並無提出拒絕撤回龍尾灘環境許可證的理由,只辯稱環保署署長是根據環評條例第14條(1),去檢視與環評申請相關的文件是否有錯漏。不過即使環境局拒絕履行職責叫停工程,在現行制度下,行政長官梁振英依然可以負起責任,撤銷問題多多的環評報告。根據根據環評條例第14條(3),只要有證據證明該地的生態比當時評估的高,而工程繼續進行會破壞該地生態,行政長官就有權撤銷環評。守護龍尾大聯盟在2012年11月委托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成功訪問約一千名市民,超過七成市民表示應該暫停工程,並重新諮詢公眾意見。有民意支持,加上不同組織已經提供大量證據,證明龍尾灘的寶貴生態,大聯盟希望特首應能作出理性判斷,叫停龍尾灘工程。

大聯盟表示,假如政府到最後依然拒絕取消環境許何證,進行司法覆核也是無奈的選擇。譚凱邦形容:「司法覆核是一條漫長的艱辛路,加上要動用公帑,誰也不願意走一這條路。但政府假如漠視市民的聲音繼續強推工程,聯盟為了守護龍尾灘珍貴的各種生物,司法覆核是最後方法。」

五毛奇譚之「只有去中國才能看到未來」

Posted: 19 May 2013 08:07 AM PDT

五毛奇譚之"只有去中國才能看到未來"
其實咩係五毛呢?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嘅解釋係
"「五毛黨」,又名「五毫黨」,網特的一種,是對「網絡評論員」的衊稱。由於有網 民傳言網絡評論員每發一帖便可以獲得五角(大陸「一角」俗稱為「一毛」)的報酬,故此網民謔稱他們為「五毛黨」。五毛黨不斷發表美化中國共產黨與政府的帖 子,而對異見帖子進行灌水甚至洗版,以求達到「和諧」的網絡環境。"
http://evchk.wikia.com/wiki/%E4%BA%94%E6%AF%9B%E9%BB%A8

究竟五毛係發表D咩"美化共產黨帖子"同埋點樣"攻擊異見人士"呢? 今日同大家去一個懷疑係五毛基地嘅 forum 睇下,依個就係 uwants.com 嘅時事論壇
http://www.uwants.com/forumdisplay.php?fid=179

入面可以見到D咁"紅"嘅 Post "*只有去中國才能看到未來*"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124958&extra=page%3D4

相信連大陸官報都唔敢咁串,點解咁膠都有人敢 post? 因為咁膠都有人撑佢 lor

如果有相人提出反意見會點?

異見者會即時受到唔同人反駁

而依班友仔對異見者嘅攻擊同對膠 post 嘅支持係經常出現

例子有人出咗個咁嘅挑機 Post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110603&extra=page%3D1&page=5

依個"仰慕五羊皮"就係咁出言反駁

仲有另一個挑機 Post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138139&extra=page%3D5&page=3

大家睇下,又見到佢地la

依班友有無收錢我就唔知,不過佢地就用咗d網上欺凌嘅手段去令到想發聲嘅人收聲,以至成個 forum 都無人講反對意見,甚至最後連自瀆文章都夠膽大搖大擺咁寫出黎,依個絕對係打壓網上言論自由嘅手段。

原文
http://darkkeikei.blogspot.hk/2013/05/blog-post_1369.html

民陣警權報告:警隊問題多多

Posted: 19 May 2013 04:53 A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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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近日警權問題再度引起爭議,先有見習律師陳玉峰事隔兩年被警方「低調通緝」並「高調拘捕」。上周更有學聯向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平示威遭警方暴力對待,期間更有女學生被一名男性總督察從後「熊抱」,涉及非禮之嫌。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於星期日(5月19日)舉行記者會,回應以上兩事件及公布警權問題報告。

「熊抱」女學生證據確鑿 促當局調查
民陣警權關注組發言人王浩賢表示,陳玉峰被抽後算帳一事顯示了警方及律政司對待示威者的新趨勢。他指當局近年愈來愈多「延後檢控」,如社民連成員吳文遠案等,都反映出香港的人權狀況出現惡化的跡象。而有市民向警方查詢有否被「通緝」,警方當日發出的聲明指市民不應濫用警力及阻差辦公;王認為不能接受和促請警務處收回聲明。

除此之外,王浩賢又指學聯在上周向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平示威事件上,遭警方無理及粗暴對待;而且學生沒有手持任何武器,卻被警察暴力驅趕,事件令人憤怒。他更認為,該名男性總督察多次「熊抱」女學生的做法不合理,因為這已經不是警務人員違反執法指引的問題,而是涉及非禮的刑事罪。他強調在客觀的證據確鑿下,不論當事人有否報案,當局都應開展刑事調查及馬上給公眾一個交代。

襲警罪檢控指引不清晰
此外,王浩賢在公布警權問題報告時指出,香港現時有兩條法例條文處理襲擊警務人員的罪行;分別是《警隊條例》(232章)第63條及《侵害人身罪條例》(212章)第36(b)條,不過當局近年在使用時則有很大的商確空間。而兩條控罪原素雖然相近,但後者的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警方在2010年前亦多以後者檢控示威人士。

但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於2010年10月發出法律通告,指警方只能在法律指引建議下才可以36(b)條作檢控後;第63條的檢控數字由2010年的192宗升至2011年的392宗。而第36(b)條卻由2010年的163宗大幅降至2011年的35宗。王認為這顯示了警方在通告發出後馬上取易不取難,更說明了過往施法不公的問題。他建議律政司應就襲警罪訂立公開及透明的檢控指引,讓公眾知悉當局在甚麼情況下以第63條或36(b)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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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噴霧用完唔出聲 使用數字不盡不實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沈偉男亦提到,警方近年不合理地隱瞞使用胡椒噴霧狀況的問題值得關注。民陣在過去5年間,統計涉及警方施放胡椒噴霧的遊行集會數目為8次,但根據警務處所提交的數字僅為5次。沈認為當局不盡不實,有誤導立法會之嫌,問題非常嚴重。其次是自曾偉雄上任警務處處長後,警方於遊行集會中向示威者施放胡椒噴霧的次數亦雙倍上升。民陣警權組要求警方定期向公眾交代施放胡椒噴霧的次數外,更促請當局公開警員使用胡椒噴霧的指引及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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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使用設備守則令人關注
另一名召集人陳倩瑩表示,民陣警權關注組非常關注警方購入聲波炮的實際用途。早前警方拒絕承認聲波炮為武器及否認聲波炮會產生超低音頻而導致聽者不適,陳認為此說法不成立。她引用加拿大法庭判決書中的專業人士意見指,聲波炮只需在短時間已經可以令人聽力受損。她又質疑警方大有可能在末來一年舉行的「佔領中環」中使用聲波炮,遂強烈要求警方使用聲波炮時需經過局長級或以上人員的簽署及法庭的批准。

而警方經經常在遊行集會中進行錄像,陳倩瑩認為此舉侵害了市民私隱,更容易引起政治審查及白色恐怖的恐慌。她要求警方馬上訂定清晰透明的指引,向公眾清楚交代警方於何種情況會對遊行集會進行錄像記錄及所收集資料的用途、處理方法及銷毀的限期。

没有业委会,可以不交物业费

Posted: 19 May 2013 04:30 AM PDT

没有业委会,可以不交物业费

作者:秦兵律师

近来,物业费的追讨已经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问题,物业服务机构似乎凭借"事实服务"更加"理直气壮"、"有恃无恐",见"欠费"的就诉,甚至专诉名人,以期对其他同区而住的业主达到敲山震虎的目的。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遗憾的是,物业服务机构似乎没有搞明白"物业费"到底是怎么产生的,真的是社区进驻了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就应该交服务费吗?

没有业委会,公共权利无法行使,谈何收费?

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由于其共用部位和设施由多个业主所共有,各所有权人的要求又各异,必然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业委会对公共部分进行维护,对社区秩序进行自治管理,保证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成立业委会并且通过业委会选择物业服务,那么是否请物业服务机构、请哪家物业服务机构由全体业主决定,是业主共同选择、共同付费、共同受益的集体消费行为,而能代表全体业主的这个组织,只有业委会!

业委会通过代表大多数、保护极少数的表决规则,整合统一代表广大业主的分散意志,使业主选择物业服务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宜的权利得以有效地实现。从国际社会上近百年来的经验可以看出,业委会是保护业主的财产权与社员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组织形式。可以说,如果社区没有业委会,那么业主在社区中近30%的公共权利就没法行使,无权利即不必付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当然有权不必支付物业费!

除此以外,通过建立这种"无会既无费"的制度,也可以实现业委会的快速成立。大家知道,在实际中成立业委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首先就是物业服务机构的干涉和阻碍,他们已经意识到一旦业委会成立,其管理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担心因服务质量差而被解聘,所以就会千方百计设置障碍,如禁止业主张贴公告,阻挠业主聚会等等,以破坏业委会的成立。再次,与物业服务机构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行政部门,也会在成立业委会中以种种理由否认成立程序的合法性,导致筹备组重新组建,有的社区甚至近十余年无法成立业委会,极大地挫伤了业主的积极性。

没有业委会,业主们根本无法行使其公共权利,"无权利即无费用"——既然业主们无法行使公共权利,自然就不必支付费用。从实际中来看,一旦无人付费,那么物业服务机构为了及时获得自己的报酬,就有可能协助业主尽快成立业委会。

所谓"事实服务"实际是强买强卖

我们换种思维方式,站在一个更高的位置来考虑,我们为何要向政府纳税?是因为有一个能够代表我们利益的政府,人民选举了政府,要求政府为人民提供服务,政府作为人民的代表来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管理,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例如:治安、交通等。如果没有一个合法的政府,我们当然就没有必要纳税了。

对于社区也一样,业委会就是我们选举出来的小"政府",物业费就是让业委会通过选择物业服务机构为公共利益提供服务的费用,如果没有业委会,业主就没有代表,当然也就不必支持物业费了。

可见,不成立业委会,业主是有理由不交物业管理费的。至于某些物业服务机构的那根可笑的"事实服务"的救命稻草,各位业主更不必害怕。有的物业服务机构经常以业主在办理入住的时候交纳了物业费,主张业主已事实接受了他们的服务,其实这是典型的强买强卖,他们似乎根本就不知道: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委托人个人的业主不仅可以因威迫而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而且对于委托合同的解除来说,无需任何理由!

在没有成立业委会前,业主以不缴费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物业服务机构减少对业委会的干扰,协助业主尽快成立业委会,使业主的公共权利能够得以行使,最终实现社区的有效治理,实现社区的安全、清洁与安宁。

我们的一切权利都是争取来的,不这样,业委会永远是空中楼阁,永远遥不可及!只有积极行动起来,让社会充分尊重业主的选择权,业主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护,和谐社会才能最终实现!

对秦兵"没有业委会,可以不交物业费"观点的点评

作者:任晨光

秦兵律师的这个"没有业委会,可以不交物业费"的观点,深刻揭示了物业费的本质和内涵,提出了解决物业费纠纷的新思路,在当前的小区物业管理理论中,独树一帜,十分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业委会、业主来探讨和思考。

秦兵律师的观点,表明了物业费的本来意义:第一,物业费是对共有共用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而导致的费用,缴纳物业费是权利人的义务;第二,对共有共用财产进行怎么样的统一管理和维护由权利人决定,权利人通过业委会这种组织形式行使权利;第三,权利人被强行剥夺权利,无法行使权利时,就不必承担缴纳物业费义务,而由实际行使权利者承担。

秦兵律师的观点,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了物业费纠纷的根源在于,由于权利人的缺位,开发商未经权利人同意,行使了本来应该由权利人行使的权利——决定物业费价格和实施物业管理的方式,打着前期物业管理这个幌子,名为物业管理,实为提供售后服务,从而侵夺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又给权利人今后行使主权制造了障碍。

秦兵律师的观点,指出了当前解决物业费纠纷的社会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在权利人缺位的情况下,由实际行使权利的人即开发商来承担交费义务;同时这样做也使得当前成立业委会的障碍得以清除。

那么,秦兵律师的这个观点是否合法呢?我先抛砖引玉,大家随后可以来讨论。在秦兵律师的这个观点的指引下,我重新查阅了《物业管理条例》,有三个重要发现。

第一个重要发现,前期物业管理并不是《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物业管理"。理由是,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而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业主聘的,所以前期物业管理并不是《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物业管理"。

第二个重要发现,前期物业管理是开发商的责任,《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必须聘请物业公司,聘请物业公司来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完成自己的责任而采用的一种方式。理由是,根据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注意这一条,《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开发商必须选聘物业公司来管,她没有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只是说如果"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那么"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与第三章明显不同的是,在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里,可以发现这是专门针对业主大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而规定的一章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在这一章强制性规定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等内容。与第一个重要发现结合起来看,我们就会明白,条例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前期物业管理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不管聘不聘物业公司来管理都需要由开发商来负责,直到业主委员会产生,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公司为止。

第三个重要发现,《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负责,但规定了保修责任由开发商负责。条例中涉及业主交费的条款共有8条,其中在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中规定了1条业主交费的义务,在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中有5条涉及业主交费事宜的规定,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有1条涉及业主交费事宜的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有1条涉及业主交费事宜的规定,恰恰在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中没有1条是涉及业主交费的,也没有规定前期物业费由业主来承担。

我们从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中只是看到了开发商可以通过业主临时公约来约定业主的义务,并且售房合同内容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等作了笼统的规定,并没有任何需要业主交费的规定。

我们再来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中专门针对业主大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是如何规定的。与第三章明显不同的是,在这一章里,《物业管理条例》不厌其烦地用了5条来强调业主必须交和如何交物业费。由此,条例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缴纳前期物业管理费不是业主的当然义务。

如果我们把第一、第二和第三个重要发现结合起来看,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前期物业管理不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强制规定开发商必须选聘物业公司来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也没有强制规定前期物业费由业主来承担,我们业主和社会大众只是被开发商等强势集团所误导了,想当然地认为前期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来承担。从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秦兵律师的观点其实与《物业管理条例》并不矛盾呢?大家来谈谈看法。

另外,大家可以讨论一下,《物业管理条例》为什么不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应当缴纳前期物业管理费"等等这些在现实中司空见惯的内容写进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中呢?这是否体现了有良知的立法者在强势集团面前的一种智慧呢?是否就是设计好了在等待像秦兵律师这样的聪明人去发现,从而恢复社会公平正义呢?

最后,我们还可以探讨一下,由开发商来承担前期物业管理的交费义务,会不会导致业委会成立不起来,也就是说业主会不会为了不交费而不愿成立业委会?如果在一定的时限内,成立不了业委会又该怎么办?

附:《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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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地謊言:與陳茂波《考慮全局 不再蹉跎》一文的失實例子相榷

Posted: 19 May 2013 04:09 AM PDT

從官方消息聽聞到,我們本土研究社的新書《不是土地供應:香港土地問題的迷思與真象》亦正在發展局及規劃署內部傳閱,本應值得欣喜。遺憾的是,局方閱讀我們的研究,原來並沒有讓發展局反思其固有過時的發展模式,卻成為了用來反擊民間聲音的參考文本。面對著思想封閉的發展局官員,從事本土政策研究也有感在蹉跎自己的歲月。

從全局的土地發展角度看,我們發現,要滿足本港未來人口需要,其實並不如政府就說需要開發如此龐大的土地量。不少現有發展計劃只需作出稍微的規劃改動,就能提昇居住人口及公屋數量。如近日本土研究社聯同其他民間團體申請改劃啟德空地,改善328公頃中只有約3%的土地 (9公頃) 劃做興建公營房屋,公私營房屋比例向私人地產市場傾斜的情況。現時屬於政府劃作「鄉村式發展」的房屋土地儲備土地(1,200公頃)亦「被失蹤」,根本並未好好善用。反而,政府所謂「以高速經濟發展來解決本港深層次矛盾」的理論根本毫無理據,卻只會因盲目進行土地開發製造更大的矛盾衝突。

本土研究社現就發展局今天《考慮全局 不再蹉跎》作出全面回應,澄清失實言論。

使用沙田作例嚴重誤導

發展局局長今日的網誌文章,試圖建立沙田新市鎮作為土地發展的標準範例,聲稱香港每十年的人口增長就要發展一個「沙田」,更反問市民我們在地圖上如何能夠找到2,700公頃的土地。先不論官方人口估算的問題,即使以沙田區的發展藍圖作依據,單看現時沙田新市鎮在《發展審批大綱圖》愈2,700公頃的土地中,包含的不僅是市區發展用地,發展局將一些非發展用地也統統計在一起。例如,圖中連沙田兩旁山脈近984公頃的綠化地帶也計算在內。還有劃作「其他用途」的地方,包括墳墓、沙田馬場等火車維修廠近共205公頃等也計入,當中即將可再利用的沙田污水處理廠也被雙重計算(double counting)。再者,沙田有近190公頃現在是丁屋發展用地。發展局說「十年就要一個沙田」的藍本,又是否說未來每十年我們都要建一個新馬場?每十年政府就要拿190公頃政府土地送給丁屋發展?

shatin_green
圖:陳茂波將沙田馬場、污水處理廠 (橙色);丁屋(淺棕色)及山頭的綠化地帶(淺綠色)充當「發展土地」,以沙田例子大大高估未來土地發展需要。

若果純以滿足社會人口需要的發展用地計算,根據沙田的規劃發展大綱圖,沙田共有開放空間(255公頃)、 政府社區用途(296公頃)、工業(46公頃)、住宅丙類 (0.95)、住宅乙類 (190公頃)、住宅甲類 (247公頃)、丁屋(190公頃)、商業/住宅(14公頃)、綜合發展區 (17公頃)、商業 (6公頃)。即以沙田的例子,滿足40萬人口生活需求只需1,000公頃的可發展土地已經足夠。況且,根據政府上年公佈的政府空地數字,以上用途當中還有290公頃是屬於政府空置狀況,短期批租作停車場的政府未發展空地不勝枚舉。

然而,發展局則透過雙重計算、計馬場、山頭、空置官地、丁屋等方式,高估近千多公頃的土地發展需要。如此一算,就算未來十年真的有40萬幅度的增長,發展局局長也足足跨大了近2倍的土地發展需要,是不可接受的誤差。

篤數合理化過度發展

政府「篤數」的例子屢見不鮮,如現時第二期優化土地供應的填海諮詢,發展局並沒有以最新2012年的人口估算作基準,即未來30年的人口將只會新增137萬,反而選用了2011年過時數字來加大填海理據,指未來近 30年(2039年)將會增長180萬人口來計算所需填海土地,這樣的過度發展將會大大破壞香港市民既有的生活質素。

發展局今天的文章,再一次證明發展局為了合理化移山填海及發展東北邊境的大計劃,不惜製造缺地假象,讓更多的私樓豪宅開發大計堂而皇之地進行,如配合香港西部與內地融合的大嶼山、屯門等填海計劃。觀乎李惠利的案例,房屋問題在盲搶地的過程不單只沒有解決,反而合理化了政府把香港土地資源豪宅化。

發展局忽略整體社會的現況和實際需要、對政府房屋土地儲備中六成的丁屋用地(1,200公頃)隻字不提、不檢討整體向私人市場傾斜的公私營房屋比例(現為4比6)、不優先善用新界約800公頃的棕色土地、不檢討啟德規劃的公營房屋比例極低的現況、不優先善用政府空置土地(4,000公頃)及短租土地(約2,000公頃),至今仍未向公眾交出全港政府空置及短租土地的詳細清單,一味針對民間社會提出的各項建議直斥不可行、阻礙發展,可見政府對真正解決房屋問題表現了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根本對不住現時有廿二萬人輪候公屋、數萬戶計現居住在劏房的市民,還要借他們「過橋」來為過度發展正名。

文中指「香港整體建設土地面積由14,600公頃增加超過80%至26,500公頃」,讓我們今天才知道,原來香港近廿年來我們的城市已經急速地擴張了8成的土地面積。但為何土地發展愈來愈多,各種社會問題卻變得愈來愈嚴重? 以西九龍填海區的例子,原來填海前《都會計劃》文件中指新增土地是為了重置市區人口,然而填海後卻違反承諾,大部分土地卻賣建豪宅商品,令西九龍成為全港單位空置率「名列前矛」的地方,現還有近20塊空置/短租土地抱殘守缺。我們要問,究竟香港土地發展不足,抑或是傾向私營地產市場的房屋政策、無節制無審批權的人口政策及土地資源分配出了錯?

要求收回失實例子 刪文免誤導

準確資訊是我們討論社會發展的基石,我們絕不能讓局長只留在網址上發文來誤導公眾,我們要求陳茂波立即收回失實的「沙田」例子,在發展局網頁刪文以免誤導公眾。發展局局長不正視手上既有土地資源,盲目針對邊境農地、綠化地帶、海洋生態及社區/教育用地來發展,究竟最終有誰得益?

騙地謊言:與陳茂波《考慮全局 不再蹉跎》一文的失實例子相榷

Posted: 19 May 2013 04:07 AM PDT

從官方消息聽聞到,我們本土研究社的新書亦正在發展局及規劃署內部傳閱,本應值得欣喜。遺憾的是,局方閱讀我們的研究,原來並沒有讓發展局反思其固有過時的發展模式,卻成為了用來反擊民間聲音的參考文本。面對著思想封閉的發展局官員,從事本土政策研究也有感在蹉跎自己的歲月。

從全局的土地發展角度看,我們發現,要滿足本港未來人口需要,其實並不如政府就說需要開發如此龐大的土地量。不少現有發展計劃只需作出稍微的規劃改動,就能提昇居住人口及公屋數量。如近日本土研究社聯同其他民間團體申請改劃啟德空地,改善328公頃中只有約3%的土地 (9公頃) 劃做興建公營房屋,公私營房屋比例向私人地產市場傾斜的情況。現時屬於政府劃作「鄉村式發展」的房屋土地儲備土地(1,200公頃)亦「被失蹤」,根本並未好好善用。反而,政府所謂「以高速經濟發展來解決本港深層次矛盾」的理論根本毫無理據,卻只會因盲目進行土地開發製造更大的矛盾衝突。

本土研究社現就發展局今天《考慮全局 不再蹉跎》作出全面回應,澄清失實言論。

使用沙田作例嚴重誤導

發展局局長今日的網誌文章,試圖建立沙田新市鎮作為土地發展的標準範例,聲稱香港每十年的人口增長就要發展一個「沙田」,更反問市民我們在地圖上如何能夠找到2,700公頃的土地。先不論官方人口估算的問題,即使以沙田區的發展藍圖作依據,單看現時沙田新市鎮在《發展審批大綱圖》愈2,700公頃的土地中,包含的不僅是市區發展用地,發展局將一些非發展用地也統統計在一起。例如,圖中連沙田兩旁山脈近984公頃的綠化地帶也計算在內。還有劃作「其他用途」的地方,包括墳墓、沙田馬場等火車維修廠近共205公頃等也計入,當中即將可再利用的沙田污水處理廠也被雙重計算(double counting)。再者,沙田有近190公頃現在是丁屋發展用地。發展局說「十年就要一個沙田」的藍本,又是否說未來每十年我們都要建一個新馬場?每十年政府就要拿190公頃政府土地送給丁屋發展?

shatin_green
圖:陳茂波將沙田馬場、污水處理廠 (橙色);丁屋(淺棕色)及山頭的綠化地帶(淺綠色)充當「發展土地」,以沙田例子大大高估未來土地發展需要。

若果純以滿足社會人口需要的發展用地計算,根據沙田的規劃發展大綱圖,沙田共有開放空間(255公頃)、 政府社區用途(296公頃)、工業(46公頃)、住宅丙類 (0.95)、住宅乙類 (190公頃)、住宅甲類 (247公頃)、丁屋(190公頃)、商業/住宅(14公頃)、綜合發展區 (17公頃)、商業 (6公頃)。即以沙田的例子,滿足40萬人口生活需求只需1,000公頃的可發展土地已經足夠。況且,根據政府上年公佈的政府空地數字,以上用途當中還有290公頃是屬於政府空置狀況,短期批租作停車場的政府未發展空地不勝枚舉。

然而,發展局則透過雙重計算、計馬場、山頭、空置官地、丁屋等方式,高估近千多公頃的土地發展需要。如此一算,就算未來十年真的有40萬幅度的增長,發展局局長也足足跨大了近3倍的土地發展需要,是不可接受的誤差。

篤數合理化過度發展

政府「篤數」的例子屢見不鮮,如現時第二期優化土地供應的填海諮詢,發展局並沒有以最新2012年的人口估算作基準,即未來30年的人口將只會新增137萬,反而選用了2011年過時數字來加大填海理據,指未來近 30年(2039年)將會增長180萬人口來計算所需填海土地,這樣的過度發展將會大大破壞香港市民既有的生活質素。

發展局今天的文章,再一次證明發展局為了合理化移山填海及發展東北邊境的大計劃,不惜製造缺地假象,讓更多的私樓豪宅開發大計堂而皇之地進行,如配合香港西部與內地融合的大嶼山、屯門等填海計劃。觀乎李惠利的案例,房屋問題在盲搶地的過程不單只沒有解決,反而合理化了政府把香港土地資源豪宅化。

發展局忽略整體社會的現況和實際需要、對政府房屋土地儲備中六成的丁屋用地(1,200公頃)隻字不提、不檢討整體向私人市場傾斜的公私營房屋比例(現為4比6)、不優先善用新界約800公頃的棕色土地、不檢討啟德規劃的公營房屋比例極低的現況、不優先善用政府空置土地(4,000公頃)及短租土地(約2,000公頃),至今仍未向公眾交出全港政府空置及短租土地的詳細清單,一味針對民間社會提出的各項建議直斥不可行、阻礙發展,可見政府對真正解決房屋問題表現了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根本對不住現時有廿二萬人輪候公屋、數萬戶計現居住在劏房的市民,還要借他們「過橋」來為過度發展正名。

文中指「香港整體建設土地面積由14,600公頃增加超過80%至26,500公頃」,讓我們今天才知道,原來香港近廿年來我們的城市已經急速地擴張了8成的土地面積。但為何土地發展愈來愈多,各種社會問題卻變得愈來愈嚴重? 以西九龍填海區的例子,原來填海前《都會計劃》文件中指新增土地是為了重置市區人口,然而填海後卻違反承諾,大部分土地卻賣建豪宅商品,令西九龍成為全港單位空置率「名列前矛」的地方,現還有近20塊空置/短租土地抱殘守缺。我們要問,究竟香港土地發展不足,抑或是傾向私營地產市場的房屋政策、無節制無審批權的人口政策及土地資源分配出了錯?

要求收回失實例子 刪文免誤導

準確資訊是我們討論社會發展的基石,我們絕不能讓局長只留在網址上發文來誤導公眾,我們要求陳茂波立即收回失實的「沙田」例子,在發展局網頁刪文以免誤導公眾。發展局局長不正視手上既有土地資源,盲目針對邊境農地、綠化地帶、海洋生態及社區/教育用地來發展,究竟最終有誰得益?

也门:给奥巴马的公开信

Posted: 19 May 2013 03:00 AM PDT

也门博客Noon Arabia写了封公开信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她说:

所有也门人都反对恐怖主义和谴责"基地"组织,但也反对在打击他们时,暴力且不道德的使用无人机。我们反对你将平民的死亡,当作反恐战争中的附带损伤。我们反对这些村镇和他们的生活长期受到影响。我们反对所有法外处决。

校对者:Ameli

作者 Amira Al Hussaini · 译者 Rio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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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低能湊B之道 1 & 2 - 馬仔

Posted: 19 May 2013 01:14 AM PDT

不計那些打打殺殺簿書仔,香港的土產漫家實在屈指可數。年代遠有點有老夫子和王司馬的牛仔,早年也有麥嘜,近年除了馬仔的低能之道和老少女日記外,我實在想不到香港還有其他什麼漫畫。看馬仔令我有起看牛仔的感覺,也是畫一些日常生活的瑣碎事,能夠與讀者產生共嗚,引發會心微笑。

上次去香港時BB剛剛出世,所以湊趣買了本「我的低能湊B之道」。想不到這本漫畫,完全道出初為人父母的心聲,書中那些白痴低能的幻想,在湊B湊到發顛時,在現實中我也有會這樣想。至於那些當新手父母必經常遇到的事情,發生在自已身上時不是那麼好笑,不過不知何解,看見馬仔把那些事情畫出來,又會覺得彷彿作者把說話說到我的心堪裏,讓人擊節不已說不出的有趣。大慨每個人多少有點自戀,漫畫中那些造型可愛的角色,正好讓觀眾容易代入角色,用第三者的目光去看自已自嘲取樂一番。

今次去香港看見有第二集,便二話不說買下來。第二集畫小孩入學前的階段。一來我個BB還細,我還未經歷漫畫中的事情,二來我的BB是男仔,馬仔那個B是女兒,讓我讀起來少了些共嗚。雖然我覺得第一本好看些,但這本也不錯,不妨一看。看完兩本「低能湊B之道」後,我喜歡上馬仔的低能漫畫。下次回香港時,有機會要找她的舊作來看看。不過說喜歡歸喜歡,還末至於願意正價加郵費從網上訂書寄過來,若果逛書店時遇見減價時買便最理想了。

原文連結

我的低能湊B之道 1 & 2 - 馬仔

Posted: 19 May 2013 01:14 AM PDT

不計那些打打殺殺簿書仔,香港的土產漫家實在屈指可數。年代遠有點有老夫子和王司馬的牛仔,早年也有麥嘜,近年除了馬仔的低能之道和老少女日記外,我實在想不到香港還有其他什麼漫畫。看馬仔令我有起看牛仔的感覺,也是畫一些日常生活的瑣碎事,能夠與讀者產生共嗚,引發會心微笑。

上次去香港時BB剛剛出世,所以湊趣買了本「我的低能湊B之道」。想不到這本漫畫,完全道出初為人父母的心聲,書中那些白痴低能的幻想,在湊B湊到發顛時,在現實中我也有會這樣想。至於那些當新手父母必經常遇到的事情,發生在自已身上時不是那麼好笑,不過不知何解,看見馬仔把那些事情畫出來,又會覺得彷彿作者把說話說到我的心堪裏,讓人擊節不已說不出的有趣。大慨每個人多少有點自戀,漫畫中那些造型可愛的角色,正好讓觀眾容易代入角色,用第三者的目光去看自已自嘲取樂一番。

今次去香港看見有第二集,便二話不說買下來。第二集畫小孩入學前的階段。一來我個BB還細,我還未經歷漫畫中的事情,二來我的BB是男仔,馬仔那個B是女兒,讓我讀起來少了些共嗚。雖然我覺得第一本好看些,但這本也不錯,不妨一看。看完兩本「低能湊B之道」後,我喜歡上馬仔的低能漫畫。下次回香港時,有機會要找她的舊作來看看。不過說喜歡歸喜歡,還末至於願意正價加郵費從網上訂書寄過來,若果逛書店時遇見減價時買便最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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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12四川大地震看地震与建筑质量的关系

Posted: 19 May 2013 12:42 AM PDT

5.12四川大地震看地震与建筑质量的关系

特适尔/TECEL

 

5.12四川大地震至今五周年了,建筑"豆腐渣工程"和"地震辟谣局"的"辟谣"者、瞒报者至今没有被追究责任。所谓"惩前毖后"无从谈起!如果不严格追究责任,估计今后类似悲剧还会重演!

撤销不负责任的地震局,恢复群测群防,坚固房屋,奖励对5.12四川大地震预测预报作出贡献的李有才、潘正权等等有功人员,追究5.12四川大地震中"地震辟谣局""辟谣"者(如电视上大言不惭的"哄始终"之流)、瞒报者及豆腐渣工程制造者的责任,就是对地震死难者最好的追忆!

地震与建筑质量的关系可以简单归结为:建筑质量越高,建筑在地震中倒塌的可能性越小。在人祸影响下未能及时预测预报地震或者的确因为技术原因未能及时预测预报地震时,把建筑质量提高到震而不倒,就离追求的"生命第一"目标不远(官员多追求的是吻腚)。

北川县城在5.12四川大地震中受损最重(开始称"汶川大地震",应该称"北川大地震"。为了避免名称之争,总称"5.12四川大地震")。下面是我2011年11月中旬考察北川县城地震博物馆拍摄的部分照片。我将根据照片,试图说明建筑质量和地震的关系。

1是北川县城地震前的面貌。图2是地震"三要素"—震时、震中、震级。图3图说地震宏观前兆。图4建筑质量比较。图5表示好建筑在大地震中岿然不动。图6为笔者在缅怀5.12四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图7见底层门面房因为地震剪切破坏导致房屋下坐,几乎不留痕迹。图8表示底层门面房因为地震剪切破坏而下坐,但是蛛丝马迹可见(三轮摩托车压在垮塌的楼板下)。所以说,商业开发拆除承重墙,削弱了房屋抗震性,加剧了底层房屋的垮塌。

可见,将房屋质量提高到震而不倒,就可以避免不少生命与财产的损失(类似内容详见嵇少丞教授的科学网"嵇少丞的博客"20130514博文"震害调查应该在地震后立刻进行 (有图)"图5、6等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1597&do=blog&id=689710)!

 

1 5.12四川大地震前的北川县城

 

2 5.12四川大地震"三要素"—震时、震中、震级

 

3 图说地震的宏观前兆

 

4 建筑质量好的房屋没有倒塌,质量差的倒塌了

 

5 建筑质量好的房屋(新房)面对地震岿然不动

 

6 特适尔在缅怀5.12四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7 一座楼房底层因为剪切破坏而垮塌,朝街一面几乎不留痕迹

 

8 往前走可以看到,底层柱受剪切侧倒导致楼房下坐

   

20130519星期日)

特适尔/TECEL牛博网部落格www.bullogger.com/blogs/tecel

或者德赛公园www.de-sci.org/blogs/tecel

或者www.desaigongyuan.orgtecel

或者http://aq246.blog.163.com/

或者mytecel.blog.tianya.cn

或者blog.sina.com.cn/mytecel

或者http://tecel2.blog.sohu.com/

或者http://blog.ifeng.com/7552926.html

 

特适®/TECEL®为本人设计并注册的商标,广泛用于吃穿用等多种商品和/或服务,包括第3类(含香皂、香波、香水)、第5类(含人用药;药物饮料;医用减肥茶;药用胶囊;医药制剂;风湿油;婴儿食品;杀害虫剂;卫生巾;消毒纸巾)、第7类(含洗衣机、发电机)、第9类(计算机、电话机、电视机、照相机)、第11类(含冰箱、空调、厨房用品)、第25类(含服装)、第29类(含鱼、肉、蛋、奶、油)、第30类(含咖啡、茶、饼干、方便面、酱油)、第35类(含广告、投标报价)、第37类(含建筑、钻井、装潢; "ROCKSEA/岩海及图"9类(含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中心加工装置(信息处理器);电子信号发射器;测距设备;材料检验仪器和机器;测量器械和仪器)和"WANGTAT/宏达建业及图"第42类(含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咨询;工程;环境保护咨询;城市规划;质量控制;包装设计;建筑咨询;建筑制图;建设项目的开发为本人设计并注册的商标。希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我一道,许可使用和/或转让该商标,把"特适尔/TECEL"这个品牌推向世界!非商业用途请全文转载并署作者名。商业用途请与作者联系:aq246@163.com

俄罗斯狱囚动乱,挥舞“请救救我们”布条

Posted: 19 May 2013 01:00 AM PDT

[本文英文版原载于2012年11月26日]

就在车里雅宾斯克 (Chelyabinsk) 市外,克比克 (Kopeysk) 的监狱整个周末大约聚集了 250 个狱囚,站上某复合式建筑物的顶楼发起抗议行动,挥舞布条 [ru],发出"请救救我们"的恳求,并提出对虐囚和勒索行为的控告。第六监狱 (Penal Colony 6) (简称为"第六 (shestyorka)") 历来即有滥用监狱的纪录,甚至连车里雅宾斯克市长米克黑 (Mikhail Yurevich) 都谴责 [ru] 该区域的监狱系统,已造成"庞大的自杀人数"。俄罗斯媒体和博客将之描述为"罢狱"(暴动),据说克比克的狱囚都已从实质暴力中脱逃而出。但说穿了,他们也只不过是拒绝从监狱大楼的屋顶上下来。许多狱囚也同时宣布绝食抗议。

奥赛娜 (Oksana Trufanova) 为线上专案 Gulagu.net [ru] 撰写博客文章,("对古拉格说不 (no to the Gulag)") (译注:古拉格为前苏联政府一部分,负责管理全国牢狱营,并延伸意味着所有形式的苏联政治迫害。),并重新整理克比克报导。(奥赛娜参考"俄罗斯判决书 (Russkii Verdikt)"的车里雅宾斯克章节,此为某民族主义组织致力于以极端种族主义来维护俄罗斯人。) 她第一篇关于监狱事件的文章 [ru] 于 11 月 24 日发表,截至此刻已有将近 900 篇评论。自那时开始,奥赛娜就在监狱大门外纪录反暴警察和狱囚家属间的零星冲突。她本人在礼拜六受了伤 [ru],并宣称当时她以及另一群并无闹事的公民遭到守卫攻击。在 Youtube (请见下方) 上流传的几部影片,拍摄了由于太深入监狱入口而头部遭创流血的数名男子,这起冲撞很明显是由于强制执法行为而造成。其中一则影片,观看者可以看到一辆车的 挡风玻璃几乎要被警察的警棍击碎。

 

http://youtu.be/iJ6-5QjNkgY

LiveJournal 使用者欧雷 (Oleg Lurie) 已经针对克比克这类情况发表数篇文章,也在 YouTube 上发表 [ru] 与三位前狱囚访谈的影片,而三位皆声称在车里雅宾斯克州服刑时都遭受过虐待。欧雷也批评了当地政府的人权申诉专员亚立士 (Alexey Sevastianov) 的业务内容。欧雷在 11 月 25 日提出控诉:"某些'人权捍卫者'[…] 皆尝试将 [警察与囚犯家属间的冲突] 表现为恶意麻烦制造者的故意行为。"

令多数人愤怒的是,亚立士拥护 [ru] 警方的说法,表示监狱外的人群用雪球、酒瓶及铁管攻击守卫。车里雅宾斯克的人权独裁者在检视 [ru]"乔治 D 监狱 (Prisoner Georgii D)"(谣传殴打是引发目前动荡的关键) 时,也对许多狱囚的声援者感到失望,并宣称狱囚身上并无伤痕。

 

克比克监狱大门外受伤民众的截图,取自 YouTube,由 parvidos 摄影,2012 年 11 月 25 日。

俄罗斯的推特使用者已采用标签 #ИК6бунт ("第六监狱罢狱"),以标示有关克比克暴动的文章。今日稍早在莫斯科发起了一场抗议行动,表示支持车里雅宾斯克狱囚,并"反对俄罗斯监狱的虐行"。(在 FacebookVKontakte 上约有 175 人 回覆参与。) 在示威前,反对者伊莱 (Ilya Klishin) 在 Facebook [ru] 上揣测了媒体会如何报导此事件:

关于在克比克 [监狱] 罢狱的讨论 (称之为不服从行动会更准确),显示了关键问题:我们仍然是种性、阶级社会,半过时且半后现代。普及的公民权力对我们来说仍是种革新的观念。

Golos (反对左派的选举监控组织) 的副主任格瑞 (Grigory Melkonyants) 在 Facebook [ru] 上写道,车里雅宾斯克的监狱系统网站发表了一则新闻报导,声称第六监狱就在暴动发生的几天前刚收到 3D 平面电视。梅尔开玩笑的说:"这就是该死的结局,"并补充:"把这件事归为'平行现实'"。

现在大多报导都指称第六监狱外的人群已缩减,某些家属尝试要穿过监狱围墙,偶而有成功之举。欧嘉 (Olga Belousova) 向记者 [ru] 自称为某位抗议狱囚的姊姊,她就是一个例子,偷偷躲过守卫并接触到狱中的弟弟。对欧嘉来说,这件事确实让人情绪激动,但公民渗入监狱的事实,却也让整篇故事更加复杂,现于网友间盛传专制的警察对守法的相关亲友群众,任意且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暴力。

校对:Portnoy

作者 Kevin Rothrock · 译者 amit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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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海啸”抗议选举不公

Posted: 18 May 2013 11:00 PM PDT

2013年五月八日,马来西亚数万名民众聚集在首都附近的格拉那再也体育馆,抗议第十三届大选结果。反对派人民联盟得票率为百分之五十一,但只在国会中获得八十九席,而执政的国民阵线(BN)则有一百三十三席。

胜选后,自一九五零年代起便执政的国阵已是"世界上执政时间最长的民选政权",然而这次选举结果是国阵1969年以来最惨重的失败

新闻媒体估计,格拉那再也体育馆内的民众数量是五万到六万人。但据媒体"当今大马"报导,包括无法进入体育馆的人在内,共有超过十二万人参加了这次抗议活动:

包括那些塞在八打灵再也路上的民众,参与人数约达十二万 —— 是近期最大型的活动。

即使飘着雨,人群仍不断涌入体育馆。有些人将车停在两公里远的地方,支持者看来短时间内不会解散。

Tens of thousands gather in Malaysia to protest the results of the General Elections. Photo by Ramon Fadli, Copyright @Demotix (5/8/2013)

马来西亚数万人聚集抗议大选结果。照片来自Ramon Fadli,@Demotix 版权 (5/8/2013)

Genevieve Nunis观察这场活动:

体育馆内满是无法接受第十三届大选结果的马来西亚民众,他们向统治者发出"Reformasi"(改革)和"Ubah"(改变)的呼声。群众身穿黑衣,要求自由公正的选举。

这是真正爱国的表现。这些是真心爱着自己的国家,希望马来西亚明天会更好的人民。这种感觉是否过于激烈?也许吧,但是最棒的地方是大家都放下歧见,团结一心为国奋斗。

A protester holds up an "anonymous" mask during an opposition coalition rally. Photo by Hafzi Mohamed, Copyright @Demotix (5/8/2013)

一名抗议者在反对党活动中举起"匿名者"面具。照片来自 Hafzi Mohamed,@Demotix 版权 (5/8/2013)

网友使用推特标签 #black505#kelanajaya 纪录抗议活动讯息。以下是一些相关留言:

@JustinTWJ:我也许人不在格拉那再也体育馆里,但是精神和他们同在。#black505
@AD___AM:看看昨天出现在格拉那再也那些不重要又不知感恩的人们。
@critic4good:#black505 活动结束了,但是为了马来西亚奋斗的精神越来越强烈。你们太棒了!
@sueannajoe:我看到各族群的人身穿黑衣一同前进。我看到了团结、希望、对国家的爱。#black505
@Supernoves:为昨晚出现在格拉那再也体育馆的人数感到撼动及骄傲。我们的声音绝不会被掩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

政府警告在活动中演讲的人,可能遭以煽动群众罪起诉。反对党宣布接下来会举行更多抗议活动

以下两段上传至YouTube的影片中可以看到聚集在体育馆的群众:

 

Terence Netto引述1986年菲律宾人民走上街头、军队叛变抗议政府选举舞弊的"人民力量革命":

第十三届大选弊端丛生广泛受到质疑,希望这里的状况不会发展到需要穿着制服的单位来帮助某一方。
总理纳吉将反对党激增的选票归因于华人的支持,称这是"华人海啸"。一名署名失望的国民的作者在信中批评纳吉:
我们总理谈及华人族群投票的言论伤了我的心…… 我觉得他很没有同理心。
因为部分人民投票给反对党就说他们是"海啸",会危害国家安全,在我看来是卑劣而不成熟的策略。

纳吉的分析正确吗?学者坚持执政党选票流失,是因为大量都会区民众支持反对党。有些人称这是"都会海啸"或"马来海啸"。

Gertrude Pereira 列出了必须进行的选举改革
如果真的要和解共生,那就有点雅量。清点选举名册、改善通信投票制度、提供自由公正的媒体,表明下一场选举将会是公平竞争。第十四届大选越快举行越好。而且是干净选举。
Ramesh Rajaratnam 举证选举系统有严重缺陷

国会议员不能坚持国会选区代表的平等,好让我们国家更加公平公正,纳吉的宣言前提就有缺陷,想要全国大和解是难上加难。

如果你连是什么东西坏掉了都不知道,要怎么去修理?

Syed Muhd Khairudin Aljunied 博士宣告新生代马来选民的诞生:

第十三届大选显示了金钱政治的末日,旧式种族政治明显也来日无多。新生代马来人追随世界主义领袖,不论他们的党派,只要他们的前人时刻记着马来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将全体大马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
Just Read! 则不赞同反对党组织抗议活动:
不论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大选是否有缺失,它都是我国"干净自由选举"的起头。恕我直言,安华,请接受选民的决定!
做一个真正的绅士,称职的反对党领袖,领导你的部下发挥建设性反对党的功能而不是批判嘲弄政府的每一项政策。
tunku 对反对党领袖的看法也相同:
安华也许不太会打赢选战,但他很会操弄支持者,想让全世界认为他是不公不义下的受害者。
一些马来西亚人用 #mywant 标签呼吁全国团结和谐相处:
@jazlinhussin:#mywant 是希望马来西亚人民停止要求重新选举。选举很公平,接受它吧。让我们建设一个更进步的马来西亚。
校对者:Ameli

作者 Mong Palatino · 译者 Hsu-Lei Lee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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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新邨的末落,也是私營廉租屋的末落

Posted: 18 May 2013 10:11 PM PDT

(獨媒特約報導) 獨媒之前報導了光房公務員合作社兩種另類住屋模式,前者是個別私樓業主放租,後者是行業住屋福利。其實,香港的住屋模式,真的不少。

剛巧丘亦生上月寫了另外一類,那是私營廉租屋,位於石峽尾大坑西新邨。他寫文,是因為屋邨跟四叔李兆基相關。他是這公司的董事,同時嚷著要捐地給政府建廉價居屋。他認為兩件事可以並列比較,推想他(和恆基)是否藉跟政府合作,伺機把一帶地皮變成豪宅牟利。

我大致認同他的猜想,而且有事實根據,惟我的重點有不同。我想問一個問題:究竟能否復活私營廉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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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廉價租賣,安置為先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為一擔保有限公司,在1952年9月3日成立,目標是解決當時低收入人士的住屋。公司會向港英政府申請地皮,自行建屋。在1953年,公司已經建造起過700家平房。

翻查首份章程大綱(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公司還會支持慈善團體,以及損款給有需要人士。公司的物業和收入不能成為董事的得益。

政府在1961年以優惠地價(《明報》稱三分之一)批出一塊225,000平方呎的地皮給公司發展,並在地契規定公司須在大坑西邨現址上的土地,提供最少1,600個單位以出租予低收入人士居住。

同時,政府當年向該公司以年息5厘提供一筆共1,000萬元的貸款,以供公司興建該等單位之用。公司後來向政府當局償還所有相關的貸款。

大坑西新邨由公司興建和管理,7座樓宇在1964至1967年落成,而民泰樓就於1981年落成。單位面積由261至523平方呎,在2010年月租由500至2,250元,肯定較市價便宜。

目前大坑西新邨有1,603個單位,2010年記錄住客數目有4,979人,譚國僑就估計現時有1,200人左右居住。公司已凍結入住申請。

首批董事全部也是富豪名人,包括周耀年、周錫年、馮秉芬、律敦治、李福樹等10人。當中6名均有太平紳士名銜,因此這條邨又被稱為「紳士樓」。

同期同類型的平民屋宇,有模範邨和大角咀葛量洪夫人新村,後者已清拆,前者則由香港模範屋宇會在1950年成立,在1979年11月撥歸房委會管理。所以大坑西新邨是香港現時唯一政府補貼地價且私營的廉租屋邨。

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公司的董事成員名單在這60多年來,經歷30多次轉變。值得注意的是,董事名單漸漸變為東亞銀行和恆基天下(見下圖)。東亞和恆基的關係一向良好,2008年金融海嘯時,東亞被擠提,又發盈警,四叔買了2,000萬元東亞股票支持。

鄭則民接受了我的訪問時,稱這個名單組合,並非意味著東亞銀行有大動作,想太多是「不切實際」。他強調公司董事有心做一些慈善事業,「有付出而沒收入」。然而,他解釋不來為何董事絕大部份跟東亞有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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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司有意重建這塊市區靚地
正如過往報章雜誌報導,以及立法會文件顯示,屋邨已有近50年歷史,屋宇設施已經老化(儘管公司有3,200萬元維修儲備),碰上地價樓價上升,公司跟政府商討重建。這是市區靚地,因為鄰近石峽尾地鐵站,環境又寧靜。中產人士只要放下懷抱,願意跟附近公屋居民相處便行。鄭則民稱最大阻力是重建期間安置居民,以及地段高度限制不夠寬,而地區利益團體意見多也是原因。

那邊廂,因為樓宇沒有升降機,聽街坊說,有些住在七八樓的長者長期不會離開屋邨,活動範圍就在家裡和走廊。有些乾脆搬走,任由單位繳空租。

公司:高度限制是阻力
民協副主席譚國僑(見下圖)指出,政府可以安排居民在重建期間,暫時遷往附近的白田邨:「其實數年白田邨則重建完成,時機很好,但現在輪候公屋人士陸續上樓,安置有點問題。」他稱未來數年石峽尾還有新公屋落成,希望能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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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的《壹周刊》指出,當年批地只規定,公司未得政府同意不可出售或抵押該土地或建於其上的樓宇,即該公司現在絕對有權申請將屋邨拆卸重建。

在2010年中,城規會修訂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圖,把大坑西新邨改為綜合發展區,地積比率由9倍減至5.5倍,並加入90米和130米的高度限制,當時居民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均提出反對,公司建議城規會取消非建築用地的限制,把用地用途還原為「住宅(甲類)」,並放寬高度限制。

規劃師杜立基是其中一位代表公司發表意見的申述人。他指出如果按住宅(甲類)地帶劃分,而地積比率有7.5倍,重建後地皮可建成3,135個面積50平方米單位,即新增1,523個單位。

《明報》引述馮檢基的說話,稱在會議內,公司代表曾透露會分3期重建,首兩期繼續為廉租屋邨,第三期則會以私人住宅出售,以抵銷興建廉租屋的虧蝕。

民協當時支持重建,並反對變為綜合發展區,惟考慮到較低的建築物高度及地積比率,有利南山邨和大坑東邨的通風,避免屏風效應,而較高的樓宇可以增加單位數目。

反對意見悉數不獲城規會接納,城規會認為放寬建築物高度及發展限制,會損害山脊線、通風廊等,而5.5倍的地積比率已經較現有發展的3.2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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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樓宇,樓高大多7至8層,設施殘舊,沒有升降機。

公司近年異動
自此之後,重建大計就不再高調,但不表示沒有動作:

一、公司於2011年11月修訂章程大綱,加入了一些條文,包括最重要的土地運用,即容許公司放棄、轉讓土地和物業,不論是否受政府、公共團體或其他團體的協議制約(註1)。

二、公司董事名單繼續更替。

三、公司的投資業務較收租更為重要。2011和2012年的總租務收入只是1,500萬元左右。扣除成本,一年毛利達600萬元。其實,來自銀行存款、投資資產的利息及股息收入,也有1,500萬。公司在2012年有超過3.43億元投資產品,主要持有東亞銀行和煤氣(兩者各佔公司全部資產超過10%)。更重要的是,2012年投資資產較上一年虧蝕約3,500萬(用公允值fair value計賬,不是真正的現金損失),已經超過兩年租務收入。

難怪鄭則民說,公司規模小,董事又有很多正職,無意在香港發展更多私營廉租屋。其實,即使重建大坑西,目標都是解決維修費天天上升的風險,以及從建造私人住宅獲利。補貼廉租屋支出,大抵是個揮不掉長輩們遺下的歷史工作而已。反正,公司也可以把手上的地賣給政府或其他團體。

也因為這樣,外人難以相信現時富豪紳士們不會藉這類公私型合作發財。這正是丘亦生的文章重點。

私營廉租屋一定被打殘
現在公司又不願放棄地皮,又受著城規條件限制,在這個困局下,私營廉租屋的概念一定被打殘。

其實,我不想放棄私營廉租屋(和廉價住屋)這個概念上美好的主意。類似的建屋模式過往曾經出現,那是黃竹坑深灣軒和荔枝角碧海藍天(註2)。只是碰上金融風暴,政府於2002年推出孫九招,宣布停止推行私樓居屋混合發展,又終止私人參建居屋計劃。發展商補地價後,把全數單位成為私樓發售。

私營廉租屋計劃,較混合發展進取一點。可能這涉及同一地皮或不同地皮樓宇的補貼,例如政府在賣地時加入條款,至少要興建多少廉租屋。

不過,現實是,發展商一來抗拒限價樓,就算要建混合式住宅,也會是自置居所,不會容許建樓成本長遠不能回籠。

建議房協收購
房協一向自譽「房屋實驗室」。既然如此,公司為何不乾脆賣地皮會單位給房協,或者先賣給政府,再以優惠地價賣給房協,讓房協建造廉租屋及可負擔自置居所,又或者由房協主動洽購?這樣做至少有幾個好處:

一、延續廉租屋居住模式。
二、據過往報章、譚國僑及街坊稱,大坑西新邨的居民有三類:有些居民是透過大坑西新邨的職員及董事介紹,有些是來自的李鄭屋邨、大坑東邨和慈雲山邨的公屋住戶,有些是來自當年清拆大坑西徙置區的居民(並用「以租代供」方式遷入單位)。不論背景如何,他們也喪失輪候公屋資格,第三類更不可申請居屋。如果由房協管理及營運,就可以處理不同個案。
三、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避開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嫌疑,例如不會以放寬標準「報答」捐地,讓公司日後獲取大筆利潤(剛才便提及公司用7.5倍地積比率估算單位數目)。

現時房協有180億可動用現金,但稱未來需要200億開支,興建各類住宅項目。似乎由政府賣給房協,又或者分期重建,會減少房協財政負擔。

香港不可能活化私營廉租屋
政府在1973年重組散散落落的公共房屋機構,成立房委會,推展政府的公屋和居屋計劃後,房屋新嘗試就落在半官方的房協,好處當然是政府容易指揮和管理,但客觀後果是擠壓了私人發展商構想低收入住房的空間。其後政府創造置業階梯,私人發展商就專注發展私人住宅,政府就提供基層和下層中產住屋,務求最終流轉到私人市場。再加上地價越來越貴,私人發展商沒有誘因做虧本的廉租屋生意。我死心了。香港不可能活化私營廉租屋,即使有,那些只是個體經營的光房。

大坑西新邨的街坊期望快點重建,而政府又高叫搶地,與其讓紳士們花時間如何為這塊小地的地積比率跟政府糾纏,不如跟政府/房協商討放售地皮更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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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011年11月8日,公司通過特別決議,加上該條文:The objects for which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are: (g) to surrender, transfer, assign or otherwise dispose of any lands and buildings of the Company, whether or not subject to any trust of other covenants terms and conditions to the Government or other public bodies or other associations or organizations having objects, aims, missions or services similar to that of the Association or otherwise deal with the same in such manner as the Company thinks fit.

註2:本來是政府混合式住宅發展計劃,由地政總署招標,發展商要承擔所有建築費。在物業落成後,隨機抽其中3成單位,交給政府作為資助出售房屋,其餘單位在私人市場出售。

延伸閱讀:
鄭偉謙:大坑西邨:發展方案出台,居民權利成疑
德看生活事:官商拉鋸.邨民當災--大坑西邨的故事

河濱散步

Posted: 18 May 2013 10:12 PM PDT

  臨時起意,到以前住新店時中正民權交叉口的雲南麵晚餐。   老闆、主菜色依然,只是價錢比當年漲了一段,那時項目不多,紅燒乾麵才 50 塊錢,是我們最常買的,現在 70 了。還有,因為修捷運的關係,路面坑坑巴巴,難找停車位,改停到遠點的慈濟醫院旁。May 每次到這一帶,總是一邊念著這店收了那店換了,一邊跟小苗說:「妳是在這邊出生的喔。」   一晃眼竟也 10 幾年了,2000 年搬到大坪林租屋,外牆貼一坪賣 16 萬,到了 2006 年底搬回桃園之前,25、27、30……都有,買一間中古屋帶車位,隨便千萬起跳。   「媽媽說你要買一千萬的房子?」有一晚,爸爸語重心長問。 「沒有啦,看而已。沒有要買。」 「我們軍公教家庭哪來那麼多錢?」他似乎沒聽見。 「沒有要買,不用緊張。」我大聲了點,他喔了一下,聽進去了。   桃園房子當然便宜多了,還全新哩,只是剛搬回來初期很不習慣,雖是「家鄉」但非常陌生,別說店,連路都不大會走,一到假日東想西想熟的還是台北,車子一開,照樣跑台北吃。這狀況過了一兩年才好轉,而且愈住愈融入,儘管吃食花樣不比台北,不過住家環境安靜、生活步調悠閒,挺好的。再回頭看台北,除了平日上班,反而像個遊樂園,偶爾來玩玩蠻好,住嘛……倒未必非得往這兒擠。   人是習慣的動物,習慣習慣,因習成慣。   吃完回程,車上滿是飯前在小王子烘焙坊買的法國麵包味。接著,還要去每回必帶的隨意滷味,採購之旅才算完成一半。還有一半,在河濱公園。   以前,一個人在這騎車打球好不愜意;現在,一家三口沿著步道散步,看別人騎車打球也是一種風情。   「把拔,我想騎腳踏車。」 「喔,好哇,下次我們帶車子來。」   「ㄟˋ,還是我們換一台大車子,載腳踏車來玩。」 「哇~~好啊。」   正當腦袋裡轉著 Volvo XC60 之際,身旁剛好有人騎著悠遊卡租的 Ubike 經過,想想別買什麼休旅車了,租個腳踏車騎騎,輕鬆簡單。   需要與想要,差一個字,差很多。    

抗日剧背后的历史观

Posted: 18 May 2013 10:03 PM PDT

《凤凰周刊》2013年8期 《凤凰周刊》 吴海云 横店成了"抗日根据地" 在横店已漂了四年多的群众演员史中鹏最近红了,原因在于他向媒体透露,他去年一年在......>>点击查看新浪博客原文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2013年05月18日 糗事 TOP 10

Posted: 17 May 2013 08:30 PM PDT

有爱。。。

顶33708:: 拍-425:: 120条评论


我有一胆小同事、不敢对一女同事表白、就叫了另外同去帮他表白、然后同事就帮他去表白了、女的听后就说了一句话;大声说:你去问问他要不要你也帮他把我睡了、全愣了!

顶35130:: 拍-476:: 128条评论


女儿要她爸爸亲她,她爸爸不肯但还是磨磨唧唧地凑了上去,女儿来了一句'你亲屎呢?这么委屈!'她爸爸。。。。

顶17758:: 拍-261:: 32条评论


数学老师上课讲了一道经典例题,就莫名的激动了,一拍桌子,大吼:要先加绝对值,这叫未雨绸缪!然后还在黑板上狂草:"未雨绸缪",刚写了"未雨"俩字,就卡住不会写了,声音都蔫了。

顶19106:: 拍-277:: 79条评论


lz女友学表演的,老师经常让自由发挥演一个东西。。。。哥。。。。有一天二货女友把寝室蚊帐拿来了,全都裹身上了,裹的可严实了。然后往墙上一趴,慢慢的滑下来趴在地上。然后老师就问她:××妍,你演的什么东西啊?然后二货女友悠悠的来了一句:一口被别人吐在墙上的痰。。痰。。。。尼玛呀!
全班立马齐齐跪下了!

顶29707:: 拍-421:: 78条评论


昨天跟老婆吵架,我儿子劝我老婆说:你不要跟爸爸离婚,爸爸长那么难看以后肯定娶不到老婆了,你就可怜可怜他吧。我老婆当场就笑喷了

顶17649:: 拍-275:: 40条评论


新手不割。。。。前段时间,公司来了一批货,有些货有色差,颜色和其他的不一样,领导觉得很纳闷:不对啊,都是一个批次的,一个妈生的,没道理不一样啊。出于糗百精神,我幽幽的来了一句,可能不是一个爹的。领导看着我凌乱了

顶13390:: 拍-197:: 17条评论


家有五岁胖儿子......今天老婆跟我抱怨:咱儿子不能再胖了!我说:咋啦,不是一直都是你的骄傲吗。老婆说:今天给他洗澡时,洗屁股,我楞是没掰开!

顶18703:: 拍-294:: 43条评论


LZ上高中时。。周一开大会。。教导主任训话。。。内容如下。。。XX学校,是你们成人成材成功的地方。。不是你们成双成对成家的地方。。。下面掌声雷动。。并伴有尖叫声。。。

顶22099:: 拍-338:: 47条评论


昨天晚上,我一个同事唱完歌凌晨一点了,怕回家打车也不安全,遂到旁边的开封菜去点了份外卖,然后让送外卖的顺道带他回去。。。

顶22869:: 拍-362:: 9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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