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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经验:“不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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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4 Dec 2009 01:42 PM PST ![]() 第二屆囚友國際藝術比賽已經結束 由天主教監獄牧養關懷國際委員會舉辦的第二屆囚友國際藝術比賽,已經順利結束。今屆共收到了來自44個國家、超過1200份參賽作品;來自巴西的Gracie奪得冠軍,而特別大獎就由捷克的 Zdenek 獲得。 為了讓更多朋友認識這個比賽、及能進一步了解囚友,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義務協助該委員會製作短片,及配上中文字幕。龍緯汶希望,更多朋友可以欣賞到世界各地囚友的作品;並希望大家用心感受他們的內心世界,以及嘗試接納他們。 天主教監獄牧養關懷國際委員會,一向關心世界各地在囚人士的情況。2003年9月,龍緯汶參加了香港有關的代表團,到愛爾蘭與世界各地的監獄牧養人員進行交流,及參觀當地監獄。 歡迎各位登入<龍緯汶文化藝術國際交流協會 youtbe 頻道>,用心感受囚友們的心聲: This posting includes an audio/video/photo media file: Download Now | ||||
Posted: 24 Dec 2009 10:33 AM PST 更正:文道的文章写于接访日之前,发表于11月5日的《时代周报》,更有预判和提醒价值。但我在今日《南方都市报》的专栏中,误为"接访日抗议的时候",特此更正,并向文道和读者致歉。 ——————————————– 番禺居民在"接访日"前往市政府抗议垃圾焚烧项目之前,梁文道先生撰文称:"我一向对广州的市民文化喜爱有加,相信,广州会是下一个'可爱的厦门'。"有媒体在年终盘点时,要求我评论此文,我说:"首先要向文道报喜,如他所期待的,广州成了'下一个厦门',甚至比厦门更令人欣慰——不仅番禺居民反对的垃圾焚烧项目已经停止,番禺区及广州市领导还把民众的对话要求看作是公民社会的成长。" 那天我在丽江花园对话现场门外,听到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宣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停止的消息,真的有一些情难自禁。我意识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我拦住几位对话者询问,他们都表示非常满意。一位亲历对话的记者在开心网上写道:"我看见了这美好记忆的成果,也看见了历史。这个冬天非常美丽。……番禺事件,让我看见,那更好的生活在路上。"有些煽情,甚至可能有些天真,但是相信,这是很多亲历者的真实感受。 番禺经验值得总结。如果我们可以掐头去尾地,认为它已经告一段落的话,根据我的判断,这是近年来抗议时间最短、冲突最少、政府官员最主动、参与者最轻松的一次公共事件。它改写了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使其不再是面目狰狞的负面概念,而是一个官民互动的民主通道。 从媒体集中报道的9月底算起,此次事件的持续时间不到三个月。其中的大多数日子,居民们都在寻找材料,分析现状,理性探讨,从而找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他们极具创意地,提出了非常本地特色的口号"不被代表"。在当下的语境中,这个口号充分体现了公民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只有"不被代表",政府官员才能听到真正的民意;只有"不被代表",才能产生真正的代表。 最大的冲突发生在11月23日,上千名群众前往市城管委及市政府响应"接访",形成事实上的聚众抗议活动。尽管警方出动数百人维持秩序,并宣布这是非法集会,但是和其他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相比,广州市政府显示了更多的理性和包容精神,既没有在现场作出过激反应,也没有在事后追究参与者。一些发动更大规模抗议行动的提议,在政府官员作出正面回应之后,也自然而然地作罢了。 官员的执政能力在与民众的互动中成长。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的每一次讲话,都聪明地留有余地,没有把不同意见逼到死角。番禺市长楼旭逵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诚实地说出项目运作中不够尊重民意的事实,而且迅速响应民众提出的垃圾分类主张。番禺书记谭应华,不仅答应居民对话的邀请,而且把时间提前,变被动为主动。从这些官员的表现中,我们看得见民主的绿芽。与此同时,以为靠强硬就能压制民意的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大概正在闭门思过。番禺居民在捍卫自身权益的同时,对他与该项目的利益关联提出质疑,公众也在等着进一步的解释。 在向另一家媒体推荐年度人物的时候,我把广州媒体(记者)列入其中。在此事件中,记者和评论员的敬业精神有目共睹,而几家媒体也用行动阐释了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在服务于公众利益方面,所有媒体都承担着共同的道义。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定,要求今后环保、物价、拆迁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重大民生决策的拟制、审核、公示、审定四个阶段,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虽然没有明说跟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关系,但是番禺居民仍然可以为此骄傲,因为从此以后政府在尊重民意方面的每一个进步,都有你们的功劳。 尽管可以喜滋滋地进行经验总结,但是民主并不是一个等待收获的果实,而是一个融入日常生活的过程。番禺事件还远远没有结束,而且永远也不会结束,它跟生活一样漫长——只要生活还在继续,垃圾处理和民意表达就永远是一个问题。一旦不再坚持"代表自己",你就随时可能"被代表"。 梁文道先生在那篇文章中,以香港的历史为镜鉴,从事实和逻辑上为公民的抗议权利正名——越是尊重这项权利的社会,越能保持稳定与祥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句话是:"并不是回归前后的香港反而变得更西化,学到了更多美式示威的神髓,而是香港政府和市民都变得更成熟,更能摸到一种现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之道。"番禺居民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生活。 | ||||
Posted: 24 Dec 2009 10:15 AM PST 我到达城管委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首先看见的,是过街天桥上的围观者。隔着天桥和马路,听见喊口号的声音。朝着声音走去,就加入了被接防者的队伍。 大约有三四百人,站在城管委的楼下,齐声高喊口号。最响亮的口号有两句,一是"反对垃圾焚烧!"一是"吕志毅,下台!" 有人塞了一张纸给我,我才发现,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它。一张白色的纸,上面印着"反对垃圾焚烧"几个宋体字。有记者照相的时候,大家就高举着这张纸,构成整齐而壮观的场面。其中有一位戴着防毒面具,十分惹眼。 照相的人不只是记者,大大小小的相机都在闪动。这时我没有看见警察,只看见一个穿着制服、戴着钢盔的城管督察。他站在城管委的标牌前,和抗议者有说有笑。很多人拿着标语和他照相,他也勉强配合。有几位女士出来阻止,说:"不要照了,照了也不要贴到网上,他只是执行任务。" 在路上,我就通过手机打开twitter,了解到现场的情况。大约在八点的时候,就有人到了这里。随后传来消息说,接访地点被变更,改到了府前路的城建委。接着又通知说改在吉祥路的环保局。然后又说三地同时接访。 我不清楚是twitter消息的误传,还是地点真的经历了临时的波动。在头一天,番禺区若干小区的居民接到居委会的电话通知,今晨在番禺区政府听取意见,希望大家参加。这个消息在手机和网络上传播,被普遍认为是政府的分化策略。广州市三地同时接访,也是此策略的一部分吗?但是前往被接访者,都希望能集中起来,放大声音,结果都聚集到了解放路的城管委。 另外被推友锐推的消息是,垃圾焚烧发电厂选中的会江村,村民租了三辆大巴,但是在路口遭到阻拦,未能入村。村民分批步行出村,赶到了城管委门前,共二十余人。此前建立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在地李坑,也有三十多位村民前来,手里拿着近年来的癌症患者名单。 Twitter还说,城管委只允许十人填表进入被接访。接访室门口有五名保安把守。接访室里传出消息说,政府要大家统一思想,建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被接访者问,为什么外国都少建了,我们还大量建?官员回答说: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我到的时候,大家正在呼吁领导出面接待。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门口已经聚集了上千人,楼上接访室没有更多的反应。有人提议去市政府。也有人提议去省政府。人群开始往市政府移动。秩序井然。路上我看见了不少警察。 市政府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建筑,以人民公园为后花园,绿树环绕,鸟语花香,环境好得让人忌妒。抗议的人群聚集到后门口,这里场地相对宽阔,气氛比较轻松。 我已经通过twitter发了一些消息。现场用手机直播的人,约有六七个,都是分散的个人行为。香港有一个关注内地网络的小组,也在进行专题报道。因为对新手机不太熟悉,我起先并没有这个打算——也没有多备一块电池,导致下午的直播未能收尾——在路上看了一些消息之后,忍不住参与进来。大家都在这些消息上加上一个标签,便于查询。但是我发消息时忘了这一点,有些推友在锐推的时候帮我补上了一部分。 人群越聚越多,口号也越来越响。有几位妇女抱着小孩,还有一位孕妇在接受记者采访。一些其他情况的上访者,也一起加入进来。口号声此起彼伏,要求"市长出来","尊重民意,要求对话"。 市政府后门被警察用人墙护住,警察背后是一辆警车。门口很拥挤,但是公务员进出的时候,大家都会客气地让开。 警车里的喇叭开始喊话:现场的群众,你们的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现在已经在信访局等候,希望你们选出五名代表前往。 最有意味的情景在这时候出现了——人们用整齐的口号回应道:"我们不要被代表!""自己代表自己!""请选五名领导出来!" 喇叭又喊:张广宁市长已经作了重要批示,请你们派五名代表去信访局。现场群众喊:请将重要指示现场宣读。 这是一场没有组织者的抗议活动,现场要选出五名代表,完全无法操作。更重要的是,大家发现了政府应对此类事件的陈旧思路:找出头领,单独对付;敷衍群众,使其"被代表"。 喇叭反复如此喊话,人们也反复如此回答。 过了一阵子,开出一辆更高级的防暴警车,随后从警车里传出一位女官员的喊话:我是广州市信访局局长,你们的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现在副市长苏泽群已经在信访局等候,希望你们选出五名代表前往。 人们照样回答:"我们不要被代表!""自己代表自己!""请选五名领导出来!" 喇叭继续喊话,人们继续回答。 有人深圳赶来声援,带来了两个手提喇叭。口号领喊者不那么费力了。 我在门口站了一阵,退出来的时候,赫然发现,周围已被警察包围起来了。 时近中午,我肚子饿了,因为有胃病,打算出去吃点东西。但是警察封锁了两边的路口,能出不能进。几个出去复印标语的人,未得归位。于是我也犹豫了,决定先留下来。我看了一下,被围住的抗议者大约有一千人,警察有三四百人。约略有些担心,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人群突然一阵骚动,很多人在喊:"警察不许打人!"随后得知,一位来自会江村的老人,在市府门前扑通跪下。警察试图去拉她起来,被人以为发生摩擦。 我注意到,跟番禺小区的居民相比,村民们的抗议更加沉重。我认为,除了策略的不同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李坑遭受的污染,会江面临的威胁,都更加迫近。而且,还跟这些白领新移民不同,他们守护的是祖辈传下来的土地。 也许因为这位老人的下跪,也许因为都有些累了,人们坐了下来,形成一个静坐的局面。 有人喊:"我们要水喝!""我们要食物!"政府方面没有回应。 警察越来越多。 我的胃有些痛了。那位孕妇还在四处走动,告诉人们厕所的位置。我想上去劝她休息一下,但看见很多人都在关心她。 这时候突然出现了水和食物。饼干、包子、矿泉水和可乐被传开来。原来人民公园那个方向的门和路,并没有被封死。有人把食物递给警察,被拒绝了。 现场一直有人提醒,吃东西请注意,散场时不要留下垃圾。警察在扩大警戒线时,把一根蓝色的绳子扔下就走了。人们拣起来,拿到垃圾桶里。 喇叭没完没了地重复喊话,听得人有些厌烦。坐着的抗议者们不再用口号回应,开始各自聊天。 Twitter上发生了一点争论。有人认为,现场应该有勇敢者站出来,代表民众去和政府谈判。现场也有一位女士来征求我们的意见,她表示不惧危险,愿意代表大家前往,看看官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是现场更多的人坚持不被代表。在twitter上,这种声音也占了上风。我对那位女士说,你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进去。 于是Twitter上有人总结说,广州"接访"的经验是:"没有代表,不被代表;没有领导,不被领导;只是民意,只有民意;看着当局,看清当局。" 那位长跪的老人,据说患有高血压,丈夫几次去拉,她都不肯起来。跪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她终于被丈夫拉走了。走前接受了香港记者的采访。 有一位中年男子站出来演讲。他声情并茂地说,自己老家湖北,来广州创业十余年,对此地一往情深……这时警车喇叭响了,重复着刚才的喊话。 喇叭停下来之后,他继续讲:我是如此热爱广州……喇叭复又响起……人们嘘声四起,高喊口号抗议……这三种声音,循环往复,成为一个有趣的游戏。 番禺区派来了两辆大巴,要求大家回到区政府反映意见。无人理会。 大约两点十分的时候,警车喇叭更加刺耳地响起来,发出了新的喊话:各位群众,大家好,你们从早上到现在,围堵在市政府门口达五个小时,严重影响了市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有关的法律条例,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十分钟内离开! 更多的警察涌现在周围。人群开始骚动起来,口号声再次震响。口号是:"违背宪法!" 警车喇叭继续警告:……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五分钟内离开!……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三分钟内离开!人们喊口号:违背宪法! 若干手持摄像机、一直在拍摄的警察,这时便贴近前面的人,一张张脸拍过去。有人高喊:"不要拍我!" 有人提议说:我们撤了吧!下次再来! 警车喇叭最后警告:……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立即离开!人们喊口号:违背宪法! 数百名警察鱼贯而出,涌进了人群前面部分,把人一个一个地隔离开来,并挟持着往后退。退开的地方,立即放上了沉重的铁制隔离栏杆。这一切麻利迅速,非常专业。 在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摩擦之后,抗议者被一点一点地推开了。 有几位女村民们哭喊着反抗,要求前往省政府。 人们反复高喊:"警察不许打人!" 警察用力推攘,大多数单调地喊着"请往后退!"我身旁一名警察威胁说:"请配合,否则对你们没好处!"遭到抗议。 大约两点半的时候,抗议者被驱散。警察占领了场地。 番禺区官员继续请大家坐大巴,没有人上车。 人们聚集在人民公园,随后陆续散去。 一位美联社的记者在现场采访。年轻的警察上前,用英语对他说,请他离开,这里有很多麻烦。美国记者用中文回答道:我是记者,我有权在这里采访。 当日下午,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回应说:若大多数市民反对,垃圾焚烧厂不动工。番禺区区长楼旭逵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书,倡议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 十天以后,广州媒体报道,此前拼力推进垃圾焚烧项目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被指与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其弟吕志平是垃圾焚烧特许经营方广日集团部门负责人,其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则为垃圾焚烧投资商的广州环投公司部门经理。恶搞吕志毅的音频和视频,成为新一轮的网络狂欢。 补记:11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到丽江花园与居民对话,正式宣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停止。 | ||||
Posted: 23 Dec 2009 08:00 AM PST 糗事#195218 - 09:18:14 糗事#195273 - 12:47:44 糗事#195230 - 10:09:26 标签: 实习护士 糗事#195327 - 14:55:43 糗事#195243 - 10:56:55 标签: 罚站会冻死 糗事#195205 - 08:37:50 标签: 郁闷 糗事#195260 - 12:03:56 标签: 洗浴中心遇。。。 糗事#195268 - 12:26:30 糗事#195303 - 14:03:56 糗事#195302 - 14:00:30 标签: 到底谁更骚 糗事百科是这个星球上最暴笑的糗事分享网站 :: 立即发表我的糗事 | 查看本月最糗的糗事 ![]() | ||||
Posted: 24 Dec 2009 10:33 AM PST 更正:文道的文章写于接访日之前,发表于11月5日的《时代周报》,更有预判和提醒价值。但我在今日《南方都市报》的专栏中,误为"接访日抗议的时候",特此更正,并向文道和读者致歉。 ——————————————– 番禺居民在"接访日"前往市政府抗议垃圾焚烧项目之前,梁文道先生撰文称:"我一向对广州的市民文化喜爱有加,相信,广州会是下一个'可爱的厦门'。"有媒体在年终盘点时,要求我评论此文,我说:"首先要向文道报喜,如他所期待的,广州成了'下一个厦门',甚至比厦门更令人欣慰——不仅番禺居民反对的垃圾焚烧项目已经停止,番禺区及广州市领导还把民众的对话要求看作是公民社会的成长。" 那天我在丽江花园对话现场门外,听到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宣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停止的消息,真的有一些情难自禁。我意识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我拦住几位对话者询问,他们都表示非常满意。一位亲历对话的记者在开心网上写道:"我看见了这美好记忆的成果,也看见了历史。这个冬天非常美丽。……番禺事件,让我看见,那更好的生活在路上。"有些煽情,甚至可能有些天真,但是相信,这是很多亲历者的真实感受。 番禺经验值得总结。如果我们可以掐头去尾地,认为它已经告一段落的话,根据我的判断,这是近年来抗议时间最短、冲突最少、政府官员最主动、参与者最轻松的一次公共事件。它改写了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使其不再是面目狰狞的负面概念,而是一个官民互动的民主通道。 从媒体集中报道的9月底算起,此次事件的持续时间不到三个月。其中的大多数日子,居民们都在寻找材料,分析现状,理性探讨,从而找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他们极具创意地,提出了非常本地特色的口号"不被代表"。在当下的语境中,这个口号充分体现了公民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只有"不被代表",政府官员才能听到真正的民意;只有"不被代表",才能产生真正的代表。 最大的冲突发生在11月23日,上千名群众前往市城管委及市政府响应"接访",形成事实上的聚众抗议活动。尽管警方出动数百人维持秩序,并宣布这是非法集会,但是和其他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相比,广州市政府显示了更多的理性和包容精神,既没有在现场作出过激反应,也没有在事后追究参与者。一些发动更大规模抗议行动的提议,在政府官员作出正面回应之后,也自然而然地作罢了。 官员的执政能力在与民众的互动中成长。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的每一次讲话,都聪明地留有余地,没有把不同意见逼到死角。番禺市长楼旭逵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诚实地说出项目运作中不够尊重民意的事实,而且迅速响应民众提出的垃圾分类主张。番禺书记谭应华,不仅答应居民对话的邀请,而且把时间提前,变被动为主动。从这些官员的表现中,我们看得见民主的绿芽。与此同时,以为靠强硬就能压制民意的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大概正在闭门思过。番禺居民在捍卫自身权益的同时,对他与该项目的利益关联提出质疑,公众也在等着进一步的解释。 在向另一家媒体推荐年度人物的时候,我把广州媒体(记者)列入其中。在此事件中,记者和评论员的敬业精神有目共睹,而几家媒体也用行动阐释了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在服务于公众利益方面,所有媒体都承担着共同的道义。 前天,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定,要求今后环保、物价、拆迁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重大民生决策的拟制、审核、公示、审定四个阶段,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虽然没有明说跟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关系,但是番禺居民仍然可以为此骄傲,因为从此以后政府在尊重民意方面的每一个进步,都有你们的功劳。 尽管可以喜滋滋地进行经验总结,但是民主并不是一个等待收获的果实,而是一个融入日常生活的过程。番禺事件还远远没有结束,而且永远也不会结束,它跟生活一样漫长——只要生活还在继续,垃圾处理和民意表达就永远是一个问题。一旦不再坚持"代表自己",你就随时可能"被代表"。 梁文道先生在那篇文章中,以香港的历史为镜鉴,从事实和逻辑上为公民的抗议权利正名——越是尊重这项权利的社会,越能保持稳定与祥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句话是:"并不是回归前后的香港反而变得更西化,学到了更多美式示威的神髓,而是香港政府和市民都变得更成熟,更能摸到一种现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之道。"番禺居民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生活。 | ||||
Posted: 24 Dec 2009 10:15 AM PST 我到达城管委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首先看见的,是过街天桥上的围观者。隔着天桥和马路,听见喊口号的声音。朝着声音走去,就加入了被接防者的队伍。 大约有三四百人,站在城管委的楼下,齐声高喊口号。最响亮的口号有两句,一是"反对垃圾焚烧!"一是"吕志毅,下台!" 有人塞了一张纸给我,我才发现,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它。一张白色的纸,上面印着"反对垃圾焚烧"几个宋体字。有记者照相的时候,大家就高举着这张纸,构成整齐而壮观的场面。其中有一位戴着防毒面具,十分惹眼。 照相的人不只是记者,大大小小的相机都在闪动。这时我没有看见警察,只看见一个穿着制服、戴着钢盔的城管督察。他站在城管委的标牌前,和抗议者有说有笑。很多人拿着标语和他照相,他也勉强配合。有几位女士出来阻止,说:"不要照了,照了也不要贴到网上,他只是执行任务。" 在路上,我就通过手机打开twitter,了解到现场的情况。大约在八点的时候,就有人到了这里。随后传来消息说,接访地点被变更,改到了府前路的城建委。接着又通知说改在吉祥路的环保局。然后又说三地同时接访。 我不清楚是twitter消息的误传,还是地点真的经历了临时的波动。在头一天,番禺区若干小区的居民接到居委会的电话通知,今晨在番禺区政府听取意见,希望大家参加。这个消息在手机和网络上传播,被普遍认为是政府的分化策略。广州市三地同时接访,也是此策略的一部分吗?但是前往被接访者,都希望能集中起来,放大声音,结果都聚集到了解放路的城管委。 另外被推友锐推的消息是,垃圾焚烧发电厂选中的会江村,村民租了三辆大巴,但是在路口遭到阻拦,未能入村。村民分批步行出村,赶到了城管委门前,共二十余人。此前建立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在地李坑,也有三十多位村民前来,手里拿着近年来的癌症患者名单。 Twitter还说,城管委只允许十人填表进入被接访。接访室门口有五名保安把守。接访室里传出消息说,政府要大家统一思想,建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被接访者问,为什么外国都少建了,我们还大量建?官员回答说: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我到的时候,大家正在呼吁领导出面接待。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门口已经聚集了上千人,楼上接访室没有更多的反应。有人提议去市政府。也有人提议去省政府。人群开始往市政府移动。秩序井然。路上我看见了不少警察。 市政府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建筑,以人民公园为后花园,绿树环绕,鸟语花香,环境好得让人忌妒。抗议的人群聚集到后门口,这里场地相对宽阔,气氛比较轻松。 我已经通过twitter发了一些消息。现场用手机直播的人,约有六七个,都是分散的个人行为。香港有一个关注内地网络的小组,也在进行专题报道。因为对新手机不太熟悉,我起先并没有这个打算——也没有多备一块电池,导致下午的直播未能收尾——在路上看了一些消息之后,忍不住参与进来。大家都在这些消息上加上一个标签,便于查询。但是我发消息时忘了这一点,有些推友在锐推的时候帮我补上了一部分。 人群越聚越多,口号也越来越响。有几位妇女抱着小孩,还有一位孕妇在接受记者采访。一些其他情况的上访者,也一起加入进来。口号声此起彼伏,要求"市长出来","尊重民意,要求对话"。 市政府后门被警察用人墙护住,警察背后是一辆警车。门口很拥挤,但是公务员进出的时候,大家都会客气地让开。 警车里的喇叭开始喊话:现场的群众,你们的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现在已经在信访局等候,希望你们选出五名代表前往。 最有意味的情景在这时候出现了——人们用整齐的口号回应道:"我们不要被代表!""自己代表自己!""请选五名领导出来!" 喇叭又喊:张广宁市长已经作了重要批示,请你们派五名代表去信访局。现场群众喊:请将重要指示现场宣读。 这是一场没有组织者的抗议活动,现场要选出五名代表,完全无法操作。更重要的是,大家发现了政府应对此类事件的陈旧思路:找出头领,单独对付;敷衍群众,使其"被代表"。 喇叭反复如此喊话,人们也反复如此回答。 过了一阵子,开出一辆更高级的防暴警车,随后从警车里传出一位女官员的喊话:我是广州市信访局局长,你们的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现在副市长苏泽群已经在信访局等候,希望你们选出五名代表前往。 人们照样回答:"我们不要被代表!""自己代表自己!""请选五名领导出来!" 喇叭继续喊话,人们继续回答。 有人深圳赶来声援,带来了两个手提喇叭。口号领喊者不那么费力了。 我在门口站了一阵,退出来的时候,赫然发现,周围已被警察包围起来了。 时近中午,我肚子饿了,因为有胃病,打算出去吃点东西。但是警察封锁了两边的路口,能出不能进。几个出去复印标语的人,未得归位。于是我也犹豫了,决定先留下来。我看了一下,被围住的抗议者大约有一千人,警察有三四百人。约略有些担心,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人群突然一阵骚动,很多人在喊:"警察不许打人!"随后得知,一位来自会江村的老人,在市府门前扑通跪下。警察试图去拉她起来,被人以为发生摩擦。 我注意到,跟番禺小区的居民相比,村民们的抗议更加沉重。我认为,除了策略的不同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李坑遭受的污染,会江面临的威胁,都更加迫近。而且,还跟这些白领新移民不同,他们守护的是祖辈传下来的土地。 也许因为这位老人的下跪,也许因为都有些累了,人们坐了下来,形成一个静坐的局面。 有人喊:"我们要水喝!""我们要食物!"政府方面没有回应。 警察越来越多。 我的胃有些痛了。那位孕妇还在四处走动,告诉人们厕所的位置。我想上去劝她休息一下,但看见很多人都在关心她。 这时候突然出现了水和食物。饼干、包子、矿泉水和可乐被传开来。原来人民公园那个方向的门和路,并没有被封死。有人把食物递给警察,被拒绝了。 现场一直有人提醒,吃东西请注意,散场时不要留下垃圾。警察在扩大警戒线时,把一根蓝色的绳子扔下就走了。人们拣起来,拿到垃圾桶里。 喇叭没完没了地重复喊话,听得人有些厌烦。坐着的抗议者们不再用口号回应,开始各自聊天。 Twitter上发生了一点争论。有人认为,现场应该有勇敢者站出来,代表民众去和政府谈判。现场也有一位女士来征求我们的意见,她表示不惧危险,愿意代表大家前往,看看官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是现场更多的人坚持不被代表。在twitter上,这种声音也占了上风。我对那位女士说,你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进去。 于是Twitter上有人总结说,广州"接访"的经验是:"没有代表,不被代表;没有领导,不被领导;只是民意,只有民意;看着当局,看清当局。" 那位长跪的老人,据说患有高血压,丈夫几次去拉,她都不肯起来。跪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她终于被丈夫拉走了。走前接受了香港记者的采访。 有一位中年男子站出来演讲。他声情并茂地说,自己老家湖北,来广州创业十余年,对此地一往情深……这时警车喇叭响了,重复着刚才的喊话。 喇叭停下来之后,他继续讲:我是如此热爱广州……喇叭复又响起……人们嘘声四起,高喊口号抗议……这三种声音,循环往复,成为一个有趣的游戏。 番禺区派来了两辆大巴,要求大家回到区政府反映意见。无人理会。 大约两点十分的时候,警车喇叭更加刺耳地响起来,发出了新的喊话:各位群众,大家好,你们从早上到现在,围堵在市政府门口达五个小时,严重影响了市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有关的法律条例,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十分钟内离开! 更多的警察涌现在周围。人群开始骚动起来,口号声再次震响。口号是:"违背宪法!" 警车喇叭继续警告:……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五分钟内离开!……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并在三分钟内离开!人们喊口号:违背宪法! 若干手持摄像机、一直在拍摄的警察,这时便贴近前面的人,一张张脸拍过去。有人高喊:"不要拍我!" 有人提议说:我们撤了吧!下次再来! 警车喇叭最后警告:……请你们停止这些违法行为,立即离开!人们喊口号:违背宪法! 数百名警察鱼贯而出,涌进了人群前面部分,把人一个一个地隔离开来,并挟持着往后退。退开的地方,立即放上了沉重的铁制隔离栏杆。这一切麻利迅速,非常专业。 在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摩擦之后,抗议者被一点一点地推开了。 有几位女村民们哭喊着反抗,要求前往省政府。 人们反复高喊:"警察不许打人!" 警察用力推攘,大多数单调地喊着"请往后退!"我身旁一名警察威胁说:"请配合,否则对你们没好处!"遭到抗议。 大约两点半的时候,抗议者被驱散。警察占领了场地。 番禺区官员继续请大家坐大巴,没有人上车。 人们聚集在人民公园,随后陆续散去。 一位美联社的记者在现场采访。年轻的警察上前,用英语对他说,请他离开,这里有很多麻烦。美国记者用中文回答道:我是记者,我有权在这里采访。 当日下午,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回应说:若大多数市民反对,垃圾焚烧厂不动工。番禺区区长楼旭逵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书,倡议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 十天以后,广州媒体报道,此前拼力推进垃圾焚烧项目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被指与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其弟吕志平是垃圾焚烧特许经营方广日集团部门负责人,其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则为垃圾焚烧投资商的广州环投公司部门经理。恶搞吕志毅的音频和视频,成为新一轮的网络狂欢。 补记:11月20日,番禺区委书记到丽江花园与居民对话,正式宣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停止。 | ||||
Posted: 23 Dec 2009 08:00 AM PST British national Akmal Shaikh is given the death sentence in China for heroin smuggling. Should his mental illness lead to a reprieve? | ||||
Posted: 24 Dec 2009 09:37 AM PST 今儿早上看Nature网站,看到如下一则新闻,登时激动不已。 大家都知道吸烟导致肺癌,可到底是怎么导致的,谁也说不清。现在好了,英国剑桥Sanger实验室的一帮牛人把肺癌的所有DNA序列测了出来,再和正常细胞序列做了对比,找到了22910个基因突变。他们估算了一下,平均每15根香烟即可导致一个突变,其中大部分当然都是中性的,但如果你运气不好,碰到一个恶性的,等死吧。 人家这研究不光是为了宣传戒烟,更是为了治疗肺癌。如果将来能够逐一分析这些突变的位置和特征,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搞清肺癌的致病机理和过程,并为个人化基因治疗奠定基础。 什么叫"追求细节"?这就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中国文化是"宏观"的,西方文化是"微观"的,因此东方文化高人一等。扯鸡巴蛋。宏观谁不会啊?大道理谁脑子里都有好几条,但有个屁用。世界上的事情,难就难在微观,研究微观细节需要追根问底,需要技术含量,因此也就最有用。只有先把细节研究清楚了,你的那些宏观理论才有根基。中国吃亏就吃亏在不讲细节上,按照喻捷的说法,中国还没现代化呢,就直接后现代了。 关于这个肺癌研究的具体细节,请看明年第一期《三联生活周刊》。 看到这个研究我很激动,但找遍MSN,那几百个联系人里面只有一个小花牛是科学家来的。于是我和小花牛同学聊了几句,总算找到一个知音。看来我得多交几个科学家朋友了。 中午去参加榕树下的启动仪式,见到好多文艺青年啊!不过我在这帮人里面简直无话可说,大家的生活圈子和关注的事情太不一样了。幸好遇到于嘉,我俩狂聊NBA,异口同声地鄙视足球,哈哈,终于又找到一个知音。 我认为于嘉是中国体育直播界最好的三个解说之一,另两个是解说排球和羽毛球的洪刚和解说围棋的王元。于嘉太像解说员了,整个饭桌上有他一个人说话就足够了。我特想让于嘉和老罗在一个桌子上吃顿饭,看看他俩谁更能说。 回想起来,我今年一篇体育的稿子都没做,太他妈遗憾了。去年乘着奥运会的东风,我杀到德国采访了最终获得奥运冠军的击剑美女布丽塔·海德曼,又杀到牙买加采访博尔特的老爸,那稿子做的多爽啊。 新的一年就要到了。我的目标是:上联正规时间学科学,下联业余时间搞体育,横批文艺青年闹特蜜。 每日一歌:Crosby Stills & Nash:《Helplessly Hoping》: Helplessly Hoping By Stephen Stills, Gold Hill Helplessly hoping Wordlessly watching They are one person Stand by the stairway They are one person | ||||
Posted: 24 Dec 2009 09:37 AM PST 今儿早上看Nature网站,看到如下一则新闻,登时激动不已。 大家都知道吸烟导致肺癌,可到底是怎么导致的,谁也说不清。现在好了,英国剑桥Sanger实验室的一帮牛人把肺癌的所有DNA序列测了出来,再和正常细胞序列做了对比,找到了22910个基因突变。他们估算了一下,平均每15根香烟即可导致一个突变,其中大部分当然都是中性的,但如果你运气不好,碰到一个恶性的,等死吧。 人家这研究不光是为了宣传戒烟,更是为了治疗肺癌。如果将来能够逐一分析这些突变的位置和特征,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搞清肺癌的致病机理和过程,并为个人化基因治疗奠定基础。 什么叫"追求细节"?这就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中国文化是"宏观"的,西方文化是"微观"的,因此东方文化高人一等。扯鸡巴蛋。宏观谁不会啊?大道理谁脑子里都有好几条,但有个屁用。世界上的事情,难就难在微观,研究微观细节需要追根问底,需要技术含量,因此也就最有用。只有先把细节研究清楚了,你的那些宏观理论才有根基。中国吃亏就吃亏在不讲细节上,按照喻捷的说法,中国还没现代化呢,就直接后现代了。 关于这个肺癌研究的具体细节,请看明年第一期《三联生活周刊》。 看到这个研究我很激动,但找遍MSN,那几百个联系人里面只有一个小花牛是科学家来的。于是我和小花牛同学聊了几句,总算找到一个知音。看来我得多交几个科学家朋友了。 中午去参加榕树下的启动仪式,见到好多文艺青年啊!不过我在这帮人里面简直无话可说,大家的生活圈子和关注的事情太不一样了。幸好遇到于嘉,我俩狂聊NBA,异口同声地鄙视足球,哈哈,终于又找到一个知音。 我认为于嘉是中国体育直播界最好的三个解说之一,另两个是解说排球和羽毛球的洪刚和解说围棋的王元。于嘉太像解说员了,整个饭桌上有他一个人说话就足够了。我特想让于嘉和老罗在一个桌子上吃顿饭,看看他俩谁更能说。 回想起来,我今年一篇体育的稿子都没做,太他妈遗憾了。去年乘着奥运会的东风,我杀到德国采访了最终获得奥运冠军的击剑美女布丽塔·海德曼,又杀到牙买加采访博尔特的老爸,那稿子做的多爽啊。 新的一年就要到了。我的目标是:上联正规时间学科学,下联业余时间搞体育,横批文艺青年闹特蜜。 每日一歌:Crosby Stills & Nash:《Helplessly Hoping》: Helplessly Hoping By Stephen Stills, Gold Hill Helplessly hoping Wordlessly watching They are one person Stand by the stairway They are one person | ||||
Posted: 25 Dec 2009 12:00 AM PST 后哥本哈根时代 闾丘露薇 虽然哥本哈根峰会已经结束了好几天,但是各国之间似乎又开始了blame game,也就是相互指责。 不单单是英国把矛头指向中国,在气候峰会之后,如果看看英文媒体的报道,瑞典环境部长也认为中国是导致最终产生一份没有法律效力,没有减排目标的协议的最主要因素。英国环境大臣米利班德在英国《卫报》上的署名文章,干脆用上"干扰"这个词来形容中国,结果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不点名地批评他在挑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这被视为峰会之后最先出现的外交风波。 奥巴马则要委婉很多,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的时候,承认这份协议令人失望,但是重点在于这份协议的政治意义。当然,他虽然没有把中国作为批评对象,但是不忘告诉大家,中国没有参与谈判的过程。 环保人士Mark Lynas描述了另外一个场景,这位马尔代夫环境问题顾问列席了其中一次的谈判会议。他说,当时五六十个国家的领袖进行谈判,而中国只派出了一个外交部的官员,也因为这样,所有的领袖,必须等候这位官员不停地打电话向上级汇报请示。而正是中国,不同意在协议里面列名,要求发达国家在2050年实现减排百分之八十的目标。他描述了奥巴马沮丧的样子,还有德国总理默克尔以及澳大利亚总理杜克文当时的激烈反应,质问为何不同意发达国家列明自己的目标。用这位环保人士的话来说,事后证明中国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外界只会谴责美国,因为在协议里面,没有为自己列出应尽的责任,显得没有承担。 不管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正如联合国的官员今天站出来呼吁,相互指责已经毫无意义,因为这个历史的时刻、历史的机会已经和大家擦肩而过了。但是并不是说,对于全球暖化问题,大家已经无能为力,因为不管是否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真正对这个地球对人类造成影响的,是各国的实际行动。 哥本哈根峰会,让大家再一次意识到,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会议中要取得共识的困难性。事实上,有不少国家在这次会议中,利用会议的议程,进行技术性的拖延,比如苏丹,还有委内瑞拉。这样的情况同样发生在WTO的谈判过程中,我到现在还记得,在2001年的多哈会谈中,大家在会议中心等了一个通宵,最终在失去了耐心之后,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撤离了会场。虽然这一次显得要好很多,毕竟有一份至少在很多领导人看来,在政治上具有意义的协议。但是大家心里面都非常的清楚,即便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结果也会像世贸组织一样,无法杜绝单个成员国的贸易保护措施。 那么后哥本哈根时代,应对气候暖化的问题会如何走向?有分析认为,从外交途径来说,只有两种可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的成员之间的协作,还有就是美国和中国以及他们追随者之间的协作。在我看来,或许这更加现实,毕竟要全球所有国家统一行动,真的是过于理想化,而本地化的减排目标,反而更有实际操作性。但不管怎样,虽然这次各国领导人没有把这台戏唱好,但是如果能够做点什么,也算是对人类,还有对地球真正承担了责任。 注:由于可以想象的原因,这篇文章没有发出来,对不起闾丘了。 | ||||
Posted: 25 Dec 2009 12:00 AM PST 盛世本就一场梦,三更富贵五更穷。 昨夜睡前万事顺,明朝醒来千般空。 唐宗宋祖时代异,安史靖康结局同。 人生多如黄光裕,钱财来去两匆匆。 | ||||
Posted: 24 Dec 2009 07:52 AM PST
作为松鼠,自然也不能自外于这一话题。下面这篇文章建立在犹他大学数学家 Golden 教授关于北冰洋融化的数学模型的系列研究的基础之上。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方面的研究只是刚刚起步而已。 众所周知,北极冰盖在全球变暖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标性作用。直到上世纪末,北极冰盖在夏季的平均面积差不多和中国的国土面积相当。然而自进入本世纪之后,它的面积呈现出明显的下降。下图是1980年、2005年以及2007年的冰盖面积图,红色部分表示前两者之差,紫色部分表示后两者之差。 这一趋势还可以从下面的曲线中看出来。下图中的蓝色和黄色曲线分别表示三月(即冬季结束时)和九月(即夏季结束时)的北极冰盖面积的相对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在2007年夏天,北极冰盖面积下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 但是事实上,北极冰盖对全球暖化过程所起到的可远不仅仅只是一个指标计量器的作用而已,它本身就在全球气候变化中是一个重要的主动因素。北极冰盖对气候的影响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它的漂移会带动海水的循环,它本身也能像一个水面上的盖子一样影响海水和空气之间的热交换。但是它对地球温度最重要的影响之一来自于它对阳光的反射作用,而这一点在全球变暖的过程中很可能至关重要。这是因为,海水本身是深蓝色的,而冰盖却是白色的。众所周知,深色的物体能够吸收阳光中的热量,而浅色的物体会把阳光反射出去。于是冰盖的存在保证了海水温度不至于过高,在正常情况下这两者处于平衡的状态。然而一旦冰盖的面积降低到一定程度之下,那么由于深色的海水能吸收热量,水温就会越来越热,然后进一步促使冰盖融化面积减小,这就形成了一个自反馈的加速过程,而局面就会失控,最后的结果就是夏季的北冰洋冰盖完全消失。事实上,很多科学家认为,2007年冰盖面积的大幅下降,标志着这个加速自反馈过程已经有开始的迹象了。 更糟的是,由于海洋浮冰是由盐水冻结而成的,它在性质上同淡水冰(例如冰川和冰架)有很大的不同。由于盐水比淡水更不容易结冰,海洋浮冰事实上往往呈现为固态冰和液态盐水的混合体。下图是一块海洋冰的剖面,其中可以看到大量盐水水泡的存在。 盐水在冰中所占的百分比是同温度相关的。温度越高,盐水的比例就越高。当温度高于 -5℃ 时,盐水的比例就会超过 5%,这时这些盐水水泡就能够在固态冰连接出一些细小的隧道,从而使得浮冰开始具有一定的透水性。随着温度提高,这种透水性也随之升高。其结果是海水可以透过浮冰而在冰面上形成一些冰上的池塘,而这就意味着浮冰表面的白色面积甚至都不需要等到它彻底融化就会开始大幅减少。下图就是一个在 2007 年六月拍摄到的典型的北极冰上池塘的照片。 有趣的是,这一问题可以同许多别的学科中业已存在的类似问题联系起来,统一到一个相同的模型下解决,这一模型曾经被用来讨论诸如岩石的渗水性和半导体的导电性等问题。让我们考虑如下简化的情形:给定一个方格点阵,任选一定比例的短边用单位线段连接起来(如下图),那么当这个比例达到多大时,可以形成一个无限大的网络?(你也可以把这些线段理解为导体,则问题相应的变成什么时候能保证相隔很远的两点之间几乎总可以被导线连接起来。) 上图左的连接比例为 1/3, 很显然, 此时整个网络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碎片。上图右的连接比例为 2/3,此时尽管不是每条边都相连,但是已经足以保证整个网络构成一个联通整体了。很容易猜到,这个临界的比例正好是 1/2,今天人们已经证明这个数字是正确的。 (这一问题在三维空间中也存在,但是相应的临界比例就不这么直观了,它大约等于 1/4 左右。)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人们发现这一现象(临界比例的存在及其数值)不仅对规则方格网络成立,而且对一般的随机网络也成立,于是这一理论就可以应用于诸如海洋浮冰渗水性的研究。下图是人们利用 X 光断层扫描成像技术绘制出的海洋浮冰中盐水水泡在不同温度下的形状,从左至右分别对应 -15℃、 -6℃ 和 -3℃ 时的情形。可以看到,随着温度上升,盐水「隧道」的比例也随之上升,在 -6℃ 和 -3℃ 之间越过了临界比例,整个网络从而被连接了起来,于是这块冰就可以被海水渗透了。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的模型也可以用来研究其他学科里的随机网络连通性问题。例如下面两幅图分别是正常的骨骼和骨质疏松的骨骼的剖面图,容易看出,在数学上它们同上面的那些图像别无二致,所以同样的模型也可以用来帮助研究和诊断骨质疏松症。 这一方面的研究(特别是数学模型的建立)在今天仍然停留在很初步的阶段,然而可以看到,即使这个单一层面的小问题(海洋浮冰的渗水性)也已经牵涉到许多不同分支的应用数学理论:随机网络、流体力学、断层扫描成像等等,而关于北极冰盖的研究本身所包含的问题又远不止这一个层面。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那样,它的融化本身是一个自反馈过程,所以需要运用动力系统的理论加以解释和预测;它的尺度结构跨越了若干个数量级,所以需要用自相似理论来对大尺度的行为做出模拟;它能够极大地影响海水和空气之间的热量传输,所以这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热传导方程问题,等等。 而海洋冰盖的融化又只是全球变暖过程的一部分而已,由此可以一管窥豹,看出全球变暖问题在科学上(甚至仅仅在数学上)对科学家们构成了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这一次,留给人们探索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了。下图是人们根据现有的数学模型对北冰洋冰盖融化速度的估计,从左至右分别对应1990年代,2010年代和2040年代。白色代表陆地,彩色部分代表冰盖的厚度。虽然目前各种模型的预测之间略有出入,但是人们普遍相信,在未来的五十年内夏季的北冰洋冰盖将会完全消失。如果足够幸运(或者不幸)的话,我们自己是能看到这一天的。 你也许会喜欢 | ||||
Posted: 24 Dec 2009 07:37 AM PST 最近网络上关于某些人放弃生命的讨论很多,我也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 ||||
Posted: 24 Dec 2009 07:30 AM PST 德国纳粹的现代法西斯主义运动作为工农运动的分支之一从一开始就与社会主义运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它们各自政治理念里的对工农利益之关心和维护、对劳苦大众之同情、对社会公平正义之渴求,简直毫无二致。 | ||||
Posted: 24 Dec 2009 07:59 AM PST 請點縮圖進 Picasa 相簿 最喜歡第二張,有現實世界裡的偵探場景之感。 在按下第三張快門時,就想到轉成黑白,會有 Jerry Uelsmann 的調調。 然而,旅程最末,老天又賞了最後一張的畫面,溫馨中帶點和風與禪意。 | ||||
Posted: 24 Dec 2009 12:38 AM PST 于老师说:"好的小说开头就有惯性, 我把于师的睿智置换为一个俗喻:好小 查克的小说就是根鞭子。他站在比狗还低用书里 这一瞥,就瞥出了彩儿:"在平庸的时代里,没法在胸脯上别满勋章, "有把枪戳在你嘴里,枪管塞在你上下牙之间,你就只 | ||||
Posted: 24 Dec 2009 07:22 AM PST 一个共识似乎已经达成,中国收入初次分配向资方倾斜严重,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过低。然而,中国的资方真的剥削了中国广大"劳苦大众"了吗?资方真的拿了本属于劳方的成果吗? | ||||
Posted: 23 Dec 2009 08:00 AM PST 媒体舆论监督权亦当得到制衡 据人民法院网报道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作为一国司法裁判权力的行使机关——法院,当然应该接受这样的监督,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然而与此同时,笔者不得不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谁来监督媒体,作为执行社会舆论监督职能的媒体是否也需要一定的制衡?显然答案也是肯定的,否则同样会导致监督权的肆意使用。 没错,媒体舆论是个好东西,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之所以给媒体许多赞扬,是因为媒体对司法公正所起的积极作用,"躲猫猫案"、"上海钓鱼执法"、"邓玉娇"等事件的解决都离不开良知媒体的揭发和报道,当然这是基于一些成功的案例和民众日久形成的 "应然"的价值判断,即媒体都是负责的,记者都是善良,而在现实中,记者中的"败类"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了头条恶意炒作的有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捏造事实给司法机关施压的也同样有之。如何制衡媒体的失范,在媒体行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新闻法规不健全的今天,我们无法苛求外部给司法机关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司法机关只能从内部入手,积极应对媒体的监督,最高法近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不过,对此规定,博友们颇有非议。博友Protagoras和冷眼向洋分别发文对该规定的第九条进行质疑。 该规定第九条是这样表述的: 第九条人民法院发现新闻媒体在采访报道法院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新闻主管部门、新闻记者自律组织或者新闻单位等通报情况并提出建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一)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二)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官名誉,或者损害当事人名誉权等人格权,侵犯诉讼参与人的隐私和安全的; (四)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 首先应该澄清一个问题,最高法的这个规定虽然是由最高法公布的,但其并不是司法解释,而仅仅是法院系统的一个内部规定,也就是说这个规定只是规范了法院接待媒体的行为,简单说即 "how to do"的问题,其效力也仅及于法院系统内部,并不当然及于其他执法机关,更不会及于新闻媒体。 事实上,该规定也并未创设法院所谓的"舆论制裁权",第九条规定了应对媒体记者"失范"行为的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向新闻主管机关通报建议,笔者认为这并不过分,既然新闻主管机关不主动履行职责,管理媒体或记者的行为,那么法院也只能以通报建议的方式让新闻主管机关"被知道";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这里的表述其实不甚准确,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并不具有此项追究权力(记者不服从管理,扰乱法庭秩序的等情形除外),笔者理解,这个追究的权力应该由其他机关执行行使,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对不法记者行为进行查处,法院可以积极配合但不应该主动参与,即使涉及到审判问题,当事法院也应回避。 其他九条规定其实也非常有意义,特别是第五条对法院应积极配合媒体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了规定,不过哪些材料应该提供,哪些不应该提供,什么时候提供,还是没有明确,"可以提供"表述非常模糊,给法院过大的决定空间,不利于该规定的具体落实。 总之,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为应该得到制衡,最高法的这个规定做出了司法机关应该有的姿态,法院不应再是以前一味的"无可奉告",而是适时适度进行公布审判进展;不应再是放纵不法记者胡编乱造,任由舆论为人所用,而是当出手时要出手,制衡媒体舆论监督权的行使,维护司法独立。从这个角度来说,此举应该得到肯定。 相关链接: 最高法院承诺六公开 规范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工作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12/23/387417.shtml 法天下四周年纪念专题电子书下载:法天下电子书:四周年纪念专题.chm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 ||||
Posted: 23 Dec 2009 08:00 AM PST 2009,不知所谓的"法院舆论制裁权"?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人民法院发现新闻媒体在采访报道法院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新闻主管部门、新闻记者自律组织或者新闻单位等通报情况并提出建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这五款除(一)(三),其他款都让人困惑,最高人民法院究竟要怎么样,公民社会如何去遵守他们不知道会怎么样的规定? 其中(五)"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的情节可能是正确报道引起的效果,譬如,佘祥林、杜培武案的报道确实是"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影响人们不信任司法公正,舆论一时严重冲击了法院的"正常"审判),也要处罚吗?——听说最高人民法院是最严谨的司法解释机关,怎么会弄出第(五)款来呢? 法天下四周年纪念专题电子书下载:法天下电子书:四周年纪念专题.chm 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须注明"转自 雅典学园"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 http://www.yadian.cc/ | ||||
Posted: 24 Dec 2009 06:18 AM PST 今天,我收到了林洪楠律师的邮件,从邮件中获知,福州市司法局已对林洪楠律师正式作出了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看了这份处罚决定书,我对维权律师们的命运感到悲哀!在此,我只想对福建方面说一句话,你们真的是疯了! 如此看来,福建三网民的判决也快下了,结果一定是不乐观。在此,我还要向律师界同仁们呼吁,关注林洪楠律师被行政处罚案,希望媒体对这起处罚案进行报道。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林洪楠,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950280502,87111419,87114671 被申请人:福州市司法局, 法定代表人叶伦腾,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 申请人因不服榕司罚决字【2009】4号《福州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特向贵厅申请复议。请求依法据实撤销其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醉翁之意不在酒,涉嫌报复陷害 申请人是在依法对严晓玲之死引发福建抓网民、访民案件涉案人员吴华英履行律师职责中,出现了因八年前(一个抗日战争胜利或者两个解放战争胜利)一份侦查部门入卷的《会议纪要》,被错误进行了处罚。这种处罚早在五年前炒作过,并已解决。 难怪福清纪委爆炸大假案的冤属吴华英说:这次抓她是报复陷害。福清纪委爆炸案是一起公开审理的严重刑事案件,对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对外关系没有任何的影响。反映其案情的卷宗材料不是保密法意义的国家秘密。目前我国尚未规定限制律师对卷宗材料处置权的禁止性规定。《会议纪要》能接触到的人员涉及公、检、法、律师。目前没有事实和证据确认这份文件是申请人外传。 此事,申请人多次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上讲过,这一会议纪要反映个别党政干部无视中央三令五申,以言代法、非法干预司法工作的典型。2005年5月,《中国青年报》女记者采访时,申请人还让她看过该文件。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派员调查过程中,强调若嫌疑人家属向中央反映福清爆炸案,申请人是会给的,但从没有说这个文件就是申请人给的。从申请人这里复印出去的材料均签署:"复印自福清市公安局侦查卷,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公章。现有指控申请人的复印件,既无签署,也无盖章,也与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印的侦查卷上原件不同。此外,更无任何其它旁证予以佐证。 该《会议纪要》泄密于2001年12月侦查终结随卷移送,2002年7月移送福州市中院起诉,律师依法阅卷、复印。2004年(04.11.24)、2005年(05.5.31)、2006(06.4.20)年均有发现,为何均不对有关人员予以处置。为何拖到2009年6月底、7月初抓网民、访民一案,才醒悟要用"高压线"(富有高度神秘化色彩的国家秘密)来惩处辩护律师。无论从哪一个时段来看,均已超过行政处罚的两年时效。 二、榕保函【2006】2号《关于提起对福清市委政法委【2001】27号会议纪要密级鉴认的复函》(2006.4.20)不能替代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密级鉴定书》,强行替代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制定的国家保密局 国保发 【1998】 8号《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第二、三、八、九条之规定,福州市国家保密局《复函》审查主体有误。审查主体应为福建省保密局和国家保密局。 其二,《复函》引用的规范文件为适用《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政法【1992】10号文)是错误的。与本案实际缺乏关联。《会议纪要》经审查,侦、控双方都对逮捕谢清(《决定书》行文中,谢青出错,应予更正)持有异议,为以示负责,警方将《会议纪要》装订在侦查卷中,经两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移送到法院,律师依法阅卷、复印,经法庭上公示、质证的卷宗材料——《会议纪要》,不应是国家秘密。这份《会议纪要》装订在福清市公安局侦查卷中(p 00000139-140)。作为该案六名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当时有十名,在福州市中院依法阅卷中均看到,并复印。为此,对本案的适用规范文件应是《人民法院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1989.10.24);况且该《规定》根本没有将卷宗材料视为国家秘密,故申请人依法在法院阅卷复印的案卷材料不是国家秘密。 本案听证会之前,申请人提请被申请人委托福建省保密局对《会议纪要》作出涉密、解密确认申请。遗憾的是至今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有确定权的密级鉴定工作的管辖机关委托,对《会议纪要》作出《密级鉴定书》(是否为国家秘密?何种密级?是否已过解密期限?)。况且,申请人依规定"对鉴定结论有争议,可以提请上一级保密工作部门鉴定,国家保密局的鉴定结论和裁定为最终结论"。 其三、听证会程序违法。听证在程序上有违《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案件调查人没有在会前将相关审核证据和处罚建议书向申请人公示,存在突然袭击之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副本应至迟在开庭十天前送达被告人)。鉴定人福州市国家保密局没有派员出席,证人陈科斌、吴华英、陈伟等没有到会,剥夺了申请人对鉴定人、证人的质证权利。多名律师要求旁听被拒之门外,没有事先告知申请人不公开听证的理由。这次听证、处罚是依红头文件的指令,未听证先定罚,碍于法定程序,走过场。同时,也违反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22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后的十五日内,将处罚决定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之规定,《决定书》没有在听证后15日内送达申请人。 三、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 2004年11月24日,福州市刑警支队错误对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三名律师杨智敏、林洪楠(申请人)、马义良进行刑事传唤,提及该《会议纪要》的外传。申请人当即告知这份材料是在福清公安局侦查卷中,作为公示的证据材料,并在法庭上质证过了。申请人指出:我负责,不要折腾。当时讯问人员不相信,后第二天到申请人处复印走。传唤调查业已澄清。一晃五年过去了。这次申请人说:"不是我所为"。被申请人居然说:"看样子就是你。" 《决定书》行文强调"未经法院同意"阅卷复印,是完全错误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到现在还在重审二审之中,是尚未结案归档的案件,律师依法阅卷、复印无须批准。在听证中,申请人就指出:案件调查人提供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案卷归档管理办法文件,强调复印要经法院办公室主任批准是完全搞错了。建议调查人应跟律师去办一两起刑事案件,也就可以知道这是办案的常识问题。 万万没有想到事过近五年,公示、质证的卷宗材料《会议纪要》又起风波。这次申请人作为吴华英的辩护律师,地方个别领导同志又对这一公示、质证的文件进行炒作,居然既无事实,又无证据,以红头文件强制司法机关绕过福州市律师协会,对申请人给予行政处罚,严重违反中央关于党内政法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检、法、司工作,不允许包办,替代,干扰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相关规定。 全国首例律师于萍泄露国家秘密一案,二审确认涉密的材料虽多,但这些材料既不属于国家重要秘密,也并非国家保密法意义上的国家秘密。于萍律师也并非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案卷复印材料,且并非出于不良动机,故认定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判,改判于萍无罪,值得借鉴。 中央三令五申"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拓展老百姓参与反腐倡廉网络举报渠道","各级党政领导人,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不得以言代法,把个人意见当作法律,强令别人执行" ,"党委和司法机关各有专责,不能相互代替,不能互相混淆","……有少数干部,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以及他们的亲属,存在着特权思想,喜欢搞特殊化,甚至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把旧式官场的腐败作风和封建衙门的恶劣习气带进党内和国家机关内,严重地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信誉的大问题";如果不能贯彻执行,"我们党就会失信于民。" 综上,请贵厅依法据实,不屈从任何压力,旗帜鲜明地撤销榕司罚决字【2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 此致 福建省司法厅 申请人:林洪楠 附:证据材料四份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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